变身赘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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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件为《变身赘婿》一书的内容摘录,主要讲述了主人公李初九被活埋整整三年后,奇迹般地复活并发现自己成为了异女徐阳的赘婿。故事的开篇描述了李初九在荒山野岭中的绝望状态,他最终从坟墓中挣扎着爬出,虽身体虚弱,但依然坚持不死,心中充满了报仇的决心。脆弱的身体让他无法独立行走,随即被徐阳的侍女橘子救起并照顾。文中提到的“护花铃声响,满城尽银娘”揭示了一个奇异的事件,暗示所有男子因铃声而变身为银发女子的诡异现象,与此同时,李初九的婚姻关系也充满了复杂性,他身为赘婿的身份让他不得不在爱情与复仇之间寻找平衡。故事中充满了对性别转换、身份认同及奇幻情节的探讨,李初九的复活不仅是身体的重生,更是他身份的重新定义,他必须面对过去的仇恨与未来的未解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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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name | 变身赘婿.t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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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at | Plain Text |
Size | 1867813 byt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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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d Date | 2025-01-11 |
Original Link | [Unknown link(update needed)] |
Author | 节操是个好东西 |
Region | 未知 |
Date | 未知 |
Tags | 跨性别, 变身小说, 伪娘, 男娘, 性别认同, 自我探索, 异女, 婚姻关系 |
本文由跨性别中文数字档案馆归档整理,仅供存档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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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节操是个好东西
简介
护花铃声响,满城尽银娘。
第一卷:满城尽银娘
1 被活埋的男人
沿着承天府以南的定军河溯流而上,约三十余里,有一片连绵数百里的山林。其间山峦叠嶂,草木繁深。多有虎豹狼虫,栖身而生。更因地势险峻,林瘴可恶,常年也便人迹罕至。犹如一道天然屏障,将西北蛮族与关中盛世隔绝开来。
正值午月,仲夏之时。
层层叠叠的繁茂枝叶,将天空撕扯的支离破碎。骄阳透过枝叶间的缝隙,撒下来眩目的光。蝉鸣之声,聒噪的响彻在这一片古老的山林之中,反而让这天地间,显得更加死气沉沉。
没有一丝风。
一处孤零零的墓碑,杵立在丛生的杂草之间。墓碑上,刻着几个字:李初九之墓。没有抬头,没有落款。墓碑后不大的坟包儿,被杂草彻底掩埋。
突然,那坟包儿上的杂草,竟是颤动了一下。紧接着,那颤动的杂草之间,一只满是泥土的手,猛地钻出来。干瘦如柴的手,指关节清晰可辨。那只手上,青筋暴起。一把按住了坟头,猛然用力。周围的杂草和泥土翻过来,一颗人头又从坟包儿里钻出。脏兮兮的满是泥土的一张脸,瘦骨嶙峋。细看之下,是个年轻男子。他紧咬着牙关,又是一用力,整个人才从坟包儿里出来。原本是想要站起来,脚下一软,却又跌倒在地上。
试了一下,到底还是站不起来。他终于放弃。就那么躺在草地上,望着头顶刺眼的光,听着耳鸣一般的蝉鸣,感受着空气中弥漫的燥热,嗅着燥热间的草木气息。
片刻,他忽然咧开嘴,露出一口白牙。
“哈……哈哈哈……”想要放肆的大笑,却终究因为体力不支,声音越来越小。
又休息了一会儿,他试着站起来。一手扶着墓碑,拼尽了全力,终于颤颤巍巍的站着。又是一晃,险些摔倒。待稳住了身形,看一眼墓碑上的字,他脸上的笑容消失,换上了一副扭曲的愤怒。
三年了!
被活埋了整整三年!
——如果是普通人,早就化作白骨了!
此仇此恨,不共戴天!
他涨红了脸,忽然愤然扬起了拳头,照着那墓碑狠狠的砸下来。
啪——
墓碑安然无恙,有殷红的血,从墓碑和拳头之间缓缓流下来。
他愣了一下,低头看看自己诡异扭曲的手腕。
一声撕心裂肺的哀嚎,响彻林间。
竟是忘记了,被活埋了三年。没有死掉,已经是侥天之幸。哪里还有剩余的力气,对着墓碑撒气呢。
强忍着手上的剧痛,李初九感觉有些头昏脑涨,天旋地转。他兀自咬牙坚持,强撑着身子,试图走出这片荒山野岭。
眼睛感觉都睁不开了,脚下更是踉跄,犹如踩在云端。
被活埋了三年,不吃不喝,消耗太过严重。体内的力量透支到了极限,不仅让自己的身子虚弱到了极致,甚至于脑子也有些混沌,不清不楚的。
不行了。
快撑不住了。
呼……
不能死!
自己还不能死!
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要好好休息一下,要好好的吃上一顿饱饭,要报仇!
脚下忽然一空,李初九暗叫不好。努力睁开眼,眼前的天不是天,地不是地。紧接着,脑袋上忽然一痛,紧接着就失去了知觉。
恍惚间,李初九感觉到有人在掐自己的人中。
耳边还有人说话。
“喂!你醒醒……”
“大人,如何是好?”
“总不至见死不救……”
似是有人将自己抬起,又好似躺在了什么物件之上。
晃晃悠悠,浑浑噩噩。
乱糟糟的,人似乎是越来越多了。
自己在哪?
周围又是什么人?
“放肆!尔敢!”
“臣有何不敢……”
“好!好!哈哈哈!嫁给猪狗,都不嫁给他是吧?朕不让你嫁给猪狗!便嫁了你捡来的这个乞丐吧!”
……
李初九是被一口苦涩的汤药呛醒的。
很苦的药,但三年水米未进的他,还是张开嘴,大口大口的喝起来。
终于。
终于活过来了。
不仅如此,李初九还发现,就在自己昏迷不醒的时候,竟然还成了家,成了大晋正七品御史言官徐阳的丈夫。
事情是怎么发展到这一步的?
李初九努力想要回想一下自己从坟墓里爬出来之后的事情,可惜,脑子仍旧还有些浑浑噩噩,一时间根本理不清楚。想了一阵儿,竟是晕眩的厉害,干脆继续躺下。
恍恍惚惚间,李初九觉得自己真的应该好好感谢一下丫鬟橘子。一直在照顾自己的这个自称橘子的脸蛋儿圆嘟嘟的小女孩儿,是个很体贴细心的婢女。不仅忙前忙后的帮着李初九端药喂饭,今日天色好,甚至还努力将虚弱的不堪行走的李初九,抱到院子里晒晒太阳。
乖巧的橘子,长得很漂亮,只是一头银发,看起来很是奇怪。
即便是少白头,总也不至于这般严重吧,竟是不见一丝黑发。
心下好奇,自然不免询问。
“护花铃声响,满城尽银娘。”橘子竟是念了一句诗,有些好奇的扑闪着大眼睛问李初九,“姑爷莫非不知银娘、异女之事?”
“银娘异女?”
“三年前,护花铃声在京城响起。满京城的男子,尽皆变成了银发女子。银发女子不是女子,固而称之为异女。银娘的称呼,自是来自这首诗了。姑爷竟是不知此事?莫不是一直遁世而居么?”说话间,天色不早,有些下凉了。橘子便起身,闷哼一声,努力将李初九横抱起来,进了屋。
嗅着橘子发间清香,李初九感觉自己的脑子似乎出现了短暂的死亡状态。直到重新躺在床上,看着近在咫尺的橘子帮着自己整理被褥。李初九的脑子终于恢复了正常活动:橘子是个男人?!
掖了掖被角,橘子说道,“许是热了些,可姑爷身子虚弱,不敢着凉了。”说罢,坐在一旁的锦凳上,注意到李初九异样的眼神,又道,“姑爷莫非真的一直遁世吗?”
“啊……你家大人,莫非……莫非也是异女?”
“是呢。”橘子回了一句,之后又秀眉微蹙,“姑爷是嫌弃我们这般异女么?”说着,强笑一声,又道,“不妨事的。大人说了,寻常男女,对我们向来不待见的。我们……早已习惯了的。当日与你成亲,亦是圣上有旨,不得已而为之。待到时机成熟了,大人会向圣上请旨,这婚事,也便作罢了。”
李初九挤出了一丝笑容,张了张嘴,又好似不知说什么才好。沉默片刻,才又故作轻松的说道,“圣上倒也是奇怪,怎么就乱点鸳鸯谱呢?”
听到这个问题,橘子亦是有些哭笑不得。小手似招财猫似的摆了两下,“别提了,此事荒唐的紧。说到底,还是怪我家大人,脾气呦,太执拗了。京城谁不知道雍王的人性,圣上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人却偏偏要去弹劾雍王。一连三天九道折子,终于是惹恼了圣上。罚了大人去西北监工运河工程,可是累得丢了半条命。好不容易熬了三个月,回来半路上,见你小命难保,好心救下了你。回京的时候,刚巧遇到圣上微服出巡。君臣本来言谈甚欢。圣上开了个玩笑,说大人脾气太臭,应该嫁人,最好是嫁给平北将军那般粗汉,才能制得住大人的脾气。”说到此,橘子整个人泄气一般,呼出一口气,又道,“大人本来心情不好,听到此时,又提及雍王祸害良家女子之事。说着说着,脾气上来。当时有好多人在场,圣上颜面尽失。吵到最后,圣上非要将大人许了平北将军。大人自然是怒不可遏,声称嫁给谁都不会嫁给平北将军。”
“圣上当然是生气了。”橘子一手掐腰,一手抬起,戟指一旁,一副怒气勃勃的模样。“好!好!哈哈哈!嫁给猪狗,都不嫁给他是吧?朕不让你嫁给猪狗!便嫁了你捡来的这个乞丐吧!”说罢,又赶紧道,“姑爷自不是乞丐,是圣上说的。”
李初九终于算是大概了解了事情的大概经过。
看来也就是个寸劲儿,赶上皇上脾气上来,赶上徐阳徐大人就是头犟驴。最后自然就成了人眼下这般状况。
事已至此,也是无脑。况且李初九现在的身体状况很是问题,一只手还处于“残废”状态。真要是离了这徐家的大门,估计真的就要成了乞丐了。而且,说到底,是徐阳救了自己的性命。救命之恩,以身相许的话……
娶了一个异女,自然非是李初九所愿。不过,眼下,最重要的,不是儿女情长,甚至不是婚姻大事。而是报仇!而是解决护花铃的事情!
“哦,对了。”橘子又道,“原本哦,圣上是要让大人下嫁的。不过后来大概是念及徐家三代为朝廷做的贡献,徐家如今又没了男丁,再加上老夫人驾前拜倒尘埃。圣上最后改口,让姑爷入赘了徐家。”
李初九在短暂的错愕之后,竟是点了点头。
赘婿啊,那还好。
既然当了赘婿,那就不用为了生计发愁了。只需要专心找仇人,找护花铃,就行了。
2 侍女橘子
“护花铃声响,满城尽银娘。遍地烽烟起,银甲战八方。”
——这首诗的前半句,说的就是三年前在大晋京城发生的一件匪夷所思的诡事。
所谓银娘,即是满头银发的小娘子。所有由男子变身成女子之人,尽皆青春貌美,满头银发。这般女子,世人称之为异女。
据说,那一日,赶上皇帝生辰,正是普天同庆,万国来朝之时。彼时,一阵诡异的铃声,响彻京城。紧接着,京城中的所有男子,转眼就变成了异女。后来,有传闻说,那铃声,来自玄门至宝:护花铃。
传闻而已,从来也都没什么证据来证实。所谓玄门,到底是否存在,也一直存疑。这个相传一直钻研诡异秘术的门派,只存在于传闻野史之中。有人说,玄门,乃是研究奇门诡术的邪恶门派。如同佛门修心,道家养性,精于意而疏于体。沉迷于研究诡秘邪术,对自身武艺的修行浅尝辄止。所以纵然玄门秘术匪夷所思,却也不敌一般习武炼体之人。这也因此导致了玄门最终被名门正道所灭。也有人说玄门精通的是占卜之道,门中高手,算尽天机,可通鬼神。更有甚者,认为玄门中人,尽是飞天遁地的神仙人物……
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自古无女子继大统者。”橘子一副老学究的模样,显然这话是从别处学来的。“恽王以此起兵,攻破京师,国家危在旦夕。幸而原右卫军骁骑将军,现银武营统领关绍带领三千异女兵卒,死守皇宫,血战不退。又有雍王千里驰援,方得剿灭叛贼。天下得以安定。”
勤王护国的忠臣,就算有点儿小过错,皇帝自然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御史徐阳屡次三番的想要扳倒雍王,自然是有点儿作死了。
不过,也不知橘子是从哪听来的,说是这雍王原本跟恽王就有仇,一旦恽王做了江山,他雍王也是命不久矣。所以,雍王挥师救驾,只是自保而已。
这种破事儿,李初九也懒得去管。他现在最想知道的,就是那个将自己活埋了三年的师兄厉无咎到底在哪。三年前,厉无咎盗取了门派至宝护花铃,来到这京师之地兴风作浪一番,又是所为何来?
脑子是渐渐清楚了,不再浑浑噩噩。只是身体恢复的不快,一直有些病怏怏的样子。脸色苍白,瘦骨嶙峋。看那样子,一阵风就能吹跑了。橘子小心翼翼的照顾着李初九,整天一副生怕李初九忽然暴毙的样子。有一回,李初九闭着眼睛在想事情,橘子喊了一声,他没有听到。橘子可是吓坏了,赶紧推了李初九一下,见他还活着,才松了一口气。
橘子也是个没心眼儿的,竟然直接跟李初九说,“姑爷,你万万要好好活着。万一……万一死了,圣上定会以为是我家大人害了你的性命。毕竟我家大人救了你的性命,你万不可害了她呀。”
李初九觉得好笑,就算不为了救命恩人的小命儿,自己也是要好好活着的。不把活埋三年的仇给报了,死也是不能瞑目的。看一眼橘子撩刘海的习惯动作,李初九忍不住打趣道,“橘子,你以前不是男人么?怎么?三年时间,举止就这么……淑女了?”
“男子该当如何呢?”橘子好奇的问,“像大人那样吗?”
这话问的。
你家大人是个啥样儿,我又没见过!
说起来也真是的,到底是自己的新婚妻子,这个徐阳,怎么也不来看看为夫呢?就算是赘婿,那也是你的夫婿好不好。
李初九心中腹诽了一句,也没兴趣跟橘子探讨男人和女人的话题。“橘子,我问你啊,你有没有听说过一个叫……”话说一半,李初九又闭了嘴巴。
他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
既然这变身之祸是护花铃引起的,而护花铃又在厉无咎手中。那么,厉无咎应该是也难逃变身之祸的。变成了女子的厉无咎,怕是就算面对面站着,自己也认不出来。而且,不管他——不管她到底要干什么,怕也是会改名换姓的。自己问橘子一个小小侍女,怕也是无用。
橘子扑闪着大眼睛,等待着李初九继续问。
李初九却又摇了摇头,看了看外面天色,道,“出去晒晒太阳吧,老是窝在房间里,身体恢复的会很慢。”
橘子赶紧上前,搀扶着李初九。
李初九的身子实在是太虚弱了。活埋三年,消耗了他太多的力量。一时半会儿的,肯定是难以彻底恢复。甚至,李初九怀疑就算是时间长了,恢复了以前的硬朗,怕也会有些意想不到的后遗症之类。
阳光有些刺眼,晒一下,竟是头晕目眩。
“姑爷,小心哦。”橘子提醒了一句,放开了李初九,回去去搬椅子。
“嗯。”李初九扶着门框,皱着眉头看了一眼天上火辣辣的太阳,又赶紧将视线避开。待橘子将椅子放在院子里的太阳底下,扶着李初九坐下。李初九呼出一口气,道,“我在这里静一静,你可以不用在一旁守着了。”
“大人让橘子侍候姑爷的,姑爷静养就是,橘子不会吵闹的。”
“不用,你自去玩耍吧。”李初九坚持道,“放心,大人怪罪下来,就说是我让你出去的便好。”
“嘻,那橘子去玩儿咯。”
“去吧去吧。”
看着橘子欢天喜地的跑出跨院儿,李初九脸上浮现一丝笑意。
这小丫鬟天真烂漫的,真实年龄,怕是不大。
护花铃造成的变身,可是不分老幼,通通变作妙龄女子的。
又呼出一口气,李初九四下里看了看,没见旁人,这才闭上了眼睛,沉心静气的缓缓吐纳。过了片刻,李初九苍白枯瘦的脸庞上,竟然浮起一丝诡异的红润。紧接着,李初九忽然闷哼一声,睁开了眼,大口大口的喘气。
不行啊。
身体实在是太差了,连简单的手段都施展不了啊。
厉无咎啊厉无咎!
你可是害得我好惨啊!
给我等着!
要是不把你的脑袋掰下来当球踢……
不!
直接宰了你,实在是太便宜你了!
你最好是真的变成了女子!
那样的话……
“先奸后杀”这个词,你听说过吗?!
对!
就是这样!
狠狠的羞辱一番,再把你千刀万剐!
抬起手,看一眼干柴似的皮肤,李初九眉头紧蹙,忧心着何时才能恢复。暗暗叹一口气,李初九又调整了一下呼吸,闭上眼,继续吐纳。
3 男人的童心
徐家一门,自大晋建国之初,便入朝为官,从来没有当过大官儿的,也从来没有一个是好下场。晋太祖时,徐阳祖父徐岩当朝骂殿,因太祖穷兵黩武、劳民伤财而痛斥太祖七宗罪,被太祖乱棍打死,血染朝堂。晋高宗时,徐岩胞弟徐石上书弹劾当朝皇后,斥其后宫干政,外戚专权,后“因病”死于家中。高宗末年,高宗欲废长立幼,改由太后亲子继承大统。徐阳之父徐忠,披麻戴孝上朝,胆大包天的要给高宗上谥号为“昏”,后斩首于午门。也是因为一个个敢死之臣拼命谏言,最终,高宗废长立幼的想法未能实现。皇长子、太子陈卓顺利登基称帝,年号永贞。
感念于徐家满门忠良,永贞元年,永贞帝赐徐家“金折子”:不论徐家人是位极人臣还是布衣百姓,徐家谏言,可直达天听。不论徐家人因何事上奏,绝不因言获罪!
彼时,便有人觉得永贞帝这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永贞六年,徐阳三日九折,弹劾雍王之过。据说,第三日时,简直就把永贞帝气疯了。奏书之中竟然有:帝畏雍王之威,犹如妇畏夫之威。
这是在骂永贞帝是个女人。
永贞帝是变身了,但如同大多异女一般,被指责为“女子”,与辱骂无异。奈何徐阳“金折子”在手,永贞帝才强忍住了将徐阳砍头的怒火。打发她去监工运河,琢磨着徐阳一个文臣,去运河上监工,不累死也要丢了半条命,大概也就老实了。
没成想徐阳命硬,不仅没死,好像还挺精神。在运河工地上指手画脚,好不威风。她不过一个七品御史言官,却把主管运河工程的三品户部侍郎整日里唬的不敢吱声。好不容易工程竣工,徐阳回京,半路上捡了个李初九,赶巧又遇到了永贞帝微服出巡。君臣见面,聊上几句是理所当然的。奈何徐阳又提及了雍王之事。永贞帝不免又想起了徐阳骂她的话,脑洞忽然大开,直接就开始乱点鸳鸯谱。
最后的结果,就是徐阳成亲了。徐家赘婿,是个病怏怏的乞丐。
永贞帝觉得大快人心:你不是骂朕是妇人吗?朕便让你当个真正的妇人!
奉旨成婚的徐阳却没有丝毫的觉悟,成亲之后的这几天里,仍旧忙着到处搜罗证据,准备继续弹劾雍王。
李初九对此十分担心。
他估算了一下,自己这身子骨儿,想要彻底恢复,至少也要将养半年。可看徐阳这作死的劲儿,好像活不过半年。虽然没有入朝为官的经验,但李初九相信,过刚易折。像徐阳这样祖传的“硬汉”性子,在官场上肯定是吃不开的。徐阳要是死了,徐家就剩下了徐阳孤苦无依的老母亲。自己这个便宜女婿,是要自己跑路呢?还是要给丈母娘养老?搞不好徐阳折腾的大了,把自己也给连累了。
“你放心,你我成亲,本就是圣上乱旨。待我寻个圣上心情好的时候,求个情,解除了这婚事,你也便可重获自由身了。”徐阳显然并不是很在意婚事的麻烦,相比于许多刻板的书生,徐阳对于婚事,看得很开。或许,在她眼中,唯有“忠君报国”才是最重要的。
李初九看了徐阳一眼。这个御史大人,长相倒是很精致,就是有点儿古板刻薄的气质。品着徐阳的话,李初九觉得好笑。
就你这还不消停的要弹劾雍王,皇帝能有心情好的时候吗?就算哪天心情不错,看见你这刺儿头,心情肯定又不好了。
“听橘子说,你叫李初九。是初九日出生吗?”
“是的。”
徐阳微微一笑,老神在在的点点头,倒也并不觉得有什么好笑的。毕竟,普通老百姓大多没什么学识,给孩子取名,叫个阿猫阿狗的也是常见。以出生之日命名,本也没什么稀奇的。
看了看日头,徐阳道,“你休息吧,有什么事情,尽管招呼橘子就行了。”说罢,起身离开。
徐阳步子迈得很大,步速很快。不像是赶路,倒像是习惯。
这样的人,一般都是雷厉风行的急性子。
李初九咳嗽了几声,又抚了一下胸口,顺顺气,闭上眼睛调息。
又过了几日,李初九的身子稍稍恢复了一些,至少坐卧行走不是问题了。原本一直伺候在左右的橘子,来的也不勤了,大多时候,都是待在徐阳身边的。橘子原本就是徐阳的侍女,李初九身体不好,才过来伺候他——徐家没什么祖业,徐阳又不过只是个七品言官,俸禄少得可怜,日子过得并不宽裕,自不会为了李初九专门买个丫鬟来。
李初九也乐的清净。
一天里,半天在跨院儿的太阳底下调息吐纳,半天硬撑着身子遛遛弯儿。起初只是在徐家不大的后花园里转转,待身体硬朗一些,才出了徐家大门。
徐家并不在内城,而在京郊之地。徐家后面不远,便是定军河。正值仲夏,河畔杨柳依依,景色宜人,倒也是踏青散心的好去处。为了尽快恢复,李初九开始沿着定军河畔散步。开始的时候只是慢慢的散步,后来开始试着小跑。只是,跑不了几步,就会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甚至只是散步,走得远了,也要坐下来休息一阵儿。
虽是外城郊区,却也极为热闹。定军河畔两侧,各有一个渡口,平日里从早到晚,货船不止,客船不断。更常有画舫船舶在河面上游弋,傍晚时分,还有袅袅歌声响起。下游靠近内城位置,被叫做烟花巷的地方,最负盛名。大多纨绔子弟、文人骚客,常年流连于此,乐不知返。亦有文采飞扬者,偶有灵感,作诗留念。
有一句“昔日金戈铁马,今朝寻花问柳。”最是广为人知。说的便是昔日晋太祖在定军河畔围困前朝京师,今日后人在定军河畔寻花问柳。
李初九倒是常来烟花巷,对那些青楼上倚栏而立,一笑百媚生的妙人儿不免也有过想法。毕竟,多少年来,一直跟着师父在深山老林中过日子,都没怎么见过女子。他又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对这般花花世界的美妙,若说没什么妄想,自是不可能。只是囊中羞涩,身子骨儿也感觉撑不住,自也只能作罢。
到底还是要把身子养好,等恢复了实力,再——再找厉无咎报仇!报仇,到底还是李初九心中最惦记的大事。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三年都熬过来了,也不差这三五个月的隐忍了。
定军河畔的名胜之地,不只有烟花巷,还有望月楼。楼顶吟诗作赋,赏景品月,是一件极为风雅的事情。据说,当今圣上永贞帝,便喜欢微服来此,在这望月楼上斟酌国家大事。
李初九也想着附庸一下风雅,只是身子骨实在是太差,爬不到顶楼。这一日,李初九在烟花巷逛了一圈儿,回来的时候, 经过一个跑江湖卖艺的杂耍场子,看了一阵儿舞刀弄剑的表演,哼着小曲儿离开。也是身子太弱,走了一阵儿,有些乏了,便寻了个僻静阴凉处,坐在一个树桩上休息。
李初九想起刚才那江湖艺人的武艺,心中也是激荡,颇有些向往仗剑天涯的潇洒。不由的起了童心,双手比划了一下,口中念叨着:“接招吧!看我无上绝技!三分归元气!吼!”比划了一下,觉得幼稚可笑,自嘲一笑,起身正欲离开,一眼瞥见就在一旁,竟是不知何时站着两个银发异女。二人身穿锦衣,显然是非富即贵。一人微微低头抬眼,神情冷漠的看过来。一人手执折扇,看着李初九,脸上明显憋着笑。
李初九顿时尴尬不已,脸都红了。
作为一个大男人,竟然干出了刚才那般幼稚的事情,实在是难堪——主要是还被人看了个真切。迟疑了一下,李初九努力挤出一丝笑,想说点儿什么化解下尴尬,可一时又不知说什么才好,干脆赶紧转身离开。
那手执折扇的异女看着李初九落荒而逃似的狼狈模样,终于绷不住,扑哧一声笑了起来。刚笑出声,又赶紧忍住了。干咳一声,故作威严道,“这人,倒是幼稚好笑的紧。”
旁边那异女颔首道,“是的。”
“倒是有些面善,似是在哪见过。”
“陛下贵人多忘事,此人乃是徐御史家那位陛下钦点的赘婿。”
“噢!是了。哈哈哈!”微服出巡的永贞帝又笑起来,看一眼因为身子太弱,走的也不甚快的李初九的背影,抿嘴道,“三分归元气?呵……徐御史这几天可老实了?”
“倒也没有。据说还在忙着搜集雍王的罪证。”
永贞帝有些哭笑不得,“徐家人,还真是硬骨头啊。”又叹气,低声呢喃,“朕岂不知雍王之过,奈何自变身之祸后,天下初定……呵,不知徐御史这几日新婚生活可否愉快。这人嘴毒的紧,背地里定是把朕骂了个狗血淋头。改天去探望一下。关心一下臣子,亦是理所应当。”
4 初九,潜龙勿用
盛世之下,却是暗流汹涌。
所有人都知道,当初变身之祸留下的问题,仍旧没有彻底解决。恽王虽然被诛,可如恽王一般,对这九五之尊的宝座心怀觊觎之人,仍然为数不少。
自古无女子继大统者……
变身,乃天罚!乃天欲伐“卓”……
天有异象,乃昏君误国……
这样的借口,很适合起兵造反。
永贞帝陈卓心里很清楚。所以,在一开始,她就发下《罪己诏》,试图安抚民心。更极力推动“护花铃”引起变身之祸的传闻。甚至在朝堂之上,对从来都不问尘世的玄门发出了缉杀令。永贞帝并不能确定变身之祸与玄门有关,但冤枉一个玄门,保住万里江山的稳定,怎么算都是值得的。
三年来,隐秘而强大的玄门,自始至终都没能找到。对于玄门,永贞帝掌握的信息极少。甚至这极少的信息,还不知是否准确。相传,玄门有五大高手,分别以《周易》六十四卦之第一卦“乾卦”命名。
乾卦之第一爻:初九,潜龙勿用。
所以,玄门第一高手,名曰:潜龙。
还有传闻说其人与道门祖师李聃同姓,全名即:李潜龙。
三年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般的日子,几乎打垮了永贞帝。幸而乱臣贼子有之,忠君义士亦有之,她陈卓亦非无能之辈。朝堂局势总算是稳定了下来,一切,看起来都尘埃落定了——看起来而已。
全国各地,隐患未除。周边小国,虎视眈眈!甚至于后宫之中,也是愁上心头。每每看到皇后那哀怨的眼神,每每听到朝臣关于立太子的谏言,永贞帝都有种想要杀人泄愤的冲动。
她知道这样的暴虐情绪很不好,所以常常会微服出宫散心。看一眼这大好河山,她的心情会好上许多。相较于肃穆的朝堂,言必国家大事的群臣,永贞帝更喜欢这市井的随意,甚至是酒肆里那些粗野汉子的胡扯,听起来都是那么的悦耳。
“呼……忽然想起,前些日子,说过要去徐御史家里探望的,倒是忘了。”永贞帝忽然就来了兴致,问身边的随从,“你说,徐御史可曾与她的夫婿圆房了?”
似乎永远陪在永贞帝身边的那银发异女一直都是微微低头的姿态,说话的声音也从来都是不高不低,不急不缓。“怕是未曾圆房。”
“这可不行。”永贞帝眯着眼睛,似笑非笑的说道,“徐家已经没了男丁,若是不赶紧圆房,续上香火,可如何是好!我大晋,还指望着徐家出力呢。”说到此,又想起自己被群臣劝谏立藩王子嗣为太子的事情,永贞帝心里就有一股子邪火。“这个徐阳!整日里给朕添乱,倒也该让她体会一下朕的苦楚!”
“徐御史,总是一片赤诚。”
“朕自知晓,只是厌烦的紧。”永贞帝苦笑,“走,去她家瞧瞧。”
徐阳虽是朝廷官员,但俸禄不高,平日也没什么灰色收入,所以家中自然也不算富裕。虽比寻常百姓家强了少许,但比富贵之家,还是差了一大截儿。破旧的大门口,连个门房也没有。永贞帝自也不会受到阻拦,径直进了院落。
扫一眼这普通院落,永贞帝道,“徐卿家倒是清贫的紧啊,好歹也是我大晋七品京官,家宅竟是如此落魄。”言语间,有些唏嘘,也还带着一丝幸灾乐祸的意思。她是真的希望徐阳的日子过得不好。
正待朝着正房过去,喊了徐阳来训话。忽听得隐约间有小调儿传来。离得远,声音不高,也听不真切。永贞帝心下好奇,寻着那调儿声,来到了一处跨院儿外。
“东边不亮西边亮啊,晒尽残阳我晒忧伤。前夜不忙后夜忙啊,梦完黄金我梦黄粱……”
怪腔怪调儿的,听着十分可笑。
永贞帝听了一阵儿,忍不住发出一声不屑的嘲笑。
这是什么调儿,古里古怪,跟个傻子似的。
如此想着,又前行几步,视线穿过那跨院儿月亮门儿,看到了瘫坐在一张椅子上,闭着眼睛,打着节拍,哼着怪调儿的李初九。
呵,原来是这个蠢货。
想起那“三分归元气”的可笑模样,永贞帝笑着摇头,转身离开。走出不远,刚巧遇到橘子。橘子不认得永贞帝,询问了一下。知是寻徐阳的,以为是徐阳在朝中的朋友,自不敢怠慢,赶紧去书房喊了徐阳。
徐阳正忙着,本想让客人来书房。不过,看一眼最近收集的雍王罪证的资料,也不知来人是谁,自觉不妥。这才起身去见。
待看清永贞帝模样,徐阳大为意外。短暂的呆滞之后,匆匆上前,伏地拜倒,“臣徐阳,参见陛下。”
倒是把一旁的橘子吓得不轻,扑通一声跟着跪下了。
永贞帝笑了笑,“爱卿平身,此非朝堂,朕又是微服出巡,不必多礼。”
徐阳也没客气,站起身来,又对橘子说道,“橘子,奉茶。”言毕,又对永贞帝道,“皇上,请屋里坐吧。”
待进了屋,永贞帝先是到处看了一眼,这才坐下,道,“卿家好歹是个文人,这待客厅中,怎地连个字画也没有?”
徐阳微微一笑,道:“胸有点墨虚怀谷,壁有字画假斯文。”
这般绵里藏刀、含沙射影的话,竟也敢说。
到底是徐家人,是真不怕死啊。
永贞帝想起了自己御书房里挂着的字画,再看徐阳一脸淡然的模样,忍不住冷哼一声,岔开话题,道:“徐卿家成亲多日,可还习惯?”
“一般。”
“听说徐卿家成亲时,前来道贺的亲友,没几个啊。”
“臣人缘不好,亲眷亦不多。”
“也是哈,徐家人丁不旺。啧,自古以来,传宗接代都是大事。徐卿家既然已经成亲,当把香火续延之事,提上日程啊。”永贞帝说着,脸色就郑重起来。“徐家世代忠良,实乃我大晋栋梁!若是没了传承,可如何是好?为了我大晋江山,徐卿家也该努力努力啊!要不这样吧,朕准你一年休沐之期,待徐家有了香火,再继续为朝廷效力吧。”
正说着,橘子端了茶水上来。
永贞帝是喝惯了好茶的,对于一个七品小官儿家的茶水,自然是没什么兴致的。不过既然呈上来了,自也要稍微意思一下。可品了茶水之后,不由的很是意外。“啧,卿家这茶,味道倒是别致的紧。”
“一位友人亲自炒制,味道确实不错。圣上若是喜欢,改日臣让那友人精心炒制一些,给圣上送去。”
“也好。”永贞帝又品了一口茶,不由的露出笑容。“确实好茶,虽略带苦涩,却又香味醇厚,回味悠长,端的奇妙。”
徐阳见永贞帝心情似乎不错,迟疑了一下,开口道:“圣上,臣有一事相求。”
“说来听听。”
“臣恳求圣上收回成命,让臣与那李初九,恢复了自由之身。”
永贞帝虽不知“李初九”其名,却也意识到李初九便是徐阳的赘婿。看一眼徐阳,永贞帝似笑非笑的说道,“卿家何出此言?朕乃九五之尊,金口玉言,岂可朝令夕改?这般言语,休要再提。唉,朕也是为徐家好,香火传承,万不可断了呀。”
徐阳沉默了一会儿,道:“臣小门小户的,香火之事,算不得大事。倒是圣上您,皇家若是没了传承,这大晋江山,可如何是好。”
“你——”永贞帝勃然大怒。
早朝时刚被群臣劝谏立太子,现在又听得徐阳这般言语,自然是怒急攻心。不过,自幼在宫中勾心斗角,登基坐殿后又跟群臣周旋,永贞帝的涵养还是极好的。她隐忍了怒火,冷笑着,咬着牙,道,“徐卿家对我大晋,真是忠心耿耿啊。竟无时无刻不关心着江山社稷。这般忠臣,朕该如何赏你才好呢!”
“臣是大晋之民,是圣上之臣。忠君报国!理所应当!无需赏赐!”徐阳虽然耿直,却不是傻子,当然察觉出了永贞帝的盛怒。不过,她是真不怕死的,竟是梗着脖子,丝毫不肯服软。
永贞帝盛怒之下,脸色绯红。即便当初给了徐家“不会因言获罪”的“金折子”,她也是真想把徐阳给斩了。可理智和感情还是告诉她:不能那么干。
当初若非徐阳的父亲拼死上书,保住了自己的太子之位,自己焉能有今日?更何况,徐阳这般“骄横”,亦非“恃宠而骄”。只因她徐家人,都是这么犟驴一般的性子!
虽然很是厌恶,但永贞帝私下里还是跟人说过:“若这朝堂之上,有心怀叵测之辈,那绝对不会是徐家人。”
微微闭眼,忍下怒火。永贞帝道,“卿家拳拳之心,朕知晓的。”说罢,大概是担心自己真的一时上火,把徐阳给斩了,便起身,大踏步离开。
徐阳自是要赶紧恭送永贞帝。
待永贞帝离开,徐阳自去书房继续忙活。橘子得了空闲,去了一趟李初九那里,跟李初九这个姑爷说了刚才的“惊险”之事。
李初九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脖子,觉得自己的脑袋还在脖子上,实在是侥幸啊。徐阳这个没情商的,到现在还没有被满门抄斩,真可算是奇迹了。
感慨一番,李初九忽然心生好奇,问橘子,“橘子,圣上……好看不?”
橘子摇头,“没敢细看呢,当时可把橘子吓坏了。啧,不过想来应该是好看的。毕竟,异女都很好看呀。”
“倒也是。”李初九臆想了一下入赘皇家的美好生活,看了看天色,起身道,“我出去转转。”
每天下午出门转转,成了李初九的习惯。
一是为了健身,好尽快恢复能力。二是为了寻找一点儿蛛丝马迹,试图找到厉无咎和护花铃。眼下,没办法依靠能力寻找线索,自然就只能依靠运气了。每天都去撞一撞,说不准哪天就撞到大运了。
也是合该着李初九走运。
不辞辛苦的到处逛了半个多月的光景,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到底还是被李初九发现了一丝线索。
瞅着一个字画摊儿前挂着的一幅字,李初九眯着眼睛,精光四射。
他嘴角带着笑,轻声念道:“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
厉无咎啊厉无咎。
你大概不知道,这句诗,我只对你说过。
这天下间,绝对没有第三个人知道的!
“呵呵,老弟,如何?要么?便宜的。”满头银发的异女老板,笑吟吟的跟李初九说着话。
李初九看向那异女老板,怀疑着眼前这异女,是否便是厉无咎。可能性不大,自己认不得现在的厉无咎,厉无咎当是认得自己的。眼前这异女,神情自若,不像是认得自己。而且,厉无咎的能力不俗,当不至于沦落到摆摊儿卖字画活命的地步。“好诗,不知是何人所作?”
5 徐羲和与风雅楼
虽然来这大晋京城已经近月余光景,但李初九还是第一次进入内城。人生地不熟的,绕了好大的圈儿,才算是找到了坐落在城中一角的安平侯府。
安平侯本是前朝军中一个小小的九品陪戎校尉,只因在晋太祖围困前朝京师时,带领一帮小卒,拼死打开了城门,竟是飞上枝头,成了大晋安平侯。熬死了大晋两位君主的安平侯,早已年过九旬。时年更身染重疾,一口气眼看着就提不上来了。偏偏也是巧了,护花铃声响彻京师,眼看着就要咽气闭眼的安平侯,陡然变成了一个青春靓丽的女子。
那句“天若有情天亦老”,便是出自安平侯府。那字画摊主有个朋友,在侯府中做杂役,自是见过这句诗,念给那摊主听了,摊主觉得不错,便写出来售卖。至于这句诗到底是何人所作,便不清楚了。
李初九在安平侯府门口晃荡了好几趟,不知该如何是好。
这安平侯虽然在朝中被文武百官瞧不起,可到底也是大晋的侯爵。侯府之地,绝不是自己一介布衣可以随便擅闯的。也不知自己的那个便宜媳妇徐阳跟安平侯关系如何,能不能“引荐”一下。可惜自己还是徐家赘婿,不然的话,混进侯府里应聘个杂役什么的,总也能慢慢调查那句诗的来历。
一时竟是苦无良策,天色也不早了,李初九便折返回家。
橘子正百无聊赖的坐在家门口玩耍,见李初九回来,喜滋滋的喊了一声“姑爷”。李初九笑笑,“怎么没伺候大人啊。”
“大人不在府中呢。”橘子道。
“这么晚了,还没回来么?”
“没呢,好像是去户部侍郎大人家里了,大概是要在那用晚膳的。”
李初九随口答应一声,对徐阳的“官场琐事”,也没什么追问的兴趣。想了想,又看似随意的说道:“今日里去了内城闲逛,听闻了一些趣事。跟那安平侯有关的。说是安平侯原本就快死了,刚巧赶上了变身之祸。”
“嘻嘻,是呐。这事儿,橘子也是知道的。”橘子笑道,“当时安平侯的子孙,都去了外地游玩。安平侯年纪大了,身体不好,自然只能留在家里。现如今,年轻貌美的安平侯,有个年过七旬的儿子,还有两个四五十岁的孙子,哈哈,是不是很好笑?”
“呃,哈哈,确实好笑。”李初九道,“你倒是很了解啊,咱家大人,跟安平侯很熟吗?”
橘子摇头,“这般趣事,京城中人,大多都是知道的。啧,大人跟安平侯,不仅不熟,关系还很僵呢。噫,姑爷你是不知道,大人最是刚正不阿,对安平侯那般卖国求荣之辈,十分瞧不起的。早年间,曾经当众羞辱安平侯,差点儿把安平侯气死。”
李初九脸色僵硬了一下,道,“这样啊,呵呵。我有些累了,回去休息了。”说着,朝着自己居住的跨院儿走去。一边走,还一边在心里暗骂。
徐阳啊徐阳,你可真是好人性啊。
原本还指望借着你这御史的身份,在京城里的日子会好混一点儿。可如今怎么感觉,早晚要被你坑了呢?
当然了,禀性耿直,嫉恶如仇,这也是难能可贵的品质。为夫不与你计较。可你到底是我李初九的媳妇,这么多日了,怎么也不来尽一尽为人妻子的责任和义务呢?虽然你是异女,不过为夫一向胸怀宽广……
好吧。
儿女之事,都不重要。自己的身子也还太虚弱,经不起折腾。
还是想想怎么调查一下安平侯府中那句诗的来历吧。
便宜媳妇是指望不上了,只能另寻他法。
李初九走了一天,也确实累了。躺倒在床上,苦苦思索起来:直接搭讪安平侯肯定不合适,跟侯府的杂役下人接触呢?又怕是白费功夫。万一自己接触的那下人并不知道那诗句的来历,真就是白折腾了。所以,还是直接接触安平侯最是保险。
可玩儿花花肠子这种事儿,李初九并不擅长。毕竟,这世间,并非所有人都像铁憨憨二师兄那样好骗。当年,跟自己关系最好的,莫过于二师兄荆十八了。可惜,二师兄因为自己的几句胡言乱语,跑了……
哀伤一阵,李初九又开始思索良策,可惜他不善算计,一时半会儿的,也想不出什么好主意。熬了一晚,第二天一大早,又去了内城安平侯府外,打算“伺机而动”。
大晌午的,天气酷热。
李初九热了一头的汗,看着冷冷清清的侯府大门口,渐渐失去了耐性,却又不甘心就此离开。四下里打量一番,看到一处茶棚。茶棚里,似乎有个说书先生正在唠叨。也是闲极无聊,便走了过去。囊中羞涩,没钱喝茶,自只能蹲在茶棚一角,听那说书先生讲故事。
那银发长衫的说书先生,说的竟是与玄门有关的故事。李初九竖着耳朵听了一阵儿,只是觉得好笑。
虽说都是胡乱编排,不过闲来无聊,听着倒也有趣。
啪——
说书先生拍了一下醒目,朗声道,“你们猜来者何人?啧啧,此人身高九尺,虎背熊腰。眼若铜铃,口似悬河!要说此人来历,那是端的不凡!真名实姓,江湖中无人知晓。只知其乃玄门第二高手。乾卦第二爻:九二,见龙在田!正是潜龙的师弟,见龙真人是也……”
李初九靠着茶棚角落的立柱席地而坐,望着万里晴空,回想起当初在山中修行时的日子,不由的心中凄苦。那草长莺飞的日子,再也回不去了。
思绪恍惚,一晃竟是过了许久。耳畔又听得一声醒目之声,李初九回过神来,才发现茶棚下的听客,却是多了不少。普通大众,对这玄奇古怪的故事,倒是极感兴趣。只听得那人群围拢之中,说书先生脆声声的说道:“这狐仙当真是不知死活!竟然试图勾引潜龙真人!潜龙真人是何等修为,定力又岂是凡夫俗子可比。山中修行千年!何曾动过邪念……”
李初九挠了挠头,琢磨着这“潜龙真人”,莫非就是自己?
邪念这东西……
连个女人影子都没有的深山老林里,想动邪念,那也要有得动啊!
还修行千年?真当玄门中人都是神仙啊?
一千年不碰女人?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李初九觉得自己十分有做一个人渣的潜质,只是一直都没有机会。能有这种想法,看起来好像很无耻。但李初九觉得,很多人应该都有这种想法,也都一直没有机会。所以,换个角度想一想,自己能坦然面对内心深处的阴暗面,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暗地里不知廉耻的自夸着,再看一眼冷冷清清的侯府大门口,李初九叹一口气。时间已经不早了,今天看来是没什么戏唱了。正准备起身回家,却忽见侯府大门内走出一主一仆来。那主人身穿锦衣,银发星眸。门房见之,躬身行礼。离得甚远,倒是听不清门房对她如何称呼。
不过,大概率应该是安平侯本人了!
心念一动,李初九起身,悄然跟了上去。
听到主仆二人对话,李初九确定了安平侯的身份。只是不知这天色已晚,安平侯此时出门,是要去做什么。
一路跟着安平侯,竟是出了内城。再往前行不远,便是烟花巷了。
李初九心中计较:这安平侯原来是个老不正经的东西么?九旬高寿了,还来这种地方消遣?
此时天色将晚,一路之上,倒是有不少行人朝着烟花巷而去。有浑身铜臭的商贾,有满口之乎者也的书生,更有一些官员,着了便服,约一帮好友,谈笑风生。
魏晋风流,世人皆知。
自前朝伊始,《世说新语》言:“真名士自风流。”清谈、放诞、山水、酒,“名士”气质,自此定调。世人沽名,趋“名士”之风若鹜。值大晋崛起,南北安定,天下无战事。盛世之下,名士之风更甚。
或清俊通脱,或醉生梦死,或放达出格,或清谈空论。更有“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之论。
便因这“名士”之风,烟花之所,亦非贱地。烟花女子,亦非常人。但凡能在这烟花巷内站得住脚的女子,无不是琴棋书画,样样皆通。更有甚者,堪称才女佳人。偶得诗词,竟而传诵一时,亦属平常。倘若只会那敦伦苟合、入巷云雨之事,却是只配在那河对岸的腌臜龌龊之所,伺候那些泥腿苦力、邋遢粗汉罢了。
却不知是否因这名士之风的影响,魏晋以来,男子多喜清秀俊雅之貌。故而男子抹粉画眉,精致如女子,亦十分常见。大概亦因为这般风气,魏晋女子,便稍显强势许多。胭脂虎女、河东狮吼之类,常有闻之。比如这烟花巷中,便常常有男子与友人、艺伎清谈畅饮之际,家中妻子悍然而来。
最广为人知的,莫过于当朝户部尚书被妻子揪着耳朵离开烟花巷的轶事了。据闻,第二日,朝中群臣试图取笑户部尚书,就连当时的皇帝晋高宗都想看户部尚书的笑话时,户部尚书确是神态自若,一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架势。说了一句“家有悍妻,后院何忧?自家即安,可以安天下。”
户部尚书的意思很简单:家中有一位强悍的妻子打理,自然不需要我来操心了。那样的话,我便有空来治理天下间的琐事了。
一时间,“尚书悍妻”竟成美谈。至于那朝堂上冠冕堂皇的户部尚书回家之后是否跪了搓衣板,倒也没有人去在意了。
这般趣事,初涉尘世不久的李初九,自是不会知晓。就连这魏晋风度,亦知之甚少。
此间,几位仕人士子正在谈着“尚书悍妻”的趣事,安平侯来了。彼此抱拳见礼,聊了几句,也便落座。这群人,或是前朝降臣,或是降臣之后,具是生活安逸,却又郁郁不得志,甚而遭逢变身之祸的异女。聚在一起,倒也聊得畅快。只是,聊上几句,忽见二楼一间房中,走出来几人。安平侯一眼看去,脸色便有些难堪了。
真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出门没看黄历,烟花巷那么大,怎么就偏偏遇到了她!
那几人之中,有个安平侯的对头,便是七品御史徐阳了。
徐阳自也看到了安平侯诸人,眉头一蹙,脸上明显尽是不屑。对于这班卖国求荣之辈,徐阳从来都不会给什么好脸色。因着瞧不起,自也懒得理会这班人。前面同行之人聊得畅快,徐阳也不吱声。她不喜欢这种地方,亦不喜欢清谈之风。对那些迎人卖笑,故作清雅的烟花女子,更是反感至极。只是今日实在是有事求人,不得不来。
出得这“风雅楼”,远离了那靡靡之音,徐阳不由的大松一口气。正待跟同行之人道别回家,却一眼瞥见了不远处的李初九。
李初九瞪着眼睛,愣愣的看着徐阳。
确实,不过是形式婚姻,并没有夫妻之实,更没什么夫妻感情。
但问题是!
你徐阳好歹也是我李初九的妻子好不好!
不求你贤良淑德,至少也不该来这种地方吧?就算你是异女,就算你跟那些风尘女子也办不出什么事儿来!可到底是不妥吧?!
李初九感觉自己头上绿的发慌,心里更憋着一股子火气。他阴沉着脸,缓缓走向徐阳。
与徐阳同行几人,正相互道别,亦要跟徐阳道别,注意到徐阳脸色异常,循着徐阳的视线看过去,便看到了李初九。
她们与徐阳关系不算甚好,但徐阳成亲之时,也到了场,自是认得李初九。
“呦,这不是李官人么。”一个异女喝了酒,脸色红扑扑的跟李初九打招呼。
在前朝时,“官人”一词,是那些士大夫对没有当官,亦非书生,却又有一定身份的男子的一种雅称。到了晋国,“官人”的称呼逐渐大众化,亦有了“客官”、“大官人”、“新郎官儿”之类。
李初九不理那人,径直走到了徐阳面前,盯着徐阳的眼睛。李初九忽然说道,“啧,成亲多日,竟还不知你的字呢。”
徐阳不解,呆了呆,还是回道,“我字羲和。”
“徐羲和!”李初九咬着牙,念出徐阳的名字,“你今日玩的可痛快啊?!”
徐阳面色通红,尴尬极了。
她也觉得,名义上,自己到底也是李初九的妻子。妻子“狎妓”,被夫婿撞了个正着——好像真的很不好啊!设身处地的想一想,换做自己是丈夫,遇到妻子这般,哪怕只是名义上的夫妻,肯定也是要自觉面上无光,气个半死。
李初九愤然转身,大踏步离开。
徐阳错愕片刻,又迟疑了一下,冲着众人羞臊的一拱手,快步朝着李初九追了上去。徐阳是朝廷命官,李初九不过一个乞丐。身份悬殊极大。但徐阳此人,从来都是讲理的。自己理亏于人,自是要赶紧道歉才好。更何况,耿直较真之人,最是不喜被人冤枉。徐阳虽然进了风雅楼,却并未做什么出格之事,如今被冤枉了,定是要跟李初九解释清楚才罢休。
徐阳的几位同伴面面相觑,有些哭笑不得。一人忽道:“徐阳和徐羲和,有何不同?”
另一人看向说话那人,想了想,恍悟道,“似乎愤怒之际,念出三个字来,比念出两个字更解恨啊。”
“有吗?”
“你品品,细品之。”
“果然,是何道理?”
“不然,我觉得还是两个字更解恨。”另一人打趣道。
众人哄然大笑,之后再次道别,各自散去。唯留下一个身材微胖的异女,看着徐阳离去的方向,咂舌叹气。
又仆役赶来马车,“大人,回吧。”
“嗯。”那异女应了一声,上了马车,又想起徐阳托付自己的事情,不由的有些发愁。朝中谁人不知,圣上乱点鸳鸯谱,就是为了整一整徐阳的。如今徐阳托自己跟圣上求情,免了婚事。自己又该如何开口呢?
提吧,希望不大,搞不好还要惹了圣怒。不提吧,又有点儿对不起人。毕竟在风雅楼中,自己脑子一热,夸下了海口。而且——徐阳这小子,说好听点儿是嫉恶如仇,说难听点儿,那就是心眼儿小!真不帮她办事儿,怕是得罪了她。虽不过一个七品芝麻官儿,可那“金折子”太狠,犟驴性子也不好招惹。
【注:架空文,背景设定与史实无关。有魏晋之风,有汉唐之气,有明清之迹。请读者悉知。】
6 安平侯的阴谋
错即是错,对即是对。黑即是黑,白即是白。徐阳一直都是个很有原则的人。对别人如此,对自己更是。
既然是自己错了,那道歉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追上李初九,徐阳直接说道,“这件事情,是我错了。为人妻者,来这烟花之地,属实不该。”
“呵……”李初九发出一声压抑的笑声,“也没什么,不过是名义上的夫妻,早晚也是要分开的。我只是……只是觉得……唉,无所谓了。”稍稍冷静下来,李初九觉得自己挺可笑的。自己生气,不是因为吃醋,不是因为伤心。毕竟,跟徐阳本就没什么感情,甚至算不上真正的“夫妻”。生气,只是因为觉得头上太绿,颜面尽失罢了。
徐阳忽然紧走两步,拦在了李初九面前。一脸正色道,“我去风雅楼,只是有事要请托户部侍郎。也只是清谈饮酒,并未做别的事情。虽是如此,终究是我没有顾及你的颜面,是我错了。”说着,竟是抱拳拱手,“原谅则个。”
李初九看着面前的徐阳,“咳,行吧,我就是一时想不开,呵呵。”觉得气氛有些尴尬,李初九赶紧岔开话题,“你托户部侍郎做啥啊?”
徐阳跟着李初九一起回家,边走边道:“还不就是你我婚事,如今已经过去了许多时日,想来圣上已经消气了。我想请托户部侍郎在圣上面前帮我们请求。唉,我惹怒了圣上,却连累于你,实在是抱歉。”
李初九挠了挠头,笑道,“不至于道歉,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再说了,你救了我性命,我以身相许……哈哈,也没什么。”
徐阳闻言,微微一怔,之后哈哈一笑。又看了看李初九,见他脸色比之前好了许多,虽然仍旧瘦弱不堪,但总比初见时更像个活人了。“你的身子,恢复的不错。说来好笑,这么久了,却对你知之甚少啊。”
“哈,我这人简单的很。”李初九道,“山野草民一个。嗯,原本是想来京城闯荡一番,不想半路遭了劫匪,才落得差点儿饿死的下场。幸而有你救我,这才苟活至今。”
徐阳眉头微蹙,道:“天下太平日久,匪患恶徒,终未肃清,实乃朝廷之过。明日需参上一本才是。内疾无小患,民生无小事。”又道,“家中还有何人啊?”
“没了,就我自己。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唉,你我境遇,相差无几。现如今,我也只老母亲一个亲人了。”
两人聊着不咸不淡的话题,到了家中。跨院与后宅的岔路口,徐阳道,“户部侍郎是两朝元老,圣上面前是说得上话的。她为人圆滑得紧,不像我,开口便要惹了圣怒。想来有她求情,事情也便成了。到时候,还了你自由身。届时,你大概暂时也没什么去处,暂居徐家,也是可以的。”
“那先谢过了。”
“无妨。”徐阳说罢,拱拱手离开。
看着徐阳背影,李初九轻声笑了笑。
这个徐阳,公事上执拗了一些,人性上也古板许多。不去在意这些的话,倒也是个不错的人——至少,是个极好的官。如果不是还有大事要干,就这么当了徐家赘婿,过一过咸鱼生活,却也不错。
想起心中大事,李初九又开始犯愁。
守了安平侯府那么多天,好不容易撞上安平侯外出,却还是没有任何进展。说来也是奇怪,厉无咎能力不俗,真若是想在这大晋京师图谋富贵,也该去结交有权有势的大官儿吧?安平侯一个没什么权力,又没什么背景,更没什么前途的前朝降臣,是如何跟厉无咎“有牵连”的?
还是说,安平侯只是偶然得了厉无咎的诗句?
愁了一晚,李初九不甘心。第二天一大早,又出了门。现在,那句诗,是寻找厉无咎的唯一线索,李初九不想放弃。
他身子太弱,走的不快。待进了内城,已经过了小半晌。正要朝着安平侯府而去,迎面却看到一人,登时愣了。
来人竟是安平侯,跟在她身侧的,还是昨日里那个异女仆人。
安平侯倒是没注意到李初九,依旧带着仆人前行。那仆人看到李初九,忽然跟安平侯低语一句。安平侯微微一怔,看向李初九。之后竟是面带微笑的迎了上来。“这位官人,看着面善,你我是否在哪里见过?”
李初九大为意外。
愁了许久,正不知如何接近安平侯,安平侯竟是主动“上钩”了?真是瞌睡来了有人送枕头啊。
嘶……
莫非是自己长得太帅,这安平侯对自己起了“歹念”?
倒是有可能啊。
九旬异女,还去风雅楼那种地方消遣,足以说明这个安平侯不是什么好胚子。见色起意,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心念急转,李初九正琢磨着如何应对,却又见那安平侯露出一抹恍悟神色。安平侯道,“是了,阁下是徐御史家的赘婿吧?”
“啊,是的。在下李初九。”
“哎呀,竟真是李官人。”安平侯一脸惊喜,笑道,“在下王鹏。徐大人为民请命,为官清廉,在下慕名久已。一直想结交徐大人,可惜在下一介商贾,一直没有机会呐。”
安平侯身边,那异女仆人听到“王鹏”的名字,露出一抹惊讶神色。李初九亦是微微一愣,心说安平侯不是姓周吗?
这小子,报了个假名字,是怎么个意思?
另外,你跟徐阳不是有仇怨吗?还想结交徐阳?
这事儿啊,透着玄乎。
不过刚好,你或许没安好心,我亦有些想法。“呵,原来是王兄,幸会,幸会。”
看着李初九,安平侯唏嘘道,“相遇即是缘,李官人若是不弃,我做东,咱们找个地方坐一坐,喝点儿酒水,如何?”
“哎呀,阁下盛情,那个……难却啊。”李初九想拽拽文,奈何学问实在是有限,憋出了个古怪说辞。
安平侯哈哈一笑,道,“请。”
李初九跟着安平侯进了附近一家酒肆,二楼雅间坐下闲聊。安平侯告诉李初九,说她是一个布匹商人,生意不算好,日子过的清闲。平日里也没什么朋友,能与李初九相识,真是“三生有幸”。更是极力夸赞徐阳,言语间简直就是徐阳的脑残粉。
吃吃喝喝,竟是过了一个时辰。安平侯借口时候不早,跟李初九约了明日在望月楼上相会,便道别离开。
出了酒肆,安平侯脸上露出一抹喜色,冷笑一声,对身边异女仆人说道,“王鹏,回家将我珍藏的醉八仙拿出来,明日里我要用。”说罢,又忍不住笑起来。“一介赘婿,醉酒之后,与那烟花女子敦伦苟且,彻夜不归。啧啧,你说,这事儿要是传出去,那徐阳是不是要气死了?怒极休夫,理所当然。只是,这婚事,是圣上钦点!没有圣上的旨意,她是不能休夫的!圣上厌她,定也不会同意她休夫。啧啧啧,想想就痛快!哈哈哈!”
“定是如此。”那仆人王鹏笑道,“侯爷好算计。”
“呵,此事若成,你的功劳也是有的。若非你认出李初九,侯爷我也不会临时生出这般主意来。”
昨日里,安平侯去风雅楼饮酒,王鹏在外面候着,刚巧撞上了徐阳跟李初九的“尴尬”偶遇,故而认得李初九。也是因为她将这般“趣事”说予了安平侯,安平侯才想出了整治徐阳的妙计。
“为侯爷效力,是小的该做的。”
安平侯又笑起来,道,“徐阳呀徐阳,也是可怜呐。被圣上钦点了乞丐做赘婿也就罢了。偏偏这乞丐骨瘦如柴,病怏怏的,长得亦奇丑无比。怕是床笫之间,徐大人憋屈的紧呐。哈哈哈。”
王鹏猥琐一笑,心说那李初九长相虽然一般,却也绝不至于“奇丑无比”。口中却道:“侯爷说的是。”
“嘶,你说,要是在醉八仙里,加点儿‘欲仙散’,徐家赘婿醉酒烟花巷,敦伦过度而毙的话……徐阳是不是……算了。”安平侯觉得,害人性命这种事,还是算了。也不仅仅因为狠不下心,主要也还是担心万一东窗事发,事情就麻烦了。自己年纪大了,诸事无谓。可家中还有老儿老孙,日子总是要过的,连累了他们,总是不好。
主仆二人心情都不错,说说笑笑的回了侯府。
酒肆二楼雅间里,李初九端着酒杯,抿一口酒,看着那安平侯离去的背影,眉眼微蹙。他敏弱的察觉到,这个安平侯,没安什么好心呐。
说不得,明日里自己还是要将计就计,去一趟望月楼。
到时候,先不管安平侯意欲何为,把那句诗念出来,套一套安平侯的话,是必须要做的事情!
忽然又想起了安平侯那双漂亮的大眼睛里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阴险,李初九捏了捏下巴,竟是有些回味悠长之感。
说起来,夫妻之间,应当同仇敌忾。
自己是不是该帮一帮那个便宜媳妇,拿下安平侯,给她出出气呢?不管怎么说,在徐家包吃包住的,要是不干点儿活,似乎也不合适。
一眼瞥见瘦骨嶙峋的手指,李初九又有些丧气。
就自己现在这病怏怏的身板儿,死在床上可就得不偿失了。
大仇未报!焉能沉迷女色?!
李初九暗暗自责。
每日三省吾身的好习惯,他保持的倒是极好。
忽然又想起当初在山上的生活。犹记得厉无咎那混蛋取笑自己的话,“养成这样的好习惯,得益于你每日都有当‘省’之处。”
《周易·乾》第三爻: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释义:君子白天勤勉努力,夜晚又十分警惕,即便身处危险境地,也没有灾难。
厉无咎,就是这样一个人。
作为玄门大师兄,论及勤奋努力,论及小心谨慎,厉无咎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人!
哼!
又如何?
当初若非自己心慈手软,被活埋三年的人,该是她!
李初九痛定思痛的反省了一下当初的妇人之仁,将杯中酒一饮而尽,这才下楼。
明日从安平侯口中套话,说不准便能得知厉无咎的下落,报仇之日不远矣。李初九闲庭信步的溜达着,心情很好,忍不住又哼起了小调儿。
“心里的花,我想要带你回家。在那深夜酒吧,哪管它是真是假……来左边儿跟我一起画个龙。在你右边儿画一道彩虹。来左边儿跟我一起画彩虹,在你右边儿再画个龙……”一边唱着,还一边情不自禁的乱比划。至于旁人的古怪注目,他也浑不在意。
路边一个玉器摊位前,永贞帝放下手中的玉瓶,循着那古怪曲调看过去。认出李初九,竟是忍不住叹一口气,对身边那个常伴左右的随从说道,“徐阳虽然性子讨厌,却忠心为国。得了这么一个白痴赘婿,确实有些委屈了。”言语间,显然有些后悔了当初一时脑子发热办下的事情来。
“是。”那随从一直惜字如金。
正此时,一个银发劲装的异女步履匆匆的走来,待到了永贞帝近前,略一施礼,低声言道,“徐阳等三位御史,在雍和粮仓被雍王的人扣下了。”
永贞帝星眸一凛,闷哼一声,道,“朕……吾错了啊!当初真该让徐阳嫁了平北将军那个暴虐莽夫才对!妇人之仁!当真要不得!”
早年间,只因一件琐碎,原平北都督用军棍打死了发妻。其暴虐人性,世人皆知。也是因此,多少年来一直没能续弦。永贞帝觉得,如果徐阳真的嫁了因罪降职的平北将军,说不准现在已经被打死了——那是肯定的。毕竟,徐阳曾经不止一次的要求严惩平北将军杀妻之罪。
那样的话,多好啊。
7 君臣,恩怨
私自扣押朝廷官员,自然是有违法度的,哪怕干这事儿的是雍王这般的皇室贵族。永贞帝心中愤懑,不只对鲁莽妄为的徐阳等三位御史,更是对目无法度的雍王。
站在人流如织的京城街道上,永贞帝望着雍州方向,沉吟良久,低声呢喃,“心头大患!”说罢,转身回宫。
她没有着人处理徐阳等人被雍王扣押的事情,甚至好似并不知晓此事一般。是想让徐阳吃点儿苦头,还是想作壁上观,看看雍王到底能过分到何种地步?又或者还有别的什么原因?
帝王心术,无从得知。
进了皇宫,永贞帝来到御书房,站在一幅堪舆图前,看着大晋万里江山,视线落在雍州处,静静无语。
桌前坐下,取出徐阳弹劾雍王的一本本折子,永贞帝随手翻开一本,俏生生的脸上,尽是难以掩饰的怒容。
“强抢民女……结党营私……谋害朝廷命官……”永贞帝看着折子上的一条条罪状,微微闭上眼。
现如今,又多了一条:倒卖军粮。
这一切,永贞帝早已知晓,也早已开始在雍州及雍州附近布局,只待寻一个合适的机会,一举将雍王拿下。
计划算不上很完美,但绝对稳妥。
可恨徐阳这个莽夫,以为自己是忠君报国,实际上却是打草惊蛇!
永贞帝心绪烦乱,算是恨透了徐阳。
心情不好,午膳都没吃什么。又在书房里熬了一下午,晚上时候,内侍禀告,说是皇后求见。永贞帝心中又是一阵烦乱。想起皇后那哀怨的眼神,胸口便好似有一块巨石,压抑的她喘不过气来。
“告诉皇后,朕乏了,就不去她那里了。”
手肘搭着桌子,扶着额头。又看到了今日早上吏部尚书的折子。
“雍王世子,德才兼备,勤勉仁孝。嘉王世子,温恭贤良,文武双全。皆立储之佳选……”回想着折子上的话,永贞帝感觉有些头痛,感觉很累。
想休息,却又并无困意。
走出御书房,仰头看着夜空中的繁星点点。
忽然就想起了一个古怪的曲调和粗俗的词:东边不亮西边亮啊,晒尽残阳我晒忧伤。前夜不忙后夜忙啊,梦完黄金我梦黄粱……
永贞帝轻声吟唱了两句,后面的,就记不得了。
脑海中浮现出那个骨瘦如柴,又幼稚可笑的家伙,脸上竟是浮现出一丝笑意。
唉……
竟是有些羡慕那乞丐的日子。
天下人觊觎皇位的高高在上,可又有几人知道坐在这个位置上的痛苦呢?
心绪太重,睡眠不好,但翌日早朝之上,面对群臣,永贞帝的精神极好。看着殿前百官,听着正在奏事的官员抑扬顿挫的话,永贞帝的嘴角一直带着笑。
“……吾皇文治武功,前无古人!大晋幸甚!百姓幸甚!臣,幸甚!”一通辞藻华丽的夸赞,终于算是说完了。
永贞帝面带笑容,点头道,“得诸位良臣辅佐,朕亦幸甚呐。”
这时,户部侍郎横跨一步,出班见礼。“圣上洪福,西北运河已经畅通,百姓得益,商贾得益。更打通西北要道,连贯中西。此,实乃造福万世之举。臣替西北百姓,谢圣上隆恩。”
永贞帝又是大笑,“刘卿家督造运河有功,朕知晓的。”
“臣不敢居功。”刘侍郎道,“督造运河之事,臣出力甚微。许多事情,都是徐阳徐御史之功。”
“哦?”永贞帝似笑非笑,道,“倒是稀罕了啊。我可是记得,徐阳当初可是没少跟你争吵,甚至还弹劾了你。你不记恨她,反而替她说好话?”
“呵呵,徐羲和此人,就是这样,对事不对人。臣却有不足之处,她秉公弹劾,臣不敢记恨。说起来……”刘侍郎又是一笑,“这满朝文武百官,没有被她弹劾过的,可是不多。”
永贞帝大笑,百官也跟着大笑。
朝堂之上,一片欢腾。
刘侍郎觉得时机不错,赶紧又道,“圣上明见万里,徐羲和其人,虽然有时十分可恶,但一片忠君爱国之心,大概是没有人会质疑的。”
永贞帝眯着眼睛,看着颔首奏事的刘侍郎,道,“刘爱卿此言不虚。”
“臣以为,徐家世代忠良,是有个很重要的原因的。”
“哦?”永贞帝似是好奇,“说来听听。”
“据臣所知,徐阳祖父徐岩,原本只是个浪荡子,终日游手好闲,不习文武。后娶妻生子,竟是忽的发愤图强,考了功名。徐岩胞弟徐石,原本胆怯懦弱,后迎娶将门虎女,竟而也有了其兄风范。徐阳之父徐忠,在背棺上朝之后,家中便挂了白,徐忠妻子段氏,更是早早布下灵堂。后徐忠被斩,段氏亲赴刑场,替徐忠收尸。圣上登基,感念徐家忠良,欲赐段氏‘敕命夫人’,段氏却言‘无功不受’,更求了恩典,请独子为国言事。”说着,刘侍郎眼眶红了。
永贞帝呼出一口气,也是心情激荡。
刘侍郎继续说道,“臣以为,男子娶妻求贤,此乃古训,至理也。徐阳赘婿,不过一山野村夫,目不识丁,粗俗不堪,绝非良配。臣祈皇恩浩荡,罢了这桩婚事吧。”
永贞帝微微一笑,盯着刘侍郎,心中对这个户部侍郎的观感,却是稍有改变。原本,她以为刘侍郎是个老实巴交的家伙。堂堂三品大员,在运河工程上,能被一个七品御史唬的不敢吱声,也是无能之辈。可如今看来,好像并不是那么回事儿。这个刘侍郎,心眼儿也是多得很呐。
没有不透风的墙。
雍王的罪业,群臣自是知晓。雍王扣押徐阳的事情,大概也都知道了。可眼下雍王势大,自己这个皇帝,也没有摆出要对付雍王的态度。所以,没有人敢跟徐阳一样不怕死的弹劾雍王。
不敢弹劾,亦不敢公然依附雍王。
毕竟,万一哪天雍王倒了,依附雍王之人,也要跟着倒霉。
左右逢源,才是朝堂上这些狐狸们所信奉的“为官之道”。
就好像吏部尚书昨日里的那个折子,提了雍王世子,像是在对雍王示好。也提了嘉王世子,看起来又像是秉公处事。
一个个的,都是老狐狸!
再比如眼前这个刘侍郎,在这个时候,拿一件不痛不痒的事情,对徐阳示好,又不得罪雍王——其中妙处,实在是耐人寻味啊。
心中思量着这其中的弯弯绕绕,永贞帝面带笑容,心里却是恨的牙痒。
跟这帮老狐狸打交道,是真累啊!
吏部尚书出班进言,“刘侍郎所言极是,请圣上收回成命。”
大理寺卿亦言道:“臣附议。自古以来,男子娶了恶妻,必……”
“行了!”永贞帝忽然打断了大理寺卿的“附议”,面如沉水,扫一眼群臣,冷声道,“朕乃九五之尊!一言既出,岂可反复!哼!朕觉得,徐阳和那李初九,恩爱的很呐!”说罢,仿佛犹不解恨,“再有敢言徐阳婚事者!朕定重则!”后拂袖而去。
出了朝堂,回到御书房,永贞帝稍稍冷静了下来。
自登基以来,她很少当朝动怒,更很少把事情做绝,把话说绝。她一直认为,世事无绝对。把事情做绝,把话说绝,总是不好的。显得太武断。
今日因为群臣的“狡猾可恶”,又动了怒,“连累”了徐阳。想来以后是没有人敢替徐阳的婚事说话了。
也好,耳根算是清净了。
冷静一阵儿,忽然又想起当初自己赐给徐家“金折子”的事情来。记得当初坊间有传言,说自己这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是的,没有错。
赐“金折子”,就好比是把话说绝了,让自己想收拾徐阳,都有点儿不顺手了。也让徐阳这家伙变本加厉的“敢言事”了。
所以啊,吃一堑,长一智。
以后这种武断的给自己堵后路的话,还是少说为妙。
不过这次,倒也无妨。
不至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应该是不至于的。
让徐阳一辈子守着一个干瘦愚蠢的乞丐过日子,也挺解恨的。
翻了翻折子,心情还是烦躁的厉害。
永贞帝起身,对常伴左右的异女随从道,“走吧,出宫。散散心。”
“是。”
“嗯……去望月楼吧。”
望月楼,绝对算是京畿之地的名胜所在了。
坐在望月楼上,望一眼定军河两侧的繁华盛世,绝对是一种享受。若是再有美酒佳肴,歌舞助兴,自是更妙了。
“这醉八仙,可是世间佳酿。”安平侯以“王鹏”的身份,亲自给李初九斟酒。“今日与李官人,定要不醉不归。”
李初九脸上带着笑,瞅一眼安平侯那漂亮又阴险的模样,竟是觉得有些喜庆。李初九乐呵呵的说道,“定要如此。”尝了酒,更是赞不绝口。
两人相谈甚欢,不知不觉提及诗词歌赋。李初九道,“前几日,我在内城闲逛,偶遇一个书画摊。那摊主有幅字,字上诗句,极好。”
“哦?说来听听?”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李初九笑问,“如何?”
安平侯一愣,哈哈大笑,道,“原来是这一句。”
“你知道的?”
“哈哈,自是知晓。我书房的墙壁上,便这么一句诗。”
“哦?原来阁下竟有如此诗才。在下真是佩服啊。”
“哈哈,李官人说笑了,说笑了。我一介武夫……”安平侯话说一半,赶紧改口,“咳,一介商贾,打小没上过私塾,字儿都不识得几个,哪里会吟诗作赋啊。”喝一口酒,安平侯又道,“嗯,大概是两年前,我去雍王府拜会雍王。这句诗,是她所作,我虽然不通文墨,却觉得极好,就着人抄录了,挂在家里。”
李初九愣了一下,又哈哈一笑,道,“原来如此,来来来,喝酒。”
雍王么……
这个当朝重臣,徐阳试图扳倒的勋贵,李初九多少还是了解一些的。李初九认为,雍王不会是厉无咎。所以,这句诗,自然也不是雍王所作。
这就有些麻烦了。
一个小小的安平侯,想要接触套话,都不容易。雍王位高权重的,又跟徐阳“有仇”。自然是更不好办了。
这可如何是好。
另外——安平侯不过是一介降臣,无权无势,也没什么前途,怎么就跟雍王勾搭上了?她大概是图雍王这个靠山,雍王又图她什么?
心中思量着,李初九又道,“雍王真是大才啊,竟是能做出这般诗句来。了不起。”
安平侯笑道,“雍王文武全才,自是了不起。”说着,看一眼李初九的脸色,心中暗付:这李初九的酒量可以啊。醉八仙烈的很,已经饮了两杯,竟是面不改色。
不爽!
当初在军中,自己的酒量,无人能及。
就不信灌不醉一个瘦弱乞丐!
过了多时,李初九还没怎么着,安平侯却是有些醉醺醺的了。只见安平侯豪饮一杯,之后忽然起身,来到李初九身旁,挨着他坐下。勾着李初九的脖子,说起了她在京城中被人瞧不起的屈辱。说着说着,眼眶竟是红了。
她的身后,异女仆人王鹏见状,暗叫不好,赶紧道,“老爷,您喝多了,咱们回吧。”
“回什么回!”安平侯摆摆手,“喝酒自是要尽兴的。你莫要在这里烦我,自行回吧。我跟李兄,还有许多肺腑之言。”
王鹏苦着脸,她跟随安平侯多年,知道安平侯的酒品不咋样,喝多了之后,最喜欢胡乱说话,说到动情处,还会哭得稀里哗啦的。再看李初九泰然自若的样子,之前计划的事情,显然是办不成了。略一沉吟,王鹏贴着安平侯耳畔,低语道,“徐阳。”
安平侯猛然听到徐阳的名字,先是一愣,紧接着就反应了过来。
再看近在咫尺的李初九怡然自得的喝酒的模样,又意识到自己正搂着李初九,也挨得太近,立时尴尬不已。放开李初九,往一旁挪了挪,清一下嗓子,道,“哎呀,真是喝多了。李兄酒量可以啊,在下佩服。”
李初九笑道,“还好了,有人说我是千杯不醉。”
千杯不醉?
肯定是吹牛。
安平侯瞥一眼已经所剩无几的坛中酒,想起自己珍藏多年都没舍得喝的醉八仙就这么没了——肉疼啊!“咳,我呀……不行不行,实在是撑不住了。”
“既如此,便先回吧。”李初九道,“我也是闲着没事儿,再坐会儿。哦,对了,记得把账结了。我身上没带银子的。”
安平侯挤出一丝笑,离开望月楼。
越想越亏,越想越气。
气的是白白给李初九喝了醉八仙,却什么事儿也没办成。甚至还把自己给灌醉了!作为一个异女,挨李初九那么近,还搂着他——幸好有王鹏提醒,不然的话,怕是后果不堪设想。
真的是旧仇未报,又添新恨!
“侯爷,这小子未必千杯不醉,但酒量是真的好啊。”王鹏道,“实在是不好对付啊。”
安平侯也是怒极,咬着牙,闷哼一声,依旧有些醉醺醺的说道,“怎么不好对付?算计不成,咱们就来硬的!你赶紧回府,带几个人来。待到无人处,直接揪住那混账暴揍一顿,然后扒光了衣服,扔到大街上去!”
“呃……”
“磨叽什么,赶紧的!”安平侯打了个酒嗝,气道,“早该如此,何必费那弯弯绕!直接收拾徐阳这个朝廷命官,我是不敢。收拾一个乞丐!有何不敢!”说着,脚下虚浮,一个趔趄,差点儿摔倒。
8 冲动的后果
永贞三年末,雍王率军勤王,恽王之乱结束,天下安定。相传,当初雍王亲自披挂上阵,身上多处负伤。战乱结束之后,雍王以身上有伤,不宜远行为借口,请赐雍王府邸一座,滞留京师。居住于京师的王爷有很多,但如雍王这般,真正有实力,又自愿留在京师的,没有第二个。
至于雍王为何主动留在京师,李初九并不在意。朝堂风云、尔虞我诈的事情,他是没什么兴趣的。他在意的,是这样一个身份不简单的拥有实权的王爷,即便是远离了她的封地,也绝对不容小觑。以安平侯这么一个小小的降臣侯爵,如何能跟雍王攀得上关系的?
要知道,世人都瞧不起叛徒。像安平侯这样一个降臣,即便是侯爵,在京中的地位,也远不及如徐阳那般的七品御史。堂堂雍王,也绝不应该降了身份结交安平侯。
李初九百思不得其解。
将安平侯留下的醉八仙喝完了,李初九又看了一眼定军河上的风光,见时候不早,便起身下楼。
什么千杯不醉,就是吹牛。到底是喝了太多,坐在那里的时候,倒也不觉得有什么。走起路来,便有些晃晃悠悠了。再加上身子原本虚弱,下楼的时候,好几次险些跌倒。甚至还差点儿撞上两个刚好上楼的漂亮异女。
隐约间好像听到其中一个异女骂了一句“蠢货”的,李初九也懒得计较。毕竟差点儿撞了人,被骂一句,也是活该。
出了望月楼,李初九哼着小曲儿,沿着定军河畔不急不缓的走着。
日头太毒了,又是郊外所在,路上难得看到人影。河面上吹来的风,好似一股股热浪。仔细看去,甚至能看到地表上蒸腾的热气。身上的棉麻衣服又太厚实,穿在身上极不舒服。李初九有些怀念裤衩背心儿吹空调的日子了。
抹了一把额头的汗,实在是有些受不了。李初九正打算寻个阴凉处休息会儿,却忽见迎面走来几人。为首之人,倒是熟人。
安平侯去而复返,除了那异女仆人,还带了四个虎背熊腰的壮汉。那俊俏小脸上阴沉沉的笑,明显是来者不善呐。
李初九没吱声,眯着眼睛看着安平侯。
“小子,你可知我真实身份?”安平侯冷声问李初九。
李初九忍不住一笑,看这架势,是要摊牌了啊。“安平侯啊,咋了?”
安平侯一愣,恼羞成怒,再加上酒劲未散,脸红的跟柿子似的。“混账东西!原来你早知我身份!竟还骗我酒喝!当真气死老子了!”说罢,一摆手,“给我打!”
她身后,四个壮汉冲了过来。
李初九瞳孔一收,紧攥了一下拳头,又眉头一蹙,暗暗叹气,之后抱着脑袋蹲在了地上。他瘦弱不堪,哪里是四个壮汉的对手。直接就被打倒在地上,抱着头,护着脸,像个虾米似的弓着腰忍受着拳打脚踢。
安平侯哈哈大笑。“行了,这小子病怏怏的,打死了也不合适。”
四名壮汉闻言,便住了手。
安平侯又道,“把他的衣服扒光了,扔到烟花巷的大街上去。哈哈哈!”
李初九松开抱着的脑袋,抽着嘴角说道,“有必要吗?”
“有必要,哈哈!哎呀,竟是忘记带笔了。王鹏,赶紧去购笔墨,然后在这蠢货背上写下‘徐阳赘婿’四个字,哈哈哈!”安平侯的心情好极了,笑的花枝乱颤。
那四名壮汉也是忍不住笑,朝着李初九扑上来,要扒他的衣服。安平侯看着挣扎的李初九,心情极好。口中啧啧有声的念叨着,“徐阳啊徐阳,你不是瞧不起本侯吗?本侯今日便让你颜面扫地。哈哈哈……嗝儿……”
哎呀,喝的有点多,胃里很不舒服啊。
眼看着李初九的上衣被扯破了扔在一旁,安平侯又忍不住大笑。
只是,忽然间,一名壮汉竟是仰面倒下。扑通一声,沉重的身子摔倒在地。他的面门上,鼻子歪向一旁,鲜血直流。
安平侯脸上的笑容微微一僵,紧接着,就看到第二名壮汉双手护裆,蜷缩着身子倒在地上惨叫。
上衣被撕扯破了,光着瘦骨嶙峋的上身的李初九,竟是目露凶光。那干瘦的一只手,犹如钢钳一般,扼住了第三名壮汉的脖子。那壮汉大惊,憋红了脸,一只拳头照着李初九面门砸去。李初九的另一只手,反应很快的抓住了那壮汉的拳头,狠狠一拧,便听得咔吧一声。那壮汉的手腕,竟是断掉。李初九直接将那壮汉推开,又跳起来,一个侧踹,直接将最后一名壮汉踹出了三丈多远。
四个五大三粗的壮汉,在李初九面前,竟然不堪一击。
安平侯一脸惊愕,正茫然不明状况,却见李初九恶狠狠的快步走来。来到安平侯面前,李初九抬手就是一巴掌打了过来。
安平侯是行伍出身,还做过前朝的陪戎校尉。本身是有点儿拳脚功夫的。只是,此时,她有点儿懵,竟是忘了还手。形势转变的太过突然了,她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感觉到脸上火辣辣的疼,安平侯嘴唇嗫嚅着,盯着李初九那凶狠的眼睛,安平侯竟是感觉到了一股莫名的恐惧。面前的李初九,仿佛是一头饿狼。仿佛只要自己敢还手,就会被他生吞活剥了!“你……”
李初九忽然伸手,掐住了安平侯的嘴巴,阻止了安平侯说话。“啧啧啧,这么漂亮的小妞儿,要是扒光了衣服扔大街上,是不是更有趣?”李初九笑的很灿烂。
安平侯瞪着眼睛,吓得额头上冷汗直冒。
她是会点儿拳脚,也做过前朝的陪戎校尉不假。但多年不练,早就生疏了。更何况,当初那陪戎校尉的职位,也是花银子买的。此时自也没什么信心跟饿狼一般的李初九拼命。安平侯吞咽着口水,色厉内荏的想说话。可嘴巴被李初九狠狠捏住,说的话,便有些口齿不清,“尔敢!本侯可是皇上钦封的侯爵!羞辱朝廷勋贵,你知道是什么后果吗!”
李初九讪笑。
这话倒也没错,自己在京城还有大事要办。为了泄一时之愤,惹太大的麻烦,也没必要。若是再因此连累了徐阳那个便宜媳妇,更不合适。不过,被欺负了,要是不报仇,又太憋屈。
李初九瞄了一眼安平侯胸前,恶向胆边生……
……
“你记住!要是再敢找我的麻烦……就没这么简单咯。”
回想着李初九威胁的话语,和那放肆的瞄着自己身子的眼神,安平侯气的体似筛糠,更是有些后怕的冷汗直下。
再加上胸前疼痛,心情自然是恶劣到了极点。
“畜生!狗娘养的!”恶毒的骂了几句,安平侯眉头紧皱,抚着胸,感觉疼的有点儿受不了。想起当时因为剧痛和屈辱,自己一个九旬“男子”,竟是差点儿落泪,更是羞怒难当。脑子也有些发懵。她怒道:“此事绝不罢休!我定要参上一本!让圣上……”
“侯爷。”忠仆王鹏打断了安平侯的愤怒之言。“世人最喜胡乱猜测,若是……若是您把事情闹大了,世人或许会胡乱猜测一番呐。”
“嗯?”
“您如今只是被那李初九抓伤了,世人却可能会想得更多,以为您被李初九……嗯……那个了。”
安平侯愣了愣神,登时明白过来。
是了,人言可畏。
到时候,肯定都会以为自己被徐阳的那个乞丐赘婿给那个了!原本因为是降臣,没什么背景,就被人瞧不起。真那样的话,大概更要被人耻笑的!
还要不要活了!?
安平侯闷声喘着粗气,脸色通红,胸口起伏。片刻,又咬碎了银牙,怒道,“真真气煞我也!”
“侯爷,古人云:小不忍,则乱大谋。这个时候,只能暂时忍一忍啊。”
安平侯给了王鹏一个白眼,没好气的怼了一句,“本侯是有什么大谋啊?”这话说的坦然,也难免悲伤。一个降臣,无权无势。连“大谋”的想法,都不配有。空有个侯爵的名头,还不是实封,日子都过得紧巴——想起被李初九抢走的钱袋,安平侯又是一阵肉疼,之后便真的有些肉疼了。龇着牙,抚着胸,又想起李初九那狠狠一抓,不禁一哆嗦,气的脑子里嗡嗡的响。
“呃,倒也没有。只是……也没别的办法啊。除非……”王鹏脑中灵光一闪,“侯爷,您觉得,雍王殿下那里……”
安平侯一愣,沉吟不语。
……
定军河畔,一棵树下。
李初九光着上身,脸色苍白,浑身酸软无力的靠着树干坐在地上。
额头上,汗水不停的滚落下来。
努力试了好几次,想要站起身来,却终究没能成功。
他知道,自己应该忍一忍的,不该逞一时之强。现在好了,养了那么多天的身子,又变得虚弱不堪了。
遥想当年,自己就算说不上玉树临风,那也是仪表堂堂啊!现在可好,变成了这般饿死鬼一般的模样——这一切,都是拜厉无咎那个混蛋所赐啊!
又休息了许久,眼看天色不早,李初九再一次努力,晃悠悠的站起身来,看一眼骨瘦如柴的身子,李初九有些怀念当初的六块腹肌了。
当年可是……
算了。
掂了掂从安平侯那里抢来的钱袋,李初九的心情又稍稍好了许多。
有了这些银子,买点儿草药调理一下,想来恢复的速度会快上许多了。又活动了一下手腕,感觉到隐隐作痛。当初因为一时激愤,捶打墓碑造成的伤,还没有好利索。不过,伤筋动骨的外伤,对于玄门高足而言,都不是什么大事儿,恢复起来很快。只是,因为被活埋三年而造成的内伤——很麻烦呐。
……
夜晚。
安平侯府。
睡梦中的安平侯满头大汗,眉头紧蹙。忽然,她惊呼一声,“不要!”倏得坐起来。看着熟悉的环境,呼呼的喘气,愣了一会儿,又无力的躺下。
李初九!
本侯跟你没完!
9 缺钱的李初九
夜静无声,奢华的雍王府中。
身着蟒袍玉带的银发雍王,一手端着茶碗,一手敲打着桌面。“扣下了徐阳等人,圣上必然是知晓的,却是不闻不问……”柳叶弯眉蹙起,沉吟良久,雍王吩咐下去,“放了徐阳他们。”
放下茶碗,起身走出厅来。看一眼朗朗星空,雍王背负着一只手,默然无语。花园里的蛙鸣之声不绝于耳,夜风撩人,吹动雍王的衣袂和一头银发。精致的面庞之上,没有一丝的表情。
下人来报,“王爷,徐阳他们不肯走,说是要在雍和粮仓住下了。”
雍王一愣,轻笑摇头。“这个徐阳,很有想法啊。罢了,乱棍打出去吧。”
“是。”
“哦,对了,别真个下狠手。”雍王笑道,“徐阳倒还好。另外两位,年老体衰,真个打死了,也是麻烦。”
“属下明白。”
待下属离开,雍王忽然想起了前段时间徐阳成亲的事情来。当时自己还好心遣人送了新婚贺礼,却被徐阳赶了出来。礼物也丢到了大街上。最近些许时日,这徐阳的脾气好像又见长了。莫不是因为那病怏怏的乞丐赘婿不成事,夫妻之间,琴瑟不和吗?
想到此,雍王又忍不住笑了起来,迈步前行。
前面不远处的院子里,关着她抢来的女子。那女子真是性如烈火,有趣至极。
……
李初九倒是听橘子说了徐阳被雍王扣押的事情,不过却并不是很在意。因为他并不认为雍王真的嚣张的敢对朝廷命官怎么样。也因为他与徐阳,并没有什么“夫妻感情”,徐阳的那些官场破事儿,他丝毫不感兴趣。
对李初九而言,养好了身子,找厉无咎报仇,找到门派至宝护花铃——这些,才是要紧事情。
一大早提了一个破布麻袋出了门。李初九用从安平侯那里抢来的银子,在内城的药铺里买了许多药材。沉甸甸的一袋子,扛起来着实累人。再加上李初九身子虚弱,走上一段,就要把麻袋放下来好好休息一下。好不容易回到徐府,又吩咐侍女橘子,帮着把药熬了。
橘子倒是好奇的询问了一下,李初九只是说调养身子的药。
“姑爷还懂医术么?”
“我哪里懂得,专门找郎中开的方子。”
“哦,姑爷哪里来的银子买药材呐?”
“运气好,出去遛弯儿捡了个钱袋。”
“呃……”橘子很是无语,看一眼这满当当一麻袋的药材,心说姑爷这是捡了多少银子啊,真是好运气。
待橘子费劲的扛着药材离开,李初九把钱袋拿出来,翻了个底朝天,倒出仅剩的三个铜板来。
京城纸贵啊。
这才是调养的初级阶段,用到的药材都很便宜,竟然已经这么贵了。以后要用到很多昂贵药材,自己哪里去弄银子呢?走一步算一步吧。反正即便没有药材,时间足够长,总是也能养好的。
有药物辅助,每天再坚持锻炼。李初九的身子恢复的速度快了许多。连续过了半月有余,虽然依旧瘦弱不堪,但比之前走一段路就要歇一阵相比,明显好了许多。至少现如今,从徐家一路走到烟花巷,基本不用再停下来休息了。只是,这么多天过去了,之前买的药,已经喝光了。没有了药物的辅助,身体恢复的速度,又开始慢了下来。只是苦于囊中羞涩,徐阳那家伙也没有一点儿觉悟,从来不说给点儿银子什么的。
没办法,只能慢慢养了。
又过了数日,李初九如往常一样,沿着定军河畔散步,一路进入烟花巷。遛哒一圈儿,正准备折返回去,却一眼瞥见了旁边巷子里的一群人。
几个锦衣公子,围着一个银发异女,嘻嘻哈哈的说笑着。那银发异女,竟是安平侯。李初九下意识的想要转身离开。毕竟,上次因为安平侯,自己的身子又虚弱了许多。这次要是再被她找麻烦,之前的调养,又要白搭。
只是,刚转身欲走,却感觉有些不对劲儿。
“啧啧,别生气嘛。本公子听闻京城银娘,风采不凡,早就想试试了。你开个价,好说好说。”听口音,似不是京城中人。
“滚开!”安平侯怒道,“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浪荡子!你们可知我是何人!”
“呦?你是何人?说来听听?”
“我乃太祖皇帝钦封的安平侯!不想死的话,就赶紧滚蛋!”
“安平侯?哈哈哈!我当是谁呢!”那公子哥儿竟是大笑。“你就是那个软骨头侯爷啊?哈哈哈。”显然,他并不把安平侯的爵位放在眼中。“好吧,好歹也是个侯爷,今儿本公子便放了你。”语言轻薄几句这“软骨头侯爷”,倒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若真的对她做了什么,可就不合适了。
那公子哥儿笑着领着同伴出了巷子,说说笑笑的离开,显然不觉得惹了安平侯不快是什么重要的事情。
安平侯涨红了脸,忍着心头的火气,从巷子里出来。正待前行,却一眼瞥见了靠墙站着的李初九。
李初九看着安平侯,笑了笑,“本来还想英雄救美来着,竟然没给机会。”
安平侯脸色愈红,感觉李初九是在嘲讽自己,登时有种无地自容之感。紧攥着拳头,她是真想照着李初九那张丑脸来一下子。可想到上次李初九那诡异的身手、无耻的行为和威胁之语,终究还是隐忍了下来。
李初九也没兴趣招惹安平侯,见她不吱声,又笑了笑,“走啦,再见。”说罢,转身离开。
安平侯恶狠狠的瞪着李初九的背影,片刻,脑中忽然灵光一闪,“喂。”
李初九停下脚步,回头,狐疑的看着安平侯。
“缺钱吗?”
“啊?”
“徐阳那个御史,清贫的紧。你么,也不过是个乞丐,肯定没什么银子的,对吧?”
李初九愣了愣,有些好笑的又走回来,看着安平侯,道,“你想干啥?”
“帮我干件事情,我给你银子。”
李初九眯着眼睛,盯着安平侯,“我怎么感觉你没安好心呢?”
“怎……怎么会!”安平侯呵呵一笑,“就是一笔交易,很正常的交易。你就说干不干吧,痛快点儿。”
李初九沉吟片刻,问,“给多少钱?”
安平侯伸出一只细腻的小手,“五百两。”
曾用笔名:诗酒会春风。
10 肮脏的交易
五百两银子,可不是小数目。
李初九还真有些心动了。毕竟,如果有银子来买药材调养身子的话,自己恢复得会更快。更快的恢复身体状况,就意味着能更快的寻找厉无咎,也意味着自己能更好地自保了。在这表面上是太平盛世,暗地里却暗流汹涌的大晋京城,有能力自保,自然是很必要的事情。
“来来来。”李初九靠着墙根儿蹲坐下来。“到底想要我干啥,咱们好好聊聊。”
安平侯嘴角微扬,走过来一些,并没有如李初九这般农民蹲,而是站在李初九面前。“有个人得罪了我。你帮我打断他一条腿,我给你五百两银子的报酬。”
“这就好笑了,你堂堂大晋侯爵,家里还没有几个干脏活的下人?需要花这么多钱找我?哦,对了,上次你不还找了四个壮汉揍我吗?”
不提这事儿还好,提及这事儿,安平侯就有点儿头皮发麻。给了李初九一个恶毒的眼神,才说道,“他们也是我花钱找来的。因着被你打伤了,还讹了我不少银子。”缓了缓心情,安平侯继续说道,“你要打的人,是个商贾之子,会点儿三脚猫的功夫,但绝对不会是你的对手。”
“一个商贾之子,都敢欺负大晋的侯爵了?”李初九有些好笑地问了一句,“安平侯的日子,过得这么凄惨吗?”
凄惨?
安平侯神情微动,苦笑摇头。“凄惨啊,这么说应该是很合适的。如我这般的前朝降臣,在京城中有很多。大概……都很凄惨吧。呵,世人厌弃我们这种投降的软骨头,即便是受了欺负,也不会有人给我们主持公道。我一个朋友的孙子,去年继承了她爹的爵位,成了大晋男爵。呵,被一个泼皮打了,告到衙门里,承天府尹说是又没被打死,让那泼皮很随意的道了歉,这事儿便揭过去了。”
“还真是凄惨。那……说说你要收拾的那个商贾之子吧。没什么背景吧?”
“当然没有。”安平侯苦笑,“若真是有什么背景,我又怎么敢乱来?真出了事儿,你把我供出来,我可是要倒霉的。”
“我还是觉得有坑。”李初九眯着眼睛看着安平侯,一脸的不信任。“这么大的京城,高手多得是,你有必要非找我吗?”
“这个……”安平侯一时哑然。
原本,这个计划也就是福至心灵,忽然想起来的。具体的措辞,她还真没有想好。人老成精的安平侯,在短暂的迟疑之后,缓缓走到一旁,如李初九一样,蹲靠着墙根,叹气道,“这个事情……不好跟你直说啊。”语速很慢,一边说,一边想着如何措辞。看起来倒像是很难以启齿的样子。
“你不说,我更不敢应下了。”李初九也是有些遗憾。五百两银子,他还是很想挣下的。
安平侯看向李初九,终于想到了说辞。“实话跟你说吧,整个京城里,没有人比你更合适了。”
“为啥?”
“城中那些干脏活的泼皮,眼里只有钱,指不定哪天就会把我给卖了。”安平侯道,“我不放心。但你不同。京中人都知道,我跟徐阳不合。所以,即便哪天你想出卖了我,旁人也不会信的。”
李初九转脸看向安平侯,一脸笑意。“啧啧,所以,就算我被抓了,把你交代了,你也完全可以用这般借口来洗白,对吧?”
安平侯顿时一脸尴尬,想起了之前自己说过的话。干笑一声,道“以你的本事,应该不会被抓的,对吧?”
“哈,那倒也是。行吧,成交!”李初九很自信地笑了笑,“到底是哪个商贾之子?走吧,带我去认认脸儿。”
安平侯大喜,带着李初九,一路进了内城。在内城一个商铺外不远处,安平侯道,“就是这家布行,那小子每日里都会过来的。等一等吧。”
“那便等一等。”李初九说着,走向路边墙角蹲了下来。
安平侯看一眼李初九的粗俗架势,想起了当年自己还是小兵时,跟一群兄弟聚在一起闲扯时的画面。那个时候,众兄弟都是喜欢这样农民蹲的。
天气炎热,安平侯自也不愿站在太阳底下暴晒。走到李初九那边的阴凉处,背着手站着。“要不要先给你点儿定钱?”
“不用。”李初九笑道,“你要是敢赖账,我就……”说着,李初九伸出手,做了个虚抓的动作,脸上还带着坏笑。
安平侯顿时涨红了脸,咬着牙,闷哼道,“你是真的很无耻啊!”
“跟我做对的人,都会觉得我很无耻。所以啊,以前,我那些……那些兄弟,一般都不会招惹我。”
左右也是等人,极为无聊。安平侯便跟李初九闲扯起来。“以前?跟你一起当乞丐的兄弟吗?”
“嘁,我可不是乞丐,你见过哪个乞丐是武林高手的?”
“那你以前是干什么的?”
“不提了。有些口渴。”李初九岔开了话题,舔了舔干涩的嘴唇,看一眼熙熙攘攘的街面和附近琳琅满目的商铺。这古代社会啊,啥都好,就是没有卖饮料的地方——说起来,这大热天的,要是在京城里开一家冷饮铺子,一定能发财。利用硝石,就可以制造出冰块,然后就可以制作冷饮了。
“这附近没有茶铺。”安平侯道。
“大热天的,喝茶多热啊。来点儿冰凉的糖水,那才爽。”
安平侯斜了李初九一眼,没搭腔。
李初九又道,“对了,听闻你有俩四五十岁的孙子?都是干什么营生的?”
安平侯眉头一蹙,道,“也没干什么。”
“就靠着你的俸银混吃等死?”
“不然呢?”提及这事儿,安平侯就十分惆怅。她这个降臣的爵位,是不能世袭的。子孙只能自谋生路。只恨子孙不是读书的料,都没能考取功名。偏偏又因为自己是降臣的身份,连累的子孙干什么也都被人瞧不起。折腾了许多年,最终也只能跟着自己混混日子。
“孙子都四五十了,你该有重孙了吧?”
“玄孙都有了。”
“我去,都跟着你混饭吃?”
“倒也没有。”安平侯道,“离了京城,没人知道他们是降臣之后,日子会好过一些。如今只有一个儿子,两个孙子跟着我。他们年纪大了,也折腾不起了,便跟着我养老。原本是侍候我起居的。现在倒好,成了我侍候他们。唉,我儿已经七十余岁。人生七十古来稀。身子不太好,怕是撑不过今年了。俩孙子为了挣我这点儿家产,也是搞得很不愉快。”
“唔,毕竟是京城的宅子,算是很大一份家产了。不过,好像真没必要挣。”李初九笑道,“你现在这么‘年轻’,孙子都四五十了。等他们死了,你还死不了呢。他们挣什么呢?就算是挣,也是你的曾孙来挣。可眼下你的身体年龄,应该跟你的曾孙相差无几,他们也没必要挣。玄孙吧,又还小,没有争的必要。啧啧,这么说来,将来你应该还能看到玄孙的孙子出生……人活到这份上,你真该知足了。”
玄孙曾孙的扯了一通,安平侯都有点儿被绕晕了。也懒得去仔细想李初九到底都扯了些什么,依旧还是很开心的感慨道,“是啊,要是身体好,再活五十年,我可就算是活了一百五十岁啊。”笑着笑着,又唏嘘道,“也是无趣。现如今,儿子老了,孙子跟我的感情很淡。更不用提曾孙、玄孙了。等到儿孙去世,我自己一个人,在这世间,孤苦无依,也没什么乐趣了。”
“那就找个男人成亲呗。”李初九笑道,“老来伴儿嘛。”
安平侯讪笑。“莫要胡扯了。”
“实话。”
安平侯摇头,“我都多大年纪了,再找个男人成亲?别人不笑话,儿孙也接受不了。我自己也没什么兴趣。再者,像我这般异女,想安心成家,很难的。就算是嫁了人,也大多都是妾室、偏房的命。去年,有个给人做妾的异女,生了个儿子,竟也不被家中重视。甚至那婆家人很担心那异女之子,会在某一天变成女子。倒也有些实在是穷困,娶不起媳妇的男子会娶一个异女。但日子总是没几个能过得痛快的。”
李初九也是唏嘘,又跟安平侯聊了许久。终于等到安平侯要收拾的那人,李初九远远地认清了那人样貌,看天色不早,让安平侯准备好酬金,便告辞离开。
看着李初九的背影,安平侯忍不住坏笑起来。
就是个臭要饭的!
哪怕会点儿拳脚功夫,那也是个没脑子的莽夫!
你就不会想想?
能在京城这种地方,干那么大一家布行,家中会没有过硬的背景吗?你又怎么会知道呢。你又不是京城本地人,自然不了解京城人物。更不会了解,这曾家布行的子孙,可都是允文允武的。特别是你要打断腿的那位,身手可是不一般呢。
啧啧,到时候,不知是谁被打断了腿呢。
即便你侥幸成功了,曾家人会善罢甘休吗?到时候把你揪出来,一顿严刑拷打,就算你把我供出来,旁人也不会信啊。毕竟我跟徐阳,不和嘛。就算我想要找人收拾那小子,也不会请你帮忙的。
想想就忍不住要放声大笑。
仿佛压抑了许多天的坏心情,一下子就释放了出来,安平侯心情大好地回了侯府。过了几日,不见李初九来消息。安平侯担心事情有变,专门去了一趟外城,在徐家往定军河畔的必经之路上堵住了出门散步的李初九。
“呦,侯爷,好久不见了。”李初九笑呵呵的,像是遇到了老朋友一般,热情地打着招呼。
安平侯挤出一丝笑,“还没动手吗?”
“急什么,我得调查一下啊。”
“调查?什么?”
“看看那位曾家的公子,是个什么人品。”李初九道,“万一人家不算是个坏东西,我若为了钱财伤了他,就有点儿不道德啦。若不是什么好东西,我为民除害,顺便赚点儿小钱,就算是两全其美了。”
安平侯忍不住哈哈一笑,“那你调查得如何?”
“结果很明显,那小子确实不是什么好东西,打断他一条腿,没问题。”
“哈哈,那就好,我等你好消息。”
“着急回去啊?不急的话,一起走走呗,每天一个人,也挺无聊的。”
“我还有事。”
“哦,那再见。”
“银子我准备好了。”
“知道了,过几天我去找你收账。”
11 感谢不杀之恩
徐阳的书房里,挂着一幅字,上面写的是《官箴》中的一段话: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
每天徐阳都会看上一眼。这是父亲徐忠写下的,已经过去了很多年。每次看到这幅字,徐阳都会想起父亲的音容笑貌,也会想起父亲背着一口薄棺离开家门的背影。
有时候,徐阳甚至都想效仿父亲,背着一口薄棺面圣,痛斥雍王之罪。然而,她知道,自己虽然不是怕死的懦夫,但终究还是没有父亲那般勇气。更何况,家中老母,年事已高。自己若是死了,老母大概也是活不成了。
除此之外,跨院里住着的那个“丈夫”,也是个麻烦。在大晋,赘婿的地位,是比妾室还要不如的。倘若是男人死了,妾室改嫁,是很平常的一件事。而若是女人死了,当赘婿的男子,是不容许改换门庭的。
连累他入赘,已经很是对不起人了,若是再害了他终生,就更不应该了。
还是要想想办法,解除了婚事,还了他自由身才好啊。
可又该怎么办呢?
皇上已经把话说死了,想再找人求情,也是绝无可能了。这桩婚事,拖得越久,越是麻烦啊。说不准,真的要跟那李初九,做一辈子的夫妻了。
又想起几个同僚开玩笑似的询问自己新婚生活如何之类,更是有些哭笑不得。
要跟人说自己自打成亲之后,就连那李初九的手都没碰过,大概是没人信的。
侍女橘子,端来一杯茶。
徐阳喝了一口,问道,“姑爷最近忙什么呢?”
“姑爷啊,每天早出晚归的瞎逛呗。”橘子道,“说是锻炼身体呢。嘻,还是瘦弱不堪的样子,也没看出来有啥效果呢。”
徐阳愣了一下,忽然觉得有些“亏欠”。
让李初九入赘了徐家,自己平日里也不管不问的,甚至好像也没有给过他一文钱的零花。他以前落魄,吃不上饭,饿得皮包骨头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如今在徐家这么久,虽然吃不上啥山珍海味,总也是管饱的。竟还是这般瘦弱,就好似自己虐待了他似的。叹一口气,徐阳问:“姑爷今日也出去了吗?”
“是呐,每天都出去。”
徐阳应了一声,起身离开书房。
经过李初九居住的跨院,徐阳透过月亮门往里看了一眼。院里空落落的,房门也紧闭着,李初九确实不在。
徐阳一直出了府门,左右看看,朝着定军河畔而去。心情压抑的时候,她喜欢在河边走走。看一看两畔风景,心情就会好上许多。
原本应该是这样的。
只是,巧也不巧的,竟是遇到了安平侯。
徐阳心中暗骂。遇到安平侯这种软骨头,徐阳觉得晦气。安平侯自也看到了徐阳,心中嘀咕着出门踩了狗屎,冷哼一声,把脸别向一旁。
俩人冷着脸,错过身形。
走出不远,安平侯又回头看了徐阳一眼,嘴角浮现起冷笑,脑海中浮现起阴谋得逞的美妙:李初九武艺高强,成功打断了曾家那个纨绔的腿。然后曾家的靠山刑部尚书查到了李初九身上。李初九想要诬赖“老实本分”的安平侯而不得,更连累了徐阳。生性多疑的刑部尚书认定了是徐阳指使李初九打断了曾家纨绔的腿——毕竟,徐阳弹劾曾家不是一次两次了,每一次,都因为刑部尚书从中搅合而没能成功……
又或者李初九被那曾家纨绔打断了腿,徐阳不肯罢休,于是跟曾家,跟刑部尚书,开始了一场狗咬狗的大戏。接着,因此事搅得满城风雨,天下大乱。然后,忍辱负重数十载的伟大的安平侯,乘机起事,光复大魏王朝……
安平侯对大魏王朝其实没什么感情可言,不过,想想那种忍受**之辱,最终复国的伟大,安平侯多少还是有点儿小激动的。
连着做了两天的美梦,安平侯终于在侯府等来了李初九。
李初九左右看看,之后才坐下来,接过异女王鹏递来的茶,“侯府到底是侯府,好大啊。唔,茶也好。铁观音的味道,我最喜欢了。就是淡了些,我喜欢喝浓茶。”
安平侯嘴角洋溢着笑,“喜欢的话,走的时候,捎带一些回去。”
“谢了。”李初九笑了笑,“银子呢?”
“事儿成了?”
“那是自然。”李初九道,“你不信的话,出去打听一下。”
安平侯笑道,“那倒不必。”说罢,却朝着忠仆王鹏看了一眼,那王鹏心领神会。安平侯又笑着说道,“银子少不了你的。小兄弟既然来了,不喝杯水酒,可不合适。王鹏啊,去准备酒菜。”
王鹏看了安平侯一眼,躬身称是,退了出去。
安平侯又道,“那曾家纨绔,武艺也不算很差。李兄弟竟然轻易打断了他的腿,实在是厉害啊。”
李初九笑着放下茶杯,道,“大侄子呢?”
“嗯?”
“你儿子。”
安平侯嘴角一抽。
“你既然称我兄弟,那你儿子,自是我大侄儿了。”李初九道。
安平侯黑着脸道,“出门遛弯儿去了吧。”
“年纪大了,是该多散散步,锻炼一下。”李初九又端起茶杯,吹着气,“大热天的,喝热茶,容易出汗。你说,要是能把车茶变得冰凉,再加点儿糖,又冰又甜又解渴,开个冷饮铺子,卖些冰红茶、冰绿茶的,是不是能狠狠的赚一笔钱?”
“如何变得冰凉?”安平侯随口问一句,又笑道,“放到冰窟窿里吗?”
“嗯,放冰窟窿里。”
“哈哈,李兄——李官人说笑了。”安平侯可不想让自己的儿子喊李初九叔叔,便改口称了“官人”,又道,“大热天的,哪里来的冰窟窿。”
“做一个就好了。”
“做一个……”安平侯暗暗撇嘴,“李官人既然有心,那便去做吧。到时候,李官人真要是开了个那什么冷饮铺子,本侯定去捧场。”
“啧,捧场倒是不用。”李初九笑道,“可以合作一下嘛。我出主意,你出钱出力,到时候,利润分成,咱们五五开。如何?”
安平侯觉得李初九就是在扯淡。
大热天的做个冰窟窿?
怎么可能。
又想起上次这家伙明明认识自己,还故作不识,骗自己酒喝的事情,安平侯心中起了警惕。“本侯财资有限,能力不足,就不跟着凑热闹了。”
李初九哈哈一笑,起身道,“再说吧。倒是第一次来这里,参观一下。”说着,径直出厅。
安平侯自然只能跟着作陪。
侯府里转了一圈儿,李初九是满脸的羡慕。“还是侯府好,比徐家大多了。唉,圣上也是,为啥不让我入赘侯府呢?侯爷你也是个妙人,跟你做夫妻,肯定比跟徐阳做夫妻更有意思。”
安平侯脸上阴晴不定,心里把李初九祖上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挤出一丝笑,“李官人说笑了。”
李初九确实是说笑,但说笑中,其实还真有点儿“诚意”。反正他跟谁都没啥感情,能入赘一个“高门大户”,自然比入赘徐御史那个刺儿头家里更好。当然了,安平侯家也不算什么高门大户。不过这日子,显然比徐家富裕。别的不说,就是眼前这个大花园,都不是徐家那个小花圃子能比的。
又逛了一圈儿,到了安平侯的书房。看一眼书房墙壁上挂着的那句“天若有情天亦老”,李初九微微一笑,“好诗,好诗。我听闻雍王号称文武全才,果然不凡啊。”
“呵,确实是好诗。”安平侯道。
“侯爷也懂诗词吗?”
安平侯苦笑,“不是跟你说过?我是武将出身,字儿都不识得几个,哪里会懂的诗词。”
“哦,倒是忘了。”李初九笑了笑,又看着那诗句,道,“人间正道是沧桑……啧,真是荡气回肠啊。能写出这般诗句的人,当真了不得。哎呀,实在是想认识一下雍王这位奇人呐。侯爷跟雍王不是相熟吗?能不能引见一下?”
安平侯斜了李初九一眼,心说自己要是跟雍王相熟,你还能好端端的站在这里吗?口中却道,“还是算了吧。你家徐阳,跟雍王水火不容的。我如何引见?”
“此言差矣。”李初九笑道,“文人相交,只谈文字,朝中纷扰,自是不去计较的。”
安平侯心中暗骂你一个乞丐,算什么文人。又道,“就怕你家徐阳会生你的气,到时候,搞不好要罚你跪搓板。”
“哈哈,那倒不至于。”李初九道,“就这么说定了吧,侯爷你记着点儿,哪天带我见一见雍王风采。”
怎么就说定了?
安平侯有些哭笑不得。不过却也懒得跟李初九计较,敷衍着应了一声。心中也不把这事儿惦记。
又随便聊了几句,王鹏来了。
“侯爷,饭菜准备好了。”说着,王鹏偷偷的跟安平侯点了点头。
安平侯心中诧异。
事儿成了?
李初九真的打断了那曾家纨绔的腿?
李初九笑一声,对那王鹏道:“饭菜就不必了,想来这么久时间,你也打探的清楚了吧?那曾家纨绔,是伤了腿吧?”
王鹏一脸尴尬,看向安平侯。
“行啦,别递眼色了。”李初九笑道,“赶紧拿钱,我要走啦,还有事情要忙呢。”
安平侯苦笑,吩咐王鹏去拿银子。待王鹏离开,安平侯又看向李初九,“李官人真是好手段啊。不知事情做的缜密否?不会被查到吧?”
“你放心。”李初九道,“绝对缜密。”
那可就不放心了——安平侯心中腹诽一句,又道,“李官人身手不俗,又懂的诗词。家学渊源,不简单啊。”
“呵呵,山野粗人,不值一提。”李初九又笑道:“侯爷不是不识字吗?说话咋也文绉绉的?”
安平侯讪道,“近朱者赤。做了侯爵,接触的人,说话都是文气的。日子久了,也就这样了。”
“啧,倒也是。呵,看着侯爷这么漂亮的美人儿,实在是想象不出侯爷是个九旬老人呐。”
安平侯脸色一红,被一个乞丐赘婿说这种轻薄之语,自是很屈辱。又想起李初九对自己做的那龌龊可耻之事,心中更是有气。
不过……
识时务者为俊杰。
想了想,安平侯笑吟吟道,“徐阳四十余岁的人了,如今亦有闭月羞花之姿。而且,身材也是极好的。”
你言语轻薄于我,我便言语轻薄徐阳,这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侯爷的身材也很好啊。”李初九笑道。
安平侯脸上的笑容僵硬了一下。
这时,王鹏拿来了银子。
李初九掂了掂,取出一个银锭,“手感不错。”
安平侯的脸色更难看了,胸口更有隐隐作痛的错觉。
李初九大笑,“哈哈,告辞告辞。”
“不送!”安平侯咬着牙说道。
李初九笑呵呵的,哼着二手玫瑰的歌,心情愉悦的出了安平侯府。他确实没时间留在侯府吃酒。既然有了银子,那就赶紧干点儿正事儿吧。
至于坊间路人议论纷纷的关于曾家公子受伤之事,更是一点儿也不在意。
侯府中。
听闻王鹏道听途说来的消息,安平侯大为惊讶。“真的只是一枚木制牙签?”
“真的。”王鹏道,“由腿弯处打入,毁了膝盖。”
安平侯脸上阴晴不定,额头上竟是有冷汗渗出来。“传闻说江湖中有许多高手,内功深厚,甚至有片叶伤人之说。这个李初九……”
王鹏道,“据说,当时曾家纨绔正与一群人逛街,相谈甚欢。却忽然跪倒在地,腿弯处,鲜血横流。他也是个练家子,立刻意识到有人偷袭他。急切的四处张望,寻那伤他之人。可人流如织,却不知到底是谁。”
“侯爷……”
安平侯摆摆手,知道王鹏的意思。
这个可恨的乞丐赘婿,看来是真不好惹啊。
想想自己之前主动招惹他,却只是被他羞辱了一下——竟是要感谢那混蛋不杀之恩呐。
12 晋国合伙人
用硝石制作冷饮很简单。在盛水的盘中放入装满水的罐子,然后不断往盘子的水里加入硝石,不久罐子里的水就会凝结成冰块——这种方法,自古有之。在李初九原本生活的时间线上,冰饮曾在唐朝风靡一时。
“姑爷!结冰了哎!”橘子又惊又喜的嚷嚷着,竟是忍不住拍起了手。
李初九也是满脸笑意,看一眼橘子欢天喜地的模样,打趣道,“幸亏你变身了,不然也是个伪娘。”
橘子不解,眨巴着大眼睛问:“伪娘是什么?”
“不重要。”李初九将制作好的冰块取出来。没有现成合用的冰棍儿模子,便用了绸子间隔。冰棍儿的造型是不怎么好看,但好歹是成型了。将其中一根递给橘子,李初九道,“赏你了。”
橘子小心翼翼的接过冰棍儿,看着李初九将剩下的冰棍儿用一层层布包裹了,再看手中带着淡淡茶色的冰棍儿,橘子舔了舔嘴唇,问:“姑爷,真的能吃吗?”
“姑爷不能吃,冰棍儿可以。”李初九笑一声,将包好的冰棍儿拿起,“我出门一趟。中午可能不回来吃饭了。”
出了徐府大门,朝着内城方向看了一眼,李初九加快了脚步,一边走一边感慨着:或许没必要弄什么冷饮买卖。搞个出租车公司、快递公司什么的,应该也能赚不少钱。当然了,发财固然是极好的,但发财只是顺带的事情。这冰棍儿,于自己而言,还有大用处。
如果冷饮铺子开在雍王府附近,想来要跟雍王打上交道,便会容易许多——这是李初九的计划。于李初九而言,赚点钱自然是好事,但能接触到雍王,打探那首诗的来历,才是重中之重。
李初九的身子还是很弱,但仍旧不得不提一口气尽快赶路。没有足够好的保温措施,天气又太热,冰棍儿很容易化掉。
一路紧赶慢赶,终于到了安平侯府。
后花园,凉亭下。
看着面前石桌上李初九带来的那一根根茶色冰棍儿,安平侯一脸惊讶。“这是……”炎炎夏日,安平侯能明显的感觉到那冰棍儿上的凉意。
李初九拿起一根冰棍儿,递给安平侯,“尝尝看,味道也还是不错的。”
安平侯狐疑的看看冰棍儿,又看向李初九。
“放心,没下毒。”李初九说着,对着冰棍儿舔了一下,“看吧。”说着,又将冰棍儿递给安平侯。
安平侯迟疑了一下,还是接了过来。又犹豫了一下,才避开李初九刚才舔过的地方,小心翼翼的在冰棍儿的另一侧,轻轻舔了一下。
入口冰凉、微甜,还有一丝铁观音茶的香醇。
酷暑时节,品上一口,倍觉清爽。
李初九脸上带着笑,看着安平侯,“不错吧?你这样!”说着,李初九一把抓住了安平侯的手,将冰棍儿直接塞进安平侯嘴巴里,然后再拉出来一些,再塞进去。“咋样?”
安平侯瞪着眼睛,品着冰冷香甜的口感。正惊叹间,一眼看着李初九脸上猥琐的笑容,立时意识到了什么。她涨红了脸,恶狠狠的咔哧咬了一口,把冰棍儿从嘴巴里取出来,强忍住了将手中冰棍儿砸到李初九脸上的冲动。
“呵呵,口感咋样?”李初九人畜无害的笑了笑,又道,“我自创的绿茶老冰棍儿,大热天的吃一根,是不是很爽?”说着,自己也拿起一根,咔哧咬了一口。“哦吼吼,好凉。”
安平侯感觉口腔里冰冷的厉害,赶紧咔哧咔哧的嚼碎了,又呼出一口气,才说道,“是不错。”心中却在鄙夷着李初九的无知。
铁观音是绿茶吗?
乞丐就是乞丐,没文化!
李初九对茶其实并不了解,一直都不知道铁观音属于乌龙茶的一种。“那你觉得,我们要是大批量的生产,然后拿出去卖,是不是能赚很多钱?”
“这个……”安平侯大眼睛里难掩亮光。再看手中被咬去了一些的冰棍儿,回味着它的味道,不由的点点头,道,“应该是可以的。”说着,立刻想到了之前李初九似乎提过合作开冷饮铺子之类的话。
“合作吧。我提供技术,你负责管理、生产、销售。”李初九笑道,“利润五五开,绝对能赚个盆满钵满。”
安平侯沉默了下来,时不时的尝一尝手中冰棍儿。不消多时,一根冰棍儿也便吃完了。她终于看向李初九,问道,“为何找本侯合作?”
“这话说的,你是我在京城中唯一的朋友,还是个有点儿钱的朋友,我不找你合作找谁啊?”李初九说的很是理所当然。“就我那个便宜媳妇,太穷了。开铺子的本钱估计都拿不出来。”
安平侯有些哭笑不得,心说本侯什么时候跟你成朋友了!?不过,想到李初九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废了那曾家纨绔的腿,这般诡异的本事——安平侯觉得,跟这样一个人做朋友,总好过做敌人。
“你也不用想太多,利益面前,都是朋友。”李初九道,“咱们之间,本来也没什么仇怨。多个朋友多条路嘛。至于你跟徐阳的恩怨……你是知道的,徐阳就是那种人性,浑身带刺儿。算起来,你都近百岁了,如她爷爷一般年纪。何必跟一个孩子计较呐。”
安平侯沉吟不语,时不时的看一眼石桌上的冰棍儿。犹豫了一下,又拿起一根,慢慢的品尝起来。这炎炎夏日,吃一根甘甜冰棍儿,果然是通体舒畅。
李初九又道:“京城之中,是不缺有钱人的。人有了钱,物质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之后,会追求什么呢?自然就是舒适度了。酷暑盛夏,感受一下冬日严寒,岂不妙哉?这世间,从来就是富贵不分家。有了钱,身份自然也就是贵不可言了。到时候,一掷千金的安平侯,谁还敢瞧不起呢?”
安平侯闻言,柳叶弯眉微微挑动了一下。被人鄙夷了几十年,忽然有机会咸鱼翻身,安平侯当然是意动的。不仅仅为了她自己,也为了能让她儿孙的日子能好过一些。心中沉吟着,安平侯缓缓问道,“你确定不是在骗我?”说到底,她还是信不过李初九。总感觉李初九像是在给她挖一个巨大的坑,等着她愚蠢的跳进去。
李初九一笑,道,“硝石。”
“嗯?”
“准备硝石,一个盘子,一个罐子,和一些水。我亲自给你演示一下制冰之法。”
“好!”
东西备齐,制冰倒也简单。
安平侯看着陶罐里的冰,瞠目结舌。片刻,惊讶慢慢减少,却是多了几分狐疑。“李官人真是好本事。这般神奇之法,李官人是如何得知的?”
“这一点,你就无需知道了。”
安平侯眯着眼,看着李初九。“把这般秘法演示给我,你就不怕……”
李初九脸上带着笑,竟是起身,走到安平侯身边。之后低头,慢慢靠上来。安平侯下意识的后仰,一只手也不自觉的紧攥着拳头,随时准备自卫。
李初九仍旧靠近,直到几乎贴在安平侯脸上。“你觉得,我会怕你?”
安平侯吞咽着口水,额头上竟是渗出细微的汗珠来。
李初九大笑,站直了身子,道,“哎呀,饿了,好酒好菜的伺候着。官人我有些饿了。对了,你知道吗?有些地方,‘官人’的称呼,等同于夫君。”
安平侯皱着眉,问,“哪里?”
李初九没有回答安平侯的问题,反而说道,“吃过饭,出去看看铺子。双全楼那边,地段繁华,倒是极好的。”
双全楼所在,距离雍王府不远。而且,双全楼是京城中比较有名的酒楼,酒菜俱佳,环境优雅。京中权贵,大多喜欢去那里吃吃喝喝。李初九觉得,如果厉无咎那个混账师兄——也许已经是混账师姐了——仍然在京中的话,或许早晚也会去那里消费。
13 七月,初九
徐阳很忙,偌大的江山,总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官员,让徐阳看不下去。每日一本,几乎成了她的习惯。偶尔得了闲暇,她便要么在书房里看书,要么就会陪着母亲段氏聊一聊。
父亲徐忠被斩首,又经历了变身之祸的战乱,母亲段氏一下子老了很多。年不过花甲,就已经是满头银发。虽然精神头儿一直很好,但眼睛里,却已经没了一些光彩。
喝一口徐阳亲自泡的茶,段氏看向面前的“儿子”,嘴角微微上扬,“儿啊,你成亲日久,女婿竟是从未来奉茶问安呐。”
徐阳笑笑,道,“算什么女婿,您还当真了?改日寻个机会,我是要跟圣上请旨,解除了这婚事的。”
段氏叹道,“圣上金口玉言,想要悔婚,哪里容易啊。即已成亲,不若便就这样吧。早早圆了房,为徐家诞下香火,莫要断了传承才是。”
徐阳脸色一红,吭哧一声,道,“此事……此事……再议吧。”微微闭眼,又呼出一口气,道,“明日是您儿媳和孙儿的忌日……”
“逝者已逝,人不能永远活在过去。”段氏打断了徐阳的话,“莫要岔开了话题。为娘知你性子。这所谓‘再议’,便是再无商议的可能了。唉,为娘明白,你本为男子,让你跟一男子圆房生子,定是难以接受。但是……自当初变身之祸后,京中多少男子成了异女,成亲生子之人也为数不少啊。即便圣上恩准了,还你自由之身。可总也不能就这样孑然一身一辈子啊。总是要成亲生子的。你若是看不上那李初九,为娘的便舍了这张老脸,再去面圣,为你求一门好亲事。看在你被斩首的父亲面上,圣上不会不允的。”
“唉,还是算了吧。”徐阳道,“当初与李初九成亲,儿已经成了京城中的笑柄。若是您再去面圣求亲,儿这张脸,往哪搁?更何况……儿是异女,官儿也不大,更是得罪了不少人。想要找个入赘之人,谈何容易。就算圣上有意,但凡有骨气的男子,谁能心甘情愿的入赘徐家?无非就是再找个乞丐粗汉罢了。”
“可是……”
“儿还有事,先行告退。”徐阳不想听母亲再唠叨,起身离开。
她今日倒也并没有什么事情,便回了书房看书。看了一阵,有些口渴,喊来侍女橘子奉茶。看到橘子,徐阳又想起了李初九来。“最近姑爷在做什么?”
“还是老样子哦,早出晚归的。”橘子笑道,“对了,大人哦,前些时候,姑爷弄了个冰棍儿,可好吃啦。您是不知道,姑爷可有本事啦。大热天的,竟然弄出了冰块儿呢。”
“哦?”徐阳有些好奇,“冰棍儿?”
“是啊,又凉又甜,好吃的紧。”橘子喜滋滋的说道。
徐阳沉默一阵,又问道,“姑爷每天出门,只是……锻炼吗?”
“嗯,是吧。还有呐,姑爷的运气可好了,已经捡了两次银子了。橘子也经常出去买菜的,却是从未捡过银子呢。运气最好的一次,也就是捡了一个铜板儿而已。”
“捡银子?”
“两次啦。捡来的银子,姑爷都买了药材了,说是找郎中看了,用来调养身子的。嘻,前日里隔壁的胡婶儿来借咱家的药锅子,见了那些药材,说是价格可不便宜呢。看来姑爷上次捡了很多银子呢。”
徐阳觉得事情有些蹊跷。
短时间里,捡到一次银子,是运气好,连着捡到两次,还捡了很多——这事儿就值得推敲了。可别是做了什么坏事,坏了我徐家的名声才好。
虽然是个便宜赘婿,但到底是徐家的人。徐家虽然人缘不好,但名声还是不错的。万不能被一个赘婿坏了名声。若是做了什么偷鸡摸狗、作奸犯科之事,绝不能容——嘶,若是以此借口,休了这赘婿的话,圣上应该不会不允吧?
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赘婿,如男子之妇也。
若真有窃盗之实,去,亦理所应当。
不过,李初九长得虽然算不上仪表堂堂,可也并非是贼眉鼠目之辈,倒也不像是会偷鸡摸狗的。也许,真的只是运气好?更何况,即便是窃盗,自己也没有什么证据啊,万不能胡乱冤枉了人。
转念一想,因赘婿窃盗而休夫,自是能解决了一件麻烦。可终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他李初九既然入赘了徐家,就是徐家人了。若是为了休夫,而纵容他盗窃,实非君子所为。
又想起母亲段氏之言,徐阳也是有些犯愁。
虽然抵触与男子成亲圆房,但自己已然是女子之身,嫁夫生子,乃天理伦常。若总归是要找个赘婿,那这赘婿是谁,于自己而言,似也并不重要。而且,这李初九,好像也并不是很抵触当了徐家赘婿,若是就这般凑合过日子,或也无妨。可想起与男子圆房之事,徐阳又浑身不自在,如鲠在喉一般。
徐阳的日子过得纠结,李初九倒是极为痛快。冷饮铺子已经顺利开业,虽然地理位置不算理想,但好歹生意极好,利润颇丰。今日安平侯更是喜滋滋的跟李初九说了个好消息:刑部尚书下了一笔大单。
“刑部尚书素来喜欢红茶,弄些红茶冰棍儿,是不是也可以?”安平侯询问李初九。
“当然。”李初九道,“生意稳定,是时候开发一些新产品了。什么红茶、茉莉花茶之类的,都可以。对了,听闻雍王喜欢喝牛奶,牛奶冰棍儿也是个不错的项目。说起来,你不是跟雍王关系不错嘛?可以问问她,看看朝中那些有权有势的官老爷们都喜欢什么口味的,我们也好对症下药。”
对症下药?
安平侯自问学识浅薄,但跟李初九这个喜欢乱用成语典故的家伙相比,显然还是要高出一截的。“那叫投其所好。”
“都一个意思。”
安平侯苦笑,又道,“我跟雍王的关系……其实……其实也不咋好。”
“哦?”
“唉,我一个降臣,无权无势没前途的,哪里能跟雍王攀得上关系啊。”安平侯叹道,“这事儿,说来话长,不提也罢。”看她模样,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
李初九眼珠转了一圈儿,眼神古怪的看着安平侯。“莫不是……”
安平侯神色一变,恶狠狠的瞪了李初九一眼。合作这些天,她也了解李初九的人性,知他脑子里净会胡思乱想,也懒得与他计较。
李初九笑一声,又轻描淡写的说道:“关系不好也无妨,弄些牛奶冰棍儿,给雍王送去,见面聊一聊。次数多了,自然也就熟了嘛。雍王不是喜欢诗词嘛?夸一夸她的诗词,总能相谈甚欢。这就叫对症——投其所好。”
“这叫曲意逢迎!”安平侯没好气的说道,“你当是什么人都能见到雍王的?降臣,商贾。想依仗区区牛奶冰棍儿见到雍王?然后跟雍王攀附关系?你想的太天真了。”
“呃……”李初九哑然。
仔细琢磨琢磨,好像自己的想法是有些天真啊。
这么多天,辛苦弄了个冷饮铺子,难道都是在做无用功?原本还以为自己“足智多谋”,想出了一个接近雍王的好点子呢。看来,就是瞎折腾啊!
人老成精,又在官场苟且了许多年,安平侯察言观色的本事不弱。盯着李初九的脸,安平侯问道,“你似乎对雍王——很感兴趣啊。”
李初九干咳一声,眯着眼看着安平侯,猥琐一笑:“非也,我感兴趣的,是你。”
安平侯哼一声,黑着脸道:“你可以滚了。”
“是啊,该回家了。以后没啥事儿,我就不来了。老是往你这里跑,万一哪天被我媳妇知道了,还以为我跟你有什么呢。”李初九说罢,不理会安平侯阴沉的脸色,笑呵呵的走了。
看着李初九的背影,安平侯有些哭笑不得。相处了这几日,安平侯算是了解了这乞丐赘婿。原本安平侯还担心李初九会对自己动手动脚。不过,这几日里,他倒也算规矩。无非就是喜欢逞口舌之快。整日里胡乱说话,没个正经。
李初九走出侯府大门,看一眼火辣辣的太阳,又开始犯愁。略一沉吟,又去了一趟“安师傅冷饮”铺子那边。
虽然不过短短几天时间,冷饮铺子的位置也不在原本计划中的双全楼附近——旺铺实在是租不到。但安师傅冰棍儿也已经很火爆了。又正值午间,不大的铺子外,排了很长的队伍。没有怎么宣传,便已经有了这般生意,李初九很知足了。
如今主要打理冷饮铺子的异女王鹏,荣升了“安师傅”的掌柜。远远的看到李初九,便笑呵呵的拿了一根冰棍儿,迎了上来。
“李官人。”王鹏说着,将手中冰棍儿递给了李初九。
李初九接过冰棍儿,笑道,“生意不错啊。”
“托官人的福。”
“你说你,整日里在铺子里忙,又晒不着饿不着的,咋就变得又黑又瘦了呢?啧啧,看着让人心疼呐。万一以后嫁不出去可咋好。实在不行,便跟了我也行。”
“呃,官人说笑了。”王鹏有些尴尬的笑了笑,却也并不生气。她很清楚,这个李初九,就是喜欢说些轻薄之语,对侯爷他都敢胡说八道,何况自己一个小小掌柜呢。
“行了,忙去吧,不用管我。”
“好。”王鹏怕李初九再说什么浑话,赶紧转身走了。
李初九咬着冰棍儿,走到一旁树荫下,靠着树干蹲下来。看看生意兴隆的冷饮铺子,又开始自我安慰:也不算瞎折腾,毕竟是赚了好多钱嘛。
这个时候,有俩人走过来。一人看着李初九手中的冰棍儿,好奇的问道,“这是何物?”
李初九循声看去,看到两个锦衣异女。如同所有异女一样,同样的银发飘飘,同样的年轻貌美。似是有些面善,一时却又想不起来在哪见过。“哦,你说这个啊,冰棍儿,很好吃的。就对面安师傅冷饮铺子卖的。”
“啧,冰棍儿?”那人摇了摇手中折扇,对一旁站着的另一个异女使了个眼色。那异女便朝着那冷饮铺子走去,在队尾排上。
“咱们是不是在哪见过?”李初九仰着脸问。
那人笑了笑,“是吗?可能是一见如故吧。”
“哈哈,有可能。”李初九笑了笑。
“大热天的,竟有这般事物,当真神奇。”那人又道,“却不知是如何制作出来的。”
“应该是有什么秘方吧。”李初九盯着那异女看着,总感觉好像在哪里见过,却又实在是想不起来。“唔,我叫李初九,你呢?”
“我啊……我叫……七月。嗯,陈七月。”
七月?
李初九愣了愣,失声苦笑。
好吧,今天是七月初九。
“我真叫初九。”
“我真叫七月。”陈七月脸上忍着笑。
李初九讪讪,看着陈七月憋笑的模样,更觉得熟悉,忽然想起来了。“啊!我想起来了,是你啊!”
陈七月脸上笑容微微僵硬,心想莫非这乞丐赘婿,认出自己了?
李初九又道,“便是上次取笑我的那人。”
陈七月又是一愣,笑道,“三分归元气。”
“嗐,闹着玩儿呢。见笑,见笑。”
14 不忠不义安平侯
陈七月一手拿着折扇,敲打着另一只手的手心。看一眼李初九啃了一半的冰棍儿,又看了看李初九有些消瘦的面庞。想起他那个“三分归元气”和那怪腔怪调的曲儿,不由的脸上荡起笑容。“初九……莫不是你的生日?”
“嗯,是啊,我出生那天,就是初九。”李初九笑了,反问,“你是七月生的吗?”
“哈哈,是啊。”陈七月并非七月出生,只是敷衍地承认了。又看了看李初九的农民蹲,问:“你在这里做什么?等人吗?”
“就是走得累了,歇歇脚。”李初九笑着回了一句,正待把剩下的冰棍儿一口吃完,却忽然看到一样东西从天上啪地一下落下来,正好落在了手中的冰棍儿上。愣了一下,李初九哭笑不得。抬头看看站在树枝上叽叽喳喳乱叫的几只麻雀,咒骂一句“你娘的”。把手中冰棍儿扔了,起身对着树干踹了一脚。麻雀受惊,纷飞而去。
陈七月看一眼地上落了麻雀屎的冰棍儿,担心落一身鸟屎,憋着笑走出了树荫。
李初九看陈七月远远走开,也是觉得自己倒霉的好笑。“想笑就笑,憋着干啥。”
陈七月依旧忍着,脸憋得通红。
“嘁,笑点真是低。”李初九说罢,自己先忍不住笑了一声,又道,“走啦。”又看了一眼眉眼中尽是笑意的陈七月,笑着转身离开。走出不远,忽然想到好像自己每次遇到这个陈七月,都会很糗。回头看了一眼,发现那陈七月也在看着自己。讪笑抬手,摆了摆,又继续前行。
很有气质的女孩儿——嗯,是异女。
看身上穿着,显然非富即贵。应该是个很开朗的人,憋笑时故作矜持沉稳的样子更是有趣。跟着她的那个异女,步伐沉稳,眼神犀利,必然是个高手。能请得起这般高手做随从,身份必然不简单。
要是能被这样一个有钱有势又年轻漂亮的富婆包养……
啧,是不是不该走,而是应该继续跟陈七月聊一聊,说不准就聊到一块儿去了。
臆想一下跟陈七月的“没羞没臊的美好生活”,李初九很快又把思绪拉回现实,开始琢磨着接近雍王,寻找厉无咎的事情来。
利用冷饮铺子接近雍王的计划显然是太天真,算是阴谋破产了。需要另想法子了。可是吧,一时间又没什么好主意。
李初九挠了挠头,再一次对自己“足智多谋”的评价产生了怀疑。然后脑海中又蹦出了陈七月憋笑的模样,还有安平侯那漂亮又阴险的眼神,以及徐阳那古板认真的模样……
每日三省吾身:其一,要正确地认识自己,“足智多谋”这个词,跟自己关系不大;其二,虽说食色性也,但满脑子都是这种东西也不好;其三,臆想无济于事,沉迷臆想,是幼稚的行为。
一路胡思乱想着回到家,本打算稍事休息,便开始打坐吐纳。却没成想,徐阳竟是在等自己。
“大人,找我有事儿?”李初九问。
“倒是没什么事情。听橘子说,你找郎中开了药调养身子?”
“是啊。”
“之前不是找郎中看过了吗?你身子并无大碍,只是饿得了。”徐阳道,“平日里吃好喝好便是,怎么又开了那许多药?莫要被黑心郎中骗了。”
“呵呵,倒也不会,那郎中一看就是个心善的。”李初九胡扯道。
“抓那么多药,你哪来的银子啊?”
“捡的。”
“真是捡的?”徐阳盯着李初九的眼睛,一脸凝重道:“若是需要银子,可以跟我开口。徐家虽然不算富裕,但些许花销,还是拿得出的。万不可心生歪念,败了名声啊。”
李初九一愣,笑道,“大人是担心我的银子来路不正吧?过滤了。大人放心,败坏徐家名声的事情,我是不会做的。”
“最好如此。”徐阳没有证据证明李初九做了坏事,又见李初九说得认真,自是不愿把人总往坏处想。“《孟子》云:‘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亚圣教诲,万不敢忘。”
“是,是,大人所言甚是。”李初九连声答应着。
态度很好,孺子可教。徐阳颇感欣慰,语气稍缓,又问道:“你可识字?”
“识字,就是繁体的……嗯,就是笔画多的不大认识。”
“《大学》、《中庸》可曾读过?”
“没有。”
“《论语》、《孟子》呢?”
“也没有。”
“那颜之推的《颜氏家训》……周兴嗣的《千字文》……范岫著《字训》……王褒所写的《幼训》……都未读过啊……”徐阳有些诧异,“那你如何能识字的?”
“这个……”李初九挠了挠头。
“罢了。”徐阳道,“这几日我左右无事,便教你读读书吧。须知‘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李初九觉得好笑,忍不住低声嘀咕了一句:“百无一用是书生。”
没成想徐阳耳朵倒是好使,竟是听了个真切。眉头一蹙,徐阳不悦,叹气道,“此言差矣。读书以明理,明理则知义,知义可修身,修身方能安天下。你本山野村夫,不识道理,才说出此言。我不与你计较,且随我安心读书。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待你书读得多了,便解我今日之言。”
李初九心中苦笑,暗付:贤妻所言极是。
徐阳又是叹气,起身道,“你随我来。”
李初九无奈,跟着徐阳。看着徐阳背着手,挺着腰,一副老学究模样,心中颇觉好笑。不过,如今自己是赘婿,吃人家的,喝人家的,寄人篱下。总是不好耍横,只能乖乖听话了。
更何况,李初九不是不识好歹。他明白,徐阳是个好人,教自己读书,也是出于好意。
一路来到书房里,徐阳拿起一本《论语》,递给李初九,道,“圣人之言,不可不知。你先把这篇《论语》的‘学而篇’通读一遍,我听一听。”
李初九苦着脸,翻开书,又偷眼看了看徐阳,见她一脸严肃,赶紧低头念书:“学而篇。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徐阳是个不错的老师,待李初九将“学而篇”读完了,纠正了几处发音和断句,便开始解释起来。
一晃竟是天色已晚。
徐阳也是有些乏了,便道:“今日便到这里吧,明日继续。”
李初九打了个哈欠,道,“好,好。”
徐阳又看了一眼李初九,复想起母亲段氏之言,想着跟李初九聊聊,简单地透露一下婚事可能不好解除的事情,看看李初九是个什么态度。可话到嘴边,却又不知如何开口,便暂时作罢。“嗯,去吧。”
李初九如获大赦,离开书房之后,便撒腿就跑。
徐阳通过书房的窗户,看到暮色下李初九狂奔的背影,不由苦笑。变身多年,她倒也想过或许哪天会与一男子成亲。却从未想到,自己的夫婿,会是个不学无术的山野村夫。不过……还好,能跑了,身体看起来是恢复的不错。相比之前病怏怏的眼看要活不成的样子,好多了。
徐阳是低看李初九了。他倒也不是“不学”,只是对古文实在是提不起兴趣。更不是“无术”,玄门秘术,何等玄妙。这天下间,无出其右者。
徐阳也是高看李初九了。他的身体状况,恢复的也不算很好。只是从书房跑到跨院里,便已经累得气喘吁吁了。
原本想直接倒在床上呼呼大睡,可看书时昏昏欲睡,离了书房,却又有了精神。于是,李初九便盘腿坐在床上,开始打坐吐纳。
玄门吐纳之法,虽然不像门中前辈吹嘘的那样牛气哄哄,更不像世间传闻的那般神之又神,但常年习之,亦妙不可言。
直到夜深人静,李初九才吐出一口浊气,起身,伸展了一下筋骨。走出房间透了透气,正准备回屋休息,却忽然察觉到一丝异样,不由的神情一凛,抬头看着夜空中的繁星点点。
满天星辰中,一颗不起眼的星星,闪烁了几下,忽然消失无踪。
李初九眉头深锁,面容耸动。
这是——
《星辰灭》!?
玄门秘术之一:《星辰灭》。
李初九面色微红,双目含泪。嘴唇嗫嚅着,轻声呢喃:二师兄……
《星辰灭》是二师兄荆十八主修的秘术。与李初九所修不同,《星辰灭》讲究的是一力破万法。修习者,必是悍勇之辈。
若非遇到强敌,荆十八绝对不会使出《星辰灭》的——肉体凡胎,是无法承受太过强大的力量的。所以,使用《星辰灭》,必然要付出极大的代价——力量反噬,是所有玄门秘术都存在的问题。
李初九心急如焚,却又无可奈何。
明知荆十八就在百里之地——能看到星辰湮灭,就说明施术者必在方圆百里之内,却又不知具体所在。想要帮忙,也不易寻到。毕竟,这个方圆百里,可是大了去了。
过了些许时候,那湮灭的星星,复又出现。
这说明施术者已经收了秘术——也许是施术者主动收了秘术,也许是施术者死了。
李初九一夜未眠,第二天天不亮,就匆匆出了门,去了内城。他琢磨着,荆十八既然使出了《星辰灭》,或许闹出了不小的动静。若是去内城里人多嘴杂的地方逛一圈儿,或许能听到一些消息。
李初九选在了当初“监视”安平侯的那个茶铺,叫上一壶茶,枯坐了一上午,竟也没有什么消息。一帮闲杂人等,瞎扯的不过是些京中的风月趣闻罢了。
李初九有些失望,正待离开,却看到了安平侯。
安平侯狐疑地看着李初九,问:“你在这里做什么?”
担心荆十八安危,李初九心情不好,说话有些冲。“废话,当然是喝茶,难道是撒尿啊?”
安平侯给了李初九一个白眼,也不在意他的浑话——主要是不敢在意。越是了解李初九,安平侯越是不敢招惹李初九。前朝时候,在军中厮混,见识过各种阴狠角色。大晋朝里,官场上摸爬滚打,也看惯了许多圆滑世故。风风雨雨几十年的经历,让安平侯对于人性,颇有研究。她很清楚:李初九这人,是个心狠手辣的家伙。真若是得罪了他,他绝对会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报复自己这么一个无权无势的小角色,他还真有这个能力!
“心情不好啊?”安平侯说着,在李初九对面坐下来,跟茶博士又要了一壶茶。
李初九皱了皱眉,叹气道,“没睡好。”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啊。”安平侯笑了笑,又压低了声音,“圣上都知道咱们的冷饮铺子了。”
“哦。”李初九现在真的没心情关心赚钱的事情,只是随意地应了一声。
“应该是圣上微服出巡,买了咱们的冰棍儿。”安平侯道,“我琢磨着,是不是专门做一些圣上喜欢的口味,送去宫里?圣上都喜欢咱家冰棍儿,生意自是会更加兴隆的。”
“你看着办吧。”李初九道。
安平侯斜了李初九一眼,见他盯着茶杯怔怔出神,也不知在想些什么。沉吟片刻,又道,“还有个事儿啊,咱们的生意虽然不错,可消耗也挺大的。人工、铺子租金,都不是小数目。再加上有些像刑部尚书那般朝廷重臣下的单子,还真不好赚他们的钱……”
安平侯唠唠叨叨地说了一大通,无非就是想说冷饮铺子的利润并不像想象中那般丰厚,按照约定,月底分红的时候,可能也分不了多少钱。
李初九鄙夷地瞪了安平侯一眼,“你想黑我银子啊?”
“绝非如此!”安平侯否认的极为利索,“我可不是那种人!我说的都是实话,你不在铺子里,自是不知道铺子里的消耗……”
“行吧,无所谓。”李初九有些不耐烦道,“要不这样,我直接把专利卖断给你算了。嗯,就是说,你直接给我一笔银子,以后,咱们两不相干。”
安平侯眼中放光,脸上却显出为难之色。“这怎么行,我断不会做这种……”
“别扯淡了。”李初九打断了安平侯的话,冲着安平侯竖起食指,“给我一千两,不多。”
“银子?”
“嗯,不是黄金。放心,人品保证。我这人,还是说话算话的,以后断不会因此事为难你。”
“这个……”安平侯显然对李初九的人品好感缺缺。
“磨叽什么,别娘们兮兮的!再磨叽,我可反悔了!”
“行!我回府给你拿银子!”
安平侯痛快至极,不仅如数拿出了银子,还让自家的马夫驾着马车送李初九回家。临别前,李初九坐在马车里,掀开帘子,似笑非笑地盯着安平侯那张强忍欢喜的漂亮脸蛋儿说道,“之前呢,咱们是合伙人,铺子里有啥事情,我自会不遗余力的帮忙。现在么,分道扬镳,各不相干了。若是再有事要我帮忙的话——酬劳可是不能少咯。”
安平侯神情僵硬了一下,正想说话,却见李初九放下了马车的帘子。
眼看着马车远去,安平侯竟是越来越不安心了,总感觉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心情忐忑地去了冷饮铺子,看到生意兴隆,这才稍稍安心。
“侯爷。”王鹏过来,“您听说了吗?”
安平侯心中一紧,以为铺子里出了什么状况,有些紧张的问。“怎么了?”
“昨夜皇宫里出事情了。”
“哦……”与自己的铺子无关,安平侯刚松了一口气,又是一愣,“啊?”
“坊间传闻,说是昨夜有人夜探皇宫,还是个厉害角色。与银武营统领关绍打了数十个回合,全身而退。”
“真是厉害,竟能与关绍不分上下。”安平侯倒吸了一口凉气,“关家的武学,世代传承,非比一般。关绍更是如今的关家第一人。能跟关绍一较高下之人,世间屈指可数啊。”
主仆二人唏嘘一番,王鹏又提及一事。原来,几个以前跟着安平侯反水的士卒后人,日子过得恓惶,见安平侯的冷饮铺子赚了钱,便来铺子里寻谋生计。
安平侯叹道,“生死兄弟的后人,自是要关照的。想办法安置一下吧。”想到世人对自己“不忠不义”的恶评,安平侯便是心中抑郁。
自己是不忠,可什么时候不义了?
那些生死兄弟,甚至他们的后人,自己哪一个不是尽力照顾了?
又想起刚刚很“不仗义”地把合伙人给“踹”了的事情,安平侯又悻悻然的自付:对李初九那种人,不需要仗义!
李初九倒也没指望安平侯有多仗义,能赚一千两银子,他已经很知足了。颇有些小富即安的心思。另外,他的主要心思,也从来都不是发大财。
他现在在考虑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自己入赘徐家,是圣上亲旨。在京城中,说人尽皆知可能夸张,但应该不是什么稀罕事儿。如果厉无咎尚在京城,或许已经知道自己来了。搞不好,已经在暗地里准备算计自己了。
而荆十八……
是否也在京中?
若在京中,为何不来寻自己?
难道说……
李初九捏着下巴,臆想一阵儿,又作呕吐状。
二师兄啊二师兄,你是不是想多了?
就算你也变成了异女,可想想你那肥头大耳、满脸胡子的模样,我也提不起兴趣的。不用担心我会对你怎么样吧。
……
雍王府。
某密室中。
雍王背负着手,拧眉看着面前的一个脸色苍白的粗汉,关心的问道:“无碍吧?”
那粗汉体态魁梧,身高腿长。只是长得太黑,脑袋挺大,脸盘子也是不小,满脸还尽是虬须。“无碍。倒是小觑了那关绍,竟是逼得我动用了秘术。”
“早跟你说了,你不听。且好好养着吧。”雍王冷哼一声,转身欲走,却又回头,看着那粗汉,问道,“有个问题,本王一直很想问你。你真的是玄门弟子?玄门弟子都是像你这般的粗汉吗?”世间传闻,玄门弟子个个都是仙风道骨的人物。所以雍王其实一直很怀疑这个自称玄门弟子的粗汉的真实身份。
“我自是玄门弟子。至于玄门弟子的长相么……我算是最丑的。我有个师弟,与我关系极好。长得可是英俊潇洒,器宇不凡。更是玄门最俊俏的弟子。”
“俊俏……”雍王嘴角一抽,“是真的俊俏?还是跟你比,显得比较俊俏?”
“这个……咳,王爷这话说的。我是真的丑,但我那师弟,也是真的俊。我们玄门没有女弟子,更隐世而居,不见女子。不然,以我那师弟的人性和样貌,娶上十个八个媳妇都不是问题。”言语间,粗汉脸上的羡慕,十分明显。
“呵,无所谓,本王就是随便问问。”
15 传说中的师弟
雍王是个很现实的人,从来不相信玄门的存在。直到在多年前遇到了荆二——这个名字,或许并非真实。当时的荆二,穷困落魄,抱着病重的妻子,跪在雍州的大街上,祈求路人施舍一些钱财给妻子看病。
男儿膝下有黄金。
即便十分嫌弃这个七尺男儿的无能,但雍王还是被他对妻子的情意感动。当时便给了他一些银子。后来,荆二便成了雍王府中的一个普通的杂役。永贞三年,变身之祸起。当时正在京城给皇帝庆生的雍王自然难逃变身之祸。紧接着,恽王造反,天下大乱。当时的京城,乱成了一锅粥。雍王带来的随从,更是四散。正当雍王不知所措,感觉到穷途末路的时候,荆二来了。
这个圆脸虬须的大汉,孤身带着雍王,一路闯出京城,长途跋涉,终于回到了雍州。那个时候,雍王也便发现了荆二的不凡之处。
“你救我妻子,我便誓死相报。”雍王依旧记得当年荆二带着自己浑身浴血杀出京城时说过的话。
也是在那个时候,雍王知道了玄门确实存在,也知道了玄门至宝护花铃。
再后来,雍王带兵勤王,又滞留京城。她的身边,就多了一个虬须粗汉。有一次,雍王甚至跟荆二说:“如果非要选择信任一个人,我不会选择我的两个儿子,而会选择你。”
雍王对荆二极好,荆二对雍王,亦忠心耿耿。甚至即便知道了雍王有篡谋帝位之意,亦不曾有二心。
可即便如此,雍王问及关于玄门之事,荆二亦不愿多谈。
在雍王的记忆中,荆二谈的最多的,无非就是他的那个师弟。
“我有个师弟,与我关系极好。英俊潇洒,器宇不凡。”
“我有个师弟,与我关系极好。他说我是个铁憨憨。不算傻,就是有点儿憨。”
“我有个师弟,与我关系极好。他修炼的秘术,乃玄门第一秘术。”
“我有个师弟,与我关系极好。他说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雍王总结出了经验:但凡荆二以“我有个师弟”开头,那必然是要说一说他那个师弟的厉害之处了。雍王认为,荆二对他的那个师弟的崇拜,已经到了盲目的地步。
或许,他们玄门,并非如传闻中那般神奇,所以玄门第一人,也未必有多厉害。或许,他们玄门弟子,都长得很丑。所以玄门里最俊俏的人,可能也就是一般水准。或许,他的那个师弟,就是巧舌如簧,喜欢胡说八道,又刚好唬住了荆二这个“铁憨憨”而已……
可即便如此,雍王还是对荆二口中那个传说中的师弟充满了好奇。
闲来无事的时候,雍王有时候会主动跟荆二谈及他的师弟。每当此时,平时并不多言的荆二,就会显得有些啰嗦了。后来聊得多了,雍王发现,荆二的师弟,还真是个有点儿能耐的人。
比如,他师弟修炼的秘术,可以让他十年不吃不喝不喘气也不会死。
比如,他师弟好像还精通诗词,类似“花开堪折直须折”、“天生我材必有用”、“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之类,都是极好的。
比如,他的师弟,还精通器械。他曾经制作了一个极为精巧的手弩,巴掌大小,却是威力极大。
雍王认为,荆二的师弟,确实有些本事,但一定也是个好色之徒。因为荆二还说过,他师弟在玄门中修行时,想的最多的不是修炼,而是女人。整天抱怨的,就是玄门中没有女人。
雍王已经很了解“师弟”其人了,却一直不知道“师弟”的名字。
荆二从来不肯说。
前些时候,雍王又忍不住问及“师弟”姓名,荆二竟然叹气连连,说师弟当真是厉害,雍王未见其人,便已经对其念念不忘了。若是见了他,岂不是要爱上他了?
雍王当时真想给荆二一个大嘴巴。
要是有个人整天在自己耳边说某地有条狗很特别,就算自己不喜欢狗,那也会很感兴趣的。
可荆二就是这般,对他的师弟,崇拜到了极点。可以对他打骂,但是绝对不能说他师弟的不好。
于是,雍王说,“你师弟说的没错,你果然是个铁憨憨。”
荆二挠头憨笑,“师弟总是对的。”
雍王很没脾气,只能苦笑。
今日里,又听到荆二提及“我有个师弟”,雍王有些悻悻然的出了密室,又回头看了一眼密室的房门,想起传说中的师弟,忍不住开始幻想荆二口中的所谓“英俊潇洒,器宇不凡”该是个什么样子的。
也许……
也许真的是英俊潇洒,器宇不凡吧。
……
此时,英俊潇洒,器宇不凡的李初九,正在书房里抱着一本《论语》打瞌睡。徐阳说要他把《为政篇》背诵了。他背了一阵,昏昏欲睡,甚至还做了一个梦。梦到了在深山玄门中跟几个师兄弟一起吹牛的往事。
啪!
戒尺不轻不重的打在了李初九的脑门上。
李初九惊醒过来,看一眼面前面如沉水的徐阳,赶紧抖擞了精神,继续背书。
徐阳叹一口气,打断了李初九的背诵。“是‘人焉廋哉’,廋,不是瘦!”
“咳咳,呵呵,这俩字太像了。”
正说着,外面传来喊声,“羲和。”是个女子的声音。
徐阳一愣,脸上浮现笑意,匆匆起身,出了书房。“孝廉!哈哈!你回京了!”
“刚刚回来,还未进家门,便来看你了。听闻你成亲了?哈哈哈,夫婿呢?待我一观。”
李初九有些好奇,透过窗户看过去。发现是个跟徐阳一样漂亮的银发异女。俩人说笑着,竟是拥抱了一下,看来关系挺好呐。
啧啧。
真是稀奇了。
徐阳这般刺儿头的性子,竟然还有好朋友?
“呦,这位莫非就是我那妹婿了?”那异女看到了窗口的李初九,笑着问道。
徐阳苦笑,对李初九道,“来,见一见我的朋友。”
李初九放下书,走出书房,来到二人近前。犹豫了一下,对着那异女作揖。“你好,在下李初九。”
“你好?哈哈,你好。在下钱忠钱孝廉。”钱忠上下打量着李初九,眼中含笑。又看向徐阳,道,“刚回京城,便听闻了一件大事。”
“算什么大事。”徐阳道,“不过是被雍王关了一日罢了。”
“我说的不是这个。”钱忠道,“你不知刺客夜探皇宫之事?”
徐阳一惊,“我近日在府中督促初九读书,倒是未曾听闻。何时之事?是什么人?”
“就是前天夜里。”钱忠道,“那刺客身手极好,与关绍打了数十回合,亦未落败。我回来时,刚巧遇到了一个银武营的朋友,听她说,那刺客,可能比关绍还要强悍一些。只是无意伤人而已。”
比徐阳更震惊的,是李初九。
前天夜里?
李初九立刻就想到了荆十八。
关绍是什么人?那可是自变身之祸后,最是声名赫赫的禁军统领。武艺高强,世人皆知。能跟此人打的不分上下的人,屈指可数。
莫非,那刺客,就是荆十八?
这倒是奇怪了。
荆十八就是个铁憨憨,没事儿夜探皇宫干什么?
“嘶,这般厉害?”徐阳沉默了一下,对李初九道,“你去背书吧。”言毕,又对钱忠道,“走,正到了饭时,我请你吃酒。咱们边吃边谈。”
“嗐,吃酒不带上妹婿,怎么能行?走,一起啊。我做东。哈哈,在江南,我发了一笔小财。”
二人关系是极好的,徐阳也不跟她客气。又对李初九道,“那便同去。”说着,跟钱忠一起往外走,边走边道,“又有人请你题字了?”
“哈哈,江南一个富商,给了不少润笔费用。”又看了一眼李初九,钱忠道,“你这婚事,也太仓促了,竟不等我回来。未参与你的成婚大礼,实属遗憾呐。”
“呵。不说这个了。说说那刺客之事吧。”
“具体尚不清楚。有传闻说是前朝余党,欲刺王杀驾。也有人认为是恽王死士,欲为恽王报仇。更有传闻说……”钱忠压低了声音,“可能是雍王的人。”
徐阳眉头紧蹙,沉吟道,“雍王虽然做了许多事情,但是……刺王杀驾……”
“我亦觉得可能性不大。”
两人又聊起雍王之过,李初九默不吱声的跟在后面,一脸的惆怅。
前天夜里刺客夜探皇宫,又刚好出现《星辰灭》。难道只是巧合?刺客并非荆十八?若非巧合的话,荆十八为什么要刺探皇宫?
钱忠之前说那刺客可能无意伤人——那刺王杀驾的可能就不大了。皇帝都要杀了,怎么可能会对一个禁军统领心慈手软。
钱忠回头,看了一眼李初九,压低了声音,跟徐阳低语,“我在江南,就听说了你奉旨成婚的事情,传闻说他是个乞丐,快病死了。如今看来,虽然瘦弱,但也不至于病死嘛。”
徐阳苦笑,“你便看我笑话吧。”
“非也,你成家了,我自是替你高兴。只是吧……”钱忠露出一抹贱笑,“妹婿如此瘦弱,夜晚万不可太操劳啊。若是累出个好歹来,如何是好。”
徐阳给了钱忠一个白眼,道,“都说江南士子如云。你不是一直想找个精通文墨的夫婿吗?可有收获?”
“哈,别提了。”钱忠笑道,“尽是绣花枕头,浮华之辈。”
“哈哈哈。”
二人说说笑笑,李初九默默跟着,进了一家酒肆。要了一些饭菜,二人边吃边聊。说的尽是朝中琐事,江南风光。李初九对此没什么兴趣,便只是闷头吃饭。钱忠是个喜欢说笑的,偶尔还会跟李初九打趣。
李初九心中有事,便只是嗯嗯啊啊的附和,有些爱理不理的样子。
徐阳见状,眉头微蹙,似是不悦。钱忠倒是并不在意,笑呵呵的继续跟徐阳闲扯清谈。待酒足饭饱,钱忠结了账,也便回家。
徐阳喝了酒,有点儿晕乎乎的。回家途中,忽然心生感慨,对李初九道,“孝廉乃我至交好友。”
“哦。”李初九随口应了一声。
徐阳又皱了皱眉,道,“你是我的夫婿,当对我的好友稍稍热情一些。”
李初九愣愣的看向徐阳,笑一声,道,“记得了。”心里却琢磨着自己真要是对钱忠很热情的话,徐阳会不会吃醋。虽然夫妻之间没什么感情,甚至也没有夫妻之实,可到底是夫妻嘛。万一心中起了芥蒂,总是不美。
16 有趣的人
有了昂贵药物的调理,再加上坚持不懈的锻炼,李初九的身体恢复的速度变得快了许多。入八月的时候,李初九虽然依旧瘦弱,但已经比之前骨瘦如柴的样子好上了许多。李初九很认真的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状况,心中颇为惆怅。因为被活埋了三年的缘故,自己的身体受到的创伤太重,想彻底恢复以前那般壮实,基本是不可能了。
不过他依然坚持锻炼,每日里拿着一本书沿着定军河畔一边散步一边背书,像是一个普通的文弱书生。在徐阳的逼迫之下,李初九如今已经背完了《论语》和《孟子》。虽然大多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但好歹肚子里也算是多了点儿墨水。
这一日,天气炎热,李初九也走得累了,便在望月楼附近一棵树下的草坪上乘凉。手里拿着一本《大学》,皱着眉头背诵:“《诗》云: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诗》云:缗蛮黄鸟,止于……止于……”
“止于丘隅。”一个声音提醒李初九。
李初九一愣,循声看去,不由乐了。“七月,是你啊。”
陈七月微微一笑,看了一眼李初九手中的《大学》,问道:“《大学》中的三纲八目为何?”
李初九没有回答陈七月的问题,依旧坐在地上,仰着脸,似笑非笑的看着陈七月,道,“你跟踪我?”
陈七月脸上的笑容微微僵硬,“何出此言?”
“你要是没有跟踪我,为啥总是能遇到我?难道只是巧合?”李初九说话的时候,视线没有离开陈七月的眼睛。在李初九看来,一次两次的偶遇很正常,可要是经常偶遇的话——也许这个陈七月就是住在附近,也许她就是故意出现在自己面前的。“还是说,这就是传说中的缘分?”李初九脸上的笑容荡漾开来。“老实交代,你是不是看我长得英俊潇洒、器宇不凡,对我有什么想法?”
陈七月在短暂的呆滞之后,哈哈大笑。她是真的很想问问李初九,他是哪来的自信,又如何能厚着脸皮把“英俊潇洒、器宇不凡”这样的评价用在自己身上的。
陈七月身后,那个似乎永远跟在她身旁的随从,眼神冰冷的盯着李初九:真好大的狗胆,竟然敢对当今天子说出这般轻薄之语!
不过,在陈七月看来,李初九这般言语态度,倒是颇为有趣。莫说如今做了天子,即便以前是太子,是皇子的时候,也没人敢这么跟自己说话。轻松随意,不阿谀奉承,也不谦逊卑微,更没有暗藏机锋。就像普通人一般的闲聊。
挺好的。
另外,陈七月自己也是觉得好笑。跟李初九不期而遇的次数,好像是挺多的。也许,真的就是缘分吧。又是一笑,陈七月清了清嗓子,“我只是住在附近而已。”
“哦,这样啊。”李初九又看了一眼陈七月手中的折扇。
不是厉无咎。
厉无咎是左撇子。
如果是厉无咎,她拿折扇的,该是左手,而不是右手。
又或者,是担心被自己认出来,故意用右手拿了折扇?
再看陈七月的笑脸,李初九道:“你笑起来真好看。”
陈七月笑着摇头,道,“你笑起来倒是不怎么好看,长得也不好看。”
“你审美有问题。”李初九道,“你仔细看看,我这剑眉星目,唇红齿白的模样,怎么不好看了?”
“你家的剑,是你眉毛这样的啊?”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审美问题。你这样,在心里默念‘他真好看啊!’默念三遍。你试试,是不是感觉我真的很好看啊?”
陈七月又忍不住大笑,“好吧,你便是好看的吧。”
“来来来,坐。”李初九拍了拍身边的草地,“你这么站着,我仰着脸跟你说话,容易得颈椎病。”
陈七月看了一眼有些脏兮兮的草地,眉头微蹙,摇了摇头。“太脏了。”
脏吗?
并不是很脏,草地上也还算干净。
应该不是厉无咎。
厉无咎没有洁癖,最喜欢的就是跟一群师兄弟坐在草地上高谈阔论的吹牛。只是论及吹牛的本事,总是比不过李某人,所以总是乘兴而吹,败兴而归。
也是因此,厉无咎对李某人一直没什么好感。
李初九想了想,笑道,“你不觉得,就这么席地而坐,看着面前的定军河面,听着不远处望月楼下的熙熙攘攘,谈一谈心,吹一吹牛,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吗?”
陈七月想了想,看一眼随意盘腿而坐的李初九,再看那定军河上来往船只,听一听不远处的喧哗,竟是觉得李初九说的很有道理。她忽然发现,李初九选的这个地方,颇有些闹中取静的妙处。
不过,草地上,还是太脏了。
“不了,太脏。”陈七月拒绝道。
“你有洁癖。这样不好。”李初九道,“凡事有度,过犹不及。喜欢干净很好,但太喜欢干净了,就是有病了。”
陈七月眉头一蹙,道,“你才有病。”又是一笑,道,“看你病怏怏的,应该是真有病的。”
“哈,你眼力不错。”李初九扬了扬手中的《大学》,道,“本人便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江湖人称‘病书生’的李初九。”
“呵,久仰久仰。”陈七月凑趣一般,抱拳拱手。
“客气了。相识一场,便是缘分。以后有什么难处,比如需要杀人放火,打家劫舍什么的差事,尽管跟我吱一声。”李初九有些豪气干云的拍了拍胸脯,“看在你长得这么好看的份上,我可以少收点报酬。”
“还要报酬呀?”
“这话说的。”李初九道,“你不知道吗?这世间,免费的东西,往往是最贵的。”
陈七月闻言,微微一怔,琢磨着这句话,问道,“何出此言?”
“你想啊,比如我免费帮了你,你是不是就欠了我的人情?人情这东西,说便宜也便宜,说贵,那可是真贵啊。再比如,哪里遭了灾,有大户免费舍粥。那前去喝粥的,是没花钱,但却丢了自尊啊。自尊这东西,丢了,可就很难再捡起来了。呵,这世间,又哪有真正免费的东西?”
陈七月笑了笑,“倒也有几分道理。”又看了一眼李初九病怏怏的文弱模样,陈七月忽然冒出个想法。她笑着说道,“我也不要你杀人,只要你帮我揍一个人,需要什么价?”
“那得看要揍什么人了。”
“她。”陈七月指了指身后那个随从。
那随从一脸淡然,面无表情。
李初九笑问,“她会还手吗?”
“当然。”
“那还是算了。”
“怕了?”陈七月眯着眼睛笑,“七尺男儿,还怕一个异女?”
“你看你,低俗了不是?这不是怕不怕的问题。我这是怜香惜玉,不忍心辣手摧花。再说了,看你也是文质彬彬的,读过书吧?怎么动不动就要揍人呢?真是斯文扫地。”李初九一脸嫌弃的给了陈七月一个白眼,“嫌弃你。”说罢,竟是起身,“走啦!”
陈七月看着李初九离开的背影,脸上的笑容愈发灿烂。
因为那夜探皇宫的事情,陈七月已经在皇宫里憋了半月有余。再加上西北闹旱,江南闹涝。最近几日,她是烦得不行。难得出来散散心,跟李初九这个家伙胡扯几句,心情竟是好了许多。
抛开太多烦乱思绪,只是信口胡扯,感觉竟也挺舒畅的。
再看李初九脚下虚浮,明显不是习武之人的背影,想起“十步杀一人”的吹嘘,陈七月又笑起来。“此人……”想稍稍评价一下,却又一时没想到特别合适的词。
嫌弃朕?
“呵,回宫吧。”
……
李初九沿着定军河畔回家,心情却是纠结。
不是左撇子。
有洁癖。
不会因为自己指责她“有病”而生气。
知道“三纲八目”,显然不像厉无咎那般不喜欢读文人的书。
李初九断定:陈七月并非厉无咎。
厉无咎是个很严肃的人,她是绝对不会开玩笑似的让自己揍她的随从的。而且,厉无咎很瞧不起李某人,更是心狠手辣之人。如果陈七月是厉无咎,她一定会“趁你病,要你命”。绝对不会磨磨唧唧的瞎扯淡。
或许多次偶遇,真的只是巧合吧。
陈七月不是厉无咎。李初九有些失望,也是大松了一口气。毕竟,现在遇到厉无咎,并不是什么好事儿——虽然身体因为药物的辅助,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但要对付厉无咎,他还是没有十足的信心。
同时,李初九心中的疑虑更甚。
按照厉无咎的人性和能力,若是在京中,必然知道自己已经来了。若是知道自己来了,也必然会对自己下杀手的!
但是她并没有这么做。
难道说……
一个念头在李初九的脑海中浮现出来:也许,厉无咎的状况并不好!已经死了?或者受了重伤,并没有十足的信心来对付自己?
这种可能也并非不存在。
毕竟,护花铃,那可是玄门至宝。相传,护花铃乃是从一个叫琼台的不可知之地而来。玄门祖师,就是因为得了护花铃,才从中领悟了玄门秘术,并且开创了玄门的。
平时使用玄门秘术,都会受到极为强烈的力量反噬。厉无咎即便天纵奇才,操纵护花铃搞出了“变身之祸”,也一定会受到重创的!
当然了,或许厉无咎有办法避开了重创。
心中胡思乱想着,李初九一路回了徐家。刚进屋,推开门便看到了地上放着的一封信。李初九心里咯噔了一下,将信捡了起来。
信封上没有字。
撕开信封,里面也不过只有一张字条。
“明日午时,双全楼一晤。知名不具。”
看着这熟悉的歪歪扭扭的字体,李初九脸上笑逐颜开。
好嘛,二师兄这等粗汉,也学会拽文了啊。
17 初九,十八
双全楼,四楼雅间。
桌上是简单的四菜一汤,和一坛杜康。
一个文弱书生,一个粗犷大汉,面对面坐着。
窗外,是繁华闹市。
这里是大晋承天府最繁华的所在。
“师弟瘦了。”荆十八看着面前的李初九,有些唏嘘。“别来无恙啊。”
李初九讪笑,前面说着瘦了,后面又说别来无恙。看来这位二师兄的文化水平,长进不大。他也不计较这些,只是哈哈一笑,道,“二师兄倒是没有太大的变化,就是胡子多了些。”
荆十八嘿嘿一笑,“五年了,毕竟是老了啊。”
五年前,荆十八离开玄门入世,自那之后,兄弟二人便再也没有见过。
“师兄成亲了吗?”李初九问。
“嗯。”荆十八脸上洋溢起笑容来,“儿子都有了。”说起儿子,荆十八又抱怨起来,“倒是又被师弟捉弄了,我听你之言,给儿子取名荆轲,被好多人取笑。”
李初九一愣,忍不住哈哈大笑。
荆十八也一脸憨厚的跟着笑起来,显然并非真的有什么责怪的意思。
笑了一阵,李初九又问道,“我来京师,入赘徐家的事情,你应该早就知道了吧?如何竟是才来见我?”
荆十八摇头,叹道,“徐阳奉旨成婚,赘婿是个乞丐的事情,京中很多人都知道。我如何能不知道。只是,如今我身份特殊,不好跟师弟相见,怕将来有一日,连累了师弟。”
李初九眉头一蹙,问,“如何特殊?”
荆十八压低了声音,道,“我如今跟着雍王,也许有一天,雍王会造反。到时候,成事自是极好。若是事败,肯定是血流成河。若被人看到我与师弟走得太近,怕是不妥。”他是极为信任李初九的,在李初九面前,什么事情都不会隐瞒。“因为这个,我一直不敢跟你见面。也是担心,若是被雍王知道了你我关系,会想要招揽你。你若愿意,一切都好说。若是跟你的妻子那般,不喜雍王,怕是还会影响你我兄弟感情。”
李初九有些诧异的看着荆十八,感慨道,“五年了,师兄的变化是真大。心思竟变得如此细腻,想的这般通透。”
荆十八挠了挠头,道,“不是的,这都是你嫂子跟我说的。”
“啧啧,嫂子倒是个精明人。师兄有福气啊。”李初九笑道。
“运气好,哈哈。”荆十八道,“当初我离开门派之后,到处游荡。在雍州的时候,刚巧遇到一个商贾被山匪劫持。师弟说过,路见不平,要拔刀相助。我自是不能坐视不管。将那群山匪打跑,救下了那商贾。那商贾又央求我去救他的女儿,原来他女儿被山匪劫上了山。我看他可怜,便又上山。唉,他女儿被山匪劫了两天,状况凄惨的很。被我救下的时候,衣服都没穿……”荆十八说到这里,端起酒碗,一饮而尽。眼睛微红,咬着牙说道:“师弟说过,要除恶务尽!所以,都杀了!一个没留。”
李初九也是唏嘘,陪着喝了一碗,道,“以身相许了?”
“嗯。”
“很好。”
“师弟见笑了。”
“没有。”李初九道。
荆十八又憨笑一声,怅然道:“你嫂子人可好了,旁人都嫌我丑,她一点儿也不。后来岳丈生意败了,穷困潦倒,一病不起,仨月光景,就撒手人寰了。再后来,你嫂子也病了一场,需要很多钱看病。我没钱看病,只能沿街乞讨。幸而遇到了雍王可怜我。有了银子看病,你嫂子才活了下来。师弟说过,滴水之恩,要涌泉相报。我觉得吧,雍王救了你嫂子一命,这就不是滴水之恩了。所以我就跟了雍王。三年前,变身祸起,天下大乱,京师更是血流成河。我担心雍王安危,赶赴京城,将她救回雍州。再后来,雍王率军勤王,留在了京师,我也跟着留了下来。你嫂子说雍王所图非小,要我一切小心,还叮嘱我不要没脑子的就知道报恩,要懂得进退。”
“嫂子是个聪明人呐。”李初九竟是有些羡慕起荆十八来。得妻如此,夫复何求呢?
“是啊,你嫂子还说你这般有本事的人,竟然沦为乞丐,定是遭遇了什么不测。”荆十八道,“倒是不知是出了啥状况?天下人都说变身之祸源自护花铃,又是怎么一回事?”
李初九感慨万千,想起三年前的往事,叹气道,“三年前,厉无咎盗取护花铃,被三师兄发现。三师兄阻拦不成,被厉无咎重伤。”
“啊?!”荆十八大惊失色。
李初九继续说道,“师父年纪大了,五师弟学艺不精,指望不上。我便只身一路追杀厉无咎。追了很远,也打了许多次。不过,到底他不是我对手,被我重伤。当时……唉,是我的错,到底自幼一起长大,竟是不忍狠心取他性命。不成想,一时大意,被他暗算,以至于落入他的圈套,被活埋了。三年!我足足用了三年时间,才破了他布下的封印,爬了出来。”
荆十八眼神呆滞的看着李初九,良久,感慨道,“大师兄到底也没有忍心对你下杀手啊。”
李初九恶狠狠的瞪了荆十八一眼,道,“说你是猪,都是在夸你。他厉无咎心狠手辣,如何不忍心杀我?当时他也受了重伤,即便是把我埋在了地下,我有秘术自保,他想杀我,也不容易。可即便如此,她还是拼了命布下封印,又布下杀阵,显然是想杀我,即便杀我不成,也不想让我脱困!”
“哦,也是。当真可恨!”荆十八怒道,“他人呢?我见了他,定要给你报仇!”
李初九哼一声,道,“我也在找他。不过……呵,估计他现在已经变成了女子,又或许状况也好不到哪去。使用护花铃,搞出了变身之祸,他自己怕是也不能不变身成女子。”说到此,李初九一脸凶恶,“等我找到了她,必定先奸后杀——不,你我兄弟关系这么亲近,这种好事儿,必是忘不了你。到时候,你先上,她的第一次,便送给你了,哈哈!”
荆十八苦着脸,挠头道,“不好吧,到底是同门一场,杀便杀了,羞辱就太……”
“你懂什么。”李初九阴狠道,“报仇,就是要无所不用其极!这样,旁人才不敢轻易得罪你。”
“有道理。”大概是习惯了听信李初九的话,荆十八连想都没想,就立刻表示了赞同。“师弟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人,说的话就是对。”又习惯性的挠头,“可我想不通,她来京师做什么?又弄出变身之祸干啥?”
“我也不清楚。”李初九道,“这个先不提,我问你两个问题。第一个,夜探皇宫的是你吗?为啥?”
荆十八道,“前些时候,圣上召见雍王,我随雍王进宫,竟是在御花园里,察觉到了同门的气息。那气息古怪的紧,也极为微弱,我心下不安,所以才冒险去查探。”
李初九神情凝重,“御花园?莫非厉无咎藏在皇宫之中?不对!她为人谨慎,即便真藏在其中,也应该不会轻易的泄露气息。嗯……第二个问题:你既然跟着雍王,那雍王书房里的‘天若有情天亦老’,是何人所作?”
“啊?当然是你作的啊。”
“嗯?”李初九有些懵。
“不是你吗?”荆十八挠头,有些生气,“大师兄莫不是在骗我?当初还在山上的时候,他念了这句诗,我说写的不好,不通顺。他说这是你作的。”
“呃。”
“既然是师弟所作,那一定是极好的。去年,偶然跟雍王提及,她也觉得极好,就写下来,挂在了书房里。”
“这……我靠!”李初九有些啼笑皆非。
“咋了?这诗,真不是你作的吗?”
“是,是我作的。喝酒吧。”喝了酒,李初九又随口问道,“嫂子不让你见我,你咋又想起来约我了?”
“我是偷偷来见你的,你嫂子不知道。”荆十八嘿嘿一笑,“等出了门儿,咱们各走各的,权当不认识。”
“偷偷的见,还不找个没人的地方?这里热闹的很,人多眼杂。”
“你不是跟我说过,大隐隐于市吗?说最热闹的地方,最容易隐藏。”
“嗐,行吧。”
……
午后的定军河畔,阳光已经没有那么刺眼,微风中带来河上的清凉,让人倍觉舒畅。烟花巷里,如风雅楼一般的所在,花枝招展的漂亮姑娘们凭栏而立,笑吟吟的招手。街面上,端庄矜持的大家闺秀,天真乖巧的小家碧玉,谈笑风生的银娘异女……任选一个,抱在怀里,温柔乡里睹春容,实乃人间乐事。
人间还有一乐,便是他乡遇故知。
二师兄的日子过得不错,妻贤子孝。
真好啊。
最好的兄弟,日子过得好,李初九自然替他开心。
醉醺醺的李初九唱着喜欢的摇滚,不理会旁人诧异又好笑的注视,晃晃悠悠的遛哒着。“我要从南走到北, 我还要从白走到黑.我要人们都看到我, 但不知我是谁.假如你看我有点累, 就请你给我倒碗水.假如你已经爱上我, 就请你吻我的嘴……哎呦!七月!”
昨日里那棵树下的草坪上,铺了一张看起来做工华丽的毯子。陈七月便坐在上面。她那个永远跟随的随从,站在三丈外守着。
陈七月看向李初九,眉头微蹙。对于醉酒之人,她十分不喜。
“哈哈!还弄了张毛毯啊。”李初九晃着走过来,又打了个酒嗝,竟是不客气的直接在毯子上重重的坐下来,看一眼面前的定军河,笑道:“不错,再来点儿啤酒、饮料、烧烤,就更好了。”
陈七月嗅到了李初九浑身的酒气,眉头便无法舒展了。不过,她还是很好奇。“啤酒是何物?”
“啤酒啊,嗝儿……啤酒是一种酒,用麦芽发酵而成,苏美尔人的杰作。”
“苏美尔人?”
“哈,说了你也不知道。”李初九有点儿晕乎乎的,仰面躺下来,脑袋落在毯子外。望着湛蓝天空,李初九感慨道:“这大热天的,来一杯冰镇啤酒,啧啧……一定很爽。”
“你刚才唱的是什么?”
“摇滚,没听过吧?”
“没有。”
“好听不?”
“比较特别。”
“哈哈,是特别。”李初九笑道,“我唱的还行吧?”
“呵呵。”
“你的笑声里,充满了鄙夷啊。”
“嗯,算不上好听,就是曲调挺奇怪的。词么……颇为粗鄙。”
“哈哈哈,粗是粗了点儿,鄙嘛,倒也不至于吧。”
陈七月低头转脸看了看李初九,道,“看起来,你今日心情不错啊。”
“嗯,是啊。虽然还是有很多烦恼,但总归今天是开心的。”李初九道,“人生呐,开心的时候总是短暂的,不把握机会好好享受这短暂的时刻怎么行。”
陈七月品着李初九的话,竟是感同身受。
似乎从懂事起,自己就很少有真正开心的时候。权力争夺的血腥无情和尔虞我诈,陈七月很小就感受到了。每时每刻,她都在提醒着自己要谨小慎微,要防备着所有人!因为一个不小心,自己就会死无葬身之地。
世人羡慕自己,却从来没有想过,一个笑的时候要顾忌形象,哭的时候要躲在角落,睡觉的时候不敢脱衣,吃饭的时候担心被毒死,甚至跟自己的父亲兄弟说话都要小心谨慎的人,活的又能有多快乐呢?
即便是如今成了这强大帝国的主宰,又如何呢?
还不是一样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活着!
以前,自己不小心,遭殃的是自己。
现在,自己不小心,遭殃的就会是千千万万的黎民。甚至,还会留下千古骂名,遗臭万年!
再看一眼李初九。
这个醉醺醺的,一脸肆意不羁模样的家伙。
他每天的生活,好像就是吃饱了饭,然后到处遛哒。高兴的时候,还能随意的喝点儿小酒,旁若无人的唱个小曲儿。随意的躺在草地上,随意的说着胡扯的话,随意的就这样闭上了眼,不用去在意会不会有人想伤害自己。
竟是……
让人好生羡慕。
陈七月轻声说:“你说的,有些道理。”
“嗯,我一向是讲道理的。”这么熟悉的夸赞,让李初九想起了荆十八。就是个铁憨憨。喝酒就喝酒吧,还说什么酒逢知己千杯少,不喝醉了没意思,所以不准使用秘术化解醉意。
喝的太多,酒精上头。
李初九也懒得再用秘术化解,就那么躺着。一边享受着河面上微风轻拂和昏昏欲睡的感觉,一边跟陈七月有一句没一句的闲扯。
“你看起来很有钱啊,富二代?还是官二代?”
陈七月不解,“二代?”
“就是说,你爹是当官的?还是商贾?”
“哦,商贾。”
“有钱人呐,怪不得这么清闲,整天瞎遛哒。啧,还是你这种人日子过的痛快,无忧无虑的。皇帝的日子,也不能跟你比。”
陈七月笑道,“你便知道皇帝过得不痛快了?”
“未必能痛快到哪去。”李初九笑道,“你想啊,高处不胜寒呐。”
陈七月神情微微一滞,轻声念着“高处不胜寒”,点了点头,“有道理。”
李初九伸了个懒腰,坐起身来,再打个酒嗝儿,歪着头似笑非笑的看着陈七月。
“怎么了?”陈七月被李初九盯得有些不自在。
“我有个朋友,就如你这般,总是觉得我说的话很有道理。所以啊,对我有些盲目的崇拜。幸好他是个男子,不然八成会看上我。”李初九笑道,“所以啊,你要小心了。”
“小心?”
“小心看上了我。”
陈七月哑然,良久,忍不住大笑。“你这人,自视太高了吧?”
“你看,我好心提醒你,你还挖苦我?”李初九叹道,“跟你直说了吧,我是个赘婿,身份太特别啊。背着妻子乱来,是要浸猪笼的。所以啊,你要是看上了我,就只能是有缘无分了。”
“好吧,你大可放心,我定不会看上你。”
“那就好,那就好。”李初九说着,晃悠悠的站起身来。喝的实在是有点儿多,竟是差点儿站立不稳。幸亏陈七月就在一旁,李初九及时伸手,按在了陈七月肩头,这才不至于倒下。
“呼。”站稳了身子,李初九吐出一口气,道,“走啦,再见。”
一边走,李初九一边叹气连连。
天生一个好色之人,偏偏修习的秘术让自己不能肆意乱来。
李初九一直觉得师父那老家伙,就是在故意整自己。
18 徐阳的上进心
李初九告别了陈七月,醉醺醺的哼着小曲儿回家。离了定军河畔,拐进街上。眼看着就要到家了,一辆马车在一旁出现,驾车的,竟是王鹏。
马车的帘子掀开了一条缝,安平侯探出脑袋来。“李初九。”
李初九一愣神,看到安平侯,乐了。“专门来找我的?看来是铺子出现麻烦事儿了。”
安平侯有些尴尬,“先上来。”
李初九上了马车,打了个酒嗝儿,在安平侯对面坐下。“是不是有别家也开始卖冰棍儿了?”
安平侯的脸色有些难看,“你早就预料到了?”
“呵,哪有不透风的墙。你防范的再好,制冰的方法也总会泄露出去的。”李初九想笑道,“这事儿,早晚都会发生。”
安平侯的眼睛里有些期待,“既然你早就预料到了,那也应该早就想出对策了,是吧?”
“没有。”李初九道。
“价钱好商量。”安平侯已经做好了被李初九狠宰一下的心理准备。
李初九看着安平侯已经露出来的肉疼模样,忍不住乐。“钱嘛……我现在也不是很需要。”说着,眼神肆无忌惮的在安平侯身上瞄。
安平侯心里咯噔了一下,登时有些头皮发麻,甚至有些羞怒。已经近百岁高龄的老人!老了老了,竟然受到这般羞辱。安平侯心里窝着火,却又不敢发出来。为了冷饮铺子,为了侯府上下和昔日兄弟后人的生计,她只能选择隐忍。“那……我请你去风雅楼吧,风雅楼的魁首倩倩姑娘……可是有名的色艺双绝。”
“我对别人没兴趣。”李初九色眯眯的看着安平侯,意味深长的说着,竟然还伸出了手,放在了安平侯的膝盖上。
安平侯哆嗦了一下。
“怎么?害羞?啧,我觉得吧,为了荣华富贵,你连国都卖了,如今再出卖点儿什么,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对吧?”李初九的手慢慢往上游弋,“抢生意很容易,但要把生意做大做强,这里面的学问,可是有的学呐。”
安平侯终于忍不住,一把打开了李初九的咸猪手。又有些担心的查看着李初九的脸色,见他没有恼怒,才稍稍安心。“你……是要砸了别家的铺子吗?行不通的。那家‘曾师傅冷饮’,后台是刑部尚书和曾家。我们惹不起。”安平侯语速极快的说着,“有刑部尚书在,他家的硝石,弄得也便宜,成本比我们低得多。价格上,我们没有优势。再加上曾家的名头,生意很容易就能抢过我们的。”
李初九有些悻悻然的收回手,抱着胳膊,眯着眼睛看着安平侯。“看你这态度,显然是没得谈了。”
安平侯涨红着脸,一句话在喉咙里蠕动着。终于,她还是说了出来。“士可杀,不可辱!钱好商量,别的……”
“啧,士可杀不可辱?从一个卖国求荣之辈口中说出来,还真是耐人寻味呢。”
“你……”
李初九忽然起身,原本对李初九便有些惧怕的安平侯吓得一哆嗦,止住了话头。甚至抬起了胳膊,下意识的做出了防范的姿势。李初九脸上带着笑,来到安平侯身旁,挨着她坐下。安平侯眉头紧蹙,正要起身往一旁挪一挪,却被李初九一把抱住了肩膀。“要对付竞争对手,其实也不是很难。”
安平侯浑身紧绷着,拳头也紧攥着。迟疑了一下,还是没有挪开,只是问道,“如何做?”
“我虽然没去看过那个曾师傅冷饮铺子,但想来以曾家和刑部尚书的实力,铺子一定开的很大吧?”
“是。”
“或者冰棍儿制作的看起来也很高大上吧?”
高大上?
安平侯沉默了一下,应一声,低下头,看着紧挨着自己的李初九的腿,浑身都不自在。
“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哈。冰棍儿这东西,很容易化掉。对吧?”
“是。”
“比如深居皇宫的皇帝陛下,想吃冰棍儿的话,即便是派出快马来买,等送到皇宫里,也已经化了一半了。对吧?”
“嘶……是。”安平侯眼睛里放光,转脸看向李初九,发现李初九也正看着自己,脸近在咫尺,下意识的往后仰了一下,才问道,“你有办法让冰棍儿在‘冷库’外不容易化掉?”
“嗐,那倒没有。”李初九笑了笑,又搂了一下安平侯的肩膀,“批发、零售。懂吗?将你制作的冰棍儿,低利润批发给全城各地的商贩,让他们在全城各个角落售卖。让安师傅冷饮的售卖点,遍及全城。这样的话,城北的百姓,想吃冰棍儿,就不用大老远的跑到城南了。那些有钱人家的仆役,也不用担心跑太远买来冰棍儿,又化了大半,惹得老爷们不快了。”又凑近安平侯的耳畔,李初九轻声说道,“冰棍儿这东西,前期是吃个稀罕。后期,就是吃个方便了。方便,可是生意经里的关键词。”
安平侯耳朵痒痒的,脸色通红。不过,脑子里却是仿佛惊雷炸响。她意识到,李初九说的很有道理。这样做的话,不管曾家的铺子开的有多大,那也绝对没有自家的生意好啊。
正惊喜间,忽然感觉脸颊上一烫。安平侯愣了一下,下意识的伸手摸了摸脸颊,竟是有些湿湿的。
“有难处,再来找我。”李初九说罢,起身下了马车。
安平侯呆了一阵儿,猛然意识到刚才发生了什么。
李初九这个混蛋,竟然亲了自己的脸!
好吧,权当是被狗舔了!
李初九心情愉悦的回到徐家,进了自己的房间,倒一杯水,咕咚咕咚灌进肚子里。手中的陶瓷茶杯,啪的一下,竟是碎了。李初九一愣,顾不得茶杯碎片,赶紧在床上盘腿坐下,呼出一口气,缓缓调息。直到冷静下来,回想起安平侯那圆嘟嘟的小脸儿,又是叹气。
也仅限于此了!
不能更过分了。
不然万一忍不住,可就麻烦了。
红颜似祸水——这话于自己而言,最是贴切了。
自己修习的秘术,确实是玄门最厉害的手段。可是……好吧,这事儿也不能全怪师父那老家伙。毕竟,当初选择这门秘术,也是自己决定的。
不得不承认,厉无咎这家伙虽然可恨,但确实极为聪明。她当初说的没错,自己这般好色之徒,选择修习这门秘术,就是自己给自己找罪受,总有一天会后悔。
三年前,在被厉无咎活埋之后,他在坟头上说的话,也无不道理:你确实是玄门最厉害的,但也是最弱的。
最了解你的人,往往是你的敌人。
这话没错。
……
忙了十多天的朝廷琐事,陈七月终于又得了空闲。带着那个随从,在承天府的大街上散步。抬眼看看一旁“安师傅冷饮”的小小店铺,陈七月道,“这个安平侯,倒是个做生意的料。短短几日,安师傅冷饮,都开了这么多家分号了?虽然铺子是不大,可看起来生意是真不错呐。”
“一个当兵的粗汉,大概是没这个本事。”那随从简单回了一句。
陈七月笑了笑,说道,“应该是有高人指点。”看到几个手里拿着冰棍儿的孩子,喜滋滋的啃一口,又笑闹着跑开,陈七月脸上的笑容更浓了。她忽然想起了李初九关于开心的话,嘴角微仰,有些羡慕那几个天真烂漫,无忧无虑的孩子。想了想,问道,“徐阳最近,在忙什么呢?”
“跟刑部尚书杠上了。她跟她的那个好友钱忠,准备联名上书,弹劾刑部尚书身为朝廷重臣,参与商贾之事,谋求暴利。”
陈七月忍不住笑着摇头,“这家伙,就不能给朕省点儿心。话说,刑部尚书就是稍有牵连,主要做事的是曾家。可安平侯,是直接就参与了。徐阳为何不弹劾安平侯呢?”
“不值一参。”随从道。
陈七月愣了愣,哈哈大笑。
她想起了徐阳上次弹劾安平侯的时候,奏本上有那么一句:“宵小之徒,蒜皮之事,本不值一参……”。
又叹一口气,陈七月道,“商贾之事,虽然卑贱,但总好过贪腐伤民啊。”
“是。”
“走吧,去……望月楼。”
一路来到望月楼,陈七月却没有急着上楼,反而是朝着望月楼不远处的一棵树下看了一眼。树下空荡荡的,并无一人。
陈七月眼神中闪过一丝失望,这才上楼。找了个临窗的座位坐下来,看一眼定军河畔的小路,依旧不见那熟悉的身影。
今日李初九并没有出来锻炼。
徐阳正在考校他最近的“学习成绩”,连着问了几个问题,徐阳的脸色很不好看。她十分失望,李初九看起来虽然文弱,但却并不笨,怎么就是学不会呢?也没有让他学太复杂的东西,只是一些很简单的学问而已,竟然都没有学个明白。
“好啦,别生气了。”李初九苦笑,“我真不是做学问的料。再说了,就算我学会了又如何呢,身为赘婿,也不能考功名。”
徐阳心里一紧,叹道,“做学问,不可只为功名。”顿了顿,又道,“堂堂男儿,让你做徐家的赘婿,是有些委屈你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李初九道,“大人误会了。做徐家的赘婿,有吃有喝还不用干活,我挺满意的。”
徐阳苦笑,“你呀,就是个没出息的。”
“自是比不了大人。”李初九笑道,“以大人的能力,只做一个七品御史,实在是屈才了。”
“呵,御史为民请命,为君谏言,实乃我辈读书人该做之事,并无屈才之说。”
“我是觉得,以大人的本事,还有岳丈大人的功绩,圣上真的该给大人一个大官儿当当。”
“大官儿?”徐阳笑着摇头,“谋求权势,非我之志。”
“大人想岔了。”
“哦?”
“大人,您想想。你是要为民做事,为君尽忠的。每日殚精竭虑,收益如何?古人云:人微言轻。试想,倘若大人是当朝六部尚书之一,朝堂上弹劾雍王,收益会如何?”李初九感慨道,“权势,是祸乱天下的利剑。但这把利剑,也是可以用来惩奸除恶的。”
徐阳闻言,一时怔住。
李初九一脸认真的看着徐阳,心中却在默念:媳妇哎,有点儿上进心吧。你当了大官儿,夫君我也好跟着沾沾光,去皇宫里转一圈儿,查一查二师兄说的那古怪气息。
“你继续背书吧。”徐阳说罢,走出了书房。
她出了一趟门,跟钱忠见了一面。二人喝了点儿酒,又聊了许久,待回到家,夜色已深。徐阳没有休息,反而去了书房,让橘子研墨,开始写奏本。
第二日,朝堂之上。
御史大夫转程徐阳奏本。
大晋永贞帝陈卓,展开奏本,看了一眼,竟是差点儿惊掉了下巴。又凑近了,仔细看了,脸上的神情,竟是哭笑不得。
看一眼殿下的御史大夫,陈卓道,“这徐阳……是喝多了写的奏本吗?”
“这……”御史大夫汗如雨下,“臣……臣已经严辞斥责了。可是……徐御史有金折子在手,臣……不得不转程圣上御览。”
陈卓忍不住笑了一声,看着那奏本,挑选着有趣的关键句子,当堂念了起来,“刑部尚书久居高位,实为不妥……臣徐阳世代忠良,廉洁奉公……实乃刑部尚书的不二人选……”
满堂哗然。
这天下之大,真是无奇不有。
竟然还有人求着皇上给自己升官儿的?
而且,做出这般荒唐事的,竟然还是一直不拿官儿当回事的徐阳?甚至还是狮子大开口,想当刑部尚书!
刑部尚书首先出班奏言,“圣上,臣以为,徐阳这是胡搅蛮缠!仗着金折子在手,什么话都敢说!真是岂有此理!有辱斯文!”
“臣附议!刑部尚书一直为国为民,禅精竭虑。自任职以来,邢狱清明,律令森严,功不可没。岂可因一个‘久居高位’,便换了那无能之辈?徐阳不过一个区区七品御史,风闻弹事,倒也罢了,如今竟是肆意胡言,实乃妄为!”
“臣祈圣上,前御史徐忠之功,自不可忘,但徐阳自为御史以来,风闻弹事,诸多不实!比之其父,相差远矣。”
一通痛斥之声中,有个不和谐的声音响起来。
户部侍郎言道,“徐家三代忠良,乃我大晋官员之楷模。只是,刑部尚书之位,不可随意。但稍稍提拔,也无不可。想那安平侯,本不过区区陪戎校尉,因开城之功,封了侯爵。徐阳之父的功绩,虽比不上那开城之功,但臣以为,也算相差无几。”
此言一出,朝堂上就沉默了下来。
没有人敢出言反对户部侍郎的话。
事实上,开城之功,当然是极大的。没有开城之功,或许就没有大晋了。当时天下形势复杂,一个小小因素,就可能改变历史的。而徐忠的功绩,无非就是大晋谁来继续做皇帝罢了。有没有徐忠,大晋都不会亡国。
可这话,绝对不能说出来——难道你以为,大晋是不是陈卓当了皇帝,都无所谓吗?
户部侍郎虽然低着头,可明显的感觉到了一道道犀利的目光正盯着自己。她很清楚,自己这番话,算是彻底得罪了很多人。
只是……
唉。
上次徐阳请托的解除婚约之事,自己给办砸了。如今,就算是弥补一下了。她也是觉得奇怪又好笑。
这徐阳,是抽了什么风?竟然求着升官儿?
19 陈七月的心思
户部侍郎一番话,让热闹如市井的朝堂出现了短暂的失语。身为当事人的刑部尚书隐忍片刻,不见朋党进言,心中甚是恼怒。她倒是不担心自己这堂堂刑部尚书,会因为一个夯货的奏本便能丢了官儿。只是觉得,倘若什么人都能这样“羞辱”自己,那自己这刑部尚书的脸面往哪放?于是,她心一横,咬咬牙,伏地拜倒。“圣上明鉴!臣愚钝,臣惶恐。”
在大晋朝,面对皇帝,是无需行跪拜大礼的。对于讲究风骨的大晋臣民而言,天地可跪,父母可跪,恩师可跪,救命之恩可跪。唯有这君主不可跪——愧对君恩,属于例外。
陈卓见状,大惊,忙道,“爱卿这是作甚,快快请起!”
刑部尚书不起,以头触地。“先帝不弃,赏刑部掌舵。十数年来,虽不敢有丝毫懈怠,亦无大错,却终是庸庸碌碌。又得圣上垂青,依旧毫无建树。臣,愧对先帝!愧对圣上。刑部尚书之职,臣乞让贤。”
这招以退为进,着实厉害。
先帝晋高宗时,刑部尚书就已经是朝廷肱骨了。又经变身之祸,恽王之乱。没有功劳,亦有苦劳。若只是因为徐阳一个“久居高位,实为不妥”就去了职,肯定是不合适的。
原本陈卓的意思,是直接无视了徐阳的奏本——这种做法,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可眼下,刑部尚书请辞,态度恳切。看样子,自己作为皇帝,要是不对徐阳略做惩戒,想和稀泥,显然是不好收场。
陈卓心里也是有气。
徐阳是个犟驴,你堂堂刑部尚书也跟着添乱!
就不能懂点事儿?!你现在看起来是不过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女孩儿,可事实上,你已经七十高龄了好不好!都说老小孩儿老小孩儿,还真是越老越像个小孩儿,竟然跟徐阳那犟驴一般见识了。
她是真想干脆借坡下驴,让刑部尚书滚回老家去。对于这个最近三年来,一直沉迷于敛财的刑部尚书,她早就看不惯了。奈何刑部尚书是贪婪了一些,可却只是跟曾家一起,利用商贾牟利而已,倒也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更何况,刑部尚书执掌刑部十多年,一直大权在手,突然去职的话,谁能一下子就接过刑部这么大一个摊子啊。
干笑一声,陈卓看向户部侍郎。这个唯一替徐阳说话的大臣,竟然也沉默了下来。那些个帮着刑部尚书说话的,竟也都不吱声。
“这个……嗯,来人啊,快扶尚书大人起来。这个……徐阳也真是胆大妄为,仗着朕赐她的金折子,说话参本,越来越不靠谱了。朕呐,还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不过……古有毛遂自荐的典故。她徐阳自荐,倒也……”陈卓自己都快说不下去了。毕竟,毛遂也就是自荐了一个临时的差事。她徐阳可好,张口就是要当六部大员。
看没人搭理自己,陈卓也是有些悻悻然。
叹一口气,陈卓又道,“虽是不妥,却也是忠心耿耿。”
陈卓一直认为,忠臣有忠臣的执拗。徐阳虽然怎么看都让人生厌,但那赤胆忠心,实在是难能可贵。
“陛下。”户部侍郎终于开口说话了。“臣以为,徐阳忠心自是难得,但能力,大概还是稍显不足。刑部尚书的职位,可不是任谁都能坐得。”
终于有人搭茬了,陈卓松一口气,看向户部侍郎。以前,她一直以为户部侍郎就是个老实巴交的人,也没什么能力,跟朝中大多数官员一样,属于混吃等死的类型。可今日,她的看法却多少有些改观。“爱卿以为,当如何?”
“自恽王作乱,恽州之地,民不聊生。虽休养生息了三年,百姓亦困顿不堪。户部隔三差五的有所补给,却是杯水车薪。前日里,恽州別驾告老还乡,別驾之职,正空缺着。不若,便升了徐御史为恽州別驾。七品御史,直升四品別驾,也是圣上格外恩典了。”
陈卓眼睛里放光。
还别说,户部侍郎这个老实人,可真是有算计啊!
让徐阳去恽州做別驾,简直就是一箭四雕之计!
其一,徐阳是个犟驴性子,天不怕地不怕的。真去了恽州,恽王当年留下的为政弊端,定然能被徐阳一个个的揭出来。其二,升了四品別驾,也算是给了徐阳足够的面子,她也该消停了。其三,京城里少了徐阳,耳根子定然能清净不少。其四,御史虽小,却是个京官儿。把徐阳调离京师,实际上是明升暗降。刑部尚书肯定也能接受。
能在朝堂之上为官的,自然都不是善茬。众朝臣听闻了户部侍郎的谏言,也具是暗暗叫好。那些被徐阳弹劾过的朝臣,更是迫不及待的表示同意。
“臣以为侍郎所言极是。徐家世代忠良,只是三代皆为御史,没有治理地方的经验。让徐阳去恽州锻炼一番,自是极好的。”
“恽州百姓贫苦,圣上调任徐阳,实乃造福恽州之举。臣相信,不出三年,恽州必然一扫祸乱之苦。”
“哈哈,圣上,臣说句玩笑话。徐家忠良血脉,万不可断了。如今徐阳成亲日久,却并无身孕,恐是京中操劳所致。恽州地方,山清水秀,最是养人。去住上一段时间,或可尽快衍后,为我大晋,再添忠良。”
此言一出,诸臣无不大笑。就连陈卓,也忍不住笑起来。只是,笑着笑着,竟是想起了徐阳那个病怏怏的赘婿。
那小子……
身体虚弱的紧啊。
从京城往恽州之地,路途遥远。不知这舟车劳顿,会不会要了他的小命。
呵,真若是让徐阳去了恽州,大概也便见不到那李初九了。闲暇时,倒是少了一分乐趣。
呼出一口气,陈卓威严的扫视群臣,朗声道,“既然众爱卿都觉得可行,那便传旨,升徐阳为恽州別驾,即刻赴任。”说罢这话,陈卓又是苦笑,道,“朕还是有点儿担心,自荐为官的先例一开,怕是会有不少人争相效仿啊。”
“圣上过滤了。”有臣子笑道,“这天下间,如徐阳这般厚颜无耻之人,可并不多。”
“那倒也是。”
朝堂上其乐融融,又聊了一些琐事,也便退朝。
午后,陈卓正打算以陈七月的身份,带着随从出宫散心,却又有内侍来报,说是徐阳拒不接旨,还上了一本。
陈七月有些哭笑不得,“怎么?还非要当刑部尚书不可啊?”说着,接过奏本,展开看了,立时哑然。
奏本中,徐阳的语气很委屈。
说是既然不给当刑部尚书,那好歹给个御史大夫,自己也不嫌官小。又或者最不济的,给个御史中丞也好啊。圣上你用这般明升暗降的手段,将我这般忠心日月可鉴的良臣调离京师,绝对是受了小人蛊惑云云……
陈七月呆了半天,想起了朝堂上一个臣子的话。“这徐阳,当真是厚颜无耻啊。这话里话外的意思,竟是指责朕处事昏晦不明,对忠臣刻薄寡恩。合着朕不给她升个京官儿,就成了昏君了?”又是苦笑,摇头,“你说,朕该拿她如何?”
“内侍不敢问朝政。”身旁,那随从低头颔首,语气平缓。
“说。”
“御史中丞,未尝不可。”
“哦?”
“恽州虽苦,但不过癣疥之疾。”那随从依旧语气平缓,仿佛在说着今天天气如何之类的平常事,“有徐阳在,京中大小官员,多少还是有些束手束脚的。”
“言之有理。”陈七月点了点头,“徐阳虽不过七品御史,便能让朝中大员忌惮三分。若是做了御史中丞,效果大概会更好吧。”
陈七月心里自然也清楚,朝中大员之所以忌惮徐阳,一是因为徐阳为人耿直,忠心更是出了名的。与忠臣作对的官员,在百姓眼里,自然就是奸臣了。没有人会想落了个奸臣的名头;二是因为徐阳属于狗皮膏药,难缠的紧。招惹了她,没什么好处;三,自是因为那金折子了。金折子在手,御史台不得驳回徐阳的奏本。想在公务上找她麻烦都没法下手。
说到底,陈七月虽然烦徐阳,却还是袒护她的。
这才是朝臣忌惮徐阳的根本。
那随从又继续说道,“还有个事情,与李初九有关。”
“哦?这个赘婿,做了什么事情,竟值当让你这个堂堂大内总管提上一提?”陈七月笑吟吟的问。
“王鹏来信,说那安平侯制冰之法,便是李初九所授。”
陈七月颇为意外,愣了愣,“王鹏?”
“圣上大概是忘了,高宗朝后期,前魏降臣平原侯私藏前魏皇子,更助那皇子参与科举,中了进士,入朝为官。”
“是了,后来那皇子虽老实本分,高宗亦忌惮非常,恐前魏皇室窃国。又不好杀戮降臣,故而在诸多降臣左右,都安插了眼线。”陈七月笑道,“那王鹏,便是当时安插在安平侯身侧之人。如今算来,王鹏年岁,也不小了啊。也不知那安平侯有什么养生之道,连带着家中仆役,都是长寿的,哈哈。”
笑了一阵,陈七月又道,“李初九竟会炎夏制冰这般奇技。想来,曾家的冷饮铺子,也是偷师学来的吧。”
“是。”大内总管又道:“曾家势大,安平侯求助李初九,又得经营之法。故而全城遍及安师傅冷饮铺子。”
陈七月微微笑着,“这个李初九,本以为不过落魄乞丐。啧,竟是不仅擅长奇技淫巧,更通经商之道。偶有奇谈,确实有趣。”
呼出一口气,陈七月道,“本想给徐阳指个窝囊赘婿恶心她一把,怎么如今看来,倒是可能便宜了她呢?哈哈,罢了,便给她个御史中丞吧。走,出宫转转。”
陈七月带着大内总管,一路来到望月楼外,一眼看到在那不远处树下躺着一人。那人翘着二郎腿,双手垫在脑袋下。陈七月迟疑了一下,朝着那棵树走去。
此时,那树下人站起身来,瘦瘦弱弱的模样,显然便是李初九。
陈七月正待喊他,却见他直接转身,沿着定军河畔离开。
大内总管偷眼看了看陈七月脸色,又低下头,一脸淡然的守在一旁。
这个时候,走出不远的李初九,却又忽然停下了脚步,踟蹰片刻,竟是折返回来。陈七月见状,脸上笑容展开,盯着李初九的眼睛,等着他跟自己说话。
却不成想李初九有些心事,低着头走路,并未注意到陈七月。到了拐弯处,头也不抬的转身,朝着内城方向而去。他想去雍王府外面转转,看能不能撞上荆十八。有件事情,他想跟荆十八商量一下。
陈七月哑然,眼看着李初九就要走远,苦笑一声,跟了上去。“李初九。”
李初九闻声看来,“哦,七月啊。”说话时候,脚下却是不停。
“你这是去哪?”
“瞎逛。你呢?”
“我也是。”
“呃……你……一起?”李初九客套了一下。
“也好。”
李初九讪笑,暗暗后悔客套个什么劲。陈七月跟着,自己可就不方便跟荆十八见面谈事了。也罢,反正也不急于一时,便瞎逛一圈儿吧。既然不去找荆十八,那也就没必要大老远的跑进内城了。李初九干脆又转了方向,朝着烟花巷而去。
“上次听你说,你是赘婿?”
“是啊。”
“堂堂七尺男儿,怎么就做了赘婿呢?”
“赘婿挺好啊,吃喝不愁,还不用为了养家糊口操持。”李初九笑了一声。
“看你也是有才学的,怎么就甘心做一赘婿呢?在大晋,赘婿是不能考取功名的。有志难伸,岂不可惜?”
“我本来也没想当赘婿,还不是因为那个脑子进水的皇……咳。你眼光不错,竟然没有被我光鲜亮丽的外表迷惑,还能看出来我是个有才学的人。”李初九止住了骂皇帝的话,岔开话题,胡扯道,“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很厉害。”
“如此厚颜自夸,亏你也说得出口。”陈七月笑着,眼睛眯起来。心说小子你好大狗胆,竟然敢骂朕。虽不知“脑子进水”是什么意思,但听起来,总不像是什么好话。
“你不懂,脸厚心黑,才是王道。”
“哦?”
“改天我写本书,名字就叫《厚黑学》,到时候,送你一本看看。”
“哈,竟有志向著书立说?倒是小看你了。”
二人说说笑笑,进了烟花巷。
正值午后,烟花巷里倒也热闹。特别是前面不远处的风雅楼外,竟是有不少人往里进。李初九心下好奇,道,“这是在搞啥促销活动吗?”
“促销?”
“就是以买一送一啊,打折出售啊之类的手段,促进商品的销售。”
陈七月看一眼那风雅楼的招牌,和楼上栏杆处几个花枝招展的姑娘,哑然失笑。这种地方,能有什么“促销”?
闲着也是闲着,李初九有些好奇,问陈七月:“想不想进去看看?”
陈七月笑道,“可以啊。”
“我没带银子。”
“你……哈哈,好,我带了。”
“这就对了,有钱又大方,多招人喜欢啊。”李初九笑道。
进了风雅楼才知道,原来今日是那风雅楼的魁首倩倩姑娘的生日。为了庆祝生日,倩倩姑娘要当场献技。更有京城中不少才子、纨绔来捧场。而且,曾家大公子,更是一掷千金,请来了扶桑人演绎歌舞助兴。
20 天真的陈七月
烟花巷四大魁首:空、谷、幽、兰。
其中的“谷”,指的便是这风雅楼的倩倩姑娘。所谓“谷”,即丰满之意。四大魁首中,属倩倩的身材最是傲人。也是因为倩倩这般傲人身材,才引得曾家大公子对其痴心一片。据说,即便是曾大公子在被人偷袭而伤了膝盖,行动不便之时,对倩倩姑娘,依旧是念念不忘。
此时,曾家大公子便坐在大厅的正中央,面朝着舞台方向,一手执扇,一手搂着一名青楼女子,十分优雅的与一旁的几位年龄相仿的青年交谈着。
舞台上,一名舞女正在翩翩起舞。那一袭轻纱后,曼妙的身姿,若隐若现的肉色,引得台下观众不住叫好。更有不少豪客,喊来龟公,一掷千金。亦有才华横溢的书生,即兴赋诗一首,待引得同道中人喝彩连连后,交由龟公。由龟公转交给舞台后的倩倩姑娘品鉴,然后一脸不安的期待着倩倩姑娘的赏识。
角落里,李初九端着酒杯,一脸淡然的看看那舞台上的舞女,又看看不远处闹哄哄的一群书生。待那龟公拿了一名书生做的诗词去了台后,李初九忍不住问七月:“诗词做得好,倩倩姑娘能免费陪一晚吗?”
陈七月斜了李初九一眼,苦笑道,“你当空谷幽兰,与那普通青楼女子一般吗?四大魁首,可是卖艺不卖身的。”
“那巴巴的给她送诗做什么?”
“自古佳人爱才子。送她诗词,自然是希望能得到芳心倾许咯。”
“那还不就是为了睡一晚啊,都一样。”
“当然不一样……”陈七月想解释一下交心与“睡一晚”的不同。不过,好像也没有解释的必要,苦笑一声,道:“好吧,随你怎么想。”顿了顿,又笑道,“你若是有兴趣,也可以写一首送进去。”
“没兴趣。”李初九看着台上那舞女,道:“长得也一般。”
“这个可不是倩倩姑娘。”陈七月笑道,“不过开场小菜。我虽未曾见过那倩倩姑娘,却也听闻过。那倩倩姑娘,身材是极好的。”
“比你还好?”
陈七月给了李初九一个白眼。
李初九哈哈一笑,道,“要不,你来作一首吧。”
周围,一众才子书生,作诗的兴致高涨,氛围不错,自然也引得陈七月来了兴致。不过,她身份特殊,不好随便为了一个青楼女子作诗,哪怕那倩倩姑娘只是个清倌人。作为大晋的皇帝,来这种地方,已经很不好了。若是被世人得知自己还给清倌人做了诗词,肯定是要被“群起而攻之”了。
那些自认为有风骨的大晋士子们,他们自己可以在烟花之地流连忘返,却是绝对不允许皇帝也这样做的。他们自己这样做,是风流才子。皇帝这样做,可就是昏君了。到时候,一人一口唾沫,也能把自己这个大晋皇帝淹死了。
一想到此,陈七月顿时后悔起来。
自己在想什么呢?怎么就跟着李初九来了这种地方呢?若是被世人得知自己跟一个赘婿同赴青楼——乐子可就大了。世人最是喜欢胡乱猜测宫闱秘闻,指不定会传出什么恶心故事呢。
不过,来都来了,此时再走,也不合适。更何况,陈七月还真想看看传闻中的“空谷幽兰”到底如何。
“才疏学浅,作不出来。”陈七月道。
“好吧。”李初九笑了一声,继续看着舞台上的曼妙舞姿。作为一个“穿越者”,卖弄诗词的事情,他当然也想体验一下。只是吧,自己肚子里的墨水实在是不多,找不出应景的诗词。
“你不来一首?”陈七月笑问。
李初九是真的有些意动,想想被一群才子佳人用仰慕的眼神围观的画面,就有些小激动。只是,默默计算了一下自己能记得的诗词,李初九摇头:“算了,高手应该有高手的风范,绝对不能轻易出手。”
库存不多,必须省着点儿用才行。
陈七月习惯了李初九的自吹自擂,哈哈一笑,打趣道,“那高手怎么才肯出手呢?”
“看心情,心情好了,说不准就愿意出手了。”李初九不想就这个话题继续纠缠,又喝一口酒,道,“这酒不错,就是淡了点儿,比之醉八仙,差了太多。”
陈七月笑一声,品一口杯中酒,摇晃着手中折扇,欣赏着舞台上的表演。那舞女下了场,换上来一个歌姬。琴声响起,整个大厅中,瞬间便安静了下来。
陈七月微微闭眼,享受着美妙旋律对耳朵的洗礼。琴声悠扬悦耳,却又总给人一种哀伤幽怨之感。一曲终了,陈七月轻声叹气。转脸看了一眼李初九,李初九仍是一脸随性的喝着酒,显然对刚才那一曲并无什么兴趣。
“听个曲儿也叹气,你还真是多愁善感。”李初九道,“这样不好,容易为情所困。”
陈七月苦笑,想到了皇后那幽怨的眼神,心中苦涩。可不就是为情所困吗?相较于皇城内外的勾心斗角,甚至是普天之下的各种麻烦,似乎都不如皇后那幽怨眼神,更能让自己心烦意乱。叹一口气,陈七月道,“你说的有道理。”
“哈哈,还真是为情所困了?闲着也是闲着,不如跟我说说到底是怎么为情所困了。我大概是帮不上什么忙的,但说出来,也许会好受一些。倾诉,有时候也是一种宣泄的方式。”
陈七月看了李初九一眼,摇头道,“既然帮不上什么忙,那就不必说了。”
“不说拉倒。”李初九揉了揉肚子,“嘶,我上个茅房。”说罢,起身走向一旁的龟公,询问了茅房所在,匆匆离去。
陈七月讪讪一笑,继续看着表演。
过得片刻,忽然有人过来。来人是个年轻书生,冲着陈七月抱拳,“姑娘一个人吗?”
陈七月眉头一蹙,看向那人。倒是个翩翩公子,只是脸色苍白,明显的纵欲过度。冷哼一声,陈七月道,“走开!”
“姑娘似是有烦心事啊,方便的话,可以跟我说一说,或许帮不上什么忙,但倾诉一下,总也会好受许多。”说着,那人竟是坐下,故作潇洒的摇了摇手中折扇,眯着眼睛看着陈七月。
陈七月哑然。
这话,怎么听着耳熟啊?
哦,是了。
李初九那家伙刚说过了类似的话。
心中竟是有些好笑。
陈七月嘴角似笑非笑的看了看那人,眯着眼睛道,“倒也不算什么烦心事,不过是昨日里有个浪荡公子,被我一刀斩了子孙根而已。”
那人一听,脸上的笑容僵硬了一下。看看陈七月身上价值不菲的服饰,又看了看陈七月身后站着的面容阴冷的大内总管,知道这两个银发异女可能不好惹,有些悻悻然的干笑一声,道,“小生还有事,先行告辞。”说罢,起身匆匆离开。
陈七月嘴角上扬,喝一口酒,好笑的追着那人的背影看过去,却一眼看到了正抱着胳膊站在不远处看戏的李初九。
李初九晃悠悠的过来,“真可惜啊。”
“可惜什么?”
“可惜那小子没种,被你吓跑了。”
陈七月苦笑,“这有什么可惜的?”
“他要是没有被吓跑,甚至敢对你动粗的话。那我不是有机会英雄救美了吗?”李初九遗憾的摇头,“我发现我这人的运气真的不好,总是没有英雄救美的机会。”
陈七月有些鄙夷的瞥了一眼李初九的消瘦身子,“便是有这个机会,你大概也没有这个能力吧。”
“嘁,瞧不起人了。”李初九道,“偷偷的告诉你,其实,我是个高手。”
“嗯,病书生么,久仰大名。”
正说笑间,大厅中忽然闹哄哄的嚷嚷起来。
舞台上,出现了一个曼妙身影。那黑发女子一身华服,珠光宝气。美颜如玉,身材傲人。正是这风雅楼的魁首,空谷幽兰之一,倩倩姑娘。
李初九看一眼那倩倩姑娘,又转脸,看向陈七月。陈七月注意到李初九的视线所及,脸色不由的黑了。没等陈七月发火,李初九又看向那倩倩姑娘,说道,“身材是不错,可惜长得不算绝色,跟你比,差远了。”
陈七月微微一怔,脸色稍缓,迟疑了一下,挤出一丝笑容,也看向那倩倩姑娘,道,“你眼光有问题。这位倩倩姑娘,算得上倾国倾城了。”
“我觉得还是不如你。”
陈七月脸上神情变换,见李初九说的认真,不像是开玩笑,讪笑摇头,不再搭理他。
这个时候,只见台上,那倩倩姑娘盈盈一礼,对着台下诸人道谢。一番客套之后,便走下台,来到了曾大公子面前。“公子,许久不见了。”
曾公子脸上笑意浓浓,“确实许久不见,倩倩可曾想我了?”说着,竟是伸出手,朝着倩倩的小脸儿捏去。
倩倩脸色微红,稍作闪避,却又不敢真的避开,到底还是被曾公子捏了一下脸。曾公子哈哈大笑,“这小脸儿,越来越水嫩了。”
倩倩眼眶湿润,看起来,似是要哭出来一般。她微微仰着脸,可怜巴巴的看着曾公子。“公子,听说您请了扶桑人来助兴?妾身倒是从未见过扶桑人呢。”
“哈哈,一帮画的如鬼怪一般的家伙,就是看个稀罕。”曾公子说罢,拍了拍手,之后推开之前搂着的青楼女子,一把搂过倩倩姑娘,在椅子上坐下。
歌舞声起,一群扶桑舞姬上了台。确实如曾公子所言,这帮异国舞姬,个个画的如鬼怪一般,看起来颇为可乐。台下诸人,指指点点,乐不可支。
角落里,陈七月看了一眼那曾公子和曾公子怀里挣扎着试图起身的倩倩,忽然心念一动,对李初九道,“你的机会来了。”
“什么机会?”
“英雄救美啊。”陈七月笑道,“你看,那倩倩姑娘,明显不喜曾公子。”
李初九顺着陈七月的视线瞥了一眼,笑道,“你哪里看出来她不喜欢曾公子了?这叫欲擒故纵。哈哈,瞎操心,来,喝酒。”
“怎么就欲擒故纵了?我观那倩倩姑娘,显然是不敢得罪曾公子而已。”陈七月道。
李初九不屑,“你很天真呐。”
21 没主意的李初九
作为大晋皇帝,陈七月听到的从来都是各种“圣明”、“万岁”、“文功武治”之类的溢美之词,如“天真”这般即便稍微委婉的指责,从未有过。
所以,陈七月很在意。她用大眼睛盯着李初九,“我怎么就天真了?”
“很傻,很天真。”李初九笑道,“你是不是觉得,那倩倩姑娘,是因为家境贫寒,或者因为卖身葬父之类的可怜原因,不得已沦落了风尘。却又坚持着守身如玉,卖艺不卖身,是个贞洁烈女。如今,畏惧曾公子身份,不敢反抗,却又不甘被辱,苦苦挣扎,十分可怜?”
陈七月眨巴着眼睛,竟是无言以对。她之前倒是没有认真想过,可经李初九这么一说,才突然意识到,自己心里,好像还真是这么以为的。
也算是人之常情吧。
毕竟,倩倩姑娘很漂亮。大多人总是希望这样漂亮的姑娘,并非那种自甘堕落之人,而是因为不得已的原因,才沦落到了这般田地。
“她跟曾公子,应该是相熟的。”李初九道,“曾公子是什么人性,她应该是了解的。可她依然第一时间去了曾公子面前,而且离得很近。这是为何?就算她不敢得罪曾公子,要先来见礼,却也完全没必要站的这么近,从而给曾公子下手的机会。青楼女子,见惯风月。即便是清倌人,被恩客沾点儿便宜,应该也是常有之事。因为被捏了脸,就泪眼汪汪的,是不是太夸张了?还有,曾公子只是搂着她的肩膀坐下,并没有搂着她的腰,缘何她的屁股却紧挨着曾公子?若真是不情愿,应该是屁股尽量远离,又因为力气不如,而斜着身子靠过去才对。”
“这……”陈七月想了想,看着不远处紧挨着的曾公子和倩倩,道,“前面的说法,勉强也还能说得过去。后面的……并非所有人的腰身都很灵活吧。而且,肩膀被硬拉过去,身子自然也会随之过去。”
“就算你说的对。”李初九饶有兴趣的跟陈七月一起研究起来,“你仔细看。倩倩虽然有挣扎的动作,可她的屁股,是不是没有丝毫挪开一些的意思?”
陈七月眉头微蹙,觉得李初九一直说“屁股”太粗俗了,却也懒得跟他计较。看了一会儿,点了点头,道:“倒也是。”
“屁股决定脑袋,屁股也出卖脑袋。”
“啊?此话……何解?”
“意思很简单。屁股决定脑袋,意思是一个人坐什么位置,往往决定了他思考的角度和范围。比如一个商人,考虑的永远是如何多赚取顾客的银子,而不是考虑如何让顾客省银子。一个青楼女子,考虑的也永远是如何让恩客喜欢自己,并且多拿银子,而绝非是让恩客赶紧回家照顾妻儿;至于屁股出卖脑袋,意思是一个人的真实想法,往往会被他的行动所出卖。比如有些人,满口仁义道德,也自认为自己是讲仁义道德的。可做出来的事情,却又违背了仁义道德。有个词很好,叫‘人贵自知’。为何这么说?因为很多人并不自知。所以呢,不自知的人,脑袋所想,如同口中所言,皆为表象。他最终如何选择,屁股最终会坐在了什么位置上,才是他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就像这个倩倩姑娘,她脸上尽是委屈,手也在略做反抗,但屁股却保持着紧靠曾公子,不曾有丝毫移动。她所努力表现出来的清纯、贞节的形象,被她的屁股出卖了。”
陈七月很认真的想了想,又很认真的盯着倩倩的屁股看了一会儿,脸上渐渐浮现笑意。她发现,李初九说的,好像还真有些道理。
忽然又想起自己刚才后悔进入这风雅楼的想法。
到底还是继续坐在了这里,是否也是屁股出卖了脑袋?自己其实还是很想在这里坐一坐的?
再看李初九,陈七月脑海中忽然蹦出一个词来:睿智。
或许是夸张了些。
但李初九这个人,确实很聪明啊。
说话很粗俗,但见微知著,思路清奇。会炎夏制冰的奇技,亦通经商之道,还知道啤酒那种从未听闻的东西……又想起那“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句子,或许真的会作诗词。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李初九又道,“你要是不信,可以试试看。”
“试试?”陈七月呆了一下,明白过来。脑海中竟是浮现出李初九硬是搂着自己肩膀的画面,嘴角一抽,赶紧道,“不必了,我信。”
李初九有些失望,“实践一下多好啊,轻易便信了。唉,你还真好骗。”
陈七月看着李初九,忍不住笑。
这个李初九,刚正经了没多大会儿,便又流露出这般轻浮不羁的神态。虽然大多人试图表现风流不羁时,往往也会弄巧成拙的变成轻浮不羁,让人心生厌恶。但李初九这般神态——倒是有点儿好笑呢。
还真是个奇怪的人呐。
笑一声,陈七月岔开话题,道:“说说你上次提的那个啤酒吧。”
“嗯?”
“你会制吗?”
“倒也简单。你想知道的话,我教你。”
“好啊。”
俩人边喝边聊,不知不觉,竟是已经入夜,华灯初上。风雅楼中,追欢卖笑,迎来送往,热闹非常。俩人却只是兴致勃勃的聊天,并不在意周围的喧嚣。
陈七月的酒量一般,一边听李初九海阔天空的胡扯,一边喝酒,渐渐有了些许醉意。她的意识还算清醒,知道自己不胜酒量,便不再喝酒,只是一手托腮,看着李初九,听他说着“爱死寂寞人”的故事。
有这样的种族吗?陈七月是坚决不信的。她哈哈一笑,打断了李初九的胡扯:“哪有这样取名的种族。”
“喜欢住在人烟稀少的冰天雪地里,就是因为爱死了这寂寞的人生呐。”李初九信口胡扯,见陈七月不喝酒了,也不劝酒,只是自顾自的喝。
又聊了一阵,时候不早,二人出了风雅楼。
离了风雅楼中的污浊环境,陈七月深吸一口气,享受着清新空气。又与李初九道别,带着大内总管回宫。走在熙熙攘攘的烟花巷里,看一眼街道两侧花枝招展的卖笑女子,再看看定军河面上彩灯点点的画舫,陈七月叹了一口气,道,“今日倒是稍嫌放纵了些,有失体统了。”
大内总管道,“偶尔消遣,有益身心。”
陈七月一愣,哈哈一笑。
这“偶尔消遣”的话,是李初九适才说的。
“他说的制啤酒之法,你可记下了?”陈七月问。
“是。”
“试试看,或许真能制出来。”陈七月说罢,又叹气,“只是制酒费粮,不是善举啊。”
一路回了寝宫,躺倒在龙床上,闭上眼,陈七月又想起了李初九谈笑风生的模样。想着他说的那些奇奇怪怪的人,奇奇怪怪的事儿,嘴角不由的微微上扬。
……
一夜好梦。
第二天黎明时分,李初九早早起来,去了内城。在双全楼上守了一上午,终于看到了荆十八远远而来,待荆十八到了双全楼下,李初九忽然喊了一声,“小二,添菜!”
荆十八听到了李初九的声音,心念一动,也不抬头,便拐进了双全楼。
“师弟,你是在此等我吗?”荆十八问。
“嗯。有事儿想请你帮个忙。”
“你我兄弟,说什么‘请’字。”
“呵,我想进皇宫里看看。”李初九道,“你上次提到的奇怪气息,我有些在意。”
“皇宫可是不好进。”荆十八道,“因为上次我夜探皇宫,皇宫守卫更加森严了。听说,那关绍,更是带着银武营和关家子弟,住进了皇宫之中。”
不是皇帝,却带着家眷入住皇宫。这关绍,绝对是有史以来的第一人。也是因此,足见永贞皇帝陈卓对关绍的信任程度。
“利用雍王呢?她最近有没有可能会进宫?能不能带我混进去?比如装成侍卫之类的。”
荆十八摇头,“雍王十分谨慎,一般不进宫。即便进宫,也一定会带上心腹高手。所有心腹,她都认得。你想乔装成她的侍卫,根本不可能。”
“那可还有别的办法能进入皇宫?”李初九有些犯愁。
荆十八挠了挠头,“师弟若是想不出办法,我自也是没有的。”
“帮忙想想。”
荆十八犯了难,抓破了脑袋,终于想到了一个好主意。他兴奋的一拍桌子,“有了!师弟,我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
“说来听听。”
“如今,朝中重臣,大多都是异女。师弟这般英俊潇洒,器宇不凡,让那些异女心生爱慕,定然简单。若是能勾搭一位朝廷重臣……”
“好了好了,不用说了。”李初九有些丧气。
吹牛归吹牛,李初九还是有些自知之明的。
在玄门内一帮长得不上档次的师兄弟面前吹嘘一下还说得过去,真到了这花花世界,李初九可不敢真的认为自己“英俊潇洒”。
铁憨憨就是铁憨憨,指望他想出什么妙计,自己可也就成了铁憨憨了。
还勾搭朝廷重臣?
你咋不说勾搭皇帝呢。
那样不只能一探皇宫,甚至能住里面了。
真是异想天开。
苦笑一声,李初九起身,道,“我自己想办法吧。”愁的不行,自是会想到请外援。李初九琢磨着:实在不行,就回一趟门派,或许师父那老家伙,能有好办法找到厉无咎。三师兄的伤势也应该恢复了。五师弟么,三年了,总该有些长进的。若是都能来京,人多力量大。找厉无咎,也容易了。想到这里,李初九又是一愣。不对。三年了,常理而言,不提师父年迈,至少三师兄和五师弟,应该已经离开山门,追踪厉无咎了吧?怎么也没有任何消息呢?难道已经出了什么意外?
想不通,愁上心头,李初九叹一口气,对荆十八说道,“你把账结了,我先走了。”一路回家,在徐家附近不远处的一个酒肆外,李初九听到了一个熟悉的说笑声。隔着窗口望了一眼,看到了正在把酒言欢的钱忠和徐阳。
看样子,钱忠正在给徐阳庆祝高升。
御史中丞啊,徐家三代御史,还没有人做过这么大的官儿。徐阳虽然不是官儿迷,但能高升,还是很高兴,小脸儿上尽是笑意。李初九却笑不出来,暗暗叹一口气,心中的苦,只有自己知道。
他意识到,自己又做了一件无用功。
跟上次捣鼓冰棍儿一样,看起来像是成功了,实际上却是没有个屁用。虽然撺掇着徐阳升了官儿,但却好像并不能达到自己理想中的目的。如今仔细想想,就算徐阳真的成了大官儿,也是不可能随便带着“家眷”进入皇宫的。更何况,赘婿的地位,甚至不如男子的妾室。哪怕是遇到皇帝生日这般大日子,都不可能被允许带入皇宫。
无力的躺在床上,望着屋顶,李初九呆了许久,也没能想出什么妙计来。难道真要如荆十八那样,偷偷潜入皇宫?
这倒也不失为一个最直接有效的办法。但荆十八也说了,皇宫内如今守卫愈发森严,想要偷摸进去,怕也不易。更何况,自己跟荆十八修炼的秘术也不相同,他有本事潜入皇宫并且全身而退,自己怕是没这个能耐——厉无咎说的没错,自己是最强的,也是最弱的。自己或许能打败荆十八无法轻易取胜的银武营统领关绍,但如荆十八那样潜入皇宫,自己却做不到。
对师父和三师兄、五师弟,李初九也是满心的担忧。
三师兄当年虽然伤势颇重,但三年时间,肯定已经痊愈了。五师弟虽然顽劣,但却很聪明,三年了,总也学成了本事。师父是年纪大了,但修为底子足够厚,身体也算康健。天下因护花铃而生出大变,带着三师兄和五师弟来京寻厉无咎,是理所应当之事!
可为何杳无音讯?
李初九拍了拍脑袋,抑郁不堪。
……
与李初九一样愁苦的,还有荆十八。
没能帮上师弟的忙,荆十八很自责,心情很沉重。翻来覆去睡不着,终于还是忍不住,跟妻子说了自己与师弟李初九见面的事情,又说了师弟的烦恼。他是个藏不住话的,更对妻子信任有加。既然说了,干脆又把从师弟那里知道的关于护花铃的事情跟妻子说了。
夜色里,妻子长叹一口气,竟是没有表露出任何惊讶,只是侧过身来,抱着荆十八,道,“你那个四师弟聪明的紧,总会想到办法的。你也不必过于自责了。”
“你生我气吗?”
“不会。早知你性子,定然忍不住与他相见的。唉,睡吧。”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大早,荆十八起了床,吃着早饭,又对妻子说道,“今晚轮到我守夜,你和孩子早点儿休息,不必等我。”
“嗯。”妻子答应了一声,待荆十八吃过饭,收拾了碗筷。厨房里拿了几个菜窝窝,装进竹篮里,叮嘱了孩子不要乱跑,这才出门。
一路走街串巷,来到一户人家的院门外,敲了敲门。
片刻,一个银发异女打开门,看到荆妻,笑道,“嫂子来了。”
荆妻笑着点头,“昨晚蒸了几个窝窝,给你送来几个。”看一眼那银发异女手上的白色面粉,又道,“忙着呐。”说着,随那异女进了屋。“生意咋样?”
“也还行,就是累一些。”异女甩了一下胳膊,“每日里揉面下面,胳膊酸痛的厉害。偶尔还有些泼皮找麻烦,甚是烦得慌。”
荆妻道,“不妨事,真敢找你麻烦,我让孩儿他爹去教训他们。”
“呵呵,倒也不必。”
“看吧,都是自家人。有麻烦,也不用客气。”荆妻顿了顿,又道,“十八……跟李初九见面了。”
22 关于洛城龙吟
李初九对于厉无咎这个“大师姐”很了解。
厉无咎是个实用主义者,而且心思缜密,性子持重,脑子也好使,不像自己这样只是有些小聪明。所以,厉无咎从来不会做无用之事,也很少犯错。正因此,李初九相信,厉无咎在偷了护花铃之后,没有找个隐秘之处苦苦研究修炼,反而来到这大晋最繁华的京城搞出变身之祸——定然有很重要的原因。
有什么必要,让厉无咎必须要在承天府搞事情呢?这历史悠久的承天府,是否与护花铃有关?
想要了解承天府,活了近百岁的安平侯无疑就是一本活字典。
说起来,倒是有些想念安平侯那张阴险又可爱的小脸儿了。
侯府后花园的凉亭下。
安平侯喝一口刚刚制作成的冰镇橘子汁儿,舒服的哈一口气,才说道,“大约三百年前,前魏太祖以草莽之身起兵,横扫六合,并吞八荒。建国魏,定都奉天府,也就是现在雍州的州府。开国第六年,洛城上方,忽有龙吟之声。世人惊诧,以为祥瑞。数月之后,魏太祖颁下圣旨,迁都洛城,改洛为‘龙’。龙城之名,延续了三百年。直到大晋开国,改龙城为承天府。”
“龙吟?”李初九心里咯噔了一下,眉头紧蹙,又笑问,“真的假的?”
“谁知道呢。都是野史传闻而已。”安平侯道,“听说有本什么《魏国志》啥的,也有记载。我是不怎么看书的,不太清楚。这种事,你该问你媳妇。徐中丞博览群书,必然知道。你来问我,就只能跟你说一些传闻故事而已。”安平侯也是好奇,又问道,“怎么忽然对京城历史感兴趣了?”
“先说说你知道的野史传闻吧。”李初九没有回答安平侯的问题,只道,“龙么,自古以来,都有传说。但也仅仅是传说嘛。还真能有龙?既然听到了龙吟,那应该是真有的。可有人见过?”
安平侯摇头道,“就算真有人见过,也早死了。我听我爷爷说——他自然也是听说来的。说是当时,洛城上方,乌云密布,龙吟阵阵。当时整个洛城的百姓,都吓坏了,跪了满城。还有传闻说,当时魏太祖派出了宫中高手前去查探,回报说是见到了龙。再后来,朝臣上表,说是洛城见龙,天降祥瑞。皇帝乃真龙天子,当迁都洛城。哦,对了。你见过旁人画的龙吧?听说以前啊,龙并不是这个样子的,很丑很凶。也就是在魏太祖时期,龙的模样,才变成了牛头蛇身模样。想来,大概魏太祖派出的那高手,是真的看到了龙吧。”
李初九沉吟片刻,起身,伸了个懒腰,“哎,累了,回家睡觉。”说着,走到安平侯面前,一把搂住了安平侯的肩膀。不等安平侯有所反应,便在安平侯脸上亲了一口。“走啦。”
安平侯体似筛糠,恶狠狠的盯着李初九的背影,抓着袖子,狠狠的擦了一下脸。
真无耻混蛋!
你等着!
本侯必要花重金请些高手,狠狠的教训你这个乞丐赘婿一番!
再看一眼在李初九的建议下做出来的冰镇橘子汁儿,安平侯努力让自己保持冷静:先忍一忍!等生意稳定了,赚的银子足够多了,再也用不到这乞丐赘婿了,再揍他也不迟!
想起生意,安平侯忽然一愣。
坏了,还有个重要的事情,忘了问李初九。
她赶紧喊了一声,“喂!等一下。”
李初九停下脚步,回头看着安平侯。
安平侯疾走过去,道:“曾家现在也开始学着我们一样,到处开小铺子,更是极力压低了价格。虽只是昨天之事,但我们的生意明显受到了极大的影响。该如何应对才好?”
“想知道?”
“当然。”
李初九指了指自己的脸,更把脸递了过来。
安平侯愣了一下,才明白李初九的猥琐意图,杏眼圆睁,怒道,“你……欺人太甚!”
“那算了。”李初九转身欲走。
“等等!”安平侯拳头紧握,牙关紧咬。心中暗暗谋划着该去哪里请高手来教训李初九,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红一阵,“你先说,当如何应对!”
“你先亲。”
“你先……”
“还是算了。”
“你……”安平侯深吸一口气,把心一横,迅速凑过来,拿嘴唇在李初九脸上碰了一下,之后迅速用衣袖狠狠的擦拭嘴唇。“现在可以说了吧!”
“忍着。”
“嗯?”
“我说忍着。”李初九道,“天下间,没有真正独一份的买卖。不管是你,还是曾家,想要垄断经营,都不可能。曾家试图压榨你的生意空间,也只是暂时的。毕竟,就算你倒下了,还是会有新的竞争者出现。商人逐利,曾家是要赚钱的。降价恶意竞争的手段,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不用去管他如何降价,你就保持现在的价格就行了。生意即便是差下来,不赚钱了,总也能保持收支平衡。不需太久,坚持半月,曾家自己就会把价格提上来。消费者的心理其实是很有趣的。你贵不要紧,总会有人不在意贵的这一两个铜板儿。你涨价,就会让人反感了。哪怕只是涨了一两个铜板儿。曾家能把生意做得这么大,肯定不是傻子。必然也明白这个道理的。所以,恶性竞争的阵痛之后,就是平稳发展了。整个京城的冷饮生意,不需要彻底垄断,能拿到一半的生意,已经很好了。”
安平侯眨巴着眼睛,愣愣的看着李初九,“你的应对之策,就是忍着?什么都不做?”
“高端的说法,就是‘以不变应万变’。”李初九说罢,转身便走。
一直走出侯府,李初九脸上的盈盈笑意敛去,愁色渐浓。
如果真是龙吟的话……
《周易·乾》:上九,亢龙有悔。
师父那老家伙修习的《龙吟术》,在使用之际,就有龙吟之声。
相传,在很久以前,玄门有位高手,将《龙吟术》修炼到了极致,在使用之时,不仅龙吟阵阵,更有乌云遍布。
莫非,当年那龙吟,是玄门高手造成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是说,在三百年前的洛城,就已经有玄门高手出现了。
洛城,就是龙城,就是如今的大晋京师承天府。
回到徐府,书房里找到了徐阳。李初九也懒得拐外抹角,直接说道,“大人,今日里我在外闲逛,听人说起这承天府过往。说是以前,这地方叫洛城,因为出现了龙,所以一度改名叫了龙城。这世间,真的有龙吗?”
徐阳哈哈一笑,道,“无稽之谈。龙,不过是传闻之物罢了。洛城龙吟,如那玄鸟生商、刘邦斩蛇一般,无非就是权术谋略而已。”
“可说这事那人,言之凿凿,还说很多人当时都听到龙吟了呢。”
徐阳摇头,道,“龙是传闻,龙吟更是子虚乌有。三人成虎,不可信。更何况三百年前之事,世人口口相传,多有讹变。”顿了顿,徐阳又道,“当年之事,虽未亲历亲见,但纵观历史,总能一窥端倪。当初龙吟之事后,大臣建议迁都。一向不信鬼神的魏太祖,竟是欣然同意。紧接着,大魏迁都,雍州王造反被杀。由此可见,魏太祖迁都,就是为了对付当时的雍州王。”说起雍州,又想起了现在那位雍王,徐阳不由感慨道,“雍州出枭雄,燕赵多侠士。雍州之地,富庶繁华,民风彪悍。自古皆是非之地,枭雄故土啊”说完,又对李初九道,“最近我公务繁忙,也顾不上你。你莫要只到处晃荡,应多看看书。不求你学富五车,但求你明理知义。”
“好的。”李初九答应了一声,来到书架前,看着一排排典籍。“大人这么有才学,一定是看过不少书。”
徐阳笑了一声,将桌上的一个折子收入袖中。“我还有些事情,要出门一趟。你若是不出门,便在这里看书吧。”
“好好好,大人慢走。”
待徐阳离开,李初九便开始在书架上翻腾。找出了几本关于前魏时期的史书,翻看起来。在对照了几本史书、传奇故事的描述之后,李初九心头骇然。
怪志传奇表述的相对夸张,野史书籍描写的有些玄奇,正史介绍也未见得就是确凿。但不论是哪一本里,都有着一些类似的介绍。
用野史中的有点儿扯淡的描述,便是:魏太祖膂力惊人,“倒曳九牛,抚梁易柱”;前魏大都督弯弓搭箭,八百里开外,一箭射中敌人头颅;前部正印先锋官徒手撕猛虎……
正史介绍规矩了一些,但也言之凿凿的说此三人实力惊人,非比寻常。
李初九十分怀疑:这三人,是否与玄门有关。
迁都或许真如徐阳所说,为了对付当时的雍州王。可为何偏偏选在洛城?是因为这里的地理位置,真的适合做都城?还是有别的什么原因?
这个曾经几度更名的大晋京师里,到底还隐藏着什么秘密?
想要了解更多,眼下的办法,自然只能是从史书中寻找了。徐阳书房里虽然也有一些前魏史书,但终究是少了一些。
翌日,李初九早早出门,去了内城。内城有一条街,大大小小的书肆,有十多家。京中爱书之人,大多都喜欢在这条街上徘徊。李初九进入一家书肆,找到了安平侯说的《魏国志》,刚打开来看了一页,身边响起一个声音。
“妹婿。”
李初九循声看去,“呃,好巧。是钱大人啊。”
“哈哈,什么大人不大人的。我与羲和情同手足,你跟我客气什么。”钱忠哈哈一笑,看一眼李初九手里的书,“噫,你对前魏历史感兴趣啊?这本《魏国志》,写的倒也不错。比之《魏十二帝》稍显不足。但比《魏略》详实一些。”
“钱大人对魏史很了解吗?”
“谈不上很了解。哈哈,略知一二。”
“呵呵呵,钱大人不忙吧?要不要找个地方小坐,喝杯茶,聊聊天?我最近看书,对魏史忽生兴趣。有些地方,想跟钱大人请教一下。”
23 徐阳的不安
监察天下,纠弹百官,是御史的职责所在。小到民风不淳,大到国家兴亡,都能看到御史横插一脚的身影。所以,御史很忙,负责管理御史台的御史中丞更忙。每日里不仅要把全国各地发来的御史奏本筛选一遍,还要跟上官御史大夫一起负责监察六部要事,辅佐六部尚书。
徐阳在御史台忙了一天,回到家,又在书房里整理公务折腾了半个时辰。有些疲惫困倦,更觉天气燥热,便出门散心。随便逛了一圈儿,遇到沿街串巷卖冰棍儿的,一时嘴馋,买了一根儿。
这炎炎夏日,吃上一根冰棍儿,还真是让人神清气爽。特别是这种橘子味儿的,又酸又甜,味道极好。之前李初九也弄出了这种神奇东西,徐阳本以为是李初九独创呢。如今看来,当是从最近风靡京城的冷饮铺子中学来的。
吃着冰棍儿,心情畅快,精神也抖擞了许多的徐阳快步回家,准备把剩下的公务整理出来。快到家的时候,却看到一辆马车停在了自家门口。
那马车看起来眼熟,是钱忠的马车。
好友来访,徐阳心中高兴,正欲上前说话,却见马车帘子掀开,从里面下来一个男子,竟是李初九。
徐阳愣了一下,下意识的停下了脚步。
“妹婿。”钱忠在马车里喊了一声,伸出一只手来,“拉我一把。”
“你别下来了,回家吧。”
“不不,拉我起来。”
李初九无奈,只好抓住了钱忠的手,用力一拉,才把醉醺醺的钱忠拉起来。钱忠身子前倾,要下车,却是腿脚一软,直接扑在了李初九身上。
抱着李初九,钱忠哈哈一笑。“喝多了,喝多了。”
“站稳了。”李初九苦笑,扶着钱忠。
钱忠却一手扒着李初九的肩膀,趴在李初九身上,有气无力的说道,“等会儿……嗝儿……难受。”
“要吐吗?”李初九问。
“不,稳一稳。”钱忠安抚了胸腔里翻腾的酒,又打了个嗝儿,这才晃悠悠的站好。一手依旧抓着李初九的手,眯着眼睛看着他。“妹婿是个妙人,今日十分痛快。哈哈。改日得闲,再约妹婿。”
“好好好,赶紧回家吧。”李初九苦笑道。
“嗯,走了走了。”钱忠晃悠悠的要上车,又往后仰了一下身子,幸亏李初九及时出手,拖住了她的后背。
马车里坐稳了,钱忠冲着李初九摆摆手。跟车夫打了个招呼,这才离开。
李初九有些讪讪,想着从钱忠那里知道的关于前魏的事情,低着头进了家门。这个钱忠,不仅书法是一绝,还博古通今。今日里她所说的关于前魏之事,有些是她从史书中得知,有些则是“分析”来的。比如她认为“龙吟”极可能是人为的看法,就跟李初九的猜测不谋而合。
还有一事,让李初九十分在意。
钱忠说,她翻看了许多史料,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事情:既然定都龙城,自然是要大兴土木的。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全国各地都出现了囚犯意外死亡的事情。有记载的死亡人数,大概有四五十人。其中,有自缢身亡的,有撞破了脑袋死掉的,有突发恶疾的,有喝水呛死的,有捉迷藏闷死的……这些事情,因为分散各地,再加上牢狱中离奇死亡的事情,也并不稀奇。所以并未引起注意。钱忠却是个有心之人,她很仔细的翻阅了一些地方县志,发现当年同一时期死亡的囚犯,但凡能查实身份的,竟然大多都是盗墓贼之流。
钱忠认为,在大兴龙城的时候,魏太祖秘密搜罗盗墓贼,为的是给他自己兴建陵墓。古往今来,帝王最怕的,就是死后被盗墓。所以,帝王陵墓,建造的都极为隐秘。以盗墓贼的经验来打造帝陵,能更好的防止被盗墓。魏太祖偷偷摸摸的给自己打造帝陵,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钱忠觉得魏太祖是个奇人。因为不管是正史、野史,还是口口相传的故事里,都言之凿凿的认为魏太祖膂力惊人,不合常理。而且,在魏太祖起事之前,他到底是做什么的,又生于何方,竟是没有任何记载。仿佛一个凭空冒出来的人。
这样一个人,极可能真的就是出世的玄门弟子。
在听钱忠讲述了这件事情之后,李初九脑洞大开,冒出了一个很大胆的想法:搜罗盗墓贼,未必是为了打造帝陵——假设魏太祖真的是玄门弟子的话,他是绝对不会相信鬼神之说的,所以也绝不会在意死后的帝陵问题,不至于大费周折的打造帝陵。
如果不是为了打造帝陵,又能是为了什么?
盗墓贼的本职工作,就是盗墓,属于地下工作者。
或许,曾经的龙城,如今的承天府的地下,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李初九的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了一个诡谲画面:阴暗潮湿的所在,到处都是干枯的尸体,还有一具阴气森森的棺材。棺盖半开着,里面躺着一个……
“初九。”
脑海中正构思着那阴森森的画面的李初九,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得哆嗦了一下。回头看到徐阳,李初九呼出一口气,“是大人啊,吓我一跳。”
徐阳微微一笑,道,“未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自己家中,又有什么好害怕的?”
“呵呵,大人找我,有事儿吗?”李初九问。
徐阳盯着李初九的眼睛,道,“也没什么事情,就是想问问你今日里都读了什么书。”
“哦,呵呵,读了点儿史书。”李初九道。
“读史使人明智。多看看史书,也是极好的。”
“是,是。”
“不早了,你回吧。”徐阳说罢,径直离开。
一直回到卧室,徐阳脑海中,还在徘徊着刚才看到的事情。苦笑一声,她觉得自己可能是想多了。孝廉其人,最是不拘小节……可是……也许只是刚巧遇到,喝了点儿酒,并没有别的事情……也还是挺巧的,偌大的京城,便很巧的遇到了……
唉……
徐阳叹一口气,看了看天色,才发现夜色已深。
睡吧,不要胡思乱想了。孝廉是自己最好的朋友,人品是没的说。不可胡乱的怀疑至交好友……
就算真有什么。
又如何呢。
自己本也没打算跟李初九真的做了夫妻,早晚是要求了圣上的恩典,各自逍遥的。
徐阳安慰着自己,沉沉睡去。
黎明时分,徐阳猛然惊醒,一骨碌坐起来。愣了一阵儿,复又无力的躺下。
再也睡不着了。
徐阳起身洗漱,又想起昨夜的担忧,心里仍是有些堵得慌。
虽然自己对李初九并没有做夫妻的想法。但钱忠是自己的好友,自己最信任的朋友,岂可对自己家中的夫婿下手呢?前些时候,她还很不正经的问自己床笫之欢的事情。自己跟她说了没有跟李初九圆房,她还劝自己要及时行乐什么的。难道说……
心情不好的徐阳,憋了一肚子的怨气。
上午时候,又跟御史大夫吵了一架。下午清闲了一些,回到家,见到橘子,随口问了一句,“姑爷在家吗?”
“姑爷一早就出去了呢。”橘子道,“姑爷最喜欢到处逛,平日里很少在家呢。”
徐阳这才想起李初九的习惯,他确实很少在家待着。
想了想,徐阳又问,“知道姑爷去哪了吗?”
“不知道哎,姑爷好像最喜欢沿着定军河散步。有时候好像也会去内城的。”
“嗯。”徐阳沉默一阵儿,转身又出了门儿。
她当然不是要去找李初九。
京城那么大,找一个闲逛的人,谈何容易——刻意找一个人都不容易,钱忠会跟李初九偶然遇到,可能性实在是太小了……
徐阳越想越是压抑。
一路进了内城,来到钱忠家门外。
门童认得徐阳,见她来,赶紧道。“徐大人来了。”
“嗯,孝廉在家吗?”
“我家大人一早就出门了。”
“也是一早就出去了?”
门童应了一声,对于“也”那个字,心下好奇,却也没有问。
徐阳眉头紧蹙, 转身走了。
过了半晌,钱忠回来了。下了马车,便跟门童说道,“将车上那坛好酒搬下来。万万小心,莫要给我摔了。”
门童慌忙过来,看一眼那酒坛上的“醉八仙”字样,不由一愣。“呦,大人,这是谁送您的?”
“哈哈哈,可不是旁人送的。”钱忠大笑道,“跟曹将军钓了一上午的鱼,立了赌约。他输了,这就是赌注。”
门童笑道,“真好啊,这醉八仙,可是好东西。小的听说,当初太祖命人一共只酿了两百坛。赏了功臣一些,皇宫内也所剩无几了。过了这许多年,更是难得一见。”
“哈哈,曹将军气的要吐血了。他爷爷到死都没舍得喝的酒,却是便宜我了。”钱忠心情很好,忍不住大笑。
“对了,大人。适才徐大人来寻您。”
“哦?羲和吗?”
“是呢。”
“这家伙,自打升了御史中丞后,公务繁忙的紧,怎么竟是有空来寻我了?莫不是有什么事情?”钱忠想了想,道,“也罢,我去她家,再寻她好了。”顿了顿,又道,“酒也别搬下来了,就便宜了羲和那家伙好了。”
两人是至交好友,自己得了好酒,自是不会忘了朋友。
钱忠带着好酒,一路出了内城,来到了徐府外。看到丫鬟橘子,钱忠哈哈一笑,“赶紧喊你家大人来,我有好心奉上呐。”
橘子道,“大人不在家呢。适才户部尚书派人过来,说是有事情找大人商量,大人便过去了。”
“真是不巧了。”钱忠苦笑一声,又道,“你家姑爷在吗?”
“姑爷倒是刚回来,还捉了一条蛇,说是要炖蛇羹呢。”
“哈,蛇羹啊,我是有口福了。啧,是什么蛇?莫要有毒的才好,我去看看。”钱忠说罢,便大踏步进了徐府。还没进跨院,就嚷嚷起来。“初九!初九!听说你要炖蛇羹,我是定要分一杯的。”
24 雍王府小卧龙
雍王府。
听完素有“小卧龙”之称的谋士的汇报,雍王笑了一声,道,“户部尚书这个老狐狸,不想给我雍州拨款赈灾,又不想得罪我。这个时候喊了徐阳过去,定是要拿徐阳当枪使呢。”
小卧龙道,“徐阳不是傻子,但却一定会甘愿当个傻子。毕竟,为了百姓生计,她也不会作壁上观。”
“对。”雍王道,“不过,皇帝依然会给我雍州拨款,我明日还要上朝,请求免去三年赋税。她知道我是要积蓄钱粮,却也不得不同意。这就是阳谋!”
“不救灾,是朝廷之过。雍州百姓,必怨恨朝廷。将来起事,我们便多了一分胜算。救了灾,是我雍州受益。起事之际,我们多了一分实力。不论皇帝如何做,雍州都是受益者。而且,两害相较取其轻,皇帝必然不会希望被天下人认为朝廷不顾百姓死活的。所以,救灾是必然的。”小卧龙笑道,“王爷妙计。”
“小皇帝自以为精心布局,以为我雍州尽在她掌握之中。更不自量力,试图削藩。殊不知,本王敢滞留京师,必有依仗。试图削藩,更引得九州不安。天下初定,就急不可耐的想要做大事。呵……到底还是年轻,沉不住气啊。”说起这个,雍王又想起了自己的儿子,心头又满是阴霾。
所谓虎父犬子,说的大概就是自家了。
想起那个没用的废物儿子,雍王的好心情瞬间就无影无踪了。当初那畜生没有跟着一起来京给小皇帝庆生,真是太可惜了!不然的话,变作一个美女,嫁给北蛮和亲,也能给雍州做点儿贡献!
心情不好的时候,往往会想到更多让人心烦的人和事情来。
雍王恨恨的哼了一声,道,“还有那个徐阳,当真是可恶!屡次三番的找麻烦。上次雍和粮仓的事情,若非她横插一脚,皇帝必然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着徐阳掺和了进来,搅得世人皆知。雍王也不好太过明目张胆的往雍州那边倒腾军粮,只能暂时收手,以至于损失惨重——本来应该能得到的,却未能得到,也算是一种损失。
“跳梁小丑罢了。”小卧龙道。
雍王阴狠道,“却是着实让人生气!本王何等身份,屡次三番的被她一个小小御史骑在头上,实在是可恨。不若便派几个人,直接杀了!”
小卧龙拧眉道:“怕是不妥。”顿了顿,又道,“如今,皇帝与王爷之间的关系极为微妙。彼此都知心意,彼此却又不敢轻举妄动。王爷与徐阳关系势同水火,此时若是徐阳被杀,即便没有任何证据,世人都会怀疑到王爷身上。皇帝亦会有此想法。朝廷命官被杀,皇帝要是再不出手,定然会引得百官畏惧王爷,局势绝对会不利于皇帝。所以,皇帝即便不想动手,也要动手了。那样的话,与我们,也没什么好处。”
雍王沉吟良久,不由点头。“你说的没错,可是……”她眉头一蹙,道,“若是不做点儿什么,终是难消心头之恨。更何况,如今就连户部尚书那种窝囊废,都敢利用徐阳来对付本王了。若是再不治一治那徐阳,怕是会有更多官员以为本王好欺负了!”说罢,竟又是叹气,“这般犟驴,虽招人厌,但于肃清吏治,倒是极好。可惜,非我雍州之人。”
小卧龙微微一笑,“王爷惜才之心,天下皆知。徐阳确实不错,就连她那位好友钱忠, 亦是个人才。”
雍王一愣,看向小卧龙,道,“先生之意是……”
“徐阳虽悍不畏死,可到底不过是个普通人。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若是因为她的事情,连累了至交好友……”
雍王皱眉道,“钱忠亦是朝廷命官。若是杀了……”
“何必非要杀了。”小卧龙道,“有时候,羞辱,比杀了,更有奇效。而且,有些事情,钱忠自是羞于启齿,不会到处宣传的。”
雍王是个聪明人,立刻明白了小卧龙的意思。哈哈一笑,又不解道,“那何不直接对徐阳下手?”
小卧龙摇头,“真那般做,徐阳怕只会忍辱负重,变本加厉的更加针对王爷。”
“倒是有可能。”
“若是先对钱忠,再对徐阳赘婿,然后是徐阳老母……”小卧龙道,“人性是奇怪的。倘若某家某户,满门被杀。仅有一子独活。那此子背负血海深仇,必心怀怨恨,无所畏惧。发愤图强,以图复仇。若今日杀一人,明日杀一人,后日再杀一人。那活着的人,必心生畏惧,最终妥协。”
雍王沉吟良久,终于点头,“先生所言极是。对于人性的考究,先生是无人能及了。”说罢,又冷笑一声,“那便寻个良机,对那钱忠下手吧。”
“择日不如撞日,今日便有个好机会。”小卧龙道,“徐阳去了尚书府,钱忠在徐家跟李初九饮酒呢。钱忠其人,喜欢饮酒,却又不善饮酒……”
“甚妙。”雍王脸上扬起笑意,“你立刻安排人手——莫要让荆二去做,那个铁憨憨,性子耿直,不会愿意做这种事的。随便找几个粗汉便可。哈,本王也是闲来无事,便去看看热闹。”
……
徐家。
钱忠带来的醉八仙已经喝了大半,剩下的蛇羹也凉了。看一眼已经醉的不省人事的钱忠,李初九苦笑。“孝廉?孝廉?回家了。”
“唔……不……不回了。”钱忠趴在桌上,呜噜不清的说道,“便与初九同塌而眠……”
“可拉倒吧。”李初九忍不住乐,“你是不知道我的实力。跟我同塌而眠,你是想死了。”说着,李初九打了个酒嗝,晃悠悠的站起身来。“走啦。”
拉了一下钱忠,见她身子软踏踏的。李初九想了一下,便直接将钱忠横抱起来,走向大门口。
钱忠的车夫正打着瞌睡,见到李初九抱着钱忠出来,松一口气。“李官人,大人又喝多了啊。”
“不是喝多了,是喝大了。”李初九笑笑,将钱忠放进马车里。正要叮嘱车夫路上小心,却又忽然想起徐阳来。
这大半夜的,徐阳还没有回来。不知徐阳去尚书府到底干啥去了。这么晚了,也不见人影。
一个女子,孤身一人走夜路回来,怕是不妥啊。
夫妻一场,若是出了什么意外,总是不忍。
“捎我一程吧,我去户部尚书府看看。”李初九道,“我家大人还没有回来,我去迎一迎。”
“好啊,正好顺路的。”那车夫道。
李初九上了车,又把钱忠歪歪扭扭的身子调整了一下,乘着马车朝着内城而去。
行不多远,正专心赶车的车夫忽然瞪了一下眼睛,整个人便软倒,从车上摔了下去。车夫身后,将那车夫打晕的粗汉一把抓住了马车的缰绳,赶着马车调转了方向。
又行了一段距离,竟是到了一片僻静的竹林中。粗汉停下马车。早已等在这里的几个汉子,亦早早奸笑着起身。
不远处,一辆马车之上,雍王笑吟吟的看向车窗外的好戏。她的对面,小卧龙手摇鹅毛扇,一副智珠在握的神态。
“咦?”雍王脸上的笑容僵硬了一下。
小卧龙也是诧异。
眼前的一幕,让二人都极为意外。
六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在一个瘦弱男子面前,竟然不堪一击。断手的断手,断脚的断脚,更有甚者,子孙根怕是不保。事情发生的太快,天色也暗,一些动作,竟都未看清。
那瘦弱男子,正是徐家赘婿李初九。
李初九一把捏碎了最后一个汉子的肩膀,不管他凄惨哀嚎,随手扔在地上。眼神凌厉的看向不远处的马车。
冷哼一声,李初九朝着马车走来。
马车旁,站着四名护卫。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雍王的热闹没看清,四名护卫的门道却看的真切。
其中一人低声对马车内的雍王说道,“王爷,此人不简单,您先走。”
雍王深吸一口气,暗自惊讶。能打倒六个普通粗汉,没什么大不了的。可却又能让自己的贴身护卫说一句“此人不简单”,说明这个李初九确实不简单。眼下,四名护卫联手都没有信心护自己周全,甚至让自己先走,更能说明这个李初九,不仅仅是“不简单”那么简单了。
迅速的审时度势,雍王下令,马车迅速离开。回到府中,担心那四名心腹安危,又急忙派出援兵。
半个时辰后,荆十八带着四名重伤的护卫回来了。
雍王匆匆迎了上去,看向那四名护卫,“伤势如何?”
“看起来很重,但并不致命。”荆十八道。
雍王呼出一口气,算是放了心。又看向荆十八,道,“荆二,这个李初九,好生厉害。嘶……你可胜得过他?”
荆十八苦笑,摇头道,“不能。”
“啊?连你都不能胜之?”
荆十八心中暗付:你当玄门第一高手是白叫的吗?口中却道,“我之前跟关绍打了一场,身体还没有彻底恢复。若是恢复了,当可一战。”
“哦,是了。可即便如此,那李初九,也很厉害了啊。”雍王还是有些恍惚,感觉像是做梦似的。一个看起来病怏怏的乞丐赘婿,怎么就突然就成了高手?
太诡异了。
脑海中,又浮现出李初九朝着马车走来时那狠辣的眼神。
雍王轻轻的吐出一口气,对身边的小卧龙说道,“先生,我们失策了。这个李初九……查一查他的来历吧。”
……
李初九赶着马车,半路上寻到了那昏迷的车夫,又送了醉得不省人事的钱忠回家。之后才又去了户部尚书府,寻找徐阳。
又等了一阵儿,徐阳才从府中出来。
看到李初九,徐阳道,“大半夜的,你跑来作甚?”
“担心你啊。”李初九笑道。
徐阳一愣,也笑了一声。“有甚么好担心的。与尚书大人谈些事情,耽误了。不知不觉,竟已是深夜了。呵,走吧。”
户部尚书倒也贴心,安排了马车,送徐阳夫妻回家。
“你喝酒了啊?”徐阳闻到了李初九身上的酒气。
“哦,钱忠钱大人来寻大人。大人不在,我刚好捉了条蛇,炖了蛇羹,便跟钱大人喝了一些。”李初九笑道,“钱大人带来的醉八仙,真是好酒。还剩了一些,给大人留着呢。”
徐阳跟着笑笑,脸上的神情却是有些不自然。
徐阳虽不好酒,却也知道醉八仙的来历。钱忠竟是舍得将那般好酒与李初九分享,还真是……
莫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徐阳在心中如此劝着自己,可又难免在意。沉默了一会儿,岔开话题,道,“你捉了条蛇?有些蛇,有剧毒。莫要随便招惹那些东西,若是不幸,神仙也难救。”
“呵呵,刚巧遇到了。”李初九道,“蛇有没有毒,我还是辨得出的。”
……
皇宫大内。
御书房。
永贞帝陈卓还没有休息。
掌管间谍和情报机构的绣衣统领送来密信。陈卓展开看了,不由皱眉。“什么人,这么有胆色的?敢把雍王的人打成重伤?还一下打伤了四个?”
绣衣统领道,“使者担心被雍王高手察觉,没敢跟随。是什么人,倒是不得而知了。”
陈卓叹道,“可惜雍王这人,太谨慎小心,无法安排绣衣使者进入王府,很多事情,都无法详知。”
“是。”绣衣统领说道,“即便只是在外监视,也已经有两位使者被暗算了。”
陈卓点点头,道,“下去吧,继续密切监视。”
待绣衣统领离开,陈卓愁了许久,才对大内总管道,“田卿以为,雍王的那些心腹,身手如何?”
大内总管田恭回道,“尽是一流高手。四人联手,不可小觑。另有荆二等三人,若是全力而战,奴婢与关绍二人,亦无几分胜算。”
“没想到,京中还隐藏着这般高手。”陈卓有些唏嘘。
皇城脚下,还是有太多事情,自己这个当皇帝的,都不了解啊。
想起高手,陈卓忽然又想起了“三分归元气”,想起了那个吹嘘自己是个高手的李初九。倒是有几日没有见过他了。呼出一口气,陈卓道,“歇了吧。这几日实在是劳累。明日下了早朝……出去散散心。”
25 相逢何必曾相识
双全楼。
李初九听完了荆十八的叙述,一手捏着下巴,意味深长的说道,“看来钱忠应该是被徐阳给连累了。啧啧啧……这个雍王,还真是没什么底线啊,什么破事儿都干得出来。”看了一眼满脸憨厚的荆十八,李初九又道,“为了报恩,也不该毫无原则。雍王其人,不是善类,还是趁早远离比较好。”
荆十八挠着憨憨的脑袋,说道:“雍王救了我妻子的命,我自当以命相报。师弟放心,那些不当人的事情,我是从来没有做过的。雍王也知我性子,所以昨夜的事情,也没有知会我一声。”
“与恶人为伍,总归不是什么好事。”李初九又劝了一句。
荆十八一笑,道,“我就是当差而已,师弟大可放心的。”
李初九暗暗叹气,也不再说什么。“雍王即知你是玄门弟子,又知我能力,以后咱们便少见面,甚至尽量不要见面了。你亦不要叫我师弟,免得隔墙有耳。”
“我明白的。”
“这承天府地下,或有一些隐秘,极可能与玄门有关。”李初九简单的说了一下关于魏太祖与洛城龙吟的往事。“最大的可能,那隐秘,就在皇宫之中。所以,你若是再有机会进入皇宫,稍稍留意一下。”顿了顿,又道,“安全第一。如果那隐秘在皇宫之中,厉无咎便也很有可能就在皇宫了。若是能想办法把我带入皇宫,就更好了。”
“莫非我上次感应到的那玄门气息,就是厉无咎?”荆十八道。
“暂时无法求证。”
又聊了几句,李初九起身离开双全楼。
经过安师傅冷饮总店的时候,刚巧遇到安平侯。此时的安平侯,真可谓是意气风发。领着一众狐朋狗友,在店门口高声说着话,嚷嚷着要把冷饮铺子开遍天下,仿佛生怕旁人不知她安平侯的财大气粗一般。说话的时候,背着一只手,微微仰着下巴,老气横秋,偏偏又生了一张圆嘟嘟的娃娃脸,带着点儿婴儿肥。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里,偏又总是带着一丝阴险的味道。
“今天都别走了,本侯做东,咱们双全楼吃酒去。”安平侯哈哈大笑,带着一帮人往双全楼而去。走了几步,一眼看到不远处正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的李初九,脸上的笑容顿时僵硬了一下,眼睛里的阴险明显多了一分。她犹豫着要不要跟李初九说话。
李初九却笑着摇摇头,转身离开。
人呐,就不能低调一些?太过招摇显摆了,可从来都不是什么好事。就比如玄门曾经有一位高手,算得上玄门有史以来最强大的修者了。就是因为太招摇,太自以为是,最终落了个凄惨下场。也是因为那位玄门高手,才导致了玄门的没落。
如今,又因为厉无咎,玄门……
想起那落魄的山门,此时可能已经长满了荒草,李初九心底有些压抑。那个生活了二十余年的地方,就是李初九在这个世界的家。即便一直不喜欢家的偏僻和穷困,甚至不怎么喜欢家人,但家终归是家,仿佛心灵上永远不会抹去的羁绊。
一个岔路口上,李初九停下了脚步,四下里看了看,朝着一条从未走过的街道而去。他打算有时间的话,就到处转转。如果厉无咎尚在京师,生活了三年,一定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同门二十余年,即便她厉无咎变成了女人,但一些生活习惯,是很难改变的。只要稍稍留意,或许就能发现些什么吧。李初九其实也不是特别在意厉无咎为什么要在京城中瞎折腾。他的目标只有一个:找到厉无咎,然后报仇!
逛了一晌,到了饭时。李初九懒得再回家吃饭,到处张望着寻着吃饭所在。抬眼看到了不远处角落里的一个面摊儿。
面摊儿老板是个银发异女,穿一身灰布钗裙,头发用一块布随意的束起,腰间围着一条洗得干干净净的白色麻布围裙。右眉的眉脚处,有一颗小小的黑痣。白皙的脸庞,衬的黑痣更黑。漆黑的小痣,衬的脸庞更白。
面摊儿虽在背阴处,但天气炎热,正在揉面的异女,时不时的,会抬一下手臂,擦一下额头的汗。
“老板,收钱。”一个食客吃完了饭,摸出钱袋,数着里面的铜板儿。
“好嘞,放那好了。”异女笑吟吟的,拿起案板上的刀,掂了一下,刀身在空中转了一圈儿,刀柄刚好落在异女手中。切下一团面,又揉了几下,拿起擀面杖开始擀面。
又有食客坐下,异女赶紧拍了一下手上的面粉,围裙上擦一下手。又拿起抹布,过来收拾仅有的一张桌子。她的手法很娴熟,拿着抹布在桌上转着圈儿抹了一下,便擦了个干净。“凉面、拉面、鸡蛋面?”
“炒一碗拉面。”
“好,稍等。”
滋啦一声,油入热锅,再扔上几片肉,顿时香气随着油烟四溢。
“老板,来一碗炒拉面。”
“好。”异女答应了一声,又忽然一怔。
这声音,好熟悉。
她转眼看了看,那食客也正看过来。待看清食客样貌,她心中一紧,却是又若无其事的展颜而笑。“等下哈,先坐。”
李初九笑着点点头,在桌角坐下。
不消多时,拉面端了上来。
那食客吃的很快,吃完付了账,也便离开。李初九则慢悠悠的吃着,一边吃,还一边时不时的看一眼那异女老板。
异女倒是没有在意李初九,只是认真的揉着面。来了客人,便招呼一下。过了饭时,生意冷清下来,只剩下了李初九还坐在那里。面已经吃完了,人却并不急着走。
异女洗了洗手,一边收拾着案板,一边说道,“客官,时候不早了,要收摊儿了。”
李初九却并不起身,看着那异女忙碌的身影,道,“老板,你这拉面,很特别啊。我在京城也有段时间了,倒是没见过别家卖这种吃食。”
异女笑道,“是吧,独一份的。这拉面的手法,是我从青州那边学来的。京城是没有的。”
“呵呵,我去过青州,却是没见过青州有这种面的。”这就是胡扯了。李初九连青州在哪都不知道。
异女又是一笑,“客官没见过的,却也未必就是没有。”
“那倒也是。”李初九笑道,“拉面的味道是真不错,像极了我‘媳妇’的厨艺。”
异女拿起案板,放到身后的平板车上。背对着李初九,嘴角一撇,又笑道,“客官喜欢吃就好。”
“我来帮你。”李初九终于起身,帮着收拾桌凳。
“不用的。”
“我来吧,别客气。”李初九道,“放心,帮你干活,也会给你面钱的。”
异女讪讪一笑,也不再推脱。东西不多,很快收拾好了。异女推起平板车,看向李初九。“呵呵,走了。”
“走吧。”李初九说着,跟着异女前行。
异女拧眉道,“客官这是……”
“巧了,咱们竟然顺路。”
异女心里暗骂。
你知道我住哪吗?就顺路了?
很显然,这小子怀疑我的身份了。
也怪自己,竟是忘了这拉面的手艺,是他教的。
或许习惯性的甩刀之类的小细节,也引起了他的注意。
心中思量着,异女没有回家,反而是朝着荆十八的住处而去。
李初九跟着异女,瞄着异女的脸色。“老板,生意咋样?来京城几年了?”
“生意不算好。”异女简单回应着,“来京城倒是有十多年了。”
十多年?
李初九眯着眼睛,“看着老板很面善,咱们是不是在哪见过?”
“当是未曾见过的。”看了李初九一眼,见他盯着自己,异女匆匆将视线避开。
“相逢何必曾相识啊。”李初九感慨一句,又道:“眉脚有痣。不好。”
异女勉强挤出一丝不太自然的笑容,并不吱声。
“易惹桃花。”李初九说。
异女随意的应了一声,显然对李初九的话并不感到意外。
“我来京城不久。”李初九道,“以前啊,在山里跟我爹和四个兄弟一起生活。”
异女神色淡然,似乎对李初九的过往并不感兴趣。
“我有个三哥,与我关系极好。我那三哥,最是勤快善良,厨艺也是极好。兄弟几个,各有各的臭脾气。唯有三哥,脾气最好。从来不与人争执,亦不计较得失。偶尔兄弟间闹矛盾,也是三哥做和事佬……”
异女眉头微蹙,眼神中带着一分惆怅。不过,她什么也没说,只是静静地听着。一路来到一处院门外,异女放下平板车,道,“客官,我到家了。”
“嗯,我还早。”李初九道。
异女又看了看李初九,见他没有立刻离开的意思,心中暗暗叹气,走到院门口拍门。
院儿内响起一个女人的声音,“谁啊。”
“嫂嫂,是我。”异女说罢,又看向杵在一旁的李初九,道,“我与哥哥和嫂嫂住在一起,不方便,就不请客官进屋了。”
李初九微笑不语。
院门儿打开。
荆妻看到异女,正待说话,又看到李初九,不由的一愣。“这位是……”
“一位客官,顺路送我回来。”异女笑着,又推起平板车。对李初九道,“客官,天儿挺热的,您赶紧回家吧。”说罢,推着平板车进了院门。
荆妻笑道,“今日里这么晚?生意很好么?”
“也是一般。”
二人说着话,进了院子。
看着荆妻关上院门,李初九眉头紧蹙,一脸疑惑。
难道是自己想多了?这异女,并非三师兄?
还是因为某种原因,三师兄不愿跟自己相认?
后者的可能更大!
这个给她开门的黑发女子,又是什么人?师父?还是五师弟?亦或是别的什么人?
可惜了。
可惜三师兄的性子,最是能隐忍。
不然的话,直接扒光了她衣服,总能逼她跟自己相认——也不好说。三师兄虽然能隐忍,但有些事情……未必能忍啊。
……
半个时辰后,天色不早了。
荆家的院门又打开了。荆妻小心的四下里看了看,这才大开院门,让异女推着平板车出来。
一路匆匆回到家里,异女插上院门,这才稍稍松了一口气。进屋脱下沾了面粉的外衣,拿起干净衣服,正要穿上,却一眼看到房间门口站着的李初九。
这家伙,显然一直没有离开,复又跟着自己来到这里。
异女吓得猛一哆嗦,惊叫一声:“你……你干什么!”说话间,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两步,一只手抓着衣服挡在胸前,一只手背到身后,摸索着什么。
李初九盯着异女的眼睛,道,“三师兄,别装了。”
“什么三师兄!你认错人了!”
“行吧,既然你这么说,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李初九说着,解开了腰间束带。
异女瞳孔一收,心中暗骂。眼看着李初九邪笑着走来,她在身后摸索的手终于摸到了桌上的剪刀,杵在面前,锋刃朝着李初九。“你别过来!”
李初九瞥了一眼那剪刀,“你觉得,这玩意儿能吓到我?”
异女忽然又把剪刀的刀口对准了自己的脖子。“来啊!”
李初九吓了一跳,往后退了一步,“你干啥?”
“非礼啊——!”异女忽然大喊,见李初九有上前制止自己喊叫的意思,又把剪刀口往自己脖子上杵了一下。
李初九也是无奈,看一眼异女那已经被刀口扎破了皮肤,有血滴渗出来的白皙脖颈,气道,“算你狠!”说罢,转身便走。
直到听到院门响动,异女才大松一口气,无力的瘫坐在床上。想起李初九那句“我有个三哥,与我关系极好”,异女就有些哭笑不得。脾气极好的她,也忍不住想问候李初九全家。
在山上那么多年,她实在是没觉得自己跟这个四师弟的关系有多好。
……
回家的路上,李初九的心情还是不错的。
虽然三师兄并未与自己相认,但从种种迹象看来,那异女,八成就是三师兄了。想想逼迫三师兄未果,李初九还是有些遗憾的。
欺男霸女的事情,他早就想体验一下了。
忽然又想起昨夜之事,李初九又有些担心起来。
雍王那个阴险之徒,怕是不会就此善罢甘休。万一再对钱忠或者徐阳下手,可就不好了。毕竟,一个是自己的便宜媳妇,一个是媳妇的朋友。不能不管不顾,可自己总也不能一直跟着她们俩。
李初九沉吟片刻,转了方向,直接来到了雍王府大门口。
“雍王在家吗?”
“你是何人?寻我家王爷作甚?”
“进去通报,就说李初九来访。”
26 姑爷的朋友
炎夏,八月荷花盛。
夕阳敛去了夺目的光,斜洒在荷塘之上,映出点点斑斓。遍布的翠绿间,一朵朵盛开的粉色荷花,散发出丝丝缕缕的幽香,沁人心扉。
荷塘中央,建了一座凉亭。雍王端坐其中,拿起一把晶莹剔透的骨瓷酒壶,壶中酒哗啦啦的落入同样晶莹剔透的骨瓷杯中,酒香四溢。
“这一坛‘三杯倒’,乃我父亲珍藏。名字是粗俗了一些,但论及醇香,比之醉八仙,更胜一筹。”酒杯满上,雍王亲自端起酒杯,递给面前的李初九,“官人请。”
李初九接过酒杯,嗅了嗅酒中醇香,微微一笑,将杯中酒饮尽,品了品,道,“确实是好酒。”
雍王又给李初九满上,“小王之前,冒犯了官人。实在是小王之过,还请官人海涵。这一杯,算是小王赔罪了。”
二人对饮一杯,李初九又道,“懒得跟你拐弯抹角,直说了吧,我的妻子,我妻子的朋友和亲人,若是出了什么意外,我必然来取你性命。”他说的淡然,却又有着不容置疑的自信。他一介布衣,更是赘婿,孤身一人来到王府。他面对的,是锦衣玉带的勋贵,是皇帝都忌惮三分的雍州之王,是雍王身后那六个包括荆二在内的王府一流高手的威慑。即便如此,他依然是这样简简单单的说出了威胁的话语,没有丝毫的商量与缓和的余地。
说罢这话,李初九起身,视线掠过雍王,看向她身后那些王府护卫,眼神中带着轻蔑之色。最终,他盯着荆二,嘴角泛起冷笑。“上一次,算你跑得快。”
荆二眼神中闪过一丝慌乱,嘴唇嗫嚅了两下。
这世间,荆二最信任的人,是四师弟。最惧怕的人,也是四师弟。荆二记得师父说过:兄弟五人中,唯李初九最重情义,也唯李初九最是心狠手辣。
荆二明白,李初九的眼神,是在警告自己,警告自己不要跟着雍王做伤天害理的事情。
“官人放心,小王……”雍王正打算下个保证,却见李初九转身便走,一时愣住,话也止住了。直到李初九走远了,雍王脸上的客套笑容才渐渐收敛,换做一副阴狠神色。“这个李初九……很好!”手中的酒杯,啪的一下碎掉。
礼贤下士,一直都是雍王招揽人才的手段之一。贵为雍王,放下身段笼络人才总会很有效。可这一次,显然没能成功。
雍王重新坐下,将手中的碎瓷洒落,神色阴霾,若有所思。
……
徐阳到家的时候,已是黄昏时分。经过李初九居住的跨院时,莫名想起了李初九在尚书府外等着自己的画面——今日仔细回想起来,那一刻,竟是倍觉温馨。
愣了愣,徐阳转身进了跨院。
一直进了屋,徐阳看到了光着上身躺在床上的李初九。李初九翘着二郎腿,嘴里哼着奇怪的曲调。察觉到有人进来,看了一眼,李初九笑着起身,“大人。”
徐阳看了一眼李初九那瘦骨嶙峋的身材,笑一声,道,“今日可曾读书?”
“读了读了。”李初九敷衍一句,站起来,觉得形象不雅,赶紧抓起衣服穿上。“呵,天儿太热了。”
徐阳应一声,忽然意识到自己有些莽撞了。跟李初九也没什么共同话题,来找他做什么?又沉默了一会儿,徐阳道,“要记得每天读书,不可懈怠了。”
“是,是。”
徐阳又迟疑了一会儿,道,“中秋快到了,要准备不少东西。橘子一个人忙不过来。你若是闲来无事,多少帮点儿忙。”
“好,好的。”
“嗯,便……便只是跟你说一下。我……我走了。”端着架子走出李初九的视线,徐阳不自觉的加快了脚步,逃也似的出了跨院。呼出一口气,感觉像是逃出生天一般。又想起李初九那肋骨可见的瘦弱身子,讪讪苦笑。回了自己的卧房,喝一杯茶,呆坐片刻,徐阳又是叹气。中秋佳节,必然举国同庆。圣上的心情应该会好很多。借着这个机会,自己要再次提一下解除婚事的事情。
希望圣上能开恩,同意了吧。
……
中秋,自古以来都是很重要的节日。即便是辞旧迎新的除夕新年,都比不了中秋的意义。然而,对于大晋皇帝陈卓而言,中秋,却是个伤心的日子。
这个团圆的日子,总能让陈卓想起早逝的母亲,想起刻薄的父亲,想起阴狠的太后,想起因为不被父亲看好,就连太监侍女,都敢对自己冷眼相待。
如今,终于大权在手,没有人再敢对自己不恭不敬。可每到这个团圆的节日,自己依然有种孤苦伶仃的感觉。早些年,她把皇后当做自己的亲人。可自从变身之后,一切都变了。那个温柔贤惠的皇后,再也不像以前那样,敢跟自己闹闹小脾气了。越来越恭敬的态度,就是疏远,就是防范,就是形同陌路。
陈卓心里很清楚,皇后是担心有朝一日自己会废后。还有后宫里有些自己甚至都没见过的妃子们,一个个的,也都是诚惶诚恐。毕竟,在她们看来,皇帝既然成了异女,那后妃之流,便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逃出了那压抑的皇宫,感受一下市井的喧嚣,仿佛成了陈卓最大的乐趣。
中秋佳节快到了,坊市之中极为热闹,节庆气息也是浓郁。看一眼这繁华盛世,陈卓心中不免有些自得。当初,父皇瞧不上自己,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认为自己没有能力治理好国家。如今看一看,即便是经历了变身之祸,京城依然繁华,国家依然昌盛。
若是再成功削藩,这天下,也便算是彻底安定了。
“客官,看看我家的月饼吧。”有摊主招呼着陈卓。
陈卓正待回话,却一眼看到了不远处的人群中,有个熟悉的身影。陈卓脸上扬起笑容,正要喊一声,却又看到了那熟悉身影旁边的异女。
李初九提着满满当当的竹篮,紧紧跟着橘子。“哎呀,还买啊?家里又没啥人,买这么多干啥?”
橘子手里也提着一个竹篮,篮子里也快满了。“姑爷这话说的,过节嘛,自然是要买很多东西啊。大人虽然没什么朋友,但万一来了几个,没有东西招待,总也是不好的嘛。”
“行吧,你就霍霍吧。大人每个月也就那么几个奉银,你就可劲儿花吧。”
“嘻,大人做了御史中丞,奉银比以前多了呢。”
“嘁,也是够呛。”李初九打听过徐阳的俸禄,觉得大晋朝廷对官员的待遇,实在是苛刻的紧。徐阳如今的官位,已经算是很大了。可只靠俸禄,家里日子,过得也是恓惶。虽然不认同高薪养廉的策略,但李初九还是觉得,让官员的日子过得太苦,也是不对的。
“哇,姑爷,这个这个!可好吃了!买一些吧。”
李初九忍不住乐,伸手捏了一下橘子圆圆的小脸儿,“吃货。”
不远处,陈卓皱了皱眉,竟是有些失落。对身旁的田恭说道,“这赘婿的日子,过得倒也是潇洒。”
“是。”田恭一向惜字如金。
“对了,竟是忘了。”陈卓道,“啤酒做出来了吗?”
“昨日里看了,发酵还算不错。”
“要加紧了。”陈卓微微一笑。
“是。”田恭看了一眼渐行渐远的李初九的背影,又看了看李初九身边那个天真活泼的侍女,心思一动,道,“前面不远,常有卖艺杂耍的,公子可要去看一看?”
“也好。带路。”
往前不远,出了闹市,便是一片开阔地。
果如田恭所言,这片地方,到处都是围了一圈儿一圈儿的人群。人群中,套圈的,卖艺的,耍猴的,唱戏的,应有尽有。
陈卓随便看了看,却好似有些心不在焉。眼神到处张望着,像是在寻找自己感兴趣的杂耍。人头攒动,乱糟糟一片。刚刚还在眼前的李初九,却是不知道转悠到哪里去了。
“那边似是变戏法的,当是有趣。公子要去看看吗?”田恭建议道。
“行吧。”陈卓没有找到李初九,也便无所谓去哪了。随意的应了一句,跟着田恭前行。一直来到人群外,垫着脚试图看一看里面的表演。人实在是太多,挤不进去,前面站着的几个,个子又高,表演再精彩,竟也看不到。
“七月!”有人拍了一下陈卓的肩膀。
陈卓心里咯噔了一下,笑着转身,“初九。”
“哈哈。”李初九一笑,道,“真巧啊。”
陈卓应一声,又看了看李初九身旁,竟是不见了那银发侍女。再看李初九手中竹篮,问道:“你……一个人啊?”
“咳,本来是俩人,还有个侍女。人实在是太多了,净顾着看热闹,竟是走散了。”李初九笑道,“不妨事,找不到我,她自会去停靠马车的地方等我。”
陈卓暗暗松了一口气。
幸亏那侍女走丢了,不然可就糟了。
那侍女是见过自己的,被认出来的话,以后想跟李初九像普通人一样随便聊聊,怕也是不能够了。
陈卓正庆幸着,忽听得一声喊叫。
“姑爷!”
橘子满头大汗的跑了过来。“吓死橘子了!还以为姑爷丢了。”
“哈哈,你别丢了就行了。”李初九忍不住乐,“慌什么慌,马车那里等我便好了啊。”再看橘子空荡荡的手,“你的竹篮呢?”
“放马车上了,等了一会儿,不见姑爷,这才来寻。”橘子说着,注意到李初九面前的陈卓,愣了一下。
陈卓神色紧张,生怕这小侍女如上次一样噗通跪倒。
“姑爷,你朋友吗?”橘子竟是没有认出陈卓。
“嗯,我朋友,叫七月。”李初九道。
“唔,贵人好。”橘子施了一礼。
贵人,是对身份高贵的异女的尊称。如称男子为“官人”、“公子”,称女子为“小姐”、“夫人”一般。
陈卓微微一笑,心底稍稍松了一口气。想起上次橘子吓破胆的样子,琢磨着大概这丫头当时太过紧张害怕,并未看清自己容貌。
李初九从竹篮里拿出一块月饼,递给陈卓。
陈卓愣了一下,下意识的接过。
“尝尝,味道不错的。”李初九说罢,又把竹篮递给橘子。“放到马车上吧,看会儿热闹再走。”
“嗯,姑爷万万在此等我啊,莫要再乱走了。”
“知道啦。”
李初九笑一声,转身看戏法。
江湖艺人的手段,颇为诡谲奇妙。一个瓷碗,凭空消失,又凭空出现,碗里还多了滚烫的热水。观众们高声喝彩,亦有人往场地里扔了铜板儿、碎银来打赏。
李初九也是觉得惊奇,笑着拍手。“还真是厉害……”说着,转脸看了看陈卓,发现她正垫着脚仰着头往里看。只是个子太低,依旧看不到。
李初九笑着打趣,“想看呐?”
“啊,当然。”
李初九笑道,“别动。”说着,忽然蹲下来,一把抱住了陈卓的双腿,然后直接将她举起来,让她坐在自己右侧肩头。
陈卓吓了一跳,差点儿没叫“救驾”。
一下子变得比人群高出一截,立刻便引来了许多人的注目。陈卓脸色微红,有些尴尬,低声道:“放我下来。”
“别乱动,小心摔下来。”李初九道。
一旁,田恭仍是一副淡定自若的神态。斜了李初九一眼,田恭嘴角微微一撇,眼神里也多了一分鄙夷。
27 帝臣不蔽,简在帝心
陈卓有些窘迫,总感觉周围百姓看过来的眼神里带着戏谑。又担心李初九那瘦弱身子支撑不住,真把自己给摔下来。下意识的伸出左手,搂住了李初九的脖子。
周围闹哄哄的,好像有人在说些取笑的话,只是声音不高,听不真切。李初九的双手,正抱着自己的双腿,手指好像还抓着自己的腿……
“你猜左边那只碗里有几个鸡蛋?”李初九忽然问陈卓。
陈卓愣了一下,才发现那变戏法的,摆出了一张桌子,正在玩着碗藏鸡蛋的把戏。刚才到底表演的什么,她并未注意,此时自然也不知道那碗里到底有几个鸡蛋。
“三个。”李初九不等陈卓回答,便给出了答案。
很快,那艺人掀开了最左边的碗,里面竟真的是三个鸡蛋。
陈卓低头看向李初九。李初九脸上洋溢着自信的笑容,认真的看着眼前的戏法。他虽然瘦弱,可力气好像还挺大,肩上坐着一个人,竟没有一丝劳累感。
“姑爷!”橘子回来了,眼神古怪的看了一眼李初九肩上的陈卓。
陈卓顿时更加尴尬,她觉得橘子明显有些“醋意”。
“嗯。”李初九随口答应了一声,继续看着戏法。
橘子撇撇嘴,眼神满是敌意的偷偷看着陈卓。心里愤愤不平,琢磨着要不要把姑爷如此这般的跟异女亲近的事情与自家大人说了。到底是大人的夫婿,怎么能这么没有体统呢。
这个七月也是,大庭广众的,坐在男子肩头,算个什么样子!
不知羞耻!
不要脸!
哼!
七月?
初九?
嘁,名字竟然还是成套的。
这般轻浮的异女,可恶至极。
她一定是喜欢姑爷的,不然怎么可能让姑爷这般待她!勾搭有妇之夫的异女,决然不是什么好货色!
姑爷也不好!
已经成家的男子了,怎么可以做出这种轻浮的事情呢。若是被旁人认出了是大人的夫婿,大人的脸面可就丢尽了。朝堂里的那些官老爷们,一直都想看自家大人的笑话呢。
橘子很生气,却也无奈。她只是个小侍女而已,只是个被父母嫌弃了卖掉,又被大人怜悯买回家里的穷孩子而已。姑爷虽然是赘婿,但也是家里的主人,自己可没资格管教姑爷的。
她堵着气,也没心情看戏法了。只是站在一旁,抠着手指,苦苦守着。
终于,姑爷放下了那个七月,说是天色不早,要回家了。
橘子欢天喜地的拖着李初九的胳膊,快步离开。临走的时候,还毫无善意的瞥了那七月一眼。
……
御书房里,灯火摇曳。
那些跑江湖的戏法艺人的手段,应该是极好的,不然不会有那么多人围观的。只是,到底表演了什么,百姓们的反应又是如何,陈卓竟是记不清了。她记得最清楚的,是李初九在放自己下来的时候,双手环着自己,顺势蹭到了自己胸前。看起来像是不小心,但陈卓还是觉得李初九就是故意的。
狗胆包天的家伙,该当凌迟处死。
陈卓手里拿着雍王早朝时便递上来的折子,想着李初九黄昏时跟自己挥手告别的画面,脸上洋溢着笑容。
凌迟处死是过了些。或者阉了他!进宫做个太监!现如今,宫里的太监都成了异女。没了那些阴阳怪气的阉竖,好像总不像个事儿。
笑了一阵儿,陈卓又认真看向雍王的折子,脸上笑容渐渐收敛,多了一分愁容。“阳谋,明知不可为,却不得不为之啊。”叹一口气,对田恭说道:“通知户部,给雍州拨款拨粮。”
田恭道,“御史中丞徐阳反对。”
“不管她。”陈卓道,“不论如何,不能让百姓以为朝廷不管百姓的死活。”顿了顿,又道,“中秋节庆,准备的如何了?”
“一切就绪。”田恭道,“西北、西南、东北、极北,等地使者,业已到了京城,等着圣上召见。”
“北方局势混乱,各国各族不成气候。西南亦纷争不断,不足为惧。唯有西北蛮族,乃边关大患。那蛮王不简单,竟是趁着变身之祸的乱世,统一了西北蛮族。这一次借着中秋而来,怕是来者不善呐。”陈卓愁上心头,叹一口气,又道,“这几日是要忙了,恐没有闲暇再出去闲逛了……”说到此,又自责道,“朕身为君主,整日里想着消遣,置江山社稷与不顾,实乃罪过。”
田恭道,“偶尔消遣,有益身心。”
这话李初九说过一次,田恭重述了两次。
陈卓笑了一声,又忽然十分尴尬。她意识到,自己被李初九“抱着”,甚至被李初九“故意”占了便宜的事情,田恭可是看在眼里的。好在田恭一向少言寡语,应该不会到处传扬的。
陈卓又看了田恭一眼,忽然心生警觉。她眯起眼睛,问道,“你觉得,李初九其人,如何?”
“很好。”
陈卓嘴角上扬,“你当时看到了李初九去了变戏法那边,所以才引朕过去,是吧?”
“是。”
“你是觉得,这是在‘投其所好’吗?”
“是。”
陈卓有些哭笑不得,“难道你觉得朕喜欢他?”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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