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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世为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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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件《转世为女》的内容围绕着主角陈鸿斐展开,他在经历了一系列的人生波折后,意外穿越成为一个女孩。故事描绘了他在转世后的成长过程,面对身份的心理适应与生活上的挑战。主角在努力适应女儿身的同时,也要面对从婴儿到小女孩期间,内心与外貌的双重改变。作者提到,主角在性格上并不会完全不变,而是在新的生活环境中产生自然的转变,力求游刃有余地融入新的身份。

其他信息

Attribute Value
Filename 转世为女.txt
Type document
Format Plain Text
Size 1091404 bytes
MD5 7f64c980dc393f1d6852711e110cbcdc
Archived Date 2025-02-10
Original Link [Unknown link(update needed)]
Author 无言
Region 未知
Date 未知
Tags 性别转换, 伪娘, 变嫁, 轻松, 成长, 青春, 自我认同, 角色发展, 冒险, 情感

本文由多元性别中文数字档案馆归档整理,仅供存档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正文

《转世为女》

无言

居然发现主角老爹名字被和谐了,弄了半天终于改好了,只能换了一个名字,汗~~

关于更新

首先要说的是本人比较懒,属于能坐着就不站着,能躺着就不坐着那种,其次本人还有其他很多事情要忙,因此不可能每天都抽出时间来码字,所以更新速度就可想而知了。

我也不敢保证绝对不会太监,因为本人听过无数作者大大说过类似的保证,结果一样排着队进宫,对于没把握的事情,本人是从来不做保证的。

我只能说这本书我会尽量完成,除非不可抗之因素,例如本人真的有幸穿越了之类的。

也正是因为这些原因,所以我从来没宣传过这本书,否则别人看到宣传,结果发现几天才一更,心里要是一不痛快问候问候本人什么的,为了我脆弱的小心肝,想想也就算了。

最后万分感谢支持这本书的读者大人,我写的开心,您能看得开心,那么本人就满足了。

关于主角的心理

有些人可能觉得主角性格有些变得过于女主,我到真不这么认为,我从前面几章其实就已经交代过了,主角一直在努力适应现在的这个身份,这个身体,并不想表现得过于突出或者引人注目,她现在既然是一个小女孩,行为举止当然要尽可能符合现在的样子,至少是“像”,如果各位有仔细看的话,应该很清楚才是。

话说回来要说一点没变也不现实,你想他从婴儿到小女孩,六年的时间,身体环境都变了,性格心理怎么可能一点都不会变?要说完全不变才是不合理的吧。这种改变也是她所能接受的,否则一味的抗拒,只会令她痛苦,这不符合她想要快乐生活这最根本的一点,总而言之,言而总之,顺其自然就是主角的想法,这些我都有在书中提到过。

综合上述两点,可以说一部分是做出来的,另外一部分是潜移默化的影响,今后嘛我想也会继续改变,当然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可能会需要不少的时间。要当女主看自然也是可以,毕竟主角现在是个货真价实的女孩,并且也已经接受了自己女孩的身份。

至于要想看虐文的大人,要失望了,这本书基本上是以轻松为主,不会过多的纠缠于性别心理方面,迷茫会有,挣扎也会有,但这不是主题,如果有可能,我是说如果,可以期待下本书,那会很虐很虐,虐到深处无怨尤,大概的构思已经想好了,不过我想会在这本书之后,那大概会很久。

国庆期间暂停更新几天

国庆之后继续更新,恩恩,就是这样。

最后祝大家国庆愉快。

十万字了

突然发现已经写了十万字了,有不少作者写书到十万字的时候似乎都会说些感言之类的话,在我看来可能一是具有纪念意义,二是乘机吐点写书的苦水,发点牢骚什么的,三也是对于自己的一种激励,我应该属于前两者吧。(下.载.楼WWW.XIAZAILOU.COM)其实我本来是没打算写什么感言的,不过后来想想再不说可能也不好意思说了,于是就也随大流说点什么。

之所以写这本书,完全是一时冲动,并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开始的时候也只是自娱自乐随便写着玩的,不知道怎的最后脑门一发热,最终没忍住就给上传到网上来了,这再次印证了冲动是魔鬼啊。

十万字对某些作者大人来说可能也不过就是月余的工夫,对于这些作宅本人是十分钦佩,并且仰视的。看到喜欢的小说,我和所有读者都一样,巴不得作者能每天更新一万字,这样才看得过瘾,但轮到自己写书,才知道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对于我这样的懒人,且欠缺毅力的人来说,这无疑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

这本书从五月底开始上传,到今天为止,几个月的时间,才写了短短十万字,想来都不禁有些汗颜。

并非不是我不想快点更新,而是实在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这点我在“关于更新”里面已经说明,现在我基本上连看书的时间都没多少了。

虽然我已经做好了这本书人气不会高的心理准备,不过要说不在乎那是骗人的,当事实摆在眼前的时候难免还是会感觉有些失落,真可谓是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啊。

当然我是并不会像某些作者一样,书的人气不高就迁托什么变身小说没落了之类的,在我看来,变身小说也不过就是小说中的一种,而变身也只是其中一个元素,什么样类型的小说都有它的读者群,但并不仅仅局限于此,有很多读者就是原本没看过变身小说,偶然间看过一本之后,才喜欢上的,所以我觉得最终还是要看作者写得是否够好,是否吸引人,更新的够不够快等等,然而以我这蜗牛般的更新速度,我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老实说一开始写这本书的热情早已经消失不见,动力也已经所剩无几,我曾今很多次想过,与其半死不活,磕磕绊绊的写书,实在没什么意思,不如干脆太监算了,如同无数太监了的作宅反正多我一个也不多,少一个也不少,能坚持到现在实属不易。

汲取教训,以后如果再要开新书,我一定会多多存稿,然后再上传,手里没有存稿,加上我本身是个很随性的人,每一章都要赶着写实在是很不爽。

十万字可能只是一个开始,也有可能会是一个结束,这本书离第一部也就是童年时期的结束已经不远,会不会继续下去我也不知道,如果没有写下去,大家可以当做这就是一本描述一个穿越转世,男人变成女人,童年时期的故事,如果继续写下去,大家也不用太期待,不然保不准撵突然太监了,可能会失望。

对于一直以来很多朋友的支持和鼓励,我很是感激,没有你们,我可能连十万字都写不到,再次感谢。

关于主角童年时期

我知道大家很心急,希望主角能快点长大,其实我也想,不过按照原本的计划,还会有那么一点篇幅,因为如果不交代一些事情,直接跳过去,那么剧情可能就无法顺利进展下去了,当然目前可能还看不出什么,但这都是为了以后的剧情作铺垫。

看起来写小时候的事情不是很讨喜啊!嗯,如果以后再写书的话,还是不要写童年比较好,至于这本书是没办法了,整个一个大杯粳内牛满面啊!

关于主角学武

貌似许多同学都有意见么?囧

老实说有点出乎我的意料,其实我觉得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吧?我明白大家在担心什么,这儿我可以保证主角绝对不会像一般YY小说那样不断升级练功,最后无敌于天下之类的。

主角虽然并不安分,但也不是那种有很大野心,远大抱负的人,主角的优点就是懂得享受生活,享受人生,说难听点嘛就是有点不思进取,笑。

这本书前期主要写的就是温馨平淡的普通生活,而后面的部分主角长大之后就是游戏江湖了,因为我前面说了,主角不是一个很安分的人,性格注定她不可能老老实实一直安分守己呆在家里,所以学武是很有必要的,至少要能自保嘛,不然江湖险恶,一不小心shi身了怎么办?

至于武功设定就和普通武侠小说差不多,开碑裂石,飞檐走壁,不算离谱吧?具体可以拿金庸小说当做参考,不会超出这个范畴。

悲剧了

国庆过完,本来打算开始码字,结果没想到电脑坏了,现在电脑送去修,不知道要多久时间,所以暂时没有办法更新了,只能等电脑修好再更新了,郁闷啊!

奇怪了

新章节一直传不上来,不知道怎么回事。

病了

最近身体抱恙,所以暂且休息几日,等过几天好了再继续更新。

第一章 殒命

凌晨,天还未亮,街上行人车辆稀少,人们大都还沉浸在梦乡中。(下.载.楼WWW.XIAZAILOU.COM)此时正是初春时分,天气乍暖还寒,走在寂静无人的路上,吹着阵阵刮面而过的冷风,陈鸿斐缩了缩脖子,忍不住心里暗暗咒骂着。

“真是混账东西,早就要你不要赌了,就是不听,现在好了,欠了一屁股债,还要老子给你擦屁股,活该被人砍死”,虽然这么想,但是脚下却加快了步伐。

陈鸿斐骂的这个人叫李明博,是和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哥们,前段时间李明博的老婆突然和他离了婚,跟着一个有钱人跑了,又逢遇到公司裁员,失业的他经受不住接连的打击,再也无心工作,整日借酒浇愁不算,还迷上了赌博。

作为李明博的好兄弟,陈鸿斐自然是好言相劝,可谓苦口婆心,可惜李明博却怎么也听不进去,软的不行就来硬的,为了这些,陈鸿斐没少拳脚相向,希望能打醒他,可他依旧故我。看着李明博这么沉沦,陈鸿斐虽然着急,为他担心,却也是无可奈何,束手无铂只希望他能够早点振作过来。

这次事情的起因是李明博在一家地下赌场输光了身上钱,再加上以前所积欠的,一时还不出,在要么留下条胳膊,要么还钱的威胁下,最后迫于无奈只能求助于陈鸿斐,接到电话陈鸿斐少不了破口大骂一番,电话那头沉默以对,令陈鸿斐头痛不已,如果是别人依着陈鸿斐的性子,管他去死,可谁叫他是自己最好的兄弟呢?要是他也撒手不管,那李明博可能真的就完了,这是陈鸿斐所不愿意看到的。

无论是谁,半夜被人拉起床,大概都会很不爽,如果还是从温柔乡中被拉起床呢?陈鸿斐决定这次事情结束一定要好好教训一下那个混蛋,最起码不能继续让他再赌下去了,那样只能是害人害己,相信经过这次的事情李明博应该会醒悟吧。

想起昨夜的温存,暂时让烦闷减少了一些,似乎还能闻到留在他身上那淡淡醉人的芬芳,回味着那一刻的销魂,让陈鸿斐觉得很满足。

陈鸿斐接触过的女人不少,但可以称之为尤物的却不多,昨夜的女人无疑可以算是一个,不过可惜没来得及留下联络的方式,不能不说是个遗憾。

对于女人陈鸿斐抱着一种玩世不恭惮度,在别人看来他就是一个花花公子,不过陈鸿斐却有自己的原则,不碰未成年少女,不碰有夫之妇,这到不是说他有多高尚,纯粹是为了尽量避免事后过多的纠缠和麻烦。

钱不是个好东西,可偏偏人最不能缺的就是钱,有人为了钱而努力工作,也有人为了钱出卖和灵魂,陈鸿斐什么都缺,不缺的就是钱。

因为不想负责,所以陈鸿斐谨守着原则自己的原则,因为有钱,所以攀附的大都是一些爱慕虚荣的女孩,对于这些女孩来说看重的更多的是他的钱,不过他不在乎,他们之间的关系仅仅是金钱和的关系。

李明博曾问他为什么不认真交个女朋友好安顿下来,陈鸿斐一本正经的从现代离婚率以及各种社会问题家庭问题阐述结婚所可能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末了更笑着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不会为了一棵树放弃整片森林”,李明博笑骂他迟早有一天会死在女人身上,陈鸿斐却不以为意,大笑,“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liu”,他用花花公子惯用胆词以对。

结果没想到后来一头奔入爱情坟墓的李明博落得这般结果,让陈鸿斐不胜唏嘘。

“真该死,早知道就开车出来了。”陈鸿斐有些懊恼。本来他只是想到家里附近的酒吧喝两杯,所以并没有开车,没想到有了一场艳遇,他又不想带着女伴回家,于是打的去了一家酒店,更没想到的是会半夜收到李明博的求救电话,现在街上人影都见不到一个,更不要说出租车了。

“不知道这小子死了没,但愿能在这小子被砍死之前赶到。”陈鸿斐一边打电话安抚着对方,一边焦急的赶着路。

要问陈鸿斐为什么不打电话报警?先不说公然聚赌已经触法,就算救出李明博,端掉了赌场,那赌场背后的势力怎么会轻易放过李明博和自己?以后恐怕就不得安生了,陈鸿斐并不怕事,只是能用钱解决的事情,又何必给自己多找麻烦呢?

夜依旧静悄悄的,在这万籁俱静的街道上,只有陈鸿斐急促的脚步声轻轻响起,街边的路灯发出淡淡的光芒,为这漆黑冰冷的夜带来了一点暖意。

在路过一处僻静巷口的时候,陈鸿斐隐约听到巷子里传来一阵喘息声和女子的呜咽声,出于好奇陈鸿斐步入了小巷中,走至近处,借着微弱的光亮,陈鸿斐终于看清,三个男子正在侵犯一个女子,女子口中被塞着一团东西,双手被反缚在身后,衣服已经被脱掉,露出胸前雪白的肌肤,三个男人,一个按着女子的双腿,一个按着上身,另一个正在脱着女子的裤子,女子全身动弹不得,无力的挣扎着。

三人听到有人靠近纷纷停下了动作,看向陈鸿斐,其中一个魁梧身材看似老大的人,沉声说道:“小子,不关你的事情,别多管闲事,快滚开,不然别怪老子不客气”。

陈鸿斐虽然以前学过两年跆拳道,不过他自认没把握同时对付三个人,何况现在还有要事在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不好意思,打搅各位的雅兴了,你们忙,你们忙。”说着就要转身离开,在那瞬间,陈鸿斐似乎能感觉到女子看向自己那绝望中带有愤恨的目光,忍不住在心中叹息一声。

看着离去的陈鸿斐,三人放下心来,狞笑着扑向了女子,女子绝望的闭上了眼睛,放弃了抵抗,似乎已经认命,泪水划过了脸颊……

眼看女子就要被侵犯得逞,又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起,却是陈鸿斐去而复返,被接连打断好事的魁梧男子忍耐不住,就要准备动手教训敢这个不识好歹的人,不料刚起身,就见一根粗大的木棍呼啸着迎面而来,魁梧男子反应不及,砰地一声,木棍和脑袋接触发出闷响,力道之大,令儿臂粗的木棍断成两截,魁梧男子还来不及出声,就已经不省人事。

一旁的两人被这一幕惊的目瞪口呆,愣在当地,乘此机会,陈鸿斐飞起一脚,踢中其中一个胖子头部,胖子哼了一声,也倒在了地上。

这两下出其不意,干净利落,瞬间放倒两人,连陈鸿斐自己都禁不住在心里叫好,不过还不是得意的时候,因为陈鸿斐看到剩下的一个瘦高男子掏出了刀子。

陈鸿斐紧盯着瘦子的动作,瘦子看了看地上昏迷的两个同伙,有些犹豫,不敢轻易上前。陈鸿斐知道刚才那几下已经震住了他,他比自己要更加的紧张。

微微一笑,陈鸿斐慢慢逼近,瘦子被陈鸿斐气势所迫,陈鸿斐踏前一步,他就后退一步,突地瘦子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站立不稳,身形晃动,陈鸿斐暗道:“好机会”,猛地冲上前,一拳直击瘦子小腹,瘦子吃痛,躬下了身子,陈鸿斐紧接着抬起膝盖猛撞瘦子的下巴,瘦子惨叫一声,昏了过去。

三人都已经被解决,陈鸿斐松了一口气,看到不远处半坐在地上的女子,走了过去,取下了女子口中的东西,问道:“你怎么样?没事吧?”女子感激的看着陈鸿斐说道:“没事,我还以为……”

陈鸿斐知道她想说什么,笑道:“以为我是胆小鬼,被他们吓跑了是么?”

女子脸红了红,没有说话,突然发现陈鸿斐目光似乎一直盯着自己身上瞧,才发现自己的衣服已经被撕坏,裸露着大片雪白的肌肤,忍不住轻轻咳了一声。

陈鸿斐也察觉到了自己的失态,忙脱下了外衣披在女子身上。

“今天真是太谢谢你了,要不是你,我……”女子声音有些哽咽,眼中又有泪光闪动。

“这时候你是不是应该说小女子无以为报,只有以身相许啊?”陈鸿斐不想气氛过于沉重,一脸坏笑的打趣道。

“含我还以为你是好人呢,原来也是这么不正经。”女子终于破涕为笑,脸上露出了笑容。

陈鸿斐一边和女子聊着,一边为她解开身上的束缚。

“呼,好了。”陈鸿斐看女子已经没事了,就打算要告别离开,已经耽搁了不少时间,陈鸿斐挂念起李明博的安危。

“这三个人怎么办?”女子看着地上躺着的三个人,满是恨意。

“报警,交给警察处理吧。”不过他可不打算留下等警察来,那肯定会作为证人被带去警察局,他没时间再耽搁下去了。

说完就去捆那三个男子,看起来虽然一时半会儿醒不过来,不过为了安全,同时防止他们逃跑,还是捆上比较好。

“小心!”正在这时女子突然看着陈鸿斐身后惊叫出声。

陈鸿斐猛然转身,发现原来先前倒在地上的胖子,已经醒了过来,手上拿着把刀,直刺向陈鸿斐,因为距离过近,加上陈鸿斐没有防备,被刺个正着,刀身直没入柄,鲜血从胸口喷涌而出。

胖子见要出人命,顾不得两个同伙,拔腿就跑。

大量失血的陈鸿斐再也坚持不住,两腿一软,瘫倒在地上。

看着气息越来越微弱的陈鸿斐,女子从惊吓中回过神来,拿出手机一边焦急的拨打着电话,一边手忙脚乱的为陈鸿斐止血,可是却怎么也止不住,鲜血染红了衣衫,流淌到身下。

“坚持住,救护车马上就来了。”女子焦急中带着关切的声音让陈鸿斐感到一丝安慰。

失血过多的陈鸿斐只觉得眼皮越来越重,心中苦笑不已,“还真叫李明博这小子说中了,自己真是要死在女人身上了……不过至少死前做了一件好事,希望下辈子能投个好胎…李明博,兄弟帮不了你了,你……自求多福吧……”

眼前一黑,失去了意识。

第二章 婚约

丹阳县,一所位于南方的小县城,虽然不大,却很繁荣,虽然富足,却民风淳朴,鲜少作奸犯科之辈,可以说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之所以能做到这些,全仰赖知县杨孝儒治理有方。(免费小说请牢记

杨孝儒本是朝中官员,为人个性耿直,刚正不阿,因此得罪了不少人,后来被贬到丹阳县担任知县,杨孝儒本人到并不在意,能离开那个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地方,对于杨孝儒来说也并非是一件坏事。

杨孝儒年近三旬,幼时丧父,全靠母亲含辛茹苦抚养长大,成年并求取功名后,娶有一妻,但膝下一直无子,古语有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杨母曾劝他纳妾,但因杨孝儒夫妻成亲多年,一直恩爱有加,所以始终未应允。

这日杨孝儒正要前往结拜兄弟李铭清家,坐在轿中的杨孝儒红光满面,意气风发,仿佛有什么喜事。

说到李铭清,早年曾经有恩于他,性情豪爽,嫉恶如仇,两人一见如故,意气相投,因此结拜为异姓兄弟,而后李家定居于此,两家更是往来频繁。

杨孝儒到得李家,早有下人前去通报,过不多时,就见李铭清迎了出来。

“大哥要来,怎么也不先通知小弟一声,也好让小弟事先准备准备。”李铭清见到大哥杨孝儒亲至异常高兴。

杨孝儒哈哈一笑,“都是自家兄弟,那么客气做什么。”

进到厅中坐定,李铭清边吩咐下人上茶,边问道:“不知道大哥此次前来,所为何事?”

杨孝儒皱了皱眉头,佯装不悦的说道:“怎么?难道我来一定是有事么?你我兄弟许久不见,要不是这次我特地前来,还不知道何时才能相见呢。”

李铭清听到杨孝儒话中似有责怪之意,心中叫苦,正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时,一道轻柔的女声传来。

“大哥能来,我们夫妇当然是欢迎之极了,铭清嘴拙,大哥还请不要见怪才是。”

杨孝儒听声音就知道来人正是自己结拜兄弟的妻子林琳,也只有自己的这个弟妹,敢当着其他人的面,说自己夫婿的不是。

对于这个弟妹,杨孝儒很是赞赏,人不光长得美如天仙,更是秀外慧中,没有一般女子的各种缺点,和李铭清一起,可谓郎才女貌,堪称神仙眷侣,就连杨孝儒自己都很是艳羡。

“呵呵,愚兄知道贤弟事务繁忙,怎么会怪你们呢,这次愚兄来,是想两家很久没聚,所以想在下月初八,家母五十大寿时,好好聚一聚,顺便宣布另一件喜事。”

“老夫人大寿,小弟夫妇自当前去拜贺,只是另一桩是什么喜事?”。李铭清好奇的问道。

“呵呵,等到时候,你们自会知晓。”杨孝儒笑呵呵的卖起了关子。

而后两人又互相闲聊了一番家常,杨孝儒就要起身告辞,李铭清夫妇自然是极力挽留,无奈杨孝儒同样公务繁忙,也只得作罢。送走杨孝儒后,李铭清,林琳两人,还在猜测着。

是升迁?经历了这么多事以后,大哥还会对官场热衷么?

纳妾?大哥大嫂恩爱不亚于自己,难道终于受不了老夫人的催逼,改变主意了?

或者有子了?这么多年都没消息,突然就有了?

想了半天,样样都有可能,却又都说不准,看来谜底只能由大哥揭开了.

五月初八,杨府上下一片忙碌,都在为杨老夫人寿辰准备着,本来杨老夫人生性简朴,不想大费周章办什么寿宴,但在杨孝儒一番孝心下,最后只了一些亲朋前来。

寿堂中,正面的墙中央,一个金色的大大“寿”字挂在上面,旁边是幅寿联,上书“庭帏长驻三春景,婺宿腾辉百龄半度。海屋平分百岁筹,天星焕彩五福骈臻。”正中的礼桌上,摆放着寿桃、寿面、水果等食物,地上铺着红色的拜垫。

李铭清夫妇到达杨府后,由杨孝儒亲自迎入府内,待客人全都到齐,寿宴正式开始了。

杨老夫人坐在正中首座,看着前来道贺的众人,含笑点着头,一时间,“祝老夫人福如东海,寿比南山。”之类的溢美之词,响彻大厅。

酒过三旬,菜过五味,杨孝儒站了起来,举起酒杯,开口说道:“今日非常感谢各位至亲好友,百忙中抽空前来参加家母五十大寿,在这里在下谨代表家母,敬各位一杯。”说罢把杯中酒一饮而尽。

少不得又是一片客套声,等到声音渐息,杨孝儒接着说道:“今日邀各位前来,除了家母五十寿辰这一喜之外,却还有另外一喜……”说到这里,停下了来,嘴角含笑。

一时间众人的好奇心纷纷被勾了起来,李铭清夫妇也好奇的看着他,等待着谜底的揭晓。

却听杨孝儒优哉游哉的说道:“杨某不才,从官多年,自认为黎民百姓,殚精竭虑,无奈仕途坎坷,郁不得志,所幸杨某蒙丹阳县百姓不弃,担任知县以来礼遇有佳,杨某亦总算不负丹阳县百姓所托,做出了一番小小的成绩,却有一幢心愿一直未了。”

顿了顿,杨孝儒接着说道:“古语有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杨某不孝,年近三旬却始终无子,这不得不说是杨某的一大心事。家母,拙荆求子心切,终日诵经礼佛,上苍为之所感,月前经送子娘娘托梦,探查之下,拙荆已然怀有身孕。”说完脸上笑容尽现。

此话一出,在座众人轰然叫好,纷纷向杨孝儒夫妇道贺。

“恭喜大哥,大嫂。”作为杨孝儒的结拜兄弟,当李铭清夫妇听到杨孝儒要有子了,都替这个大哥感到高兴,只不过都在心里暗想,这……似乎有些太巧了……

“呵呵,贤弟你也老大不小了,愚兄等着你们两口子的好消息哦。”杨孝儒哈哈大笑着打趣道。

李铭清夫妇两人脸同时红了红,互相看了一眼,李铭清小声道:“不瞒大哥,琳妹她也已怀有身孕。”

“什么?”杨孝儒惊讶的叫了出来,众人不明所以,都看向了他。

杨孝儒看了看林琳的小腹,那里平坦如初,看不出任何异样,轻声问道:“可知已经有多少日子了?”

“已经三月有余。”李铭清如实答道。

“已经这么久了,怎么也不通知愚兄一声?”杨孝儒有些责怪的说道。

“我们也是才知道没几天。”李铭清有些尴尬,心道:“还不是你弟妹的主意。”说完看了看妻子林琳。

“是啊,我们也是想在老夫人寿宴上给大哥一个惊喜,况且大哥上次不也是卖关子么?”林琳眨着眼睛笑眯眯的解释着。

“我们两家居然同时有喜,实在是太好了,来来来今天我们不醉不归。”杨孝儒举杯和李铭清两人痛饮起来。

酒酣耳热之际,杨孝儒像是想到了什么突然说道:“愚兄有一个提议,不知道贤弟,弟妹是否答应?

“什么提议?”李铭清,林琳夫妻两人同声发问。

“我们两家交好,你我更是情同手足,又同时有子,不如亲上加亲,喜上加喜,贤弟,弟妹意下如何?”杨孝儒脸上尽是期待。

李铭清愣了愣,随即明白过来,一拍大腿,乐道:“那是再好不过,小弟也正有此意,只是……”

“只是什么?”杨孝儒疑惑的问道。

“要是我们两家生的都是男孩,或者同为女孩,那该如何是好?”李铭清说出自己的担忧。

林琳咯咯笑着接口:“那就说明他们没有这个缘分,无缘成为夫妻,不过即使成不了夫妻,也是可以互相结拜么,都是男孩就结拜为兄弟,都是女孩就结拜为姊妹,大哥以为如何?”

“好,好,就按照弟妹说的办。”杨孝儒抚掌大笑。

一天之内,数件喜事,怎么能不让人开心呢?

此时的陈鸿斐却不知道,将要转世还在娘胎中的他,还没有出生,就已经被父母给卖了……

第三章 出生

究竟过了多久?现在又是什么时间?自己是死了还是活着?陈鸿斐不知道,能够肯定的只有自己的意识并没有完全消失。(下载楼

无论他怎样的努力,都没办法让自己苏醒过来,什么都看不到,什么也都听不到,自己……应该是死了吧……

不能听,不能看、不能动,这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所幸大多数时候他都是在昏睡中度过的,在那为数不多意识清醒的时间里,他唯一能感觉到的是,自己似乎被包围在一片温暖的海洋中,那种感觉令他觉得很温暖,很舒服,很安心……

陈鸿斐做了一个梦,梦中的他处身于幽暗深沉的空间中,死一般的寂静,令人窒息,他在黑暗中摸索前进,路却像是永远没有尽头,找不到方向,找不到出口……

就在他想要放弃的时候,前方突然出现了一丝光明,在这黑暗的空间中,就好像沙漠中快要渴死的旅人发现了绿洲,带给人们以希望。

拼了命般向前跑去,亮光一点点放大,陈鸿斐隐约看到一个人影在慢慢走近,从身形看似乎是一个女人,她是谁?她为什么在这里?为什么有她给自己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

好美的女人,清秀的面庞,端庄而大方,神情温柔,正在注视着他,陈鸿斐看着这个美丽的女人,终于想起,这是那生下自己以后,没多久就遇到车祸过世的妈妈啊,眼前的她和照片中一样,容颜未改,依旧是那么年轻,此刻脸上虽然带着淡淡的笑容,却掩饰不住眼中所流露出的那一抹哀伤。

对于自己的母亲,陈鸿斐并没有任何印象,只从父亲那里了解知道她是一个非常温柔善良的女人,生前两人异常恩爱,去世后父亲虽然有过一些女人,却未再娶,想来是忘不了母亲吧。

“你是……妈妈?”陈鸿斐勉强压抑住激动的心情,轻声问道。

女子含笑看着他,点了点头。

“你和你爸爸年轻的时候真的很像呢。”女子温柔的说着。

“没能亲眼看你长大成人,一直是妈妈最大的遗憾……”说到这里轻轻叹了口气。

“妈妈不在你身爆你要好好照顾你自己,无论你在哪里,变成什么样,妈妈都会为你祝福,为你祈祷……”

陈鸿斐看着一脸慈爱的母亲,心中一酸,欲言又止,不知道该不该告诉母亲自己所发生的事。

最后咬了咬牙,下定了决心,苦笑着说到:“对不起妈妈,我也想好好活着,可是看起来似乎做不到了呢。”

接着把自己为了救人,中刀的事情说了一遍,说完有些忐忑的看着母亲,担心母亲会因此而更伤心难过。

“孩子你做得很对,妈妈为你感到骄傲。”顿了顿柔声继续说道:“有时候死亡并不一定意味着结束,而将会是一个新的开始……”

陈鸿斐低头沉思着,母亲的话似乎大有深意,想了一会还是有些不明白,抬起头正打算问个清楚,却看到母亲的身影渐渐远去。

陈鸿斐大急,急叫道:“妈妈不要赚不要再离开我!”

“记住,要好好的活着……好好的活着……”声音幽幽的传来,越来越远,终不可闻……

丹阳县,李府,距离上次寿宴过去了六个月。李铭清看着妻子已经有九个多月身孕的身子,眼中流露出一种将要为人父的喜悦。

轻轻的抚上妻子那明显隆起的腹部,爱怜之情溢于言表。

正在为即将出世的孩子缝着小衣的林琳扑哧一笑:“摸了这么多次,还摸不够啊?”

“算起来也快到日子了,怎么也不好好歇息?要是累坏了怎么办?这些活就交给下人去做吧。”李铭清柔声说道。

“我哪儿有那么娇贵?这些日子,整日里除了吃就是睡,每天都闲得发慌,如果不找点事情做,闷都快闷死了,而且我们的孩子穿的第一件衣服,是我亲手缝的,这样才有意义嘛。”林琳理所当然的说道。

“哎,都快当娘的人了,还是这么孩子气。”李铭清无奈的看着爱妻叹了口气。

说到孩子气,林琳确实还很年轻,十六岁时嫁给了二十岁的李铭清,如今也不过只有十八岁而已。

“哎呀!”林琳突然皱了皱眉头惊呼出声。

“怎么了?”李铭清关切的问道。

“儿子又踢我了呢。”林琳咯咯笑道。

“你怎么知道是儿子不是女儿?”李铭清见妻子语气如此断然,有些好笑的问。

“这么顽皮,好动,肯定是儿子。”林琳很是笃定,歪着脑袋想了想又问道:“清哥,你希望是儿子还是女儿?”

“自然也希望是儿子了,这样日后也好继承家业,不过就算是女儿也没有关系,都是我们的骨肉,不会分什么彼此。”李铭清思考了一下认真的答道。

林琳听到丈夫这么说,心里安慰不少。

“只是真要是儿子的话,那我们和大哥一家就结不成亲家了呢。”林琳一脸的惋惜,像是儿子已经生了出来似的。

“我们还年轻,有的是时间,如果是儿子,那就再生一个。”李铭清用炽热的目光看着妻子,语带暧mei的说道。

林琳脸顿时红了,白了李铭清一眼:“那如果还是儿子呢?”

“那就继续生,最好生上十个八个。”李铭清哈哈大笑。

林琳脸更红了,娇嗔道:“去你的,你当我是猪啊,生那么多,要生你自己去生。”

李铭清揽着她的腰含情脉脉的说道:“想想看,等我们老了以后,儿孙满堂,承欢膝下,一家老少其乐融融,那又是何等美事?”

两人都不在说话,想到日后种种,放佛看到了遥远的未来,沉浸在了美好的想象中……

林琳不知不觉慢慢依偎在了丈夫的怀里,头轻轻靠在了肩膀上,脸上洋溢着幸福满足的微笑,神色安详平和,享受着这一刻的宁静。

“清哥,给孩子起个名字吧?”半晌林琳抬起头来用期待的眼神看着李铭清。

“呃,起名之事,事关重大,为了慎重起见,还是等孩子生下来以后再说也不迟。”李铭清其实不论男女名字都已经各想了好几个,只不过都不是很满意,所以自然没有打算现下就说出来。

“嗯,说的也是。”林琳虽然有些失望,不过也明白这事急不来。

寝室外,李铭清焦躁不安的来回踱着步,屋内妻子的痛苦的声音让他感到阵阵的心痛,恨不得替妻子来承受那种痛苦。

他几次想屋内,都被产婆拦了下来,无奈只能在屋外徘徊,看着进进出出的婢女端着浸满血水的铜盆,让他觉得心惊胆跳,担心着妻子的安危。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从妻子感到肚子阵阵疼痛开始,已经过去了两个时辰,他从来没觉得时间过的如此漫长,每分每秒都像是一种煎熬,就在他忍不住想要再次屋内的时候,“生了,生了。”传来产婆惊喜的声音。

李铭清再也无法抑制激动的心情,一把推开了卧房的门,冲了进去。

室内林琳虚弱瞪在,脸上写满了疲惫的倦容,身上却散发着一种母性的光辉。

李铭清坐到了床爆握着妻子有些冰凉的手,怜惜的问道:“琳妹,你没事吧?”

林琳摇了,微微笑了笑,目光转向产婆怀中的孩子。

“恭喜老爷,恭喜夫人,是位千金。”产婆王嫂在确认了孩子的性别以后赶忙报喜。

听到产婆这么说,两人虽然心理有点小小的失落,不过马上就被为人父母的喜悦所冲淡。

“她怎么不会哭呢?听说刚出生的孩子都会哭不是么?”李铭清有些疑惑的问道。

产婆楞住了,她虽然干接生婆不是很久,经验不是很多,但也接生过不少次,却还从来没遇到过不会哭的孩子,一时之间手足无措,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到是林琳轻声说道:“她可能是嘴里被脏东西堵住了,轻轻拍一下她的屁股,应该就可以了。”

产婆依照林琳的吩咐,抬起手,照着小婴儿幼嫩的屁股就拍了下去。

“啪”的一声,声音清脆,果然立刻就响起了“哇啊…哇啊…”的哭声,声音嘹亮,哭了好一会丝毫没有停止的势头,声音反而越来越大,越来越凄惨,直让人觉得是撕心裂肺,肝肠寸断,似乎在以此表达着自己的不满。

“我们的孩子果然是与众不同,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呢。”李铭清心放了下来,开起了玩笑。

林琳在丈夫的帮助下半坐起身子,雄的从产婆怀里接过了女儿,细声哄了起来。

或许是哭累了,也或许是听到了林琳安慰的话语,婴儿终于渐渐停止了哭声,沉沉的睡了过去。

“女儿很像你,以后一定也是一个大美人。”李铭清看着妻子怀里的女儿,手轻轻的抚上女儿的面颊。

“对了,琳妹你怎么知道这些的?”李铭清说出了心中的疑问。

“你忘了?我娘可是名医呀,以前我看过娘的一些医书,里面有提到一些这方面的内容,想不到今天派上用场了呢。”林琳说到这里,有些得意。

李铭清恍然大悟,自己怎么就把丈母娘给忘了。

“清哥,快为咱们女儿想个名字吧。”林琳再次提起了起名的事。

“我已经想好了,就叫她文秀,文雅而又秀丽,琳妹,你觉得怎么样?”李铭清微笑着说道。

“文秀…文秀…”林琳低声喃喃念着。

“嗯,就叫她文秀吧。”林琳开心的笑了。

林琳怀中熟睡的婴儿不知是梦到了什么,亦或者是知道自己有了名字,小脸上也露出了甜甜的笑容。

第四章 尴尬

陈鸿斐不晓得自己是应该感到高兴还是应该觉得难过,或者说两种心情都有?难过的是自己终究还是死了,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不过当事实摆在眼前的时候还是难免会觉得伤心,高兴的是自己还能再世为人,能作为人重新生活在世界上,无论如何都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何况他还拥有前世的记忆。

他发现,他似乎重生到了古代,这里的人,这里的东西,全都逝色古香的,这个认知让他很惊讶,没想到只有在小说电影电视中才会看到的情节,居然发生在了自己身上,不过转念一想,自己都能够重生,那么穿越回古代,也就不是什么不可理解的事情了。

说不定还能凭借现代所掌握的知识闯出一番天地,想到这儿又不禁有些得意起来。

死了能够重生,并且保留了前世的记忆,看起来结果似乎还不算坏,如果不包括连带改了性别的话……

因为他的另外一个发现是,这一世的自己居然变成了个女孩,他是很喜欢女人没错,尤其是各色美女,可是并不代表他喜欢当女人啊!陈鸿斐突然觉得这是否就是老天对自己前世太过风liu所给于的惩罚?

女孩的身体,男人的灵魂,这实在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陈鸿斐在心里问候了无数遍老天爷,无奈事实已经无法改变,陈鸿斐只能哀叹自己的不幸,当然他还不敢真叹息出声,否则让人看见一个出生没多久的婴儿哀声叹气的样子,那会是多么诡异?

没错,他不光变成了女孩,确切的说他变成了一个女婴,别人穿越都是直接穿越到其他人身上,怎么到了自己这儿,还要从头做起?老天爷未免太不公平了,陈鸿斐恨恨的想。

本来在意识恢复以后还暗自庆幸的他,在这一连串的打击之下,就再也高兴不起来了。

想到今后还要经历很长一段时间才能长大成人,陈鸿斐就充满了无力感。

当小孩子是很无趣的事,很多事情不能去做,很多东西不能去体验,小孩子总是希望自己能马上长大,或许也正是因为如此吧?

人们有时是会怀念儿时的日子,其实那更多的仅是对自己逝去的时光一种缅怀而已,如果可以选择,大概没多少正当壮年的人会想要变成小孩子吧,陈鸿斐没得选择,所以只能认命。

小孩子固然无趣,婴儿则是痛苦。

从他出生以来,作为一个襁褓中的婴儿,整天能做的就只有吃喝拉撒睡这几件事,虽说能够听到别人的话语,却也只能像个普通婴儿一样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且不说他的身体还无法开口说话,就算能说,他也不敢,那太惊世骇俗了,还有一件令他更加感到痛苦且万分尴尬的是……他控制不了自己的大小便……

比如现在他刚感觉到一阵尿意,结果马上就如黄河决堤般尿了出来,身下湿漉漉的让他很不舒服,正常情况下婴儿会发出点声音,通知别人要换尿布了,可他偏偏不是个正常的婴儿,让他一个大男人被人换尿布,那实在太丢脸了,如果让李明博知道,一定会被他笑死。

这种时候,他的内心就会有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尽管已经不是第一次,他还是无法适应,可惜最终的结果都是生理上的需求战胜了那心理上的自尊,人类本能的yu望又怎么能是被轻易控制的?

直到他实在是忍无可忍,大声叫出声来,不过…话出口就变成了“哇啊…哇啊…”,婴儿哭闹的声音。

林琳闻声匆匆赶来,知道这是女儿肚子饿或者是排泄了,本来带孩子这些事情应该是由妈来做的,但是林琳坚持要自己来照顾孩子,李铭清拗不过她,也只能顺她的意了。

为此林琳也不时会请教府里的厨娘王嫂,王嫂育有两个孩子,带小孩的经验不可谓不丰富,听到夫人的各种问题,自然是知无不言。

“秀秀不乖呦,又尿尿了呦。”林琳检查过后,看到是女儿尿了,一边为女儿换着新的尿布,一边忍不住逗起了自己的女儿。

生下孩子以后,林琳对这个女儿是宠爱异常,真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不过另一方面,天性中带点顽皮本性的她,时常会忍不住逗弄自己的女儿,女儿那可爱无辜的样子,就像是一个大号的玩具般,让人爱不释手。

看着自己的这个妈妈,陈鸿斐有些无奈,自己的这个小妈妈比前世的自己好像还要小,实在是无法跟他心目中温柔慈祥的母亲形象划上等号。

前世的他,自幼丧母,从来没感受到过一丝一毫的母爱,母亲这个词对他来说完全是一个陌生的概念,父亲则是由于忙于事业的关系,两人并不是很亲近,也就无法弥补那欠缺的母爱,陈鸿斐表面上装作满不在乎,只是不想让父亲难过,不想别人看出自己的脆弱,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内心是多么家庭的温暖,着父母的爱。

这一世他终于有了一个完整的家庭,有父亲有母亲,尽管有些美中不足的地方,比如自己的性别,变成了小婴儿,父母跟他相差不多的年纪等等,不过这些和他内心深处的相比,都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因为他能感受到他们对自己那浓浓的关爱,让他冰冷已久的心,逐渐温暖了起来。

只是……他真的很难忍受作为一个婴儿被自己的小妈妈这样一把屎一把尿的照顾啊。

每次换尿布的情形,这种感觉,都会令他异常羞耻,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这次当然也不例外,他闭上了眼睛,不敢看林琳,心里默默的唱着义勇军进行曲,那雄壮庄严的曲调在脑中响起,放佛如此就能暂时让他得以忘却这尴尬难堪的处境,一想到以后还会有一段这种日子,“天啊……让我死了吧!”,陈鸿斐在心中哀叫。

好不容易等林琳换好尿布,陈鸿斐刚松了一口气,就听林琳又说道:“秀秀一定也饿了吧?娘喂秀秀吃哦。”

“……”

好吧,如此难堪的事情都挺过来了,喂又算得了什么?刚才心情一直很紧张,现在放松下来,听到林琳这么一说,他肚子还真有点饿了,陈鸿斐觉得自己的脸皮是越来越厚了。

纤纤素手一点一点慢慢的解着身上的衣衫,林琳动作优雅,仪态端庄,虽然是做着宽衣解带的动作,却一点也不会让人兴起淫念。

真的好美,陈鸿斐在心中赞叹,柳眉杏眼,目光流转之间顾盼生辉,琼鼻贝齿,肤如凝脂,吹弹可破,的樱唇,娇艳欲滴,精致的五官是那么的完美,前世那些所谓的美女明星和自己的这个妈妈比起来,简直就是一堆庸脂俗粉。

衣衫被解了开了,露出一对晶莹玉润的,陈鸿斐相信,任何男人看到,都会禁不住这样的。

前世他虽然是一个花花公子,但此时却是毫无邪念,不是因为他身体的原因,也不仅仅因为她是自己现在的母亲,更因为她对自己的关心和关爱,让他已经认可接受了自己的这个母亲。

林琳把女儿抱了起来,放在胸前,看着女儿张开小嘴han住了乳頭,林琳感到一种身为人母的满足和骄傲。

躺在林琳的怀里,允吸着甘甜的,一种莫名的幸福和感动充盈在陈鸿斐酗,他头一次觉得,就算是做一个婴儿,就算是做一个女孩,似乎也并不是很坏……

陈鸿斐此时此刻算是已经接受了现在的身份,而我们看起来也应该称呼她为李文秀了。

第五章 欢愉

漫长的冬天终于要过去了,南方的冬天虽然不是很冷,但对于身体尚还稚嫩的李文秀来说,绝对不是她喜欢的一个季节。

窗外阳光明媚,昨夜下了开春以后的第一场春雨,从窗户中飘进的空气,带着一点雨后泥土的清新味道,躺在舒适的摇篮里面,阳光洒在身上,暖洋洋的,让李文秀觉得舒服极了。

在古代这个没有一点工业污染,纯净自然的世界生活,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她现在总算明白为什么在现代住在大城市里的人,那么喜欢往乡下跑,去风景旅游胜地了。

要说不便,确实也有不方便的地方,没有电灯,没有电脑,没有电视,没有现代的各种文明,开始的时候李文秀很难接受,就像是她的新身份一样。

不过从她出生到现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李文秀已经逐渐适应并且慢慢习惯了。

人是适应能力很强的生物,如果一个人不能适应周围的环境,去适应社会,那么必然会被环境被社淘汰,不要妄想去改变别人,改变社会,让别人去适应你,那只能是自寻烦恼,自讨苦吃。

她是一个聪明的人,懂得如何让自己能生活的更好,更加的快乐,只有懦弱的人才会去逃避现实,只有愚蠢的人才会去自己折磨自己,让自己痛苦,她既不懦弱也不愚蠢,所以她选择去接受去适应,去适应这个身份,这个环境。

她的行为举止,都尽可能做到跟正常婴儿一样,这不是什么难事,受限于婴儿的身体,即使她想,有些事情也是无法完成的,当然也不是一点差别都没有,毕竟她不是一个普通的婴儿。

还好爹娘并没有发现什么异样,即使有也不会怀疑自己的女儿有着前世的记忆,这么匪夷所思的事情,要不是她亲身经历,打死她也不会相信,如果是以前,有人告诉李文秀,他来自未来世界,她一定会认为那个人是个疯子,看小说看傻了。

所以她到也并不是很担心。

现在她吃完了,又饱饱的睡了一觉,精神可是好得不得了。

一个人呆在卧房里面,有些无聊,李铭清这时候大概在书房中吧,而林琳不知道去哪里了,她不禁有些失望。

可能连李文秀自己都没有发觉,这几个月时间相处下来,她不知不觉已经对他们产生了一种依恋。

在她胡思乱想着的时候,房门开了,林琳走了进来。

林琳走到摇篮前面,发现女儿已经醒了,笑眯眯的说道:“秀秀醒啦?娘不在的时候,秀秀有没有乖乖的啊?让娘看看秀秀有没有拉便便。”

“……”

李文秀脸上顿时出现三条犀说得她好像随时都会拉似的,好吧,她承认她是有那么一点控制不住,就一点而已,不过那也不能怪她啊,婴儿都是这样的嘛,她要抗议。

林琳检查完,确认干爽如初后,看到女儿嘟着小嘴,挥着小手,像是听懂了她在说什么,在表达着自己的不满,林琳被女儿可爱的模样逗乐了,忍不住扑哧一声笑出声来,俯下身亲了亲女儿水嫩的小脸蛋。

“秀秀乖,娘知道错啦,看,娘给你带什么好玩的东西来啦。”说着像变戏法似的从身上拿出一件事物。

李文秀定睛一看,林琳手上拿的东西,那……那不是……传说中的拨浪鼓么?

前世幼儿时期的记忆已经很模糊不清了,她不记得自己有没有玩过拨浪鼓,想来应该是没有吧?自己的父亲从记事的时候起,就一直在不停的忙绿着,很少有时间来陪她,照顾自己生活的只有一个又一个的保姆,孤单的童年并没有给她带来孤僻的性格,这是让李文秀最值得庆幸的。

看着这一世那可爱的母亲拿着拨浪鼓逗着自己,虽然有些幼稚,虽然她并不觉得很有趣,很好玩,但心中那最的地方却被深深的触动着……

此时李铭清忙完了事情,走进了屋中,见到母女两人玩乐的画面,也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李铭清这个自己这世的爹,给李文秀的感觉是,他和自己前世的父亲很像,同样的有些严肃,同样的忙于事业,不过还好,古代的竞争不如现代那么激烈,也不需要事必亲躬,还是有不少时间来陪自己和林琳的。

即便是这样,李文秀还是希望他们都能整天陪着自己,人总是不会知足的,得到了一样就想要得到更多,李文秀也知道这么大一家子人要养,是不现实的,她也知道自己有些贪心,只是前世穆单的童年,加上自己现时的处境,无助的感觉令她不得不生出更多的希翼。

“清哥,你看,秀秀笑了。”林琳见到丈夫进来,开心的说道。

这段日子,李文秀一直在努力的适应当中,很少露出过笑容,如今敞开心扉,笑容不自觉就流露了出来。

“来,让爹抱抱。”说着就一把将女儿从摇篮中抱了出来,高高的举在空中。

“哎呀,你不要吓到她呀。”林琳被丈夫的动作吓了一跳,惊呼出声。

“哈哈,我的女儿哪里会那么娇气。”李铭清大笑着说。

像是在印证他的话,双手中的女儿咯咯笑了起来,看到女儿不像是害怕,反而很开心的样子,林琳总算放下心来。

她其实多虑了,李铭清懂得分寸,知道女儿还小,身体承受不了太大的动作,抱了一会就放回了摇篮中。

林琳见女儿像是有些意犹未尽,刚放下就咿咿呀呀嚷嚷,连声哄道:“秀秀乖啊,娘给你玩拨浪鼓,看拨浪鼓多好玩呀。”边说边摇动着拨浪鼓,发出咚咚的声音。

见女儿的注意力重新转移到自己身上,继续道:“秀秀想要玩吗?呐,手要抓好呦。”就要往女儿伸出的肉呼呼的小手中放过去。

李铭清哑然失笑,笑道:“女儿还那么小,手怎么能抓得住这种东西?”

林琳有些不服气,争辩着说:“没试过,怎么知道不行?”

果然,还是有些太勉强了,女儿的小手根本抓不住,林琳的手刚一松开,拨浪鼓就掉了下去。

林琳见状有些气馁,李铭清安慰她道:“等女儿再大一些就好了,也不用急于一时。”

是啊!凡事顺其自然才是正确的吧。

“再过十多天就要过年了,这是秀秀出生以来,我们一家三口一起过的第一个年,到时候好好热闹一下。”李铭清一手搂过妻子的肩膀,一手轻轻的抚mo着女儿小脸。

“对啊,都快要过年了,我怎么把这事给忘了。”近来林琳一直忙于照顾女儿,都快忘了有这么回事。

“说起来,大哥还没见过文秀呢,这次过年给大哥一家拜年的时候顺便把文秀也带去,琳妹你觉得如何?”李铭清征求妻子的意见。

“好啊,好啊,大哥大嫂一定也很想看看文秀吧,我也很想去看看大哥家的那个小子呢。”林琳拍着手高兴的说道。

李铭清,林琳两人的对话听在李文秀耳朵里面,知道过年的时候就可以去外面逛逛了,也不禁有些兴奋,她生到这个世界以来还没有机会去外面看过呢。

她开始期盼着这一年的春节赶快到来,就像是前世的他第一次期待春节的到来一样,不同的是,这次她有了一个完整的家,有了疼爱的她的父母,她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有此父母,夫复何求?

第六章 新年

春节临近,节日的喜庆气氛越来越浓厚,丹阳县,家家户户张灯结彩,街上攘来熙往,比往常显得更加热闹繁华,每家每户都在准备着年货,辛劳了一年的人们,终于可以好好的庆祝一番了。(下.载.楼

看着周围都是在为准备过年而忙碌的身影,李文秀心中有点不是滋味,她真的很想也像他们一样做点什么。

百无聊赖瞪在摇篮里,无聊的伸着胳膊蹬着腿,盯着自己胖嘟嘟的小手,让她想到了以前经常吃的红烧猪蹄……

李文秀转动着小脑袋,打量着四周,卧房里摆放着一张宽大的红木床,中间是一张圆木桌和两把椅子,靠墙的位置是一个梳妆台,上面是放着一个铜镜和一些胭脂水粉,那是林琳梳洗打扮的地方,屋子里面的陈设不多,却很简单雅致,现在整间屋子已经被打扫的纤尘不染,显得焕然一新。

门外林琳正在贴着春联,不时的后退几步,观察着春联贴的位置是否整齐,过了一会像是贴好了,脸上露出了微笑,满意的点了点头。

林琳走进了屋子,发现女儿正在吃着手指头,以为女儿饿了,连忙说道:“秀秀是不是饿啦?手指可不能吃呦,都是娘不好,娘现在就喂你吃。”说完就解开了衣衫。

李文秀心道:“我只是觉得有些闷而已,肚子还不是很饿啊。”

还没等她回过神来,就已经被林琳抱起,放在了胸前。

好吧,既然如此,那她权当是提前吃晚餐了。

看到女儿已经吃饱喝足,吐出了乳頭,林琳把女儿轻轻的放回了摇篮里面。

“娘给秀秀讲个故事好不好?听完了以后要乖乖睡觉呦。”

嗯?说故事?这到是很新鲜,以前林琳只是唱唱儿歌哄她入睡,林琳声音清脆,虽然唱的很好听,不过翻来覆去就只有那么一首,她也是会听腻的。

这还是第一次听林琳要给她讲故事,让她很是期待,不知道会说什么故事?

“从前啊……”林琳用着一种轻柔的声音,开始讲述起来。

哦,要开始了,李文秀竖起了耳朵,仔细聆听。

“从前啊,有座山,山上有座道观,道观里有个老道士,在给小道士讲故事,讲的是什么呢?讲的是,从前有座山……”

李文秀满脸黑犀嘴角抽了抽,这……这是……道士版的和尚讲故事么?

她错了,她果然不应该抱有太高期望……

林琳到像是讲的兴高采烈,没有注意到女儿的表情,投入在了说故事当中。

自己应该是她的第一个听众吧?李文秀凉凉的想,看样子她应该是只会讲这个故事吧?

就这样,一直讲了十多遍,似乎李文秀不睡着就会一直讲下去……

李文秀终于坚持不住,困意阵阵袭来,这故事果然比任何儿歌催眠曲都要来得管用啊!

吃饱了就睡,睡饱了就吃,李文秀觉得现在自己真是快和某种生物没什么两样了。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新的一年到来了,正月初一的早上,李文秀一大早就被府内府外响彻天际的炮竹声喧嚣声吵醒。

好久没这么热闹过了,真的是很怀念,李文秀一点也不会觉得生气,反而有种淡淡的感动。

以前每次过年,大多数的时候都是她自己一个人过的,老爹即使过年也没有多少时间是留在家里,兄弟李明博也有自己的家人要陪,所以她只能自己去找乐子,过年对她来说跟其他的日子没有什么分别。

昨天的除夕夜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正真意义上的过年,第一次感受到了一个家庭的气氛,每个人脸上洋溢着的欢乐喜悦的表情感染者她,让她也觉得充满了快乐。

要说遗憾也不是没有,被林琳始终抱在怀中的她,只能像个旁观者一样看着别人庆祝而无法加入其中,最最重要的是,年夜饭那满桌的美食与她无缘,想到各种美食,她的口水就忍不住直流,她多么想能一家人一起吃年夜饭啊,那是她一直以来的心愿,不过来日方长,她有的是时间,以后有的是机会,想到这里也就泰然了。

“琳妹,马车已经备好了,我们准备一下就出发吧。”

李铭清,林琳两人盥洗完毕,就打算要出门去大哥家拜年了。

林琳甚至化了一点淡妆,平时的她经常是素面朝天,即使不化妆打扮,已是清丽脱俗,此时则更显得明艳动人。

“嗯,礼物也已经备好了,看看还有什么缺的。”

重新检查了一番,确认没问题以后,林琳抱起女儿和丈夫上了马车。

李家距离杨孝儒家并不很远,大约过了一炷香的时间,就到了杨家大门外。

从马车上下来,李文秀好奇的打量着一切,眼前是一个古朴的大门,门前左右两侧各有一只形态威猛的石狮子,门上高悬着一块的朱漆匾额,上面用金漆写着大大的杨府两个字。

李铭清请管家通报过后,没多久杨孝儒就亲自出来迎接。

来人长着一张国字脸,浓眉大眼,气宇不凡,这人应该就是自己那伯父了吧?李文秀以前听爹娘在闲谈中提起过,现在亲眼见到,对他的印象到还不错。

两家人见面,互道了新年问候,进到前厅寒暄起来。

“这就是我那小侄女了吧?来让伯伯看看。”

杨孝儒早就注意到了林琳怀中的孩子,林琳产子后由于他前段时间一直忙于处理一件案子,没时间管其他事情,李铭清夫妻两也不方便打扰,所以始终没能见到,直到杨孝儒最近忙完了事情,又逢春节,所以特意带着女儿前来。

“小丫头真试巧,不像我那个臭小子,整日不停的哭闹。”话虽这么说,却一点没有不高兴的样子,想必生了个儿子还是令他很开心吧。

“这到是呢,这丫头除了肚子饿,方便之外都没怎么闹腾过呢。”林琳听到大哥称赞自己的女儿,也不禁有些得意。

李文秀心说:“我又没病,没事闹什么?要不是变成这副样子,鬼才哭闹呢。”

这几个月她哭的次数,可比前世加起来都要多了。

“对了大嫂呢?还有小侄子,我也还没见过呢。”林琳东张西望疑惑的说道。

“她刚才在内堂喂儿子,这会应该好了吧,我去叫人请她。”说完就吩咐丫鬟去内室请人。

不到片刻,妻子王氏就抱着孩子走了出来。

“小叔,妹妹来啦,许久不见,很是想念呢。”

林琳看到孩子,两眼放光,不过到没忘记礼数,和丈夫一起同样说了一些新年问候。

李文秀看着王氏,这个女人相貌虽然平凡,但神情温婉,举止得体大方,一看就知道是个贤良淑德,具备女性优良传统美德的一个女人。

聊了一会,王氏就拉着林琳走进了内堂,杨孝儒和李铭清两人则在前厅边喝着酒边闲聊着,女人和男人之间的喜好大相径庭,这点是亘古不变的。

内室里,林琳和王氏抱着孩子,话题大都围绕在孩子身上,说着自己孩子的趣事,不时的咯咯娇笑着,女人都是八卦的,这也是不会变的。

李文秀可就笑不出来了,自己的糗事被这么当着外人面前说起来,让她的小脸不禁红了起来,所幸她的脸本就白里透红,到没被看出什么异样。

李文秀看着旁边那个傻小子,浑然不知被当成了谈资,还一脸傻笑的跟着笑,让她非常不爽。

有时候无知也是一种幸福啊!

“大嫂,听清哥说你很会种花是么?”林琳突然想起这个嫂嫂似乎有这门本事,于是发问道。

“小叔谬赞了,我只是闲着没事的时候,种种花养养草打发时间罢了。”其实王氏的父亲是一个花农,从小耳濡目染之下,多多少少就懂得了一些栽种之法,嫁给杨孝儒当了官夫人以后,生活无忧,闲暇时种花养草就成了为数不多的乐趣之一。”大嫂带我去看看好么?”不少所谓文人雅士都把女子比喻为花,林琳对花虽然没什么研究,不过还是很喜欢欣赏的。

“好啊,只是孩子怎么办?”抱着小孩去赏花,不是很方便,放着不管,王氏又有些不太放心。

“孩子就放在吧,应该不会有什么事的。”孩子这么小,又是在家里,能会有什么事呢?

“嗯,好吧。”王氏想了想,也觉得不会有什么问题,就点头同意了。

“秀秀要乖乖的哦,娘跟婶婶去去就来。”林琳走前还不忘安抚一下女儿。

两人将孩子放在了大,就走出了屋子。

郁闷瞪在,瞪着旁边不远的小屁孩,看着那肉嘟嘟的小脸,李文秀真想捏那么一下。

旁边的小婴儿似乎也发现了李文秀在看他,他也盯着自己身边这个“异物”,好奇的观察着她。

只这么看好像还不能满足他的好奇心,小婴儿慢慢向她爬了过来。

嗯?这小屁孩是要干嘛?

一点一点接近,终于小婴儿来到了她的身前,又看看了,突然伸出了小手。

不是吧?这小屁孩不会是跟她想的一样,想捏自己吧?不管了,先下手为强,于是李文秀伸出了魔爪。

“哇……”

小婴儿突然发出的哭声吓了李文秀一跳,她只是轻轻,轻轻的捏了一下,她发誓她一点都没用力,况且她才多大,能有什么力气?他哭这么凄惨干什么?不会是在害她呢吧?

这时候房门被打了开来,正在赏花的两人,听到小孩的哭声,立刻赶了回来。

李文秀连忙闭上了眼睛,脑袋歪在了一爆假装已经睡着,开玩笑,她可不想被人发现,这小子是被自己弄哭的,那太没面子了。

王氏看到儿子坐在痛哭,先检查了一遍尿布,发现并没有脏的痕迹,刚喂过也不会是饿了,有些不明所以,不过还是抱了起来,轻声哄着。

林琳奇怪的看着女儿,哭这么大声,居然也能睡着?但是也没多想,在一旁帮忙哄着。

明明是这小子先要动手的,怎么最后到像是她的错?这小子真是自己的克星啊,犯人在一边闷闷的想着。

初次见面,这个小子就给李文秀留下了难以忘却的印象……

这一天,真是个值得纪念的一天呢。

第七章 抓周

微微的眯着眼睛,躺在宽大的,李文秀不时的滚过来滚过去,在这乏味的日子里,只能想办法给找自己点乐子。(下载楼

按照时间来算,她现在的身体已经差不多八个多月大了,这八个月时间说长不长,说短却有些难熬。

好在最近她学会了走路,之所以说学,是因为她还无法掌握身体的平衡,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就如同喝醉酒的人般步履蹒跚,不管怎么样,好歹也是一种进步,足以让李文秀欣喜不已,一直躺着的日子她不想再过了。

她还记得李铭清,林琳第一次看到她走路时那种惊喜的模样,他们可都还没有教过她呢。

既然会走路了,那么说话呢?于是林琳开始教她说话,她期望着能从女儿口里听到“娘”这个字,对一个母亲来说,有什么是比能从自己的孩子口里听到这个字更重要的?

“凉”

……李文秀头上冒出三条犀试着发音,结果像是吐字不清的大舌头,再试一次,像是嘴里含着颗鸡蛋……

林琳的反应到是出乎李文秀意料之外,本以为她会取笑于她,或者开心的亲亲她,没想到她捂着小嘴,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眼泪就差要掉下来了。

她不过就声气口齿含糊不清的叫了一声娘,有必要这么激动么?女人到底是感性的动物啊,不知是不是她身体的缘故,看到林琳激动的样子,为什么让她也觉得鼻子有点酸酸的?

人生有许多的第一次,不是每个都值得纪念,也不是每个都能感动人心,只有最单纯,发自内心的情愫,才能在彼此之间传递。

至于李铭清,这个爹字就没那么容易说出口了,她也不知道什么原因,话到嘴边就是说不出口,或许是所谓的同性相斥吧?只是她跟他还能算是同性吗?李铭清到看得很开,慢慢来,他不急于一时。

“一转眼女儿已经会说话能走路了,时间过的真快。”李铭清感慨的说。

会吗?她觉得很漫长呢。

“嗯,这丫头真好养,什么事情都不用我们心,以前听人说照顾襁褓中的孩子会很辛苦,有些言过其实了吧。”林琳不以为然的说道。

那是因为她不是普通的婴儿好不好,前世的陈鸿斐曾经有幸照顾过他一个小表弟两天,不堪回首的往事啊。

“哎,女儿再好,终究是要嫁人的。”李铭清看着女儿神色复杂。

喂,喂,现在说这话是不是太早了一点?

林琳闻言扑哧一声咯咯娇笑道:“女儿现在才多大啊,就算要嫁人也是十多年后的事啦。”

“说的也是,看我都糊涂了。”李铭清恢复了爽朗的笑容。

“对了大哥刚才请人送了信过来,说过两天就是小侄子满周岁了,请我谬去。”李铭清突然想起了这件正事。

“说起来过完小侄子的周岁,就快要到秀秀的周岁了呢,秀秀开不开心啊?”林琳用手指轻轻点了点女儿的小鼻子,宠溺的说道。

开心,当然开心,她对古代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

这是李文秀第二次杨家,上一次所发生的事情她至今记忆犹新,今天是那个臭小子满周岁的日子,想起他们一家人专门来给他庆祝生日,李文秀就觉得很不爽。

来的客人还真不少,父母官的儿子过周岁生日,可是一个难得攀关系的机会,杨孝儒虽然清廉,不会因为这样就徇私,不过能亲近一些总是好的。

内堂里面,林琳和王氏两人闲话家常。

“你们家秀秀都能走路说话啦?”王氏很惊讶,她的儿子都一岁了却还是只敢在地上爬,话就更是不会说了。

“是啊,而且是秀秀自己学会的呢。”林琳得意的说道。

有一个聪明的孩子,作为母亲能不骄傲么?

王氏羡慕的看着李文秀,她的儿子要是也能这么聪明那该多好?

“大嫂,这个香囊是你绣的么?很好看呀。”林琳注意到小侄子腰间佩有一个鸡心型的小香囊,用金色的丝线绣制而成,看起来很漂亮。

“是呀,妹妹要是喜欢,我教你绣好不好?”王氏看到林琳眼中闪烁着光芒,猜到这个弟妹对此产生了兴趣。

“好好,好啊,我也想给秀秀和清哥绣一个呢。”他们一定都会很高兴吧?

两个女人在一边忙着,另一边李文秀和小鬼在大眼瞪小眼。

那小子躺在,大张着嘴,打着哈欠,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李文秀很想再掐这小子一下,无奈这次两家大人离的并不远,这小子要是再哭,肯定会被发现的。

那是什么?她突然发现小屁孩两腿之间似乎的?她慢慢的爬了过去。

原来他穿着开裆裤,两腿间的小随着他时而张开,时而并拢的腿若隐若现。

如花生米大小,白白嫩嫩,可爱。

好怀念的啊,她曾经拥有,如今失去的……

李文秀悲哀的想。

小屁孩发觉她瞪着自己,放佛炫耀般双腿张得更开。

这臭小子,成心气她是不是?

不管了,她忍不住了,谁叫这小子这么惹人厌的?

她再次伸出了魔爪……

这时一股水柱冲天而起,李文秀被浇个正着,头上,脸上,身上到处都是,温热的感觉带着一点骚味……

啊!啊!啊!他…这个臭小子…居然…居然敢就这么尿在她身上!不可原谅,她要掐死这个小混蛋!

林琳,王氏听到这边的动静,忙放下了针线走了过来,发现事情的原因后,先是楞了一下,林琳率先大笑了起来,就连王氏都忍俊不禁,掩着嘴笑着。

看着笑的花枝乱颤的林琳,李文秀非常不满,再看那小子,更加令她生气,那小混蛋像是也在为自己的杰作所得意,开心不已的咯咯笑着。

他们两个人是不是八字不合啊?为什么每次跟这小子在一起,就准没好事?

“秀秀乖,被童子尿淋到可是一种福气呀,整年都会有好运的呦。”林琳憋着笑,也不管女儿听不听得懂,安慰着女儿。

可是她不想要这种福气啊,她宁愿把这种福气送给这个看她笑话的娘。

周岁生日最重要的一项内容称之为抓周,所谓抓周就是在一张桌子上面放上各种东西,然后由孩子随便抓取其中的一样,被选中的物件就代表了对孩子未来前程的一种预测,例如选了书本或者毛笔,就会认为孩子将来会从文,考取功名。

李文秀已经被林琳洗了一个澡,换上了一身干净的衣服,满身的尿骚味真的很难让人忍受。

抓周仪式要开始了,王氏抱着孩子,走向了摆满道具的桌子,桌子边围着不少的人,包括李文秀一家,以及来祝贺的宾客,

主角东看看西看看,似乎在找寻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杨家人全都紧张的看着他,不知道他会选择什么。

终于他看起来选好了目标,伸出双手慢慢的抓向那个东西。

噗哈哈,这死小子选什么不好,偏偏选那个东西,李文秀看着他手中的东西,差点笑出声来。

“活该这个小笨蛋打一辈子光棍,注定是个和尚命。”李文秀心中恶毒的想着。

原来他手中抓着的是一小串佛珠,正得意洋洋的咯咯笑着,其实他之所以选择佛珠是因为经常看拿着它诵经礼佛,很熟悉罢了。

杨孝儒脸色变得很难看,眉头皱了起来,周围宾客也都鸦雀无声,总不能说祝父母官的儿子日后成为一代高僧吧?

王氏这时不知低声在丈夫耳边说了什么,杨孝儒眉头舒展了开来,意味深长的看了看林琳怀中的她,脸上露出耐人寻味的笑容。

李文秀见他带着笑望向自己,感到了一阵恶寒,让她有很不妙的感觉,至于到底是为什么她就说不出来了。

一直等回到家,想到一个多月之后就是自己周岁了,她才重新开心起来。

时光匆匆,转眼到了李文秀满周岁的日子,李文秀一早就被林琳打扮的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精致的就像是一个瓷娃娃。

这天到来的宾客除了杨孝儒夫妻和那个小混蛋外,剩下的就是一些李铭清生意上的朋友。

闲话按下不表,李文秀被林琳抱在怀中,来到了放着各种物事的小桌子前面,她看着桌子上的东西,书本笔砚?无视,瓜果点心?她很想去拿来吃,不过这样会被认为只懂吃喝贪图享乐的酒囊饭袋吧?针线丝绣,继续无视,刀剑匕首?嗯不错,她喜欢,能成为一代大侠,那可是无数少年的梦想啊,刚想去抓,转头看了看李铭清,他皱了皱眉头,似乎不喜欢?想想也对,有哪家父母是希望自己的女儿整天舞刀弄剑的?

伸出去的手缩了回去,她转移开目标,继续搜寻,算盘?嗯也还不错,前世她的老爹就是经商的,自己本来也准备继承家业,正巧这辈子她同样是商人之子,那么选这个总没错吧?于是她选择了算盘。

目光看向李铭清,没什么表情,好像既不是很开心也不是很失望,林林脸上一直带着微笑,女儿无论选择什么,她应该都不会有意见吧?到是周围的宾客一片赞美之声。

“哈哈,果然是有其父必有其子,日后贤弟的家业后继有人了。”杨孝儒微笑道。

李铭清苦笑:“我只希望这丫头能平平安安,幸福喜乐,于愿足矣。”

李文秀听到他这么说,心中一阵感动,父母对孩子的爱,始终是无私的啊。

“爹,抱抱。”稚嫩的声音脱口而出,这还是她第一次主动想要人抱,第一次叫出这个爹字。

李铭清愣了愣,马上反应过来,笑着说道:“好!好!乖女儿。”伸出手从林琳怀中接过了女儿。

一家人欢乐的笑声在屋内回响。

第八章 见客

铜镜中的小女孩清丽脱俗,一张标准的瓜子脸,柳叶细眉,水汪汪的大眼睛灵动异常,挺翘的小鼻子微微一皱,更显娇俏可爱,樱桃般的小嘴不点而红,柔嫩细腻的肌肤像是能掐出水来,眼前这张小脸完全继承了母亲身上所有的优点,看着这毫无瑕疵的脸庞,李文秀叹了口气,以她前世阅女无数的经验来看,还如此之小就已经出落的这么水灵,假以时日,过个十年八年,一定会是个祸水啊。(下_载_楼

如果她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必然会对自己绝色的容颜欣喜不已,可她不是,这样的相貌今后带给她的大概只有各种的麻烦和不便,不幸身为女儿身,已经无法改变,她也接受了这个事实,她只想好好珍惜这得来不易,这珍贵的幸福,过一种平静的生活,她宁愿自己的外表平凡些,也不想因此受到太多的关注。

可谁叫自己有对这么出色的父母呢?男的玉树临风,女的艳冠群芳,她就是想当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难。

太过漂亮对她来说固然非她所愿,不过不管怎么样总比变成丑八怪强,她可更加的不希望她长得连自己看了都倒胃口。

往好的方面想,拥有美丽的外表终究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不管别人如何,至少自己看了会觉得舒服,况且离成年还是很遥远,现在就烦恼这些有点庸人自扰,古代总不会有现代那种宅男LOLI控吧?李文秀在心中安慰着自己。

“,夫人请你去前厅见客呢。”正在她胡思乱想着的时候,小蝶进来说道。

李文秀满脸黑犀这小丫头怎么说话呢,什么见客,说得她像是从事某种特殊行业的女人似的。

小蝶是她的爹娘指派给她,供她使唤照,顾她生活的丫鳜小蝶父母双亡,不到12岁的她不得已卖身入了府内,当了个小丫鳜李文秀却从没把她当成下人看待。

这到不是因为什么现代所谓的平等思想,对此她可是嗤之以鼻,在她看来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是平等的,就好似有的人一出生就含着金汤匙,先天的优势可以让他们根本不用或者少奋斗很多年,或许有些人经过后天的努力可以追上甚至过的更好,但更多的人却是终其一生也无法达到。

她只是觉得这个小丫头身世很可怜,出于一种同情和怜悯,以及她并不喜欢颐指气使对待他人的性格,除此之外她对小蝶好的另一个原因,就是这小丫头长得很可爱,眉清目秀,是一个小美人胚子,这也是一种先天的优势啊,否则要是个丑丫头,即便不讨厌,也很难想让人亲近。

李文秀从今年开始有了自己的闺房,不再和父母亲同住一间屋子,她虽然有些失落,但是她还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夫妻两人正当壮年,做一些亲密的事情,自然不想让慢慢懂事的女儿看到,她当然也不想当一个电灯泡,打扰他们的好事,所以很容易就同意了他们的安排。

李铭清,林琳两人到很讶异,他们原本以为需要多费一番唇舌哄哄女儿,没想到女儿这么听话,一听到他们的打算,马上就点头答应了下来,他们哪里知道自己的女儿有着前世成年人的记忆呢。

“来的是什么人,你知道么?”李文秀觉得很奇怪,她才多大,会是什么人想见她?难道是……

她心中突然有了不祥的预感。

“是杨家的小少爷。”小蝶回答道。

果然,又是这个臭小子,这小子自从两家人见过几次面之后,就像是黏上了她,有事没事就往她家跑,这小子的爹娘非但不反对,反而似乎还很支持,开始的时候他还要别人带着,最近则是干脆一个人就跑过来了,他爹娘难道就不担心他还那么小,出个什么事,被坏人拐卖了么?

治安太好,有时候也是一种错啊,要不要她联系个人贩子什么的?李文秀恶意的想着,她可还记得他们以前每次在一起,都准没好事啊。

“你就说我还没起床,我不想见他。”知道是那个小子,李文秀一口回绝,她可不想见到那个小屁孩。

“这样不太好吧?杨小少爷看起来一时半会儿也不会赚你也不能一直呆在屋子里不出去吧?”小蝶看着她,脸上表情似笑非笑。

说的也是,李文秀无奈稻了口气,这死小子缠谁不好,干嘛非要缠着她不可呢?她是不是上上辈子欠了这小子的?

郁闷的走进前厅,却发现空无一人,李文秀觉得很纳闷,这小子不会是回去了吧?那可太好了,顿时郁闷的情绪一扫而空,心情变得轻松愉快起来。

正在整理卧房的小蝶看到这么快就回来了,有些惊讶。

“前厅没有人,他可能走了。”李文秀摊了摊手,装作遗憾的说道,嘴角边的笑意却出卖了她。

小蝶忍着笑,说道:“还没用早膳,肚子一定饿了吧?我去给端来。”

对啊,刚才听到那小子来了心情不好还不觉得,这时候听小蝶一说,她的肚子立马发出咕咕的叫声。

过不多时就见小蝶手上拿着食盒走了进来,咦她身后好像还跟着什么人?

“你,你,不是回去了么?”李文秀用手指着某个小男孩问道。

“没有啊,刚才突然觉得有些内急,所以去了一趟茅房,回来的时候碰到小蝶姐姐,知道你起身了,就跟她一起过来了。”小男孩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不受某人欢迎,开心的说道。

“快吃吧,等会凉了就不好吃了,杨少爷要不要也吃点?我去多添一副碗筷。”小蝶看着大眼瞪小眼的两人,决定打破这尴尬的气氛。

“不用,不用,我来之前已经吃过了,我看着就好了。”小男孩连忙摆手说道。

就是你在旁边看着,我怎么吃得下去?李文秀狠狠瞪了小男孩一眼。

桌上那色香味俱全的饭菜不时发出阵阵香气引诱着她,另李文秀食指大动,不管了,当他不存在好了。

李文秀一把抢过筷子,大快朵颐起来。

小蝶看到她粗鲁的吃相,噗嗤笑道:“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没事,没事。”李文秀一边往嘴里塞着食物,一边含糊不清的说道,最好这小子被她的吃相吓倒,不敢再来烦她。

如风卷残云般横扫着桌上的美食,小男孩崇拜的看着她,两眼直冒星星,一次可以塞进这么多东西,实在是太厉害了。

看起来没起到她想要的效果呢……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这种米虫般的生活真是舒坦啊,幸好现在是太平盛世,幸好自己生在富贵之家,否则在古代这种男尊女卑,封建礼教盛行的时代自己不是去给别人当丫鳜就是沦落风尘了吧?

吃饱喝足,打了一个大大的饱嗝,李文秀摸了摸圆滚滚的肚皮,满足的舒了口气。

她现在的心情很不错,如果旁边这小子不要老缠着她的话,她相信她的心情会更好……

第九章 午后

夏日的午后,太阳高悬于天际,阳光照耀在人的身上却并不会给人炽热难当的感觉,丹阳县地方虽然不大,却是气候宜人,四季如春,能生活在这里不得不说是一种很幸运的事。(看小说请牢记

宅院里宁静而又清幽,只有鸟啼蝉鸣偶尔传来,李文秀搬了一把小躺椅,放在了院子中,惬意瞪在了上面,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享受起难得的日光浴。

阳光有了,美女?自己算么?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没有沙滩啊……

李文秀闭着眼睛,微风阵阵吹过,幻想自己是在海边的沙滩上,一切看起来似乎都是那么美好……

她决定了,以后有机会一定要去海爆去看看大海。

不知不觉中,了梦乡。

她是在哪儿,这个地方好奇怪,眼前是一座小山,有小山不奇怪,奇怪的是,为什么这座小山,长得那么像是一个……包子?

好白好大,上面似乎还在冒着热气。

好想咬一口啊,看到这么大个包子山,肚子又咕咕叫了起来,

咽了一口口水,心动不如行动,她向包子山跑了过去,到至近处,停了下来,看了看包子,张开嘴就要咬上去。

咦?她是不是看错了?包子怎么好像动了一下?啊!不是她的错觉,包子真的在动,小山高的包子向她压了过来。

这……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包子会动?不过现在不是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赶快逃命要紧。

无奈人矮腿短,怎么也跑不开,包子一边追一边好像还叫着“秀秀”。

救命啊!!眼看越来越近,心中一慌张,她脚下一绊,摔倒了在地上,包子山立刻压在了她的身上,不行了,喘不过气来了,

她要被压死了,呼吸不畅的她瞬间睁开了眼睛。

“杨萧,你干什么,快把手拿开。”李文秀气愤的叫道,这小子活得不耐烦了跑来打搅她午睡。

更可恶的是,这个小混蛋,居然敢捏她的鼻子,难怪她觉得呼吸困难呢,差别被憋死。

看到李文秀突然睁开眼睛大叫出声,小男孩吓了一跳,赶忙松开了捏着她鼻子的手。

“呃,是婶婶让我来叫你去吃点心的。”见她一脸的不高兴,急忙解释道。

“那你叫醒我不就行了,干嘛捏我的鼻子。”她怀疑这小子是不适意的,不过看他无辜的样子又不大像。

“我有叫啊,可是都叫不醒,所以……”小男孩委屈的说道。

是吗?好吧,她承认她是睡得有些死,她娘就曾今说过她一旦睡着,雷打不动,不过那也不能叫不醒就用这种方法吧?

对了,这小子刚才说什么来着?叫她去吃点心?这时李文秀才注意到他的左手中拿着一块吃了一半的绿豆糕。

这臭小子竟然自己先吃上了,也不知道等她的,算了懒得理他,李文秀直接往前厅的方向跑了过去。

要知道林琳可是难得下厨的,想到娘做得东西,她就口水直流,作为一个美食主义宅有好吃的东西,怎么能错过呢?尤其是这一世变成女儿身后,她好像变得更加蛋吃了。

“秀秀等等我呀。”小男孩在后面叫道。

鬼才等你呢,慢着他叫自己什么?李文秀停下了脚步。

小男孩见她停了下来,在等自己,高兴的跑了过去,没想到看到她转过身,黑着一张脸瞪着自己。

“我不是说过了,不准叫我秀秀么?”她爹娘长辈这么叫也就算了,被他一个小屁孩这么叫,很丢脸耶。

“可是不叫秀秀,叫什么呀?”小男孩看到她面色不善,怯怯的说道。

“叫什么都好,就是不准叫秀秀。”她装作凶神恶煞般的威胁道,她不信唬不住一个小屁孩,他应该会屈服于自己的淫威下吧!哦,不对,应该是王霸之气。

“那叫……?”小男孩观察着她的脸色,小心翼翼的问道。

“……”

似乎不满意?

“小文?”

“……”

面无表情。

“小秀?”

“……”

嘴角抽了抽,脸上出现了三条线。

“秀?”这也不满意,那也不满意,真是难伺候啊,小男孩无奈歪着脑袋想了半天。

啊!她受不了了,这可恶的死小子就不能想个正常点的称呼么?

“叫大姐。”总不能让他叫她大哥吧?这辈子是当不成大哥了,她叹了口气,悲哀的想。

“可是秀秀明明比我要小啊。”要他叫她姐姐,他才不干呢。

“算了,你还是叫秀秀吧。”她被这个小子打败了……

再要让他说下去,还不知道会不会被他给气死呢。

闷闷不乐的走进前厅,看到桌上的糕点,美食当前,心情总算好了不少。

先去上个厕所好了,享受美食前,先把肚子清空,这样吃起来才爽快嘛。

“咦?点心呢?”等李文秀一身轻松的回来,却发现桌上的点心全都不见了。再看那小子,正坐在桌子旁爆一手拿着茶杯,一手拿着点心,正在津津有味的吃着。

李文秀盯着他,眼中快要喷出火来,小男孩却浑然不觉,神情专注的消灭着最后一块点心。

果然寿宦之家,礼仪举止都很得体,就连吃东西都这么斯文,吃的速度并不慢却不会给人粗俗的感觉,这点她是自叹不如啊。

不对,现在可不是佩服的时候,她现在可是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你……你……你怎么把点心全都给吃光了?”娘做的东西,那可是她最喜欢吃的啊,他居然一块都不留给她,实在是太过分了。

“啊?我以为你不想吃,所以就都吃了,娘说小孩子不能浪费食物,每一粒粮食都应该要珍惜。”娘亲的谆谆教诲他可是时刻谨记,真是太好吃了,秀秀不吃真是可惜,他可是百吃不腻呢。

“秀秀是不是热坏了,快喝点茶解解暑吧。”小男孩看到她的小脸通红,好心的说道。

喝,喝你个头,那是被你气的好不好,不过她确实需要消消火,抓起桌上的茶壶,倒了一碗茶,咕嘟咕嘟的喝了起来。

“秀秀怎么啦?又生气啦?”林琳这时候走了进来,看到女儿这个样子,就知道她大概又和这个小侄儿闹别扭了,这对小冤家几乎每次在一起都会吵吵闹闹的,她都已经习惯了。

“娘他把你做的点心一个人吃光了,我都还一口没吃呢。”她愤怒的指控道。

“呵呵,娘还当是什么事呢,男孩子嘛多吃点是应该的,秀秀乖,娘下次再给你做。”林琳摸着女儿的小脑袋,安慰着她。

好吧,既然娘都这么说了,那就这么算了,她大人大量,不跟小屁孩一般见识。

吃吧,最好吃死你,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李文秀恶毒的诅咒着。

“啊,婶婶,秀秀,天也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小男孩终于察觉到了气氛有些不妙,于是准备开溜。

“哦萧儿要走了呀,记得要常来玩哦。”林琳有些遗憾的说道。

“嗯,好的,我会再来找秀秀玩的。”小男孩看了看她,高兴的说道,不过现在……还是避一避比较好……

哈?还要来?天,她实在受不了这个小鬼了,饶了她吧。但是看娘到是很喜欢那小子的样子,对这小子都快比她还要好了,真让她怀疑,到底自己是她女儿,还是他是她儿子?李文秀愤愤不平,充满妒意的想道。

这一天她在郁闷中度过,这一年李文秀六岁。

第十章 沐浴

李文秀六岁了,在古代的生活正式迈入了第六个寒暑,六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人生却也并没有多少个六年,六年的时间可以做许多的事,也可以碌碌无为一事无成,六年对不同的人意义也不尽相同,对于垂垂老矣过一年就少一年的人来说,时间就显得特别珍贵,但对于正处在青春年少如旭日初升的人来说,或许只是为自己的成长历程多记录了一笔。(请牢记我们的 网址

上辈子的陈鸿斐,就从来没有感受到过时间的珍贵,一方面是因为年纪轻轻就英年早逝,还来不及体验无情的岁月流逝,另一方面良好的物质条件,让他并没有迫切的想要努力做事的愿望,在他看来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是贪图安乐享受的,努力的学习工作赚钱,不过是让自己以及家人能更好的生活而已而已,既然如此不用为生活烦恼的他为什么还要努力的拼搏呢?

说他二世祖也好,纨绔子弟也罢,他觉得那是某些人无聊的嫉妒心在作祟而已,不知道有多少人在感叹自己没有一个或有权,或有钱的老爸老妈?

陈鸿斐曾把自己的这种观点告诉过李明博,李明博不以为然,他说努力的工作是实现自我价值的一种体现,当亲手播下的种子在收获时,那种成功和喜悦就是最好的回报。

两个人当然谁也没办法说服谁,陈鸿斐依旧坚持他的观点,只是连陈鸿斐自己可能都没有发觉,他其实是对父亲长期的忽略,所展现出来的一种报复性的宣泄而已。

今生的李文秀,目前的生活对她来说很满足,只不过那长期所养成的习性却不是说改就能马上改的,而且这辈子就算她什么都不做,也没人会说她什么,在古代女子无才便是德不是么?她在心中为自己找着借口,要她去学做女孩做的事,还不如直接杀了她比较快。

“秀秀怎么啦?是不是有人欺负我的宝贝女儿了?告诉娘,娘去教训他。”林琳见女儿一个人坐在厅里,精神萎靡,唉声叹气闷闷不乐的样子,关心的问道。

“没有啦,就是有点不舒服。”李文秀有气无力的回答道。

“哪里不舒服?快告诉娘。”林琳听到女儿说不舒服,有些紧张。

“没有发热啊。”林琳以为女儿是受了风寒,一边问一边用手摸了摸她的额头。

“哦,是了,一定是便秘了。”响容易上火,会便秘到也平常。

“噗”正在喝着凉茶的李文秀,听到这话,茶水直接喷了出来。

谁……谁便秘了,她的肠胃可是好得很,套用一句以前某著名电视广告的广告词就是:牙好,胃口就好,身体倍棒,吃嘛嘛香。

难道说是娘自己的切身体会?李文秀坏坏的想着。

她其实是吃但多,撑着了……当然这话她是不好意思说出来的。

林琳见女儿红着小脸不说话,蜷起了食指,给了女儿的头上轻轻一下,说道:“就说让你少吃点油腻的东西,也不怕发胖,胖了就不好看了,多吃点清淡的东西知道么?不然当心以后没人要嫁不出去。”

那怎么行,她可是无肉不欢,再说她才不怕胖呢,如果要胖,像她这种肆无忌惮,胡吃海塞的吃法也早就胖了,她靛制看起来不容易发胖呢,这是多少少女梦寐以求的事情啊,话说回来,要是和嫁人相比,她到宁愿自己变胖……

“我没便秘啦,就是昨天晚上没有睡好,没什么精神而已啦。”她赶忙随便找了个理由,再要让娘继续说下去,还指不定会扯到哪去。

“乖女儿真可怜,是不是还不习惯一个人睡?要不我和你爹商量一下,以后还跟爹娘一起睡。”林琳爱怜的把女儿搂在了怀中,雄的说道。

李文秀感受着胸前那的触觉,闻着林琳身上好闻的香味,心中有着说不出的感动,有娘的感觉真好。

“不是的,都是杨萧那害得,整天烦我,让我睡不好觉。”李文秀突然灵机一动,告起了状,要是乘此机会能解决掉这个麻烦问题,那就再好不过了。

“你这丫头怎么总和萧儿闹别扭?萧儿这孩子既乖巧又听话,你呀应该多跟他好好相处才是,而且他是你伯父的孩子,说起来也算是你的哥哥呢。”林琳听到女儿这么说,多多少少猜到了一些女儿的想法,于是又给了女儿头上轻轻的一下,女儿不是很喜欢他,她是知道的。

那个死小子当他小弟她都不稀罕,想当她哥哥,门都没有。

“知道啦,知道啦,我会和他好好相处的。”才怪,李文秀嘴上这么说,心里面不忘补充了一句,她就知道会是这种结果,至于李铭清那边一向是把杨萧当成自己儿子般看待,就更不用想了。

看来她是想摆脱也摆脱不掉那个小屁孩的纠缠了,李文秀欲哭无泪在心中替自己悲哀的未来默哀。

夜色平静祥和,夜晚奠空纯净清澈,一弯新月高悬于夜幕中,点点锈一闪一闪的,犹如一双双闪闪发亮的眼睛,在注视着人们,观察着这个世界。

一间小屋中不时传出阵阵嬉闹声,为沉寂的夜色带来了一丝生气。

“哎呀,别闹了,饶了我吧,时候不早了,该沐浴就寝了。”丫鬟小蝶一边躲着李文秀不时伸向身上痒处的魔爪,一边强忍着笑求饶道。

正要做袭胸状的李文秀闻言眼珠子转了转,嘴角边露出一抹邪邪的笑:“好啊,不过我要你跟我一起洗。”

“那怎么可以,主仆有别,小蝶怎么能和一起洗,要是被管家知道会打死小蝶的。”小蝶一听李文秀居然说出这种要求,头马上摇的和拨浪鼓一样。

“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你不说,我不说,没人会知道的,放心好了。”李文秀继续鼓动着小丫头。

“可是……”小丫头还是有些犹豫。

“你不跟我一起洗我就不睡觉。”她耍起了赖,她就不信这小丫头不乖乖就范。

“好吧……不过只能这一次哦。”看到这么坚持,小蝶无奈,勉强答应了下来。

“嗯嗯,就这一次。”她就是想逗逗这个小丫头,没想到这么容易说服了她。

室内,门窗已经被关上,屋子中间放着一个并不是很高但很宽敞的圆木桶,桶里面已经加满了热水,水里甚至放了一些,漂浮在上面,散发出醉人的芬芳。

在古代洗澡并不是很方便,普通人一个星期能洗一次澡就算是很不错了,但对于李文秀来说,前世的她已经习惯了天天洗澡,加上她有那么点洁癖,一天不洗就觉得难受异常,要不是生在富贵之家,想要天天洗澡还真不是易事。

至于洗澡水中放,不用说都知道是林琳的主意,对于女儿的质问,林琳振振有词,“女儿就是要香喷喷的,抱起来才舒服嘛。”一句话直接就把李文秀打发了。

好吧,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她都接受了女儿身的事实,这么点小事有什么好抗拒的,她相信只要娘的要求不是很过份,她应该都不会拒绝的吧。

李文秀已经脱guang了衣服坐进了木桶中,身材矮小的她坐在水中,只露出了大半个小小的脑袋,浑身上下被热水所包围,像是一张温柔的手在轻轻的抚mo着全身,泡澡的感觉真是一种享受啊。

再看小蝶,发现李文秀眨着眼睛,用着某种奇特的目光在盯着她,一时间站在那里,有些不知所措。

“快点来呀,很舒服呦,你再不来,等下水凉了,容易受风寒呦。”李文秀看到小蝶的,催促道。

小蝶咬了咬牙,放佛下定决心般,背过身迅速脱掉了衣服,坐了进去,低着头,也不敢看李文秀,脸上浮现了一丝,也不知道是被热气熏的,还是因为害羞。

李文秀在心中叹了口气,古代人真是保守,她们现在是同性尚且如此,要是被看到,一般的女子,可能真如书上所说,名节受损要么嫁给那个人,要么自尽了吧?哪里像现代的人们都是那么随便,就拿她自己来说,光跟前世的他认识一天,吃个饭就上chuang的女人不在少数,所谓在那个年代,不如一张真钞。

她并不是一个很喜欢勉强别人的人,看到小丫头这个样子,突然有点后悔,自己干嘛一时心血来潮作弄这个小丫头呢?

“我来给你搓搓背吧。”或许是处于内疚也或许是因为气氛有些沉闷,李文秀开口说道。

小蝶瞪大了眼睛,有些惊讶,还没反应过来,就见李文秀拿起了香巾为她擦了起来。

“快停手,小蝶跟一起洗澡就已经于理不合,怎么还能让为我擦背。”小蝶有些慌张的说道。

“没关系啦,不然你能自己擦背么?而且等下也要你给我擦背呢。”李文秀嘴中说着,手下也没有停。

这小丫头肌肤水嫩水嫩的,此时被热水一泡,白里透红,更显得娇嫩欲滴,只是身体尚嫌稚嫩,有如一株青涩的果实,身材实在没什么看头……当然她自己同样也没看头……

她无法理解,小女孩要胸没胸,要屁股没屁股,为什么会有所谓LOLI控的存在?世界真是很奇妙啊。

“真好,这个世上还从来没有人像这么对我好过。”小丫头似乎被感动到了,眼眶红红的,像是随时会掉下泪来。

哎呀呀,这样就被收买了,小丫头还真是单纯。

“不能哭哦,哭了就变丑了,以后嫁不出去啦。”李文秀看到小蝶似乎回想起了伤心往事,心中也不大舒服,想让气氛轻松点,于是打趣道。

“小蝶才不嫁人呢,小蝶要一辈子跟着,伺候。”小蝶脸红了红,轻声说道。

真是一个可爱的小丫头呢……

第十一章 受伤

上午,天清气爽,万里无云,是个不错的好天气,这种天气闷在家里实在是一件很可惜的事情,于是李文秀决定出去走赚逛逛大街。

为了能独自出门李文秀可费了不少功夫,因为她年纪尚幼的关系,以前她想外出都是由父母或者下人带着,李铭清和林琳并不允许她自己一个人出去,本来她倒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可后来见到杨萧那小子来来去去自由自在的,让她心里很不平衡,凭什么那小屁孩可以,她就不行?

当她提出这个要求之后,想当然被马上拒绝,理由无非是年龄问题性别问题安全问题等等,总之就是一句话“不准”,父母对于女孩子尤其是年幼的女孩子担心总是多过于男孩子,这倒也是人之常情,不过她不气馁,有志者事竟成嘛。

想要达成目的,首先要选择合适的对象,李铭清显然不合适,父亲通常比较不容易说话,从他这里着手显然要困难的多,要是弄不好适得其反,就更没指望了,此路不通,放弃。

那么剩下来的目标就很明确了,李文秀开始软磨硬泡,缠着林琳,她甚至撒起了娇,凭着自己对娘的了解,她就不信说服不了她,果然在她的再三保证下,不去太远的地方,不去的时间太久,林琳最终经受不住女儿的央求,心一软点头答应了下来。

接下来的事情就不需要她心了,父亲李铭清那里会有娘去说服,基本上只要娘点头同意,相信爹就算有意见最后也会顺着娘,当然这是因为这件事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

能够独自外出这令李文秀非常开心,她本身就是一个性格外向的人,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是不愿意整天呆在屋子里的,现在她终于有了一种重获自由的感觉。

从大门出来拐过一个街角,李文秀的心情瞬间急转直下,她发现杨萧那小子居然来了,正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向这边走来,自从上次来过她家之后,差不多有半个多月时间没再见到他,身边的跟屁虫突然没了到让她有些不适应,还在想那小子是不是生病了?如今见到他精神奕奕,手上还拿着串糖葫芦美滋滋的吃着,她的气不知道从哪儿就冒了出来。

不打算理他,她一边快步想要离开,一边在心里学周星星般默默的念着,“你看不见我,你看不见我。”。

“秀秀,我在这里。”很不幸眼尖的小男孩发现了某人的身影,挥着手大声叫道。

……发功失败,“就是知道你在那里我才要走的。”李文秀暗道。假装没听见,继续往前走着,过了一会用眼角余光向后一看,那小子居然追了过来,这还得了?她赶忙也跑了起来。

街道上一个小女孩在前面跑一个小男孩在后面追,这样的奇特景象令路人纷纷侧目。

这死小子一直追着她干嘛,他难道不知道这么跑很累人么?幼小的身体娇弱而又缺乏锻炼,没跑几步李文秀就觉得有些气喘吁吁,不行,这样下去以后很容易被人推dao啊,想到这儿她就有些头皮发麻不寒而栗,她决定以后有机会要好好锻炼一下这副身体。

“秀秀,别跑呀,哎呦!”小男孩突然惊叫出声。

李文秀转身一看,原来他不小心摔了一跤,跌了个狗吃屎,身体和大地来了一次亲密的接触,就连手上拿登葫芦也掉在了地上,沾满了泥土,身上也到处是都是灰尘变得脏兮兮的。

李文秀顿觉头痛无比,想要不管他,却看到他可怜巴巴的看着自己,心中一软走了过去,这小子要真有什么事,被爹娘知道了还不饶不了她,毕竟他跌倒多多少少也和自己有一点关系。

“喂,你怎么样?没事吧?”这话问的很蠢,小男孩此刻皱着一张小脸,一副很痛苦的表情,甚至掉下了几滴泪珠。

“呜,好痛,膝盖好痛。”小男孩带着哭腔说道。

哭,哭什么哭,男子汉流血不流泪没听过啊?只不过跌了那么一下,就流马尿,丢不丢人啊?李文秀在心中偷偷的鄙视着。

将他扶了起来,搀着他慢慢走到路边一处石阶上坐了下来。

“让我看看。”还是先检查看看他伤得重不重吧。

说着轻轻卷起他的裤管,才发现,他的膝盖部位青了好大一块,甚至破了一些皮,渗出不少血丝,在他白白嫩嫩的腿间显得异常刺眼。

这下还真麻烦,如果不处理,不小心感染了就糟糕了,这要放现代还好说,抹点红药水或者酒精什么的就可以了,可在古代哪儿有红药水?不过酒精应该可以用酒来替代,只是从哪里可以弄来酒?家里面当然是有,可要她回家拿那是不可能的,容易被发现不说,事情如果她少不得要挨训。

想到这里李文秀就觉得郁闷,她只是想出来玩玩,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归根究底都怪这臭小子,没事不好好在家呆着,出来瞎逛什么?自己摔倒还要她来负责,她招谁惹谁了?

现在可怎么办好?有了,她脑海中突然灵光一闪,她记得貌似唾液也有消毒的作用……

想到就做,李文秀低头在手上吐了一些口水,就要向小男孩膝盖伤处抹去。

“秀……秀秀,你……你要……做……做什么?”小男孩惊讶的看着她,结结巴巴的说道。

“帮你这里处理伤处呀,这样才会好啊。”李文秀疑惑的看着他,不解他的反应。

“可……可是,口水看起来好脏哦。”小男孩咽了一口口水,小心翼翼的说道。

哈?她可是每天早晚饭前饭后都漱口刷牙的,这小混蛋居然还敢嫌她脏,真是气死她了,他以为她愿意啊?虽然生气,但是事情还是要做,强压下心头的怒火,李文秀出言恐吓。

“要是不这么做,你的腿到时候就会烂掉哦。”吓唬小孩子远比耐心解释来得更直接有效。

“可是……这真的有用么?”小男孩看起来还是有些犹豫。

没想到这小子居然这么爱干净。

“当然有用啦,你不相信我么?你要是不愿意就算了,我不管你了,我走了。”作势就要离开。

“好……好吧。”他还真怕她不理他,连忙答应下来。

花了一点时间,处理好伤处,李文秀想了想,又从身上掏出一块手帕,绑在了上面。

休息了这么一会,加上也不是什么大问题,这样应该差不多了吧?想到这儿她拍了拍手,站了起来,问道:“怎么样?好点了么?”

小男孩慢慢站了起来,试着走了几步,点头说道,“还有点痛,不过比刚才好些了。”

“那就好,出来不少时候了,我也要回家了,我先走了。”被这小子这么一打搅,她也没心情继续玩了。

说完不再理他,自顾自的走了,等离开一段距离再看,他低垂着脑袋,也往回家的方向走着,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模样很是凄凉,她心中不知怎的突然觉得自己是不是对他有些太冷淡了?这小子烦是烦了点,不过毕竟还是一个小孩子不是么?

第十二章 惩罚

杨萧跌倒摔伤的事情最终还是被李文秀的爹娘知道了,那是在他摔伤两天之后。

原本李文秀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所以当那天那个小屁孩来到了她家,她像往常一样认为他是来找她玩的,也就没放在心上,没想到那小子开口就说是来还她手帕的,这话一出口,李文秀就知道事情要糟。

当时她的爹娘都在场,李铭清就问了:“为什么秀秀的手帕会在你那里呢?”

李文秀一个劲给那小子使眼色,皇天不负苦心人,那小子总算注意到了,只是……

“秀秀你怎么了?眼睛是不是抽筋啦?”不然为什么眼睛老是眨啊眨的?小男孩一脸天真的问道。

“……”

抽,抽你个头,你脑袋打结了才是真的,她现在总算明白为什么有人会被气得吐血了,这小子怎么那么笨啊,这下可好弄巧反拙,李铭清林琳两人目光齐刷刷看向了她,都带着疑惑的表情。

“刚才眼睛里面飞进了个小虫子。”说着假装揉了揉眼睛。

爹娘看起来并没有被她的话骗过去,林琳甚至带着一副看好戏的表情,脸上笑意盈盈,只有那个傻小子,相信了她的说辞,露出原来如此的样子。

而后那个小笨蛋老老实实的把事情的经过大致说了一遍,让李文秀心中有些忐忑不安。

她小心的观察着父亲的脸色,很平静似乎没什么反应,只是斜睨了她一眼,让她猜不透他在想什么,应该没什么事吧?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只不过摔了一跤,跌破了点皮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再说又不是她故意害他跌倒的,她还好心的帮了他呢。

“摔到哪儿了?让你李大叔看看。”李铭清问道。

小男孩听话的拉起了裤腿,露出受伤部位,白白嫩嫩的小腿上,那里现在已经结了疤,在一片白生生的肤色中,那一块浅褐色的地方显得很是刺目。

啧啧,这小子还真是一只薄皮嫩鸡,跌了一下就有这么夸张的效果,不过话说回来,男人身上没有点伤疤那还叫男人么?这才是男子汉的证明啊,这小子应该骄傲才对,想她前世身上可到处都是男子汉的印记呢。

李铭清和林琳显然并不这么想,“是不是很痛?真是可怜的小。”林琳更是雄的把他搂在了怀中,柔声安慰了一番这个小侄儿。

“开始是有些痛,现在已经不痛了。”小男孩见叔叔婶婶这么关心自己开心的答道。

“我的宝贝乖女儿有什么要说的么?”李铭清用一种责备的眼神看了看女儿。

“当时幸好有我在呢,不过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她是很谦虚的,做了好事不邀功这是多么伟大的情啊。

“对呀,对呀,要不是秀秀涂口水在伤口上面,我的腿就会烂掉了呢。”小男孩用水汪汪的大眼睛感激的看着她。

……你在心里面感激就好了,就不用说出来了吧……她会不好意思的……

送走了这个尽给她惹麻烦的小子,李文秀知道家庭内部会议要开始了,至于会议的内容自然和这件事脱不了关系,而她作为这件事的主角之一,成为了被讨论的对象,也就是可想而知的了。

“乖女儿,你知道错了么?”李铭清坐在椅子上,一边喝着茶,一边悠闲的说道。

“知道了。”她哪儿知道她哪里错了,不过为了表明自己诚恳惮度,就算不知道也要说知道,这样才能争取宽大处理嘛。

“哦?是哪里错了?说说看。”李铭清对女儿的认错态度还是予以肯定的,孺子可教也。

见鬼了,这不是为难她么?她左思右想都想不出自己错在哪里。

“哦,他摔倒以后我应该送他回家,不应该自己先回家。”貌似也只有这点可以说做错了吧?小伙伴之间应该互亲互爱,这是以前父母老师经常教导的,她差点忘了这点。

“还有呢?”李铭清似乎对这个答案还不是很满意,再次问道。

哈?还有?难道是她欺骗了那小子纯真幼小的心灵?

“我不应该骗他说他的腿会烂掉。”这么说应该可以了吧?但是那也不能算是骗啊?真要是不小心发炎了怎么办?

“还有呢?”李铭清见女儿还没认识到问题所在,继续追问道。

不带这样的,她要是哪儿错了直接挑明了说好不好,让她猜很累人耶,本来没错,这样乱猜错会越说越多的,即使没事也变成有事了。

“萧儿为什么会跌倒的?”看女儿一脸茫然的样子,再问下去估计也没用,李铭清打算点明。

为什么?还不是那小子身体平衡掌握不好,不看路么?当然她是不敢这么说的,她可不想让小事化大。

“是因为他追我,不小心跌倒的。”李文秀认真答道。

“那你为什么要跑呢?他不追你不就不会跌倒了?”总算说到点子上了,李铭清打算让女儿从根本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我看他追我,我才跑的啊,他要不追我,我也不会跑啊。”事实上就是如此嘛,她不想跟那个小屁孩多做纠缠这也错了么?李文秀眨着眼睛无辜的说道。

“……”

听到女儿的回答,这次换李铭清想要吐血了,林琳则是从开始就一直忍着笑,这时再也忍不住扑哧笑了出来,自己的这个宝贝女儿还真是有趣呢。

李铭清头痛的揉了揉太阳,完全无法理解女儿的小脑袋瓜子里面在想些什么东西,教导女儿的工作真是任重而道远啊。

有鉴于女儿不知悔改,对自己的错误认识不足,李铭清决定给于女儿禁足一周的处罚,不准离开家门一步。

李文秀不服上诉娘亲林琳,被爹爹李铭清残酷的驳回,即日起执行。

呜,那小子爹娘都没有怪她,你们干嘛那么急着惩罚她啊?为什么什么事到最后都是她倒霉啊,她是招谁惹谁了,早知道就不要因为一时心软帮那个死小子了,当时马上闪人不就没事了?她更加不该留下手帕当作呈堂证物啊,她悔啊……

想到一个星期都不能出去玩,李文秀心中就更加的郁闷,都是那个死小子的错,手帕留着当作纪念不就好了,还跑来还给她干嘛?现在可好,那小子没事拍拍屁股走人了,剩下她一个人被处罚,好人真是不能做啊。

第十三章 厨房

每个人都会有心情不好的时候,一个人如果心情不好,通常情况下会有两种选择。(下_载_楼Www.XiaZAiLoU.Com)一种是把情绪埋藏在心底,表面上装作和平时一样,尽可能不让其他人发现任何异常,一个人独自默默承担。另一种则是选择宣泄出来,每个人选择的宣泄方式当然也不尽相同,有人会疯狂购物,有人会暴饮暴食,有人会寻欢买醉,不一而足。

李文秀现在的心情就很不好,甚至可以说是糟透了,无辜被罚一周不能出家门,这对不甘寂寞的李文秀来说,就像是酒鬼没了酒喝,宅男没了动漫看一样难以忍受。

“啊~~好无聊啊!”李文秀躺在,不时的抱怨着。

一边正在打扫屋子的小蝶闻言扑哧一笑,道:“既然觉得无聊,为什么不跟夫人去学学女红?”

她可是好几次见到夫人想要教,却总是被找各种理由推脱呢,她很难理解一个女儿家尽然不喜欢学这些东西,将来嫁人如何面对婆家呢?即使大户人家的女儿不愁嫁,可是对名声总是不太好,毕竟德容妇工可是缺一不可的啊。

“我才不要学这些呢。”李文秀毫不犹豫的出口回绝这个提议。

她是接受了女儿身没错,可不代表女人做什么她就要做什么啊,尤其是在古代,对女人的要求又这么严苛,有许多的事情是她心理上所抗拒,要她照单全收她还办不到,什么样的情况下应该妥协,什么样的情况下应该去争取,这些道理她还是懂的。

比如性别问题,这是无法改变的事情,不接受能怎么办?还以为自己是个男人?自欺欺人的折磨自己和他人?时刻让自己活在矛盾和痛苦之中?她又没自虐的癖好,让自己舒服的活着,开心的活着,这才是她所追求的,所以在这点上她向自己的身体所妥协,向周围的环境所妥协,并没有要死要活的去做愚蠢的,毫无意义的抗争,面对现实,努力去适应现实,远比懦弱涤避现实,逃避自己要坚强勇敢的多。

但是有些事情则是可以争取的,比如在学女红的问题上,虽说社会对女子有着一套评判标准,不过那也仅是对将来婚嫁起到加分的作用而已,嫁个好人家又不是她所希望,她到巴不得自己嫁不出去呢,小蝶不理解她的想法不奇怪,她也不打算多做解释,这种事又怎么能说得清呢?

小蝶在心中叹了口气,也只有夫人这么宠才会由着的性子,如果是一般人家,哪里会管你愿不愿意呢?心中这么想,嘴上却没有说出来,对她虽好,她始终也只是一个丫鳜身份上的差距终究还是存在的。

“小蝶你不觉得无聊么?”整天都做着相同的事情,要是她可能会发疯吧?

“不会呀,老爷夫人都对小蝶这么好,已经是小蝶的福分了。”小蝶纯朴的话语中充满了感激之意,脸上真诚的表情,不带一丝虚假。

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又怎么敢过多的奢求什么呢?或许相对安稳的生活对他们来说就很满足了吧?从这点上来说她不管是作为陈鸿斐也好或者是作为李文秀也好都是幸运的,不必体会到现实的残酷,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但同时却也缺少了一些生活的历练,这大概就是所谓事物的两面性吧。

李文秀毕竟不同于小蝶,是不可能如此轻易就满足的,更加不可能就这样安安分分,老老实实的呆着,人生如果不多找点乐趣,那么还有什么意思呢?

既然不能出去,那就在府内转转吧,或许会发现什么有趣的事也说不定。

说起来她虽然在府里面生活了六年,有一些地方却没怎么去过,比如说厨房。

厨房是一个好地方,她所喜欢的各式美食都是从那里做出来,她对于吃是很讲究的,不过要说做就完全属于门外汉了,前世她也只会做泡面而已,她去厨房当然也不是为了学得一手好厨艺,她一直觉得做饭是女人才应该会的,即便今世变成了女人,她也并不打算学习这门她认为女人才应该会的技艺,她只是想去看看古代在厨房做饭和现代的不同之处,顺便看看能不能偷吃点东西而已。

此时已经是巳时时分,离午时吃中午饭还有一段时间,厨房应该不会很忙碌,她去算不上打扰吧?

厨娘王婶是一个三十六七岁的中年女人,身材矮矮胖胖的,显得很福态,王嫂脾气很好,待人亲切,脸上总是带着笑容,放佛没有什么事情能够让她生气,用心宽体胖来形容她是再合适不过了。

李文秀去到厨房的时候,王婶正在准备着中午要做的饭菜,看到她进来,脸上露出了诧异的表情,这也难怪,作为主人,厨房并不是一个值得去的地方。

“王婶婶好啊。”李文秀先笑嘻嘻的打了个招呼。

“怎么来啦?”对于这个,王婶还是很喜欢的,虽然有时候调皮了一点,但是没有大的架子,就像是她自己的女儿一样,漂亮可爱的孩子总是让人疼爱的。

“王婶婶不喜欢秀秀,不欢迎秀秀来了么?”她装作一副可怜巴巴伤心的样子说道。

“婶婶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会不欢迎呢。”王婶很想把这个可爱的小丫头搂在怀中疼惜一番,无奈身上手上都是污渍,只得作罢。

“刚好有你喜欢吃的冰糖燕窝哊。”王婶对这个小丫头的喜好可是一清二楚,连忙宠溺的将准备好的美食拿了出来。

“我就知道王婶婶对我最好了。”边说边亲昵的抱住了王婶的脖子,在她脸上吧唧亲了一口。

王婶被逗得眉开眼笑,合不拢嘴。讨女人欢心可是她的强项啊,尤其变成了小女孩更加的具有杀伤力了。

她一边吃着冰糖燕窝,一边和王婶聊着天,不时的问东问西。

等到吃完心满意足后,她也想帮着做一些简单的事情,比如说择菜,王婶见她执意要帮忙,也只得同意了她的要求,但是……

王婶哭笑不得的看着地上,菜被当做垃圾扔到了垃圾堆里面,留下的是一片片菜叶,也怪她哪些该留下哪些该扔没有说清楚,好在只是一小部分,否则她还拿什么东西来做菜。

李文秀满脸通红,不好意思的尴尬笑了两声,话说回来这也不能全怪她啊,谁叫她是第一次做这种事呢?

择菜不行那就洗洗盘子碗筷吧,这种事情还是很容易的。

“哐当。”

盘子跌落在地上的声音清脆响亮,李文秀脸上出现了三条线。

她的手纤细,盘子又滑不溜手,一不小心就拿不稳当,盘子摔得四分五裂。看着地上的碎片,她有些懊恼,她还不信邪了,她跟这些盘子较起了劲。

在摔碎第三个盘子以后,王婶不得不制止了这种近乎破坏的行为,不然午饭的时候就没盘子可用了。

王婶心痛的看着一地碎片,她真不应该答应让小丫头来帮忙啊。

这实在是太丢脸了,李文秀也不好意思再在这里待下去,告了一声别,飞也似涤了,厨房果然不是适合她待的地方。

第十四章 花园

呆在家里闷了三天,三天之后李文秀终于受不了了,以前她还不觉得,可一旦争取到的权利突然失去,才知道原来是多么的可贵,她很怀疑这几年她是怎么忍受下来的。(请牢记我们的 网址

这三天家里的每一处地方几乎都被她玩了个遍,每处地方也都留下了她到过的痕迹……

书房这个地方平常的时候李铭清是不准一般人随便的,而李文秀则是因为年纪还太小的缘故,怕她弄坏重要的物品,所以也不准她单独一个人进去里面玩。

越是不准越是禁止,人们的好奇心反而会越大,她当然也不例外。乘着李铭清不在的时候,她偷偷的溜了进去,和大多数书房一样,书房里的书架上摆满了各种书籍,书桌上放着笔墨纸砚和几卷字画,香炉中烧尽荡香在空气中还留有淡淡的余香,整个房间显得的古朴典雅。

书架上的书全都逝文,随便拿出一本翻了翻,文字艰涩难懂,李文秀看了一会觉得无趣就放回了原处。

走到书桌前,打开其中一卷字画,画上是一个被群山环绕的湖泊,湖中间是一条小船,船上面有一个船夫正在撑着船,很典型的一幅水墨山水画,可她就是觉得缺少了点什么,想了想,拿起了毛笔沾了点墨汁,如果多个太阳是不是就更完美了?

就在她邪恶的想着的时候,毛笔上一滴墨汁就这么滴答一下掉在了画上面,李文秀暗叫一声糟糕,她可没想真的加点什么东西在上面啊!

慌张之下也没多想急忙想将墨点擦掉,结果自然是墨点越变越大,李文秀欲哭无泪的看着那一坨黑色的东西,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想了半天,灵机一动,死就死吧,拿起了毛笔在画上面涂抹了起来,片刻之后画上面那片墨迹变成了一朵乌云,倒也显得很是别致,李文秀看着自己的杰作,满意的点了点头,虽然没有太阳,不过多片乌云更加的生动了不是么?

咽了一口口水,在心中暗自祈祷,希望这幅画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不然还不知道会被怎样处罚。

当李铭清看到那副画的时候,又好气又好笑,想要训斥女儿,看到她楚楚可怜泫然欲泣的模样,又狠不下心来,最后也只是说了一句“不准再这么胡闹”,也就过去了,这让李文秀觉得变成了女儿身也不是只有坏处的嘛,要是放在她前世,她老爹可能早就巴掌呼过去了。

第三天,李文秀起了一大早,清晨没有丝毫工业污染的空气格外的清新,一日之计在于晨,果然是很有道理的。李文秀来到了家里面的后花园,这里是府内风景最好的地方,后花园地方不是很大却很清幽,闲暇时来这里休憩赏花打发时间,也算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小花园里种满了各式各样的花花草草,五彩缤纷争奇斗艳,花香阵阵,绽放着各自的娇艳。

李文秀本来对于花并没有什么兴趣,前世的时候花对她来说只不过是哄女朋友开心的工具而已,现在不知道是为什么,看到这些并不是什么名贵的花草,朝气蓬勃,充满生机尽情绽放的样子,让她沉闷的心情好了不少。

其中最吸引她目光的就是一丛白色的百合花,百合纯洁而又高雅,在姹紫嫣红的花丛中,就像是穿着白衣的仙子,出尘脱俗。

这一从百合花中却有一株,还是花苞的样子,将开未开,点点露珠从花叶上落下,梨花带雨般惹人怜爱。

“真是好可怜哦,别人都开的那么漂亮,就只有你还是丑兮兮的。”李文秀蹲下了身子,看着那株百合花同情的说道。

“让我帮帮你吧。”助人为快乐之本,即便是花花草草也是一样。

给花草浇水施肥这种事情,她还从来没有做过,这些花草一直是由林琳来照看的,自从林琳跟着王氏学会了栽种之法以后,本来空置着的后花园就慢慢多了这些美丽的事物。

她虽然并不是很懂,可以说十窍通了九窍,只有一窍不通,但是俗话说得好,没见过猪跑路,还没吃过猪肉么?她还是看到过不少次林琳浇水施肥,依样画葫芦总是会的。

“多添点水,多施点肥,快快长大,快快开花。”李文秀边哼着小曲边忙碌着。

这样应该可以了吧?觉得差不多了,她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站起了身子,怕起不到效果,她还特意多增加了一点水和花肥的分量呢。

大功告成,忙完了这一切,轻舒了口气,娘知道了应该会很开心吧?不用谢感谢她,她的心地可是很好的。

让她没料到的是,下午她还在睡觉,就被林琳捏着鼻子叫了起来。

被这种粗暴方式叫醒,李文秀满肚子不高兴,他们干嘛每次叫她都要用捏鼻子这种方式啊,就不能温柔点么?她现在可是柔弱的小女孩一名耶。

一边在心里腹诽一边用手揉了揉小鼻子,她用哀怨的眼神看着林琳,她就是再生气,也不敢对爹娘发脾气,

林琳看着女儿可爱的表情,差点笑了出来,想起女儿做的好事,拼命忍了下来,憋着笑,板起了脸装作不悦的样子。

李文秀心中咯噔一下,暗自寻思,自己是不是又犯了什么事了?脑中迅速想了一遍,自己只有做好事,没有做过坏事啊,可娘的样子显然并不是想要夸奖她,那会是什么事情?

“我的宝贝乖女儿,你今天早上是不是去后花园玩了?”林琳睨着她,这丫头还真是调皮。

“是啊,我还帮娘你给那些花浇水施肥了呢。”原来是这回事,害她还以为她又做错什么事了呢。

“你这丫头,你知道不知道你把娘悉心栽培的花都给糟踏了?”想起她的花,她就觉得一阵心痛。

花怎么了?心中充满疑问的跟着林琳来到了后花园。

看到那些花朵,李文秀吃了一惊,怎么上午还好好的,这会就变成这副德行了?

只见那株她浇灌过的百合花,非但没有如她所想般开花,反而迅速的枯萎了,就连旁边的那些,也遭受了鱼池之殃像是被霜打过一样,一株株萎靡不振。

“你这丫头是浇了多少水和花肥啊,花儿是很娇嫩的,不能乱加知道么?”林琳在女儿头上轻轻的敲了一下,叹了口气,无奈的说道。

这她哪里知道,她只担心浇的不够多,怎么知道会花也会营养过剩呢?她只多加了那么一点点而已,呃,好吧,不止一点点,她承认是有点多,她发誓她不适意想要害死这些花的。

怎么弥补她的过错呢?她虽然没有林黛玉那么纤细,没有那么多愁善感,不过要不要也来个文秀葬花呢?

第十五章 诱拐

两手支着脑袋趴在桌子上,李文秀望着窗外发着呆,窗外阳光明媚,温暖的挥洒在人们身上,她的心中有一块地方却像是太阳永远照射不到的角落,无法消融的积雪,阴郁冰冷。(看小说请牢记

“你没事吧?”小蝶担忧的看着她,一向是活泼好动的,像现在这种情况实在是很少见。

她很好,她能有什么事?在这个时代生活了这么些年,虽不能说尽如人意,但她还是很满足的,只是偶尔她也会想起她前世的亲人朋友,不知道父亲,兄弟李明博他们还好吗?想到永远也无法再相见,这些事情也只能埋藏在心底,独自品尝,深深稻了口气。

看到小蝶关切的眼神,李文秀心中感到了一丝慰藉,这个世界也有着关心她爱着她的人呢,珍惜现在,珍惜眼前的人才是最重要的。

沉闷的情绪一扫而空,玩深沉果然不适合她。

眼珠子转了转,李文秀盯着小蝶嘿嘿笑了起来,小蝶被她盯得浑身不自在,刚才还在担心她呢,转眼就恢复常态,看到似乎没事了,她放下心来,心中同时松了口气,只是不知道这个古灵精怪的又在打什么鬼主意了。

“小蝶,我对你好不好呀?”李文秀忽闪着大眼睛,就像是一个天真的小女孩。

“对我当然好了。”小蝶很奇怪她为什么会突然问起这个,认真的回答道。

“那我说什么事情,你都会答应都对不对?”很满意小蝶的回答,她继续问道。

嗯?似乎有什么阴谋?小蝶心中警铃大作,跟着时间越长,对的了解越多,对她的想法却也更加难以琢磨。不过虽然调皮了一点,心地还是很善良的。

小蝶略微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希望不要给她出什么难题才好。

“小蝶你知道我这几天一直在家里呆的好无趣哦。”李文秀作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

“小蝶明白,但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呀,忍耐一下吧,再过三天,就可以出去玩了。”小蝶同情的看着她,安慰道。

“不要,我现在就想要出去。”这几天都快被闷死了,还要等三天怎么受得了?

小蝶无奈的看着这个任性的,颦着眉想了半天,“那去求求老爷夫人,老爷夫人这么疼,应该会同意吧?”

李文秀摇了,愁眉苦脸,要是前两天或许还有可能,可谁叫她不小心弄坏了爹的画,弄死了娘的花呢?没多惩罚她几天就就已经要谢天谢地了,哪里还敢得寸进晨

“那应该怎么办才好呢?”小蝶也苦恼的皱起了眉头。

“不能正大光明出去,我可以偷偷的出去呀。”她把自己的盘算说了出来。

“这怎么行?”小蝶瞪大了眼睛,没想到居然想出这种主意,“要是被老爷知道,那就糟糕了。

“所以啊,只要你不说出去就可以啦。”偷偷的溜出去,再偷偷的回来,小心一点神不知鬼不觉,怕就怕小蝶不小心说了出去,所以先搞定小蝶就好办了。

“可是万一老爷夫人发现的话……”小蝶还是有些担心。

“没关系啦,我爹这几天都很忙,根本没有时间管这些事,我娘最宠我了,就算知道了,最多就是念我几句。”以为小蝶是怕受到责怪,为了让她安心,忙又补充道:“我只出去一会,很快会回来,如果爹娘发现了问起来,你就说是我逼你的好了,我不会怪你的。”

小蝶见她误会了自己的意思,急道:“,小蝶不是这个意思。”咬了咬嘴唇,“放心好了,小蝶不会说出去的。”

“我就知道我的小蝶最好了。”听到小蝶这么说李文秀顿时眉开眼笑。

小蝶反倒脸红了红,不好意思起来,可怜的小蝶被吃得死死的,遇到这样的主子不知道该说幸还是不幸……

探头探脑的往屋外张望了一会,乘着没有人的时候,李文秀顺利的从后门溜了出去。

喧嚣的街道,攘来熙往,耍把式卖艺的,做生意小买卖的,吆喝声叫卖声和人们蹈笑声交织在一起,让这个小县城显得格外的繁华热闹。

这是沈万三第一次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他来这里找人,找一个他牵挂了很久的人。自从偶然间知道他们定居在这里以后,他无数次想要来见见这个人,可是见到了又能怎么样?徒增烦恼而已,他在心中苦笑,唯有将这份感情深藏在心底。

如今因为一件重要之事路过这里,想到可能今后再也无法相见,他最终无法压抑住这份思念,踏上了这块土地,踏上了这个他们所居住的县城。

问路对他来说事一件很辛苦的事,丹阳县虽说不是很大,要找一个人却也不是很容易的事情。

“请问……”轻拍了一个路人肩膀,他低声问道。

谁知道那人一回头,像是见鬼了一样,也不等他话说完掉头就赚脸上还露出嫌恶的表情。

“……”长得丑也不是他的错啊!

摸了摸鼻子,苦笑,这已经是第七个了,这些人不是直接说不知道,就是像那人的反应一样,什么也不说就赚活像他是个瘟神似的,所以说他才很讨厌问路啊!

就在他想要放弃的时候,在路边一个角落看到了一个小女孩,正在地上写写画画着,心想小孩子应该比较好哄,或许她知道也说不定,于是买了一串冰糖葫芦走了过去。

走到小女孩面前,他有些不知道应该如何开口,担心自己会吓到小女孩,或许应该先拉近点距离博取小女孩的好感?

看到小女孩在用石子画着画,他想称赞一下可能是个好方法。

“小妹妹,你画画的不错呦。”他脸上带着微笑,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亲切一些。

小女孩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没说话又重新低下头继续画了起来。

嗯?没被吓哭或者吓跑,不错,好的开始。

“这个猫怎么这么大呀?”这猫画的还真难看,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不过这话是万万不能说的。

“这是老虎!不是猫!。”小女孩气恼的瞪着他。

什么?这是老虎?他差点笑出来,糟糕,小女孩鼓着腮帮子,噘着小嘴,好像生气了,话说回来,能把老虎画成这副德行到也不容易啊。”这个猫……老虎身上骑的是什么妖怪呀?”差点又说错话,好在转得快,他憋着笑,赶忙转移话题。

“这是我,不是什么妖怪!!!”小女孩像是爆发了,眼中快要喷出火来。

哈?不行了,他忍不住了,他很不厚道的大笑出声。

李文秀看着这个笑得前仰后合的猥琐大叔,心中气愤之极,这个人贼眉鼠眼,尖嘴猴腮,獐头鼠目,要多猥琐就有多猥琐,尤其脸上还有一道刀疤,看样子就不是好人,就差在脑门上刻上“我是坏蛋”几个字了,现在笑起来脸上肌肉扭曲,更显得狰狞恐怖。

更可恶的是居然还嘲笑她,她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他要为惹怒她这种愚蠢的行为付出代价!

沈万三好不容易控制住笑意,看向小女孩的时候呆了呆,他发现本来很生气的小女孩眼珠转了转,脸上突然露出了灿烂的笑容,甜甜的笑容配上小女孩玉女般的容貌,本来应该是很可爱的,可看在他眼中却让他觉得有些

不寒而栗,让他有了很不详的预感,他似乎招惹到了不应该招惹的人?

“呃……”他干笑了笑,正想说点什么来掩饰自己的尴尬,就听到小女孩嚎啕大哭。

“呜……呜呜……”哭声凄楚,声音令人肝肠寸断,真是闻者伤心,见者流泪。

怎么说哭就哭啊?都说小孩的脸像六月奠说变就变果真不假啊,可这也变得也太快了点吧?沈万三愣在了那里,不知到该如何是好,哄小孩他可不在行,浑然没有发觉落进了某人的陷阱……

不一会就有人听到了小女孩的哭声,围了过来,最后人越来越多。

“小丫头你为什么哭呀。”有好心大婶怜爱的摸着她的小脑袋关心的问道。

“呜…这…这个…大…大叔说,我…我要是跟…跟他赚就…就给我…糖…糖葫芦吃。”她用手揉着眼睛啜泣着说道。“娘说过…不…不能…随…随便跟人赚我…我不跟他赚他…他就生气的说…说要把我卖去妓馆。”为了增加可信度,她话刻意说的有些语无伦次,其实即使不这样,也不会有人怀疑她的话,毕竟有谁会想到一个六,七岁多大的小女孩会撒谎呢?

沈万三看傻了眼,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周围已经围满了人。

众人从小女孩断断续续的话语中,听了好一会,总算明白了事情的经过,又看到他手中拿着登葫芦更加确信了这件事。

“你这人怎么这样,这么可爱的小姑娘你都要拐卖,你还有没有人性啊?”好心大婶首先怒斥道。

“对啊,对啊,这人一看就不是好人,竟然拐卖人口,实在混账。”一个老者也看不下去了。

“我……我没有……”沈万三还是头一次遇到这种架势,一时之间不知所措,说话有些结结巴巴。

这在众人的眼中就像事情被揭穿心虚的表现,看他还死不认账,众人怒火更甚。

“抓他去见官。”不知道是谁喊了这么一声。

“对对,抓他去见官。”群情激愤的人们纷纷响应了起来。

沈万三瞪向那个外表看似天真可爱实则狡猾可恶的小妖精,只见她在人群中偷偷冲着他做了一个鬼脸,气得他半死,可惜愤怒的众人目光都集中在自己身上,没有人看到这一幕。

乘着众人不注意,李文秀从人群中溜了出来,原本郁闷的心情瞬间好了起来,心情真是舒畅啊。

呼,演戏还真是个力气活呢,可惜这逝代,否则她相信自己如果去拍戏,奥斯卡肯定就是她的了。

第十六章 寡母

李文秀心情愉悦的走在大街上,猥琐大叔悲愤的哀嚎放佛还在耳边回响,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是不是真被愤怒的群众抓去见官了?转念一想管他呢,俗话说得好,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人贩子拿着帖,诱骗无知孩童这种事情还少么?可惜啊遇到了她,活该那个混蛋倒霉,说不定那人还寿府悬赏捉拿的要犯,她可是在替天行道呢。

东游西逛了一会,穿过几条街巷,她来到一处比较僻静的地方,这个地方有着一间破旧低矮的瓦房,这是她今天出来的目的之一。

这间房屋里住着的是一对母子,一对孤苦无依的母子,女主人姓柳名如茵,年纪大约三十岁左右,长相颇为清丽端庄,可以说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生有一子,年纪大约十二三岁。

这户人家的家境本就不太富裕,在男主人因病过世以后就更加雪上加霜,留下了这一对孤儿寡母相依为命,只能靠当娘垫人缝缝补补做做针线活勉强度日。

本来柳如茵完全可以不必如此辛苦,凭借她的容貌要再改嫁找个好人家也并不是什么难事,可谁能想到在这个女子看似柔弱的外表下,却有一颗坚强的心呢,她拒绝了不少上门提亲说媒的人,渐渐的大家都为她的坚贞气节所感,也就不再上门了。

母子两人生活虽然清寒,日子过的到也安乐,如果不是因为一场意外或许他们也不会认识。

事情说起来也简单,人吃五谷杂粮,难免会有个头痛脑热之类的,她的儿子的很不幸就得了一场重病,穷人家无病无灾尚且不易,一旦生病,又哪儿来的钱买药治病呢?

如果只是风寒之类的小病,或许熬一熬就过去了,在她拿出仅存的一点积蓄请了郎中看过以后,药方上所开的药材却不是她能支付得起的。

就在她苦苦哀求药铺老板赊药未果,一筹莫展的时候,偶然间经过药铺的李文秀看到了这一幕,经过询问,知道了事情的缘由,当下就决定要帮这对可怜的母子。

李文秀本来是没什么钱的,不过这几年逢年过节她收到了不少红包压岁钱,其中大多数都被林琳以怕她乱花钱,帮她保管为由没收了去,好在她偷偷私藏了一小部分,没想到这时候派上了用处。

柳如茵从李文秀的穿着和谈吐看出她必然出身大户人家,但是她又怎么好意思接受一个小女孩的帮助呢?最后经过李文秀再三劝说,并且以借为前提下,总算勉强接受了她的帮助,她的儿子病渐渐好转了起来,而李文秀也在她的热情相邀下,隔三差五就去他们家玩。

李文秀敲了,过不多时,门开了,开门的正是柳如茵,她穿着一身粗布衣衫,脸上脂粉未施,丝毫不损她的美丽,柳如茵见来人是这个心地善良,待人和善,没有丝毫大脾气的小姑娘,也是开心不已。

屋内陈设实在很简陋,甚至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屋子分为里外两间,里间休息,外间则是用来做饭和吃饭,整间屋子,地方不大,却是被打扫的干净整洁。

“文秀怎么好多天没来大娘家玩了?你大娘和你大哥都很家你呢。”柳如茵其实有些矛盾,一方面是真心喜欢这个小丫头,希望她能经常来,另一方面又有些担心自己招待不周怠慢了这个小客人,毕竟自己家里的状况她是最清楚的。

“嘻嘻,我这不是来了么,我也很想柳大娘你们呢。”她也想来啊,可谁叫她被爹罚不准出来呢。

在屋内坐定,柳如茵为李文秀倒了杯茶,说是茶其实也仅有几片茶叶,茶水清澈透底,没有一点茶色,到不如说白开水比较确切,“大娘家没啥好东西招待你,文秀不要介意啊。”柳如茵有些愧疚的说道。

她怎么会介意呢?一个柔弱的女子,独自默默承受家庭的重担,有着自己的原则自己的坚持,她钦佩还来不及,她也很想能多帮助他们,可她知道,她是不会接受的,这从她一直坚持要还钱就可以看出来,尽管李文秀从来也没打算要过。

“张哥哥身体好些了么?”上次她来的时候看到柳大娘的儿子已经有所好转,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比前些日子好多了,就是身子还有些虚,刚睡着现在在里屋休息,要不我去叫他,他也很想你呢。”自从丈夫死后,她所有的寄托都放在了儿子身上,如果不是这个小姑娘,她的儿子结果如何她不敢想,如果儿子也不在了,她活着还有什么意义?思及至此心中对李文秀更加的感激。

“不用了,不用了,让张哥哥好好休息吧。”李文秀连忙摆手,她可不想没事打扰病人休息。

之后柳如茵又问了一些她的近况,李文秀都如实告知,当然她被罚偷溜出来这种事是不可能说出来的。

看了看窗外天色,李文秀打算告别,她偷跑出来时间也不短了,老天保佑千万别被爹娘发现,她暗自祈祷。

听到她这么快就要回去了,柳如茵有些失望,但也不便强留,“文秀下次再来玩呀。”

在她连连点头答应之下,送她出了屋外。

今天真是个充实的一天呢,惩治了坏人,帮助了好人,要不是耳边一阵犬吠声传来,她想她的心情应该会更好才对。

这只狗的主人住的地方在她家所在的必经之路上,而这只看门狗,每天懒洋洋的趴在大门口,像是永远没睡醒似的,可是只要见她一经过,就如同被斗牛士挑逗的公牛,冲着她一直狂吠,别看这只狗个头不大,叫声到是很惊人,如果不是有链子拴着,她还真怕它冲过来咬她。

“死狗,你再叫,信不信我撵把你宰了炖香肉吃。”李文秀挥着小拳头,恶狠狠的威胁道,她又没招惹这只狗,干嘛老冲着她叫?看她人小好欺负么?

没想到这只狗颇通人性,见这个小人儿居然还敢挑衅自己,更加怒发如狂,拼命挣起链子,李文秀被吓了一跳,虽说知道它不可能挣脱,不过这阵势还蛮吓人的。

还是赶快回家要紧,她不跟一只狗一般见识,向着这只死狗吐了口口水,李文秀大摇大摆的走了过去,安静清幽的街巷里只有犬吠声自后方不时响起。

第十七章 冤家

偷偷摸摸的从后门溜了进去,在没人发觉的情况下李文秀顺利的回到了自己的闺房,一进到屋内就看到小蝶坐在椅子上发呆,似乎没察觉到她已经回来了。(免费小说请牢记

李文秀嘴角边露出一丝坏笑,悄悄走到小蝶身后,“猜猜我是谁。”伸出双手蒙住了小蝶的眼睛。

猛然间眼前一黑,小蝶身体下意识的了一下,待听到那个既熟悉又调皮的声音,终于松了口气。

“哎呀,,别玩了,你总算回来了,都快要急死小蝶了。”小蝶焦急的说道。

“怎么了?是不是爹娘发现了?”听到小蝶这么说,李文秀也紧张了起来。

“这到没有,老爷问起的时候,我说在歇息,老爷应该不知道有出去过。”这还是她第一次撒谎骗人呢,而且对象还是对她很好的老爷,想到这里心中有些内疚,还好及时回来了,不安的心暂时放了下来。

“那是什么事情呀?为什么这么急着找我?”李文秀疑惑的问道。

“府里来客人了,听说是老爷和夫人以前的旧识,老爷让你起身以后去前厅见见客人呢。”小蝶答道。

“那人是男是女?长得什么样子?来多久了?”爹娘的旧识?看起来关系不一般,不然也不会叫她去了。

“是个男人,来了有一会了,幸好你回来了,不然小蝶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至于那人的相貌……

小蝶犹豫了一下,神色有些不自然,“那位客人的长相,去了就知道了。”

嗯?难道有隐情?李文秀更加好奇了。

还没等她进到前厅,一阵谈笑声远远的就传了过来,其中两把声音是爹娘的,还有另外一道声音,她怎么觉得那个声音听起来有点熟悉?似乎在哪里听过?但是一时之间却又想不起来。

怎……怎么会是……是他?

她一眼就认出正坐在厅中的某人,那猥琐之极的容貌,给人印象之深刻,她就是想忘都忘不掉。难怪她会觉得耳熟呢,那可恶的笑声,听在她耳中觉得异常刺耳,就像仍在取笑她一样。

他为什么会在这里?他不是被抓去见官了么?难道他就是自己爹娘的旧识?这下惨了……

完了!完了!完了!这下自己真是死定了,偷溜出去这件事会被拆穿不说,要是他把自己设计他的事情也说了出来……

李文秀打了一个冷颤,她还是乘他们还没注意到自己赶快回去吧?爹娘要问起来就说自己不舒服,能不见他就不见他,躲得了一时是一时,最好他没事就赶快离开,想到这儿刚要跨进厅内的脚收了回来,她转身就想要开溜。

“秀秀来啦?怎么还不进来?”李铭清早就发现了女儿的身影,见她一直在门口张望,还以为女儿怕生,连忙出声唤道。

李文秀见众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自己身上,知道躲不过了,心中叫苦不迭。硬着头皮走了进去。

当沈万三见到来人尽然是那个臭丫头的时候,可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想他沈万三终年打雁却被雁啄了眼,这个臭丫头害自己那么狼狈,自己居然栽在一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手里,简直是一大耻啊!

“沈兄,这就是我那女儿,闺名文秀。”李铭清向着沈万三介绍起来,转过头又对着李文秀道:“这是你沈万三沈大叔,爹和娘的莫逆之交。”

“沈……沈大叔好。”爹娘怎么会认识这种人?李文秀脸上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只是那笑比哭好不了多少。

“呵,好,很好。”沈万三盯着她,皮笑肉不笑的说道。“李兄弟的女儿真是聪明乖巧,沈某好生羡慕。”眼神不经意的瞟过李铭清身爆那里坐着的是林琳,难怪他当时就觉得很像原来她们是母女……

“这丫头啊,调皮的紧,就像个野小子一样,整天到处乱疯,让人心,也不知道像了谁了。”林琳示意要她过去,接着把她揽在了怀里,嘴上虽然这么说,眼神中却充满了宠爱。

沈万三闻言直想笑,这丫头可不就像了你了么,容貌像了个十足不说,连性子都差不了多少,都是那么让人又爱又恨,忍不住被吸引,沉溺在其中,不能自拔……

知道是他们的女儿,沈万三怒气消了大半,不过她可不打算就这么轻易饶了这个臭丫头,如果不是他而是其他的人,说不定就真被人家扭送到衙门去了,一定要让她知道不能随便乱冤枉好人。

沈万三忘了,他的样子实在和好人沾不上什么爆这点不能怪李文秀,人们难免会先入为主,第一印象的好坏对于评判一个人起着很关键的作用,相貌在其中则是扮演着加分和减分的角色,沈万三给她的印象可以说恶劣之极,加上他那标准坏蛋的面孔,会被当做坏人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说起来,刚才我还在……”沈万三斜睨着李文秀,打算把她做的好事,公布于众。

“娘,刚才我还老老实实的在屋里睡觉呢,可没到处乱跑。”见事情要败露,她赶忙出声打断了他的话,这人果然不是好人,这么小气,跟一个小女孩计较,还要告状,李文秀在心中暗自鄙视,无奈形势比人强,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她看向那个猥琐大叔,脸上作出恳求的表情。

沈万三装作没看见,继续说道:“刚才我在路上遇到了……”看向李文秀,故意拉长了声音,顿了顿,“……一个小鬼,想向她问路,结果那个臭小鬼居然污蔑我拐带她,要不是我溜得快,差点就会被人抓去衙门。”盯着那个窝在林琳怀中的罪魁祸首问道:“文秀,你说那个臭小鬼是不是很可恶呀?”

阴险,实在太阴险了,变着方让她自己骂自己,好在他没说出去,“是啊,实在是太可恶了,像沈大叔,这么相貌不凡,气宇轩昂,和蔼可亲,怎么会是坏人呢。”她的便宜可不是那么好占的,她故意讥讽道。

李铭清心想,如果不清楚沈万三的为人,单以他的样貌而言,平心而论,不被小孩子当成坏人,才是不正常的吧?更不要说什么相貌不凡,气宇轩昂,和蔼可亲了,自己女儿这番话,实在薯扯一通。

沈万三到像是没听出她言外的嘲讽之意,脸上露出得意的神情,用手轻抚着唇上的八字胡,一副受之无愧的样子。

……她错了,她要重新评估这个猥琐大叔了,他不止猥琐小气,还是个厚脸皮。

李铭清看着这一大一小两个活宝,想笑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忍不住轻咳了一声掩饰自己的笑意。到是林琳无所顾忌的用手掩着嘴咯咯娇笑起来。

第十八章 聚头

李文秀很好奇,自己这对人中龙凤的爹娘,是怎么和一个这么猥琐的大叔扯上关系的,而且看起来他们的关系似乎还不错,既然如此为什么她这六年从来没有见过他?爹娘也都没有提起过?这次又是为了什么来他们家?有什么目的?一连串的疑问困扰着她,让她很想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下载楼

可惜当他们谈论事情的时候,都会事先支开她,让她自己去玩,可她很想要听听看他们说些什么啊,心里尽管很不情愿,最终还是听话的退了出去,既然他们不想让她听到,那么必然有他们的道理。

吃晚饭的时候李文秀得到了一个很不好的消息,那个既猥琐又可恶的大叔居然要在家里住两三天,也就是说他们随时都有可能照面,这让她觉得非常不自在,当时他虽然没有当面告发她的所作所为,但是难保不会私下里面教训她,还真怕他突然狂性大发,来找她算账,要知道那不良大叔很小气的,不过转念一想,这是在她家,她有什么好怕的?她不信他敢乱来,这么一想也就泰然了。

事情往往是你越怕什么,就偏偏来什么,第二天一早,她正在府里面做着运动,很不巧就碰到了他,名副其实的“碰”。

她的身体实在太稚嫩了,她可不想将来像那些柔弱的女人一样一推就倒,身体能锻炼到什么程度她不知道,至少做到不让人任意欺负也是好的。

自从意识到这点以后,她每天都会抽出至少半个时辰左右的时间,来锻炼身体,考虑到身体的情况,以及不让人有太奇怪的感觉,自然都是一些简单的运动,李铭清林琳两人对这个女儿很是疼爱,只要不是很过份的事情,也都由着她去了,所以并没有过多的过问这些事情。

就在她气喘吁吁迈着小短腿在府内来回跑步的时候,转过一处拐角,很不幸撞在了一堵高大的肉墙上面,她“哎呦”惊叫了一声,撞击的力道让她向后倒了下去,她想她的屁股这下可能要摔成两瓣了。

预料中帝痛并没有传来,定了定神才发现自己被一个人抱住了,眼前那张脸告诉她,她见到了她最不想见的人,现在那张脸上充满了惊讶的表情,正在饶有兴味的看着她。

“喂,大叔,你要抱我抱到什么时候呀?”被这么一个令她觉得非常不爽的猥琐大叔抱在怀中,她浑身的不自在,挣扎了一下,挣脱不开他的怀抱,无奈之余她出声抗议,语调带着一点恳求的味道,自己小辫子还在他手上,她可不想再激怒他。

“你这小丫头抱起来软软的,香香的,如果不说话还是很招惹喜欢的。”叹了口气说道,“可惜啊,谁知道这么个看起来天真无邪的小丫头,实际上是个调皮捣蛋的小坏蛋呢。”

……谁,谁是坏蛋啊,你才是吧?李文秀在心中腹诽。

“怎么一大早不好好在屋里呆着,反而在府里面到处乱跑?没点女孩家的样子,你娘说的果然没错,真是一个疯丫头。”见她默不作声,精致的小脸上却露出不忿的表情,可爱极了,他忍不住就想要“教训”一下这个小丫头,谁叫她害自己那么狼狈呢?

我在自己家里做什么,关你什么事,需要你来多管闲事。心中暗骂,嘴上说道:“经常跑步是可以强身健体的啊。”

不出她所料,沈万三奇道:“你个小丫头,锻炼身体做什么?”一般人家的女儿家这个年纪大约都在学习女工读女戒什么的,大家闺秀也不外乎多学些琴棋书画歌舞诗词之类,他们家虽然有些特殊,可似乎她爹娘也只是希望她能像平常人一样生活吧?他很好奇这个小丫头怎么会有这种念头。

“因为娘说,这个世上坏人很多,不小心就会被某些坏人拐卖了。”她老实的答道。

这句看似认真又像是讽刺他的话,让他的脸有些挂不住,“好坏不能只看表面,有些大奸大恶之徒表面看道貌岸然,背地里杀人放火无所不为,有些人长得很丑,可是行侠仗义,惩奸除恶,像你沈大叔就是后者。”他努力的教导小丫头正确的观念。

“那可说不准,我见过的一些坏蛋都长得不堪入目。”见沈万三脸色变得一阵红一阵白,她像是忽然惊觉说错了话,急忙补充道:“沈大叔,我不是在说你啊,不要生气呀。”

还不是说他?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么?沈万三见她嘴上道歉,却是眨着大眼睛,面上表情古怪,想笑又不敢笑,娇小的身子微微轻颤,哪有一点无意中说错话歉疚的样子,气得他八字胡都抖了起来。

沈万三冷哼了一声,不怒反笑,“我还记得昨天有一个臭丫头说我是人贩子,这种事我是没做过,这会想来好像还蛮有趣的,有机会尝试一下到不失为一种特别靛验。”斜睨着她露出一口白牙,阴森森的笑道:“听说妓馆最喜欢买一些六七岁大的小丫头回去训练了,文秀你说是不是啊?”

这张脸配上这样的表情,还真是蛮恐怖的……

李文秀后退了两步,怯生生道:“沈大叔,昨天我都是说笑的,沈大叔一看就知道是个好人,秀秀是小孩子不懂事,沈大叔大人大量不要生秀秀的气呀。”明白他是在吓唬自己,好汉不吃眼前亏,真惹他生气可没她好果子吃。

不懂事?沈万三嗤之以鼻,才六岁大点就这么鬼灵精,长大了还了得?加上承袭自林琳的绝世容貌,祸水啊!沈万三暗自叹了口气。

“要不是看在你爹娘的面子上,我非好好教训你这个臭丫头一顿不可。”沈万三恶狠狠的说道。

“你想怎么教训我啊?”李文秀脱口而出,话一说出口,她就叫糟,这不是自己往口上撞么?忙伸出手捂住了自己的小嘴,放佛这样就可以将话收回去,她没有意识到,她的这个动作像极了一个天真的小女孩。

沈万三怎肯放过这个机会?邪笑道:“你想知道?我就如你所愿。”

等她再想跑已经来不及了,只这么一愣神的功夫,还来不及反应,就被沈万三伸出的大手一把抱住了她,反转了身子,一只胳膊将她拦腰挟起,伸出另一只手作势要打她的小屁股。

被挟在肋下的李文秀,想叫又不敢叫,要是被人看到这幅情景,她干脆买块豆腐撞死算了,眼看屁股就要被打了,“哇……呜呜……”她情急之下又使出了装哭这招,希望那个不良大叔忽然良心发现。

“含臭丫头你以为我还会被你骗到吗?”这臭丫头还来这手?他要再上当他就不是沈万三。

嗯?这招没用?好吧,她还有杀手锏,“你要打我屁股,我就告诉爹娘你欺负我。”

果然沈万三听到这句话以后,手停在了空中,慢慢的放了下来,是啊,她又不是自己的女儿,再怎么样也轮不到他一个外人来管教,尤其是……他又怎么会真的下得去手打她呢?

第十九章 蝼蚁

沈万三叹了口气,他还真拿这个小丫头没办法,况且他本来也没真想打她屁股,纯粹只是吓唬她而已,摇了,轻轻将她放在了地上。(下.载.楼

脚踏实地的感觉让李文秀的心放了下来,刚才因为紧张呼吸有些急促,续也比平常快了不少,小脸上也不知道是因为气愤或是羞耻变得红彤彤的,就像是一颗熟透的苹果。

真是太可恶了,居然被一个男人挟在肋下,简直是耻辱啊,还要打她的屁股,要知道即便是她的爹娘都没有打过她呢,好在算他识相,没有真打她,否则她一定跟他没完。

“呦,你这个臭丫头还知道脸红啊?”沈万三像是发现了新大陆,故作惊奇的叫了起来。

李文秀翻了一个白眼,冲着沈万三龇牙一笑,抓着他的手就咬了上去,有仇不报非君子。她人小,打不过他,咬也要咬死他。

“哎呀。”惊叫声响起,却不是想象中沈万三的,而是李文秀自己的……

李文秀感觉就如同咬在了干硬的馒头上面,硌得牙生疼,再看沈万三的手,他的手很大,手指修长,骨节略显突出,手心处还有一些老茧,跟她细嫩的手比起来,反差更为强烈。

她咬过的地方只有一点点淡淡的痕迹,连牙印都没有留下,这果然皮厚……幸好她没有用尽全力咬下去,否则她真担心自己的牙会不会都被崩掉。

沈万三好笑的看着她的这番举动,戏谑道:“臭丫头你是属小狗的么?你要是喜欢咬,你沈大叔身上任你挑地方。”

……是她思想太不纯洁了么?她怎么觉得这句话那么的邪恶?莫非这对幼女也有兴趣?现在终于出了真面目?看来他不光猥琐,脸皮厚,还是变态恋童癖,她在心中默默的多记录了一笔。

李文秀蹬蹬倒退了几步,一脸警惕的看着这个脸上挂满诡异笑容的怪蜀黍,“你,你不要过来。”也不等他继续说话,转身拔腿就跑,跟他在一起实在太危险了。

沈万三莫名其妙的看着她,直到李文秀的身影在眼前消失不见,才回过神来,摸了摸鼻子,哭笑不得,他有那么可怕么?他只是开个玩笑而已啊……

下午,杨萧这个害她挨罚的罪魁祸首来了,不知道他是不是听到了她被禁足的消息,出于内心有愧?这次来居然还特地带了一点小点心,李文秀看着那个脸带羞涩的小男孩,他……这是来探监么?

“秀秀,这是我娘亲做的点心,我一个人吃不完,所以给你带来一些。“小男孩屁颠屁颠的跑到她的跟前,献宝似的说道。

正在院子里蹲在地上欺负蚂蚁的李文秀,抬起头斜睨着他,目光转到他手上拿着的一个小食盒,心想,这小屁孩还蛮懂得投其所好的嘛,有前途。

“含你吃剩下的东西拿给我吃?你当我是叫花子是不是?”他以为她是几块点心就能收买得了的么?她是那种贪吃的人么?她毫不留情对他幼稚的行为予以打击。

“不……不是的……”小男孩发现她非但没有高兴的样子,反而有些生气,想要解释,却又不知道应该怎么说才好,慌乱的摇着双手,手足无措。

李文秀见他涨红了小脸,脸上神情哀怨委屈,突然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坏心恶毒的婆婆在欺负老实善良的小媳妇一样,让她感觉到了一阵莫名的兴奋和,完了!是不是被那个变态大叔传染了?她自己也变得糟糕了?

“这些是我让娘亲特意留出来的,我一口都没有吃过,很好吃的呦。”似乎是为了证明他所说的话,他连忙将食盒的盖子打了开来。

她是那种经受不住的人么?“我才不……”“稀罕”两个字刚要说出口,待看到食盒中各色精美的点心,不自觉的就收了回去,忍不住偷偷吞了一口口水,都是些她喜欢吃的东西啊!

不行,她怎么能那么容易就屈服?无数革命先烈教导我们面对考验要有坚定的意志,这么一点小小登衣炮弹是打不倒她的。

“这个是桃酥,很香很脆哦,这个是南瓜饼,又香又甜,这个是……”小男孩指着食盒中的点心,一样一样的介绍着。

啊!啊!啊!不要说啦!李文秀在心中呐喊,眼睛一眨不眨的瞪着那一块块色香味俱佳的美食,闻着那香甜的味道,口水都快要流下来了,不管了,天大地大,五脏庙最大。

伸手一把抢过一块桃酥,迅速的塞进嘴里,狼吞虎咽了起来,放佛几天没吃过饭似的。

当最后一块点心被消灭以后,李文秀眯着眼睛,慵懒如小猫般,心满意足享受的打了个嗝。

小男孩一直在旁边看着她,虽然已经见过不少次她的吃相,可每次难免都还是会被震撼到,这和他一直以来接受的教育反差实在太大了,这么不在乎形象,不在乎仪态,没点女孩子家的矜持,却让他有一种难言的感觉,但他很清楚那绝对不是厌恶。

“秀秀,你在这里干什么呢?”他来了以后找了半天都没找到她,最后向小蝶打听,才知道她跑来了这里,现在看她心情看起来不错,好奇的问道。

正所谓拿人手软,吃人嘴短,她也不好意思再摆出一副扑克脸给他脸色看,一本正经的说道:“我在思考人生的意义”她开始装深沉,忽悠这个小笨蛋。

“啊?”果然小男孩一头雾水。

“你看,地上这些小蚂蚁,是这么的渺小,这么的微不足道,生命这么的短暂,被人轻轻一踩就会踩死,被虫吃被鸟啄,下一刻可能就会死去,为什么它们还要如此辛劳的活着?”

“为什么呢?”听她这么一说,他不自觉的问道。

李文秀不答,从吃剩下的点心中拿起了一点碎渣,放在了地上,“你知道么,别看蚂蚁小小的,它们可是能拿起比自身大很多的东西呢。”

小男孩惊奇的发现,就如她所说,看到食物的蚂蚁,一个个搬起对它们来说无比的物体,慢慢向着洞爬去,即使有的一个搬不动,也会招呼同伴来齐心合力拖回去。

他从来也没有想过,也没有注意过这小小的东西,尽然会这么的顽强,这么的了不起。

“因为蝼蚁尚且偷生……小小的蚂蚁尚且如此,何况是人?不管遇到什么苦难,不管遇到何种艰辛,都应该要勇敢的面对,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还有一句话她没有说出来,她不想给尚还年幼,人生观还没有形成的他留下不好的影响,这句话叫做“好死不如赖活着”,这句话看似悲观,其实从另一个侧面来看,这才是面对人生应有惮度,至于是消极的面对,还是积极的面对,那就全看各人了。

杨萧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番道理,似懂非懂,以他的年纪还不能理解其中的含义,但他知道她是不会骗他的,坚定的点了点头,对她懂得这么多道理,更加的钦佩。

李文秀也没指望他能明白,这些话与其说是说给他听,到不如说是说给她自己,这时候的李文秀像是变回了前世的那个陈鸿斐。

“好,好一个只要活着,就有希望。”沈万三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含笑看着这两个小孩子。

李文秀心中暗骂,这人怎么跟鬼一样,她一点都没有察觉到有人来,等等,他都听见她说的话了?完了完了,他肯定会觉得很奇怪,毕竟这些话不是一个六岁大点的小孩能说得出来的。

她只是偶然跟这个什么也不懂的傻小子抒发一下感情,就这么好死不死被人听到了,这些话以后看来还是少说为妙。

“你这丫头,从哪儿听来这些大道理?你懂得这些话中的意思么?”想当然沈万三以为是有人说给她听的,或者是无意中听到,跑来现学现卖,他又怎么知道,她有着前世的记忆呢?

呼,李文秀松了一口气,还好他没怀疑什么,“是我无意中听到爹爹说起过。”他连借口都给她想好了,她怎能辜负他的好意?

沈万三恍然大悟,他早该猜到了不是么。

“你们两个小感情蛮好的嘛。”沈万三饶有兴味的看着他们,暧mei的说道、

谁,谁和这个臭小子感情好来着?猥琐大叔是年纪大了,老眼昏花,还是他有白内障青光眼吗?这个臭小子整天不给她找麻烦她就谢天谢地了。

第二十章 暧昧

“臭丫头,你不给我们互相介绍介绍么?”沈万三等了半天见李文秀丝毫没有替他们介绍的意思,忍不住开口提醒道。(免费小说请牢记

“你不要老是臭丫头臭丫头的叫我好不好?我又不是没有名字。”没人的时候也就算了,现在当着那小子的面还这么叫她,让她觉得非常丢脸。

“对啊,秀秀又不臭,秀秀身上都是香香的,很好闻呢。”小男孩红着小脸替她打抱不平。

……这傻小子害什么羞啊?要不好意思也应该是她吧?这个小笨蛋居然也能说出这种暧mei的话,她真要对他刮目相看了。

沈万三也不答话,目光在他们两个人的身上转来转去,一会盯着这个看看,一会又盯着那个看看,脸上玩味的笑容更加浓厚。

饶是李文秀脸皮够厚,被他一直这么看,脸上也有些挂不住了,让她不禁恼羞成怒。

“我们没有什么,你不要胡思乱想。”这个猥琐中年不良大叔,思想实在太肮脏了,她有必要表明他们之间纯洁的关系。

“我可什么都没说啊,难不成有人心中有鬼?”他怎么没发现逗这个小丫头玩原来是这么的有趣?看到她尴尬的模样,实在是一大乐事啊。

“你……”李文秀气结。在这种事情上,吃亏的终究是女方,说得越多,反而会越描越黑,她很清楚这一点,于是她选择沉默以对,她不信他的独角戏还能唱得下去。

他的前世也曾经做过这种事,没想到现在居然轮到了自己被人调笑,这种感觉还真是让人觉得不爽。

沈万三见她低着头不说话,双肩微微耸动,她该不会哭了吧?心想自己玩笑是不是开过头了?她还只是一个小姑娘家啊。

但他很快就知道自己错了,错的是那么彻底,这让他再次确信这个臭丫头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妖精。

只听李文秀用手指着沈万三对旁边的小男孩说道:“这个大叔其实是一个人贩子,最喜欢拐卖小孩子了,你以后见到他要当心呀。”

这下轮到沈万三鼻子都要气歪了,还好不是所有的孩子都像这个臭丫头一样顽劣,那个小男孩的话就令他感到很欣慰。

“可是这个大叔不像是坏人啊。”稚嫩的声音放佛吐出的是世间最动听的话语,这一刻沈万三感动的只想落泪,这个小男孩可是第一个说他不像坏人的孩子啊,瞧瞧人家多乖巧,多么明事理,再看看这个臭丫头,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爹说过,不应该以貌取人,长得好看的人未必都是好人,长得难看的人也不一定全都是坏人,大叔虽然长得不好看,可既然是秀秀家里的客人,那么一定也是好人。”爹的教诲他可是都牢牢记在心中呢。

小男孩这番话说下来,沈万三真不知道是该哭好还是该笑好了,心中对这个小男孩多了一分好感。

咦,这傻小子也不蠢嘛,居然没有被她的话骗到,这些道理她当然也都明白,经过了几次的相处,谈不上多了解,但她能肯定的一点是,沈万三并不是一个卑鄙小人,而且以她爹娘的为人,是更加不可能结交一个品行不堪的人。

也不晓得她是不是和沈万三犯冲,每次他们在一起,想不吵都难。

“小,你叫什么名字?”沈万三见李文秀扁着小嘴一副在生闷气的样子,似乎没打算为他们介绍,心觉好笑,于是主动问道。

“我姓杨名萧,我的爹爹和秀秀的爹爹是结拜兄弟,大叔你呢?”小男孩像是没有察觉到李文秀的不快,对长辈般恭敬的作着自我介绍。

“他叫沈三万,你就叫他三万大叔好了。”不等沈万三答话,李文秀抢着说道。

沈万三脸上冒出三条犀他什么时候改名字了?他怎么不知道?他现在真的有一种冲动,想狠狠揍这个臭丫头的屁股一顿。

看向这个丫头,只见她一脸的严肃,脸上表情认真,也不知道适意的还是真把他的名字记错了,他对小孩子的认知到了这丫头身上,完全都错乱了。

“别听这个死丫头胡说八道,我姓沈,名万三,和这丫头的爹娘是好朋友,你叫我沈大叔就可以了。”沈万三瞪了她一眼,转头对着小男孩和蔼的说道。

“沈大叔。”小男孩乖巧的叫道。

沈万三眉开眼笑乐得合不拢嘴,那臭丫头真该跟人家好好学学,看看人家是多么尊重长辈谦逊有礼,哪里像她现在这个样子,真是一点都不招人喜爱。

李文秀看着咧着大嘴,眼睛本来就很小的沈万三,这时候更是笑的眯成了一条缝,叹了口气,这点小事都能高兴成这样,真是个单纯的人啊。

“真没想到,你们两家还有这般渊源,这么说起来,你们也算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了。”沈万三脸上的笑容变得更加意味深长,似乎想到了什么。

……她要收回刚才说过的话,他哪里单纯了,他简直就是一个彻头彻尾,无可救药,满脑子邪恶思想的不良中年大叔啊!

不过话说回来,他们两个现在也确实应该算得上是青梅竹马吧?只是她怎么觉得那么的别扭呢?不知道以后这小子长大了是会把自己当兄妹还是爱人?思及至此,李文秀突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浑身不寒而栗,赶忙把这个念头抛诸脑后。

还好那傻小子看起来是一副懵懵懂懂的样子,不然她真要找个地缝钻进去了。

“小,以后的日子有的你受了,臭丫头,不准欺负他啊。”沈万三像是预见了未来,同情的对小男孩说道,同时不忘告诫一下人小鬼大的小丫头。

“谁欺负他啦?”她像是那种喜欢欺负小孩子的人么?李文秀不满的叫道,是他这个不良中年大叔欺负她才对吧,她忿忿不平的想到。

杨萧的回答令她很欣慰,“秀秀对我很好呀,才没有欺负我呢。”小男孩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脸上带着纯真的笑容。

她有那么好吗?她一直觉得这小子很麻烦啊,她突然间有些心虚,“我有些累了,我先回屋去休息了。”她随便找了一个借口,快速的离开了这里,她真的有些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他们之间的关系了。

第二十一章 离别

沈万三走了,在府里逗留了两天之后走了,当他向他们一家告别的时候,李文秀还记得他那有些复杂的神情,那眼里分明有着不舍,是不舍得这里?或者是别的什么?她不知道,那种感觉就像是……就像是生离死别一样,似乎他们今后再也无法相见。(下载楼

在他将要离开之前,李文秀曾去过他所住的客房,她有很多的疑问想要问他。

她去的时候发现门没关,出于礼貌,敲了,等里面应了一声,推开门走了进去,沈万三和衣躺在,双手枕在脑后,闭着眼睛,似乎正在闭目养神,看到她进来了,脸上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

“沈大叔,你要走了么?”她问道。

“是啊,你沈大叔还有事情要办,怎么?小丫头舍不得你沈大叔走么?”沈万三闻言坐起了身子,用他那一贯猥琐的笑容打趣道。

谁舍不得你了?有够臭美的,李文秀翻了个白眼,都要走了还不忘调笑她,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

“沈大叔你要去哪里?是去办什么事情呀?”李文秀像是一个好奇宝宝般问道。

“这次你沈大叔去的地方离丹阳县不远,至于去做什么……那是大人要做的事,小孩子是不能知道的呦。”沈万三脸上浮现出一丝可以称之为的笑容。

李文秀看他笑得那副猥琐的样子,让她觉得非常的欠扁。切,不说就不说有什么了不起,稀罕么,肯定是去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了,她不屑的撇了撇嘴。

李文秀跳上了床,坐在床边晃动着两只小脚丫,过了一会,抬起了头,“沈大叔,你是怎么和我爹娘认识的?

为什么一直都没有见过你?”岂止是没有见过,连听都没有听爹娘提起过,这对于关系很好的朋友来说,未免有些不太寻常。

“怎么,你这丫头是不是很奇怪,你爹娘如此出色的一对人物,为什么会和我这样一个看似市井之徒的结识?”沈万三像是猜到她的想法,也不避讳直截了当的说了出来。

见沈万三如此爽快大方,李文秀自己反倒有些尴尬,心中那点心思被人看穿,小脸不禁红了起来。

这时候如果她否认或者出言解释,到会显得过于矫情,想来他也不会相信,所以她低了头默不作声,算是默认了沈万三的说法。

她本来以为必定会被沈万三训斥一番,不管怎么说,被一个小孩子小瞧,都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情,没想到等了一会也不见他出声,她疑惑掸起了头。

沈万三的目光变得深邃,望着窗外,久久没有说话,似乎沉浸在了往昔的回忆中,脸上不时露出时而喜悦时而痛苦的表情,最后目光尽渐渐变得有些温柔?是的,她相信她没有看错,那是只有在思及心爱之人时才会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感情。

李文秀没有想到,这个看似猥琐,粗俗,小气,不正经的大叔,居然也有如此细腻的一面。早先她就已经略微猜到了一二,如今更加的确信了这一点,只可惜这是一段注定没有结果的感情。

从她听到爹娘和沈万三为数不多的的几次闲聊中,她知道沈万三一直都没有娶妻,她本来还很不厚道的认为他是找不到老婆呢,如今看来想必是忘不掉心中所思念的人吧?

他其实也只是一个痴情的可怜人啊,她突然觉得他似乎也并不是那么面目可憎了。

想到这里李文秀不禁有些同情他,自己喜欢的人爱着别人,这是多么痛苦的事情,但是在他的身上她却没有看到任何的不满,憎恨,转念一想,对他来说,默默的看着她,祝福她,也许就已经满足了吧?

然而自己呢?前世的她玩世不恭,从来也不知道爱的滋味,对所谓的爱情也并不以为然,现在或许是被沈万三所感染,或许是受到身体的影响,她突然有些羡慕沈万三,至少他曾经爱过……

这一世的她还能够爱人么?是爱男人还是爱女人?或者单身过一辈子?想来自己其实比沈万三更加的可怜吧?

她又有什么资格去同情可怜他?李文秀在心中苦笑。

沈万三离开前的当天晚上,李文秀一家为他饯行,整个晚宴,并没有什么山珍海味,大鱼大肉,要说比较特别之处,那就是林琳亲自下了厨房,做了一些她所拿手的家常小菜。

席间几位大人很有默契的避开了某些话题不谈,像是他谬去的一些经历,李文秀心想,或许是因为她在场的关系吧?到底有什么是不能让她知道的?她百思不得其解。

“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吃到这么可口的饭菜了。”沈万三叹了口气,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怎么会没有机会?我看沈大叔不像是会短命的人呀。”人们都说祸害遗千年,她横看竖看沈万三也不像是那种会提早去阎王殿报道的人。

“不许胡说八道。”李铭清见女儿说话口无遮拦,轻声呵斥道,“这丫头不懂事,说话没有分寸,沈兄不要介意。”

“不碍事,这丫头聪颖率性,很合沈某的胃口。”沈万三脸上带着微笑,丝毫也没有生气的样子。

“沈大哥只要喜欢,什么时候来我们都欢迎。”林琳轻轻敲了敲坐在她怀中女儿的小脑袋一下。

“没错,沈兄想住多久就可以住多久。”李铭清也附和道。

“呵,好,要是还有机会,我沈万三一定还会再来叨扰你们,到时你们就是想赶我赚我都不走了。”沈万三豪爽的说道。

三人俱皆大笑,举起酒杯畅饮了起来,这晚府内谈笑声一直持续到很晚。

隔天当他们一家将他送出门外的时候,沈万三心血来潮,突然想要再抱抱她,李文秀虽然心理上仍有一点抵触,但最终还是任由他将她抱了起来,而且并没有表现出任何不满,安静的任由他抱着,就像是一个普通的乖乖女一样。

到是沈万三对她出奇的乖巧很是惊讶,“呦,你这丫头什么时候改性子了?”她这么听话的样子他还真不习宫不过话说回来她现在看起来静静的到更惹人怜爱。

李文秀心说,她岂止是改性子,她连性别都改了,她在爹娘面前一向试宝宝的形象,要不是爹娘都在场,她才不会乖乖任由他抱呢。

沈万三直到离开都没有回答她的问题,不过那也已经不重要了,她想他们一定还会再见面的。

第二十二章 狡黠

沈万三走了之后,生活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少了一个她不顺眼的人,不能不说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本来她应该是要放鞭炮欢呼庆祝一番的,可为什么她却觉得高兴不起来呢?在这平淡如白开水的日子里,或许有个人斗嘴也不失为是一种乐趣吧?

现在想来沈万三除了猥琐了一点,脸皮厚了一点,不正经了一点,性格差了一点,总的来说还算是一个人好人,李文秀在心中对他做了这个结论。(下_载_楼

还有一件值得开心的事,那就是她的禁足期限到了,被禁足的七天时间里她只偷偷的溜出去过一次,沈万三来了之后,她就再也不敢偷跑出去了,谁知道他会不会坏了自己的事呢?如果因为一时贪玩,最后被爹娘发现,加重对她的惩罚,那就太得不偿失了。

也幸好她偷溜出去的事没有被拆穿,李文秀这会还是有点怕怕的,就像是做了什么坏事一样,她暗骂自己没出息,要知道她前世上学那会翘课独自离家出走都没怕过,她还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虽然这么想,不过要她再偷溜出去,她终究还是不敢,心想反正也只剩下没几天就可以出去了,也不急于一时,于是这几天她都乖乖的呆在了家里。

让她比较意外的是,她这几天并没有觉得无聊,每天都在跟沈万三的冲突中“充实”的度过,直到沈万三离开,她才恍然间意识到原来她的处罚也已经结束了。

李文秀知道其实她并不是很讨厌沈万三,甚至从某些方面来说他们有一些共通之处,比如说专情。前世的一个花花公子说专情,似乎是很可笑很荒谬的事,事实上正是因为专情,所以他并不轻易投入自己的感情,也从来不做任何的承诺,然而一旦投入其中,那么必定会专心一意,始终如一。

他是一个很重感情的人,不管亲情还是友情,同样爱情也是如此,因为重感情,所以怕失去,在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里,付出真情的一方往往会是输得那方,钱他可以不在乎,但真情对他来说却只会有一次,因为不想输,所以他装作不屑一顾,用玩世不恭来伪装自己,这其实算是他的一种自我保护吧。

这世的她当然也是一样,只不过在对待爱情方面会更为艰难,她是否能敞开心扉接纳另外一个人,她不知道,这种令人烦恼的事情还是留在以后再说吧,现在她只想尽情的享受快乐的生活。

微风徐徐,蓝天白云,晴空万里,明媚的阳光从天空倾泻而下,李文秀走在热闹的街道上,注视着这个她所生活了六年的县城,这个她所喜爱的县城,这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地方,人们的欢乐也在感染着她,让她也觉得快乐极了,能够活着,真好。

“小姑娘,来看看好吃又好玩登人呦,来买一个吧。”一个看起来和蔼可亲的老伯,指着小摊上用竹签插着各式各样栩栩如生登人,面带微笑对她招呼着。

她像是那么幼稚么?好吧,她现在看起来确实是个小孩子,可是这不代表她对这些小孩子才喜欢的东西感兴趣。话说回来她还记得前世她小的时候也曾经买过糖人,这种熟悉的感觉放佛将她的记忆拉回到了前世,什么都变了,有些东西却在不经意间触动着人心。

她假装没看见老伯那期待的眼神,快步走了过去,直到离开了一段距离,才逐渐放慢了脚步,老伯稻息声还在她耳边回响,她终究还是没买,她可能会被认为是那种傲娇型大吧?其实不是她冷漠,不是她无情,而是她没有钱……

是的,她没钱,她的那点钱早在前些时候就已经为了帮人,全部都用掉了,她现在可谓是身无分文,这再次印证了“钱不是万能的,没钱是万万不能的”这句话啊。

突然耳边传来一阵犬吠声,将李文秀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她现在对狗的叫声异常,没办法她家附近那只死狗一直冲她乱吠,她就是想不在意都不可能,不过这儿可是街市,那只死狗不会跑这儿来了吧?

目光转了过去,只见一只大黄狗在一间包子铺前面汪汪直叫,应该……应该是黄狗吧?这只狗毛色毫无光泽,身上的毛像是杂草一样黏在身上,浑身脏兮兮的,已经分不太清原本的颜色,它的个头看起来还真不小,站立起来估计能跟她现在的身高差不了多少。

本来应该很威风的狗,现在却已经瘦得不成样子,连叫声都显得有气无力,这应该是一只流浪狗吧?不知道饿了多少天,多久没吃过东西了。

“哪儿来的野狗,快滚开,不要妨碍老子做生意。”包子铺的老板是个中年男子,厌恶的看着这只狗,大声呵斥道。

大黄狗似乎还不死心,低声哀叫着,像是在恳求老板能大发善心,施舍给它一个肉包子吃。

中年男子见要上门的客人都被吓跑了,怒火中烧,一边骂骂咧咧,一边返身去找东西,不一会就见他拿了一根木棍走了出来,“看我打不死你。”中年男子叫骂着就要走出铺子冲大黄狗走来,大黄狗也察觉到了来者不善,赶忙跑向了远处,注视着中年男子的一举一动。

把野狗从铺子门口赶跑,中年男子也算达到了自己的目的,没有再继续追打下去,毕竟还是做生意要紧。

李文秀看着远处趴在地上的大黄狗,那哀怨的低鸣,听着真让人觉得不舒服,看看她家附近那死狗整天神气活现的,再看看这只,可怜呐。

“皮薄馅多的肉包子,又大又香的肉包子,快来买呀。”中年男子大声吆喝着。

“小姑娘,要买肉包子么?”包子铺老板发现一个六七岁大小的小姑娘走了过来,看穿着打扮就知道一定不是普通人家,忙堆起了笑脸。

“是啊,我家的小狗最喜欢吃肉包子了,我来买给我家小狗吃。”刚才还一副凶神恶煞的摸样,转眼就变成了一个和蔼大叔,真是变脸比翻书还快啊。

“给狗吃?”包子铺老板嘴角抽了抽,有钱人家的就是奢侈啊。

“是啊,有什么问题么?”李文秀故作疑惑的问道。

“没问题,没问题,想给谁吃就给谁吃,只要高兴,就算买去扔掉都没关系。”包子铺老板赔笑道。

浪费粮食是可耻的,她怎么可能会做这种事,“肉包子多少钱一个?”她问,当然她是没钱的只是随便问问,就算有也没打算付钱。

“三文钱一个,很便宜的呦。”包子铺老板用着略带蛊惑的语气说道。

三文钱?当她是凯子,看她年纪小好骗么?这种包子最多也就两文钱,奸商啊,这样也好,对付这种不老实的人,她也就不用客气了。

“包子真的皮薄馅多么?我家小狗可不喜欢吃皮厚馅少的,我可以看看么?”没办法人矮腿短够不到,包子铺老板不疑有他,立马将一笼还在冒着热气的包子端在了她的面前。

“小店的包子绝对价格公道馅料十足。”包子铺老板自夸道,“还热呼呼的,小刑手呦。”

老板脸上堆满了献媚的笑容,还真够恶心的,哼含等下他就知道自己做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了。

李文秀的小手抓上了一个又大又白的肉包子,别说包子还真的蛮大的,她一只小手只能勉强抓住。

“嗯嗯,包子看起来不错,我买了。”说着一手抓着包子,一手伸进衣内,装模作样的取钱。

包子铺老板等了好一会却始终不见她拿钱出来,正自疑惑间,“糟了,我忘记带钱出来了。”李文秀哭丧着脸,懊恼的作捶胸顿足状。

“对不起老板,下次我再来买好了。”她遗憾稻了口气,说完将包子放了回去。

包子铺老板满脸黑线的看着她放回去的那个包子,只见白白的包子上面赫然印着一个灰黑色的手掌印,看起来异常醒目。

“哎呀,大叔对不起,我刚才玩耍,忘记洗手了,大叔不要生气呀。”李文秀也像是突然发现了她做的好事,连忙不好意思的道歉。

想骂,气的骂不出,想打,又不敢,包子铺老板盯着那只包子说不出话来。

“要不然,我拿娘给我的这个钗子来抵可以吗?”她将头上的一支玉钗取了下来,递了过去。

乖乖,这支玉钗以他看来至少也值几十两银子啊,他咽了一口口水,却不敢接,他可没那么多钱找给这个小女孩,他虽然爱钱,但是可不傻,万一小女孩爹娘问起她的玉钗怎么不见了,追究到他这里,最后告他一个欺诈之罪,他可就要去吃牢饭了。

算他倒霉,他一咬牙说道,“这个包子就送给吧,虽然上面脏了,把皮去掉,也是可以去喂狗的。”卖是不可能了,倒不如做个人情干脆送给她,说不定以后有他好处呢。

她等的就是这句话,不过嘛面子功夫还是要做的,“这样不好吧?我怎么能白拿大叔的东西呢?”

“没关系,没关系,叫我大叔,就是看得起我,区区一个包子,就收下吧。”包子铺老板拍着故作慷慨的说道。

是吗?既然他都这么说了,她还怎么好意思拒绝?“那谢谢大叔了。”她憋着笑,毫不客气的抓起了包子,道了声谢,转身而去。

第二十三章 麻烦

待走到远处,李文秀回头看去,包子铺老板一脸肉痛的表情,真可谓精彩,不过就是一个肉包子而已,至于么?这人还真是吝啬啊,刚才她一直拼命忍着,这会再也忍不住了扑哧笑了出来。(下载楼

不远处的一个小角落里面,大黄狗依旧爬在地上,无精打采的耷拉着脑袋,像是已经饿的连再动一动的力气都没有了。

她走了过去,蹲在了大黄狗面前,“饿了吗?想不想吃肉包子呀?”她拿着肉包子在大黄狗面前晃了晃,哎她就是心软啊,这世变成女人后似乎更加见不得这种不平事了,哪怕是一只狗。

大黄狗闻到了食物发出的香味,抬起了脑袋,略带戒备的看着眼前的人儿,充满了对人不信任的感觉,或许受到过太多的伤害吧?

“放心吃吧,肉包子里面没毒,我是不会伤害你的。”李文秀小脸上带着人畜无害的笑容,也不管大黄狗是否能听懂,笑眯眯的说道。

见大黄狗还有点迟疑的样子,她把包子放在了地上,站了起来,就想要离开,反正该做的她已经做了,至于它吃不吃那就不是她的事了。

大黄狗看了看面前的人,见她不像有什么恶意,安心了不少,又看看地上散发出阵阵香气的肉包子,肚中的饥饿感更加强烈,低头张开嘴大口吃了起来。

李文秀看着狼吞虎咽的大黄狗叹了口气,她能做的也就只有这些了,希望它能找到一个好心的人家收留它吧,摇了,她打算回家了。

走了没几步,就听见身后狗叫声响了起来,她扭头一看,那只狗三口两口已经把肉包子消灭的一干二净,看见她要走了,连忙跟了过来。

“喂,你别跟着我呀,我没有东西再给你吃了。”她走几步,大黄狗就跟几步,她停下,大黄狗也跟着停下,最后她无奈的说道。

大黄狗却像是赖上了她,吐着舌头,摇着尾巴,还一个劲的把脑袋往她身上蹭,一副哈巴狗的样子。李文秀哭笑不得,这……它是在讨好她么?

“我真的没有东西给你吃了呀,你就是跟着我也没用。”她的头开始有些痛了。

不管她怎么说,大黄狗像是吃了秤砣铁了心,紧追着她不放,就如同认定了这个小主人,只要跟着她就不会在受苦挨饿。

“你再继续跟着我,我就宰了你炖香肉吃。”她装出凶神恶煞的样子,恶声恶气出言恐吓,随便就跟着别人赚难道它就真的一点都不怕么?

大黄狗却完全不为所动,依旧对着她摇尾乞怜,可怜巴巴的望着她,李文秀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她最受不了的就是这种无辜的眼神了。

现在怎么办?把它带回家?天那!她可不喜欢养宠物啊,她什么都不怕,就是怕麻烦啊,况且就算她想养,她的爹娘也不一定会答应。

她突然间有些后悔,她干嘛一时好心管这种闲事啊,现在好了,惹来这种麻烦,结果想摆脱都摆脱不掉了,好人真是不能做啊。

愁眉苦脸的走在回家的路上,身后还跟着一只甩不掉的尾巴,怎一个郁闷了得。大黄狗到显得很兴奋,一改之前的萎靡不振,围在她身边跑来跑去,欢快的叫着,像是在庆祝自己找到了一个好主人。

路过她家附近那只死狗所在院门的时候,意外的,那只看门狗并不在那里,看了看身边大黄狗,李文秀眼珠转了转,她想到了一个有趣的主意。

她身边这只大黄狗比那只讨厌的狗体型要大一些,只是因为长期营养不良显得有些瘦弱,如果经过一段时间调养,她想应该会威猛不少,到时候来个以狗制狗,看那只死狗还敢不敢那么嚣张。

嗯,这么看来她就算收养了这只狗也不完全算是坏事嘛,对她多多少少还是有好处的。眼前的问题就是怎么才能让爹娘同意她养这只狗,直接跟他们说?万一他们不同意呢?

想了想,没想出什么好办法,她决定走一步算一步,先隐瞒下来好了,真要被发现了再想办法,现在首先要做的是把这只狗弄的干净精神一点,至少看起来也顺眼一些,否则它那脏兮兮的样子,不要说让她养,可能爹娘看见就直接把它扔出门去了。

既然决定先隐瞒,那么正门是不能进了,李文秀如同上次偷溜出去时候那样,偷偷从后门溜了进去,“不准出声,知道么?”她做了一个禁声的手势,压低了声音对大黄狗说道,那只狗似乎明白了她的意思,紧紧的跟着她,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屋内,小蝶正在擦拭着桌子,见到进来,正想开口,猛然间发现一只大狗从身后窜出来,惊呼一声,脚下一软,坐到了地上。

“笨狗,看你吓到人了。”李文秀用脚轻轻踢了踢大黄狗,走到了小蝶身爆将她扶了起来。

“小蝶你没事吧?放心,它不咬人。”她轻声安慰道。

“小……,这是哪儿来的狗呀?”听这么说,她瞧了瞧老老实实趴在一边的大黄狗,只见那大黄狗委屈的低鸣了一声,用两只前爪抱着脑袋,像在反省一样,说不出的逗趣滑稽,忍不住扑哧笑了出来,原先的惧意消失了大半。只是出去了才这么一会工夫,怎么就带了一只狗回来?

李文秀叹了口气,无奈的说道:”这只狗像是没有主人,不知道饿了多少天肚子,我看它可怜,就喂了它一个包子,哪知道就一直跟着我,赶都赶不赚没办法只能带回来了。“

“那老爷夫人知道了吗?”以他们家来说,别说一只狗,就是十只八只都没问题,关键是老爷夫人是否同意才是重点啊。

小蝶不说还好,一说李文秀头更痛了,她那颦眉苦恼的表情,不用多说,小蝶就已经明白了。

“现在怎么办?”总不能一直瞒着吧?就算想瞒也不可能,早晚会发现的。

“现在先给这只狗洗个澡,再喂它些东西吃,然后再想办法。”这只狗真是脏死了,她本来就有那么一点洁癖,变成了女人就更加爱干净了,这只狗不知道多久没洗过澡,又脏又难闻,她好不容易才克制住把它扔出屋外的冲动。

“心地真好,老爷夫人一定不会责怪的。”小蝶柔声说道。

她的心地好不好她不知道,她只知道她不是那种爱心泛滥的人啊,好人是不能做的,这对她来说可是一次又一次的教训啊。

第二十四章 起名

“唔,别吵。(下载楼Www.XiaZaiLou.Com)”李文秀睡在舒适的,正做着香甜的美梦,突然感觉到有人在轻轻的推她,耳边似乎还有人叫着她的名字,不禁皱了皱眉头,不耐烦的翻了个身子,紧了紧身上盖着的被子。

见摇不醒她,那只手还不死心,把目标转向了她的小鼻子,用手指捏住了那可爱的翘鼻。顿感呼吸不畅的李文秀依旧不打算有醒来的意思,挥手拍掉了那只可恶的手,最后干脆用被子将整个脑袋也埋了起来,和那只手做起了斗争。

过了一会,那只手总算安静了下来,停止了骚扰,正当她以为可以继续美美的睡觉的时候,脚下的被子被掀了开来,接着脚底传来一阵瘙痒的感觉,李文秀再也忍不住了,她受不了了,存心跟她过不去是不是?

上午她和小蝶为了照顾那只死狗,又是给它洗澡,又是给它喂食,还要瞒着别人,折腾了半天,下午好不容易想好好睡个午觉休息一下,还要打搅她,还让不让人活了?

起床气是很可怕的,尤其是被人打搅睡眠不足的起床气,“混蛋,你死定了你!”李文秀爆发了,犹如被激怒的老虎,她愤怒的从翻身坐起。

当她看清楚来人的时候,瞬间从愤怒的老虎变成了柔顺的小猫咪,只见林琳叉着腰站在床爆柳眉倒竖,杏眼微眯,身上散发出了危险的气息。

“我的宝贝乖女儿,你说谁死定了呀?”林琳脸上笑意盈盈,话语中却带有阴森的寒意,让人有不寒而栗的感觉。

乖乖,娘怎么来了?这么说她收留狗的事情也被拆穿了?这下惨了,虽然早就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可是也来得太快了吧,她还没想好对策呢。

“娘,我刚才是做恶梦,胡说八道的,不是说你,你不要生气啊。”李文秀嬉皮笑脸的娇声说道,林琳的脾气她早就一清二楚,只要她一撒娇,就什么事情都没了。“娘,你怎么来了?有什么事情叫女儿一声不就行了。”她故作疑惑的问道。

“含你这死丫头,还说呢,如果我不来,你是不是打算把你不知道从哪里捡来野狗的事情一直瞒下去啊?”林琳抬起纤纤玉手对着女儿的小脑袋给了一记爆栗。

“娘你怎么知道的呀?”她自认已经很小心了,没想到还是这么快就被就发现了,眼角扫过林琳身旁的小蝶,小丫头低着头一动不动,该不会是小蝶不小心泄露了出去吧?

“不关小蝶的事,我和你爹要知道什么事情还不简单?就连上次你偷跑出去的事情,我和你爹都一清二楚,你那点小聪明还瞒得了我和你爹么?”林琳像是猜到了她的心思,好笑的说道。

说的也是,她的爹娘又不糊涂,甚至可以说很精明,怎么可能连女儿在做什么都不知道?而且他们都那么的关心自己,更不可能放任不管,不说只是给她相对的自由而已,想到此处她的心只觉得暖暖的。

对了,听娘这么一说她才想起那只狗呢?不会已经被扔出去了吧?她眼睛往四周瞄了一下,然后她的脸上就冒出了三条犀不……不会吧?

“娘……你……你不会想要宰了它吧?”只见大黄狗被捆了四肢扔在角落里面,连嘴也被布条给绑住了,这……这也太不人道了吧?真是惨不忍睹啊,李文秀在心中为大黄狗默哀。

“不说还好,说起来我就生气,我刚要进门来,这只野狗就扑了上来,要不是你娘我反应快,还不被这只野狗咬伤了么。”林琳瞪着地上的大黄狗气呼呼的说道。

所以就把它捆的跟被绑架勒索的肉票似的?它……它其实是因为娘身上有她的气息,所以想要讨好娘吧?李文秀冒着冷汗想到,真是可怜的狗狗啊。

“那娘你说是红烧好还是清炖好?”她说着口水都快要流下来了。

“嗯,我看就红烧好了。”林琳顺着女儿的话托着下巴想了想,说完反应过来,给了女儿头上一记爆栗,“你这死丫头,胡说什么,你捡这只狗回来,不会就是想为了吃狗肉吧?”

她确实有这么想过……

“我说笑的啦。”李文秀捂着脑袋小声说道。

她将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当然骗包子这种丢脸的事情被隐瞒了下来,最后把她想要养这只大黄狗的要求说了出来。

李文秀小心翼翼的看着林琳的脸色,要是娘不答应,那她就没办法了,她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你确定要养这只狗?不会把它养死么?我看还是早死早超生,也可以少受一点罪”林琳抱着胳膊,斜睨着她,一副很不看好她的样子。

她有那么没用么?尽然小瞧她,那她就更要非养不可了,李文秀有些不满的抗议。

她应该不会养死吧?应该吧……她底气有点不足,她还记得前世小时候养过小乌龟,结果没几天就被她养死了,为此还难过了好几天,从那以后她就再也没有养过宠物了。

林琳见女儿这么坚定,叹了口气,“那好吧,不过到时候真要养死了,你可不要哭鼻子呦。”林琳宠溺的捏了捏女儿的鼻子,打趣道。

“我就知道娘最好了。”李文秀搂上林琳的脖子,在她的细嫩洁白的脸颊上亲了一口,甜腻的说道。

她知道爹娘一直都很疼爱她,只是没想到这次居然这么容易就同意了,本来她还以为需要多费一番唇舌呢。

“真拿你这丫头没办法。”林琳无奈的说道,脸上却是写满了温柔的微笑。

“夫人,,那只狗已经捆在那里很长时间了,要不要把它身上的绳子解开?”一只默不作声的小蝶见问题圆满的解决了,不忍的看了看地上的狗狗,犹豫了一会说道。

呃,她们母女两人光顾着说些体己的话了,到把这茬给忘得一干二净。

给大黄狗解开束缚以后,可能因为绑的时间有点久,大黄狗一时站不起来,只能卧爬在地上,一阵阵的哀鸣着,真是凄惨啊,李文秀用手摸了摸它的脑袋,安抚着它。

“女儿,给它起名字了么?”林琳问道。

对啊,她还没给它起名字呢,起个什么名字好呢?一个经典的名字跃然脑际,这个名字始于周星星的电影,几乎成为了狗的代名词,以至于让她想起狗就联想到了这个名字,如此好的名字不用岂不可惜?

“希望我们家生意兴旺,财源广进,就叫它旺财吧!”于是大黄狗旺财正式成为了家中的一员。

第二十五章 读书

大黄狗旺财的事情算是顺利的解决了,李文秀放下了心,就连大黄狗自己也像是知道自己后半生有了着落,不用被红烧了,而兴奋不已开心的“汪汪”直叫。(下载楼

“娘没事了么?没事的话我想再多睡一会呢。”李文秀打了一个呵欠,准备继续补眠。

“对了,你不说娘差点忘了,娘这次来,还有一件事情要告诉你。”林琳轻轻拍了下巴掌,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打算开始说正事。

“是什么事情呀?”李文秀疑惑的问道。

“你今年已经六岁了,也不小了,整日一直到处乱跑,无所事事,也不是办法,娘和你爹商量过了,打算给你请一个先生,教你读书,学一些东西也好。”林琳一边摸着女儿的小脑袋,一边温柔的说道。

哈?要给她请一个老师?还是不要了吧,她最烦的就是念书了,前世从小学中学到大学,念了十多年的书,那种应试教育让她深恶痛绝,到了古代还要继续读书?

饶了她吧,她又不打算考什么状元,她就是想人家也不准吧?就算不念书,这辈子凭借她前世所学,她相信要养活自己还是不成问题的,况且她家条件也不错,她就是什么都不干也能活的很滋润。

最最重要的是她不想整天面对一个糟老头子啊,那不是要她的命么?

“娘我突然觉得好困,这件事以后再说吧。”说完就想要躺回装死,最好是能拖几天就拖几天,说不定就把这事给慢慢忘了。

林琳却不打算让她如愿,一把将刚要躺下的女儿又重新拽了起来,又好气又好笑的看着她。“你这死丫头,你打的什么鬼主意娘还不知道么?”

“能不能不要啊?”李文秀皱着一张小脸,眨着大眼睛,可怜兮兮的望着林琳。

“你要是不愿意也可以。”林琳很通情达理的说道。

“真的吗?”这么干脆就答应了她的请求?李文秀还是有些不敢确定。

“把狗红烧了,或者给你请先生,你自己选。”林琳嘴角微微上扬。

真是糟糕的二选一,李文秀咽了一口口水,要不就牺牲一下旺财?她盯着旺财,认真的思考着。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这句话果然是很有道理的,她本来以为不喜欢养宠物的她无奈养只狗,就已经驶倒霉的了,更没想到的是她自由自在的日子马上就要结束了,又要开始重复那令人厌烦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的读书时期,她讨厌八股啊,她想她一定是发神经了才会选择了后者。

如果既不用养狗,又不用请先生,那不就是一举两得的事情么?她突然有些后悔了。

“哎。”她叹了口气。

不同于李文秀现在郁闷的心情,大黄狗旺财到显得很开心,因为它正在津津有味的啃着一根肉骨头,像是很久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似的,不舍得停口,丝毫没有察觉到这个新的小主人闷闷不乐的样子。

“,你这已经是第十八次叹气了,再叹气就要变成老婆婆了。”小蝶在李文秀身边久了,慢慢了解了她的脾气,知道她是一个很随性的人,跟她相处渐渐比较能放得开了,不再那么拘谨,这时见她唉声叹气,也开起了玩笑。

“好啊,你这个小丫头也取笑我,看我怎么收拾你。”李文秀大叫一声,向着小蝶扑了过去。

“呀,哈……哈哈……不……不行了,小蝶知道错了,小……饶了我吧,小蝶不敢了。”小蝶不敌她魔爪的侵袭,很快就缴械投降败下阵来,娇喘着告饶。

玩闹过后,李文秀郁闷的心情好了不少,小蝶的小脸上红扑扑的,看起来更是娇俏可人,让她很想一口把这个小丫头吞进肚子里,只可惜力不从心,心有余而力不足,她的早已经离她远去了,真是悲剧啊。

她却不知道,她这时的摸样比小蝶更加的想让人宠爱,惹人怜惜。

“真的不喜欢读书么?”小蝶问道。

“是啊,读书很无聊的。”李文秀愁眉苦脸的说道。

“又还没有读过,怎么知道无聊?”小蝶疑惑的问道。

这要她怎么回答?难道说她已经读过十多年的书了么?“你想呀,每天都要有几个时辰坐在那里看书,不能做其他事情,闷都闷死了。”她抱怨道。

“可是将来说不定能够帮助老爷和未来的相公,如果不识字的话,岂不是会有诸多不便?”小蝶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这到也是。”当然她不是赞同什么辅助未来的夫君,而是她不想当个文盲,古代的文字都是繁体,要想全都看懂尚且不易,更不要说书写了,从这方面来说有个人教还是有必要的,这么一想也就没那么抵触了。

“小蝶你读过书么。”她随口问道。

小蝶摇了,脸上露出哀戚的神色,“小蝶小时候家里穷,请不请教书先生,爹爹识得几个字,可数世的早,小蝶没有这个福分。”说完眼眶红了起来。

李文秀见自己又害得小蝶想起伤心往事,不禁暗骂自己,“小蝶别难过,等你日后嫁个好人家,就让你的相公来教你。”她连忙转移话题,只不过本来需要安慰的人是她啊,怎么反过来变成她安慰别人了?

“你又取笑人家,小蝶才不要嫁人呢,小蝶要一辈子伺候。”小蝶粉脸通红娇嗔道。

“好,好,小蝶不嫁人,那等我读完书,然后再来教你,你说好不好呀?”她想了想提议。

“真好。”小蝶感动的说道。

看到小蝶连连点头破涕为笑的样子,令李文秀也觉得开心了起来。

心情大好的李文秀突然想起了旺财,这才发现旺财还在啃着那根早已经把肉吃的一干二净的骨头,眼珠子骨碌骨碌转了转,邪笑着向旺财走了过去。

小蝶见又露出了这样的表情,就知道她又想到什么鬼点子,不禁同情的看向旺财。

李文秀一把将旺财嘴里的骨头夺了过去,旺财那可怜巴巴的眼神,让她心里升起一阵,想她为了它受了多少累,嘿它到好,马上就滋润起来了,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怎么得也得报答一下她不是?

“旺财,按照我说的做,做好了就再给你一块肉骨头,做不好,就没得吃,知道么?”以前她就觉得有些狗主人把自己的狗训练的跟马戏团的动物般很有趣,现在有这个机会怎么能放过?在她无聊的时候给她解解闷也是好的。

半个时辰之后……

“你这只笨狗,我都说了多少次了,我是让你站起来,不是让你爬下,你明不明白啊!”

折腾了半天,旺财依旧是一副呆头呆脑的样子,对于她的命令是背道而驰。

天哪,她是养了只怎样的蠢狗啊,是不是它除了吃就什么都不会了?

她可不可以去跟娘说,她要反悔啊!

第二十六章 请求

整个一下午,李文秀都在逗着旺财玩,给它洗过澡,喂过东西吃以后,它总算是精神了不少,看起来也顺眼了一些,要说让她觉得不爽的地方就是这只狗太笨了,想要训练一下它,它不是不听命令就是懒懒散散的,她费了很大的劲都没有半点效果,它对吃到是很积极,一闻到食物的香味,不用她吩咐,立马就精神百倍,让她又好气又好笑。(下.载.楼

第二天早上,李文秀梳洗完吃过早点以后,又喂过了旺财,就想要带着它到处走赚她虽然没有养过狗,但史是需要经常遛的这点她还是知道的,在她所接触的人中,那些所谓名媛贵妇似乎不养只狗或者猫就是很落伍的事,当然她的女朋友也不例外,她前世的一些养过狗的女朋友就经常没事的时候带着狗到处去玩,没想到自己有一天居然也会变成女人,跟那些女朋友一样做相同的事情,真是造化弄人啊。

旺财对遛弯到像是不太感兴趣,依旧懒洋洋的打着盹,李文秀心说,她是养了只狗还是养了只猪啊,吃饱了就睡睡饱了就吃,她想用不了多久应该就可以把旺财养的肥肥的然后抓去炖了吧?

在她的强迫之下,旺财心不甘情不愿的跟在了她的身爆还不是哀怨的低鸣着,表达着它的不满,本来对于遛狗她是没啥兴趣的,只不过岂能什么事情都随了宠物的心愿?那样她还有身为主人的威严么?要让它明白谁才是主人。

府里面偶然经过的小丫鬟见到她牵着一条大狗到处乱晃,都是躲得远远的不敢靠近,有这么可怕么?不就是一只狗么?有她牵着还怕咬她们啊?胆子真小,她摇了,正打算离开,一个叫小红的丫鬟踌躇了一下慢慢走了过来,怯生生的说道:“小…………杨小少爷来了,夫人让我通知你,杨小少爷在前厅等你。”

这小子怎么来了?身体好了么?听说他好像上次来过她家之后隔天就生病了,起因是晚上睡觉的时候着凉了,受了点风寒,鼻涕喷嚏不止,真是可怜。不过大响的这小子也能得感冒,身体还真是有够弱的。

进到前厅的时候,这小子正坐在椅子上手中拿着串糖葫芦,细细品尝着,他看起来气色还不错。

“我娘呢?”四周看看了看,厅里面只有他一个人。

“婶婶去后园了。”小男孩见她来了,露出开心的表情,从椅子上跳了下来,突然间发现她身后跟着一条大黄狗,楞了一下,站在了原地。

嘿嘿,小子怕了吧?李文秀得意的想到,旺财也不是一点用都没有嘛,至少吓唬吓唬小屁孩还是可以的。

意想中的惊慌失措没有发生,他的样子与其说是害怕,到不如说是兴味浓厚来的确切,嗯?难道他是喜欢狗的么?

她的疑惑很快就得到了解答,只听他略带兴奋的说道,“秀秀这是哪来的狗狗呀?看起来好大哦。”

真是,她还以为能吓吓他呢,仔细想想也对,男孩胆子是比一般女孩要大,如果他真连狗也怕,她反而会瞧不起他了,“你要喜欢我就送给你。”如果能把这只笨狗就这么处理掉,让它去烦这小子,让这小子再没时间来烦她,可谓一举两得,同时解决掉两个麻烦,那就再好不过了,哈哈,她真是太聪明了。

可惜事情往往不遂人愿,她的心中在得意的打着算盘,却听他有些遗憾的说道:“我也很想要养,可是爹爹不准。”

“为什么?”他老爹管得也太严了吧?

“爹爹说不希望我玩物丧志,将来变成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他说着小脸上难掩失望。

这确实是她印象中那个伯父会有的管教方式,她那个伯父素来严厉,对他要求很是严格,她还记得有一次和爹娘去他家,他因为贪玩把衣服弄脏了,就被他老爹狠狠训斥了一番。

只不过让她觉得费解的是,为何这小子经常来找她,他老爹就不反对呢?难道不怕将来有什么不良的影响?就只是因为他们两家关系好么?所以很放心?

“来,给你吃好吃的东西呦。”小男孩将手上拿着登葫芦放在了旺财的面前。

用这点小恩小惠就想收买她的狗啊?她的狗才不会稀罕呢,要知道她可是刚喂旺财吃过骨头呢。

呵,她准备好看他的笑话了。

只见旺财把头伸了过去,先用鼻子嗅了嗅,似乎在确定能不能吃,最后竟无视她那威胁的目光,张开口吃了起来。

“……”

这只蠢狗,是不是能吃的东西都不会放过啊?什么人给你东西你都吃,就不怕被人给毒死啊?旺财你真是太令人失望了。

小男孩眉开眼笑,用手轻轻的抚mo着旺财,而旺财也乖顺的任由他动作,看起来也很享受,很和谐的一幅画面,如果不之情的人一定以为他才是主人吧?李文秀郁闷的想着。

“秀秀我过些日子可能不能都随时来了。”小男孩像是想到了什么,难过的说道。

“嗯?”这个消息还真是有些突然。

“爹爹说我应该要读书识字了,所以准备让我去学堂上学。”他说着叹了口气。

这……两个人同时开始读书,他们两家是商量好了么?不过为什么他是去学堂,而她要在家面对一个糟老头子啊?这不公平,不行,她也要去,如果一定要念书的话,那么与其面对一个糟老头,到不如跟着小屁孩一起上学,至少热闹一些。

傍晚,吃完晚饭之后,李文秀当着爹娘的面,将她想要和杨萧一样去学堂上学的要求说了出来。

“胡闹。”正在喝茶的李铭清差点将茶水喷了出来,对于女儿的异想天开哭笑不得。“你一个姑娘家怎么能跟一群小子在一起读书?成何体统。”想都没想马上就拒绝了她的请求。

“娘,为什么不可以?我想去嘛。”李文秀见状,摇着林琳的胳膊撒起了娇。

“你爹说的没错,去学堂读书的都是男孩子,你一个女孩家去会让人说闲话,还是听爹娘的话请个先生来教你吧。”林琳无奈轻声安慰着她。

“他们爱说什么让他们说去,我密他们说什么呢?爹娘你们什么时候那么在意别人说什么了?”李文秀不以为然的撇了撇嘴。

“你这死丫头到编派起爹娘的不是了。”林琳佯怒给了女儿一记爆栗,复而掩着小口咯咯娇笑道:“清哥,这丫头说得也是,咱们何曾怕过人来?而且大哥的儿子也会去学堂,他们两个小一起也算有个照应。”

“哎,你呀,这丫头都叫你宠坏了。”李铭清无奈稻了口气,却并没有责怪之意……

两人相视一眼,眼中浓情脉脉,情意绵绵,化不开,剪不断……

第二十七章 斗狗

李文秀觉得自己很幸运,能够有这么一对开明的爹娘,对自己任性的要求一而再再而三的满足,没有因为性别的关系给与太多的限制,让她在最大限度下自由自在的选择她所希望的方式生活,这种关爱让她充满了家的幸福和感动。(请牢记我们的 网址

离去学堂上学的日子还有十来天,那时这个响也将会过去,不知不觉中,秋天快要到了。

她想起前世她小的时候,每次放假,快要开学的时候,都会有种期待中带着点兴奋的心情,许久不见得同学又聚集一堂,是一件很值得开心的事情,新的学期,新的风貌,一个新的开始。但是同时还是有那么一点点意犹未尽,玩乐的时间总数得特别快,也总是觉得玩不够,这种矛盾的心情一直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

现在也是如此,其实对于去学堂上学,李文秀还是有些好奇的,以前只有在电影电视中看到的情景自己有机会可以去亲身体验,或许有意想不到的乐趣也说不定。

只是她就不能再睡懒觉,不能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了,所谓有得必有失,她要好好珍惜这最后十多天逍遥自在的日子了。

每天牵着旺财出去遛弯,成为了这些天她最常做的事情,一个六七岁大的小女孩牵着一条大黄狗上街,这种强烈的反差,引得路人纷纷侧目,或许是因为身体过于稚嫩的原因,有条狗跟在身爆人们那敬畏的目光,让她颇有种既安心又威风的感觉,至于被娘戏称为人仗狗势,她就自动忽略装作没听见了,到底史仗人势,还是人仗狗势这种无聊的问题她是不需要关心的。

经过这几天的调养旺财已经不复初见时那种落魄的摸样,变得精神抖擞,但是有一个毛病却怎么也改不掉,也不知道它是不是以前饿的狠了,每天都生活在朝不保夕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环境中,即便现在有了主人,依旧是能吃多少就吃多少,不能吃,也要逼着自己吃,以至于吃得撑了还吐过好几回,不给它吃吧,就委屈的盯着她,搞得好像她虐待动物似的。

出乎李文秀意料之外的是,旺财看起来是威猛了不少,可实际上整个是一个外强中干,在她牵着旺财路过那只死狗院落门口的时候,那只该死的狗一如往常吠叫着。

“旺财,上!给我好好教训它。”李文秀松开了牵着旺财的链子,在它身后挥舞着拳头给它打气加油。

她远远的躲在了一爆万一闹得动静太大,那家主人如果听到了声响出来了,看到他的狗有个三长两短,来找她算账,那可不得了,她做好了随时开溜的准备。

旺财看了看身后的小主人,似乎明白了主人的意图,又看了看前面乱吠的狗,彷佛也被这只嚣张的狗激怒了,冲到它面前,也狂吠了起来。

小巷里一时间狗吠声不绝于耳。

“上去咬啊,旺财你这个笨蛋。”她还想看斗狗呢,可惜旺财却只是在离那只狗三尺远的地方吠叫着,死活也不肯再上前一步,这架势就如同两个吵的热火朝天,却不敢动手的人一般。

片刻之后……

李文秀嘴角抽搐,满脸黑线的看着旺财,只见它如同斗败了的狗,夹着尾巴灰溜溜的跑了回来。

旺财你真是太令人失望了,亏你块头比人家大,吃的比人多,打不过也就算了,连吠都吠输人家,干嘛嘛不行,吃嘛嘛最香,旺财你真是一个废柴啊,她要去跟娘说,她要反悔,还是把旺财红烧了吧!

就在她正郁闷着的时候,一阵脚步声响了起来,原本半掩的院门“吱呀”一声开了。

李文秀心中暗叫不妙,一定是这家主人听到动静,出来查看了,也难怪,两只狗的叫声这么大,要是里面的人真的都没听见,她反而会怀疑里面的人都是聋子了,想到这里就牵着旺财准备开溜。

真是太令人不爽了,如果是旺财把人家咬死咬残了跑路那还好,现在感觉就像是落荒而逃一样,那只死狗的叫声更是刺耳,像是在对着她叫嚣嘲笑她一般,真是丢脸啊。

“等一下。”她转身还没走几步就听见身后有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叫道。

等?傻子才等,她现在够衰的了,难道还要留在这里考验她的神经吗?还嫌她脸丢得不够啊?

不理身后的那道声音,脚下加快了速度。

“诶,别走呀!”见她没有打算停下的意思,那声音似乎有点着急了,“你是李家吧?”

这句话一出口,李文秀果然停下了脚步,这人怎么知道的?难道认识她?

疑惑间转头看去,发现原来是一个小丫头,年纪大约十岁左右,长得粉雕玉琢,惹人怜爱,以后肯定也会是一个美人啊,她在心中把她们两个人的样貌互相比较了一下,觉得还是自己更胜一筹,不禁有些得意,不过这个想法刚一出现,她马上意识过来,暗骂自己,居然会冒出这种女孩家才有的念头。

这么一停下的工夫,小丫头就走了过来,也不说话,用大眼睛上下打量着她,也像是在做着比较。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李文秀快被她的目光看得受不了了,忍不住主动开口问道。

“你不记得我了吗?”小丫头见她脸上还是一副茫然的样子,解释道:“今年过年的时候,我爹带着我走亲访友,我们在杨大叔的家里见过面的。”

听她这么一说,她想起来了,她们好像确实见过,当时她跟着爹娘像往年一样去杨萧那小子家拜年,去的时候还有其他客人,出于客套众人难免会互相攀谈几句,只不过她当时一直被杨萧那小子缠着,工夫去管其他人?所以并没有留意,没想到这小丫头还记得。

经过交谈她知道了这个小丫头叫做苏点点,今年刚满十岁,知道她才六岁大以后,就一个劲的妹妹直叫,亲热的彷佛她们是认识了很久的姐妹似的。

她本来以为杨萧这小子就够麻烦了,没想到这可到好,莫名其妙又多出来一个“姐姐”,不过她却并没有觉得不高兴,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何况小丫头又是那么可爱,她其实还是蛮喜欢这个小丫头的,只是对于她的热情还是有那么一点不大习宫最关键的问题是她对于处理女孩子之间的友情不在行啊。

第二十八章 灯会

当她们在谈话的时候,那只死狗依旧在不识好歹的吠叫着,似乎有主人在场,更加的肆无忌惮了。(看小说请牢记

“来福,这是我的好姐妹,不许无礼。”苏点点也发现了狗的不寻常,轻皱了下秀眉,娇声呵斥,转过头来对着她不好意思的说道:“文秀妹妹别害怕,来福平时很乖的,也不知道今天是怎么了。”

“没关系。”她都已经习惯了……

“它叫来福?那是不是还有人叫常威呀?”听到这个名字她又想起了周星星的电影,忍不住笑着说道。

“文秀妹妹你认识我表哥?”苏点点疑惑的问道。

哈?她就是随便一说,还真有这个人啊,总不能说她是从电影中认识的吧?

“上次在杨伯伯家的时候偶然听你们说起过。”李文秀干笑了两声。

“你叫我文秀就好了。”她连忙转移话题,她实在很不习惯被一个小丫头这么妹妹的叫。

“文秀妹妹,你很讨厌我么?”苏点点大大的眼睛蒙上了一丝水雾,楚楚可怜的看着她,像是随时可能掉下来泪来。

这哪儿跟哪儿啊,她的头又开始痛了,在她再三保证,绝对没有不喜欢她之后,小丫头总算破涕为笑了,李文秀无奈稻了口气,她被打败了,她喜欢怎么叫就怎么叫吧,对这个自来熟的小丫头她实在生不起气来,只不过小丫头嘴角边的窃笑,怎么让她有一种被算计了的感觉?

“这是你的狗狗?”苏点点指着她身后的旺财问道,“刚才我听到一阵狗叫声,是它们两个在吵架吗?”

吵架?应该算是吧……苏点点天真的话语让她很想笑,可是她笑不出,旺财这只个笨狗连吵架都吵输人家,脸上无光啊!

“是啊,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它每次见到我经过的时候都会一直冲着我叫。”李文秀闷闷的说道。

苏点点一听,这还了得,居然敢对她的好姐妹不敬,对着常威又是一通训斥,就差拿鞭子抽了。她还真没想到这看起来秀气斯文小丫头居然还有这么凶悍的一面,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话说回来,她们也才刚认识吧,干嘛对她这么热情?如果不是她相信十岁大的小女孩不可能那么有心机,她还真要怀疑这小丫头是不是别有目的了,她自认她识人的本事还是有那么一点的。

苏点点把来福也牵了过来,旺财立马像老鼠见了猫似的,躲在了她的身后,不时探头小心张望着,这幅没出息的样子,气的她牙痒痒的,恨不得给它一脚。

或许是苏点点的话起到了作用,这只死狗这会到是老老实实的,只是偶尔瞪着她,仍然有着敌意。

“咦,它怎么身上的毛一块一块的?”以前离的远她没注意,现在近距离看才发现这只狗身后的皮毛有很大一块像是被火烧过一样,有些地方甚至还有着疤痕的印记。

“今年元宵灯会的时候,我带着来福去玩,哪知道后来没留神把它弄丢了,再找到它的时候,它就已经变成这样了,休养了好长一段时间才恢复过来,不知道是哪个坏蛋干的,要是让我知道,一定也叫他尝尝这种滋味。”苏点点雄的抚mo着来福,就如同它才刚刚受伤一般。

她还真没想到一个十岁大的小女孩,居然能发狠说出这种威胁的话语,要是以前她绝对会笑出来,但是现在她笑不出了,因为她突然想起,苏点点口中的那个坏蛋好像就是她自己……

正月十五,元宵佳节,将从年三十开始一直延续的庆祝活动推向了又一个。元宵之夜,大街小巷张灯结彩,街道上人潮如织,热闹非凡,男女老少家家户户几乎都出外赏灯,各式各样的花灯,更是让人目不暇给,把整个街道映衬的绚烂多姿。

李文秀就这样跟着爹娘,一边吃着从街边小摊贩买来的小吃,一边欣赏着花灯。

每年的这个时候都是大多数未婚青年男女最期待的日子,平日鲜少有机会接触到的寂寞男女,又怎么会错过这个绝妙的机会?这一刻自然而然就成了结识奠赐良机。

往来游玩的红男绿女,女子眉目传情,含羞带怯,男子故作潇洒,风度翩翩状,看得李文秀只想笑,这些青年男女,很明显醉翁之意不在酒,整个元宵灯会,更像是一个相亲的场所,这可比那些花灯有趣多了。

到是林琳兴奋的就像是一个还没长大的小女孩,左手拉着李铭清,右手拉着她,东看看,西看看,一会在走马灯前面好奇的张望,一会拉着他们去猜灯谜,玩的不亦乐乎,银玲般的笑声不时响起,本身那出尘的容貌,配上巧笑倩兮的神情,让循声看来自诩风liu的青年俊才们不由得痴了。

李文秀很快就发现周围有不少人在看着他们,有赞赏的,有羡慕的,也有嫉妒的,其中男子大多都看向林琳,而女子大多都看向李铭清,还好古代人比较含蓄,很少有那种敢于直接盯着他们看的,不过这些花痴男花痴女眼中那既羡慕又嫉妒的目光,似乎在怨恨为什么站在他(她)身边的人不是自己,这让李文秀觉得非常不爽。

狠狠瞪向那四周射来的一道道目光,和她目光接触到的人不免都愣了愣,或许是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尴尬的转过了头去,那些人总算是收敛了一点,只是不时还是会偷偷瞄一两眼,林琳和李铭清到像是没有察觉到自己的受人关注,周围环境虽然吵杂,他们依旧说说笑笑,眼中再无旁人,彷佛整个世界只有对方的存在。

这种感觉完完全全就是在约会啊,如果不是身边还跟着她这个电灯泡的话……

不管是哪个时代的女人,都是喜欢浪漫的啊。

意识到这点,李文秀眼珠转了转,嘴角边露出一丝暧mei的坏笑,伸手拉了拉林琳的裙摆,“娘,我想自己去玩玩,可不可以呀?”

“怎么?你这丫头不喜欢跟爹娘在一起么?”林琳佯装伤心的说道。

“不是啦,我是不想打扰爹和娘啊。”李文秀眨着水汪汪的大眼睛。

“什么打扰不打扰?你这死丫头,胡说八道什么!”林琳似乎听懂了言下之意,俏脸不由得红了。

“她要喜欢就由她去吧,不要跑远了知道么?”李铭清眼角带着笑意,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叮嘱道。

元宵灯会其实她已经参加过几次了,老实说并没有了一开始新鲜的感觉,不过在古代并没有太多娱乐活动的情况下,这种热闹的节日活动,还是很难得的。

李文秀漫无目的随意的闲逛着,过了一会觉得有些累了,就在一处石亭里坐了下来,一边吃着刚刚猜灯谜赢来的奖励花生帖,一边把玩着手上的花灯。

突然一阵大风刮过,把她手中的花灯吹了起来,接着花灯就冒起了烟,烧着了,李文秀惊呼一声,赶忙将手中的花灯扔向了一边。

花灯烧着据说是吉兆,不过在她看来那其实是因为太容易烧着,所以人们才会自我安慰吧?管它是不是吉兆,要烧到自己那可就是不祥之兆了。

就这么好死不死,她扔出去的花灯刚好就扔在了爬在角落休息的来福身上,真可谓是天外飞来横祸。

着火的花灯接触到皮毛瞬间就燃烧了起来,等来福惨叫着在地上来回翻滚的时候,她才惊觉,她下意识的就想要马上开溜,不过要是这只狗因此而被烧死,即便只是只狗,她想她也会于心不安。

在她的帮助下,没多久狗身上的火就被扑灭了,虽然狗的性命是无碍了,但是毛发却被烧掉了不少,空气中还能够闻到一股烧焦的味道。

李文秀看着趴在地上有气无力哀声鸣叫的狗,心中有些忐忑,狗脖子上的链子,说明这只狗是有主人的,只是不知道去了哪里,要是回来看到他的狗这幅惨样,那自己肯定是说不清了,犹豫了半响最后她决定离开,反正这只狗看起来应该是没事了,只要修养一段时间就会好,她安慰着自己。

这件事情过后没几天她就忘得一干二净,如果苏点点不说,她怕是还想不起来。

难怪这只狗老是冲她吠呢,还真是记仇啊,她又不适意的,李文秀在心中苦笑。

“文秀妹妹,你在想什么?”苏点点见她低着头好一会都没说话,忍不住问道。

“哦,没什么,我在想来福好可怜。”李文秀听到苏点点的话回过神来。

“是啊,要是让我知道是哪个坏蛋干的,一定让他好看。”苏点点装出恶狠狠地样子。

苏点点皱着小鼻子发狠的摸样非但不可怕,反而显得娇俏可爱,不过她终究不敢说是她干的,这种愚蠢的事情,她可不想自己给自己找麻烦。

“呵,我一定也帮你教训那个坏蛋。”李文秀偷偷吞了口口水,心虚的笑道。

“文秀妹妹真好,到姐姐家里来玩玩吧?”苏点点用着期待的眼神看着她,盛情道。

“下次吧,我要回家了,不然爹娘会担心的。”她现在只想赶快离开这个让她浑身不自在的地方。

“好吧,不过下次一定要来哦。”苏点点有些失望的说道。

李文秀答应过后,牵着旺财飞一般涤了,下次?还是算了吧,反正没说什么时候,她也不算骗人不是么?

第二十九章 志向

七月十四,立秋。(下_载_楼

秋天对某些,心思细腻的人来说是个感伤的季节,多愁善感的少女,风雅的文人墨客,秋天的凄凉萧瑟似乎很轻易就能够在心灵上给与他们深深的触动,春天的寂寞,秋天的凋零,这种伤春悲秋的情怀,李文秀觉得她大概是永远也无法体会出来。

和这些人不同,对于李文秀来说,她是很喜欢春天和秋天的,春天万物复苏充满了生机,秋天收获成功的满足和喜悦,不似响般炎热,也不如冬天般寒冷,这两个季节可以说是一年中最舒适的两个季节,不管是从她面对人生惮度看,或者是从享受的角度看,她都没有理由不喜欢这两个季节。

不过这个秋天对她而言却有着特殊的意义。

今天就是她去学堂上学的日子了,辰时不到睡意朦胧的她就被小蝶早早叫起了床,睡懒觉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她恍然间有种回到前世,重新上小学的错觉,她第一次上学时的心情是如何,她已经不记得了,她只知道她现在有那么一丝紧张,还有那么一点点期待。

“紧张个屁啊!”发觉到自己的“不正常”之后,她不禁暗骂自己,“李文秀啊李文秀,你什么世面没见过,这么一点小事有什么可紧张的?难道身体变成了小女孩,连心理也逐渐向小女孩靠拢了么?

用手在铜盆中掬起了一捧水,泼洒在脸上,清冷的水珠滑过脸颊,沁人心脾,原本还有些不太清醒的头脑立刻精神了起来,整个人变得神清气爽,她很喜欢用冷水洗脸,这几乎已经成为了她的一种习惯。

刚开始的时候作为她的丫鳜小蝶对她热水不用而用冷水还有些不能理解,她笑称用冷水洗脸可以让肌肤细腻光滑,美容养颜,说的有板有眼,唬的小丫头一愣一愣的,对于各种稀奇古怪的想法,她也已经不觉得奇怪了。

洗漱完之后她正在屋内享用小蝶给她端来的早点,这时杨萧来了。

也不知道杨萧他老爹怎么想的,放任这小子到处乱跑也就算了,居然连去学堂也不管他,让他自己一个人去,还美其名曰培养他自立的能力,一点没有因为他是独生子,就过份溺爱,杨萧他老爹怎么教育这小子她受不着,但是干嘛要拉着她啊?

当李铭清告诉她,以后要她跟那个臭小子一起去学堂的时候,她想她的脸一定跟苦瓜一样,有必要他们干什么都在一起么?她想一定是那个缠人的臭小子做的好事。李铭清无视她的抗议,在要么一起去,要么不准去的选择下,她只能乖乖就范了,所以说她才讨厌选择题啊,看似选择权在你,其实答案早就定好了。

草草吃了一点东西,她就和杨萧出门了,有这小子在,她哪儿还有胃口。

闷闷的走在前面,杨萧紧紧的跟着,像是生怕她会突然不见一样,似乎没有察觉到她的情绪不脯一路上开心的有说有笑,她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心思早已经不知道飞往了哪里。

小呀嘛小二郎,

背着那书包上学堂,

不怕太阳晒,

也不怕那风雨狂,

只怕先生骂我懒呀,

没有学问喽,无颜见爹娘。

朗里格朗,朗里格朗,

没有学问哪,无颜见爹娘。

小呀嘛小二郎,

背着那书包上学堂,

不是为做官,

也不是为面子狂,

只为穷人要翻身哪,

不受欺负哎,不做牛和羊。

朗里格朗,朗里格朗,

不受欺负哎,不做牛和羊。

清晨,空气清新,树枝上鸟儿欢快的唱着,她莫名就想到了这首儿歌,心中默默的哼着,嘴上差点就不自觉地唱了起来,还好她及时的意识到这点,不然可就糗大了,忽而又觉好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破晓的阳光穿透云层,将大地染成了一片金黄色,天渐渐的亮了,街上开始逐渐有了行人,商家店铺小摊贩们也在为了各自的生意而准备忙绿着。

杨萧看着阳光下她那红彤彤的小脸,第一次意识到,原来她笑起来是如此好看,这一刻时间彷佛凝固了,如同一幅美丽的画卷深深印入了他的脑海中。

“喂,傻看什么呢?”眼角瞟过身旁,这小子干嘛呆呆的盯着她?如果不是他还很小,她真要怀疑这小子是不是被她的样子给吸引了。

“没……没看什么……”小男孩回过神,见她白里透红的俏脸上带着丝丝笑意,一双秀目正凝视着自己,就像是做错事被当场抓包,脸不由红了起来。

“秀秀你以后想做什么呀?”为了掩饰自己的心虚,他连忙转移话题。

嗯?这傻小子要跟她探讨人生,探讨理想么?会不会太早熟了一点?不过这番无心的话,却另她生出对未来的茫然之感。

她要做什么?她不知道,她也不是没有想过,只是往往都没有结果,她重生到这个时代,又变成了女儿身,这一连串的变化让她有些不知所措,她适应现在的生活都尚且不易,又怎么会考虑的那么长远?或许随波逐流顺其自然对她来说才是最好的方式吧。

“秀秀怎么啦?”见她默然不语,杨萧以为是他说错了话,不安的问道。

“没事。”李文秀摇了,“你呢?你以后想做什么?”她微笑着问道。

“我长大了要考状元,然后像爹爹一样做一个好官。”小男孩志气满满不假思索的回答。

呵,看不出来,这傻小子还蛮志向坚定,目标远大的嘛。

“这些是不是也是你爹他要求你做的?”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子女能成龙成凤,她想这一定不会是他出于他的本意。

“是啊,爹爹一直教导我,要以民为根本,为黎民百姓,为天下苍生,尽自己的一番心力。”小男孩情绪高昂的说道。

他老爹也太离谱了吧?这小子才多大,就给他灌输这么沉重的东西,也不怕揠苗助长,适得其反么?想想还是她的爹娘好啊,从来也没有把自己的想法施加在她的身上。

“那你有没有想过你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她忍不住问道。

他自己最想要什么?小男孩愣住了,一直以来都是爹娘怎么说他就怎么做,自己想要做什么也都需要经过爹娘的同意,爹娘将一切都已经为他安排好了,他也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从来没有想要争取过什么,这时脸上露出同她一般迷茫的神情。

李文秀叹了口气,伸出手拉着他,“别想了,快走吧,不然等下时辰晚了。”她及时打断了他的胡思乱想,不然出什么问题,她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第三十章 学堂

丹阳县城外有一座山,名字就叫做丹阳山,据说丹阳县城就是因这座山而得名。(看小说请牢记

丹阳山并不如前世那些她所见过或者听过的名山般,或壮观,或险峻奇巧,也不如那些名山秀丽清幽,在李文秀看来丹阳山不过就是一座普普通通的大山。

向前走去,远远便可以看到一条小河,山上的泉水顺着山势蜿蜒而下,汇集入河中,这条河有个很俗气的名字,金沙河,相传很早以前有人曾在河里发现过金沙,一传十十传百,金沙河的名字就这样传了开来。

这里的风光虽说平淡无奇,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但对李文秀这个不是很挑剔的人来说,也算是难能可贵了,套用一句至尊宝的话,那就是这里虽算不上山明水秀,却也别有一番风味。

当然她来这里可不是来游山玩水的,从离开家到现在大约已经走了快半个时辰左右,终于来到了此行的目的地,志远学堂。

志远学堂,顾名思义,取自志存高远之意,坐落于丹阳山脚下,北边靠着郁郁葱葱的丹阳山,南边面朝着清澈见底的金沙河,处身其间多多少少还是有那么一点让人心旷神怡的感觉,算是个不错的所在。

半个时辰的路虽然算不上很远,不过对她这么稚嫩的身体来说,还是有些吃不消的,这会李文秀已经是累得气喘吁吁了。

真是见鬼,学堂建在县城里面不就好了么?干嘛要建在这么远的地方?有必要这么练他们么?听爹说什么景色怡人,青山绿水,适合读书,不会被县城的吵杂所打扰,开始她还蛮期待的,哪里知道要走这么远的路,她到宁愿吵杂一点了。

杨萧这小子看起来并不健壮,平时也没见他做过什么运动,没想到耐力却比她要好不少,走了这么久也只不过微微有些气喘,这让她既羡慕又嫉妒,女孩的身体就是娇嫩,要是她还是男的该多好,李文秀在心中暗自叹了口气。

“秀秀,快走吧,不然要迟到了。”小男孩有些焦急的催促道。

李文秀抬头看了看天色,这时候大概已经是晨时三刻了吧,还好已经近在眼前了,不然她非累趴下不可。

志远学堂属于官办学堂,由官府主导兴建,资金来源除了一部分寿府提供,剩下一部分则是几家商户捐款而来,条件自然不是一些普通私塾可以相比的,打量着眼前颇具规模的建筑,李文秀满意的点了点头,辛苦的走了这么久,还算是值得。

和杨萧步入学堂,发现里面已经来了不少人,大概有十来个,全部都是男孩,年纪最大的看起来也不超过十岁,正嬉闹成一团。

正在玩闹的男孩们见到他们进来,都停止了动作,交头接耳小声蹈论着什么。

李文秀也懒得理他们,找到贴有她名字纸条的桌子,就坐了下来,而杨萧那小子的位置刚好就在她旁边。

桌内放着几本书籍,她想,这些应该就是教材了吧?拿出来一看果然不出所料,都是《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这些所谓的启蒙教材,这里条件果然不错,书本都给你准备好了,到也省事不少。

“女孩家也跑来读书,真是不知羞。”

“是啊,是啊,没点女孩家的样子。”

“这样的女孩家以后谁敢要。”

身后传来一阵窃窃私语声,只不过这私语未免大了一点,像适意说给她听的一般。

李文秀头上暴起青筋,这些小混蛋,实在太可恶了,她来读书关他们屁事,她转过头去,只见她后面一张桌子聚集着三个小男孩,年纪都比她大,大约都在八至十岁左右。

其中一个小胖子,居然还冲着她挤眉弄眼,气的她很想一拳揍上他的肥脸。

“不准你们胡说八道。”杨萧也听到了他们蹈话,蹭的站了起来,小脸涨得通红,怒视着他们,气愤的说道。

学堂里其他孩子大都是一副看好戏的样子,只有少数几个露出同情的目光,却也不敢多说什么,看起来这三个小男孩应该是一伙的,而这个小胖子年龄最大,约十岁左右,大概就是他们的头,学堂里面的小霸王。

不管哪个时代都有孩子王啊,她前世小的时候就是其中一个,不过像这个小胖子这么令人讨厌的,还真不多。

“算了,别管他们。”她劝道,她可不想让这傻小子因为她而惹上麻烦。

“呦,这是你的小相好么?别跟着这没出息的小子了,以后跟着我吧,过个几年娶你过门,保证你衣食无忧。”小胖子露出猥亵的笑容,脸上的肥肉都堆在了一起。

“……”

这,这应该算是调戏吧?李文秀楞了好一会才意识到这点,她真不知道是应该生气还是应该放声大笑好了,这小胖子才多大啊,毛都没长齐就学人家泡妞,也太早熟了点吧?如果被调戏的人不是她,那她还真想夸一声有前途了,是个当花花公子的料啊。

可惜作为被调戏的对象,她现在只想痛扁一顿这个小王八蛋。

“对不起,我对嫁给一头猪没有兴趣。”李文秀忍着想吐的冲动,冷冷的道。

此话一出,学堂内瞬间安静了下来,没有人说话,静悄悄的,针声落地可闻,似乎都被她的胆大惊呆了。

突然,不知道是谁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打破了这瞬间的沉寂,一石激起千层浪,周围也立马跟着暴发出一阵哄笑声,几个死小孩还跟着瞎起哄,发出阵阵怪叫,一时间学堂里乱哄哄响成一片。

小胖子脸上一阵红一阵白,胖乎乎的脸上肥肉颤动,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似乎被气得不轻。

他是要哭么?还是要动手打她?别是有什么病吧?阿弥陀佛,要是被她给气死了,那她可就罪过了。

李文秀小心的戒备着,以防他突然发难,就在这剑拔弩张的时刻,一声咳嗽声传了过来……

第三十一章 找茬

随着脚步声走进学堂内的是一个身穿青布长衫的年老男子,他双手背在身后,迈着八字步,不疾不徐的信步走来。(下_载_楼

原本吵杂的学堂瞬间变得鸦雀无声。

教书先生名叫常施易,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夫子,据说年轻的时候曾经中过秀才,不过之后却一直是屡试不第,他到也很有毅力,屡败屡战,屡战屡败,坚持不懈,锲而不舍。

到现在年近花甲依旧每逢乡试必定参加,似乎不考取个功名誓不罢休,这种不到黄河心不死的精神,李文秀不知道是应该钦佩,还是该说他愚蠢好了。

照李文秀说,他应该先去改个名字,改改运,叫什么不好,叫常失意,也不知道他爹怎么想的,起个这么挫的名字,能不衰,能不失意么?

接下来就是一番点名和自我介绍,到那个死胖子的时候,他此时好像已经从被她的从打击中恢复了过来,得意洋洋的介绍着自己的家世。

不过就是一个酒楼老板的儿子,有什么好臭屁的?难怪肥的像猪一样,感情东西都吃进自己肚子里去了,最好他家生意被他吃垮,李文秀在心中默默的为他下了美好的祝福。

当轮到她的时候,她很清楚的看到了老夫子的眉头皱了皱,叹息,“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这句话说的声音虽轻,但在前排耳尖的她还是听到了。

这老还真是个老顽固,看起来对她来学堂读书很不以为然,真是迂腐,李文秀在心中腹诽着。

这么想来如果不是看在她爹也是出资新建学堂的商户其中之一,以及他伯父杨孝儒的面子上,她要来学堂读书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古代读书人的保守和酸腐之气,在他身上完全体现了出来,那种自命清脯不屑的样子令她觉得很不舒服,她跑这来招人白眼又是何苦呢?真是自己给自己找不自在,她突然开始怀疑自己的决定是否正确了。

到是杨萧那小子介绍自己的时候并没有炫耀自己的爹是知县,李文秀心想或许又是他爹吩咐不准说出他的身份,怕他会被人另眼相看吧?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当官不贪已经不容易了,能够严以律己的更是不多,杨萧这小子非但没有因为他爹而享受过什么特别关照,反到比平常普通人家更为严格,对作为独子的他来说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等大家全部都做完介绍之后,常失意清了清喉咙,按照惯例又说了些励志的话,就开始正式讲起了课。

常失意站在讲台上,来回踱着步,在他的身后是一副至圣先师的画像,他一手拿着书本,一手轻抚着山羊胡,晃脑的吟诵着,显得甚是陶醉,台下的一干学生们也跟着诵读了起来,每个人都看似专心致志,心无旁骛,颇有点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味道,很和谐的场景不是么?

现在唯一的不和谐大概就算是李文秀了,听着响彻学堂的“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她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这些她早八辈子就背过的东西,实在让她提不起精神。

她趴在了桌子上,拿起书本竖了起来,挡在了自己面前,真是可惜啊,没有什么小说漫画可以看,想她前世上学那会,无数小说漫画陪伴着她度过了美好的上学时光,李文秀心想干脆回去以后从爹书房里面找找看有没有什么有趣的书好了,下次也好带来。

她到不担心被常失意发现,只看他那全神贯注于书本的样子,就知道他是一个陷进书中就出不来的书呆子。

耳边的朗读声彷佛是催眠曲,她觉得自己的眼皮越来越重,终于抵不住睡意,闭上了眼睛。

就在她即将进要入梦乡的时候,突然觉得脑后一紧,并伴随着一阵略微疼痛的感觉,睡意马上消失无踪,人也清醒了过来,偏转头看去,顿时她的怒火瞬间又被点燃了。

坐在她后面的那个死胖子,正用手抓着她脑后的一束小辫子把玩着,见她瞪着自己,嬉皮笑脸的朝着她做了一个鬼脸。

这个小王八蛋,以为她是女孩就好欺负么?

不过说起欺负女孩,李文秀又想起了自己前世,不懂事的小男孩总是以欺负小女孩为乐,她自然也没少干过这种事,像是用毛毛虫吓唬小女生,吓得女孩子失声惊叫,然后乐不可支,哈哈大笑,得意非凡,诸如此类,不胜枚举,没想到居然她也会有这一天,这就是所谓天理循环,报应不爽吧。

小时候欺负女孩,长大了追女孩,这是不是也是一种轮回?

不对,现在可不是感慨的时候,头皮上的不适让她意识到自己的辫子还在这个小王八蛋手上,她现在应该很生气才是,李文秀很想立刻马上就狠狠的扁这个死胖子一顿。

但是她的理智阻止了她,“去学堂不许调皮淘气知道么!”爹的吩咐言犹在耳,好吧,她忍,她不跟这个小王八蛋一般见识。

冷冷的瞪向小胖子,冰冷的目光有如实质,彷佛一把利刃,直刺入心间,让人从心底产生寒意。

孙子兵法谋攻篇有云,不战而屈人之兵,动手乃是下下之铂要从气势上压倒对方,让他产生畏惧的心理,达到用眼神杀死人的目的。

她瞪,她再瞪,她还瞪,嗯?怎么没用?她眼睛都快抽筋了,死胖子丝毫不为所惧,一点也没有害怕的意思,反而咧起了大嘴,脸上露出的笑容。

……这死胖子以为她是在抛媚眼么?

不对啊,YY小说里面的主角通常不是虎躯一震,散发出王八之气,对手就被吓得尿裤子了么?怎么到她这里就不管用了?况且还是一个小屁孩,难道是她的修为还不到家么?看来以后要找时间好好练练了,一定是这样没错。

“放手。”她压低了声音轻声说道,语调依旧冰冷,只要不是瞎子,就应该可以看出她现在很生气。

偏偏小胖子就是那么的不开眼,挑衅的看着她,一副我不放,你能把我怎么样的嚣张态度。

彼其娘之!是可忍孰不可忍,老虎不发威,当她漱喽Kitty啊!

如果是一般小女孩被人这么欺负,大概早就哭出来了吧,可她不是,他要为他愚蠢的行为付出代价。

第三十二章 反击

学堂里常失意丝毫没有察觉到任何异状,甚至连眼皮都没有从书本上挪开过,如果他能稍微抬眼看看,那么一定会发现一个小胖子正抓着学堂里面唯一一个小女孩的辫子,而小女孩眼神冰冷,身上散发出危险的气息,稍微有点阅历的人都可以看出小女孩的不同寻常,只有小胖子不知死活得意的笑着。(下载楼

小屁孩们毕竟是不安分的,很快就有人发现了他们这边的动静,不时转头看向他们,却没有人出声,兴致勃勃如同看戏般,仔细的盯着他们的一举一动,等待着的到来。

学生中有调皮捣蛋的,当然也会有认真听课的,杨萧小朋友就是一个好同学,他目不斜视看着书本,良好的家教让他做每一件事都是心无旁骛,这点李文秀很是佩服他,像她就很难定下性来。

这样也好,以杨萧这小子的性格知道了肯定会为她抱不平,李文秀还真怕这小子因为她扯上不必要的麻烦,到时候只怕是越帮越忙,越帮越乱,最后他们两个都没好果子吃,她自己的事情还是由她自己解决比较好。

既然这死胖子找死,那就怪不得她了,她用劲力气,照着桌子下他的腿狠狠踢了过去。

“嗷~~”小胖子发出一声嚎叫,蹭一下跳了起来,松开了她的辫子,用手捂着被踢中的部位,一只脚在原地兵着,摸样看起来甚是滑稽。

突兀的叫声响起,令学堂人都所有人的目光都向着他们这个方向看来,李文秀赶忙正襟危坐,彷佛事不关己一般作乖学生状,真是可惜,她现在力气太小,否则非踢这个小王八蛋一个半身不遂不可。

常失意终于从书本的沉浸中惊醒,眉头紧紧的拧在了一起,似乎很不高兴有人打扰,中断他的授课。

“你……你叫什么来着?”常失意想了半天记不起他的名字,不耐烦的指着小胖子问道。

“我,我姓庞名字叫做庞大海。”小胖子尴尬的站在那里,忍着痛,龇牙咧嘴的说道,整个人站也不是坐也不是,一时之间手足无措。

哈?胖大海?刚才他说自己名字的时候她还以为自己听错了,这还真叫这么挫的名字啊!李文秀看着因为痛楚,整个脸皱成一团的小胖子,差点笑出声来,他还真像被水泡胀大的,名字跟他还真相配,真是人如其名,名副其实啊。

胖大海瞪向前面那个臭丫头,没想到她一个女孩家居然有那么大力气,踢得他腿生疼,现在一副憋笑的表情更是让他大为恼火,接连两次难堪让他下不来台,让他觉得他的脸面都要被丢尽了。

“庞大海是吧?你是对我授课有什么不满吗?还是你已经都学会了?你给我把三字经背一遍。”常失意面色阴沉,语气不善的说道。

李文秀到不担心这个死胖子把她扯出来,反正事端都是由他先挑起的,再怎么样也怪不到她的头上。

小样,敢惹她,真是活的不耐烦了,打着灯笼上茅房—找死(屎),纯粹是自作自受,活该这个小王八蛋倒霉。

“人之初,性本善。性……性相远,习……习相近……”听到老夫子要他背书,胖大海脸马上垮了下来,他根本就没有认真读书,哪里背得出来,此时结结巴巴,前后颠倒,勉强背了几句,就再也背不下去了。

“孺子不可教,朽木不可雕也。”常失意大摇其头,“回去以后给我把文章抄写五十遍,抄不完就不用来了。”转头又看了看周围幸灾乐祸偷笑的一干学童,重咳了一声,“都给我认真看书,还是你们也想像他一样?”

小屁孩们见老夫子发怒了,各个噤若寒蝉,生怕自己也落得胖大海这般下场,每个人都重新将注意力放在了书本上,学堂里瞬间恢复了平静,常失意满意的用手抚了抚山羊胡,不对敢于挑战学堂纪律的孩童给与严厉的处罚,又怎么能显示出自己的威严?

胖大海愁眉苦脸的坐了下来,都是那个死丫头的错,不知好歹,先是当众羞辱他让他下不来台,现在居然还敢踢他,害得他被罚,他一定要狠狠教训她不可,让那个死丫头好看,胖大海死死盯着前面那个看似娇弱的人儿,眼中闪过一丝怨恨之色。

李文秀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坚持到下课的,整整两个多时辰她一直处于半梦半醒的状态,到午时的时候总算是结束了这一天的课程,还好学堂只开半天的课,否则她想她应该会吐血吧。

原本还以为人多点一起上学至少不会那么无聊,现在可好,确实不无聊了,乐子大过头了,第一天就有人找她麻烦,这个梁子恐怕是结下了,往后的日子大概是不会轻易安生了,李文秀到不担心他们再找她麻烦,她虽然现在是个小女孩,不过自认对付几个毛还没长齐的死小孩还是绰绰有余的,要说不放心,那就是杨萧小朋友了,这傻小子就是一个乖宝宝,对发生的这些事估计还浑然不知会有什么后果,难保不会被人阴,李文秀心想只能多跟着他,免得他独自一人被人欺负吧。

果然杨萧这小子像是全然忘记了学堂上发生的不愉快,回家的路上兴致高昂的说着今天学到的东西,小脸上神采奕奕,显得活力充沛,劲头十足,真是一个好同学啊,李文秀心道,希望他以后别变成一个书呆子才是。

回到家之后,看着熟悉的一切,不过只是短短的几个时辰,却让她有种离开很久的感觉,她什么时候这么恋家了?想到这点,不禁哑然失笑。

问候过爹娘,接着又说了一些学堂上的事,当然那些令人不愉快的事情被隐瞒了下来,她可不想爹娘为她的事情心,然后她回到了自己的屋子。

“我回……。”李文秀踏入自己的房间,来了两个字还没出口,就听见“小心。”小蝶的惊呼声响起。

可惜为时已晚,“扑滋”一声,脚下传来一阵滑腻绵软的感觉,同时鼻间还闻到一股恶臭味。

这……该不会是……

李文秀低头看了一眼脚下,眼角抽搐,“旺财,你这只蠢狗,我说了多少次了,不准把便便拉在房间里,你听不懂是不是啊?你这个笨蛋,我要宰了你!”

第三十三章 纸鸢

如果说有什么是能让李文秀觉得开心的,那就是开饭的时间了。(下_载_楼

早上没怎么好好吃东西,第一次去学堂就被那些个小王八蛋搞了一肚子气,回来又踩到旺财的“黄金”,今天还真是诸事不利,有够倒霉的,她想她是不是应该考虑去一下霉气?

直到小蝶把美味可口的饭菜摆上桌子,肚子里”咕咕”的叫声才让她回过神来,看着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让她食指大动,郁闷的心情好了不少。

她在这边大快朵颐享受着美食,离她不远之处,旺财张着嘴,不时的吐着舌头,可怜巴巴的看着吃的津津有味的小主人,口水滴滴答答流了一地。

小心翼翼的挨近小主人脚爆旺财用它那大大的脑袋蹭着她的裤腿,轻声呜咽鸣叫着,像是在撒娇,又像是在乞求小主人的原谅。

正在啃着鸡腿的李文秀看到旺财那滑稽的摸样,忍不住“噗嗤”笑了出来,哼含以为这样就没事了?真是太天真了。

李文秀嫣然一笑,作和蔼可亲状,手上拿着鸡腿,在旺财面前晃了晃,用充满的口吻说道:“想吃吗?鲜嫩多汁很美味呦。”

笑眯眯的看着张着嘴汪汪直叫满眼的旺财,突然语气一转,恶狠狠的说道:“可惜呀,没你的份,给我好好反省知道吗!”说完慢慢将鸡腿收了回去,细细品尝了起来,旺财那副垂头丧气的神情真是让人心情舒畅啊,先给那么一点希望,然后再把它掐灭,这种玩弄人于股掌间的还真不是一般的爽。

小蝶在一旁看不下去了,同情的看了一眼旺财,说道:“,喂旺财一点东西吃吧,不要再饿它了好吗?”

“旺财这只笨狗,不饿它一次,给它一点教训,它就没记性。”李文秀嘴里塞着一粒肉丸子,含含糊糊,口齿不清的说道。

“可是旺财的样子看起来好可怜呀。”心软的小丫头抚mo着旺财,雄的说道。

“没事啦,饿它一顿又不会死。”好不容易把满嘴的食物咽了下去,拿起茶杯喝了一口水,顺了口气,“看它下次还敢不敢。”

“,听人说踩到狗屎,会有好运的呀,你呀应该开心才对,而且只要多训练一下旺财,我想旺财应该就不会在屋子里面随便拉……”小蝶像是全然没发现她的脸色变得很难看,自顾自的说着,屎字刚要出口只听到,“停!!”一声,打断了她的话。

她会不会有好运她不知道,她宁可不要这种“好运”,也不希望踩到那么恶心的东西,这种经验她绝对不会想要有第二次。

这丫头也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也不看看她正吃着饭呢,什么话都敢说,还让不让她吃了?想起当时踩在上面的感觉,她就感到一阵恶心,要是再让这个丫头屎啊屎的说下去,她非吐了不可。

“别说了,我不罚它了还不行么?”她举手投降了,要不然她也甭想吃饭了。

“好,好,小蝶不说了,小蝶去给旺财拿点吃的东西。”小蝶掩着嘴,偷偷笑着,转身走了出去。

李文秀看着小蝶离去的背影,突然间觉得原本天真单纯的小丫头怎么似乎变得越来越鬼灵精了?难道是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对不对,像她这么善良老实的人怎么可能会带坏别人?她绝对不承认小蝶是受到了她的影响,这绝对不可能。

午后的时光是美好的,吃饱喝足之后,美美的睡那么一觉,还有什么是比这更惬意的?

但是有人似乎并不这么认为,比如说杨萧小朋友,这会就屁颠屁颠的跑到她家里来了。

可想而知,被人打扰了美梦的李文秀心情自然不会好到哪里去,想要不理他继续睡,无奈这小子深得爹娘帝爱,她只要稍有表露出任何不满,都免不了会挨一番训,爹娘简直把他当成了亲儿子一般,这让她想不嫉妒都难,以至于现在她不想跟这小子玩都不行,她真是命苦啊!

“秀秀看看我带什么好玩的东西来啦。”小男孩献宝似的把一件物事拿到了她的面前,喜滋滋的说道。

还能有什么好玩的?无非还不就是风车,陀螺,弹弓之类的小玩意,她还记得以前有一次他来的时候,带来一个弹弓,带弹弓不稀奇,只要是男孩恐怕没有几个是不喜欢玩的,可这傻小子彷佛是迫不及待的想要炫耀他的本事,发现树上有一个马蜂窝不等她开口,直接就射了过去,结果自然是悲剧发生了,傻小子的下场是凄惨的,头上被愤怒的马蜂叮了满头包,从此之后心理埋下了阴影,再也不敢去玩弹弓了……

她至今想起来还是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正蹲在地上逗着旺财的李文秀懒洋洋的打了一个呵欠,抬头看去,只见杨萧手上拿着的是一个用纸张裱糊成老鹰形状的风筝,她还当什么呢,她猜的果然没错,这傻小子真是没见过世面。

不过看他那么开心,脸上满是兴致勃勃的表情,她也不好意思打击他,扫别人兴的事情,她是向来不做的,更何况他还是好心来找她玩呢。

“秀秀,一起去玩纸鸢吧。”小男孩期待的看着她。

都已经被拉起床,再想睡也不可能了,不玩还能干嘛?说起来她也很久没有放过风筝了,还挺怀念的呢。

此时阳光明媚,万里无云,是个很不错的好天气,更确切的说应该是好过头了……

等他们出了屋子来到了院子里,她看了眼天气,用手掩着嘴又打了一个呵欠,“你自己慢慢玩吧,我先去睡个回笼觉了。”说着转身就要走回屋内。

“秀秀,不要走呀,为什么不玩啦?”小男孩见她要赚急忙说道。

“笨蛋,你也不看看现在什么天气,一点风都没有,怎么放风筝啊!”李文秀脸上满是黑犀这傻小子有没有常识啊,这时候放风筝是‘拔了毛的鸟——飞不起来’,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啊!

小男孩听她这么说扁着嘴脸上难掩失望的表情,如同被主人抛弃的小狗,一开始的兴奋早已经消失不见。

别这么看着她好不好,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她欺负他呢。

好吧好吧,放就放吧,再被他这么盯着,让她觉得她好像是个欺负小孩的坏蛋似的,无奈稻了口气,这小子怎么就这么麻烦呢?

院子里一个小男孩拼命想让风筝飞上天空,可惜事与愿违,在这样奠候下想放风筝纯粹是自找麻烦,小男孩垂头丧气的捡起掉在地上的风筝,无精打采的低垂着脑袋。

“给我,让我来。”真是见不得他这幅样子,李文秀一把抢过他手中的丝犀“站着别动,把风筝帮我举高点。”吩咐道。

拉着风筝的丝线走到远处,只听她喊道:“松手”

在风筝放开的一瞬间,她快步跑动了起来,没有风的时候,只能凭借快速的移动来带起风筝了。

结果她成功了,风筝一点一点慢慢的升上了天空,虽然并不是很脯也很可能随时会掉下来,但这已经足够让小男孩兴奋不已了。

“秀秀好厉害。”杨萧小朋友眼睛里充满了崇拜。

废话,她是谁?傻小子多学着点吧,李文秀得意的笑着。

“我也要玩,我也要玩。”小男孩追在她身后跃跃欲试。

从她的手中接过丝犀小男孩兴奋的如同考试得了一百分,嘴角一抹笑意浮上她的脸庞,真是一个天真的小孩子啊!

“笨蛋,风筝要掉下来了,再跑快一点。”

“哎呀,要掉了,要掉了。”

一时间,只闻嬉笑惊叫声在院子中回响。

第三十四章 举发

第二天清晨,天刚蒙蒙亮,李文秀如同昨天一般,被早早叫醒,丫鬟下人们早起已经习以为常,可对她这个往常睡觉睡到太阳照屁股的懒虫来说,不得不说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可谁叫她非要上赶着去学堂找罪受呢?真是自讨苦吃啊。(下.载.楼

迷迷糊糊的穿衣盥洗,吃过了早点,杨萧这个小子还没有来,乘着这会功夫,她来到了后花园,自从上次她将林琳辛苦栽种的花草不小心“祸害”过之后,她就被林琳严格禁止再碰这些花花草草。真是的,她有那么可怕吗?不碰就不碰,她来看看总行吧?

后花园里林琳正在浇着花,见她进来脸上露出了微笑。

“怎么不在屋子里好好呆着,到处乱跑?等下不用去学堂了么?”林琳用纤纤玉手轻拂上额边一缕秀发,温柔悦耳动听的声音,一抹浅浅的微笑,一个不经意的动作,却显得更加风情万种,连身为人女已经共同生活了六年,早已经对娘美貌免疫的她,都不禁赞叹造物主的神奇。

“杨萧那还没来,所以才来找娘嘛。”李文秀说着伸了伸懒腰,又打了一个呵欠。

“你这丫头,一大早就无精打采的,也不怕别人看见笑话。”林琳用手捏了捏她的小鼻子,宠溺的说道。

“可是我好困啊。”李文秀抱着林琳的胳膊撒起了娇。

“一日之计在于晨,早睡早起,身子才会康健知道么?”林琳谆谆教导着女儿。

“而且呀,早起的鸟儿有虫吃,等你起晚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林琳继续循循善诱。

这些她当然都懂,不过知道是一回事,做起来就是另一回事了,圣经中所说人的七宗罪,“傲慢”、“妒忌”、“愤怒”、“懒惰”、“贪婪”、“暴食”、“”又有几个人能够完全避免呢?真能做到的恐怕只有无欲无求的圣人了吧?

本来她作为一个坚定的无产阶级,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宅是不信这些怪力乱神之说的,但是经历了生死轮回,转世投胎,或许世上真有鬼神也说不定,她的信念开始动摇了,她想如果以后注定要单身一个人的话,或许应该会去当个和尚……

呃,好像这辈子她只能当尼姑了,一尊古佛,一盏青灯,了此残生,一副凄凉的画面浮现在她的脑海中。

想到尼姑,她跌跃性思维又令她联想到了那个经典的《史上最短但最精彩的武侠小说征文》笑话,“秃驴,竟敢跟贫道抢师太。”搞笑的桥段让她忍不住咯咯笑了起来。

林琳莫名其妙的看着笑的花枝乱颤的女儿,脸上冒出三条犀“你这死丫头,娘说的不对吗?傻笑什么?”

“娘说的当然对啦,不过早起的鸟儿有虫吃,那早起的虫儿不就被鸟吃了?”李文秀回过神,忍着笑开始和娘乱扯起来。

林琳愣了愣,对于女儿这番独特的见解始料未及,待见到她小脸上调皮的神情,又好气又好笑,抬手给了女儿一记爆栗“你这死丫头,就会贫嘴胡说八道。”说完一把将女儿搂进怀中,“蹂躏”了起来。

好不容易挣脱娘的怀抱,李文秀小脸上红扑扑的,母女间亲昵的举动,让她心里也觉得甜甜的,在女人的怀抱中还有之外的感动,这是她前世所不曾有靛会。

这时有丫鬟来通报,杨萧那个终于来了,稍作准备两人就出了门……

一路无话,两人来到学堂之后,那个死胖子还没有到,不知道是不是昨天抄书抄了一晚上,真是活该啊,想起来幸灾乐祸的李文秀心里就是一阵痛快。

又过了一会陆陆续续来了几个学童,而那个死胖子也来了,脸上满是倦容,像是没睡饱似的。

两人目光相对,可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你瞪着我,我瞪着你,一语不发。

真没劲,她还以为死胖子会上来跟她干一架呢,再不济也骂几声来听听吧,她还真是高看这个死胖子了,不屑的撇了撇嘴,把头转过了一爆她没兴趣跟他玩大眼瞪小眼的把戏。

胖大海似乎被她轻蔑惮度激怒了,“你……”刚想要说什么,身后就听见常失意愠怒声音:“还站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回自己的位置坐好?你要想站就一直站着!”

胖大海浑身一个激灵,也不敢看常失意,悻悻然的回到了自己的座位,恼怒的瞪向她,像是恨不得一口将她吞进肚子里。

沉闷的课堂,枯燥乏味的书本,无聊的让人想发疯。读、写、背、考,几千年来的教育方式似乎从来也没有变过,很直接,很有效,但同时却也有着各种各样的弊端,究竟是好是坏李文秀无法评判,她只知道一点,那就是这绝对不是她所喜欢的。

既然不喜欢,那就没必要勉强自己,继续补矛她没有发觉身后一道目光在死死的盯着她,

“夫子,李文秀睡觉。”胖大海站了起来,高声喊道,打断了正沉浸在书本中,浑然忘我的常失意。

李文秀也被他的声音所惊醒,向四周看去,学堂里学童的目光都集中在了她的身上,每个人表情各异,死小鬼们总巴不得有热闹可以看,让她觉得安慰的是只有杨萧那个小子,脸上露出担忧的神色。

死胖子一副小人得志的摸样,她怎么就忘了这个小王八蛋会乘机打击报复呢?

常失意这时的盛怒可想而知,在他授课的时候睡觉,很明显是不把他放在眼里,对他的不尊重。

“李文秀,上前来。”常失意喝道。

这老要干嘛?她早就知道这老一直对她一个女孩家来学堂很盛耿于怀,这会该不会是想要借题发挥,借这个机会来教训她这令他看不顺眼的人吧?

果不其然,只见常失意拿起桌上一件一尺来长,宽约一寸,黄中透黑的木板,这不是戒尺么?不是吧?这老难道要打她手心?

第三十五章 狡辩

“体罚”两个字在李文秀脑海中一闪而过。(下.载.楼

在人们的传统观念里,老师打学生,父母打子女,似乎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一直以来都被许多人信奉为教育孩子的不二法则,所谓“不打不成器”就成了这些人为自己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所找的冠冕堂皇的借口。

不可否认出发点或许是好的,但结果往往可能会适得其反,好在随着社会的进步,观念的改变,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其中的弊端,“体罚”已经大为减少,只不过谁能想到她重生在了古代呢?这会恐怕除了自己的爹娘之外,可没有多少人会在你犯错的时候耐心的教导你,挨板子,直接招呼在你身上才是稀松平常的事情啊!

李文秀可不会天真的认为常失意是为了她好,就凭他对待自己惮度,她不犯错也就罢了,现如今被他逮到自己的把柄,肯定是不会轻易就这么算了。

慢慢的走上前去,常失意黑着脸,不大的三角眼眯成了一条缝,“把手心伸出来。”常失意阴测测的说道。

让她伸她就伸?那她岂不是很没有面子?更何况当着这么多小屁孩被打手心,还不如直接杀了她比较快。

好吧,她承认她其实还有那么一点怕痛,她上一次被打手心是什么时候她已经记不起来了,她虽然很怀念前世的种种过往,不过这不代表她就想要再重新体验挨打的感觉,她不是受虐狂。更何况现在可不比从前皮粗肉厚,她如今身体娇柔稚嫩,皮肤嫩的像是能捏出水来,岂能轻易就承受这种痛楚?加上这老肯定心黑手狠,这要是打上去,手肯定会变成馒头。

常失意见这个小丫头居然把手藏在了背后,眉毛扬了扬,脸拉得更长了。

“李文秀公然在学堂上睡觉,目无师长,违反学堂秩序,现罚打手心十下,以儆效尤。”常失意扫视了学堂一遍,威严说道。先拿这个不知女子名声为何物的小丫头开刀,杀一儆百,看以后还有没有人敢再放肆。

“夫子,我没有睡觉,我只是在闭目养神,这样才能更加清楚体会文章中的含义。”李文秀振振有词的辩驳着。

这小丫头果然不是个省油的灯,这番鬼话一听就知道是狡辩,当他是老糊涂啊?

“哦?那你且将文章背诵一遍,让老夫听听你学到了多少。”常失意忍着耐心不动声色的问道,他可不相信这小丫头能全背下来,等下他到要看看这个小丫头还能耍出什么把戏。

嘿嘿,这老上钩了,以为能难倒她么?恐怕是要失算了,李文秀在心中偷笑,面上装出一本正经的摸样,清了清喉咙,背诵了起来。

清脆悦耳的声音,一字一句娓娓念来,常失意听在耳中,惊讶之色越来越明显,他想不到这个小丫头居然把文章背的分毫不差,直到整篇全都背完,才回过神来。

李文秀笑嘻嘻的看了看四周,小屁孩们那崇拜的目光,让她虚荣心小小的满足了一把,可惜偏偏就是有招人厌的死小鬼喜欢跟她作对。

“夫子,李文秀就算背出来也做不得准,闭目养神需要爬在桌子上吗?她就是在睡觉。”胖大海见老夫子似乎有些犹豫,连忙又添了一把火。

这死胖子跟她杠上了啊?看起来她不被打是不甘心了,不过她又怎么会让他随了心愿?

“我闭目养神都是爬在桌子上的,我又没打鼾,你凭什么说我在睡觉?”李文秀转过身,指着胖大海咄咄逼人的说道。

胖大海顿时哑口无言。

含死胖子敢跟她斗,还嫩了点。

常失意哪儿能看不出来这丫头是强词夺理,心中叹道,“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古人诚不欺我矣。”

“夫子不信的话问问杨萧。”李文秀见事情有转机,继续加了把劲,把杨萧也扯了进来,希望他能够给自己证明,说着冲杨萧使了一个眼色,希望这个傻小子这时候可别犯傻。

“啊?嗯,是啊,是啊,秀秀一直都是如此。”小男孩说着脸红了起来。

哎,真是,不就说个谎么?这小子脸皮还真是薄。

“夫子,别听他的,这小子是她的小相好。”胖大海不死心,开始口不择言。

常失意听到这话眉头皱了起来,呵斥道:“闭嘴!小小年纪怎可口出龌龊。”

胖大海吓得一哆嗦,再也不敢多说半个字。

咦,想不到啊,这个老居然没有乘势发难,反而教训那个死胖子,这么说来到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还是有那么一点读书人高风亮节的味道在嘛,她是不是应该也改变一下她的看法了?

常失意看了看她,又看了看杨萧,面无表情淡淡的道:“即便如此,你在学堂之上,坐无坐相,毫无学子应有朝气蓬勃之姿,今日若不处罚于你,他日又怎能服众?”

她要收回刚才说的话,这老,心里刚夸他两句,结果还是要罚她,真是可恶至极,看起来她是难逃挨一顿打了,她可怜的小手。

“念你年幼,且是初犯,责打可免,下不为例。”听到这里李文秀心中一喜,可以不用挨打了,那是再好不过,心想是不是常失意突然良心发现,恢复人性了?

却听常失意顿了顿接着说道:“现罚李文秀抄写文章五十遍,限期明日完成。”

“……”

不会吧?李文秀一听要罚自己抄书,小脸马上垮了下来,好嘛这老先给她一点希望,然后再掐灭,感情是耍她玩呢么?抄五十遍?别开玩笑了,这比打她手心还要命啊!

一直到回家的时候,李文秀还是愁眉苦脸的,一路上不管杨萧怎么安慰她,她都闷着声不答话,她实在没心情搭理他。

要她自己去抄书那绝对是不可能的,她琢磨着要不要让下人帮她抄书?这个主意一冒出就被她否决了,这要让爹娘知道了,那后果可就不只是抄书这么简单了。

杨萧见她闷闷不乐的样子,犹豫了一下,轻声说道:”秀秀,要不然我帮你抄吧?”

哈?她没听错吧?这小子要帮他抄书?转头看向小男孩,眨了眨眼睛期盼的问道:“真的吗?你要帮我抄书?”

待小男孩肯定的点了点头之后,李文秀顿时喜笑颜开,忍不住欢呼起来,真想不到啊,这小子还真有兄弟义气,上前拉住了他的手开心的说道:“杨萧够朋友。”

小男孩的脸腾的红了,手中那柔滑细嫩的感觉,在心里久久挥之不去。

第三十六章 打架

之后的几天李文秀照常去学堂读书,和胖大海几人虽然不时有些小的,不过总的来说倒也算是相安无事,并没有什么大的冲突发生,只要这些小屁孩不主动去招惹他们,她才懒得理会这些小混蛋。(免费小说请牢记

这一日课业结束,李文秀就要招呼杨萧回家,哪知道那小子坐在椅子上就是不动,问了半天支支吾吾也不吭声,她有些不耐烦了,这小子今天还真有点反常,以前都是他等她的,现在怎么反到要让她纯“喂,你走不走呀,不走我可走了啊。”她可没耐心跟他一直墨迹下去。

小男孩见她生气了,这才红着脸,不好意思的说道:“秀秀,我肚子突然有些不太舒服,不用等我了,你先回去吧,我等下会自己回去。”

她还当什么事呢,不就是想上大号么?直说不就好了,有什么可害羞的?这小子脸皮还真薄,真是比她还像个女孩。

“那我先走了呀。”招呼了一声,李文秀就自行离去了。

解决完生理上的需求,杨萧带着一身轻松,向着回家的方向前行。

艳阳高照,充满着暖意,清风拂面,犹如母亲温柔的手掠过脸颊,飞鸟欢鸣,像极了她那清脆的话语,宜嗔宜喜的神情,让他不自觉露出了微笑。

“站住。”就在这时,后方突然传来一声高喊,打断了他的思绪,杨萧愣了愣,站定了脚步,回过身朝身后看去。

只见三个小男孩走了过来,站在了他的面前,中间一人是个小胖子,正是胖大海,身边的两个小男孩是一对双胞胎兄弟,大的叫吴有福,小的叫吴有寿,三人不怀好意的看着杨萧,把他围在了中间。

“你的小相好怎么扔下你一个人自己回去了?她是不是不要你了?”胖大海阴阳怪气的说道,脸上露出一副暧mei的表情,听到他这么一说吴家兄弟两人也跟着怪笑了起来。

杨萧忍着怒气说道:“关你们什么事情。”说完不再理会他们,转身就走。

三人显然不想就这么放过他,拦住了他的去路。

“你们想干什么?”杨萧再怎么好脾气此时也被他们的举动激怒了,他知道他们适意来找他麻烦的了。

“不回答别人的问题就赚是很不礼貌的事,你难道不知道吗?”胖大海满是嘲讽之色,看在杨萧眼中只觉得像吃到了苍蝇般恶心。

“我跟你们没有什么好说的,请让让,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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