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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丑小鸭_Uni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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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小说《我不是丑小鸭》讲述了一个古代的贵公子秦陌穿越到现代女性身体秦秣身上的故事。秦陌是北宋时期的一位豪族嫡长子,因慈悲心肠而遭遇意外,死于河中,却未曾想到的是,他意外的重生在现代。故事开始时,他因高烧引发的精神错乱被送入精神病院,经过长时间的挣扎和自我思索后,逐渐适应了这个新环境。秦陌在现代的生活中体验到了平凡女孩的琐事,如打工、学习等,他自称是丑小鸭,但却努力展现自己的优雅与内涵。他的内心充满对过去生活的怀念与对现状的不安,在感情与社会之间挣扎,同时还要面对家人朋友对他的看法和期望。故事深入探讨了身份认同与性别转换带来的新挑战,以及在现代社会寻找自我价值的过程。

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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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name 我不是丑小鸭_Unicode.txt
Type document
Format Plain Text
Size 1404722 bytes
MD5 8784f783af22010ebc3e945be197c2fd
Archived Date 2025-02-10
Original Link [Unknown link(update needed)]
Author 墨筱笑
Region 中国大陆
Date 未知
Tags 变嫁, 穿越, 古穿今, 性别转换, 青春校园, 心理成长, 精神病院, 家庭关系, 现代生活, 奇幻冒险, 性别认同, 纯爱, 后宫, 校园生活, 古代, 言情, 轻小说

本文由多元性别中文数字档案馆归档整理,仅供存档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正文

『书名:我不是丑小鸭』

『作者:墨筱笑』

『状态:全本』

简介:古穿今, 男穿女,穿越了,从古代穿到现代。

变身了,从英俊少年变成平凡女孩。

现代平凡女孩的生活是什么样的?

打工、赚学费、贴家用、背试题、磨笔头……

对了,秦同学,你有什么特长?

啊,琴棋书画(声音越来越低,呃……吃喝玩乐……

秦秣:我是丑小鸭,但我也可以很优雅。

每个人都是一本书,封面是否平凡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怎么在岁月的琢磨中,让自己的书即便外表简约,内里依旧如诗如画。

改造纨绔子弟,其实是一件非常有价值的事情

【卷一:史上最囧变身】

锅碗瓢盆,试卷书本,漫天齐飞;开小差,还是磨笔头,这是个问题;什么,你让我帮你递情书?其实,如果收费的话,我还是可以考虑的……古代纨绔穿越成现代女孩,怎么,你还不去寻找平凡中的惊喜吗?

卷一:史上最囧变身 一回:传说中的贵公子

日头渐西,这座华中南的小城却悄悄地热闹了起来。。

正是下班时候,人们买菜的买菜,扯谈的扯谈,也有精力旺盛的就商量着去哪里过夜生活。

月光小区是城西的一片中档居民住宅区,小区的整体状况有些老旧了,一栋栋七层标准高的公寓墙面上都斑驳着日晒雨淋的折旧痕迹。许多人家的阳台上还摆着些花花草草,可惜大多疏于打理,不是萎头耷脑,就是杂草横生,更显萧条。

不过生活的气息正是如此,有破败,有繁荣,有疏落,有精细。

这片小区虽然老旧,生活在其中的人却是不少的。

像小区口保卫室对面的那一株大榕树,如今越老越精神,树冠越长越繁茂,恰是经住了时光的考验。如今不显沧桑,反而更多了一股厚重大气与祥和温醇。

大榕树下,有人摆开楚河汉界对杀了起来,也有人拉着椅子一边嗑瓜子,一边闲扯家常。

说着说着,这边的胡家二婶忽然叹息:“哎哟,你们说这个老秦家造的什么孽哟!好好一个闺女,平常瞧着也乖巧懂事,怎么烧了一场以后,忽然就不清不楚了起来?”

周围几个姑姑婶婶的八卦之魂一下子就熊熊燃烧了起来,其中织毛衣的刘荣嫂子一脸神秘地压着声音道:“听说是疯了,老以为自己是什么古代的贵族公子,整天不是嫌这就是骂那,闹腾得欢着呢!他们家现在商量着给她退学,看是要送精神病院去关上一段时间呢……”

那边张家嫂子胖胖的手指横扫过一片瓜子,半眯着眼睛道:“这事儿啊,我最清楚。我们家那个可是市三中教书的,秦家那闺女也在三中读高一呢。”

胡二婶和刘荣嫂子激动上脸,连忙追问。

张家嫂子拿足了架子,方晃晃悠悠地说了起来:“那个秦秣丫头是吧……以前确实很乖巧,成绩虽然不是顶好,不过能考上三中,就算垫底也还不错啦。

前两个月不是发流感吗?那个秦丫头高烧39度,就请了两天假。谁知道销假一回学校她就疯了起来,上语文课的时候好像为着一首诗什么的,还把老师骂了一顿,当场就被赶出了教室呢!

老秦家两口子跑到学校去接她,结果这丫头连爹妈都不认,还大肆骂人。说什么满眼都是妖魔鬼怪,又说谁谁谁不守礼法,还开口闭口都是本公子。啧啧,那个嚣张劲儿……后来秦家两口子跟几个老师把她架到医院里去,医生都说她是烧坏了脑子!

我们家那口子跟秦丫头的班主任关系好,也帮着一块儿送了医院,就见那丫头指着护士骂杀手,人家给她打针,她居然抬手就抢了针筒,还给折断了!当时那个鸡飞狗跳啊,你们是没看见!”

张家嫂子一边说,一边摇头晃脑,那神情,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在看某大喜剧电影看得津津有味呢。

“后来呢?”胡二婶连忙追问,“送精神病院了没啊?学校怎么处理她?”

“唉……”张家嫂子又叹气,“送了,哪能不送?都这样了,还不送精神病院,那能怎么着?可怜这老秦家好好一个闺女就这么给烧坏了脑子。多亏了他们家还有个大闺女和一个小儿子,不然那两口子可怎么过活哟!”

刘荣嫂子也跟着摇头叹气:“真是可怜,这种事情也能被他们碰上。”

“那学校怎么处理她呢?这孩子这辈子就这么被毁了吗?”胡二婶一脸不忍,又再追问。

张家嫂子摇头道:“还能怎么样?谁叫那丫头自个儿脑子不清醒呢。不过学校也算是给她留了后路,说只要她在下学期九月一号开学前脑子清醒过来,就给她复学,让她重读高一。”

“这都五月底了啊……”刘荣嫂子瞠目。

“是啊,”胡二婶瓜子也不磕了,就是叹气,“真是个可怜的孩子,她都病得那么厉害了,从五月底到九月,三个月时间她能清醒过来吗?唉,不过这三中也算仁至义尽……”

“行了!”树下另一边,正下着棋的一个白胡子老头忽然高声一喝,“闲来莫论是非,人家都够可怜了,你们还说什么?”

几个女人先是不出声,接着又悄悄地将眼向那边横过去,不过终究是没再多说什么。

“喂!秦秣回来了!秦秣回来了!”忽然有一道大喝声从小区门外传来,就见保卫室里面冲出两个保安,向着外头迎去。

“怎么了?怎么了?吵吵嚷嚷地,像个什么样!”有保安喝止的声音,“你是谁?喂!你别乱撞!”

大榕树底下扯谈的不扯谈了,下棋的也不下棋了,一齐向着小区电子铁门的空隙处看去。

猛见一个纤瘦的身影仿佛带着一股烈风般冲过铁门的开口处,她身后有好几个男人伸手来抓她,居然都没能抓住。

纤瘦的人影一边沿着小区里的道路向着深处冲,一边尖声大叫:“我要回家!你们这些混蛋!为什么不准我回家!”

有眼力好的,还能看清她身上穿的是蓝白条纹相间的长衣长裤,那分明,就是一身病号服!

“是秦秣丫头!”胡二婶压低声音,惊呼。

“这丫头从精神病院跑回来了吗?”刘荣嫂子的声音有些紧张。

紧接着就是一些医生护士和保安涌进了小区,一时小区里纷纷扰扰,看热闹的人也渐渐围了过来。

“快抓住她!抓住她!”

有人议论说:“这丫头是在西平医院里打晕了护士,偷跑出来的。”

还有人说:“瞧着也不像精神病啊,她打晕了护士以后还知道偷偷摸摸地跑,据说她一直过了菜市场,快跑到小区门口了才被医院的人追过来呢!”

“还真是奇了,她一个精神病能有这样的逻辑思维,好像脑子也不是很错乱啊。”

“切!西平医院那是什么地方?就是正常人进去,也得给关成精神病出来!”

胡二婶连忙左手一拉刘荣嫂子,右手一拉张家嫂子,三人快走几步,就要跟上去看。

前头还有人嚷:“这丫头跟飞人似的,跑得好快!”

又有人叫唤:“快点!快点!她都上楼了!”

忽然后头有自行车的铃声响起,胡二婶一转头,就见一个中年妇女骑在自行车上,正满脸焦急地往里面冲。

“是秦家嫂子!”

后面还有人喊话:“是秦秣她妈妈回来了!快让开!让开!让她到里面去抓人!”

胡二婶猛地止住脚步,她旁边的张家嫂子叹气道:“摊上这么个女儿,这秦家两口子可怎么过哟。”

一时看热闹的看热闹,发善心的发善心。秦秣的母亲也仿佛是潜力爆发般,不一会就骑车到了她家所在的六号公寓楼下,三两下爬着楼梯上去。

而楼外的人,再也看不到里面的一切混乱悲苦了。

卷一:史上最囧变身 二回:她没疯

一扇门关住了里外。

门外是客厅,门里是卧室。

卧室很窄小,只堪堪放了一个双层的架子床,和一张有着两个抽屉的书桌,以及两条小凳子。书桌正靠着一个开口很小的窗户,书桌左边是床,右边是一个简陋的木质大衣柜,大衣柜的一扇门页上嵌着块一米多高的穿衣镜。

秦秣斜倚着床架站着,眉头紧锁。

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没有疯。

太阳已经完全落了下去,窗口只是透出昏暗的微光。但秦秣并没有开灯,因为更需要黑暗的静谧来帮助自己思索。

她没有疯,这个世界也没有疯,那么结论只有一个:她遇到了传说中的借尸还魂,并且还到了一个陌生奇异的世界。

秦秣,本名秦陌,男,乃是北宋嘉佑年间,汴京豪族秦氏的嫡长子。

说起秦陌的当初,那端的是翩翩年少,走马章台,风流无双。秦公子日子过得潇洒惬意,人也有几分狂诞嚣张。就是这么着,祸事渐种。

因为怜惜一个歌女,秦陌与人争斗,结果被推得失足溺死在汴梁河里。说实话,临死前,秦陌已经有了见阎王的心理准备。只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当他从溺水中再次睁开眼以后,面对的不是获救,也不是阴司阎罗。

而是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

当初秦陌还真以为自己身处在妖魔鬼怪的国度呢!看看周围的人,虽然长相是人的模样,却一个个穿着打扮得古里古怪,不知礼数。他们还会用奇怪的工具,说奇怪的话,做一些秦陌无法理解的事。

连番惊吓之下,秦陌有些战战兢兢了。刚开始的时候,有人告诉他,要他去上学,他于是就到了一个奇怪的学校。学校里男女共学,这倒还罢了,更可怕的是,那个老师吟诵一首西汉的乐府居然都能吟得荒腔走调,错字连篇,这令秦陌无法忍耐。

他虽然被称作是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但纨绔子弟的老本行是什么?那是文采风流啊!

那个号称是老师的秃头男人居然连一首乐府都能吟错,秦陌这个惯会流连风月,吟诗作对附庸风雅的纨绔子弟又怎么可能忍得下去?这样的人做老师,不是误人子弟是什么?

纨绔子弟也是有骄傲的,秦陌忍无可忍,当即就把那一群老师不老师,学生不学生的家伙大骂了一顿。

于是这一骂,就骂出了更大的祸事。

有两个自称是他爸妈的人出现——在当时,秦陌不理解“爸妈”是什么意思,一直到好多天以后,他大概明白了,那是“爹娘”。

爹娘把他驾到了一个名字叫“医院”的奇怪地方,那里的人比学校里的更妖魔。有穿白衣服的女妖拿长长的针扎他,还有一些穿白衣服的“医生”将他往许多奇奇怪怪的器物中推。在有一次被推进一个好像棺材一样的机器里的时候,秦陌差点就以为自己要被活埋了!

他反抗,他受够了这些妖魔。

于是有人认为他疯了,还有人认为他病入膏肓,药石无医。

这个世界有一个专门关押疯子的地方,他们就把他转送到了那个名叫“西平医院”的精神病院。当然,秦陌现在也明白了,原来精神病就是疯病。

与一群疯子同住两个月是什么滋味,这世上大概很少有正常人能够体会得到。而秦陌,却切切实实被当成疯子的同类,体会了一把!

两个月的时间虽然难熬,但也让秦陌想明白了很多事情。

比如,这个世界有这个世界的规则,如果不想永远与疯子住在一起,就要适应这个世界的规则。至少,不要直白地将自己所有的疑问与不协调都表现出来。再比如,他面前出现的那些人其实不是妖魔鬼怪,只是他们的生活方式与他所理解的不同,所以才会显得那么奇怪。

此外,秦陌还懂得了沉默是金的道理。他想,他必须要收敛他的脾气了,不然他就永远都别想离开那个恐怖的“西平医院”!

最大的收获就是,秦陌通过一个名叫“电视”的奇怪铁盒子明白了许多生活常识。他也隐约明白,自己也许不是借尸还魂到了一个奇怪的异世界,而是从宋朝穿越到了未来!

当年做纨绔子弟的时候,秦陌虽然也有过许多离经叛道的想法,但他却从来也无法想象,宋朝的千年以后,居然会是这般模样!这已经不是匪夷所思能形容的了,不经历的人永远都无法理解。

秦陌经历了,不过,这多出来的一段人生,于他而言,却实在难说是福是祸。

想到这里,秦陌的额头又开始隐隐作痛了。也许穿越到未来并不是最大的灾难,最大的灾难是,他从翩翩浊世佳公子变成了一个平庸之极的丑丫头!

也许这个时候,秦陌更应该哀叹的是自己从堂堂七尺男儿变成了弱质女流,而不是什么从翩翩俊秀变得平庸丑陋——可怜,秦公子本来就是个只知风流锦绣的膏粱纨绔,要他不关注容貌美丑,那还真是难为他了。

换句话说,鉴赏美女都已经变成了这个纨绔子弟的本能,穿越虽然给他带来了无边混乱,但要掩盖他的这个本能,还是不够的……

好吧,其实如今的秦秣丫头也没有很丑,不过秦公子那是何等眼界?他又曾经坐拥过多少绝色美人在怀?就秦秣这平凡的小样儿,他只是给一个丑陋的评价,没说她极丑,已经是“评下留情”了。

再叹一口气,秦陌已经不知道自己是该纠结于穿越,还是纠结于男变女,还是纠结于美变丑……

“得!”他给自己一点鼓励,“爷我就嘴下留情,不说你这丫头丑了,顶多,顶多也就是清秀平凡吧……”

这样自语着,秦陌的嘴角还是撇了撇,一副很看不上眼的样子。

屋外客厅里的谈话声音渐渐小了,秦陌悄悄走到门边,附耳倾听。

只听秦爸爸秦沛祥说:“罗医生,小女真是给你们添麻烦了。这样吧,就让她妈妈请几天假,在家里好好教导教导她。要是能教过来,那是最好。要是实在不行……”他的声音里带点咬牙切齿的决断意味,“那就再把她送进去!她要是再跑,就是把她严严实实地关起来也绝不能让她出来闹事!”

秦陌心中一跳,暗道:“这回一定要规规矩矩,沉默是金,绝对不能再被关进去了!那鬼地方简直不是人呆的!”

然后是秦妈妈裴霞的隐隐抽泣声,以及医生的叹息和应诺。

黑暗的小屋中,秦陌的眸光渐转黯然,也是心下一声叹息:“从今往后,我就要做秦秣这十五岁的小丫头了……”

卷一:史上最囧变身 三回:莫如前路远

夜色渐深,秦家两室一厅的小套房里一片沉默。

医生已经离开,秦秣仍然没有开灯,她抱定了惜言如金的处事准则,打定主意,外面客厅里的秦爸秦妈不叫她,她就绝不出声。

好一会以后,外头忽然传来开门声,接着一个清脆的男童声音响起:“爸爸妈妈,我回来啦!”

“啊,小志回来了,在学校吃晚饭没有?”秦妈裴霞的声音低柔中带点沙哑。

“吃了,妈,我去写作业。”

“等等!”秦沛祥声音低沉,“小志,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晚?”

“没有啊,”小男孩的声音里有点心虚,“我就是跟同学去练了会篮球。”

“好了,”秦沛祥现在也没心思管他,“别去你姐房里,你姐回来了。你到爸妈房里写作业去!”

“啊!姐姐回来啦?”秦云志一喜,“那正好,我有作业不懂的要问她呢。奇怪,姐姐怎么不开灯?哎,姐!你在么?”

秦沛祥低斥:“别过去!不是你大姐回来了,是你二姐。”

“什么?二姐?”秦云志声音一低,“爸,妈,二姐怎么能回来?”

裴霞忍不住一捂嘴,又哽咽起来。

秦沛祥怒道:“你二姐怎么就不能回来?快写你的作业去!”

“哦,”秦云志声音渐远,尤带嘀咕,“说实话,我还真有点怕二姐。唉,今天晚上又要到客厅睡沙发了……”

秦秣在小卧室里偷听着,嘴角就止不住地直往下撇。这一个个的,还真是都把她当疯子了。

想当年……罢了,好汉不提当年勇,如今不是好汉了,就更没啥好说的。

她扭动门锁,将房门一拉,就开了门走进客厅。

秦沛祥和裴霞一齐望过来,眉眼间难掩惊愕。

“爸,妈。”秦秣有点别扭地小小叫了一声,“我们好好谈谈。”说着话,她直接就到沙发上坐下。

秦沛祥和裴霞没有出声,秦秣低垂着头,心里又忍不住开始品鉴:“唔,声音软糯,如糖如酥,小丫头长得不怎么样,这声线还是可以。就是这楚地的口音有点怪,多亏了说话是这身体的本能,不用我另外去学,不然我还真不一定说得来。还有电视里的那什么普通话,真是折腾人。”

这边秦秣胡思乱想了一会,却还是没等到秦家夫妻的回应,干脆又抬起头,轻咳一声道:“爸,妈,我好了。”一边说着,暗里腹诽:“幸亏不是让我叫父亲母亲,不然少爷我死也不叫!”

“啊?”裴霞仿佛如梦初醒般应了一声,“什么?”

秦沛祥有点小心翼翼道:“秣秣,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秦秣很肯定地点头:“我现在很好。前两个月好像做了一场梦,现在已经醒了,你们不用担心。”说完话,她心里还有几分得意:“想爷我当年一张巧嘴,就连汴京花魁都能说得她倾心,如今编个小借口,还不是小菜一碟?”

这很典型的,是贵族公子的纨绔心理又故态复萌了。

正想着,裴霞小心地在秦秣面前伸出了手,握成拳头,说了一句极致打击她的话:“秣秣,这是几?”

秦秣深吸一口气,再次在心里重申惜言如金的准则,终于是挤出一丝微笑道:“这是拳头。”说完就打定主意,如果没人问话,坚决不再当先开口。

秦沛祥又一指沙发前的茶几问:“那这是什么?”

“茶几。”秦秣面无表情。

想了想,秦沛祥拿起茶几上一叠资料,那是医生留给他的心理辅导资料,他决定用这上面的方法来测测女儿的精神状况。

“秣秣,你觉得你是什么身份的人?”秦沛祥小心地问。按照医生的说法,秦秣这是妄想型精神分裂症,她被自我幻想出来的精神世界所控制,认为周围的一切都是不合理的,都是要伤害她的。

“我叫秦秣,是市三中的一个普通学生。”秦秣打起精神,知道这会儿是关键时刻,要是不能得到秦家夫妻的认同,那保不准又得再进一次“西平医院”。到时候,还能不能跑出来可就难说了。

“秣秣,如果我要你明天去上学,你去不去?”

“去啊,学生不就是应该要上学的么?”

秦沛祥的神情显然轻松了些,他身边的裴霞紧紧揪住了他的手臂。

“秣秣,你觉得周围的人对你怎么样?”

“都还好。”

“那你现在饿不饿?”

“没吃晚饭,有点饿了。”秦秣想了想,又道:“爸,你看我们是不是应该先吃了晚饭再说?”她的想法是,正常人饿了都会要吃的。

秦沛祥与裴霞对视一眼,相互都有点放心了。其实哪个父母会愿意把女儿往精神病院送?要不是秦秣最近实在闹得太厉害,他们也不会做出那样的决定。

不过就这样简单的对话也实在看不出秦秣是不是恢复了正常,秦沛祥决定,这几天就先观察观察秦秣的日常生活状况。

“那,他妈,你还不做饭菜去?”

裴霞连忙点头,起身去了厨房。

秦沛祥又道:“那秣秣你这几天先在家里休息,让你妈妈陪着你,好不好?”

“好啊。”秦秣答应得非常爽快。本来她也没打算出去,这个世界对她而言,是如此的奇怪陌生,她巴不得多在家里看看电视,看看书呢。

秦沛祥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取了一支点着,一边抽一边思索,等烟抽完了,才又看一眼秦秣道:“秣秣,你有什么想做的事情没有?”

“有!”秦秣脸色一喜,“我想看书,能不能多找点书给我看?”

秦沛祥目露诧异之色,怔了怔才道:“好,你喜欢看什么书?”

“我想看比较全面的那种汉语词典。”秦秣想起自己总是到处看到白字,也渐渐明白如今的简体字与古时的正体字不一样,“最好还有二十四史。对了,我上次看到电视上说一套书叫《十万个为什么》,我想看那个。”

秦秣觉得,她心里揣着的“为什么”已经不止十万个。

“《二十四史》《十万个为什么》?那两套书很贵吧……”秦沛祥喃喃,片刻之后才淡淡一笑,“行,既然秣秣喜欢,那爸爸就给你买。买来了,你弟弟和你姐姐也正好可以看看。”

秦秣不再说什么,只是心中忽然觉得眼前这个男人也不是那么陌生了。

“那两套书很贵”,简单几个字,已经透露太多信息。

卷一:史上最囧变身 四回:忍字割我心

天色又亮,阳光从小窗台里斜斜透过,直照到床上少女的脸上。。

女孩的肤色还算白皙,五官普普通通,简单清秀,不美也不丑。但阳光轻透过来,却照得她睡梦中一个呲牙咧嘴的表情特别鲜活。便好似是这阳光扰了她的好梦,于是女孩嗔怒由心,不作不伪,倒也有几分灵动的可爱。

“秣秣?”

轻轻的敲门声响起。

秦秣猛地睁开眼来,嘴一歪就坐起身,然后快手快脚地把睡衣换成T恤和休闲长裤,几步走到门边,一扭门把,就拉开了门。

“妈妈早上好。”她打点起一个甜甜的微笑,万分期待裴霞的满意,希望裴霞从此忘掉把她送到“西平医院”去的想法。虽然这个笑容,已经笑得她自己内心都有点作呕了——“我忍!”秦秣在心里默念忍字**。

裴霞的脸上果然露出笑容,她这个二女儿从前是有点木讷的,后来又“疯疯癫癫”,如今这样带着甜意的微笑却是她头一次见到,不由得她不见之欢喜。

“吃早餐了,秣秣。你快去卫生间洗漱好,妈妈今天早上打了豆浆,可要趁热喝。”

秦秣点头,快步走进小卫生间里。

洗脸、刷牙,简单的动作,不过她还是很别扭。穿越以前,她是豪门贵公子,洗漱都有人伺候。那时候的秦陌,每天早上都要沐浴熏香,漱兰汤,焚膏脂,美人捧香,素手更衣。这现代的牙刷虽然比那时候好用,不过这并不能成为她喜欢自己动手的理由。

“罢了……”她又暗叹,“早说了不要多想,越想越难受。难道那西平医院的疯日子还没受够?就算只是为了远离那鬼地方,这点苦,我也要忍下来!”

忍耐,如果变成习惯,其实也就不是那么难过了。

秦秣很快地简单洗漱完毕,又大步走向客厅。

秦家的小套房面积实在是小,客厅与餐厅向来两用,那沙发前的茶几就是餐桌,早餐就摆在茶几上面。

秦云志已经坐在茶几左侧的单人沙发上吃起早餐了,一手包子,一手豆浆,脸上还沾着些白白的包子屑。

秦秣有些难以接受地暗暗撇嘴,秦云志的吃相实在是难入她眼,她心里暗道:“爷家的粗使丫头也没吃得这么难看的。”

不过今时不比往昔,人在屋檐下,秦秣当然不会多说什么。她直接坐到另一边沙发上,就当没看到秦云志,只自顾端起豆浆,优雅地喝了起来。

第一口,秦秣含在嘴里,忍了片刻,然后就当喝药,咽了。第二口,秦秣给自己打气:“比西平医院伙食好,忍了!”

“秣秣,怎么光喝豆浆不吃包子呀?”裴霞解下腰间围裙扔到沙发扶手上,走到秦云志对面的单人沙发上坐下,也端起她的那碗豆浆开始喝。

秦秣忍了忍,将那句“怎么没有筷子”咽下肚子里去,终于还是伸出手,以拇指和中指捻起一个包子的一角,送到嘴边咬着吃了。

虽然如嚼木屑,不过除了去“西平医院”,其余一切好说。

裴霞一边吃着,也偷偷打量女儿,见她安安静静的样子,心中着实安慰不少,那悬了许久的心也放下了一大半。

“妈,我吃完了!”秦云志一抹嘴巴,抓起旁边的书包就直往门外冲,从头到尾,也没看秦秣一眼。

“哎,你这孩子,刚吃了早餐,走慢点!”裴霞呼声未尽,那边秦云志已经砰地一声关门出去了。

“看你弟弟……唉!”裴霞习惯性地抱怨一声,换来秦秣微微一笑。

其实秦秣是很想跟着数落几句的,不过考虑到惜言如金的原则优先,她还是硬生生地忍了。话说,秦公子向来能言善辩,有点话唠特质,如今要她要她装娴静,也着实不容易。不过这个光怪陆离的时代她都忍了,其它的,也就没什么不能忍。

接下来的这几天,秦秣就一直待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与裴霞朝夕相处。她过得可说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生怕裴霞一个不满意,认为她又疯了,然后把她再往“西平医院”送。

这天下午,秦沛祥下班回来,忽然给秦秣带来一个惊喜。

他一手夹着公文包,一手提着个大塑料袋,见着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秦秣就喊:“秣秣,爸爸给你买书回来了!”

秦秣先惊复喜,忙向秦沛祥迎去,一边接过他手中的塑料袋,一边乖巧地说:“谢谢爸爸!”她装文静也装了好几天了,此刻好处在手,再装装乖巧也就不是那么难以接受。

打开袋子,里面最厚的一本是《现代汉语词典》,还有个三本一套的是《中华上下五千年》,另一套六本装的就是《十万个为什么》。

一共十本书,秦秣如获至宝。想她前世光只个人书房里的藏书就有十万册,但她哪怕是拿到善本古籍,都没有此刻得到这十本书来得开心。

秦沛祥的大手忍不住抬了起来,轻轻抚到秦秣小脑袋上,顺着她柔软的头发摸了摸。

秦秣的头发并不长,是学生头的发型底子,此刻刚刚垂到肩膀,她每天都是随便梳了梳就披着的。此刻被秦沛祥一摸,她的身体忍不住就僵了下,片刻之后,她心中仿佛是感到秦沛祥传来的暖意,才稍稍恢复自然。

“得,看在你给我买书的份上,少爷我就不计较你这个动作了!”安慰自己归安慰自己的,可秦秣心里还是不满,“当我是小狗么?这样摸?哼!”

晚餐还是秦爸秦妈和秦秣三个人一起吃的。秦家的大姐秦云婷今年读高三,如今是五月底,离六月高考也只差十来天了,秦云婷自上高中起在学校里住宿,这几天更不会回家。而唯一的男孩秦云志正读初一,临近期末时课业都比较紧,所以他总是在学校里吃过晚饭然后补习半个小时才回家。

一顿晚饭吃得秦秣仍然是食不知味,尤其这菜里面的辣椒更是让她难以接受。北宋时期尚无辣椒,秦秣也不喜欢吃刺激重性的食物,不过裴霞做菜一惯偏咸辣,秦秣也不敢对此发表什么意见,反正忍忍,总要过去的。

好在今天有得到新书的惊喜,秦秣吃起晚饭来也就不再觉得那么难熬。她一边听着秦沛祥夫妻两人的闲聊,一边自我发扬“食不言”的好修养,嚼啊嚼啊的,也就吃完了。

“秣秣,这几天觉得怎么样?”吃完饭,秦沛祥又开始考起了秦秣。这是他每天都要做的事情,为的是确认女儿是否已经正常。

“还好,看了看以前的课本,就当在家温书。”

“那看书看得进去么?”

“还行,”秦秣微微一笑,“温故而知新,书是越看越通透的。”

“嗯!”秦沛祥点头,心里还是觉得有点惊异加喜悦。

自从上次闹了那么一通以后,他就越来越觉得这个女儿与以往不同了。虽然还是和以前一样少言寡语,但这二女儿的一言一行里却像是比从前多了些什么味道。具体究竟多了什么,秦沛祥也不懂描述,他只是感觉到,这种变化是向着气质方向去的。

就仿佛,是璞玉开光,温润与气度渐渐养成。

也许,这个女儿是真的再也不用去“西平医院”了。

卷一:史上最囧变身 五回:坚持,纨绔的骄傲

“二姐……”门口传来秦云志有些怯怯的声音。

“嗯。”秦秣应了一声,依旧靠坐在架子床的下层,手上捧着那本《现代汉语词典》,眼睛盯着那一页简繁体字对照表,一动也没动。

可怜秦秣这小丫头房里原本也是有些书的,但那本老旧的《汉语词典》却是巴掌大的那种小开本,怎么看怎么没劲。如今有了这本大部头的新词典,秦秣才总算不用做文盲了。

目不识丁,这是多么恐怖的一个说法。对一向自诩文采风流的秦公子而言,不识字简直就是一场可以和“由美变丑”相提并论的超级灾难!

“二姐!”秦云志的声音又微微扬高。

“什么事?”秦秣头也没抬。虽然她为了不被送到西平医院而很是费心思讨好着秦家夫妻,但这并不等于她要连这小屁孩也一并讨好。

秦云志站在门口,脚步有点向后挪的迹象。疯子在大多数人心里的形象一般都等同于“不可理喻”,秦云志可是知道自家二姐疯起来有多可怕,他不敢去挑战这种可怕。

“那个……爸说你这里有《十万个为什么》,让我来看看。”秦云志一说完,脑袋就开始向后缩,大有瞅准风向,一个不对就赶紧脚底抹油的架势。

客厅里却传来秦沛祥的声音:“秣秣,跟你弟弟一起看书吧,你带着他多学点也好。”

“哎!”秦秣连忙应声,脸上虽然没有笑容,但还是放下手中的书,抬手向秦云志招呼:“小志,进来吧。我这里是有《十万个为什么》,还有《中华上下五千年》,一起来看。”

秦云志脸现惊喜,今年十二岁的他还是保持着很旺盛的好奇心。像《十万个为什么》这种书,他平常就没少零散地借着看,如今能看整套的,心里那点好奇加惊喜立即就将他对秦秣的那点恐惧冲散了。

“姐……”

“坐凳子上看,书都在桌子上摞着呢。”

秦沛祥买的这套书是简化少儿版的,可以说非常浅显易懂,又充满了科学的趣味性。秦云志拿到一本就看得津津有味,看着看着,他手上的书就被平放到了桌上,他一手撑腮,身子也忍不住直往桌上压。

这个年纪的孩子确实不大坐得住,还有很多年纪更小的孩子都因为趴着看书而把眼睛看近视了。

秦秣在一个少儿台上看过这个说法,如今一瞥到秦云志的坐姿,忍不住就皱眉轻斥道:“小志,你怎么坐的呢!”

“啊?”秦云志看书正起劲,也就随口应了一声,没怎么搭理秦秣的斥责。

秦秣心下一怒,她难得关心一次人,这小家伙居然敢不听?

她板起脸就呵斥道:“秦云志!坐好!你还要不要你的眼睛了?”

“啊!”秦云志身子一僵,听得这样的喝声,心里有些害怕了,连忙坐正身体。

小卧室里又安静了下来,只是时有书页翻动的沙沙声响起,衬着挂在天花板上节能灯放出的柔和白光,一时竟显得别样祥和。

秦秣微微打了个哈欠,感觉已将那些什么简体字认得差不多了。简体字对她而言,并不怎么难学,因为这些所谓的简体字其实也不全部都是新字,还有许多是历朝流传下来的野字。因与正体字,也就是现在所说的繁体字不同,所以不被正统的学究们认同罢了。

秦秣心里也并不是很认同这些简体字,不过入乡随俗,大家都用,她又怎么去特立独行?她要是真的特立独行了,只怕不是被当文盲,就是被送“西平医院”。“西平医院”现在简直就是秦秣的死**,她已经妥协到只要不去那鬼地方,其它一切都好商量的地步了。

时间过了九点,中途裴霞端着两碗粥进来给他们喝,算作宵夜。她看到这一双儿女认真学习的样子,也还是很欣慰的。

秦云志偷偷告了个小状:“妈,二姐自己躺床上看书,还说我坐姿不好呢!”他说的时候脊背笔挺,还做出一副坐得很端正的样子。

而这个时候,秦秣虽不是躺着看书,却也是松散地靠着床架子,斜坐在床上的。

裴霞轻轻拍了拍秦云志的小脑袋,先夸了他一句坐姿好,又向秦秣柔声道:“秣秣,你要不也坐正一点吧,歪着对眼睛不好。”她还是有点怕秦秣发疯,所以不敢向她说重话。

秦秣坐姿虽然懒散,但她手上的书却起码离眼睛有两尺远,她自有保护眼睛的阅读习惯,就算是斜坐着也没什么影响。何况秦公子风流潇洒,姿态一向都是闲散疏懒的。她从前靠的是美人榻,屋中要熏香,身后还有美婢轻打小扇,就算那般奢华,又有谁敢多说她半句?

不过裴霞的话,秦秣暂时也不敢不听。

她心中暗道:“得,就当是做个样子给你看吧。大丈夫能屈能伸,爷我就算捡了个丑丫头来做,也一样记得什么是小不忍则乱大谋!”

“好。”她也不坐着了,干脆起身到书桌边上,拉开另一条小凳子坐下。她已经不准备看书,而拿出空白的练习册和笔,准备开始练字。端坐着看书一向不是她的习惯,不过端坐着练字她还是可以接受的。

裴霞满意地点头,看着这个勤奋的二女儿,心里也渐渐消去了她曾经发疯所带来的阴影。

“小志,你明天还要上学,现在就去洗澡睡觉吧,这里就让你姐姐专心练字。”

秦云志不大敢跟秦秣同桌子坐,听着话就将书一甩,一溜跑了出去。

“这孩子……”裴霞摇头。

夜的静谧又渐渐将这小卧室笼罩,秦秣有早晚沐浴的习惯,如今倒是早洗漱好了的。她摊开字典,随意地从中间挑着字,认真地熟练硬笔书写的感觉。有毛笔书法的底子,秦秣掌握硬笔书写并不困难。

她先从颜体练起,这是写正楷,煅笔力,练构架。也只有基础打好了,以后才能不论是写行书写草书,还是写出独我风格的字体都做到流畅自如。

她准备先最少练上一个月的正楷,再来练其它字体,并且不论练字到什么时候,都不能拉下对正楷的练习。

纨绔子弟也是有骄傲有自尊的,秦公子向来更是颇为自许。所谓吃喝玩乐也是学问,若不懂诗书琴棋,又如何去风月无边呢?

虽然秦公子不懂策论,不谈时政,诗词风月也被老大人们斥责为奇巧下品,他也总是顶着不学无术的招牌,不过不学无术怎么了?谁让他是纨绔子弟呢?纨绔子弟的老本行那就是不学无术啊!

卷一:史上最囧变身 六回:蛋炒饭事件

时间倏然而过,转眼就到高考的时候了。.裴霞本来早已销假回去上班,但大女儿的高考又让她再次请假。

她一大就早带着一保温杯的鸡汤往秦云婷的考场外赶去,留下秦云志和秦秣在家里。秦云志学校的教室都被征作了高考考场,所以他有两天额外假期。

裴霞如今对秦秣也放心大半了,虽然还不敢带她去为秦云婷的高考加油助威,但将她与秦云志一起留在家中还是并不担心的。

秦秣对生活的安排闲散而有规律。她每天早上六点起来,先洗漱沐浴,然后看新闻,吃早餐,之后练字两个小时。十点过后她就会开始看教科书,从小学一年级的看起,如今她已经看到了初中的课程。她午饭过后会午睡一小时,睡醒后看半小时电视,然后再继续看书。

晚餐过后秦秣会再次沐浴,然后练字一小时,再看电视到九点,之后就是躺到床上看一个小时的《十万个为什么》,到点睡觉。

秦秣本来并不是个喜欢规矩生活的人,不过如今也没办法了,她要适应这个时代,不规矩不行。再说她现在的家世也不足以让她去做个锦绣纨绔,她倒是想再继续不学无术下去,可问题是现在没有家业让她败,也没有章台让她流连。

毫无疑问,秦家人的生活是清苦的。光看他们一家五口住的地方,都没有秦秣以前卧室的一半大。再看他们每天吃的东西,粗茶淡饭就不说了,反正秦秣都是当成木屑在吃的。还有他们的衣服,全都显得旧得很,也不知道多久没添新衣了。

秦秣有时候看着都觉得心酸,如今不做纨绔子弟了,才知道生活艰辛。这种生活于她而言,当然是很难适应的。不过这个时代古古怪怪,如果不依附于这个家庭,她又能做什么?

“得!读书就读书吧,爷我又不是没读过!就这么几本小书,还能难倒本公子?”秦秣几乎是咬牙切齿,还是一个“忍字诀”,忍了!

不过想是这样想,现实却容不得她嚣张。

现代学生的课程里,语文倒没什么,秦秣只需要好好熟悉一下其中的白话语法就行,而函数和几何却着实让她挠头。不过相比较起英语口语而言,这数学又没那么让她心烦了。

秦秣心里早就这样评价:“这是什么破鸟语?我华夏天朝的子民,需要学这种乱七八糟的东西?”

此外像历史、地理、政治之类的,却都不难。背诵本来就是她的长处,只要她用心去记,初中等级的政史地记诵还是比较简单的。而物理、生物、化学这三科,对秦秣而言是惊奇中夹杂着难解。因为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些科学的东西,所以在不适应之余,她又抱满了期待与探索的心情。

这些新鲜的课程颠覆了秦秣以前对世界的认知,让她有时候难免感叹:原来以前坐井观天,真真是一叶障目,不知天地广阔。

偶尔在闲暇时想起千年前那个繁华而奢靡的嘉佑年,想起家中那深深又深深的重重庭院,想起那个高冠大袖总是严厉的父亲,想起那些总在后宅中争来斗去的姨娘们,想起那个未能给自己留下记忆便已逝去的母亲,想起那总是溺爱自己的老太君,想起那红楼青瓦,火树银花……

这已经不是恍如隔世,而是本来就隔世。

只是前尘非梦,今夕又真,实在叫人惆怅难言,不如不想。

“姐……”秦云志在秦秣小卧室的门口叫了一声。

秦秣手捧着一本物理书,没有应声。

“二姐!”

“嗯?”秦秣手一抖,抬眼望过去,“怎么?”

秦云志苦着小脸,皱眉道:“二姐,已经下午一点了,我好饿。”

秦秣尴尬地笑了笑,想起裴霞不在家中,再看着眼前的小男孩,顿时深感责任重大。

前几天裴霞去上班的时候,秦秣的午饭都是用早上剩下的包子和水果凑合着解决的,裴霞问起来她就说自己煮了饭吃。虽然,她其实根本就不会煮饭。

“这个……”再想起自己身无分文,秦秣的脸也苦了起来。

“二姐?”

秦秣摸摸鼻子,虽然很想甩给这小家伙一个白眼,告诫他不要过来烦自己,但一看到他那双乌黑溜圆充满期待的眼睛,这个话秦秣就怎么也说不出口。

就在秦秣窘得脸都快发红了的时候,秦云志忽然说:“姐,要不我们吃蛋炒饭吧,我有点等不及了。”

“啊,好啊……”秦秣正泛着愁,下意识地就答应了秦云志的说法。可是话一出口,她又呆了。

蛋炒饭?那是什么东西?

“二姐?”

秦秣轻咳一声:“知道了。”她面无表情地将书放到一边,起身走向厨房。

厨房好进,可是做饭困难。四下一打量,秦秣几乎傻眼。那个圆圆扁扁的是锅吗?那个又高又圆的什么?灶火在哪里?蛋炒饭?饭可以炒吗?

秦秣呆立在这个刚够一个人活动的小厨房里,手足无措地左看右看了良久,还是不知道要怎么做。

“二姐,蛋炒饭好了没啊?怎么还没出来?”秦云志催促苦恼的声音又在客厅里响起。

秦秣心下一怒,坏脾气终于战胜了好面子的心理,也不管对方是不是个小男孩了,扬声就道:“叫什么叫!这么想吃你自己不会来做啊?”

好半晌没听到秦云志的回应,秦秣探头出了厨房往客厅看去。

结果她眼睛还没看到客厅,就瞅到秦云志一张放大的脸靠了过来。

“小志!”秦秣吓了好大一跳,就差没跳脚尖叫。

“啊——!”秦云志已经大叫了起来,“二姐你吓死人啦!你怎么忽然凑出来!”

秦秣连忙后退,一边退一边怒斥:“混小子!你怎么又忽然凑进来!”

“哎呦!”

“啊呀!”

砰!

秦秣后腰猛地撞在厨房的流理台上,她整个人就是一颤,当即跌倒在地。

秦云志本来急匆匆地跑过来想拉住她,结果脚慢了一步,不但人没拉到,反而拌着了她的脚,噗噗就一跤跌在她身上!

“秦云志!”秦秣声音一扬,气急败坏。什么忍耐,什么娴静,在秦云志这个小破孩子面前通通崩溃!

“好疼!呜呜……”秦云志却鼻子一皱,反而呜呜哇哇大哭了起来。

秦秣手脚并用地将身上的秦云志往上推,想推得他站起身。

“哭什么哭!喂!秦云志,你是男人好不好!”秦秣气急,要不是想到自己本质是个“大丈夫”,她几乎也要大哭一场,“秦云志!你弄清楚一点!是你压着我,不是我压着你!我比你疼啊,你一个男子汉,哭什么哭!”

“呜……”秦云志鼻涕眼泪一起流,“二姐,我怕你……呜呜……怕你骂我……呜呜……别怪我好不好?呜……”

秦秣当即无言,敢情这小子哭得这么伤心,不是因为疼,而是怕自己这个“疯子姐姐”发疯啊!

“好了……”她深吸一口气,忍住了咬牙切齿的感觉,尽量和缓声道:“我不怪你,你快起来。”

“呜……”秦云志抽抽噎噎地,几乎是被秦秣顶着爬起的身。

秦秣连忙也扶着后腰爬起来,一边还要不甘不愿地安抚秦云志:“好了好了,你别哭了,我不怪你,不会骂你的。”

秦云志扁着嘴巴,怯怯地望了秦秣一眼,见她虽然嘴上说不怪,脸色却很不好看,心中止不住又是一慌,连忙摆上讨好的笑容:“二姐,今天午饭我来做啊!你去坐着,坐着,小弟一定把蛋炒饭炒得又香又好吃!”

秦秣先是愕然,紧接着把脸一板,正色道:“那你要做好了,做好吃了我就不怪你。”

秦云志大喜,赶紧点头:“一定一定!二姐放心!”

秦秣转身离开,心里却直偷笑,原来“疯病”还能带来这个好处,看来以后想要这小子听话,只要把脸色一摆就行了。多简单!多方便!

卷一:史上最囧变身 七回:谁来做羹汤

“二姐,你怎么又来了?”

“我来看看你手艺怎么样,要是你做不好,我还能及时指正。”秦秣斜倚在厨房的门框上,悠哉悠哉地看着秦云志在厨房里忙活,嘴上还大言不惭地胡说八道。

“不就炒个蛋炒饭嘛……”秦云志嘟囔着,因为心中余悸未消,倒也不敢多言。

秦云志正在淘米,秦秣在一边看得明白,心中恍然:“原来煮饭是用这个锅,原来洗米是这样洗的。”

一直到秦云志淘好米,调好电饭锅,然后洗了手往客厅走的时候,秦秣才又忍不住问:“你怎么不在厨房里等着?”

秦云志奇怪地看了秦秣一眼道:“等什么?难道还要我在厨房里傻站十五分钟?二姐,你不会准备用这种法子惩罚我吧?”说着话,他的神色间又多了几分警惕。

秦秣脸上微不可查地一红,强自道:“什么?我才没那么无聊,我就是随便问问……”

这个中午,不,或许应该说是下午——这个下午,秦云志其实是给秦秣好好地上了一课。虽然秦云志并没有在意过这一顿蛋炒饭,也从没想到过这么平常的一件事会给秦秣带来多么大的影响,但秦秣自己心中是非常明白的。

她从没有一刻如此时羞愧,也从没有一刻如此时清晰明了:原来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从来就不是一件值得夸耀的事情。

当年的秦陌做纨绔子弟,做得是洋洋得意,潇洒自傲。可是,那有什么好得意的?又有什么好自傲的?

这样骄傲的后果就是,如今她肚子饿了的时候,自己做不出一顿饭,却要十二岁的弟弟来做!

裴霞做饭的时候,秦秣觉得万分理所当然。平常她自己啃冷面包的时候,她也不觉得跟吃热菜有什么分别,只有这一次,当秦云志将炒得稍微焦糊的蛋炒饭端上桌以后,秦秣觉得吃到了生平第一之美味。

原来,食有滋味,是这么美好的一件事。

“二姐?”秦云志扒了一口饭,自觉炒得有点焦,心里就有些忐忑,望向秦秣,生怕她不喜。

秦秣淡淡地应了一声道:“炒得还行,快吃吧。”

当天晚上,裴霞回来做晚饭的时候,秦秣竟然主动到厨房去帮裴霞打起了下手。

裴霞大为惊喜,以前这二女儿也是会帮忙做家务的,只是她自打从西平医院回来后就有了点大小姐脾气。裴霞怕刺激她,也不好多说什么。如今秦秣主动进厨房,在裴霞看来,就是她精神病进一步好转的表示。

也幸亏秦秣看不出裴霞心里的想法,不然她要是知道裴霞这时候的心声,肯定立马掉头就走,从此再不进厨房!

“妈,”秦秣继续她的圆谎大业,“我从上次好像做了一场噩梦以后,就忘了挺多东西,厨房里的活,都不大会做了。”

裴霞并不感到奇怪,反而认为这是秦秣那个什么分裂症痊愈的必经过程。医生也曾经同她说过,说要秦秣多接触些以前惯做的事情,这可以帮助她精神状况恢复正常。

“秣秣放心,妈妈理解的。”裴霞安慰性地朝她一笑,“秣秣你先到旁边看着啊,你看着妈妈做,熟悉一点后,妈妈再来教你做,好不好?”

“好。”秦秣嘴角扯了扯,笑容有点浅。

也多亏如此,所以秦家的厨房暂时还没有鸡飞狗跳。但饶是如此,裴霞过不多久也开始头痛了。

“妈,这个又绿又圆的是什么?”

“这是空心菜。”

“那个又细又白的粉末是什么?”

“是盐,秣秣。”

“那有点粗,还有点透明的那个呢?”

“是味精,味精一般等菜炒好了再放,调鲜的。”

“咦?那瓶黑黑的,上面怎么写着醋?黑色的不是酱油吗?”

“那是陈醋,陈醋跟酱油颜色差不多。不过气味相差很远,你闻闻就知道了。”

“哦,这个黄的是生姜,我认得。”

裴霞温柔一笑:“秣秣真乖。”说着话,她心里又开始自我安慰,“没关系,只要她不发疯就好。就算是现在这样,我慢慢教就是了。”

问了一会后,秦秣看裴霞笑容有点勉强了,也就不再多问。她虽然预先找了借口,但也懂得适可而止。再加上想到“西平医院”,她就觉得自己应该继续修炼“沉默是金”这个法宝。

“妈,我看你做,不说话了。”

裴霞微微笑着,心里却一酸:“真是个懂事的好孩子。”

当天晚上,秦秣首次细细尝了裴霞做的饭菜,果然发现这些看似粗糙的饭菜也不是那么难吃。相反,她从前吃的虽是珍馐国色,金汤玉粒,但那饭菜里却没有这些家常菜的温馨味道。

那个时候的秦陌,其实寂寞无边。

因为他没有母亲为他洗手做羹汤,他的父亲也不会为他夹菜;他的庶出弟弟们敬畏他嫡长子的身份,对他从来都只有谄媚恭敬;他的庶出妹妹们更是身份低微,甚至没有上桌吃饭的资格。

那个家庭家规森严,森严到他只有流连风月,才能稍稍感觉到自己比其他人鲜活。只是纨绔也是一种毒药,人们放纵往往只需要一个借口,却谁也无法预料,解药究竟会在何时何处出现。

如今秦秣已非秦陌,然秦秣又如何忘得了秦陌?

“秣秣,你大姐明天就回来了。”秦沛祥说。

“嗯。”秦秣有点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

“这个……婷婷她不知道……”

“他爸!”裴霞筷子轻轻敲到秦沛祥的碗沿上,皱眉道:“不用多说。”

秦沛祥少顿,然后笑笑,也没再多说什么。

秦秣皱皱眉,略一思索道:“爸,妈,大姐是不是不知道我去过西平医院?”

桌上的另三人整齐一愣,秦云志快嘴快语:“二姐你这都能猜到,你脑子很好使啊!”

裴霞脸色一黯,秦沛祥的表情僵住了,秦云志话出口后,看气氛不对,就连忙低头扒饭,不再吭声。

秦秣无奈地笑了笑,她又不是真的疯子,也没他们想的那么脆弱,不过,就算她这样解释,显然也是没人信的。

“你二姐我本来就不是笨蛋好吧!”秦秣转而轻敲秦云志的小脑袋,“笨蛋小子,大姐快要高考了,我去西平医院又不是什么好事,肯定不能给她知道,免得让她担心了。这有什么难猜的?笨蛋才猜不到!”

“痛啊,二姐。”秦云志捂着小脑袋,抬起头,满脸委屈,“你再敲,就算我不是笨蛋也要被你敲笨啦!”

裴霞见着这一双儿女的姿态,唇角就忍不住逸出了笑容。与秦沛祥相视一眼,竟是不约而同地在对方眼里看到了轻松。

卷一:史上最囧变身 八回:秦家有女如荆棘

第二天中午,秦秣终于亲自动手做了蛋炒饭。.

虽然,煮饭水放多了,炒饭饭炒糊了。

但秦秣依然倍感欣慰,觉得自己在这民生大事上,还是有些天赋的。

秦云志苦着脸吃了这来之不易的一顿“大餐”,几乎是哀求着说:“二姐,以后做饭不劳您动手了,还是小弟来吧!”

秦秣得意洋洋地拍着秦云志的肩膀:“放心吧小志,以后就算妈妈不在家,姐姐也能把你养得好好的。”至于秦云志刚刚说了什么,她有听到吗?

秦云志的表情当即就要崩溃了。

当天下午,秦沛祥是跟裴霞和秦云婷一起回来的。随着开门声传来,一并响起的还有三人的欢声笑语。

其中一道少女的声音里透着格外的清脆伶俐与自负:“爸妈你们就放心吧,我还没出考场心里就有数了,这次的题不难,我有信心可以进咱们市的前三。水木大学,那是我一直以来的目标,也是我的囊中物,跑不掉的!”

秦秣惊讶地转头看去,只见一个绑着高高马尾的少女一边进门一边用极嚣张的动作踢掉了脚上的高跟鞋子,然后踩上一双拖鞋施施然走进屋里。

她手上还提着一个考试专用袋,穿着衣领歪斜造型新潮的棕灰色短上衣,一条短过膝盖最少五寸的青色牛仔短裤紧紧裹着她挺翘浑圆的臀部线条,也使得她一双长腿显得格外肤光致致,曲线诱人。

这样的造型差点就把秦秣吓坏,要不是在电视上见过更暴露的,秦秣几乎又要怒斥“有伤风化”了。

再看秦云婷的面容,倒是秀丽非常的。与秦秣这个长相平凡的妹妹不同,秦云婷有一双仿佛带着芍药艳色的大眼,她眼角微微斜挑,眼线和睫毛很是精致,光只是眸光转动间,就能给那一张原本就秀美的面容添上十分妩媚冶艳。

这样芍药花一般的眼睛,加上大胆的着装,再加上她身上十足青春跳跃的气息,竟使得她整个人都充满着矛盾的美感。便如玫瑰花丛前的荆棘,她就是那奇异到能让玫瑰当背景板的荆棘!

秦秣心中着实震惊,她虽也曾倚马斜桥,也受过满楼红袖招的待遇,但宋时又何曾能有这样一如斑斓荆棘的女子?

很不情愿的,秦秣在心里给了秦云婷90分的评价。她从知道100分计分制以来,就给自己从前流连过的美女们统统打上了分。其中得分最高的还是那位蝉联三届花魁桂冠的汴梁第一美人,咏霜姑娘。就是咏霜,秦秣也恰恰只给了95分。

以秦秣的心气和眼界,能给秦云婷90分,这可算是一个非常难得的结果了。

“唔……”她暗地里叹息着评价,“虽没有国色天资,也没有如水如月,欺霜赛雪,不过气质独特,也算得上是异军突起,当得这样的高分。”

“秣秣!”秦云婷一眼就看到了秦秣有些怪异的表情,当即微感不悦道:“你怎么啦?姐姐高考完回家,你也不说一声欢迎?”

看起来,秦云婷的性格应该是泼辣嚣张,比较彪悍的那种。

这确实出乎秦秣的想象,平常看秦云志和秦爸秦妈提起这个秦家大姑娘的语气,秦秣还以为秦云婷会是学习刻苦,温柔懂事的那种呢!

“欢迎姐姐回来!”秦秣眉梢微挑,饶有兴味地看着秦云婷,“至于庆祝,就等水木大学的通知书来了以后再说吧。”

秦秣也知道水木大学是如今全国第一等的学府,跟古时的国子监相比,大概也差不了多少。秦云婷刚一考完,就断言必能考中,这样的自负确实不同一般。

“呦!”秦云婷大眼睛微瞠,“小丫头不信我?”

走在后面的秦爸秦妈也关门进了屋,裴霞满脸笑容:“呀,姐妹俩说什么呢?今天可是个好日子,妈妈还买了鱼回来,晚上给大家做好吃的。”说着话,她就提着手上的几袋东西进了厨房。

秦沛祥面带微笑,温和地看着秦云婷道:“婷婷,考完了就好好休息一段时间。虽然你弟弟明天还要去上学,不过你妹妹最近有点体虚,我给她请假在家里休息,你们两姐妹正好有时间可以好好一起玩玩。”

“爸,我也想大姐带我玩。”秦云志在一边略带委屈地出声。

秦沛祥却把眼一瞪,斥责他:“玩!就知道玩!你有时间吗?你的成绩要是能有你大姐一半那么好,爸爸随便你怎么玩都行。”

秦云志脑袋微缩,委屈得眼眶有些泛红。

“爸……”秦云婷娇嗔一声,立即就走到秦云志身边揽住他,安慰道:“小志乖,你快要期末考试了吧,过几天姐姐就给你好好补补课,到时候期末考个第一,暑假姐姐带你好好玩!”

秦云志立马喜笑颜开,得意道:“还是大姐最好!”说完话,他居然还偷偷地向秦秣做了一个大大的鬼脸。

秦秣翻个白眼,撇过头去不理他。

秦云志平常那么盼着大姐回家,果然是没错的。大姐在他面前就是那么温柔,就是那么贴心。

亏得……亏得秦秣还把她生平所做的第一碗蛋炒饭端给了他吃!看来不能因为这小男孩会做饭就对他的人品给予肯定,小屁孩子果然是最不能信任的。

秦云志要是知道秦秣此刻心中所想,肯定大呼冤枉。就秦秣那一碗蛋炒饭,秦云志能咽下去,都已经是不知道有多顾全姐弟情谊了。这要随便换成谁,就那样一碗饭,谁敢往下咽?

别看秦秣说的得意,其实中午的蛋炒饭,就是她自己也只吃了一口,然后再也没敢吃下第二口。

晚饭的时候,秦爸秦妈,以及秦云婷秦云志都吃得欢声笑语,其乐融融,只有秦秣,又再次回到了食不知味的状态。

好不容易挨到吃完,秦秣沐浴洗漱,然后就一头冲进卧室,又练字去了。

“奇怪……”裴霞在客厅喊道:“秣秣,你不看电视了吗?”

“不看了,练字!”秦秣手握黑色签字笔,头也不抬。

秦云婷皱眉说:“秣秣的脾气就是太闷了。”

“二姐最近还好啦!”秦云志的声音忽然变得贼忒兮兮,“大姐我跟你说,二姐今天居然给我炒了一碗烧糊的蛋炒饭,你没看她那表情……嘿嘿……”

秦秣深恨自己耳力太好,笔下一重,一个本来俊秀的颜体“静”,就变成了龙飞凤舞的草书。

“臭小子,你没浪费粮食吧?”秦云婷又问。

“没啦,看二姐炒得那么辛苦的样子,我肯定都吃完。”

秦秣笔触一顿,深深叹一口气,又继续规规矩矩地练起了颜体。

“秣秣怎么变得这么奇怪?”秦云婷疑惑的声音又再响起,“爸,你们是不是瞒了我什么?秣秣的厨艺不是一向还不错么?还有,什么样的身体不舒服,能让你给她请长假?我看她好好的,学校怎么会批?”

“这个……”秦沛祥犹豫。

“大姐。”秦云志声音带怯。

“爸!我可是秣秣的大姐,她的事情有什么不能跟我说的?”

“唉,本来是看你要考试了,不想让你分心,后来是看秣秣已经好了,也没什么说的必要。不过现在看来,还是跟你说一声吧。秣秣前段时间……”

秦秣皱皱眉,打开复读机,插上耳塞干脆一边听着那些叽里呱啦的英语,一边继续练字。

卷一:史上最囧变身 九回:我非良人

夜色又深,秦秣练了会字就直接躺到了床上。.

她睡的下铺,因为秦云婷等下肯定是要来睡那个上铺的,而秦秣想不出要跟秦云婷说什么,所以干脆早早睡了。

不过秦秣不想说什么,却不等于秦云婷不想说什么。

正当半梦半醒间,秦云婷的声音就在她耳边响起:“秣秣,秣秣?”

秦秣紧闭着双眼,只当没听见。

“睡了?”秦云婷的声音少顿,一会又道:“随便你吧,反正我明天回学校去对答案和搬东西,你要去帮我搬啊。”

一夜无话。秦云婷显然很有女王做派,第二天一大早又凑到秦秣耳边:“秣秣,起来帮大姐搬东西啦。”

秦秣翻了个身,揉着眼睛爬起来,一看手表,还没到六点,顿时有意见了:“怎么这么早?我一般都是六点起床的。”她的少爷脾气还没全下去,在她看来,她想几点起床,还不是她说了算?六点,已经算很早的了。

秦云婷笑了笑,竟然没继续发挥她的女王做派,而是解释说:“在学校都这么早起惯了。好啦,你也要学着早起,不然下学期开学后很难适应的。”

六点还不早?一定要五点半才算早?

秦秣顿时无言,做学问果然都是清苦的,这一点不论是千年前,还是千年后的如今,都没见改变。当年的秦陌也是因为总爱流连床榻,不愿认真做学问,才越发被坐实了不学无术的名声。

不过在秦秣看来,什么时候学,不都是学吗?为什么一定要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就爬起床?

“好啦,快起来吧。”秦云婷笑得眼睛微弯,甚至伸出一只手来拉秦秣。

秦秣有些不大自在地撇过手,腰上微一用力就坐了起来,然后拿起早放在床边上叠着的外衣,准备去浴室。

“秣秣你要换衣服吗?就在这里换呀,有什么好躲的?你还在姐姐面前不好意思?”秦云婷微感诧异。

“不是换衣服,我是去沐浴。”秦秣脸色微黑,她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就她如今这豆芽菜身材,她怎么用怎么看不上眼,有必要不好意思?还有以前服侍她更衣的美婢们,哪个不比秦云婷漂亮?她在咏霜面前脱光了都没不好意思过,用得着在秦云婷面前不好意思?

“沐浴?”秦云婷却更显诧异,“你早晚洗澡?什么时候这么讲究啦?还有,洗澡就洗澡,说什么沐浴,怪腔怪调。”

秦秣差点就回她一句“粗俗”,多亏话到嘴边又忍住了,终是改口解释道:“天气热,不洗难受。”其实早晚沐浴是她多年的习惯,那时候富贵奢华,沐浴当然也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享受。

“随便你吧。”秦云婷不再多说。

早餐过后,秦云志和秦爸秦妈先出门一步,秦云婷却又钻进卧室里打扮了起来。照她的说法是,虽然起得早,但不代表也要出门早。既然不赶时间,那要是不打扮一下,简直是对不起自己的青春美貌。

秦秣对这个自负又自恋的丫头很是无言,也就懒懒地靠坐在床上,一边看书一边等她。

“秣秣,你看我穿这个上衣怎么样?”

“还行。”

“唉,那是配裤子还是配裙子呢?”

“都可以。”

“要不裤子?不,还是裙子吧!”

“……”

“秣秣!”秦云婷声音一扬。

“嗯?”秦秣眼皮也不动一下。

“你看书看呆了呀?不差这一会啦,快帮我看看衣服怎么配。这可是女孩子必学的课程,你老这么一副呆呆的样子可不行。”

秦秣无奈地抬头起身,走到衣柜前去打量其中的衣服。

却见秦云婷手中正拿着一件七分袖的上衣,衣服是仿绸质地的,短装,收腰,大V领,纯白底色裹着黑色的细碎花边,整体显得秀丽精致又不失俏皮。

“你选定了这件上衣吗?”

秦云婷连忙道:“对,我今天就穿这件,你快帮我看看,下面配什么好。”

秦秣点点头就凑到衣柜里去找,当然也就没看到秦云婷眼中一闪而过的狡黠之意。事实上她对这个木讷妹妹选衣服的眼光完全不抱希望,只是为了让秦秣更活泼一点,她才故意吵着要秦秣帮忙的。

秦云婷此刻的心声是这样的:“哼哼,姐姐我今天就拼着牺牲形象……不过,秣秣你千万别挑得太难看啊,好歹给我留点面子……”

秦秣要是知道秦云婷的想法,估计立马就能呕血三升。她可是万花丛中走过来的赏花高人,她的审美观需要质疑吗?

挑了一会,秦秣挑到一条细裤管的黑色七分裤,她一边扔给秦云婷,示意她赶紧换上,一边仍继续埋首于一堆衣物当中。

秦云婷半是惊讶半是松了口气地换上衣裤,又问道:“不是好了吗?秣秣你还找什么?”

“单调,再加点东西。”秦秣说着,终于从衣柜里找出一条芍药红色的纱质围巾。

“秣秣,现在是夏天。”

“我知道。”秦秣回首,微微一笑。然后起腰转身,将围巾递给秦云婷,“这个纱巾质地轻透柔软,颜色飘逸飞扬,很配你的眼睛,你把它系到腰上试试。对了,要侧着系,打个单翅的蝴蝶结。”

秦云婷呆呆地接过纱巾,按照秦秣的说法在腰上一圈,然后打上结。

只见白衣之上一抹艳红,勾勒出了她纤细如柳的腰肢。上面是她线条已初初成熟的胸部,衬着大V领和七分袖,更使她妩媚中透着清灵。轻稠薄纱,黑白分明,黑白之中更有一线绯红,再加上她肌肤如玉,便似有那江南初雪,青砖碧瓦,然后一枝红梅在其间傲然绽放。端的清雅宜人,别具风姿。

秦秣又打开书桌左侧的小抽屉,从里面取出一个绯红的寸长水晶发卡,递给秦云婷道:“你披着头发,三七分,前面刘海垂下来,右边别一个发卡,等下再到外面去换上那双白色的坡跟淑女鞋,就差不多了。”

秦云婷接过发卡,仔细在穿衣镜前转一个身,抬手别好了,急匆匆地就往客厅跑去。

不过几十秒以后,她就换好了鞋子过来。黑裤管白鞋子,她小腿笔直,果然更衬得整个人亭亭玉立,如墙角红梅,欹曲婀娜,艳色芳菲之中不乏清洌晶莹。

秦秣上下打量她一眼,双目中也终于露出稍稍满意的神色。相比较起秦云婷昨日火爆的打扮,秦秣更愿欣赏她此刻装扮。以秦秣的眼光看来,这样的打扮更能**秦云婷的清新气质,这是少女所独有的,错过可惜。

“秣秣!”秦云婷目光闪动,晶亮如星,言语间也难掩激动,“没想到你居然还是个搭配高手,我就没想到纱巾还能这样用。真的、真的很漂亮呢!”她激动地伸手来拉秦秣,动作奇快。

秦秣冷不防被她拉住,有些不自在地皱皱眉,正想挣脱,却见她满眼喜悦,心中终是忍不住一软,只是默默受了,也没再多说什么。

她在心里却有些痞痞地想道:“爷我一向怜香惜玉,看在你是美女的份上,就不计较你这拉拉扯扯的动作了。”

“就是……咦?秣秣,你自己怎么能穿成这样呢?你不知道这个世界上美女都是打扮出来的吗?都说世上只有懒女人,没有丑女人,你又不是不会打扮,怎么还这么一副灰扑扑的样子?”秦云婷伸手一推,又把秦秣往那一堆衣服前推去。

一边还不停地说着:“别说姐姐欺负你,爸妈虐待你啊,哪,你要是嫌自己的衣服不好看,就穿大姐的。真是,这一个个,都不知道多久没买新衣服了。穿这么丑,能看吗?”

秦云婷在秦家确实是不同于其他人的,秦爸亲妈平常俭省,但在秦云婷身上却从来不省。他们对这个大女儿的宠爱宽容甚至超过儿子,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秦云婷学习成绩特别好的原因。

秦秣意兴阑珊,找个借口摇头道:“你比我最少高三寸,我又瘦得跟个竹竿样,你的衣服我穿不得,就是穿了也不伦不类,还是不换比较好。”虽然是借口,不过这也是实话,只是并非是秦秣不愿打扮的真正理由罢了。

她不愿打扮,一来是因为如今身材平板,瘦瘦巴巴,长相也普通清秀,毫无特色,没什么可打扮的资本。而更重要的,则是她因为不知道要打扮给谁看。

都说女为悦己者容,秦秣一向认为,女性的各色美态,终归都是给男人看的。女人会打扮,那是因为对男人抱有希望,而她秦秣,需要对男人抱有希望吗?

作为曾经的纨绔子弟,她虽不见得就此认定天下男人一般黑,但要她像个普通女人一样,去接受某个男人,却是万万做不到的。

“我非良人”,这是曾经的秦陌给自己的评价。他不会是任何一个女子的良人,他赏花品花,然而太过风流潇洒,给不了任何女人幸福。

如今秦陌成了秦秣,也就更加找不到她的良人了。

他不是良人,她也不需要良人。

卷一:史上最囧变身 十回:偷换谁家颜色

再次走到大街上,秦秣才真正打量起这个世界。

阳光金灿耀眼,这个小城熙熙攘攘。抛开对这个时代的违和感,秦秣也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繁华而鲜活,确实远远要比千年前先进。

邵城只是一座小城,在这个国家这个世界还远远排不上号。但即便如此,那一座座高楼,那宽阔的公路,那来回穿梭的汽车,依然让秦陌无处不感叹人类的智慧。

一千年,确实可以改变太多东西;一千年,竟已不止是沧海桑田。

无法回首,那道巨大的历史鸿沟生生划开了她的前世今生,她在这个世界找不到她的三生石,也望不到她的望乡台。

无论碧落黄泉,终归世易时移,二十一世纪的中国迥异当年,秦秣也唯有在同样的黑发黄肤之间才能稍稍找到一点故土的痕迹。

“尤记当年平仄,玉暖衣香桥斜。

更漏月难移,满卷亭台楼榭。

非也,非也,偷换谁家颜色?”

偷换谁家颜色,也不知是秦陌偷换了秦秣,还是秦秣偷换了秦陌。

轻轻一叹,秦秣惆怅难言,想起这一场奇异的穿越,兀自填了一阕《如梦令》,却惆怅更添惆怅。

“秣秣,你在说什么?”旁边的秦云婷正张望着路上的车,等着公交到来。

“没什么……”

无知音,这一阕《如梦令》,秦秣填了词,却再没有那个如霜如月的咏霜姑娘来为她摆琴而唱了。

“哦!”秦云婷忽然欢声道:“车来啦!秣秣,我们快上去!”她一把拽住秦秣的手,拉着她就往公交的前门冲。

一股子难闻的汽油味和车内的闷气顿时直往秦秣全身裹来,她皱着眉,强忍着恶心和恐惧,紧紧跟在秦云婷身边。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现在既非上班高峰期,这车也才刚出始发站不久,所以姐妹两个终于还是在车上找到了一前一后的两个座位。

饶是如此,秦秣也难受得几欲昏厥。她前两个月被人在医院学校送来送去的时候,坐的都是医务车,那时候满心恐惧和愤怒,也自然忽略了其它。可现在这一上公交,她才发现,原来公交车才是这个时代最大的灾难。

尤其现在是夏天,秦秣一开窗就被满是汽油味的油腻热风吹到,不开窗又满鼻子都是憋闷的人体汗味和同样逃不开的汽油味。想她一惯娇贵,又何曾到过这样脏乱的地方?相比较起公交来,那医务车里头简直舒适得接近仙境了。

“呕……”秦秣捂着鼻子,不住干呕,难受得连话也说不出。

秦云婷坐在前座听到声音,忙转过头来。

“秣秣你晕车吗?”她神色一急。

秦秣点着头,还是说不出话。她现在什么都不想了,什么惆怅,什么故土,什么前世今生,什么诗词,什么知音,通通都在这一刻被她抛到了九霄云外。要不是实在没学过什么粗话,她现在一定要摆开盘子,把发明公交的人骂个狗血喷头!

秦云婷急得干脆起身跑到秦秣身边来,一手拍她的后背,一手捏住她的手腕,安慰道:“秣秣你再忍一下,下一站我们就下车,反正也不远,我们走到学校去!下次再也不坐这趟公交了!”

邵城的公交确实也并非每趟都烂成这样,有些空调车的环境还是不错的。不过这些秦秣都听不进去,她现在最强烈的想法就是,以后再也不坐公交!

“唔……”秦秣本来正干呕着,却忽然一反手又抓住秦云婷抓在自己手腕上的那只手,一使力就向着前座指去。

原来秦云婷刚才离开了座位,新上车一个本来没座的年轻男人立即就将秦云婷的座位占了。秦秣看得又急又怒,第一反应就是跟这人理论,要他把座位还回来!

秦云婷却在一愣之后摇了摇头,仍是安慰秦秣道:“没关系秣秣,我们下一站就下车。”

秦秣猛地放开捂在嘴上的手,呕也不呕了,她用力一推前面那人的肩膀,竟豁然开口,说出了喝斥的话:“你这人怎么如此无礼?男子汉大丈夫,年轻力壮,居然抢占一个弱女子的座位,你知不知羞耻?!”

这一声大喝,立马就震慑了全车的人,顿时无数双眼睛齐刷刷地往秦秣望了过来。

这年头人心不古,抢个座位那是何等稀松平常的事?一般人就算计较,也很少有这样理直气壮大声喝骂的。更何况这骂人的还是一个又瘦又弱的小姑娘,而被骂的更是一个牛高马大的大男人。

两方强弱明显不成比例,秦秣这一骂着实显出她的大胆无知来。若是这个男人脸皮厚点,不讲道理点,一个巴掌拍过来都能把这小丫头拍得骨折!再说了,这男人既然会去抢座位,那他就不是什么君子类的人物,很明显,这小丫头危险了。

周围人的目光里顿时包含了惊讶、同情、怜悯,或者厌恶,或者不屑,或者看好戏等种种姿态。

秦云婷更是急得抬手就要去捂秦秣的嘴。

可秦秣快嘴快语,这一激动,车也不晕了,只见对面男人转过头来,脸上还带着几分难以置信的呆愣,于是更加怒语:“你发什么呆?还不快点起来让座!”她一拉身边的秦云婷,“姐,你快坐回去。”

秦秣其实也不是傻子,只是她多年以来嚣张惯了,再加上前面刚晕车晕得头昏脑胀,一时几乎忘了今夕何夕。于是就又犯了“爷是大丈夫”的老毛病,心里那个浩然正气啊,就是哗哗的涨——

“你说什么?”前座的年轻男人回过了神,见自己居然被一个瘦瘦巴巴的丑丫头骂了,当即就愤怒地伸手过来揪秦秣的衣服。

秦秣脑袋还晕着呢,再加上身体又弱,一时间根本就反应不过来。

“拿开你的脏手!”豁然一声怒喝竟来自于秦云婷。

只见她猛然一个手刀就向前座男人伸过来的手腕上斩去,这一下斩得结实,那男人的手不自主地就是一缩。

秦云婷一手叉腰,骂得比秦秣更加气势十足:“你他妈这几十年的肉是不是白长了?你抢我座位,姑娘我宽宏大量就不跟你计较了。可是你居然无耻到去欺负一个小女孩!你好不好意思?你不觉得你很影响市容吗?你要是真的觉得你脸皮比城墙还厚,你怎么不跑到日本去裸奔!”

一番话下来,不止听得秦秣目瞪口呆,对面男人表情犯傻,就是满车的其他乘客,也一齐向秦云婷投来了无限敬仰的目光。

牛人啊!彪悍啊!

这才是女王派的秦云婷啊!

很显然,美女发怒跟丑小鸭发怒所能得到的效果是完全不一样的。秦秣开骂人家当她无知,秦云婷开骂,大家却觉得她冷艳爽利,个性十足。

就连那本来要打人的抢座男,在看到秦云婷的怒态后,也一时呆滞,流露出猪哥像。

秦云婷一怒,恰如玫瑰怒放,红梅傲霜,那姿态,足以撩拨得绝大多数男人心痒难耐。

“叮——!”公交到站的声音响起。

秦云婷毫不犹豫,拉起秦秣就直往车外跑,速度之疾,态度之坚决,好像她们身后正跟着洪水猛兽。

“姐……”秦秣一边看着公交摇摇晃晃地又开远,一边喘着粗气,神色间尤带惊愕不解。

“疼啊!”秦云婷忽然使劲甩起了右手,一脸疼痛扭曲状,“这回真是亏大了,刚才那男人的手好硬……哎呦!”

“你手疼?”秦秣不再别扭,反而很自然地一把抓过秦云婷正甩着的右手,见这只纤纤玉手的下掌缘上通红一片,顿时皱眉道:“这是你刚才斩那个流氓留下的?”

“是啊,不然你以为你姐是女超人还是美少女战士啊?我也不是武林高手,要想斩疼他,那得费多大的劲儿……”秦云婷边说边哼哼,神色间还是难掩得意,“不过本姑娘也不是好欺负的,哼哼,让他吃我一记加强版手刀!”

秦秣忍不住一抬头,正见着秦云婷夸张的表情,嘴角就不由得翘了起来。

“果然是个骄傲的丫头。”秦秣心里这样想,“虽然骄傲得有点过了头,不过现在看来,也还挺可爱的。不算名花,可算奇花吧!”

秦云婷也笑了,两人对望着笑得特傻,一时间竟别有默契。秦云婷是觉得这个妹妹仿佛比从前多了许多灵动,秦秣是觉得,有这么个可爱丫头做姐姐,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

事实上,秦云婷一个弱女子,在那个时候要想用手刀斩痛一个筋骨强硬的大男人,那得爆发出多么大的力量!而她那一斩,分明是斩得不加思索又拼尽全力的。

千年前的秦陌,或庶出或同族的兄弟姐妹不知道有多少个,可是没有一个会为了保护他而毫不犹豫地伤害自己。

哪怕,只是微小的伤害,哪怕,秦陌从没觉得自己需要保护。

秦秣,你多么幸福?

可惜,这些本都不是我的。

卷一:史上最囧变身 十一回:山水轻云雪峰兀

:这是昨天的第三更,月落同学提出不妥,小墨后来仔细回味了一番,也觉得有些生硬的地方,所以又重新修改了一遍。.大致内容未变,细节方面给人的感觉却有些不同,有兴致的朋友不妨再看看

故事是要温水细煮的,小墨也希望能好好把握住足够流畅地节奏。朋友们有意见一定要提,小墨会认真考虑,在原则不变的情况下酌情接受。再次感谢大家

今天的第一更会在中午12点后发出,稍候哦

走路果然比坐车舒服。

从秦家住的月光小区到市三中并不是很远,坐车十几分钟,走路也就是半个多小时的事。想到自己以后也要到市三中读书,秦秣一边跟着秦云婷走,一边就很用心地记着路。

走过邵南大道后,她们在一个拐角处入了一条双向行道的小马路。这是近路,从这边过去比公交的路线要少绕一个大圈。

小道名叫求学路,因为过了这条小道就是好几个学校,所以这一片的路道绿化搞得都还不错,楼房也多半都是五六层的高度,整个空气都似乎比城市的其它地方来得清新。

比较有意思的是,小道两边开着许多精品小店与文具书店,还有一些冰吧和小吃馆,这使得整个小道都充满着繁华可喜的勃勃生机。因为现在正是周五的上午,走在求学路上的人倒是不多,秦秣边走边好奇地四处张望,就觉得四周清净中透着生气,这里的一切都格外鲜亮。

“秣秣头不晕了吧?”秦云婷见秦秣神色间越发灵动,心里也放心了许多。她从听到父亲说起这个妹妹前段时间犯了“疯病”以后,就总对秦秣隐含担忧,生怕她什么时候又来个病情反复。不过照现在看来,秦秣神智还是正常的,不像疯过。

“不晕,下公交就好了。”秦秣随意回答,脸上有着淡淡的笑意。

她渐渐发现,这个世界其实没有她原本想象中的那么讨厌,这里的人,也不是那么妖魔。甚至,这里的一切,也都有那么点新鲜有趣。

“咦?这是很么?”秦秣正四处看着,脚步蓦然一顿。

她向着街边一个小摊驻足观察了好一会,只见那个中年妇女的摊主一脚踩着个奇怪的机器,一手撒白糖,一手圈起一支如云如丝如茧般的漂亮东西。

“这是棉花糖。”秦云婷本来奇怪于秦秣怎么连棉花糖都不知道,不过想起她那个“妄想型精神分裂症”,又半是释然半是担忧,“秣秣你要吃吗?”

秦秣习惯性地侧头示意:“买!”那姿态,真是说不出的潇洒疏懒又高高在上。

其实这倒也不是秦秣故意,只是这个动作她做了许多年,现在做来,她完全是依照习惯而为,根本就没意识到其中的不妥。

想那秦陌当年是何等身份,买东西自然也从没亲手掏过钱——都是身后跟着小厮,不论买东西还是拿东西,秦陌都只需要一句话,其它的全有小厮代劳。

秦云婷因为秦秣这样的态度,眉头又皱紧了。她正想斥责,却见秦秣一脸认真地看着摊主圈棉花糖,目光明澈透亮,终于还是不忍多说,只能无奈地摇摇头,付钱买过一支棉花糖,递到她手里。

秦秣伸手接过,越发仔细打量起这棉花糖,一边还问:“你不买一支?”

“我觉得腻。”秦云婷皱了皱眉,心里的古怪感觉仍是挥之不去。

刚才有那么一刻,她竟然觉得眼前的秦秣是那么的陌生。可是不管怎么看,这不就是她秦云婷的妹妹么?也许,不过是她大病一场之后,性情大变吧。

秦秣也不再多说,只是转着棉花糖左看右看,却偏偏不下口去吃。

秦云婷疑惑道:“看什么呢?怎么不吃?”

“这棉花糖长得像云,却不知是否也能如云一般轻巧脱俗,飞上天去。”秦秣表情一本正经地说着,看她的样子,眼神中却隐藏着几分惆怅。

冷不防一道冰冷中透着不屑的声音传了过来:“这么大个人了还要别人帮忙买棉花糖吃,简直幼稚可笑。更可笑的是,居然想着棉花糖会飞,你是白痴吗?”

秦秣眉梢微微一挑,抬头应声看去,只见前面不远处傲然站立着一个冰冷的少年。

少年一身米黄色的衣裤,板鞋雪白,头发乌黑,身姿挺拔得好似雪峰上兀立孤寂的冰壁。在这样的气质下,他那本也俊秀的面容反倒不是那么起眼了,只有一双漆黑的眸子仿佛倒映着寥落星辰的寒光,幽深逼人。

秦秣忍不住又是一挑眉,心中先是暗赞此人风采,接着也不屑地撇嘴道:“榆木疙瘩一个,白长了一副好皮相!似你这般,又如何能理解何谓文章天成之韵,世间奇巧之妙?”

秦秣是个想象力丰富又隐含着几分诗人狂诞的人,惯好弄词作曲,流连风月,所以最看不上眼那些脑子一根筋的家伙。刚才她盯着这棉花糖,正是心有所感,想要作诗一首,谁知道却被这么个无趣又莫名其妙地家伙打断,心中着实是索然败兴。

她说完话,轻轻一拉秦云婷,便看也不再多看那冰冷少年一眼,只持着棉花糖,转身施施然往求学路深处走去。

秦云婷愕然苦笑,猛地瞪那少年一眼道:“方澈,你发什么神经?你跟秣秣一个年级,我就不信你没听过她的传言,你没事刺激她干什么?”

方澈默然不语,片刻后一转身,竟就此离去,那方向却是与秦秣的路线相反。

“刚才那个人你认识?”秦秣一边走着,仍是盯着那棉花糖,只看不吃,然后随口问话。

“你不认识吗?”秦云婷稍感惊讶,忽然促狭地笑道:“他可是你们年级的校草,在咱们学校大大有名。那家伙是出了名的冰块,就是老师跟他说话,他都爱搭不理的,今天居然主动跟你说话,很不容易哦!”

“我已经降级了,下学期就不跟他一个年级。”秦秣撇嘴道:“三中的人肯定眼光有问题。他那长相还过得去,只是那性子,哼!”她想起方澈对秦云婷毫不理睬的举动,心中着实有几分动怒。连她秦大公子都觉得秦云婷这小丫头不错了,又何时轮到别人来不屑?

秦云婷并不在意,只是摇头笑道:“他就那样,早习惯了。其实我们学校的老师都不怎么喜欢他,不过他成绩好,老师们也就对他那个臭屁的样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咯。”

“这棉花糖在缩小?”秦秣忽然目光一凝,转而紧紧盯着手中的棉花糖。却见手中那原本横向方圆近有七寸大小的棉花糖已渐渐小了几圈,甚至就连那原本如泷烟轻云的质感也都随着棉花糖的缩小,而一点点消逝,变得硬化粘腻了。

“棉花糖就是这样的,跟空气接触久一点就会缩小。”秦云婷微微一愣,“你怎么还不吃?”

“漂亮的食物也不一定要吃进肚子里去。”秦秣摇摇头,低叹道:“刹那芳华逝,一如岁月无常。这棉花糖的漂亮也不过是能持续片刻,吃来也无趣。”

秦云婷听着秦秣这样明显与年龄不符的评价语,一时竟不知该说什么好。秦秣所说的“岁月无常”,本来也不是秦云婷能体会的。

两人又稍走一段路,秦秣干脆手中越发萎缩的棉花糖丢进了路边一个垃圾桶里,看她的神情,分明不舍,那动作却是毫不犹豫的。

秦云婷一怔,奇道:“秣秣,为什么现在就扔了?”

“总是要去的。”秦秣淡淡一笑。正说着话,她忽然微侧头,神情痴惘起来。

“秣秣?”

“你听到了吗?”秦秣眼睑半垂,“这个声音……”

“什么声音?”秦云婷自觉什么也没听到,表情就开始有些不耐了,“秣秣你听到什么了?”

“古琴声……”秦秣起身继续往前走去,直走了近百米,才在一家挂着“茶”字云旗的店前停了下来。

这家店大门半掩,无论是门是匾还是隐约可见的店堂里,都显得十分古雅。门内果然有清淡悠扬的古琴声传出,秦云婷跟在秦秣身边,听到这声音,才稍稍恍然。这是学校附近比较有名的“赵记茶馆”,一些老师和邵城市内比较好风雅的人士都常来这里喝茶下棋。

这个茶馆里可是有一个常驻琴师,也正是因为有这样的现场版古琴奏乐,这茶馆的格调才越发出众起来。

“高山流水,虽然曲调有异,神韵不足,然也不乏新意。”秦秣却评价着,微微闭目侧首,少顷,又睁开眼摇头道:“可惜,可惜,乐者不能体会琴中深意,不听也罢。”

“秣秣?”

秦秣转头向秦云婷微微一笑:“我们走吧,姐。”

卷一:史上最囧变身 十二回:岁月之慨

顺便说,小墨已将第十一回修改过一遍,其中大致情节未变,细节修改不少,大家可以去看看

市三中的面积有四百多亩,这在邵城的市区,算是很大了。.学校的大门以大理石为主体,砌成了弯月向天的形状,顶上是一朵凌霄花状的铜制雕塑,开得宛然骄傲。

这个学校一向实行封闭管理,不过因为今天是高三学生回校对答案和试填志愿的日子,所以大门还是大开着,门禁比平常松了许多,门口来来往往的学生里,也不知有多少才是真正的高三生。

跟上次在浑浑噩噩中被送来学校不同,秦秣这次神智清醒,心情开阔,认真打量起这学校,竟也体会出一种无法在嘉佑年出现的青春飞扬来。

这样的青春、火热,与那个在历史夹缝中奢靡又积弱的王朝完全不同。秦秣跟着秦云婷走过这到学校的大门,竟恍惚是再次穿过了一道时间的壁障,从泛黄的昨日,走到鲜活的今日。

岁月之慨,大约无有人比她更甚。

走进市三中,最先踏入的,是真知广场。这片以蓝色水磨石打地基的广场呈椭圆形,摸约有三分之二个足球场那么大,广场正中有一个小型的音乐喷泉。圆形的喷泉带,中间围着一个花坛,花坛外圈是环带一般的喷泉池,内圈则高高耸立着一匹白色的奔马雕像。

真知广场左边的建筑有三层,那外形却是下盘高,顶上尖,铁灰色的瓷砖铺得精致,却是仿洛可可式的。秦秣并不懂这个,只是看到那高高尖顶之上挂着一个圆形大壁钟,瞧那钟的方圆竟有丈许大,不由心生赞叹。

“秣秣你盯着食堂看什么?想吃东西?”秦云婷见秦秣忽然停下脚步,便回身问她。

“这是食堂?”秦秣面色古怪。

“是啊,秣秣你忘了吗?这个食堂是三年前修好的,那时候校长还说要建设出整个湘省最独特的学生食堂呢!”

“确实很独特。”秦秣点头,心有戚戚焉,“那位校长真是大才。”

“柳校长说,民以食为天,学生求学,也要先解决好温饱问题。所以一意主张要修一个超大的食堂,让市三中学生的伙食,走上全省优先序列。”秦云婷说着,表情有些佩服,“我们的伙食,确实改善得不错。”

秦秣听她这一说,倒生出了几分向往。在这个学校读书,也许并不难受。

市三中的教学区在真知广场右侧向里那一片,教学楼共有六栋,其中三栋是普通教学楼,一栋科教楼,一栋文化活动楼,一栋体育楼。高三的教室都在最里侧的那栋六号楼上,秦云婷要去对答案,就要去自己曾经的6-303教室。

教学区的绿化搞得也很不错,秦秣跟着秦云婷从广场右边的古中路走过去,就见整个校园以这条路为界线,被分成了高低两级。古中路左侧是一排花坛,右侧却是一道长长的铁花栏杆。

栏杆以下每隔一段路都斜伸出一道长近十米的石阶,这些石阶通向一个个篮球场,而那六栋教学楼,则正是以篮球场隔开的。

秦秣和秦云婷过来的时候,正赶上了上午第二节课的下课时间,整个教学区正当热闹时候。尤其是第四栋和第五栋教学楼两侧的两个篮球场上,这时候正满场跳跃着青春飞扬的男孩子们。他们都是高一高二的学生,年轻活跃,青春正好。

古中路的围栏边和教学楼的走廊上都有不少人在观看那些少年打球,也有人只是闲聊,还有看书的,听音乐的,等等等等。

秦秣第一次切实感受到这种现代校园独有的热闹,眼睛不由瞪大,处处只觉惊奇。秦云婷观察到她的神色,忽然心中一动,提议道:“秣秣,你要是跟我去教室,也会很无聊,要不你就在这条古中路边上走走逛逛吧。我对答案要不了多久,一会就过来找你。”

秦秣犹豫道:“你具体要多久?”这个地方是很热闹,不过对她而言,也很陌生,所以秦秣有点不大放心。

“放心,最多一节课。”秦云婷安慰地笑了笑,“只要你不离开古中路,我一出来就能找到你的。高一高二一共有四十个班,等下就算上课了,也肯定有些班级会在篮球场上体育课。你就在旁边看他们怎么被体育老师折腾,不会无聊的。还有,你要是觉得太阳晒得慌,就坐到左边树底下躲阴去,那条路边上的花坛经常有人拿衣服当抹布,擦得很干净的。”

秦秣听她说得有趣,终是忍不住翘翘嘴角,点头同意了。

其实她对这个学校也很好奇,尤其这段时间看了一个名叫《灌篮高手》的动画片,也就更觉得待在外面比在教室好。况且她又不是真的娇怯怯小姑娘,只是对眼前一切感到陌生,担心迷路罢了。

这时候她们已经走到第五栋教学楼旁边,六栋那边忽然就有人远远地叫唤秦云婷:“婷婷!到这边来!”

那是一个站在六栋三楼走廊上的女生,她正摇着手,旁边还有男男女女好几个人。

秦云婷连忙回应:“马上就来!”

她拍拍秦秣的肩膀道:“秣秣,我同学叫我了,你就在这里等着啊。”说完话,她就急匆匆地从前面的石阶下了古中路,一路穿过六号楼前的篮球场,走进楼道间。

秦秣目送她离去,然后取了个四五号楼中间的位置,侧身斜靠到栏杆上,低头地观察起两边的篮球场来。

从秦秣的角度来看,这些篮球场都是横向的,每栋教学楼前六个小篮球场连在一起就是一个大篮球场。相比较起来,四号楼前要比五号楼前人更多些,不过对于篮球的具体规则秦秣都不怎么懂,再加上这些打篮球的也不可能在课间打什么比赛,所以她这样看着,也就是看个热闹。

除了打篮球,还有些女孩子则在球场边上找着空地打羽毛球,秦秣游目四顾,看着也都觉得很有趣。

也亏得她当年就不是怎么谨守礼教的人,虽然她的思想与现代人的自由开放相比还差得很远,但如今再来看这男女共学的学校,她却还是能怀抱几分欣赏之情,一点点接受的。若是穿过来的不是她潇洒不羁秦公子,而是换上任何一个老学究,只怕早就真的疯了。

思绪四散乱飘着,秦秣忽然长叹一口气。

“我本堂堂男儿,如今却变成一个十五岁的小丫头,大概整个嘉佑年间,也只有我才有这种承受力,居然能好好地活下来!”她心中自嘲,“白居易昔日咏草,言其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赞其生命之顽强不息。我秦陌,大约也是同野草一个等级的,舍不得死,为了生存,无有不能接受!”

卷一:史上最囧变身 十三回:今天天气不错

“叮铃铃——!”

上课铃声蓦然响起,四五号楼之间的喧闹猛地一顿,紧接着又爆发出更大的喧闹声。

青春飞扬的男孩女孩们或呼朋唤友,或撒开腿各自往教室里跑,不待那一串长长的铃声响尽,就大部分都已跑进了教室。偶有走得慢的,却是神情惫懒。秦秣看得好笑,大概那些家伙就是传说中的问题学生了。

再过了不大一会,教学区外头的人就走了个干干净净,却没有如秦云婷所说,还有哪个班级留在操场上体育课。

秦秣再往古中路的前后一打量,却见这路上也开始冷冷清清,一时间,除了她,周围竟再无一人。也不晓得这学校里的人是都去上课了,还是做别的什么去了。秦秣微微怅然,呆立良久,终于感觉太阳已经有些晒得慌,便转身迈步,决定到左边树荫下躲躲。

“此生当继,存者为大……”她一边慢悠悠走着,一边低头轻叹,浑没注意到广场方向的路上正有人疾速奔过来。

那人速度极快,低着头沿着古中路狂奔,猛地就冲到秦秣近前,正擦着她左侧身子冲过。秦秣下意识地稳住身形,一拉来人,却把他拉得一个踉跄,砰地就摔倒在地!

秦秣的脸色当即就有点黑,这是什么莫名其妙的事?

她微转身,低头向那个摔倒的家伙看去,却只见这人半身倒在地上,曲起手臂欲待爬起。再看他那半边侧脸如雕如削,眼眸中寒光凛冽,可不正是在求知路就遇到过的那个方澈么?

秦秣本来还想扶这倒霉的家伙一把,现在看他一脸冰冷,又是那个“小有过节”的方澈,顿时就起了几分幸灾乐祸之心,也不想帮他了。

“今天天气不错啊……”秦秣嘴角微翘,既然不是在秦家人面前,她大可以自由发挥她的毒舌,“风和日丽,是很适合摔跤的天气。”

只见方澈一张冰块脸上寒意更深了几分,秦秣心里就有些偷乐。她从穿越以来就没过过痛快日子,在秦家更是一味地强装娴静,现在突然撞着个机会能把个冰块调侃一通,也算是稍抒郁结,聊胜于无。

方澈默然不语,只是撑着手站起了身,微微低头打量秦秣。他身量在一米七五左右,比秦秣这个一米五五的小个子足足高出一个头,这样从上往下地打量,比起秦秣刚才的幸灾乐祸又另有一番滋味。

秦秣双手背到身后,斜侧头看着方澈。她眉眼间带着几分恶劣意味,个子虽然矮小,气势竟不输方澈这冰山分毫。

方澈那双寒星寥落的眸光终是微一波动,吐出清冽如冷泉流泻的声音:“今天天气不错,万里无云,是个很适合揍人的天气。”

他的语调并无起伏,表情也板得一脸平静,可说出来的话却实在是很有冷色调的喜感,让人平白感到怪异。

秦秣愣了一下,还没反应过来,就感到自己的手臂忽然被方澈拽住。

“你……”

秦秣话音未落,方澈已经动作粗鲁地将她拽到了路左边的一棵腊树底下。

“放手!”秦秣当即大怒,没想到这个看上去冰冷俊秀的少年居然会做出这么唐突的动作来。她习惯性地抬腿曲膝,向着方澈的小腹就使劲儿撞去!

方澈眉毛微微一扬,侧身将秦秣猛地就是一拉,不但让开了她这一撞,更让她独立的那一腿平衡不稳。

秦秣哪能就这么摔倒,空着的左手赶紧往旁边的树干上扶去。忙乱之中,全没注意到方澈一脚已经拌了过来。

“砰!”

历史再次重演,只是这次换了个主角,秦秣劈里啪啦扑倒在地,差点就跌了个狗啃屎!饶是如此,她迎面摔倒在地上,也摔得手疼脚疼膝盖疼,全身都疼。

“今天天气不错……”头顶上方澈的声音在冰冷中又多了一丝难掩的悠闲,“晴空万里,确实是个很适合摔跤的天气。”

秦秣双颊瞬间涨得通红,一股子怒火腾地就从她心眼处烧起,以熊熊之势猛烈地燃遍她全身!

方澈浑若未见,只是轻轻拍了拍衣服上的灰尘,一转身,竟要就此离去。

秦秣手疼腿疼,一时哪里爬得起来,却见方澈这个罪魁祸首就要离开,心里一急,也不知哪里来的一股劲儿,猛地就向前一扑,一把抱住了方澈一条腿,再狠狠一扭——重重地一声闷哼伴随着人体落地的声音噗噗响起!

“哈哈!”秦秣放声大笑,使劲一翻身,一条腿曲起,就这么跪压在仰天跌倒的方澈胸膛上。

方澈的脸色瞬间青白,眼中的寒意再也凝结不住,刹那破碎成无数疯狂跳跃的火苗。他脑袋被秦秣撞得磕在地上,额头上冷汗不住地冒,一双薄唇紧紧抿住,看那神色,除了隐忍痛苦,就只剩下铺天盖地的怒火了。

秦秣却只觉畅快无比,一时间手脚也不痛了,愤怒也全想消了,只剩下满满当当的得意。

她居高临下地微微一扬下巴,眼睛下瞥,神情嚣张,却偏偏慢悠悠道:“今天天气很好,也很适合摔跤,就是少了一点配音,未免遗憾。”

方澈原本有淡淡水色的双唇此刻苍白一片,他表情僵着,嘴唇抿着,只是一声不吭。

过了一小会,秦秣见这闷瓜葫芦还不吭声,心里又渐渐觉得无趣,刚才扳回一城的得意也被消磨得差不多了。她眼睛收不住地在方澈身上来回乱溜,心里忽然觉得古怪:“不对,这小子就这么被我压在地上,怎么都不挣扎反抗一下呢?好歹他也长到十五六岁了,又不是那种四肢无力的小孩子,不会这么弱吧?”

心中起疑的秦秣目光渐转,忽然发现方澈腰间的衣服上渗着一抹鲜红,看那颜色,分明是才渗出不久的鲜血。

秦秣微微一惊,再看方澈的面容,却见他脸上冷汗越来越多,表情中更增隐忍痛苦。而他躺倒在地上的身体僵硬紧绷,呼吸间也渐渐急促,明显很不妥的样子。

秦秣手一伸,转头就直接掀开方澈的衣服下摆。却只见少年腰部上下横裹着数圈白色纱布,殷红的血迹从纱布上渗出来,染得那一片白色之上红得触目惊心。看这样子,方澈腰上竟是受过很严重的外伤!

“让开!”略微沙哑的声音带着凌厉蓦然响起,一直隐忍沉默的少年终于开口说话,只是看他的样子,就只说这两个字也像是很艰难。

秦秣算是明白了,怪不得这小子先前跑过去的时候,被她轻轻一拉就摔倒在地,更难怪他再次摔倒之后竟连一点挣扎的力气都没有了。原来方澈早就带伤在身,刚才被秦秣这一摔一压,更是伤口迸裂,伤上加伤。

“怎么会受这种伤?”秦秣眉梢一挑,“这样的外伤,你遇到强盗了?”

秦秣的这种思维让方澈脸色更是沉得像黑锅底,他低低冷哼,表情明显不屑,眼中除了愤怒,更是满布讥嘲。光那眼神,就好像在说话:“被强盗砍?我像是那么没用的人?恐怕也只有你这种草包才会被强盗欺负吧!”

莫名的,秦秣竟觉得自己看明白了他的眼神,她好奇心起,又问:“那你是跟人争斗了?”

方澈冷哼,表情稍有缓和。

“原来……”秦秣的语气半带惊讶,半带明了,说出的话却能气死人,“原来你小子表面一副冰冷清澈的样子,骨子里却是个暴徒啊!不错,你很有前途,比那些书呆子有前途多了。”

她说着话,似笑非笑,一边把方澈的衣摆放下,一边站起身来。看那神情,却是说不出的讽刺。

方澈脸色惨白,紧紧地盯着秦秣,目光近似欲待择人而噬的猛兽!

“那个……”秦秣后退一步,嘴角扯出一个有点干巴巴地笑容,“我说你脑袋是不是不大灵光啊,你都伤成这样了,还有闲工夫找我麻烦?还到处乱跑?你怎么不好好休养?”她又轻咳一声,“你好好休养啊,再见了……”

说完话,秦秣也顾不得身上摔疼的地方了,撒开腿就欲远远跑开。

“前面怎么回事?”蓦然一声高喊从秦秣身后传来,“喂!前面的女同学,你们怎么回事?”

卷一:史上最囧变身 十四回:中暑需要理由吗

一声大喝止住了秦秣的脚步,只见一个中年男子从广场方向快步奔走过来,看他那一身制服,分明是学校的保安人员。。

秦秣现在还不大分得清保安与警察的区别,但在她的映像里,凡是与“官差”挂上钩的,都不是什么好打发的家伙。她心念电转,连忙又回走一步,蹲到方澈身边,装作惊喜道:“哎呀,阿澈,终于来人了,太好啦!”

说完话,秦秣一手压到方澈伤口位置,遮住他衣服上的血迹,顺便丢给他一个威胁的眼神,然后转头高声道:“这位叔叔,麻烦你过来帮帮忙,这位同学中暑倒在地上,我扶不起他,刚才正想去找人帮忙呢!”

方澈本来冰寒俊秀的脸瞬间涨得通红,中暑这种理由也亏得秦秣想得出,但事已至此,他不配合不行。当即狠狠地瞪了秦秣一眼,然后双目一闭,就很自然地“晕倒”了!

毕竟他身上明显带着跟人打架留下的外伤,让保安发现后果难料。而被一个小女孩摔倒在地又是如此丢脸,相比较起来,像中暑这样的丢脸程度,反而是可以接受的。

保安跑过来的时候就看到这样一幅情景:脸色蕴红的少年满脸汗水,神志不清地倒在地上。旁边蹲着的女孩一脸焦急,一手搭在少年腰上,另一手还捏着少年一只手掌,正使劲儿掐着他的虎口,一副想要掐醒他的样子。

看到这样的画面,保安也顾不得去问他们为什么没在教室上课了,连忙蹲到另一边,阻止秦秣道:“同学,你这样是不行的,要掐他人中他才能醒来。”

“啊!”秦秣仿佛遇到救星,连连惊喜道,“那你快点,我看他一身的汗,还怕他不行了呢!”

保安的表情当即就是一僵,“不行了”,这位说的是什么话?

秦秣却感到方澈被自己握住的那只手猛地一抖,然后那本来无力的手上渐渐积蓄起力量,一副不把她的手捏碎就决不罢休的架势。

秦秣连忙又装作好奇,问这正在掐着方澈人中的保安道:“叔叔,你这样他就一定会醒来吗?醒来后他能自己走路吗?”

“差不多吧……”保安有点不大肯定,但还是安慰秦秣,“你放心,就算他等下不能自己走,我也把他背到医务室去。”

这一明一暗的提醒,顿时就让方澈的手劲松了。方澈心里明白,自己是绝不能让医生检查的,也不能让这保安来背,否则一切全得露馅。

他轻轻地闷哼一声,当即十分配合地“悠悠醒转”,睁开眼来。

“醒了!”保安喜道,“同学,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我……”方澈装了几秒钟的迷糊,声音仍然沙哑,“我晕倒了?呵……多谢大哥相救。”

秦秣趁着保安没注意,对着方澈就是一呲牙。这小子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借着对保安的称呼来赚她辈分上的便宜。他这一声“大哥”叫的,秦秣平白的就比他矮了一辈。

保安的脸上却带着几分疑惑与回忆,稍稍思索过后,惊道:“你是方澈!”

也不怪保安惊奇,方澈是学校的风云人物,这保安本来也是认识他的。只是方澈一惯的形象都是冰冷孤傲,优雅从容,熟悉了他那般形象的众人根本无法想象他狼狈的样子。现在方澈居然一身汗涔涔,灰扑扑,还晕倒在地,保安看了,硬是过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眼前的狼狈少年是方澈。

方澈的嘴角微不可查地抽了抽,脸色复又苍白,他轻咳一声,淡淡道:“我是方澈,你先扶我起来。”

这厮就算有求于人,语气仍然很不客气,秦秣在一旁偷偷撇嘴,一边仍是将手拦在方澈腰上,挡着他衣服上的血迹,跟保安一块使力将方澈扶起。

“怎么就中暑了呢?”保安的语气中仍然带着几分难以置信。

方澈轻轻哼了一声道:“中暑需要理由吗?”

保安惊讶的神情一僵,顿时讪讪地说不出话来。

秦秣则趁这当口,悄悄凑到方澈耳边说:“记住了,你欠我一个人情。”

方澈的脑袋不大自然地微微一侧,仍是轻哼一声,这次却连回话都省了,也不知他这样究竟算是同意还是反对。

一时间,三人全都沉默下来。别别扭扭地走了一段路后,几人已经从古中路走到了左侧的学生宿舍区,医务室也就在那边。

方澈低声对秦秣道:“你放开手。”他一边说着,同时伸出右手往自己腰部的伤处捂去。

秦秣低嗤一声,连忙放开手。她微微后退一步,向那保安道:“叔叔,我还有事,先走了啊!”话音刚落,她也不等那保安有所回应,一个转身就往古中路跑回去。至于方澈要怎么躲过医务室,那就是他自己的事情了。

秦秣虽然不清楚市三中会对打架的学生做出什么处罚,但想来都是没什么好果子的。最好那小子伤势败露,看他怎么解释去。秦秣还记得最近看过的一部动画片,里面有个不良少年,就是因为跟人动刀子打架,最后被学校开除了。

像这样的事情,秦秣本身很难理解。宋朝的官学并不是一般人能进的,学子们就算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也总该知书达理。即便是那些骨子里品行不端的家伙,表面上也都会装几分高雅。若有谁竟敢亲自跟人动手打架,那是肯定要被贻为笑柄的。

秦秣每次看那些讲述校园生活的动画片时,心中总是觉得很不可思议。不说那些绘画人物在屏幕中动起来有多么神奇,只看片子里讲述的那些故事,她就常常觉得不可理喻。

也正是因为这种惊奇和难以理解,秦秣从看电视以来,却特别喜欢看动画片。为此,秦云志还偷偷笑话过她“老幼稚”。虽然,秦云志本身也照样喜欢动画片不误。

不过到这个时候,秦秣也有点回过味儿来了。仔细这么一想,她那样对待方澈,同样是很没品很丢人。君子动口不动手,她这个纨绔子弟虽然还够不上君子的气度,不过总也该自重那么几分。尤其现在变成个女孩子了,还没个顾忌地把个少年反压在地上,实在是丢人丢得简直可以上溯千年。

这种事情要是发生在嘉佑年,她就该直接被抓去浸猪笼了。

想到这里,秦秣心里实在是泛起几丝后怕。她那个时候被方澈摔在地上,心里头光记得愤恨了,都忘了自己现在的身份。从这一点来说,她虽然变成了个丑丫头,但所幸是来到了这个开明的时代,不然那日子,还不知道要怎么过。

这样想来,秦秣就觉得,这个时代的种种难以理解之处也不是那么可恶的。

一边思索着,秦秣再次回到古中路上,就站在树荫底下等着秦云婷。刚才摔了一跤,她现在身上还有些余痛未消,不过一想到方澈那副狼狈的样子,她又觉着自己这点疼,也不是那么亏。方澈那厮的冰山脸太有特色,秦秣整治他全当调剂。

虽然这点小插曲远不如怀抱美人,指点江山风月那般叫人惬意,不过闲来一乐,也无不可。

更何况,她做出了在宋代可称惊世骇俗的举动,在这个时代却不需要承担任何后果,这实在是让她小有几分违禁的快感。想那前世的时候,她就算再怎么顽劣放纵,也终究是不敢挑战世俗规则的权威的。

秦云婷没有让秦秣再等多久,就一脸喜气地从六号楼走了出来。不同于来时,她出来的时候身边却跟着一大群同学。年轻的男孩女孩们互相谈笑,也有神情沮丧的,就默默走在一边。

秦云婷刚跨过石阶走上古中路,就欢快地向着秦秣挥手:“秣秣,过来,我们一起走!”

秦秣心情正好,看着那些陌生的那男女女,心中虽然排斥,却终还是带着几分微笑走了过去。

卷一:史上最囧变身 十五回:你的面子值几钱

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向着学校外走去,说是要去找个地方聚餐一顿,然后再去找点乐子。。秦秣一言不发地跟在秦云婷身旁,看她与其他人谈笑风生。

秦秣本来并不适应这样的气氛,只是本着多多了解这个时代的想法,还是没有提出离开。

注意秦秣的人很少,就算秦云婷的人气很高,不过秦秣的长相太不起眼,这些正值飞扬跳脱的男孩女孩们很难对她产生兴趣。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以貌取人并不应当,但真正能够做到的显然也只是凤毛麟角。大多数人对陌生人的第一映像都是以长相而定,能够上升到气质高度的已算难得,而要说内涵的话,谁又能第一眼就看出一个陌生人的内涵来?

秦秣对此倒是不怎么在意,如果她还是当年的翩翩公子,当然是很乐意高调吸引人注意,可她如今变成了这般模样,却是巴不得别人不注意她。她原本也是个习惯以貌取人的纨绔,也没那脸皮就这个问题去指责别人。

再说了,她这个不学无术的家伙有内涵吗?

很显然,秦公子穿越以来得到的最大好处就是,变得有自知之明了……

一行人出了校门就往右边走去,左边方向拐过胡同是求学路,右边直走十来分钟,再左拐就是小吃街。

小吃街上有很多大排档,也有一些烧烤铺,还有不少的小饭馆。这一片的建筑都比较老旧,房子大多四五层,街道两边油腻腻的垃圾堆放着也没什么人清理。大排档和烧烤铺一般都是天黑时分才开门,小饭馆则多是将炒菜的摊子摆在门口,桌椅放门面里头。

那些炒菜摊子左近一般都是油污十足,炒菜的厨子也多半油光满面。秦秣跟着这些明显兴高采烈的男孩女孩们走在街上,看着小吃街两边的场景,心里头却实在发怵。

这个城市并不是处处宽阔整洁,一旦接触到这样满街油烟的场面,秦秣实在是难以忍受。再想象一下等会还要进到一家这样的店里吃饭,秦秣就觉得,自己被毒死的可能性非常之大。

如果真的是被这种明显干净不到哪里去的饭菜毒死,那绝对是人类史上最窝囊的死法。

炎炎烈日下,秦秣止不住地打了一个寒战,再也忍耐不住,向秦云婷低声道:“姐,我不在这里吃饭。”她的声音虽低,语气却十分坚决,坚决得与她这个弱弱地,没什么存在感的形象完全不符。

秦云婷微微一愣,还没来得及说话,她旁边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就凑了过来,摆出笑脸说:“小妹妹,这么多人一起出来玩,给个面子,不要扫大家的兴嘛。”这个男孩长相还是很方正的,只是额头和嘴角边上都有着几颗青春痘,让他整个人看起来不怎么干净。

秦秣嫌恶地皱了皱眉,连忙侧走一步离他更远些,然后微扬下巴冷声道:“你是谁?小妹妹是你能叫的吗?你的面子值几钱?”

这话一出,顿时惊悚一片。

主要是,秦秣不但语出惊人,就连那神情,那气势,也是十分惊人的。学生们是没怎么见过上层人物,只是光凭感觉,他们就觉得,抛开长相身材不论,这个小女孩的气场在这一瞬间堪比教导主任。

很显然,对中学生而言,教导主任通常都是最具有代表性的强大存在之一。男孩女孩们有的瞪大眼睛,有的张大嘴巴,还有的互相对视,却相互都能从对方的眼里看到难以置信。

“我眼花了。”这是大多数人在这一瞬间的想法。

那个搭话的男孩狠狠尴尬了一下,随即也觉得自己是听错了,又勉强笑了笑道:“学妹,大家一起出来玩就是图个痛快,再说你姐姐也在这里,你何必扫大家的兴呢?”虽然认为自己是听错了,不过他还是改了口,不敢再叫秦秣“小妹妹”。

秦秣的眼睛向着秦云婷望过去,看她的表情也是一脸难解,心里不知怎么,火气反而更大了几分,她用着不容置疑的语气再次重申:“姐,我不在这里吃饭!”

秦云婷皱眉道:“秣秣,你怎么啦?”她心中也开始不悦,这疼爱妹妹跟无原则妥协完全不是一回事,在她看来,秦秣有些无理取闹了。

秦秣本来不想解释,不过她也知道自己这种做法会让秦云婷很为难,所以稍一犹豫过后,她还是解释道:“这里——”

“婷婷!”一个尖锐的声音忽然打断了秦秣的话,只见一个头发拉直过肩,容貌很是艳丽的女孩子瞪着秦云婷道:“你妹妹怎么这样?你怎么也不管好她!”这个女孩名叫罗茵茵,秦秣刚过来的时候,这个罗茵茵是被重点介绍过的。在这个小群体中,秦云婷最受欢迎,其次就是罗茵茵。

秦秣光是冷眼旁观了这么一小段路,就已经看明白了秦云婷和罗茵茵的关系。两个差不多出色的女孩子同处在一个群体中,要么是性情相投,结为好友,要么就是明里暗里互相竞争,拼个谁高谁下。很显然,秦云婷跟罗茵茵的关系属于第二种。

女人之间的争斗秦秣实在是看过太多,当即心念电转,却轻轻拉住正要发怒的秦云婷,反而摆出近似天真的委屈神情,向罗茵茵道:“茵茵姐,你很讨厌我吗?你那么漂亮,好像仙女一样,你也会讨厌人吗?”十五岁,在宋代可能已为人妇,为人母,不过在这个年代,却还大可以像个孩子一样装天真。

周围的人当即就被秦秣这强大的“天真委屈”给雷到了,这位到底是什么构造的?就刚才还嚣张强势得跟个什么一样,这一转眼却变成纯真娇弱的小白花了!

秦秣可不会被自己雷到,只要她愿意,纨绔子弟的嘴巴自然能像抹了蜜一样甜。秦府那深深的后宅之中,女人无数,可有地位的男人却就那么几个,秦陌要是一味强硬,那秦家后院还不得闹翻了天去?

秦公子虽然未娶正妻,可家中有美婢如云,外面是红粉遍地。他要是未能将那平衡驾驭之术修炼到家,只怕早就被一群争风吃醋的女人给拆得骨头都不剩了!

只不过,对着一个庸脂俗粉说这种漂亮话,总有些不那么有趣而已。

不管能不能肯定秦秣这天真是真是假,罗茵茵总还是被她的话给绕住了,随便哪个女孩被另一个女孩用这样称赞,想必都不能再板出脸来。她有些僵硬地转换一个笑脸,不大自然地说:“怎么会,姐姐怎么会讨厌学妹你呢?”

秦秣心里冷哼一声:“叫你姐姐你还真当自己是姐姐了?”

想是这样想,她的脸上却立即绽放出了灿烂的笑容:“果然呢,我就知道茵茵姐是这么兼爱仁德的,对谁都可以很喜欢!”兼爱仁德,这本是出自墨家,描述人类高尚品德的词汇。然而汉语的意义实在是太能变幻莫测了,在一些特定的情境下,褒义词变成贬义词也是常有的。

就像秦秣现在这样说,明着是夸赞,实际上谁听着谁都觉得古怪。可是一看秦秣笑得那么灿烂淳朴的样子,要说她有恶意,众人又总觉得难以相信。再怎么着,秦秣现在的样子就是个十五岁小女孩,要人相信她的淳朴,还是很容易。

秦云婷已经在一旁有点憋笑了,她这个妹妹看着纯良,没想到隐藏气场还挺强大的。她的这些同学一定是考试考昏头了,不然怎么看不出秦秣眼中闪动着的傲慢与狡黠?

卷一:史上最囧变身 十六回:漂亮是天生的

“姐,我不想在这里吃饭。.”在众人怪异的表情中,秦秣又再重复了一句。不过这次她的语气只是淡淡的,也听不出什么明显的坚决来了。

秦云婷从憋笑中回过神来,轻轻“嗯”了一声,复又疑惑道:“秣秣你不喜欢这里?姐以前也带你来这里吃过啊,你还说小吃街上的东西特别好吃呢。”

秦秣背起双手,游目四顾,一副小无赖的样子:“以前喜欢,不等于现在也喜欢。我看求学路上的店好像都挺不错的,咱们就过去那边吃!”

秦云婷被她这样子给气乐了,笑骂道:“小毛丫头,想法还挺多的!”她说着话,明眸流转,又笑吟吟地问其他人:“小吃街这边一般都是晚上来吃烧烤和排档比较有意思,现在大中午的,要不我们还是去求学路那边?”她的语气是询问式的,但看那表情,却是根本就不容众人拒绝。

有两个男生立即就附和道:“婷婷说了当然好!”

“就是就是,这边也就烧烤有点意思!现在这么大热天的,我们就过去求学路的冰吧吃冰!”说这话的人,正是先前叫秦秣“小妹妹”的那个。

秦云婷不待其他人反对,当即拍板:“那就这样,去求学路!”她的女王做派显然已经深入这个小群体,并且颇具威信。再说这本来就是小事,到哪里吃都是吃,众人也没什么好反对的。

问题圆满解决,一时间仿佛皆大欢喜,当然,除了脸色有些不豫的罗茵茵。

秦秣故意落后一步,走到罗茵茵身边,一脸关切地问她:“茵茵姐,你哪里不舒服吗?”

面对这样关切的神情,罗茵茵顿时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撇过脸道:“没什么,我好好的。”

秦秣微微一怔,对罗茵茵的观感不由好转了一些,这个女孩子的本性里仿佛还保留着三分质朴,并不是那种纯然刻薄的人。

“茵茵姐,我觉得你很漂亮。”心念一转,秦秣又扬起笑脸,“你的脸很小,其实把头发扎高的话,会显得更俏丽呢!”

秦氏“美人策”中第一条:欲近其身,先解其意,此阳谋也——要贴近一个女人的心,就要先抓住一个她永远也无法拒绝的话题。漂亮,无疑是任何女人都无法拒绝的。阳谋,同样是让对方明知你有意,也不忍拒绝。

罗茵茵本来因为秦云婷的关系而很不喜欢秦秣,但秦秣这一说,她又忍不住问:“难道我不扎头发就不漂亮了?”

秦秣张大眼睛,满脸惊讶:“怎么会?怎么可能?茵茵姐你不管什么打扮都很漂亮呀!”

罗茵茵的脸色稍稍缓和,虽然竭力保持平淡,但嘴角一丝忍不住的笑意还是出卖了她的心情,她强行板脸道:“那你还说什么扎头发!”

秦秣故作不解道:“难道茵茵姐的发型从来不变吗?我还以为茵茵姐是百变型的美人呢!”

“什么话!”罗茵茵的小脸上立时就露出气鼓鼓的神情来,“怎么可能从来不变发型,我……我经常改变的!”事实上,罗茵茵偏爱自己头发拉直披散的样子,还真的是很少变发型。所以说这话的时候她眼神闪躲,明显心虚。

秦秣一看就明白,知道了这位其实是个没啥心机的,她的毛病可能就是有些虚荣和娇惯,以及小心眼。这也不算什么了不起的大毛病,如果用挑剔的眼光来看,秦秣可以称她肤浅,而如果用宽容的眼光来看,她喜怒明辨,倒也可称真实可爱。

“漂亮的女孩子都是得天宠的。”秦秣微微一笑,眼神柔和了许多,“茵茵姐这么漂亮,肯定眼光也是放得很开的。像茵茵姐这么好的修养,一定知道,经常换装扮,也可以使心情更开阔呢!”她笑容温雅地说着,明里奉承,实则劝诫,一时间,整个人都现出温润如玉的翩翩气质来,让罗茵茵看得一呆。

“秦秣……”罗茵茵微侧头,仿佛安慰,“你……也可以很漂亮的……”

秦秣微笑不语,轻轻摆了摆手,便又赶上一步,走到了秦云婷身边。

漂亮是天生的,秦秣天生就不漂亮,这无可改变。但美丽却是内在的,如果她神韵足够,自然可称美丽。这个世界上漂亮的人何其多,但真正美丽的又有几个呢?

只是自古红颜多薄命,美丽的悲剧秦秣看得太多,真正的美人况且没有几个能够承受美丽的代价,她这半个假女人,就更加不会自讨苦吃,去追求什么美丽了。

一行人谈笑着,没多久就在求学路找到了一家冰吧。造型各异的沙冰、刨冰、冰激凌让秦秣又大开了回眼界。不过光吃冰显然填补饱肚子,所以从冰吧出来后,众人又各自买了好些零食,一边说着,然后杀向了旱冰场。

溜冰,对秦秣而言,无疑又是个新奇的活动,不过她并没有下场的打算。一来是她不会溜,更重要的原因则是,旱冰场里正溜着的人太多,秦秣不想在这样龙蛇混杂的场所溜冰。虽说前世的秦陌没少逛青楼,但那个时候他身边总是带着随从和护卫的,他就算逛青楼,也只会接触那些能入得他眼的名妓,而其他三六九等的人,他向来是一概不理。

悲哀的是,自古青楼多才女,秦陌倾慕她们的风姿,却无法拯救她们于水火。秦府从来就不是一个好去处,侯门深似海,比之青楼,那是另一个杀人不见血的大熔炉。尤其对于出身卑微的女子而言,秦陌不是良人,从来就不是。

“想什么呢?秣秣?”秦云婷溜过一圈又来到场外,她挨着秦秣在小沙发坐下,“怎么不去溜?你一个人在这里,怪难受的吧?”

秦秣回过神来,才知道自己的思绪在不知不觉间又飞回了千年前。她微微摇头,仿佛是要甩去什么,笑道:“没什么,我坐得住,就看你们热闹,也挺有意思的。你怎么不继续溜了?出来做什么?”

秦云婷微嗔道:“你还说,你一个人坐在这里,又叫我怎么放心在那边玩?”她轻嗔薄怒,在加上刚才运动过,此刻俏脸飞虹,真是说不出的娇俏妍丽,竟使得秦秣这个花丛老手都心跳微滞,恍神了一霎那。

“秣秣?”

秦秣眉梢微微一挑,忽然将脸凑到秦云婷近前,用几近魅惑的声音道:“小娘子……你如此关心本公子,可是……心动了?”

秦云婷眼睛大睁,顿时怒了:“好个小丫头,皮痒了你!”

抱歉,小墨今天上午出去了一趟,本来是准备赶12点的,没想到回来晚了一个多小时。

今天第一更,因为更新间隔是六小时,所以第二更也要晚点才能发啦。

卷一:史上最囧变身 十七回:云婷何亭亭

“好个小丫头,皮痒了你!”

短短九个字,让秦秣眼中瞬间掠过一丝黯然。.她将身体又往后斜移一些,脸上却露出慵懒的笑容:“好啦,我可爱的小娘子,花儿的刺可不是用来攻击自己人的呢……”

这一瞬间,秦秣那看似平凡的眉眼间竟流露出月下深潭一般的静谧忧郁气息,这种气息朦胧隐约,偏又在秦云婷眼前挥之不去,叫她的心跳瞬间漏了一拍。仿佛……被魅惑了!

秦云婷猛地一闭眼睛,心中填满了惊骇与难以置信。

“这可是我妹妹……”她强自按捺下不安分的心跳,“我一定看错了,这个小丫头,怎么可能给我那种感觉?”

这样做了好一会心理建设,秦云婷才睁开眼来,用半带茫然地眼神看向秦秣。却见秦秣正斜靠在沙发扶手上,一手托腮,认真地看着热闹的旱冰场,那张干净的小脸上神情温和平静,分明就仍然是那个娴静又不失灵动的小姑娘。

秦云婷暗自松了口气,随即又哭笑不得。

“行啦,秣秣,傻看什么呢,跟姐姐溜冰去!”秦云婷轻轻推了推秦秣的肩膀,感觉到她那小肩膀骨瘦伶仃的,秦云婷又止不住心疼,“秣秣,你可要多运动,平常也多吃点东西,不然可怎么长得大?”

秦秣转过头,有些好笑得看了秦云婷一眼。这姑娘自个儿年纪轻轻的,倒操心起别人能不能长大来了,这话听着怎么就有那么点歧义,别扭得很呢?

“我不喜欢在这里溜冰。”秦秣笑容淡然而温和。她其实不是不喜欢溜冰,事实上,她对这种运动还是很有兴趣的,但她不喜欢在大热天里跟一大群不知根底的人混在一片小场地上溜冰。

“那怎么行!”秦云婷俏脸一板,拿出了姐姐的威严,“起来起来,跟姐姐溜冰去!整天坐着不动,当心不是坐成书呆子就是坐成宅女。”

“高中生就要有做宅女的觉悟,是吧,姐姐?”秦秣眉毛微微一挑,瞬间又变得嬉皮笑脸起来。宅女这个词,还是她前几天新学会的,那时候她就在想,现代的宅女哪有古代的多啊!

秦云婷又被她这样子给逗乐了,脸也板不起来,只是笑骂:“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惫懒了!整一根小油条!”

秦秣笑嘻嘻的,不但不恼,反而一副深以为然的样子:“不愧是我姐姐啊,一眼就看出了我的本质,可不就是根惫懒的油条么?”看她那样子,就差没在脸上写着“我是油条我光荣”这几个大字了!

秦云婷双颊微微鼓起,伸手去捏秦秣的小脸蛋,气哼哼地道:“算了,你乐意一个人呆着就一个人呆着吧,我可去溜冰啦,到时候无聊了可不要到姐姐面前哭啊……”

秦云婷今天可算看出来了,秦秣这小丫头别看长得一副很是瘦弱的样子,其实主意大得很。她要是不愿意做的事,不管是什么小事,也不管别人怎么劝,她都不会改变主意。她强硬的时候能强硬,迂回的时候又比谁都迂回,反正就冲着一个目的——让别人听她的。

姐妹俩回秦家的时候,刚好天黑。

一进屋,两人就闻到了饭菜的香味。秦云婷踢着脚,用她那嚣张之极的招牌动作甩掉鞋子,换上便鞋,人还在门边,就已经开始脆生生地喊了起来:“爸、妈,小志,我们回来啦!”

裴霞欢快的声音从厨房里传出:“婷婷是不是有什么好消息要说啊?”

“妈妈真聪明!”秦云婷小跑一步蹦到小客厅的沙发上坐下,一边就去跟坐在旁边的秦云志抢遥控器,“对了答案,反正考上水木绝对没问题啦!”

“爸!大姐抢我遥控器!”秦云志委屈地声音在秦云婷清脆的声音中弱弱地响起,今天周五,他提早放学,所以能够在家里吃晚饭。

秦沛祥就坐在小餐桌左边的单人沙发上,他看着报纸,头也不抬:“你大姐都高考完了,她想看什么当然让她看。你离高考还远着,怎么?不努力学习,整天就想着看什么电视?”

秦云志当即一缩脖子,不敢再吭声了。

秦秣迈着轻轻地步子进门、关门,安静地走到右侧单人沙发上坐下。看着秦家人其乐融融,她心下终是一声叹息,不知怎么,竟觉得自己那一向掩藏得很好的心中,有一角悄悄柔软了些许。

晚饭过后,秦秣看了会电视就又回房练字。她现在深感自己硬笔书法远不及毛笔书法,所以是下着决心要把当年那一手好字练回来的。不过如今换了个小女孩的身体,这腕力却是不够,所以要回到那种“下笔遒劲,肆意奔放”的感觉,她还得好好下一番苦功。

正写字间,忽然听到小客厅里那穿透力极强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秦秣笔下微微一顿,有些不喜那刺耳的声音。

过了一小会儿,秦秣又听到小卧室里响起了轻轻的脚步声。她没有回头,只猜测是秦云婷。

“秣秣……”秦云婷低低唤了一声。

秦秣眉头微皱,感觉到秦云婷的声音里似乎有些干涩的味道。她连忙回过头,只见秦云婷耷拉着脑袋坐在床沿上,那副垂头丧气的样子,跟她平常骄傲自负的神气差之何以千里?

秦秣心头一紧,不自主地就担心起秦云婷是不是受了什么打击。

“姐?”

秦云婷没有理会,只是一味垂着头。

“姐?”秦秣放下笔,走到床边挨着秦云婷坐下,轻轻捏住她一只手,感觉到她小手的冰凉,轻叹道:“我一直以为你是带刺的,不要让你的刺,刺伤了自己,好么?”

“秣秣……”秦云婷的声音里已经带上了三分哽咽。

秦秣轻拍她的脊背,像对待孩子一样小心温柔地安慰她:“难受的话,哭出来,我帮你装眼泪。”

“不……”秦云婷脑袋使劲儿摇晃,被秦秣抓着的那只手猛然挣脱出来,又反手紧紧将秦秣的手抓住,“我不哭!我不为他哭!”

秦秣心中一惊!

他?哪个他?是他还是她?

秦云婷不是被什么事情打击了,而是被哪个人伤害了?

卷一:史上最囧变身 十八回:恋爱是为了分手

“秣秣,你有没有做过梦?”秦云婷终究还是没有哭,她半抬起头,只露出半截苍白的俏脸,和暗沉沉的双眸。。

“我不做梦。”秦秣平静地摇头,目光中有淡淡的怜惜。

秦云婷仿佛没有听到,只是喃喃:“如果你做梦,那一定不要相信梦里的一切。”

秦秣心中暗叹,看秦云婷这样子就知道了,八成是为情所伤。却不知是什么样的男子,能让秦云婷这样的女孩喜欢上,却又不珍惜,反而将她伤害?

“傻丫头,十几岁的人,才读了高中,怎么就急着学人家谈情说爱呢?”秦秣低低地斥责,“这又不是古代,你又不急着嫁人,你的大好时光还在后头,你急什么?”

秦云婷愣了愣,下意识地就将头全抬了起来,双目怔怔地望着秦秣。

她本来是陷入了极悲伤的境地,正酝酿着无数春花凋零一般的伤感语言,想要将自己的少女情怀细细诉说。可没想到秦秣完全不按牌理出牌,根本就不顺着她那梦幻的语言来陪她伤感,也不轻言安慰,秦秣,秦秣居然像个兄长一样斥责她——

这有多不可思议?

秦秣?等于兄长?

秦云婷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伤心过度,产生幻觉了,但这一愣之后,她却发现自己那本来浓得如脂如稠的悲伤,悄无声息地就被化去了一些。她心里空落落的,努力地想要回到那深沉悲伤的境地,却不知怎么,无论如何也找不回刚才那深愁萧索的感觉了。

“秣秣……”秦云婷仿佛是着了魔怔,又心有不甘,“你怎么懂?我们……我这是,我这是像梨花初开的年纪,这个时候不谈一场恋爱,以后还去哪里找这么真这么纯的感情?”

秦云婷的恋爱理由都是这么彪悍的,秦秣顿时有些无言。不过现在的状况却容不得秦秣沉默,她轻轻一叹,又反手将秦云婷的手握住,以一种无所谓的语调道:“好啦,你梨花白也白过了,恋爱也谈过了,不是挺好的没辜负花季年华吗?”

“我……”秦云婷瞪着眼睛说不出话来,心里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觉得特别憋屈。

“你现在是谈恋爱,不是谈婚论嫁吧?”秦秣很认真地问。

秦云婷点头,呆呆的样子比之此前的飞扬跳脱,却也别有一番可爱。

秦秣的眼睛透亮如琉璃,她空着的那手微微一摊,坏笑着得出结论:“那就恭喜你喽,秦大姑娘,你已经圆满完成了高中阶段的恋爱修行。你找到了梦幻的人,谈了一场梦幻的恋爱,最后还得到一个现实的结局,这多好啊!恋爱的最终目的,如果不是结婚,不就是分手么?”

秦云婷微微侧头,眼睛一眨,终于是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一笑果如梨花白,白得清雅繁华,却不清冷。

这一幕也深深地映在了秦秣的瞳孔中,多年以后,不曾变色分毫。

这是她第一次用滑稽的语言来主动安慰一个少女,也是第一次,她在面对如花美人的时候,没有写诗填词的兴致,更生不起分毫**旖旎。

秦云婷的少女情怀不需要别人用华丽的诗词来装点。她是秦云婷,她会为了恋爱而恋爱,会在伤心的时候说不哭,会在受到安慰的时候笑出声来。其实,秦秣分明看到了秦云婷眼中那依然缠绵着的,难以释怀的破碎。只是她既然要笑,秦秣自然不会再去撕开她的伤痕。

秦秣伸出手,想给秦云婷一个拥抱,却又在手落到她肩膀的时候,改搂为拍。

“你原来的心态要不得,现在才好!”秦秣轻拍着秦云婷的肩膀,一脸严肃,一本正经,“来,姐姐,给公子爷再笑一个。”

秦云婷这下是真囧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谁也没有再提那天的事,秦云婷没有说那个“他”究竟是谁,秦秣自然也没有问。

时间过得像细缓的流水一样,温吞平淡。秦秣开始了入学前的疯狂恶补,秦云志也进入了考前冲刺状态,只有秦云婷一个人悠闲得很,不是约上几个要好的同学出去玩耍,就是窝在沙发上看电视。当然,她帮弟弟妹妹两个补习讲题的时间也不少,但她那种无压力状态,实在是让秦秣和秦云志两个有时候看着都眼冒绿光。

前面十几天秦秣啃教科书的时候还对自己颇有信心,觉得这个时代的课程虽然迥异当年,但以她的天资和基础,只要肯用功,断没有学不出好成绩的道理。可是从秦云婷抱出一堆试卷给秦秣练习开始,秦秣那高涨的自信心就彻底被打击颠覆了!

初中的课程是不难,题型变化也远不如高中的复杂,不过这只是相对而言。从秦秣的角度来说,读教科书吸收新知识的时候,那叫既辛苦也不乏趣味,可做起题来,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

比如语文,那些阅读理解的部分总能让秦秣深刻感觉到什么叫词不达意。一些现代的白话文章,秦秣自认为能够深刻理解作者的用意,可一看出题者给的答案,却往往是南辕北辙。还有一些出自国外的短文,也总能让秦秣怀疑,自己跟那些家伙的大脑构造是不是真的相差十万八千里。

再说英语,这简直就是秦秣的噩梦。她对那些绕口的读音完全复述无能,每当秦云婷张嘴就是一连串流利的英语蹦出的时候,秦秣就在心里念叨:“这是鸟语,这是鸟语……”

至于身为华夏子民,为什么一定要学习西方的鸟语,这个问题秦秣就不敢提也不敢问了。所有学生都要学鸟语,这已经是常识,秦秣没有挑战常识的勇气。

不过最打击秦秣的,还是数学试题。她背公式定理的时候并不觉得现代数学有多么难以理解,但是一旦做起题来,她的那些理解就全废了。简单的函数还好,可是几何题向来都能让秦秣抽风。她生来就没有那个抽象思维,她每次看到试卷上的几何图形时,通常第一想法都是:这个图,画得不够美感……

“噗”!秦秣一拳用力砸在书桌上,发出一声闷响。

坐在床上看着美容杂志的秦云婷懒洋洋地说:“秣秣,你做不出题可以问姐姐,不要拿桌子出气。”

“姐,为什么三角构架是世界上最牢固的?”

秦云婷:“……”

初中数学卷子上会有这样的问题?

这个问题是你要考虑的吗?你为什么不去思考宇宙是因为什么才形成的?

秦秣:“姐,我觉得这个三角形画得不标准,这题给人的感觉有问题。”

卷一:史上最囧变身 十九回:足可谢师

这天一大早,秦家人就集体地守在电话机旁。.秦沛祥和裴霞都向单位请了假,秦云志前天也终于考完了期末考,不过他的成绩要等一周以后才能知道。

现在这一家子,等的是秦云婷的高考成绩。

“他爸……”裴霞紧张地站着,双手用力交握,一双眼睛仿佛是求助式地望向秦沛祥。

“行了,紧张什么,对婷婷的成绩你还没信心?”秦沛祥板着脸,一副十足严肃镇定的样子,不过秦秣还是从他微微颤动的手上看出了他的紧张。

果然是天下父母心,秦秣心中暗叹,这现代的高考跟当年的科举也差不远了。这一场考试如此受人重视,也不知有多少人为此疯癫痴狂?

只有秦云志没心没肺地趴在沙发上,眼珠子骨碌碌乱转,嘴里小声嘀咕:“肯定是高分,爸妈瞎紧张,大姐要是不考高分,我跟二姐这样的还怎么混?”

秦秣就斜靠在沙发扶手上,挨着秦云志坐着,听他这话一说,顿时嘴角下撇,小声威胁道:“秦云志,你再多嘴,等下就让你尝尝二姐做的蛋炒饭!”

秦云志当即打了个哆嗦,脑袋往后一缩赶紧求饶:“二姐,我再也不敢了,您是天才,您何必跟小弟这样的庸才计较?”

秦秣一呲牙:“你的意思是,二姐的蛋炒饭很难吃?”

“没有没有……”秦云志一翻身就从沙发上起来,然后小跑到秦云婷身边,扯住她的手臂就嚷:“大姐,快点,打电话查啦!你的实力不用担心的。”

秦云婷离电话机最近,她随意地站着,一脸都是自信的笑容,点头道:“那是当然,也不看看你大姐是谁,像我这样的无敌美少女,需要担心成绩吗?”

秦秣听得好笑,你要是不担心成绩,你站电话机旁边杵那么久干嘛?

可见这最终成绩揭晓的时刻,即便以秦云婷的自信,也难免忐忑了。

电话拨通,秦云婷终于拿起听筒,凝神听着。

秦云志一手捂着嘴,睁大眼睛望着秦云婷的脸,看他那样子,是生怕自己管不住嘴,吵到了大姐。秦爸秦妈的双手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握在了一起,这对老夫妻一齐将殷切的目光看向大女儿。

秦秣只是微微笑着,望向秦云婷的目光万分柔和。她是最不担心的,这些日子的相处,已经使她对秦云婷建立起了足够的信任。

“婷婷?”裴霞轻轻一唤。

秦云婷的表情十分奇怪,她嘴角微微向上翘着,眉头却又紧锁。从她那表情里,众人无法分辨她的悲喜,也自然无从猜测她刚才听到的结果。

“怎么样怎么样?大姐……”秦云志猛地甩开捂住嘴巴的手,问得最急。

“我……”秦云婷眉头微微舒展,刚要说话,电话铃声忽然响了起来。

偏向尖锐的铃声叮叮长响,屋子里的五个人都是怔了怔,秦云婷才将电话接起。

“王老师,是你……”

“……”

“没错,我刚才查了,是706分。”

旁边听着的四人齐齐一愣,秦云志捂着嘴怪叫了一声,秦爸亲妈互相对视,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惊喜与大石落地的意味,秦秣眼睛微弯,无声地微笑。

秦云婷说着电话,忽然拔高了声音,尖叫一声:“市状元!”

旁边四人的心都随着这一声尖叫猛地一跳!

“天哪!老师,你没弄错,真的是市状元?”

“……”

“哈哈!王老师,我就说了,你要相信你的得意弟子,我一向就是非常有本事的!”

秦云志的脸囧了,大姐的恢复力真强,这就开始满嘴跑火车……

“哼哼,我是宇宙无敌美少女,要说咱们市的理科状元,当然是舍我其谁啦!”

这是跟老师可以说的话吗?秦秣嘴角抽了抽,脸色也古怪了起来。

“什么?省状元只比我高了两份?”秦云婷俏脸上现出怒色,“那小子太不是东西了,怎么能这样?”

秦爸秦妈的脸上却早笑开了花。秦沛祥笑得温和,裴霞脸色则满是宠溺式的无奈。

“哈哈!谢师宴那是当然的,肯定要请!肯定要请!”秦云婷眉眼舒展,笑得仿佛就是盛开的芍药,“那具体请哪些人,可还要王老师您帮学生操心一下啊。”

“……”

“那当然,那这事儿我就叫我爸过来跟您商量啦!”

秦云婷摊开话筒就喊:“爸,跟我班主任老师商量商量谢师宴的事儿吧!”

秦沛祥乐呵呵地走过去接起了电话。

“秣秣!”秦云婷欢呼一声,猛地就张开双臂向秦秣扑过去。

“姐!”秦秣猝不及防,一把就被她抱住,顿时只觉馨香满怀,空气里都满是喜悦的味道。

“恭喜你,姐。”秦秣微笑,眉眼间是淡淡的无奈,和暖玉一般的光泽。

秦云婷抱过秦秣后,又去抱裴霞。她双臂收紧,粘腻着撒娇,一声声“妈”,叫得裴霞欢喜得眼睛都眯成缝了。

秦云志在一旁不满地嘟囔:“大姐偏心,都抱了,就不抱我……”

秦秣走过去,咚地一声,就敲了秦云志一个暴栗!

这一整天,从秦云婷成绩出来开始,秦家人的欢喜就没停过。电话也是不停地响,有些是秦云婷的同学打过来的,也有些是秦家的亲戚朋友打过来的。总之无非是问成绩,和对比成绩。

这样的电话裴霞最喜欢接,因为她自打送儿女们读书起,就盼着这一天。像这种等着别人恭维,或者听着一些平常不怎么看得起她的人向她请教怎么教导子女,那种滋味,实在是叫人百般体会,也难厌倦。

晚餐非常丰盛,秦秣甚至难得地说了一句:“饭菜不错。”

当然,这个说法遭到了秦云志的强烈抗议,用他的话来说,那可是人间珍馐,又哪里是“不错”二字就能形容的?为此,他深刻怀疑二姐的味觉。

秦秣并没有反驳,只是淡淡一笑,便安静地听着他们谈笑。

这夜,一家人都睡得很晚。一直到将近十二点的时候,秦家小套房的灯光才一一熄去。

秦秣躺在床上,听着上铺秦云婷传来的均匀呼吸声,不知怎么,却久久难以入睡。

前世的记忆仍是那般鲜活,却又折陷在历史的夹缝里,隔得不可触摸。秦秣恍恍惚惚,才陡然产生了庄周梦蝶的感觉。这个世界如此热闹,如此热闹,可是她又究竟该站在什么位置?

其实秦秣一惯不愿意思考有关于生命、意义之类的问题,那些东西圣贤都想不明白,又关她什么事?可是在这个本该欢喜宁静的夜晚,她心头却辗转辗转,惆怅难安,由不得她不想。

秦陌已变成秦秣,这是她早就明白了的现实。不过有些事情,并不是想明白了,就等于前面都是坦途。庄生晓梦迷蝴蝶,这本来就是一个难解的连环。

秦秣深吸一口气,睁开眼来,就着窗外的微光悄悄起身。她轻手轻脚地推开小卧室的门,走到客厅里。却只见客厅里暗影重重,摊开的沙发床上,秦云志拱成一团,也瞧不清他的轮廓。

半夜里倒是没有白天闷热,秦秣在客厅里漫步目的地转了几圈,正要回房,忽然听到主卧室里传来秦爸秦妈的对话声。

“他爸,我今天实在高兴,就是……那个谢师宴,我们家哪来的钱摆啊?”

秦秣顿住脚步,心跳悄悄加快了些许。

卷一:史上最囧变身 二十回:不能承受之轻

夜的黑暗里,秦沛祥和裴霞的对话,就是隔着门,也都清晰地传入了秦秣耳中。

“不管怎么样,这个谢师宴都是一定要办的。”秦沛祥的声音低沉有力,“婷婷考出的不是一般的成绩,她既然连市状元都拿到了,我们做父母的总也得争口气,不能让孩子被人看轻了。”

“可是……”裴霞叹气,“他爸,咱们家除了婷婷,还有两个孩子要读书啊!听说读个大学,最少都要一万块钱一年,而婷婷这样的成绩,去水木也是肯定没问题的。水木那样的学校,又是在京城,消费肯定要高很多,要是真的只有一万块一年,我怕她交学杂费都不够啊!”

“难道谢师宴不办了?”

“他爸,秣秣读高中学费就要两千一年,加上一个月三百的零花,一年加起来,最少就是五千多。小志又在长身体的时候,就算节俭,也最少要花五千一年。婷婷算一万五,三个孩子一年就得花三万。咱们自己家里维持生活,每个月也最少要两千,再加上过年过节送礼打点,一年下来,又得三万。我一年挣两万,你一年也只能挣三万,这一算,咱们连过日子都困难,还怎么去管那谢师宴?”

秦沛祥沉默了一会,才道:“办一个谢师宴,大概三四千也差不多了。咱们少请点人,就凑够十桌,三百多块钱一桌,也算中档了吧……”

裴霞冷笑:“三四千?你以为那是小数目?你倒是说得轻巧,你一个月的工资也才两千,你好意思说三四千不多?”

“这不是婷婷考了市状元吗?”秦沛祥声音微微一扬,随即又压下,“阿霞,婷婷能考出这样的成绩,咱们不能丢那个人啊……”

“不丢人?那你就让一家子喝西北风去?”

“可这个事儿不是已经定了吗?难道还能反悔?”

“不反悔你想怎么样?你给我变钱出来?”

“秣秣她……”秦沛祥的声音有些迟疑,“她还能读书吗?要不让她早点出来……”

裴霞低声惊呼,截住了话头就骂道:“你这个杀千刀的没用男人!你想怎么样?你是什么意思?你那个破面子,比你女儿的前程重要?”

“我没有……我,唉!阿霞,你又不是不知道,秣秣她……”

“别说,什么都别说了,我不准你说!”门里有隐约的哽咽声传出,“当初说好的,这事儿大家都忘了,谁也别提!”

秦秣双眼下垂,静静地听着。心脏却仿佛被什么柔韧的东西裹住了,跳动艰难,几近窒息。

“好,我不提,我不提。”秦沛祥的声音讪讪的,“阿霞,我不提还不行吗?你别哭了。这样吧,我再去找个兼职,争取多赚点钱。暂时就先找亲戚们借点,应个急。再说婷婷考得这么好,谢师宴上肯定能收到很多红包,也不完全就是填钱……”

“随便你,反正我手里的钱都是给三个孩子念书的,绝对不能给你动用。你要是能借到钱,你就去办你的谢师宴,你要是借不到,我就是砸锅卖铁,也要让三个孩子都读上书!”

“阿霞……”秦沛祥苦笑,“你以为我就不关心秣秣吗?只要能读下去,我又怎么忍心让她退学?”

裴霞沉默片刻,才低低道:“很晚了,睡觉吧……”

秦秣轻叹一声,又悄悄地转回小卧室,轻轻躺下。

窗外暗淡的星光透过这个城市的无数高楼,最后逸出一点,流泻进秦家姐妹的小卧室内,映照得一切都朦胧幽谧,正如秦秣此刻不眠的心绪。

好一会之后,秦秣忽然听到上铺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紧接着架子床就开始轻轻摇晃起来。秦秣闭上眼,感觉到秦云婷小心地下了床,又迈着轻巧的步子出了门。她的脚步声在这深夜里显得格外明显,秦秣听到那声音渐渐在小客厅里远去,又过一会儿,便传来卫生间里冲水的声音。听起来,这便是秦云婷半夜起床上厕所。

秦秣轻轻松了口气,她心深处并不希望秦云婷听到裴霞和秦沛祥的谈话,所以秦云婷是这个时候自然醒来的才正好。

静夜之中,秦云婷的脚步声又渐渐近了,秦秣感觉到她站在架子床前,小小声地自语:“这丫头,就算天气热,肚子上也总得盖点东西呀,着凉了怎么办?”

然后有微微的馨香传入秦秣鼻端,秦云婷已经俯下身来,抓过床脚的薄毯子,很小心地扯出一截盖在秦秣腰腹处。柔软的毯子轻轻压身,秦秣却忽然觉得,这一截薄毯更带上了无数她所不愿也不能承受的重量。

至轻至重,至柔至刚,弱水不浮,鹅毛不渡。而她却要做那个,明知不能渡,依然要渡的人。

这个世上,本来就不是所有的事情,只要不愿意,就可以不做的。

那种可以肆无忌惮地说:“我不愿意,谁也别想勉强我。”之类话语的人,既不是从前的秦陌,更不会是如今的秦秣。

秦陌为什么要不学无术,流连章台?他就真的是天生纨绔?

说到底,那也不过是他对现实的一种逃避罢了。不走入那个深宅大院的人,永远也无法理解那深深庭院的悲哀。他以清高为借口,逃避世俗,放纵自己。又在奢靡与放纵之中,理所当然地更加逃避。如果不是发生了穿越的意外,也许再过十年,甚或只需要五年、三年,乃至十天半月,秦陌就会在奢靡放纵之中彻底迷失当初。

他会忘记他放纵的理由,而将那当成一种理所当然;他会深埋起年少时的峥嵘棱角,而随着父亲一起,深深沉入那个腐朽的朝廷,变成一个最典型的贵族官僚,甚至是败家子。

秦陌有足够的理由败家。他的家族势力庞大,财富通天,他不需要任何努力,就可以坐享金奴玉婢,无尽奢华。那他还需要做什么?他除了继续败家,他还能做什么?

只是,他永远也得不到他真正想要的罢了。比如他幼时曾有过的天真抱负,比如他少年时曾幻想过的执子之手,再比如他后来也曾动过的肃清官场的心思。等等一切,在他那庞大的家族面前,却都是毫无意义的。

有些事并不是不想做,就能不做,有些事,也并不是想做,就能做。

那个时代的社会规则早已成型,别说他只是一个贵族子弟,就算他是当朝的皇帝,也别想在种种盘根错节的利益纠葛中改变那种种腐朽的规则。后来王安石变法的失败,也足以证明这一点。

但他至少努力过了,我呢?

黑暗之中,秦秣微微苦笑了起来。

当年秦陌在少年裘马之时,认识了刚过中年的王安石,那时候的王安石还不过是个地方小官,那时候的秦陌又何曾料到这个本来不被他放在眼里的人,竟能名垂千古?

至于秦陌是何许人也,到千年后的如今,却只有秦秣能记得了。

还有苏轼这个秦陌当年的挚友。苏轼与秦陌同岁,嘉佑二年中得进士,在那时,他又是何等的意气风发?

可是千年之后,这位老友徒余才名,他的政治抱负,却始终未能实现。

然而终究,他们也都没有辜负了年华。可是秦陌,你在做什么?

秦秣,你又要做什么?

卷一:史上最囧变身 二十一回:无知音

天色又大亮了,秦爸秦妈销假上班,秦云志出门去找他的朋友们玩耍,秦云婷则要去填模拟志愿和跟同学聚会,只有秦秣一个留在家里,读书做题。。

其实秦云婷是想带秦秣一起出去放松放松的,但有过上次的经历,秦秣是说什么都不愿意再加入秦云婷和她那些同学的活动了。本来秦秣的身份也尴尬,她跟秦云婷的那些同学又不熟,根本没什么好相处的。

时间走到九点,秦秣放下手中的数学试卷,又到浴室里冲了个凉,然后戴上一个浅蓝色的软布遮阳帽,也向门外走去。

其实她今天是有出门计划的,不过她只想一个人出去,并不愿意跟任何人同路。

一路上,秦秣慢慢悠悠地走着。她在观察这个世界,也在寻找她想要的。不过她认得的路并不多,也只在邵南大道周边,和市三中旁边那几条路。走着走着,秦秣也就走到了求学路上。因为刚刚放暑假的缘故,很多学生都想留在学校玩几天,所以求学路上也是格外的热闹。

秦秣的目的,是找个打暑假工的机会。这种信息本来网络上随处都有发布,只是秦家并没有电脑,秦秣暂时也没时间没机会去学那个东西,所以对她而言,还是只能实地寻找。

昨夜秦爸秦妈的对话确实有些刺激到她了,打暑假工这种事情她在电视上看过,这是她目前唯一能想到的,解决经济困难的办法。虽然她自我感觉什么都不会做,但任谁都是从不会到会,一步步成长起来的。如果她不去尝试,那就真的是彻底把自己的命运交付在别人手里了。

她不能去等着秦沛祥遭遇奇迹,忽然挣到一大笔钱,也不能拿自己的前程去试验裴霞让三个孩子都能读书的决心能坚持多久。前世秦陌将走的道路都是早被那个庞大的家族安排好了的,而今生,没有人为秦秣铺路,那她就要自己去将那条路走出来!

也许,穿越可以并不只是灾难,因为她至少有了寻找自己真正所想的希望。

求学路是单向行道,车子很少经过,不过道路两边发传单的却着实不少。许多店家都在做促销活动,不过招聘工作的却几乎没有。暑假兼职其实并不难找,只是不能这么没有目的性的找,秦秣太没经验了。

正在这一片熙攘中走着,秦秣忽然横过马路,走向了对面的赵记茶馆。

满道上都是喧闹,可是赵记茶馆里的古琴声还是在无数噪杂中,悠悠淡淡又不可抗拒地飘入了秦秣耳中。

这次的琴声不同上次,这一曲高山流水是充满了灵性的。秦秣刚好听到了《流水》的尾段,虽然这琴谱跟她当年所知大为不同,可其中恍如清溪流泻、蜿蜒山林的意蕴却是不分古今,不为时光所阻,不受红尘侵染的。

秦秣呆呆站在茶馆的门口,听着听着,几乎是痴了。

直到琴音淡去,那余音却依然缱绻缭绕在她的耳边,让她几乎难辨今夕何夕。

“小姑娘?小姑娘?”

直到耳边接连响起两声轻唤,秦秣才摇摇头,从那意境中走出来。

侧头一看,却见刚才出声的是个年过花甲的老人。这人身量中等,不胖也不瘦,头发已是花白,但理得很短,显得十分精神。再看他的站姿,笔挺有力,却有几分军人的风范。

秦秣一看之下,倒有些惊奇。有这样精神气质的老人可不多见,这人老虽老矣,但风姿竟是胜过许多年轻人。

老人见秦秣回神向自己看来,便露出几分笑意,很是和蔼地说:“小姑娘,我看你站在茶馆门口深思,怎么却不进去?”

这年头叫人小姑娘的还真不多,秦秣听着有些亲切,很自然地便回以微笑:“多劳您关心了,我在听琴。刚到门口这琴声就停了,所以站在原地回味余韵。”

老人颇感兴趣地问:“余韵?小姑娘听出什么余韵来啦?”

“流水不息,缠绵山林。”秦秣摇摇头,微带怅然,“可惜高山无音,不肯酬唱,其实却是没有知音。”

老人一怔,片刻之后才长长叹息,颇有些惊奇意味:“小三儿弹了十年琴,越弹越寂寞,你却是第一个只凭余音便听出他琴中之意的人。他哪里是没有知音了?知音不就在这里么?”

他说着话,忽然拉住秦秣的手,迈步便向茶馆里走,一边还说:“好姑娘,爷爷将这个弹琴的人介绍给你认识好不好?”

秦秣本来因为老人这突兀动作有些微怒,可听他这样一说,倒不好发作了。看这老头儿也是个性情中人的样子,再说秦秣确实也想见见那能以琴入韵之人是何等风采。

茶馆里人并不多,与街上的喧闹不同。这里面古色古香,看似零散着的小方桌在大堂里摆成了五五梅花之形,寥落的七八个客人分桌坐着,有的只是品茶,也有的在对弈。还有两个穿着对襟青花收腰唐装的女店员斜靠在里间门口,看起来正是清闲着,在小声聊天。

柜台摆在大门的正对面,琴台却摆在柜台左面的那一壁墙角。半遮的细纱屏风折叠着侧挡住了琴台,使人无论从大堂的哪个角度望过去,都看不到弹琴者的全貌。这布置确实是很精巧雅趣的,秦秣都忍不住赞叹:“好一个五五梅花,星罗棋布。”

老人又是讶然:“小姑娘好眼力,从我这茶馆开业起,一眼就看出我这梅花阵的可没几个,你可是要羞煞好几个老头子咯!”

“没有什么,我也只是偶然在一些杂书上看过记载,碰上了而已。”

秦秣心里有些尴尬,这个很难认?没有吧?

想是这样想,她那尴尬的表情看在老人眼里,又成了腼腆谦逊。

老人对秦秣的观感越发好了,带着她走到柜台边上,便问那正在柜台后低头算着什么的中年男子道:“小成,三儿呢?”

被叫做小成的中年男子其实也有四十来岁了,长得倒是福福态态的,颇有喜感。他应声抬头,一脸恭敬地笑容:“周叔,您来啦。三儿刚弹了一首曲子,已经从后门走了,怎么,您找那小子?”

老人一脸笑吟吟的,挥挥手道:“没有,我就是随便过来看看。这小子不赶巧,以后有他后悔的。”说完话,他居然还转头冲着秦秣眨眨眼,看那样子,仿佛是在暗示什么。

秦秣顿时有种浑身冒冷汗的冲动,本来多简单的一句话,可这老头儿的表情一做出来,怎么就变味儿了呢?

柜台后的中年男子也看到了秦秣,不过他目光扫过,就自然将秦秣无视了。

“那……周叔,我给您泡杯茶?”

老人摇头,微一沉吟,忽然问秦秣:“小姑娘,我看你在音律理解上还有几分火候,这里也有琴,不如,你也弹上一曲?”

卷一:史上最囧变身 二十二回:当秣马厉兵

那扇双折屏风上绣的是兰草,从秦秣的角度看过去,能看到七弦眼的琴尾。.那琴是仲尼式的桐面制,远看去也可见漆色沉厚,应该是用了些年头的。

“我……”秦秣略一犹豫,终于还是摇头笑笑道:“我不会。”

她只说不会,没说不会弹琴,也不算欺骗。秦秣在这里钻了个小空子,实际上她的意思是,她不会将琴做伶音,弹来取悦看客。虽然秦秣本身并没有看轻伶人的意思,但她曾在那个封建王朝所坚持的一些原则却还是无法跨越。

她弹琴,不是为了听谁叫一声好,也不是为了讨得多少赏钱。而在茶馆弹琴,却显然有为茶馆招揽生意的意思了。

琴者,情也;琴者,禁也!

琴有畅、操、引、弄,无一不发自真性情,琴能乱人心绪,若为名利而弹,便落下乘。弹琴可以有无数种理由,但“向人证明高低”这一种,永远也不会成为秦秣弹琴的理由。

没有知音,七弦不响,伯牙能摔琴断弦,秦秣也不过是不碰罢了。

老人的神色间闪过失望,他一向坚持古老的文化传承,心深处是非常希望现在的年轻人能多学点老祖宗的东西,而不是整天巴望着国门外,满嘴“上帝、哈利路亚”。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连本土宗教的三清祖师都不记得,还欢迎西方那个宗教骗子捞过界,脑袋都浆糊了?”

不过秦秣先前那一番话,还是显得她跟现代许多年轻人有些不同的,老头儿下巴上的短胡子翘了翘,手掌一挥,十分大气地道:“小成,狮峰龙井,上茶!”看他那架势,哪里是要人上茶,倒像是大将军在发号施令。

柜台后的中年人显然是熟悉他这架势的,闻言连忙恭敬地应了,然后从柜台下取出一套紫砂茶具,用托盘端着,径往最靠近琴台的那张小桌子而去。

老头儿向秦秣示意,让她跟着,然后也大步向那小桌走去。茶馆里有几个认得他的熟客便向他搭话:“赵老,您今儿可带了个生面孔进来啊。”

也有个正下着棋的胖态老人抬头说:“咦,赵周老头,你今儿舍得把你那狮峰龙井拿出来跟别人一块儿喝啦?”

“这姑娘好。”赵周先是乐呵呵地笑,接着又板脸道:“胖老头,观棋不语,你可是要我坏了这个规矩?”

那胖态老人连忙将嘴一抿,又摆出一副认真思索的模样,下他的棋去了。

四下顿时发出善意的笑声,这茶馆里人虽不多,却别有一番雅致温暖的意蕴。

秦秣跟赵周对面坐好,老头儿大大方方地说:“小姑娘,老头儿我名叫赵周,你叫什么?”

“我叫秦秣。”秦秣微微一笑,姿态闲适优雅,“秦汉之秦,秣马厉兵之秣。”

此时那被称为小成的中年男子又拿来了一个小巧的红泥炭火炉放在小方桌中间。他架起炭火,从陶罐里倒出泉水,用活火沸水。

赵周饶有兴致地问:“何为秣马厉兵?”

“郑穆公使视客馆,则束载厉兵秣马矣。”秦秣仿佛回到了当初舌战群儒的时代,“当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秣马厉兵,时刻准备应付危机,迎接战斗。”

“战斗?”赵周大笑,“现在又不是战争年代,你战斗什么?”

秦秣微笑不语,只是伸出一根食指,直指向天。

佛祖拈花,迦叶微笑。秦秣今日竖指向天,虽然不语,却等于告诉赵周,她战斗的是命运天数!

赵周双目微微眯起,仿佛有鹰隼般的精光一闪而过。这一刻,他不再是那和蔼地邻家老人,反倒像百战而归的沙场悍将!那逼人的气势,足以令心志不坚者当场失态。

正煮水的小成手微微一抖,惊讶地抬头,望望赵周,又望望秦秣。

秦秣神情从容,坐姿闲适,分毫不为所动。

“好孩子!”赵周又笑,一挥手,“小成,你下去,今日我要亲自煮茶款待小友。”

赵成碧愣了愣,看那样子是欲言又止。不过赵周积威素甚,赵成碧作为子侄辈,终于还是恭恭敬敬地退了下去。片刻之后,他又短来一个薄胎的青瓷盆,盆中盛着清水,这是给赵周净手的。

赵周亲自煮茶,这已经不仅仅是要品茶中之味,更是要拿出他的茶道仪雅来。这对秦秣这个小姑娘而言,无疑是莫大的尊重。

秦秣本身也是茶道高手,宋代的文人雅士们别好斗茶,其中流风余韵一直延传,后来就形成了工夫茶。赵周煮茶的讲究又有些不同,他省略了一些繁琐的礼节,因水正煮着,他便只是洁器、候水、淋杯。

冲茶讲究水要二沸,赵周的手骨节粗大,布满老茧,并不是那种适合茶道的修美之手。但他动作疾缓有致,转折时如太极抱圆,冲水时又铿锵跳跃,当真将这茶冲得如战歌击节,风骨凛冽。

狮峰龙井香得细腻而优雅,气息清高持久,如兰如馥,如佳人相宜。紫砂杯中那一溜的茶形挺直削尖,匀齐成朵,芽芽直立,当真是说不出的栩栩喜人。

茶香四溢,茶馆中又有人抗议了,仍是那正下着棋的胖老头,他一手拈着黑子,鼻头耸动,不满地轻嚷:“赵周真是个小气老头,平常宝贝着你那些东西,今天倒大方了……怎么也不跟我们这些老朋友大方大方?”

赵周笑骂:“好你个厚脸皮的胖子,你在我这里蹭吃蹭喝还少了?你跟个小姑娘计较什么?你才是好不小气!”

胖老头耸耸鼻子,咬牙落子。

秦秣微微一笑,品茶才是对煮茶者最大的尊敬。她先赏茶色、茶味,然后嗅茶香,这才举杯轻啜。

赵周的注意力很自然地就被秦秣吸引住。却见这小姑娘容貌虽然平常,但胜在肌肤白皙干净,身子虽然单薄,可气质却并不羸弱。她品茶的姿势十分古雅,举杯轻啜的动作里都带着现代极为难见的风雅潇洒之韵。此刻的她,即便衣着朴素简单,可赵周却仿佛在她身上看到了古之雅士大袖翩然,纵意不羁的姿态。

这是一种十分矛盾的感觉,眼前人明明是个再普通不过的现代女孩,可她那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气质却古老高雅,闲适从容一如历史时光中走出来的王公贵族。很奇怪,赵周想到的是王子,而不是公主。

赵周的眼神里更带几分探究,他无法想象,什么样的家庭才能养出这样的女孩儿来。小辈当中,以赵周所见,即便是那些大世家出身的年轻人,也没有一个,能有秦秣这样的风采。

这个小姑娘,正是因为矛盾,反而格外与众不同起来。而且她的气质是内敛的,第一眼看过去,她也不过是泯然众人,可多看几眼,却又发现怎么也看不透她。

“盛来有佳色,咽罢余芳香。”秦秣眼睑半阖,轻叹一声。

赵周仿佛像个小孩子一般得意,他自己也轻啜细品,又问:“小秦姑娘可是有什么要指点的没有?”

秦秣抬眼,微微一笑道:“您老叫我秣秣就成,指点不敢当,但有些不同意见,说出来也是对您老的尊重。”

“哈哈,这是自然,你喝了我的茶,又哪有不说几句的道理?”

卷一:史上最囧变身 二十三回:机遇是要抓住的

“这是狮峰龙井?”秦秣微一挑眉,问道。

“不错,这是西湖龙井中排第一的狮峰龙井。”赵周的表情颇为自得,“特级的龙井,一芽一叶,我每年也只得八两。”

秦秣放下手中的紫砂茶杯,一手平摊虚引,微微笑道:“千年之前,此茶名白云,乃是贡茶。此茶扁平俊秀,耐冲泡,但白云其实是芳香内蕴的。青茶合急冲,而白云宜细温。水沸之后,凉至八成再冲,方不损其香。”

赵周听得眼睛一亮,侧头思索片刻,手掌忍不住就在桌上轻轻一拍,赞叹道:“凉至八成,妙!”

“茶有八韵,花茶药茶是两韵,其余六韵为绿、红、青、黄、黑、白,每韵各有其性。不论煮茶、煎茶、斗茶、冲茶,只有先知茶性,方能不负好茶。”秦秣摇了摇头,叹道:“正所谓过犹不及,怎么掌握好这其中的度,才是真正难处。”

赵周若有所思,看向秦秣的目光里,欣赏之中又更增了几分疑惑。这小姑娘的言行气度没哪一处像是个十几岁的孩子,但她面容稚嫩,却又分明不过是个普通的女孩儿罢了。

“还有两处。”秦秣仿佛没有注意到赵周的目光,又道:“水之于茶,犹如水之于鱼,若我所品不差,您老用的是井水。这井水的味道,却是差这茶叶两分,不过这也受地域所限,邵城的附近,想必也没有什么好泉吧?”

赵周爽朗一笑,点头道:“不错。那还有一处呢?”

“这个紫砂杯。”秦秣指腹轻轻摩挲杯沿,“这套紫砂杯也算茶具中的精品了,耐何内中未上白釉,这紫色却全然掩盖住了茶汤的杏绿色,实在有些可惜。若能换成白瓷杯或白玉杯,才堪不辜负这一掬新绿呢!”说着话,她又摇摇头,一脸惋惜。

赵周忍不住双掌轻拍:“妙!”

秦秣放开手中的茶杯,望向赵周:“老先生,今日多谢您的款待,秦秣不甚幸之。但时辰不早了,我还有些事情要做,这便别过如何?”

“你要做什么?”话一出口,赵周又觉得自己这问话有些过了。说到底两人也只是初识,谈点无关紧要的琴韵茶道可以只当是闲适风雅,但要问及别人的私事,却未免显得交浅言深。

秦秣也愣了下,不知道怎么回答。她对这个有趣的老头儿还是有些尊重的,所以不愿意直接冷言来驳他的面子。

但赵周是何等人物,尴尬他也只尴尬了一下,既然问出了声,他干脆就一问到底。所以老头儿的笑容很快就恢复了自然:“秣秣啊,有什么事情如果需要帮忙的话,不要客气,说出来也许周爷爷可以帮你。你呢,也别叫我什么老先生了,听着碜人,直接叫周爷爷,多爽快不是!”

秦秣想了想,打暑假工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正好她不知道要去哪里找,问问这个老头儿也好。看他这把年纪,生活经验肯定是很丰富的。

“我在找工作。”

“找工作?”赵周的眼神惊讶,神情也古怪了起来。十五六岁的小女孩出来找工作?需要这么夸张吗?赵周当然不是没见过穷人,只是看秦秣那风姿气度,再看她所知所学,赵周就怎么也无法相信她会出身于那种,穷到需要小女孩来打工赚钱的家庭。

十五六岁,读书才是正事。

秦秣很肯定的点头:“我想打暑假工,如果能够一直做到开学以后还可以兼职,那就更好了。周爷爷,你知道这样的工作在哪里找吗?”她也不矫情,直接就叫赵周爷爷。中国是个讲究人情的国家,称呼上拉近一点距离,总比疏远要好。

秦秣并不是想从赵周身上得到什么,但她深谙人际相处之道,同样不想在这些小事上矫情而让赵周看轻了自己。人家都说要爽快点了,那又何妨爽快?

很显然,赵周也不会是个普通人。秦秣遇到他,也许只是过客,也许是交到了一个忘年老友,但也有可能,这就是机遇。机遇其实随处都在,不过一向只有足够敏锐果断的人,才能抓住。

秦秣不在意这是机遇还是浮云,但只要是可能性之一,她就没有放过的理由。反正只是几句话的事,这没什么为难的。

不得不说,秦秣的思维方式跟前世相比真是大有改变。在从前,她即便懂得这些,也是不会去做的。现实可以迫人成长,不论这种成长是好是坏,她总之,是变了。

赵周果然是可以带来机遇的,哪怕这机遇非常的微不足道。但对现在的秦秣而言,也算是个不小的惊喜了。

他几乎是想也没想,就大力包揽:“这个简单啊!你就到赵记茶馆来,也不用你做重活,你就在工作间里面泡茶,偶尔出来端茶送水,没问题吧?”说完话,这老头儿又一脸兴致地盯着秦秣,他对这个矛盾的小姑娘,确实感到好奇。现在的小辈大多很无趣,弄得老人家都觉得没什么活力了。

秦秣表情未变,心里却着实是咯噔了一下。不是高兴,而是有些难过。泡茶也就罢了,在茶馆里端茶送水那却是下人的活计,秦大公子何曾做过这个?又岂能去做这个?

然而现在的秦秣毕竟不是当年的秦公子了,“生活所迫”这四个字,她算是狠狠体会了一把。虽然她现在这种程度跟真正的穷人比起来还是轻的,但若对比当年,就该知道秦秣的弹性其实堪称强大。既然要出来打工,那就要有这个做下人的觉悟,再说现代社会也不分什么下人贵人了。只要是自力更生,又有什么好多说的?

想了这么多,其实也就是一瞬间的事。秦秣心里暗暗咬牙,表面上还是很淡定地点头:“我会做好的,多谢周爷爷。”

赵周倒显得比秦秣还开心,他在心里暗暗评价:“年轻人不骄不躁,不卑不亢,见识不凡又肯吃苦,难得的可堪造就。就是不知道这种打工伺候人的事情她能坚持多久,看她那学识气度就不像一般人,若真能放下身段来端茶送水,以后成就肯定了得!”

他笑吟吟地,招手将赵成碧叫了过来,给两人做介绍:“秣秣,这是赵成碧,茶馆大掌柜。你以后工作的时候叫他赵经理,下班的时候就叫他成叔叔。小成,这姑娘叫秦秣,我推荐她到茶馆里来分茶泡茶,没问题吧?”

赵成碧刚才其实也在观察秦秣,能这样讨赵周喜欢的年轻人实在不多,这么一个相貌平凡的小女孩,能入得赵周的眼,就更不简单了。他对秦秣已从开始的无视转为好奇,现在听赵周这么一说,他就更惊讶了。

茶博士、伙计、店员,不管哪个称呼,也不管做什么,总之都改不了这小姑娘是要来打工的事实。她要来打工,怎么却能得到赵周如此看重呢?

赵成碧先是一口答应了下来,至于秦秣此人究竟如何,以后大概有的是时间给他观察了。

“好!”赵周很是开心,笑完之后却又将脸一板,“秣秣,既然是工作,你就要认真。小成,你不能亏待了这孩子,但也不需要特别照顾,知道吗?”

赵成碧连忙点头。

秦秣微微一笑,举杯轻啜。

卷一:史上最囧变身 二十四回:云志可细琢

这天中午回到家的秦秣,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直接瘫在沙发上。

相比较起她当初刚穿越时,以为来到妖魔世界的那种恐怖状态,现在的她,只觉得疲惫到了骨子里。跨越那层心理障碍并没有想象中的困难,但也一点都不简单。真要形容,那就像是一个人类窒息到了水里,而为了生存,却硬生生地将自己逼成了鱼的那种感觉。

憋屈?愤怒?不甘?

不,秦秣没有这种情绪,她只是觉得疲惫,疲惫得全身上下的骨头都仿佛像生了锈的老机械一样,一动不想动。

她今天虽然运气好,撞到了一个工作。但这样的工作对当年的她而言,是不可想象的。就算在此前她已经做了多次心理准备,可真走到那一步的时候,这种滋味,还是像失重一样,晃得她整个身体灵魂都像要失衡。

尤其是在她内心情绪波动越强烈的时候,她表面却还要强撑镇定,那种冲突,足以让她产生一头将自己埋进深深的沙土里,永不见天光的冲动!

人类,远没有自己想象的坚强。人类,也远比自己想象的要坚强得多。

不论多么的不可思议,难以想象,但这道槛,秦秣终究还是跨过去了。她有了一个工作,伙计、茶博士,怎么说都可以。但她并不卑微,因为她在为自己的生存而努力!

当秣马厉兵矣,这才是秦秣!

当然,秦秣所不知道的是,对大多数她这种家境的暑期工而言,在茶馆打工其实是一份难得轻松的好工作了。只是秦秣毕竟不单单只是秦秣,她背负着秦陌的前世,也背负着秦陌的高傲。这是高傲,不是骄傲,这是一个时代的壁垒,这是天上人间两重身份的鸿沟。

没有经历过的人,永远也不能理解,签下那份劳动合约的时候,秦秣是怎样一面笑着,一面硬生生地撕开了自己的心,鲜血淋漓……

门锁转动的咔咔声在安静的房间里忽然显得格外刺耳,秦秣皱了皱眉,片刻之后,门被打开了,秦云志满头大汗地走了进来。

“咦?二姐,你怎么赖沙发上了?还不开电视,你不无聊?”秦云志一边说着一边擦汗。他关上门,往秦秣的方向走来,脸蛋通红一片,也不知道是晒地还是热的。

秦秣忽然一撑手,翻身坐起。冲着秦云志就露出一个邪气的笑容:“小朋友,你饿不饿?”

秦云志愣了下,表情活像见了鬼。他紧接着就是一跳脚,一脸警惕道:“二姐,你想做什么?”

秦秣呲牙怒瞪秦云志,恶狠狠道:“臭小子,你那是什么表情,二姐是魔鬼吗?你什么眼光?你有见过这么漂亮的魔鬼?”

“漂亮?魔鬼?”秦云志表情呆滞,好半响才仰天一翻白眼,几乎是惨叫,“老天,你不用这么折磨我吧!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

秦秣已经大笑了起来,秦云志的表情太夸张了,这小子简直天生就有把人逗乐的本事。

“哼哼,小秦同志,你有必要为你的疯狂臆想而付出代价!”秦秣起身往厨房走去,双手捏拳,骨节咯咯作响,“现在你一身臭汗,快去冲凉吧!二姐会为你做出一盘非常美味的蛋炒饭的!”

蛋炒饭的威慑力非常强大,秦云志在听到这话后,表情已经可称惊恐了。

秦秣最近进厨房的时间不多,但她也没有放弃过练习厨艺。不过对现在的秦秣而言,说到“厨艺”这两个字,还是有点太抬举她了。她也不求能练出多高的水平来,只是锅碗瓢盆什么的,至少要能认识,要吃饭的话,也该做到可以自己动手的程度才好。

蛋炒饭是个不小的刺激,秦秣现在都跟蛋炒饭卯上了。反正只要是进厨房,她都会去做蛋炒饭。而目标,只有一个——不把鸡蛋炒糊!

不得不说,这个目标有够没出息的。

但秦秣却渐渐有点了乐在其中的感觉了,小小一个蛋炒饭,学问还不少。比如油要在饭炒到颗粒清晰的时候放,放油的时候要把饭扒拉到一边,再比如鸡蛋要整个打,搅碎的时候要看火候等等。

这些其实都是很简单的小事,但以秦秣同学的笨手笨脚,却完全可以化小事为大事,化简单为复杂。一个蛋炒饭,她可以炒得如临大敌,然后把厨房变得如鬼子过境,一片狼藉。

“秦云志!”秦秣忽然高声叫喊,光那声音里都仿佛藏着十万火急。

秦云志已经冲过澡了,他本来窝在沙发上看电视,一边心惊肉跳地听着厨房里传来的恐怖声音,正犹豫着要不要去当救火队员。秦秣这一声可把秦云志吓得**后头就像装了火箭筒一样,这可怜孩子猛地蹦起就往厨房冲去。

“二姐,姑奶奶,祖宗,您就行行好,别折腾小弟了好不好……”秦云志口不择言满嘴求饶,身体已经像旋风一样,径直冲进了厨房。

“少啰嗦,快点进来!”秦秣很不耐烦。

“二姐!”厨房里的景象彻底把秦云志雷到了。他大张着嘴,只看见一地的脏水,然后流理台上铺满饭渣,碎鸡蛋壳满厨房都是,两个碗打碎在地上,电饭锅的盖子似乎也已经实现了零部件拆分……

这要什么等级的杀伤力,才能因为蛋炒饭这种超级简单的事情而造成这种破坏呀!

秦云志再转头,望向秦秣的目光已经可说是敬仰了,他结结巴巴地:“二……姐,你、你大、大、大……牛啊!”

秦秣的脸上有微不可查地红晕一闪而过,她轻咳一声,微昂头道:“饭我已经炒好了,老规矩,我做饭你收拾,现在把饭端过去吧!”

秦云志的小脸有崩溃的迹象,他嘴角抽了抽,已经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以前秦秣也是破坏力强大,但以前好歹还有个度,顶多就是碎个碗洒个水什么的。像今天这种程度,简直就是龙卷风过境,不可理解啊!

“快点,秦云志!”秦秣一手背在手,微微侧身,从流理台上就端过一个盘子,“还不快端走?”

秦云志的眼睛直愣愣地盯着那盘蛋炒饭,这一脸的惊讶,比先前的崩溃还要夸张。

却见秦秣手上那一盘蛋炒饭色泽浅黄,饭粒分明,油光亮亮,再闻那香味,明摆着这一盘蛋炒饭竟还炒得不错!

秦云志真是不得不佩服这位强大的二姐了,她手艺还真有进步,但这个破坏力嘛……秦云志也咳了咳,连忙接过秦秣手中的盘子,很是惊喜道:“二姐,好香!真的很棒!”他是真的开心,因为照这个情况下去,他那强咽魔鬼蛋炒饭的日子可以一去不复返了。

秦秣得意洋洋,架子十足:“哼,那是,也不看看是谁做的!行了,快出去吃,别杵这儿碍眼,我还有事儿呢!”

秦云志连连点头,眉开眼笑。

“喂,等我出来后,你就要进来洗碗啊,要是忘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知道知道!”秦云志一溜跑向客厅,“二姐你也快出来吃啊!”

“啰嗦!不用你管!”秦秣言语嚣张,表情却在秦云志跑出厨房的那一霎那就垮了下来。

她苦着脸,几乎是哀叹着,又从身后端出一盘蛋炒饭。而这盘蛋炒饭又焦又糊,光看卖相,就可想滋味了。这是她先前炒的一盘,而给秦云志的那盘是她后来炒的,这完全是超水平发挥,她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再炒出那种水平来。

“二姐,你真的大有进步啊!”秦云志又在客厅里赞叹了。

秦秣恶狠狠地说:“闭嘴!快点吃饭,下午二姐带你练字,不练上五百个,你别想再出去玩!”

“啊——”小屁孩惨叫,“二姐,你不能这样!”

卷一:史上最囧变身 二十五回:意外有惊喜

时间在难得的热闹中又悄悄溜走了几天。.秦秣已经在茶馆正式工作,她上的是白班,早上八点到下午四点,每个月四天轮休,具体时间不定。这个工作时间并不紧,不过工资也比较低,只有七百块钱一个月。

当秦秣在餐桌上说出这个消息时,全家人都愣了。当时秦云志是张大了嘴巴,连刚到嘴边的一块牛肉掉了都不知道;秦爸秦妈一齐盯住秦秣,裴霞的眼眶当即就红了。

只有秦云婷的反应比较彪悍,她是重重地将碗往桌子上一顿,完全不带停留地就开始责问:“你去茶馆打工?你这么点点大,你打什么工?你还是未成年人你知不知道?他们敢跟你签合同?这是雇佣童工,犯法的!你有那时间去打工,怎么不读书?你不是要补习吗?你不打算把成绩赶上来了?”

秦云婷连珠炮式的发问,不止镇住了秦秣,就连秦爸秦妈和秦云志也一齐听得大感招架不住。秦秣稍顿之后才反应过来,有些弱弱地回道:“姐,我说我已经满十六岁了,不算童工。而且我还没办身份证,老板说那个合约也不是很正规的那种,就是签来互相约束一下,给个文字上的说法。其实没谁会违约的。”

本来就只是个暑假工,再加上是小茶馆的服务员,确实也没什么好签合同的。秦秣倒没怀疑过对方会让自己打白工,看那赵周的气度,怎么也不可能赖她这七百块钱。

但秦云婷可不这样想,她柳眉一竖,饭也不吃了,当即就开始教育:“秣秣,你也不小了,你没看现在新闻报道的,到处都是坏人吗?你怎么知道那种小餐馆是不是黑店?现在黑心的老板可多了去了,你别天真,人家骗的就是你这种小女孩。”

秦秣苦笑,这才闹明白是自己没说清楚。不过看秦云婷这一副苦口婆心的样子,还真有说教的天赋,这种软性的杀伤力,简直比她暴力直接的时候还要强大好几倍。

“姐,我打工的地方是赵记茶馆,就在求学路,你上次不是还跟我一起看过吗?这种开在学校附近的老茶馆,你还怕那是黑店?”

秦云婷脸一板:“小心无大过,再说了,谁要你打工的?你几岁?打什么工?”

秦云婷的反对和关心来得如此直接,足够让秦秣疲惫的心微微回暖。其实,云婷云志这姐弟两个都是那么可爱,可爱到没有人会愿意抗拒他们的亲情。而裴霞无疑是温柔慈祥的,秦沛祥或许有过想让秦秣辍学的想法,但总的来说,他也是一个称职的父亲。因为他不只有秦秣这一个孩子,他要为整个家庭负责。

秦秣最后还是说服了秦云婷,而秦云志最小,他没有反对权,秦爸秦妈又默认,所以秦秣打暑假工的事,还是就这么确定了下来。

当时秦云婷还是板着脸点头的,她虽然没再反对,但情绪却一直显得低落。

裴霞为这事儿又拉着秦秣的手好好教导了她一番做事的道理。端茶送水并不难,至少比起下厨来,端茶送水确实是一些再简单不过的动作。这种事情,难的终究还是一个态度。好在秦秣虽不适应,不过决心已下,也没什么不能做的。

最初工作的头几天,秦秣给赵成碧以及众店员的印象就是安静老实。她很少说话,更不会跟人大声谈笑,只在要做事的时候规规矩矩地去做。平常打扫卫生她做得也算积极,不过她的手脚还是不够利索,很自然地就被人看出,她平常是很少做事的。

还好人们一般都愿意给安静的小女孩多一点宽容,再加上秦秣总是一副沉默厚道的样子,所以她的工作还算顺利。

只有赵成碧还残余着一些疑惑。明明秦秣平凡安静的样子更显正常,但他却忘不了秦秣当日与赵周品茶论道时的神采气度。能让赵周看重的人,总是不那么简单的。只是秦秣前后的反差太大,弄得赵成碧都有点怀疑自己的眼光了。

一本的志愿就在六月底到七月初的这几天填,秦云婷没有犹豫,直接填了一个水木,专业是比较彪悍法学。

谢师宴的最后时间则敲定在七月六号,订的是本市比较不错的一个三星酒店。秦秣不知道秦沛祥是怎么解决这个资金问题的,不过那对她的影响应该不大了。市三中的学费一般都是八百一学期,她自己能够解决。

但七月二号的这天晚上,秦云婷还是给家里带来了一个大惊喜。

当时秦秣正盘算着自己新的学习时间表,秦云婷接了个电话,挂断后忽然就大笑了起来。

秦云志正看着某部古装武打片,听到笑声就大叫:“妖女休得猖狂,看招!”

秦云婷跳过去就赏了秦云志一个大指扣,万分嚣张道:“臭小子,我就猖狂,你能怎么滴?哈哈——”说完话,她又仰天来了个经典三段笑,那造型那气势,不去演喜剧片简直可惜了!

秦云志抱着脑袋缩到一边,嘴里嘀咕:“好男不跟女斗……”

“哼哼!”秦云婷一个翻身躺倒沙发上,得意地向秦秣勾手指,“好妹妹,快过来,姐姐告诉你好消息,当然,不能给某个臭小子知道哦!”

秦秣本来坐在另一边的单人沙发上,闻言也不动,却向秦云婷一挑眉,微微倾身,邪笑道:“好姐姐,可是要说私房话,不然为何不能叫他人听去?”

秦云婷眼睛大睁:“好哇!死丫头皮痒了还是翅膀硬了!”她动作轻灵地跳起,又向秦秣扑去。

秦云志缩到一边偷偷地笑:“快点快点!打起来,大妖女干掉小魔女!”很显然,在这个一直被欺压的可怜小弟心中,大姐是妖孽,二姐是魔鬼……

闹了一阵之后,好消息终于揭晓,然后连带着秦爸秦妈和秦秣秦云志,四人一齐惊叹了。

秦云婷的班主任老师通知她,因为此前市三中已经连续五年没有出过市状元,所以这次学校为她的优异成绩而格外给出了两万的奖学金。而且这个奖项以后也将一直设着,鼓励学子们向着高考的巅峰成绩奋斗!

不过用秦云婷的话来说,她还是比较遗憾的:“唉,王老师说了,我要是考中省状元,那就不是两万奖金了,是五万!这可差三万哪!”然后她又咬牙切齿,“两分!哼哼,我就差第一名两分!不要让我碰到那个比我高两分的混蛋!”

市三中以前其实也设了高考奖学金,不过往年最高都只有五千,还是设给那个全校第一名的。至于市状省状什么的,市三中那时候压根就没想过,当然也不存在设立奖项。秦云婷这次也可算是杀出黑马,顺带使得市三中的领导班子大大振奋了一把。

秦秣却眼睛发亮,仿佛又看到了一条光闪闪的财路——市三中最近大方了啊,年级奖学金也设得亮堂堂,那么惹眼的红包,秦秣要是不眼馋,岂不是对不住自己?

卷一:史上最囧变身 二十六回:昔我往矣

谢师宴当天,热闹非凡。

什么亲戚、朋友,领导、老师,成片成片地向着秦沛祥敬酒,赞叹他教女有方。能作为市状元的父亲而摆上一回谢师宴,确实足够秦沛祥骄傲了,他一改平日里的稳重,喝得也是红光满面。

秦秣这天调休,跟秦云志一起坐在下桌的小辈当中。这一桌坐的都是来客带来的孩子们,秦云志跟其中一个老早就很熟,两个男孩在餐桌上也闹腾得最厉害。

秦秣左边坐着的是个十五六岁的短发女孩,女孩长得十分清爽,眼睛很大,嘴唇略厚,看上去水嫩嫩的。她穿着水粉红色的韩版连衣裙,自小胸部以下裙子就像荷花一样散开,裙摆刚垂到膝盖边上,使她整个看起来就像一个秀美又不失活泼的荷花精灵。

这世上美女还真不少,可惜偏偏没有秦秣一个。可怜的秦大公子只能暗暗咽下心酸,美女不属于她,她也不属于美女,这真是人生莫大的悲剧……

饭吃到一半,对面一个高高瘦瘦的眼镜男孩就倾身过来给荷花女孩续橙汁,秦秣微一偏头,就见她脸带几分犹豫,而她举杯子的那只右手更是抖了抖——哗啦一下,杯子倒了,橙汁洒得这一片桌子上到处都是。

秦秣连忙把手边的一包纸巾全抽了出来,也不管扯没扯开,一股脑地就往湿的地方捂去。

眼镜男孩慌慌张张地道歉,荷花女孩扑扇着大眼睛,一脸无辜,也细声道歉:“对不起啦,也是我没拿稳杯子,不关你的事。你快坐下吧,我不喝橙汁了。”说完话,她也扯过纸巾开始擦桌子。

眼镜男孩一脸尴尬,好半晌才一脸讪讪地坐回去。

“谢谢你啦。”荷花女孩侧头向秦秣道谢,脸上笑容甜甜的,“我叫柳昔,你叫什么?”

“秦秣。”秦秣笑了笑,饶有兴致,“那你有没有姐妹叫柳思,或者柳霏?”

这个问题来得很没头绪,但柳昔却一脸惊奇地道:“你怎么知道?我有个堂姐就叫柳霏呢!”

“我神机妙算,你信不信?”秦秣眨眨眼,这个柳昔很符合她的审美观,她实在是忍不住想要逗逗她。如今已经没有了祸害人家姑娘的资本,但只是亲近小美女,总是无罪的吧?再说了,就算她想犯罪,现在这身板也犯不了。没有实际杀伤力也就罢了,要是连想想都不让,那还让人怎么活?

柳昔红润的双唇微微张着,表情呆呆地问:“怎么可能?”过了片刻,她又笑了,“你肯定是认识我堂姐,对不对?”

“不认识。”秦秣嘴角微微一翘,揭开谜底,“其实我真的是猜的,虽然没有神机妙算,不过我运气好,确实猜中了。”

柳昔小脑袋摇晃,说什么都不信。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秦秣不急不缓,“我就是这么猜中的,你叫柳昔,如果你这个名字确实是取自小雅·采薇,而你又有姐妹的话,那她的名字可能也会取自这一句。”

柳昔难以置信地半掩小口,惊叹:“这样都能猜中,你真的是运气好。”

秦秣微笑不语,一脸高深莫测。她这一猜确实带着很大的运气成分的,汉语的意义向来变幻多端,带有柳昔二字的诗词典故又多不胜多,这样也能猜中,不能不说是缘分了。再说人家取名又不一定非要有个来历什么的,而柳昔还有个堂姐叫柳霏,这就更加是纯属猜测了。

柳昔其实是个骄傲又狡黠的小姑娘,秦秣刚才一眼就看出她是故意把杯子弄倒的,很显然,柳昔不喜欢那个眼镜男孩。

“哎,秦秣,你是不是也是我们市三中的学生啊?”秦秣这招装神秘还是比较成功的,柳昔平常很难看得上谁,朋友也不多,现在难得被一个同龄的女孩给唬住了,她心里反倒生起几分亲近之意。

这个问题秦秣还是要回答的:“我下学期到市三中读高一,你呢?”

“我也是啊!”柳昔点头,“对啦,那个秦云婷是你姐?”

“嗯。”秦秣的笑容里多了几分别样的生动。她心里不得不承认,秦大姑娘真的很不错,很不错啊!

“你姐挺厉害的。”柳昔撇撇嘴,半是夸赞,半是不服,“不过我以后高考,也不会差。”

“我看你就很厉害。”秦秣一脸认真,暗地里其实开始偷笑了,小丫头年轻气盛,真是可爱,非常可爱!

柳昔笑容甜甜,心里挺受用的,也觉得旁边这个女孩怎么看怎么顺眼。一般来说,她不愿意跟蠢人打交道,也更讨厌那些总喜欢跟自己攀比的所谓聪明人。而秦秣既显得聪明有趣,又谦和亲切,柳昔挺愿意交个这样的朋友。

接下来两人相谈甚欢,到宴席将结束的时候,已经开始互相称呼小名了。柳昔还邀请秦秣有空的时候到她家里去玩,秦秣也一口答应。

人是群居动物,秦秣也从来就不是耐得住寂寞的人,她眼光虽然挑剔,但同样希望能多交一些朋友。

“秣秣,过来!”宾客们陆续离去的时候,秦云婷在主桌那边站起了身,她抬起手招呼秦秣,脸上笑意盈盈。

秦秣跟柳昔道了别,便从容地迈步走过去。

主桌上还有几个校领导和老师没走,秦爸秦妈也坐在桌上,而看秦云婷的意思,显然是要向老师们介绍自己妹妹。

有几个校领导将目光落在秦秣身上,表情是审视的。他们自然不可能忘记秦秣前段时间闹出的那个“精神分裂症”,不过秦云婷如今是市状元,他们也愿意给秦云婷几分面子。再说当初也说好了,只要秦秣能在开学前恢复过来,学校就让她重新从高一读起。

“姐,叫我什么事?”秦秣很自然地站到秦云婷身边,她看这架势,也大概明白了秦云婷叫她的用意。不过在这个问题上她没什么好担心的,当年的秦陌不知道见过多少权倾一方的人物,在几个学校高层面前,当然不用怯场。

秦云婷一一给她介绍了在座的几个重要人物,秦秣也礼貌地回应。在座的人中,最重要的是市三中的校长柳含山,党书记宋军宁,教导主任罗元,以及秦云婷的班主任老师王佳红。王佳红是个四十来岁的女教师,身材微微发福,短发卷起,面容保养得很精神。

柳含山人进中年,不高不矮,长相也普通,不过架着眼镜,倒有几分书卷气。他是最先向秦秣说话的:“小秦同学,最近感觉怎么样?下学期回学校,有没有信心拿出好成绩来?”

他这话一发,也等于是给了秦秣半个通行令了。只要秦秣接下来的回答不至于脱轨,想必顺利回学校是没问题的。

“我现在在补习。”秦秣微微一笑,“多谢柳校长关心,不说保证成绩能有多好,但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提高。”

进退有度,这是柳含山对秦秣的直观感觉。比起几个月前,现在的秦秣确实反差很大,但柳含山也多少放心了些。市状元的面子要给,可学校也不能真收个精神病人做学生。不过秦秣当初是自己考上市三中的,让她复学也不算什么开后门。

王佳红就很随意地打趣秦云婷:“婷婷,你妹妹可比你谦虚多了啊!”

秦云婷笑吟吟的:“那是,秣秣是好学生,可不像我这么不听话。老师,您下学期又要从高一带起了吧,怎么样,收我妹妹做您的学生?”王佳红是特级教师,在市三中的班主任里面,她也是顶儿拔尖的能耐。秦云婷拿话挤兑她,也希望秦秣能分到她的班上。

王佳红轻踢皮球:“我当然是欢迎,不过分班可是教导主任的事儿。罗主任,你怎么看哪?”秦云婷是她的得意弟子不假,不过这个秦秣嘛,不管哪个班主任要收她,都是要些胆量的。

秦秣冷眼旁观,仿佛什么都没听到。

卷一:史上最囧变身 二十七回:这就是差距啊

那天的谈话,最后只得出一个结果,就是秦秣下学期可以顺利复学。

这其实已经算得上不错了,本来秦秣还以为校方会要求她来个考前测试什么的,如果这个时候考,秦秣可真不敢保证自己是不是能考出好成绩来。至于分到什么班级,秦秣并不在意。师傅领进门,修行在各人,谁做班导都一样,重要的还是自己的努力。

那天晚上在小卧室里,秦云婷是这样跟秦秣说的:“王老师是不错,不过这一次,是我成就了她。”

很自负,很嚣张,不过秦云婷有这个资本。秦秣当即就凑到这个可爱姐姐面前,眼睛对眼睛地望着她:“姐姐的意思是,要我在三年后成就另一个老师的声望,让王佳红后悔?”

秦云婷一把抱住秦秣,在她耳边坚定地说:“不需要让别人后悔,我只知道,做我妹妹老师的人,一定是最幸运的那个!以后你站到某一个领域巅峰的时候,你所有的老师都会为你感到骄傲!”

秦秣整个身体都陷入了馨香柔软当中,她微微侧头,眼前就是一段雪白细腻的优美颈项,那黑的发,和脂玉般的肌肤,无一处不足以诱人心神荡漾。可是她仿佛听到了芍药美人铿锵的心跳,这颈边脉搏的跳动是那样有力而温暖,温暖到秦秣只能双手环抱过去,回给秦云婷一个更有力的拥抱。

“你也会为我感到骄傲的,姐!”

这一刻,两姐妹都没意识到,这是一个怎样分量的承诺。这一刻,秦秣更没有意识到,她这一声“姐”,叫得有多么心甘情愿。不同于当初的勉强接受,也不同于后来“可爱丫头”的粉色定位。

这一刻,秦云婷在秦秣心中的位置悄悄深入了。

秦秣开始了规律的生活。早上五点半起床,沐浴洗漱吃早餐,然后看二十分钟新闻,接下来她就要克服对英语的排斥,跟着秦云婷锻炼半小时的鸟语口语。

没错,华夏天朝的子民是不需要学习鸟语,但现在已经没有了天朝上国,世界在开放,作为一个普通中学生的秦秣,她不能脱离定势,就只能选择融入。除非某一天汉语能成为世界通用语,否则她对那所谓鸟语的厌恶,是没有意义的。

赵记茶馆的工作是八点开始,秦秣现在已经习惯了步行,这也算是锻炼身体,所以每天走到茶馆的时候,她的精神都很不错。茶馆女服务员的制服是对襟青花收腰的唐装,裤子则是深青色的直管裤,这样的服装很有韵味,也挺显身材,可惜秦秣的小身板完全没长开,也不知道是她发育晚,还是实在没得长。

秦秣确实算是青春期来得特别晚的那种女孩,她穿到这个时代也好几个月了,却还没经历过一次月事。这对秦秣而言,也算是不幸中的小小幸运了。虽然早晚是要来的,不过越晚越好。这样的心理缓冲期,秦秣甚至希望能够延长到永远。

这日下午,天气特别的闷热,却是夏日阵雨将来的迹象。秦秣正在茶水间里烧水,跟她同班工作的另一个女孩彭丹丹忽就风风火火地跑进来。

“秣秣,快,开水!”彭丹丹的语声非常急促,听得秦秣连忙关掉一个小煤气阀子,把上面的烧水壶提下来。

“刚开的水,我准备用来冲毛尖的,你要多少?”茶馆里喝茶的人当然不会每个都像赵周一样玩什么茶道,大多数人对茶道礼仪还是不怎么讲究的,反正只要泡出来的茶味道不错,也就可以了。人们到茶馆喝茶,喝的多半还是那个气氛。

或听琴,或下棋,或看书,或思考,等等,西方人喜欢咖啡的浓郁浪漫,传统的中国人自然也有东方式的老情调。

如果说咖啡厅的颜色是流光溢彩的熟褐诱惑,那么茶馆的色彩就是泛着烟火气息的深深浅浅的青黄。泛黄的色彩,一如时光,不同的青色,既是过去的素淡,也是未来的简约。

所以秦秣的工作多半都是在茶水间里将茶泡好,然后装进一个个造型质地各不相同的茶壶里,等着彭丹丹端出去。偶尔她也会帮忙端茶,而像现在这样直接要开水的客人,还是非常少的。

彭丹丹的情绪显得很激动,她取过烧水壶的动作几乎是抢劫式,回话也十分快速:“你再烧一壶吧,要不了几分钟的,我现在很急,等下再跟你解释。”说着话,她已经从大消毒柜里取出了一个茶碗,然后就急匆匆地离开。

“果然是个急性子,够夸张的。”秦秣摇头笑笑,只好再取过一个烧水壶,重新烧水。她一向非常好说话,若不这样,茶馆里的其他人也没那么容易接受她。现在在茶馆工作的女店员一共有四个,除秦秣外,其余三个都是小有几分漂亮的。

就这一点来看,秦秣挺佩服赵成碧,不理解他怎么能用低工资留住这么多漂亮女孩。不过茶馆实行的是分班制,秦秣跟彭丹丹一起上的早班,除了交班的时候,她平常也很少看到另两个女同事。所以交流少,这种没什么意义的疑惑也就不大可能得到答案了。

正胡思乱想着,时间过去几分钟,水又开了。秦秣关了火,准备泡茶,彭丹丹则提着水壶,又风风火火地冲了进来。

“快!秣秣,跟我出去看看。”

“看什么?”秦秣觉得彭丹丹的状态真是奇怪得很。

“哎呀!别磨蹭啦,再不看他就走了,你又看不到啦!”彭丹丹说着就一把拉住秦秣的手,快步往外间大堂走去。

秦秣好笑地被她拉着,没多久就转到了外间。

“看谁?”一眼扫过去,茶馆里大多数熟客,倒没什么值得特别注意的人物。

彭丹丹一顿足,懊恼道:“唉!我们出来晚啦,他已经走了!”

秦秣耸耸肩,以沉默应对。她心里倒是觉得那人很神,不但能让彭丹丹这么颠倒反复,本身还能做出这种到茶馆喝开水的奇事。也不知道他喝杯开水就走,喝的到底是什么。

彭丹丹又拉着秦秣回到茶水间,语气幽幽地说:“秣秣你是不是觉得我很花痴?”

秦秣感觉挺无言,但还是回道:“没有没有,怎么这样说?”

“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彭丹丹半垂眼睑,叹息的样子格外惹人怜,“其实我们都不知道他究竟是谁,只听到经理和赵老爷子都叫他三儿。三儿当然不会是他的本名,我们也不敢这样叫他。他偶尔会来这里弹琴,如果不弹琴,就会喝碗白开水。他也从来不在这里过多停留,一般是弹完琴,或者喝完水就走。”

秦秣感到惊奇:“我们?”

“呵呵,是我跟陶陶还有小燕她们两个啦。”彭丹丹无奈地笑了笑,“有一天晚上,我们三个在城西逛夜市,后来被四个群流氓堵上,就在我们绝望的时候,他突然出现,救了我们。很老套的英雄救美是吧?不过越老套越管用,我们三个本来都只打算在茶馆打临时工的,就因为那件事,结果我们都不愿意走了。”

“很经典。”秦秣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原来能留住三位美女的不是赵成碧,而是那个神秘的三儿。很彪悍,很强大,很经典。

“他为了救我们,受了很重的伤……”彭丹丹的声音渐渐哀怨起来,“可是那个时候我们三个却丢下他先跑了。后来我们向他道歉,他根本就没反应,我们想帮他出医药费,他也说不用,我不知道……”她一捂嘴,忽然冲了出去。

秦秣立在当地,这下真的是彻底无言了。

同是英雄救美,这差距咋就那么大呢?

人家三儿救个美,一下子就俘获三颗芳心,当初秦大公子好不容易救次美,结果却溺死在汴梁河里。溺死就算了,最反差的是,秦公子不但穿越,还极度天雷地从翩翩公子变成了个丑丫头!

这种事情真是人比人气死人,不能比,完全不能比。

卷一:史上最囧变身 二十八回:那一霎那的抉择

浓云狂风,天空已经被大片的墨色乌云铺洒。

这个夏日的傍晚,热力已经被积蓄到一个极致,眼看着便是倾盆大雨泼洒而下!

秦秣的步子越发快了,她从茶馆出来的时候乌云还只是半遮天空,可当她走到邵南大道时,大雨已经蓄势待发。这个时候她也没心思去后悔自己怎么忘了带伞,江南的夏天,阵雨说来就来,她只要赶快跑到前面的公交站牌底下,躲上十来分钟,大雨自然就会过去。

狂风肆虐,刮得路旁的绿化带中凌乱飞出无数断枝落叶,路上一些没有被清扫干净的垃圾随风乱舞,搅得行人纷纷躲避。

轰隆隆!

天际狂雷带着万千铁蹄奔腾之势一路滚滚压下,乌云仿佛浓墨欲滴,猛地一道闪电如火龙般自天际蜿蜒而过!天空中浓云炸开,噼啪有力的雨水争先恐后地自天际怒泄,仿佛是要冲刷掉人间一切污浊!

这场雷阵雨的脾气来得如此狂暴直接,那一声声狂雷炸响,便仿佛是千军万马在怒吼。战!战!战!一往无前!

秦秣奔跑的脚步一顿,大雨和狂风已经迷住了她的视线,一声接一声轰隆不绝的雷声又仿佛是战鼓轰炸在她心上。多少年了,她从未见过这样的雨,但她曾经听过这样的战鼓,见过这样的军队!

那一场前世的回忆,不提也罢。

便如这忽如其来的雨,当你以为它不过是一场普通的阵雨的时候,它偏就用无可抵挡的强势姿态向天地宣告,它的愤怒与力量!

大颗大颗的雨滴接连不断地撞击在秦秣身上,撞得她奔跑的步伐都开始踉跄。秦秣连苦笑都苦笑不出来了,乌云渐染的时候她认为这雨应该会在她回家以后才落下,雷声刚起的时候她觉得这也不过是场普通的雷阵雨,可是天意从来就不是人类可以揣度的,至少大自然不会给谁想当然。

看起来,她应该是遭遇特大暴雨了,谁说江南的雨代表温柔来着?水火无情,恐怕越温柔的东西狂暴起来才越凶猛。

道路上已经开始积水,路中行使的汽车也都纷纷放缓了速度,秦秣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奔到了公交站牌的雨篷底下。这一段不算繁华区,所以在站牌底下躲雨的也就两三个人。秦秣浑身湿透,便小心地站到最角落边上等雨停。她现在这样的状态,实在是不敢与陌生人靠近,太不自在了。

离她不远处却有个年轻的母亲牵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在不停地焦急张望,秦秣随意地将视线扫过去,猜测她也许在等车。不过暴雨忽至,要等车只怕是有些麻烦。

秦秣一边顺缓呼吸,视线却在这一片朦胧的雨幕中渐渐不知透向了哪里。也许穿越了这场暴风雨,也许透过了天际,更也许,已经翻转到了时光的背面。重要的,其实不是她看到了什么,而是她想看到什么。

忽然有小女孩的哭声在雷雨声中透响,秦秣一惊,转过头,只见那个年轻的妈妈正蹲在地上使劲儿抱住自己的女儿,而小女孩却挣扎着,仿佛是要去追逐什么。

秦秣皱皱眉,五六岁的小女孩就算再不懂事,也不至于在这样的天气下还想往雨里冲吧?她的目光顺着小女孩的视线方向往马路上看去,却见站牌的右前方路面上正挣扎爬动着一只小土狗。

小狗的毛色在雨中已经教人完全看不清了,它的腿似乎受了伤,整个小身子软趴趴地拖在地上,爬得十分艰难。路面上时不时开过一辆车子,虽然暂时还没有撞到它,但它的处境已经非常危险。

“妈妈!妈妈!”小女孩哭闹,“狗狗好可怜的,让妮妮救它!妮妮要救它!”

“妮妮乖,现在很危险,不能过去。”年轻的母亲紧紧拥住女儿,不让她乱动,“妮妮喜欢狗狗,等雨停了妈妈就带你去宠物店买一只漂亮的吉娃娃狗,好不好?”

小女孩明显犹豫了一下,但下一刻,她又哭得更厉害了:“不要不要!呜呜……妈妈,狗狗会死的,妮妮不要吉娃娃了,妮妮不要狗狗死。妈妈,让妮妮去救它!”她一边哭一边手脚乱蹬,那清脆的童音在雷雨声中却格外透亮,便仿佛那悠远空谷中珠玉相撞的声音,一下一下,直击人心!

暴风雨中,积水越来越深,一辆辆车子开过,渐起浪涛一般的水头,噼噼啪啪全打在路边挣扎的小狗身上。小土狗那低低地犬吠声忽然在一片嘈杂中透入了秦秣耳里,它抬起爪子,艰难爬动,仿佛不论是雷、是雨,是人类的冷漠,还是怜悯,都统统不能动摇它的意志分毫。

它不需要去乞求谁来帮助它,但是它不能放弃自己!

小女孩仍在哭闹,那个年轻的妈妈教育她:“妮妮乖,那种流浪狗身上都带着病毒的,你要是碰它,就会生病。生病了要打针,打针很痛的,妮妮不怕吗?”

“妮妮怕痛。可是,妈妈,车子来了,呜呜……狗狗会死的……”

秦秣的眼前仿佛有惊雷猛然划过,她转头看向路面,大雨中一辆黑色的小车带起一片水花疾驰过来。雨势凶猛,小车的司机却根本没有要减速的意思,大雨之下,小土狗的小身子也完全不能引起司机的分毫注意。秦秣眼睁睁地,眼睁睁地就看着那车子向着小狗压去!

“呜呜……坏车子,不要撞狗狗!”小女孩大哭,猛地一口咬在母亲手腕上,挣脱了束缚就要冲向小狗。年轻的母亲手忙脚乱,顾不得手上疼痛,又紧紧抱住女儿。

有人却比妮妮更快地冲了出去。这一霎那,秦秣的脑子里除了“要救它”就再没别的念头,她全身的力量在这一刻猛然蹿升式地提起,这种潜意识主导的时刻,人类的潜力瞬间爆发,秦秣就像暴雨中的一阵狂风,以疯狂地势头卷向路中的小土狗!

汽车尖锐的喇叭声和刹车声一齐响起,在人们惊恐的呼喊中,又一道高瘦的身影向着秦秣扑去!

年轻的母亲伸手紧紧捂住了小女儿的眼睛,她自己也撇过头,不敢去看路面上即将发生的悲剧。

另几个躲雨的路人忽然惊叫起来,还有人爆了粗口。其中一个年轻男子向着车祸发生的地方跑去,一边跑一边骂自己:“妈的!老子不是人,早不救,早救了就没这种破事了!”

路上停着一辆车,倒着两个人。少年紧拥着瘦弱的女孩,女孩又紧紧抱着一只瘦骨楞楞的小土狗。

黑色的车,狂暴的雨,天际雷声又再轰鸣,地上的血迹,却在雨水冲刷之中,渐渐淡了。

卷一:史上最囧变身 二十九回:最具价值的人情

曾经有这样一个议题:大火起的时候,博物馆工作人员左边是价值连城的古董花瓶,右边是一只受伤的小猫。。c情况只允许这个人选择一方去,那么他是该古董花瓶,还是**小猫呢?

有人说应该选择古董花瓶,因为它承载着历史的荣誉,也是稀世的艺术珍品,具有无法计算的价值。也有人说应该选择小猫,因为生命才是真正无价的,花瓶无论多么古董,多么漂亮,它也只是花瓶。

这是一个没有结果的假设,因为从逻辑上来说,博物馆不会出现小猫。

这更是一个永远没有答案的议题,因为无论选择哪一方,都没有人能够证明它的对错。

生命、艺术、荣誉,孰高孰低,孰轻孰重,人类在其中徘徊了无数个世纪,依然解不开这个连环。

生命诚可贵,但有人愿意为了艺术疯狂,为了荣誉奉献一切。可是如果生命都没有了,那艺术、荣誉又还有什么意义?没有生命的延续,人类文明同样什么都不是。

生命是不可复制的,艺术也同样是不可复制的,这终归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而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存在着种种不可调和的矛盾,又有着种种的**和追求,还有着各不相同的信念、理想、喜恶——如果人类真的无欲无求了,那么这个文明,大概也就到了毁灭的边缘。

很显然,人类擅于毁灭,但也更擅于创造。

因为人类,是充满各种**的种族。

秦秣不知道自己的心深处究竟暗藏着哪些**,但是她知道,自己本不是那种善良到会冒生命危险去救一只流浪狗的人。甚至再说直接一点,任何一个心智正常的普通人,都不会觉得一只陌生小狗的生命能有多重要。

但在那一刻,她确实是被小妮妮给刺激到了。秦秣不是多么善良的人,可她也不是恶人。也许当年那样奢靡的环境会模糊掉一个人最初的纯真,但秦秣并非冷血动物。从理智的角度来说,一只流浪狗,什么也不是,许多人甚至连把流浪狗摆上餐桌都觉得嫌弃。

可人并仅仅是用理智来衡量的,热血冲动之类的情绪,可以说淳朴,也可以说幼稚,但不管怎样,总之秦秣就是冲动了。

大雨仍在继续,不过轰隆的雷声总算渐渐消停了下来。

冲向雨中的年轻男子一边拿出手机拨打120,一边往滚在地上的两人探去。

嗡嗡地引擎启动声响起,肇事的黑色奥迪却在这个时候一个后滑,绕过了几人的位置,在雨水的拍打中疾驰逃跑。那车子开动间猛然溅起的水花再次拍了三人一身,打完120的男子呆了一下,然后破口大骂:“你奶奶个熊,无耻也要有个度!溜得这么快,是不是赶场被人爆?娘希匹的!果然是总受车,没骨头没脸皮,早晚被雷劈!”

在这位毒舌哥们的狂骂声中,秦秣挣扎着醒了过来。她刚才不算完全昏迷,只是忽来的强烈冲击使她精神上出现一片短暂的空白,那是身体不能承受之时,大脑爆发出的自然保护。现在那一段最紧绷的状态已经缓了过来,她也就渐渐清醒了。

冰凉的雨水不为人间悲喜所动,依旧肆无忌惮地冲刷着所动碰到的一切。秦秣有那么一瞬间的愣神,她回想不起来自己是谁,也不明白现在是什么状况。

“呜……”怀里的小狗微弱地呜咽了一声,这个小东西的身体已经虚弱得瑟瑟发抖,但它的小爪子却依然不放弃地在秦秣怀里划拉着。也不知道它是想挣扎出来,还是想提醒什么。

秦秣恍然明白了现在的处境,她整个人都被另一个沉重的身体侧搂着,然后秦秣能够感觉到,搂着她的那个人呼吸已经很微弱了!

不能让他死!

秦秣心脏猛地一跳,开始轻轻地挣扎。她想先站起身来,但又怕动作太大,伤到身上这个人。

“喂!别动啊,这哥们已经很危险了,让我来吧!”一个有点吊儿郎当的声音在秦秣上方响起,蹲下来的年轻男子已经收起了手机。他一边小心地去攀开搂着秦秣那人的胳膊,一边还喋喋不休,“我说你们两位,现在已经不是英雄主义年代了,这种惊险刺激的事情还是少玩为妙。你说你救这么一只小狗,小狗又不会感激你……不过这哥们是能人……”

秦秣嘴角微微扯了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年轻男子忽然一叹:“我挺佩服这位的。”

秦秣身上只有几处擦伤,她忍了忍,也就小心地护着怀里的小狗爬了起来。这个时候回头,秦秣也终于看到了危急时刻救命恩人的真面目。

这是一个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答案,莫说秦秣并非真的神机妙算,就算她真有掐算天机的本事,此刻的惊讶与疑惑也不会减少分毫。

事实上,救人的就算只是一个好心的路人,秦秣也不会这么惊讶。

“方澈?”

“你们认识?”旁边的年轻男子一脸恍然,紧接着又小声嘀咕,“不用玩得这么浪漫吧?英雄救美?可是这位还够不上美啊……”

秦秣哭笑不得,心里只当没听见。

“你打120了?他们要多久才到?”

方澈伤的主要是肩和背,此刻那年轻男子正半扶着他坐在地上。

两人都不懂急救知识,可是方澈的左肩胛部位被撞得撕裂了一大块,透过衣服看到那流血的伤口都是触目惊心。此外有没有骨折和内伤就不是两个外行能看出来的了,不过止血是当前最必要的。

“医院说下大雨,赶过来最快也要15分钟。”年轻男子也急了,他猛地抓住自己棉T恤的领口就是大力一撕,刺啦一声,衣服破开,他却看也不看一眼,连忙就扔给秦秣,“快给他包扎!”

秦秣还真没做过这种活计,但这个时候容不得她犹豫,她一手把小狗放到地上,然后蹲到方澈身边,一咬牙,就把被撕成条的棉布紧紧往他伤口处裹去。现在也管不得什么手法、卫生之类的,反正止血第一,总不能让方澈在救护车来之前就失血而死。

也许是秦秣的动作太粗鲁,昏迷中的方澈眉头渐渐皱紧,下一刻,竟然睁开了眼来!

他的双眼在这样的大雨中也只能半眯,秦秣看不清方澈的眼睛是因伤虚弱,还是一如既往的寒光凛冽,但她知道,不能让方澈再昏迷过去。她以前一个朋友跟她说过,许多将士就是在受伤救治的途中,因为昏睡,才渐渐失去了生命的力量。

人清醒着,才有求生的意志,如果昏睡了,那就真的可能一睡不再醒!

“喂,方澈。”秦秣的语气比她的动作还要粗鲁,“你不是经常打架斗殴吗?受伤你早就习惯了吧!不要告诉我你很疼,就算疼你也睁着眼睛给我忍着!你知道英雄跟狗熊的最大区别在哪里吗?你听好了,活着的是英雄,死了的全成了狗熊!哼……我看你这个傻蛋就有孤胆英雄情结,真是发神经了!”

方澈低咳一声:“你很罗嗦!”声音虽然虚弱,但语气却是有力的。

扶着他的年轻男子咧嘴笑了笑,称赞道:“哥们,你有个性!”然后他的眼睛又瞥向秦秣,那表情却仿佛在说,丫头,你很嚣张嘛……

秦秣这时候哪有闲工夫去看这兄弟的表情,她紧紧地给包扎的棉布打了个结,冷哼道:“现在我比你有力,就算你觉得罗嗦,我说了,你还是得听着!”

不知怎么,方澈嘴角轻勾,竟然笑了。他低声道:“我欠你的人情还了。”

秦秣竟然被这句话给噎住,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那位好心的路人兄弟又开始感叹:“这是多么金贵的人情啊,竟然要你拿命来还!”

秦秣无言了,方澈神情不变,冰山不化。

卷一:史上最囧变身 三十回:“扭曲式”英雄

方澈的逻辑真的跟正常人不一样,上次秦秣是帮他隐瞒了伤势,不过他的伤势之所以有暴露的危险,却是因为秦秣阴他在先。.秦秣向他讨人情,其实也不过是口头上占便宜,开个玩笑罢了。

她从没想过,方澈会记得那一句在当时他甚至不屑回应的话。更无法想象,方澈会愿意冒生命危险来还这个人情。不过这个时候纠缠这个问题已经没有必要了,重要的是,怎么让方澈撑到救护车过来。

“这是多么金贵的人情啊,竟然要你拿命来还!”

“不是人情金贵,是他这个人太笨了。”秦秣终于开口,接下这年轻男子的话,“他这个人有暴徒倾向,估计是存在着很严重的个人英雄主义思想,他把自己当传奇人物呢,就算别人只是帮他一个小忙,我们的传奇侠客也会用他无畏的英勇来回报的!”

这就是秦秣,她宁可用最恶毒的言辞来刺激方澈的求生**,也不愿意在这里哭哭啼啼,跟人说感谢,诉温情。

所谓英雄美人、铁骨柔肠,是不用指望她了。她不是英雄背后的红颜,不会去跟一个男人柔情脉脉,更不会因为方澈救了她而感激涕零。不是不用感激,只是不需要说出来。比语言更有力量的,永远是行动!

不过方澈的逻辑同样不是秦秣能理解的,他没有被激怒,只是不屑地笑了笑:“我不是侠客,拿我跟那种蠢蛋比,看来你的脑子还真是一向都浆糊。”

扶着方澈的那位兄弟已经目瞪口呆了,这两位是什么牛人?这是“英雄救美”之后应该出现的对话吗?就算被救的那位并不“美”,但好歹也是个女孩子,不用这样吧?

“你也知道侠客很蠢,那你还做这种蠢事?”秦秣表情更不屑,“什么救人于危难,或者舍己为人之类的,我看你满脑子都是那种伟大情操嘛……”

“你比我更强,”方澈满脸讥嘲,声音虽然低缓,但吐字还是流畅的,“我不过是救人,救的好歹还是同类。秦同学你倒好,大同思想都跨越种族了,居然能舍身去救一只狗。我看你也不用读书了,直接去做神棍,以你这种境界,不管是什么宗教,你肯定都能混得风生水起。”

“看起来你精神还不错。”秦秣笑了笑,“我如果做神棍,一定可以做得比西方那群人好,这你还是不用担心的。”

“我会担心你?”方澈冷笑,笑完又止不住地连咳了好几声。

“喂,你们两个……”路人兄不满地打住了两人的对话,“你们正常一点行不行?我们不需要互相认识一下吗?哪,兄弟你叫方澈是吧,我叫孔哲,小妹妹你叫什么?”

一句“小妹妹”,雷得秦秣差点暴走,不过总的来说她还是恩怨分明的,孔哲算是帮了她不小的忙,就算不满,她也不能因为一个称呼就对孔哲生气。

“秦秣,这是我的名字。”秦秣想了想,又回给孔哲一个温和的笑容,“今天谢谢你了。”

“不用。”孔哲轻轻松了口气,终于看到正常人了,他觉得挺欣慰的。

大雨依旧噼啪地下着,只是比起先前的狂暴,现在的雨势已经开始收敛了。

秦秣抬手抹了把脸上的雨水,俯身又将地上的小狗抱起。她已经帮方澈包扎好了,不管技术怎么样,总之是尽了人事,现在只能希望方澈自己可以撑过去。来来去去又过了几辆车,那位年轻的母亲已经带着小妮妮上车走了,当时小女孩的哭声差点让秦秣的心都揪疼。

五六岁小女孩的善良纯真是如此直白不伪,可时间永远是人类最强大的敌人,十年以后呢?谁知道小妮妮还会不会像今天这样哭喊着要救一只小狗?二十年以后呢?那就更加不可预测了。

秦秣今天之所以冲动,也是因为听到了小妮妮和她母亲的对话。妮妮的童声刺到了秦秣心中最柔软之处,所以冲动的时候,她摒弃了理智。而如果在正常状态下,秦秣别说是在雨中冒险救一只脏兮兮的流浪狗了,就是风和日丽,一片安全,她也不会对一只流浪狗多看一眼。

秦秣本来就不是喜欢小动物的人,只是小狗的顽强,也同样触动了她。

“你比我蠢!”这时候秦秣不知道要说什么才好了,只是有些话不需要思考就能脱口而出。方澈苍白的脸上又渐渐泛起死寂的青黄,秦秣心里终于忍不住着慌。如果方澈不能撑过这一关,那秦秣肯定是最大的罪人。

方澈皱皱眉:“你包扎的手艺很烂,你不知道什么叫不轻不重,恰到好处吗?”

“你真是蠢得没边了!”

“我没有要英雄救美的意思,你那水准还差得远,不要自作多情。”

一旁听着这精彩对话的孔哲囧了,这两位鸡同鸭讲,思维真不是一般的跳跃。

“你怎么这么蠢?你现在应该要保存力气,而不是没完没了的说话。你是不是平常说话太少了,现在闷得慌?没关系,你要是闷,我可以讲故事给你听啊。不过丑话要先说在前头,我讲故事,你就一定要听着,不准睡,不准睡,听到没有!”

方澈的神情越发无力,他的眼睑几乎已经全部将瞳孔盖住,但他冰如雪崖的脸上却又露出了一个淡淡的笑容:“其实我不会要你以身相许的,我真看不上你……”

雨声一向都是大自然对人间世事最凄美的伴奏,但在这个本该悲情的时候,孔哲是真的真的悲情不起来。

为什么,为什么有人可以将这么经典的浪漫式悲剧弄得这么搞笑?

可是方澈的样子看起来真的很危险了,孔哲焦急地又往两边路上看去,希望救护车能够快点到来。

秦秣伸手轻轻擦过方澈脸上的雨水,叹气道:“其实你长得不赖,但好歹认识一场,我真不希望你像那个传说中的希腊美少年那喀索斯一样,是自恋而死的。那真的太丢人了,我们华夏儿女不用那种死法。”

“我觉得你还有可以改造的空间,只是你比较笨,想不到而已。其实……”方澈的眼皮子抬了抬,可很快又无力地垂了下去,“我不介意帮你的,不过……你也要……欠我一个人情。”

“喂!是孬种你就睡吧,不是孬种你就睁开眼睛来!”

“我喜欢……做债主,不喜欢做负债人……”

“喂!你要做狗熊吗?混蛋,不准睡!不准睡!”秦秣心里咯噔一下,一横心就凑到方澈耳边大叫,“不准睡!混蛋!你要做孬种,做狗熊吗?”

“我是债主……”

“行了行了,你是债主,我欠你一个人情,不!十个,百个,行了吧!方澈你这个狗熊,睁开眼睛!睁开!”

方澈的眼皮轻轻抬起,大雨之中他视线模糊,但他微眯的眼角却泄露出一丝笑意。

只是秦秣看不到罢了。

孔哲忽然惊喜地大叫一声:“救护车来了!”

卷一:史上最囧变身 三十一回:不是灾难

车祸的当天晚上,医院给出确诊信息:方澈背部肌肉撕裂长达十五公分,左肩胛骨轻度骨裂,左侧第六、七两段肋骨后背部位骨折,以及多处韧带拉伤、皮肤擦伤等。.

这不幸中的小小幸运就是,没有伤到脊椎和内脏。像这种程度的外伤,好好休养两个月,也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

秦秣怀抱着已经被擦干身体的小土狗,在这弥漫着消毒水味道的空间中轻轻吐出一口气,心中的滋味着实莫名。

在秦秣俯身帮方澈擦掉脸上雨水的时候,方澈在她耳边低声说了这样一句话:“我的银行卡在右边裤子口袋里,密码是六个六,签名赵芷兰。”

秦秣当时的脑子实在没转过弯来,第一反应是方澈在交代遗言,第二反应是这人的密码怎么简单到这么弱智的境地,第三反应是他偷了谁的银行卡……

可怜的方澈,虽然做了英雄,但他的形象却就这么背离了“英雄”十万八千里——后来秦秣才想到,方澈也是未成年人,他还不能办银行卡。至于那个赵芷兰是谁,那就不在秦秣的考虑范围了。反正秦秣没钱,既然方澈有钱,这个时候不用,还什么时候用?难不成还等着医院宣布,不付医药费,不予治疗?

方澈被推进了手术室,秦秣到公话亭打电话回家,接电话的是秦云婷。不过秦秣没敢说实话,只是找了个借口:“姐,我碰到老同学,要小聚一下,今天晚点回家。”至于方澈算不算老同学,这个,勉强算吧?

交警来了,孔哲很气愤地描述了当时的场景,可惜那个时候没人能记下车牌号,那段路虽然有电子摄像,可当时大雨朦胧,所以想要找出那辆肇事的奥迪,可能性非常小。而且实际追究起来,那辆车的过错并不大,因为车子当时并没有超速,而秦秣和方澈也都是突然冲到马路上去的。

那辆奥迪的刹车其实还算及时,要不然方澈就不会只受到这种程度的外伤了。孔哲最气愤的还是那车子逃得太快,如果当时那车不逃的话,至少还能早点把方澈送到医院,方澈也不用命悬一线地在大雨中遭那么久的罪。

用孔哲的话来说:“奶奶个熊,那奥迪的司机真不爷们,敢做不敢当,没胆的小鬼,难怪开个总受车!”

秦秣不能理解那“总受车”是个什么意思,对孔哲的满嘴粗话也不敢恭维,不过不能否认的是,这小子还算有几分“好汉”的架势。

晚上九点,方澈依然没从手术室出来,孔哲拍拍秦秣的肩膀:“秦丫头,你还是学生,快点回去吧,晚了可没法跟你家里人交代。”

秦秣轻轻抚着怀里小土狗的脑袋,这小东西生命力十分顽强,受伤的右后腿已经被包扎好,现在睡得正香。

“孔哲……我不能走。”

孔哲的个头不高不矮,长方脸型,眉毛很浓,下巴上长着一茬短胡子,年轻归年轻,可他板起脸的时候竟也有几分威势:“小丫头你几岁?你以为你是谁?你会魔法,还是你会仙术?你在这里就能帮到方澈吗?你还不回去,你想让你家里人怎么担心?”

“这是责任!”秦秣的表情有几分不耐烦了,她讨厌听到别人叫她小丫头,而最无奈的是,她居然无法反驳。

“哟呵!”孔哲翻了个白眼,“还跟哥哥我谈责任了?黄毛丫头一个,你懂什么叫责任?啧啧,你该不会是看上方澈那个怪里怪气的小子的了吧?让哥哥告诉你,小朋友读书最重要,早恋是要不得滴!”

秦秣被他这一噎,反而笑了起来。她笑完了,轻轻哼道:“你有道理,你不嫌累,你就等着吧。我回去睡觉了……”

看上方澈?下下辈子也不可能!不过这种事情显然是没法解释的,孔哲这么说也等于是变相激将,当不得真。秦秣要真跟他辩解了,反而显得心虚,倒不如什么都不说。

“我会还你们的。”这句话秦秣也没有说出来。她不习惯说这种还人情之类的话,欠别人这么大的人情,她这也是头一次。

秦秣现在对方澈,其实也颇有点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的感觉。命都欠了,还怕别的什么?方澈这人嘴太刁钻,念念不忘要做债主,其实就算他不说,秦秣也不会忘恩负义的。可他那么一说,反倒把什么气氛都给破坏光了。

就如孔哲后来感叹:“这小子才真的是天下第一毒舌啊!就我这种水平,也只能说说粗话,比起人家那种转悲剧为喜剧,变完美为笑话的境界,我还差得远啊!瞧瞧人家,做完英雄之后,还能让被救的人不但不感激,反而破口大骂,啧啧,这强度,这境界……”

秦秣无言了,极度怀疑孔哲是想暗示什么。

难道孔哲的意思是,方澈已经伟大到为了不让她感激过度,所以故意破坏自己形象的程度?

这种猜测,简直就是惊悚!

秦秣抱着小土狗,转身就走。宁愿相信方澈是个逻辑混乱的暴徒,也无法相信方澈会有那种细腻的温柔心思。

回家的时候,秦云志第一个尖叫了起来:“二姐!你带回来一只流浪狗!”

秦云婷皱眉:“你淋雨了吗?怎么衣服皱巴巴的,还有的地方破了?你碰到什么老同学?你们不知道要躲雨吗?”

秦秣身上有多处擦伤,不过都不严重,她只是涂了些碘酒,也没怎么管。

秦云婷不等她回话,看到她身上的擦伤,面容更是严厉起来:“秣秣,你说实话,你究竟做什么去了?”她一边说着话,一边就拉住秦秣上上下下地仔细打量,“你怎么受伤了,这里,这里……”说着说着,秦云婷抿住双唇,眼眶却微微泛红。她不再说话,只是晶亮的眼睛让人心都柔软。

秦云志也悄悄凑过来,伸手轻轻一碰秦秣的伤处,然后又触电般缩回手,眼睛瞪了起来:“二姐,谁欺负你了吗?是那个混蛋?告诉我,看我去教训他!”

“闭嘴!”秦云婷抬手又敲了秦云志一个脑瓜崩,“秣秣……”

“呵呵,我没什么,只是为了救这只狗,摔了一跤而已。”秦秣温和一笑,动作轻柔地抚摸着怀中小狗的短毛,忽然有种一颗心落地,浑身安详喜乐的感觉。原来在不知不觉中,她已经接受了这个家庭,原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个家,已经是她温暖的源泉了。

千年前的秦家大宅只有森严等级,千年前的秦陌只有玩世不恭。

而秦秣,已经不在千年前了。

这一瞬间,她的心中竟升起了一丝庆幸。

穿越,真的不是灾难。

断卷·絮语

故事写到这里,我的笔锋顿下,才忽然发现,原来可以断卷了。.

以前喜欢写个卷末语,可是有读者会问,卷末语都出来了,故事结束了吗?

我瞪大着眼睛,小心脏一跳一跳——结束?哪里有?没这么快吧?我还没写过瘾呢!

其实构造一个故事,最先沉迷的,肯定是作者。我会爱上我的主角,随她悲而悲,随她喜而喜。我也会喜欢一些配角,希望他们的形象通通丰满,希望他们可以不只是背景板,而是一些实实在在的,能让人印象清晰的“人”。

这个故事来得突然,我投入的也很突然。就像是走在小路上,忽然因为一朵小花而停下脚步,我从花儿里,看出了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未必有多么宏大,但她可以像这朵小花,是欢快的,馨香的,向往阳光的,也是敢于承受风雨的。

我其实是个木讷的人,但不知怎么,却写过一些色调浅蓝的忧郁故事,想要跳出去,其实不是那么容易,却又这么简单。

风格这种东西,是我一直追求的,也是我总想打破的。我害怕定式,那会使我难以进步,我也害怕奇想,那会使我难以掌控。可是想要突破,就总要迈出这一步,而怎么掌握这其中的度,需要经验,需要反复思考,也需要不断调整。至少,我不是天才,在我的经历中,写小说没有捷径,只有积累。

厚积薄发,也许我还没到这一步,但我会不断努力。

相比较起我的第一部小说,我想我还是有所提高的,至于究竟能不能突破,我只能期待,却还不敢定论。

这些啰啰嗦嗦的话,也只是我断卷之时忽有所感,与正文无关。如果朋友们有耐心能看到这里,那么小墨万分感激。我没有学会超脱,我是凡人,是俗人,希望得到支持,这会使我更有动力。

我曾经想过,写小说可以仅仅只为了自娱,可后来还是发现,其实我并不是那么耐得住寂寞的。自娱,很需要勇气,一个人自得其乐久了,时间都会将人啃噬得恐慌。工作之余,如果还有一些爱好能与人分享,那真是一种万分美妙的感觉。

我会发现,我不是一个人,我的唠叨居然有人愿意听,我的幻想能够流淌,我无法不感激。

故事的下一卷就要开始,秦秣会自己走入她的新世界,我会跟随她,一起去看她的快乐,她的烦恼,她的矛盾,她的忧愁,她的努力,她的取舍。

从十五岁到十八岁,这是多么美好的岁月,我想不管多少年以后,人们都不会忘记那样单纯的青春飞扬。纵然那其中不乏晦涩与叛逆,纵然许多人在那个年代一再强调青春的伤痕,但是那样诉说忧伤的权利,不也正是青春的赐予吗?

真正走过那段岁月的,反而不会再去表述什么。

“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其实我不觉得这是一种贬斥,站在回味的角度来看,少年的忧愁同样是真实的,少年的快乐也是鲜活的。

强说愁也有强说愁的可爱,也许多年以后,人们会觉得年少等于轻狂,可谁没有年少过?但有马蹄疾,何不春风得意?

带着宽容的微笑,去碰触那段既像是尘封,也像就在当时的岁月。构筑一些似乎是虚构,又仿佛就在身边的人,再加上一点幻想,一点对于美好的想望,我想,我会快乐的。

愿所有的朋友们,年少的珍惜青春,稍长的扬帆破浪,我们走在时代的节点上,永远不忘把握幸福。

【卷二:灿烂时节谁煮酒】

是不是有些时光,你永远也忘不掉?就像是多年前曾经随手夹起的一页书签,某一日打开,书签已泛黄,你却发现,原来书页的内容早已深深印刻在脑海——那是最没有忧愁,也最喜欢说忧愁地时代,纪念我们的花季雨季。

卷二:灿烂时节谁煮酒 一回:关门放狗的新生活

琥珀色的双瞳滚圆湿润,微翘的眼角带起凤尾的狭长,竖起的两只耳朵短短的,尖尖的。秦秣伸手去拨弄这小东西眉心处的短毛,于是小狗就惬意地眯起了眼睛,嘴里发出低低地呜呜声,仿佛是小兽在享受母亲的抚慰。

当然,秦秣并没有被小狗当成了狗妈妈的自觉,她感觉到这小东西的温顺乖巧,于是又忍不住伸出双手轻轻捻起小狗的耳朵,左摇晃,右摇晃……

小动物原来是这么可爱的。

秦秣伸手揪住小狗的后脖子皮,一把将小东西抱在怀里,然后嘴角翘起,傻乐着笑了。

厨房里传来饭菜的烟火香味,秦云志放着喜羊羊与灰太狼,正不时发出傻乎乎的笑声,秦爸还是在看报纸,秦云婷则猫早卧室里,也不知道正忙活些什么。

“叫什么名字?”秦秣揪着小狗的一只前爪,小东西的微微挣扎自动被她无视,“其实你洗干净了还挺白的嘛,要不就叫小白?什么?你抗议?你有抗议的余地吗?好啦好啦,主人我没有虐待小动物的癖好,看你这小不点的样子,就叫斑斑吧!不点不点,不就是斑斑吗?”

小狗的喉咙里滚过咕噜噜的声响,它的后腿还没痊愈,所以想在只能蹬动前腿。可是,“不行?你想不答应?哼哼,到了我的手上就没你说话的份了!斑斑,斑斑,以后就叫斑斑!”秦秣说到得意处,又呲着牙,笑了起来。

秦云志恶寒地打了个抖,嘟囔道:“二姐,你正常一点行不行?你的笑声很可怕啊……”

秦秣斜了秦云志一眼,又认真地看着手上的斑斑,一本正经地教育它:“斑斑你要记着,我叫秦秣,是你的主人,你是我养的小宝贝。以后我叫你往东,你不能往西,我叫你关门,你就要放狗!知道了吧?”说完话,她又斜眼看着秦云志,仿佛在说:“哼哼,小样儿,以后你敢不听话,二姐我可就放狗喽!”

“二姐,”秦云志很无奈地说:“你那狗没杀伤力,真没杀伤力。”

秦秣轻哼:“我会养出杀伤力来的!”

秦沛祥从报纸中微微抬起头:“秣秣,你要养这狗也不是不可以,不过你得先把狗证办了。”

秦云婷的声音从小卧室里传出:“秣秣,明天姐姐带你去办狗证。你还是未成年人,不能养狗,你这狗只能先养到姐姐名下。”

秦秣愕然片刻,她实在不知道狗证是什么意思,也不明白为什么未成年人不能养狗,不过这显然是常识,她也不好发问。

“对了,姐,我明天要上班,四点以后才有时间。”秦秣现在依旧是在茶馆打工,下班后她会先到医院去探望方澈一小时,然后回家吃饭和温书。方澈的伤势已经稳定,不过他是个奇怪的人,受了重伤却没有家人相陪,也没朋友去看他。好像他天生就是孤家寡人一个,自生自养,还挺滋润地长到了这个大个。

在这种情况下,秦秣虽然不能整天陪着他,但每天抽空看看他还是必要的。孔哲偶尔也会去探望方澈,秦秣碰到他不少次,渐渐的两人倒结为了好友。孔哲刚刚大学毕业,现在是个混得比较落魄的小程序员,不过这人骨子里有几分豪气,是个颇为仗义的人。秦秣以前从没结交过这种带着草莽气息的汉子,跟孔哲却是难得的投缘。

不同阶层的人有不同的生活圈子,当年的秦大公子习惯了高高在上,整个世界也只局限在那一片面具般的奢靡当中,自然无法看到真正的世界有多广阔。现在的秦秣,有时候甚至会觉得孔哲的粗口很有趣,这一转变彻底诠释了何为“近孔者黑”。虽然秦秣自己不说粗话,不过要她这种自诩文采风流的“世家公子”安然欣赏粗话艺术,孔哲确实也够强大了。

虽然,孔哲与当年的那位孔圣人有着同一姓氏,不过很显然,那位老祖宗的礼仪修养孔哲可没继承到半点。

“秣秣,四点太晚了。”秦云婷从卧室里走出,她斜扎了一个马尾,打扮得清爽又不失端丽,“如果是四点,那狗证就得分两天办。我们要先给狗狗开建康证明和接种疫苗,然后再去派出所。”

秦秣听着有点眼晕,这个年代果然还有很多她所不能理解的东西。简简单单养一只狗,居然也这么复杂,还要去派出所?派出所是什么地方?那不就是衙门吗?养只狗都要到衙门登记,现代的官差够辛苦。

“两天就两天吧……”秦秣的声音低落下来,她一转身斜靠到沙发扶手上,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可怜的斑斑从她的双手中解放出来,一个翻滚从她身上落到沙发上,又从沙发上啪地掉到地上!

“嗷呜……”小狗低低地痛叫,完好的三条腿开始努力撑起身体。可惜它的那条伤腿实在不争气,所以小东西摇摇晃晃了好一会,终于还是四肢一软,又噗噗地滚在地上。

“哈!小东西现在知道没了主人我,你有多难过了吧!”秦秣乐不可支,没心没肺地大笑了起来。

秦云志悄悄地做势,趁着秦秣笑得全身发软的当口,猛一窜身,就将地上的斑斑抓起抱到了怀里,然后得意地嘿嘿直笑:“二姐,我以全球动物保护协会的名义抗议你虐待小动物,现在,斑斑没收,归我啦!”

秦秣笑声一顿,怒目瞪过去:“秦云志,你皮痒了!”

“你抓不到我!我写暑假作业了!嘿嘿……”秦云志抱着斑斑一溜就跑进了主卧室,砰地把门关上。

“你们两个……”秦云婷无奈地笑了笑,接着往沙发上一靠,轻描淡写地又宣布了一个小喜讯,“我今天晚上要出去做家教。爸、妈,秣秣,我找到了两个家教的工作,都是二十五块钱一个小时哦!”

“婷婷你做家教?”秦沛祥放下了报纸。

秦云婷肯定地点头。她跟秦秣一样,找到工作前一点风声都不透,直到找到了,这才底气十足地宣布。以她市状元的身份,做家教确实是比较容易的,而且工资都比普通家教要高。

第二天秦秣起了个大早,她在去茶馆前还要先去医院知会方澈一声。因为她平常都是下午去看的方澈,而这两天要办狗证,下午都没时间,所以只能早上抽空。

方澈带着个小笔记本在病床上敲来敲去,他的时间倒是不难过,虽然没人陪他,不过他显然是个习惯孤独的人。

“你今天怎么早上就来了?”这是方澈听到秦秣脚步声后的第一句话,他头也没抬,只是靠坐在病床上,用一只右手玩电脑。

方澈伤了左肩胛,到现在左手还不能动。最搞笑的是,刚做完复位缝合手术的头几天,他因为伤的是背,所以只能趴着睡,那种姿势简直可以成为秦秣永久嘲笑他的最佳佐证。

秦秣撇撇嘴,心里还是挺好奇方澈怎么能光听脚步声,就知道来人是她。不过这种话是不能问出来的,否则方澈的尾巴能翘上天去。

“我下午不能来。”秦秣说着,放下一碗粥到方澈病床旁的小柜子上。

“我没要你来。”方澈冷冷道,微抬头,用那寒潭般的眼睛斜瞥了秦秣一眼,又继续低头捣鼓他的笔记本。

秦秣的耐寒能力本来就比较强大,经过这些天的相处以后,她的抗寒能力更是直接飙升到了冰川级。现在方澈的冷调已经不能对她形成任何杀伤力,甚至方澈越冷,秦秣越乐。

“呦呵,你能耐了嘛!”秦秣眉梢一挑,从容反击,“可惜就你现在这身板,我要来还是要走,你都管不着!”

说着话,秦秣转身离开:“现在我走啦,方同学,不送……”

卷二:灿烂时节谁煮酒 二回:聊且将自省

“碧落覆倾,颠倒辗转。。今夏月影阴晴,莫测如此。

月余,吾复醒,乾坤难辨,忧患也。

长姐亭亭如荆棘,幼弟跳脱如云涛,吾之寤寐,倥偬若许。而大梦千年,以阳易阴,悲夫?

噫?九重天上莫不如人间红尘?破了丝茧岂不是五谷轮回?

吾本浊物也,奈何自得清许,可笑,可叹!

聊且将自省,筚路蓝缕,不悔矣。”

——《秦秣手记》

“秣秣,你在写什么?”秦云婷的声音从小卧室的门口传来。

秦秣一反手,合上自己的小日记本:“没什么,我练字。”

秦云志在小客厅里说:“大姐,二姐这个暑假练字都快练疯魔了,还逼着我跟她一起练。都不知道她练那么好干嘛,这不是折腾人么!”

秦云婷转头瞪他:“就你那手狗刨字,活该你二姐抓你狠练!你还好意思说,哼哼,要不是秣秣管着你,我早就要整你那手破字了!”

“大姐,”秦云志缩缩脑袋,声音渐低,“其实你的字也没二姐写得好,你好意思说我……”

“秦云志你反了天了!”

秦云婷的一声大喝却引来了秦妈,裴霞的声音不温不火:“婷婷,不要欺负你弟弟啊,不是要你去整理东西吗?你明天就要上火车了,京城的物价高,你把把东西带齐点,也能省点钱。”

“我都整理好了,妈。”秦云婷说着话,还是走进了卧室,然后从床底下拖出她的大旅行箱,打开来再次清点里面的东西。

“姐,要不要我帮你?”秦秣搁下笔。

“得了吧你,你别给我越帮越忙就好喽!”秦云婷头也不抬,“对了,秣秣,你以前的字写得也不怎么样啊,怎么这两个月进步这么快?”

秦秣心里咯噔了一下,转而看秦云婷问得随意,便也打个哈哈,故作得意地大笑道:“我是天才嘛!天才进步需要理由吗?”这一瞬间,她有些心虚了。

秦云婷却更显得意:“不错不错,就该有这样的觉悟,有你姐我的三分火候了。”

秦秣:“……”

第二天秦爸和秦秣秦云志一起送秦云婷到火车站,在熙熙攘攘的进站口,秦云婷轻轻拥抱秦秣,只在她耳边说了一句:“永远不要相信愿意给你童话的男人,秣秣保重。”

秦沛祥拿着一张站台票送秦云婷进了站,只有秦秣和秦云志姐弟牵着手站在人挤人的站前广场上,默默望着大姐的背影消失在人群之中。秦云婷已为她的梦想和未来而北上,那里有她的精彩生活,必须由她自己去把握。

人生七苦,最是伤离别。秦秣牵着秦云志的那只手悄悄握紧,心里知道,不论是多么亲近的人,最后都要各自走上自己的道路。人海如此茫茫,如果有谁不论走到哪里,影像都能一直清晰地留在她脑海中,那么那个人,就是值得秦秣珍惜的。

可是在秦云婷心中,又最希望谁来珍惜她呢?

她说:“永远不要相信愿意给你童话的男人。”这样一句话,明说是不要相信,其实不过是在表达她的念念不忘罢了。

什么样的男人,能够让秦云婷如此不信,如此伤心,又如此念念不忘?

然而不论那个人是谁,秦秣都知道,那不会是她。

秦秣在一个错误的时间,用一个错误的身份,遇到了对的秦云婷。在这样的前提下,秦秣甚至没有资格去嫉妒,当然,也更遑论争取了。

“姐姐……”她在心中半是酸涩,半是欣慰地轻唤。

“二姐?”秦云志微恼的声音响起,“拜托你手劲小点,捏疼我啦!”

秦秣愣了一下,随即皱眉道:“你有点男子汉的气概好不好?捏你一下就喊疼,什么时候这么娇弱啦?”

“二姐,我今年十二岁……”

“十二岁你就可以不带种?”秦秣脱口而出。

秦云志呆了,秦秣也呆了——可怜的秦秣同学从来不讲粗话的,这下居然能说出这种话,肯定是被孔哲那个满口粗话的家伙影响了!

学好不容易,学坏果然是如此简单,秦秣立即在心里告诫自己:“修养,修养……”至于她当初是怎么骂方澈的,鉴于方同学非正常人类,所以秦秣选择性失忆。

“咳咳,小志啊,听二姐的,要有修养。”

秦云志:“……”

秦秣的开学时间要比秦云志早,因为她是重新从高一入学,所以还要先参加两个星期的封闭式军训。八月二十五号的这一天,秦秣整理好行李,拖着小箱子便在秦云志的陪同下到学校报到。

市三中离秦家所在的月光小区算是近的,所以秦秣的行李很简单,秦爸秦妈也没必要再陪她去进行一次高一报到。而陪秦秣入学这个看似简单,实则艰巨的任务,就落在了秦云志的头上。

这时候的市三中比起刚刚高考完那会儿,更是一番热闹景象。

秦秣从没在同一时间见到过如此多的少年男女,进了校门,那偌大的真知广场四角都架起了盘龙飞天状的火红色氢气球,在那红底金边的喜庆环绕下,广场上每一张年轻的脸都显得如此灿烂多姿。许多学生都是由家长陪同来入学的,也有少部分是自己独力前来。一些高年级的学生则在组织纪律,和引导新生们完成入学手续。

“姐,我们应该往哪边去?”秦云志帮秦秣背着个小书袋,一边擦着额头上的汗,一边左右张望。

“我怎么知道……”秦秣低垂着头,语气无奈。

“你去年不是来报到过一次吗?”秦云志仰头翻白眼,“姐,你不能这样,你要是什么都不知道,我可怎么办哪……”

“我忘了不行?你看这里乱糟糟的一片,我怎么记得了那么多?”秦秣没好声气地堵住秦云志的话头,不打算将这话题继续。

“那现在做什么?”秦云志四下环顾,想找个人来问话,但每个人都好像很忙碌的样子,他左找右找,却始终没敢跟谁开口。

“需要帮忙吗?”蓦然一道有些局促地男声在两人身后响起,秦秣转过身,就看到一个戴着厚厚黑框眼镜的中等个子男生垂着手站在眼前。这人大概一米七左右的身高,体型略显瘦弱,头发短短的还算精神。他肤色白皙,脸上却长着好些红红的青春痘,整体看起来就是一个有些害羞的普通高中生。

“呃……”他搓了搓手,看得出来,他确实紧张,“我叫曹智书,高二,是学生会组织部的干事,我……这个,我今天也来带新生。你们手续办完没?要不要,要不要我帮忙?”

曹智书?造纸术?秦秣神色古怪,好大一股笑意涌上胸口又硬生生被她憋住。

还好秦云志反应比较快,他一转身就凑到曹智书面前,用几乎是见了救星的眼神巴巴地望着他,惊喜道:“学长,你真是好人啊,我们正不知道要怎么做呢。快帮我姐办入学手续吧,多谢多谢啊!”

曹智书:“……”

被一个小男孩发了好人卡?

曹智书同学囧了。

卷二:灿烂时节谁煮酒 三回:很热闹

市三中的新生入学程序其实还算简单,曹智书带着秦秣姐弟两个找到了班级公示牌,秦秣被分在536班,也就是高一(十九)班。.从七年前学校扩招开始,市三中的每个年级就有了二十个班。

校方宣称的分班规则是电脑随机排列,不过谁都知道,这其实也就是一句话。每个年级排前五的都是重点班,排后五的则是差生班,中间那十个,才是普通班。而秦秣被分在高一(十九)班,可想她在分班老师的眼里是个什么位置了。

曹智书循着学号索引找到秦秣所在班级的时候,表情是着实呆滞了一下的。每个年级的差生班也就等于问题学生班,不过秦秣的样子老实平凡,实在是不像个叛逆的问题学生。

现在的秦秣当然不明白这其中的门门道道,她找到班级以后,又看了下班主任的名字。她的班主任叫章国凡,而王佳红则是高一(一)班的老师。

“曹智书?曹学长?”秦秣连叫了两声,“下面我要做什么?”

曹智书回过神来,尴尬的笑了笑,神情间的拘谨比刚开始又少了些。

“那个,现在是找班主任签到,然后拿签到单去交学费,再拿学费凭证到班主任那里取领书单,然后就可以领书了。军训的衣服和寝具可以自备,不过我建议你还是买比较好。”

秦云志疑惑地问:“军训的衣服可以自备?不是要统一服装吗?怎么自备?还有,寝具有什么好买的?买被子吗?现在又用不着被子,天气冷点谁不会自己回家拿啊!干嘛要浪费那个钱?”

曹智书白皙的脸上泛起了窘迫的红色,他声音又开始局促了:“那个,就是,就是因为军训的衣服没法自备,所以一定要买。”

“哦,黑心的学校想挣这个寝具的钱是吧!”秦云志恍然,随即又不屑,“切,我还以为是什么呢!原来就是把衣服和寝具绑在一起卖,说是说可以自备,其实不就是逼人买嘛!”

曹同学越发不好意思了,被秦云志小朋友一句话揭穿学校的“险恶”用心,连他都感觉到跟着学校一块儿丢了脸。

秦秣的声音凉凉的:“算了小志,人在屋檐下,学校是老大,人家说什么就是什么啦。像我们这种小小的学生,人微言轻,还不是只能乖乖被宰?少说两句吧,就当不知道,自己心里图个舒坦。”

这话可是直刺中心,曹智书当即羞愧得恨不能找个地洞钻进去。学生会的迎新任务里其实还包括非常重要的一项,那就是要宣扬学校的悠久历史、优良传统,促使新生建立起对学校的自豪感、归属感等等。

不过曹同学是个拘谨内向的性子,一向不擅言辞,秦秣姐弟两个又都是思维敏捷的,这一对话,曹同学别说是完成任务了——他已经可怜巴巴地在心里衡量,自己究竟把任务给砸到了什么程度。然后计算着,这个任务到底还有没有挽回的余地。

一直到秦秣签了到,排在长长的队伍中开始等着交学费时,曹智书仍然在心里纠结着这个问题。按照常规,秦秣这一排队最少也得两个小时,曹智书就该放下她再去校门口另找新生履行他的引导职责了。但由于心里的纠结,曹同学却在犹豫着要不要现在就走。

当然他自己并没有发现,因为他正亦步亦趋地跟在秦秣旁边,所以他的动作已经完全造成了一种“曹智书正在护卫秦秣”的假象。

夏日的闷热当中,秦秣排在拥挤喧闹的队伍里,一手揪着秦云志的衣服角,把他拽到自己身边,让他挡住曹智书。秦云志哎呀哎呀地叫:“二姐,二姐,你文明一点行不行?修养啊修养……”

秦秣脸不红气不喘,笑得露出两颗小虎牙,声音里都仿佛带着股冷风:“小志啊,你说的不错,要有修养。这个,你要知道,有修养的小男子汉应该为姐姐服务,要不,你帮姐姐排队?让姐姐到旁边修养去?”

秦云志将脸一扭,摆出抵死不从的架势,哼哼道:“没这种好事,二姐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秦小朋友的样子实在是太搞笑了,尤其他这句“死了这条心”,简直就是小白花反抗恶霸的最佳经典台词。秦秣以前虽是风流纨绔,但也从来不做强迫民女的勾当,现在被秦云志用这种台词来对付,心里那股子直痒到骨头里的笑意却是止也止不住。

“小志……”秦秣哈哈大笑,笑完了又流转眼波,一挑眉,眼神就向着秦云志邪气地勾啊勾,“小东西,你就从了姐姐吧。姐姐不会亏待你的,从此以后保管你吃香的喝辣的,日子赛神仙哦……”

秦云志恶寒地打了个抖,哇哇大叫:“鸡皮疙瘩掉满地啦,二姐,你饶了我吧!”

“你很白痴!”斜刺里横进一道冰冷的声音,却是方澈带着他那张万年不化的冰山脸走了过来,他的语气更是一如既往地欠扁,“白痴,报到单拿过来。”说着话,他又一手拉开曹智书,一手扯开秦云志,然后摊开手,伸到秦秣面前。

可怜的曹智书同学脑袋都快纠结成浆糊了,他从见到秦秣呲牙的动作开始,就开始在心里恍然:“果然是问题班的问题学生啊,一点都不老实,人不可貌相,人不可貌相……那我到底还要不要挽回学校的形象?她这种问题学生应该没什么可教育的余地吧?可是我是学生会的,我不能这么不称职。但她……”

一直纠结到方澈出现,曹智书脑子里的那一团浆糊又猛然被冻结。方澈是那种广为人知又跟谁都保持着距离的传说型人物,曹智书暗地里也很不喜欢方澈的冰山样,但不可否认的是,方澈这种强冷气场还真有几分骇人。尤其是当他用这种极度凶猛又极度冰冷的语气说话的时候,曹智书真担心他会不会一言不合就暴起伤人。

不知不觉间,曹同学看向秦秣的眼神中就带上了几分怜悯。

秦秣仿佛没有感觉到自己正被人骂,只是斜睨向方澈:“狗熊同学来得正好啊,你要报到单,是准备帮我排队吗?”她已经练成了自动过滤方澈一切恶毒言辞的本事,不然早在两个月前,她就该被气死了。

秦云志左瞧瞧,右瞧瞧,瞪大的眼睛表示他很惊悚。

“白痴才会排队。”这是方澈的回答。他一把抓过秦秣手里的报到单和钞票,转身就直接往收费窗口走去,“站旁边等着,不要走丢了,白痴!”

曹智书一脸呆滞,他搓搓手,又搓搓手,终于尴尬地笑了:“呵呵,学妹,那个方澈他……”

秦秣向他善意地笑了笑:“你也觉得他有毛病是吧?”

“咳!咳!”曹智书连咳几声,他一手拍着胸口,一边连连摇头,“没有没有。这个……秦学妹我还有事,下面的手续就让方同学带你办吧,再见,再见!”说完话,他一转身就快步离开,看那动作,几近落荒而逃。

秦云志疑惑道:“姐,你就算不漂亮,但也不至于把人吓得跑路吧?”

卷二:灿烂时节谁煮酒 四回:我家云志初长成

秦秣看到女生宿舍的第一眼,表情真的呆滞了。

房间是狭长的直筒型,进门左边是上下两排共八个的格子柜,四个架子床靠着两边墙壁对半摆着,八张床板一律空荡荡,那硬木板子看起来要多碜人就有多碜人。房间的水泥地板上更是脏污一团,一些破旧的鞋子和垃圾胡乱堆着,还散发出一股奇怪的味道。

秦秣强忍住立即从这里冲出去的冲动,黑着脸道:“这是怎么回事?”

秦云志站在秦秣左边,帮她提着桶子衣架之类的杂物,方澈则站在最后面,手里还抱着刚领的被子以及棕毯。秦秣自己拖着小行李箱,一脸悲剧地看着眼前的景象,心里唯一的想法就是:“就是粗使丫头的通铺也比这个好,现代的学子竟然都这么可怜?要住这样的房间?果然是时代不同了……”

方澈的声音在秦秣身后凉凉地响起:“这栋以前是男生宿舍楼,不过这个学期学校彻底给男女生宿舍分了区,所以现在被改成了女生楼。你明白、理解?”很明显,他的声音虽冷,但语调里却丝毫没有掩盖他的幸灾乐祸。

秦秣哪里理解?她根本就不能理解!就算男生邋遢一点,但也不用这样吧?难道学校里都没有清洁工的?还是她今天比较运气,碰上了一个特例?

秦云志的声音里则充满了痛苦:“这幅样子要怎么住人?二姐,今天的大扫除有的搞了!”他用一种完全不抱希望的眼神看向秦秣,因为他非常明白,如果要指望秦秣把卫生搞好,那还不如指望蝙蝠不夜行实在一点。以秦秣的破坏力,绝对可以使这个寝室的糟糕状况更上一层楼的!

秦秣放下小箱子,憋着气踏进宿舍最里头连着的小洗漱间,想要去拿拖把。

秦云志高叫一声:“二姐,先扫地!扫地啦!地都没扫你拖什么?”

“小志啊……”秦秣回过头,笑得别样灿烂,“你很会搞卫生是吧?那这个艰巨的任务就交给你啦?放心,姐姐会帮你准备好午餐的,一定不会让你累着。”

午餐跟会不会累着有必然联系吗?秦云志哭丧着脸走进寝室,一边把手上的东西放下,一边认命地说:“二姐,其实只要不吃你做的蛋炒饭,其他一切都好说。搞卫生这种事情你就交给小弟吧,我就一个要求。”

以秦秣的抗打击能力,这时候都觉得不好意思了,她轻轻咳了咳,连忙回应:“你说你说,只要是能做到的,二姐绝对不推辞!”

“你说的哦!”秦云志张大了眼睛,一脸期盼地看向秦秣,“二姐,我真就一个再简单不过的要求,你以后别再逼我练字了行不行?真的很枯燥啊!”

秦秣愣了下,反问:“你就这个要求?”

秦云志连连点头:“就这样没错!二姐,没问题吧?”他的眼睛晶亮,眼皮子一眨也不眨,可见他对摆脱练字之心有多么急切了。

秦秣沉默片刻,忽然低低一叹。她走到秦云志身边,抬手轻轻抚了抚他的小脑袋:“练字很枯燥,你实在难以坚持吗?”她半垂着头,语气里竟有股少见的幽幽之意。

不知怎么,一向神经大条的秦云志却仿佛感觉到了一些不同寻常的东西。他吸了口气,抛开那些在他看来完全莫名其妙的情绪,又使劲点了点头:“对,我不要练字了,二姐!”这是他第一次在秦秣面前表达他的坚持,也是他第一次这样坚定地反抗秦秣的决议。

在这句话说出口以后,秦云志的心里却仿佛忽然去掉了一重枷锁,又仿佛忽然失落掉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他一直都明白,二姐逼他练字其实是为了他好,但是他不喜欢,非常不喜欢。

秦云志的年纪还太小,他不懂得什么是自己必须选择的,也不懂得怎么去表达他的自我。他只知道,二姐逼他练字不是开玩笑,而他不想练字也不是开玩笑。这不是嬉闹,不是一碗蛋炒饭就能够否决或者肯定的,也不是秦秣一个威胁的眼神就能掩盖的。

秦云志已经鼓起了他的勇气——他平常虽然不乏跳脱,但他的骨子里其实一直都很乖巧,可是这一次,他真正开口,说了“不要”。

秦秣微微一笑,掩住心中那点莫名的酸涩之意,她的手轻轻从秦云志的脑袋上滑到他的肩上,然后轻拍他的肩膀:“好,既然你不愿意,那谁也不能逼你。小志长大了,会说‘不要’,是个真正的小男子汉了。”

秦云志同样不能理解秦秣这一句感慨的意思,他只是乐得一蹦,忽然就往秦秣身上一扑,大笑道:“哈哈,二姐太好啦!二姐你只管放心,今天的大扫除就交给小弟啦!”

冷不防后面伸出一只手揪住了秦云志的衣领,原来方澈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进了寝室。他将棕毯等物随便放在一张床板上,一手把秦云志从秦秣身上拽下来,然后皱眉嫌恶道:“你们能不能快点?这里气味很难闻。”

秦秣斜瞥方澈一眼,语气不咸不淡:“难闻你不会出去?”

说着话,她就将宽大的T恤下摆一扯,在左腰侧打了结,做出劳动的准备。

“小志,今天你指挥,二姐听你的,给你打下手,你说要怎么做?”

秦云志不胜惊喜,也顾不得方澈刚才的粗鲁无礼,乐呵呵道:“二姐,我发现你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人道过。哈哈,那你就去洗拖把咯,这种简单的事情,你不会再搞砸了吧?”

“臭小子,给你三分颜色你还开染坊了啊!”秦秣抬手就对着秦云志的脑门一敲,“哼,敢小看你二姐!”话是这样说,但她说完话还是转身钻到了卫生间里去找拖把。

这寝室的卫生间是连着洗漱间的,小房间四四方方,长宽都是两米左右,大便器装在靠窗那边,一个新拖把就倒立在墙角的下水道管边上。

秦秣是捏着鼻子进的门,这个小卫生间里的味道比外面寝室还难闻。而且地板上还到处透着水锈的深棕色,看起来就让人觉得不舒服。她在门边犹豫了片刻,硬是狠狠地做了一番心理建设,才皱眉拿起了墙角的拖把。

方澈的声音又在她身后响起:“白痴,你怎么这么慢?”

秦秣回头怒瞪他:“你不白痴,你是聪明人,你怎么不做?”

方澈微微侧头,嘴角轻勾,难得地笑了:“你这么肥,把门堵住了,让我怎么做?”说着话他伸手又将秦秣一拉,趁着她立身不稳的时候,轻松一跨,也挤进了小屋。

秦秣已经很久没在方澈面前表露过惊愕失态之类的情绪了,但在这种诡异的气氛下,她终究是没能控制住脸上的难以置信。

“白痴,你不知道你很占地方吗?你怎么还不出去?”

卷二:灿烂时节谁煮酒 五回:第一个舍友

空气中的热度随着日近中午,也越发闷人起来。秦秣仰着一张花猫脸,一手拿着抹布,另一手反背在腰后,望向头顶上壁挂式风扇的眼睛里充满了无奈。

秦云志一边铲着地上的垃圾,一边催促:“二姐,你快点行不行?快把风扇擦干净了,我很热啊!”

“别催,我正分析着要从哪里下手呢!你啰嗦什么?还不快做你自己的事?”秦秣不耐烦地皱眉,看着那风扇上结满黑灰的网罩和扇叶,心里就充斥着止也止不住的惧怕。这风扇简直脏得恐怖,她该怎么下手?

心里犹豫着,秦秣又转头看向正埋头扫垃圾的秦云志。只见小男孩手臂瘦瘦的,还未长成的小手攥着个大扫把,那小身板扫着垃圾走,看起来动作熟练得很。只是他的体格太小,那细胳膊细腿的,又总让秦秣担心他会不会太吃力。

“小……志,你,好像真的很会搞卫生啊?”

秦云志喘了口气,随意地答道:“在学校里做得多了嘛,老师最喜欢叫我们搞大扫除了,每次迟到他都要罚……咳!”这可怜孩子说漏嘴了,他连忙打住话头,又偷偷看了秦秣一眼,见她表情里没什么异样,才又低下头加快了扫地的动作。

秦秣忍住笑意,仔细一听,还听到了他的嘀咕:“听不到,二姐听不到我说什么……”

话语很搞笑,可秦秣听得暗暗一叹,心绪却渐渐沉静了下来。秦云志以这样的小身板做起这样折腾人的活计来也毫不抱怨,她若是怕脏怕难而不敢去做,岂不是枉活了两世?

秦秣一咬牙,攀着架子床的小梯子就往那个最靠近风扇的上铺爬去。一阵咯吱咯吱的声音传来,这钢筋架子床也因为秦秣的动作而微微摇晃,吓得秦秣攀着床架的手一紧,脸色有些发白了。

她一世娇贵,就算这辈子从世家贵族变成了平凡女孩,也从没爬过这样的床,吃过这样的“苦”。秦家小卧室里的架子床是宽宽的木头质的,也比这种钢架床显得稳当,而且在家里的时候,睡上铺的一向是秦云婷。秦秣还真不知道,爬个上铺居然这么“恐怖”。

方澈提着洗干净的拖把从卫生间里出来,一见秦秣手足无措地样子就嘲笑她:“果然是白痴,这点小架势就把你吓着了,那你以后三年还怎么过?放心吧,这床可是钢架的,没那么容易出问题。也就你这个白痴,自己吓自己!全校多少人都睡这样的床,人家还不一样活得好好的?”

秦秣咬着下唇,手上和腰上同时一使力,就抬腿跨上了床板。她转身半蹲,小下巴微微翘起,瞪着眼睛望向方澈:“你有时间啰嗦,怎么不把另一个风扇也擦了?懒得跟你这种自以为是的人计较,喜欢叫别人白痴的狗熊!”

方澈愕然片刻,随即冷笑:“这么低级的激将法你也拿出来用?你真以为别人都像你一样白痴吗?”

秦云志弱弱的声音在一旁响起:“方澈……哥哥,拖把给我,好不好?”

方澈愣了一下,一张冰山脸随即放缓。他向秦云志扯住一个有点僵硬地微笑,点头道:“好孩子,有礼貌,拖把给你。”

秦云志接过拖把,本来好好的一张笑脸也僵硬了。方澈的这一句“好孩子”把他雷得够呛,但考虑到方澈所表现出来的毒舌功力,他还是明智地选择了沉默。不过腹诽却是免不了的:“恐怖的家伙,二姐怎么交个这样的朋友?下次有机会一定要好好跟二姐说说,让她离这个方澈远点。”

正当这个时候,门外走廊上忽然传来一阵喧闹声。秦秣的寝室就在F栋506号,他们三人刚来的时候这五楼上一片冷清,与学校其它地方的热闹一比,很显然,分到五楼的学生不但相对要少,而且都来得比较晚。

寝室离楼梯比较远,喧闹声在走廊上由远及近地持续了一小会后,其中几道人声就渐渐清晰了起来。

一个清脆的少女声音带着撒娇的语调响起:“妈,我不要住这里啦,我住家里不好吗?”

然后是中年女子宠溺又无奈地回应:“珊儿听话,你忘了你跟你爸爸约定过什么啦?好好住着,好好听老师的话,考个好成绩出来,你想怎么样都行,好不好?”

“妈……”少女的声音越发甜腻痴缠了。

“行了。”中年女子话音一转,“陈阿姨,你跟我家这孩子可是本家同姓,以后还要麻烦你多看着点她,照顾照顾她。她要是给你添了麻烦,也麻烦你告诉我。”

“呵呵,一定一定,罗老师你就是太客气了。陈燕珊这么懂事,我看着就喜欢,当然要多多照顾。”很显然,说这话的,就是这栋楼的宿管阿姨。

“陈阿姨就是热心肠。”中年女子连忙道,“珊儿,还不快谢谢你陈阿姨?”

陈燕珊甜甜地道:“谢谢陈阿姨啦,您就叫我珊珊就好啦。以后珊珊要是有什么事情麻烦陈阿姨,您可一定不要推辞哦。”

“呵呵,多机灵的孩子。阿姨一定好好照顾。”

中年女子又道:“江飞同学,你是学长,又是学生会的,以后也要麻烦你了。”

“罗老师,这是应该的。”回答的男声倒是有几分少见的沉稳。

随着江飞的声音落下,一个穿着粉色背心短裙的俏丽身影就蹦蹦跳跳地进了506寝室的门。

“哎呀!”少女一手掩住口鼻,脚下连退几步,又退到门外。她水汪汪的杏眼睁得大大的,“怎么这样?这是怎么回事?”

“怎么啦?珊儿?”陈母罗老师也随即走到门边,“哎哟,这寝室可真是……”

陈燕珊的妈妈罗娟也是市三中的老师,她四十来岁年纪,身材有些福态,皮肤倒是保养得不错。一副金丝眼镜架在她鼻梁上,又使她多了几分做老师的威严。

秦秣和秦云志一起转头打量向门口的几人,而方澈则爬到了另一台风扇旁边,八风不动地埋头擦着他的风扇,仿佛什么都没听到。

宿管陈阿姨尴尬地快步走进宿舍,一看宿舍里正辛勤劳动的三人,脸上的红色就从额头直泛到了脖子根。她是个三十几岁的女人,不胖不瘦,仍余着几分风韵姿色,脸皮的厚度也还不够老练。

“这个……”她窘迫地顿了顿,才急急忙忙地解释,“这些房间本来是上一期高三男生的宿舍,以前的宿管是C栋的刘老头。他说他已经让那些男生走的时候把房间都收拾好了,我就没有细看……这个,呵呵,我这就收拾。”

陈燕珊已经惊叫了起来:“天哪,这以前还是男生宿舍?妈……”

秦云志无奈地转过头,悄悄冲着秦秣做了个鬼脸,然后转头一把将手上的拖把塞进宿管阿姨的手里,笑嘻嘻道:“阿姨,既然你来了,那我就做别的去啦。”

陈阿姨连连点头,被一个小男孩塞着拖把到手里,她连钻地洞的心都有了。

“呵呵,你是哪家的孩子?怎么,在这里?”

“我陪我姐来报到。”秦云志一脸乖巧,“阿姨,在那擦风扇的是我姐秦秣,你以后也不要忘记照顾她啊。”

秦秣从嘴角扯出一个微笑,向陈阿姨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实际上,她也有了要钻地洞的心思。

居然被秦云志这个十二岁的小屁孩指着对别人说“你要照顾她”,秦秣差点没手上打抖,一头从上铺栽到地下……

卷二:灿烂时节谁煮酒 六回:不渡

陈燕珊的入住来得如此热闹嚣张,秦秣有生以来的第一个同窗舍友也就在这样的情况下认识了。。

“我不要住这里!”当时小陈同学愣是被眼前景象吓得连连抗议,“我不要住这里啦!妈,让我回家住好不好?”

秦秣心里当即就怒了,他们这几个搞卫生的还没抱怨,这个后来的小丫头倒是咋呼得欢,她以为她是谁?高高在上的公主还是脚踏江山的女王?这年代已经不时兴这种贵族人物了,连她秦大公子这个真正的古老贵族都放下了身段,扎起衣服来干活,这个黄毛丫头装什么娇贵?

心里越怒,秦秣脸上反而露出一个越发灿烂的笑容。她将拿着抹布的那只手向着陈燕珊一挥,笑吟吟地招呼道:“同学你好,我叫秦秣,你呢?这个风扇还不错,你要不要来帮忙擦干净?”

陈燕珊的反应出乎秦秣意料,她并没有再娇气地一惊一乍,却只是睁大眼睛,颇为娇憨地问:“我叫陈燕珊,你也是这个宿舍的吗?你会搞卫生?我从来没做过啊,你要我帮忙,怎么帮?”

秦秣又有种被噎住的感觉,她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陈燕珊,顿了片刻,然后眉梢轻挑,反问道:“你愿意住这里?”

“哎呀!”陈燕珊连连摇头,“怎么会?我才不要住这里。不过,我很喜欢助人为乐的,你要我帮忙吗?”她说着话,又小心地踮着步子走进寝室,看她的样子,仿佛是在担心自己的鞋子把秦云志拖过的地板踩脏。

秦秣对陈燕珊的第一映像渐渐被推翻,她发现这个女孩娇气得直白,偏偏又不乏几分天真善良,这性子倒是有意思得很。其实每个人都有很多面,只以第一映像去判断一个人本就是片面的。

有些人比较简单,多接触几次就能被看透,可是有些人却像是谜,也许接触一辈子,也未必会被人看透。

秦秣的上辈子太短,这辈子又才刚展开,她能看透什么?她又看透过什么?

也许红尘的滋味,就在于看不透罢了。

因为看不透,所以才有那么多的贪嗔痴惘,爱恨喜憎,才有这万丈红尘的多姿多彩,才有无数的人甘愿哭哭笑笑。佛家求看破,只为解脱,可是解脱了,又何必来这世上走一遭?

人生来,就在红尘的苦海里沉浮,渡与不渡,只在一念之间。如果不渡,那么便要有承受苦海的觉悟。直到红尘的五光十色将人炼得百毒不侵,那大约就是另一种正果了。

秦秣看不透,她也从没想过渡或不渡,她只知道,不论前世今生,她都要好好生活下去。当年生活在奢靡大宋的社会规则之下,如今则生活在这个时代或明或暗的种种制度下。在这个时代,秦秣虽然生活得清苦,但她眼前的希望,却比前世要明亮百倍。

这不是那个陈旧的嘉佑年,在这个时代,秦秣可以有无限未来。

所以两世为人,面对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她又何妨宽容些?更何况,她本就是个习惯怜香惜玉的人。

“你帮我打一盆水好不好?”秦秣柔和地笑了笑,随便提了个简单的小要求。如果真叫陈燕珊来帮忙擦风扇,那显然是不现实的,秦秣也懒得为难她了。

“好啊。”陈燕珊甜甜地笑着,踮起脚就往最里边的洗漱间走去。

“哎呀,珊儿!”罗娟连忙跟进去,一把拉住陈燕珊的手臂,“你这孩子,这种脏活怎么是你能做的呢?真是……快出来快出来。这个,算了,妈妈帮你做,你到外面休息会儿,注意别把身上弄脏了啊。”

秦秣正擦着风扇的手一顿,唇角不自主地就逸出一丝苦笑。

罗娟的话听在她耳里,却是如此熟悉又陌生。当年的秦大公子耳边可是听多了类似的话语:“公子爷,您身份尊贵,莫要折杀奴婢……”

“秦公子,这般肮脏之地,岂敢劳您踏足?”

“小侯爷,为您效劳,是下官的荣幸。”

“大少爷……”

“……”

千年之后的如今,却有一个母亲这样对自己的女儿说:“这种脏活怎么是你能做的呢?”

莫怪许多电视上都说,现在很多孩子在家里的地位,就相当于小皇帝、小公主呢!

真正的皇帝秦秣见过一个,真正的公主秦秣也见过不少。皇帝如何,不是秦秣能揣测的,但公主们的命运,秦秣却亲眼所见——她们生来就是政治婚姻和宫廷斗争的牺牲品,那些真正的公主,个个都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现代的小公主真是幸福啊……这个念头在秦秣脑中一闪而过,她就不再多想。人生莫测,谁知道以后怎么样?

“擦完了。”方澈忽然出声。他将抹布往床板上一搭,攀着床架,一翻身就直接从上铺跳到了地上,动作敏捷利落得好像一只从容的猎豹。

秦秣还真是头一次看到方澈这样的身手,心里不由就转过念头:“这小子不愧是常打架的,果然是不良少年的典范……”

方澈皱皱眉,冷冷道:“白痴,你发什么呆?没事我先走了!”

秦秣呲了呲牙,满脸鄙夷:“你有毛病,哪只眼睛看到我发呆了?想走就走啊,又没人留你!”其实她本来是想道谢的,可是方澈太毒舌了,在他的毒舌功力下,秦秣实在是说不出感谢的话来。

她甚至可以预见,如果她说感谢,方澈会用什么话来回敬她。比如:“白痴果然是白痴,说出的话都这么白痴。”

又或者:“虽然你很感激我,但我并不需要你以身相许,我真看不上你……”

再或者:“其实帮路边的阿猫阿狗也是帮,帮你也是帮,我就想偶尔体验下老好人的感觉……”

秦秣虽然已经锻炼出了免疫力,但这样天雷地话语,能够少听,还是少听比较好。关于天雷的说法,还是孔哲告诉秦秣的。秦秣从此就在方澈身上深刻地体会到了,在这个时代,“天雷”这个词的最新引申义。

汉语,果然是最为莫测精深的语言。

方澈轻轻哼了哼,斜瞥秦秣一眼,然后旁若无人地扬长而去。

陈燕珊忽然低声娇呼:“哎呀,那是谁,好帅好酷啊!”

秦秣一口气没上来,又生生地被陈燕珊这句话给“天雷”了……

“咦?秦秣,你认识他吗?他是你什么人?他今天怎么会帮你?他跟江飞学长一样,也是带你的学长吗?”

“姐……”秦云志弱弱的声音在一旁响起,他眼巴巴地望着秦秣,“我先走了啊,我回家吃饭也一样。等你军训完了咱们再见,再见啊!”

秦秣点点头,秦云志撒开腿,几乎是落荒而逃。

卷二:灿烂时节谁煮酒 七回:渐次

到秦秣收拾好自己的床铺柜子,吃过午饭的时候,这个宿舍又陆续进驻了四个新生。

除去陈燕珊,秦秣的第二个舍友叫姜凤,第三个舍友叫王子毓,第四个舍友叫吕琳,第五个舍友叫陈双双。

这其中,姜凤和陈双双的存在感比较低,她们两个长相普通,而性格方面,因为大家都是初识,所以也显不出什么来。吕琳却长得偏胖,不到一米六的个子,看起来最少有一百二十斤重。送她来上学的有她爸爸和她舅舅,一家人穿着倒是不俗,显然她的家境不错。

王子毓则是506寝室长相最为突出显眼的女孩。她的名字虽然中性甚至偏男性化,但她的相貌却极为柔媚漂亮。完全不同于陈燕珊小小少女式的俏丽甜美,王子毓身量纤细高挑,个头足有一米六八以上,这个高度在十四五岁的女孩子当中,绝对是足以俯视群芳的。

以秦秣遍阅百花的眼力,在第一眼见到王子毓时,也忍不住惊叹。

这女孩完全不像是青涩少女的样子。

她穿着浅灰色的细线针织短衫,那短衫带着些蝙蝠袖,半斜的大圆领向着她的左肩倾下,若隐若现地露出她蝶翼般的锁骨和半边珠圆玉润的香肩。光只这一点,就使得她如神秘果实般诱人,而那宽松的针织衫下,她丰胸挺立,细腰如风摆柳,窄裙包裹的翘臀更是曲线大起大伏,那线条,足以使绝大多数男人心神荡漾。

王子毓拖着她那精致的小行李箱款款走进寝室的时候,秦秣正弓着腰在擦席子,她选了张靠近柜子的下铺,那里的光线和视角都不错。

陈燕珊选的是挨着秦秣床的下铺,她坐在已经铺好的床上,一边晃荡着双腿,一边不厌其烦地问:“秦秣,你跟方澈真的不熟吗?不熟他帮你搞卫生?”

“他人好。”秦秣无奈地回答,心里感觉古怪之极。方澈是好人?这可真是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呀,他人好啊,秦秣,我也想认识方澈学长。”陈燕珊半歪起脑袋,眨巴着大眼睛看着秦秣擦席子。

秦秣的动作很笨拙,她做得也很慢,但她那认真的态度,却不像是在擦席子,倒像是在清理什么珍宝一般。陈燕珊看得疑惑,又问:“秦秣,你怎么擦得这么认真?不用这样干净吧?只是睡到上面,你又不是要吃席子?”

“咳……”秦秣差点被陈燕珊一句“吃席子”给呛到,“你的想象力真丰富。”她是真的无言了。难道还要她详细地跟这小丫头解释,她是头一次做这种活计,所以很生疏,只能这么慢慢来?再或者,更细致深入地解释,因为她从前睡的都是锦裘玉簟,所以不把这席子仔细擦上十遍八遍她会不舒服?

陈燕珊倒是咯咯笑了,笑得一双白生生的小腿晃荡得越发厉害,仿佛她双腿之间都荡起了风一般的精灵。她笑嘻嘻地问:“你也觉得我想象力丰富呀,其实我一直都这样以为呢!”

秦秣直起腰,向着陈燕珊微微挑眉,嘴角斜勾起:“我还能够看出很多东西,你要不要知道?”

小丫头杏眼大张,视线却忽然越过秦秣,看向寝室门口。

“哎呀!”她低呼。

秦秣转过头,就看到了仿佛从时尚杂志封面光影中走出来的王子毓。

秦秣看美人,多半是先看身姿,再看着装,最后看面容。可是王子毓处处耀眼,秦秣第一眼看到的,却是她的眼睛。她的眼睛并不大,眼角斜飞,是那种极具特色的丹凤媚眼。她的眼线很重,烟视媚行的眼角之中,双瞳泛着墨烟一般迷蒙的色彩,而那一双烟瞳之中,却是深深如寒霜的冷漠。

这种冷完全不同于方澈那种雪崖般的冰冷,这种冷,可以彻人骨髓,一直清寂淡漠到她周身的空气里。

在秦秣看来,方澈的冷全是假象,都是那臭小子自个儿装出来的。而王子毓的冷,与她妖娆妩媚的身姿一结合,却散发出一股动人心魄的魅惑力量。便仿佛是那修叶灼花的夹竹桃,艳丽无双,而周身剧毒。

完全是下意识地,秦秣双眼微微眯起,有种闻到猎物气息的兴奋感在她的血液里微微沸腾。狩猎这种女人,才能令人心动!

“哎呀秦秣!”陈燕珊的声音里透着满满当当的惊讶,“那是我们舍友吗?天哪!好像模特!好漂亮!”

秦秣仿佛是被人当头泼下一盆冷水,瞬间回到现实之中,那什么兴奋、什么狩猎、什么感觉,瞬间全跑了个精光!

任哪一个游惯花丛的男人,在看到王子毓的时候有秦秣刚才那样的反应都不奇怪。但是我们可怜的秦秣同学,她已经没有了做男人的资本,再怎样有特色的美人出现在她面前,她也只能是有心无力,徒叹奈何。

男人的骨子里,其实充满了攻击性,就算是只知道吃喝玩乐的纨绔子弟,也同样有好斗的时候。在这种攻击天性涌动时,理智、道德之类的约束就很容易被人扔到一边。但人毕竟不仅仅只是由**和冲动组成的生物,或者说,经历过前世今生的大起大落后,秦秣的理智已经足以克制她最原本的那一部分冲动。

秦秣如今的生活足够淳朴、快乐、阳光,抛开那些清苦不谈,她并不想破坏如今的幸福。

比如秦云婷,比如秦云志,比如那个有时候不怎么讨秦秣喜欢的秦爸,还有那个很普通很普通的秦妈。这些,通通都是秦秣已经接受,并且想要珍惜的。

有毒的东西不能去碰,一旦碰了,未来就很难由她掌控了。

秦秣深吸一口气,又弓回身继续去擦她的席子。

陈燕珊几步跳到秦秣面前,一边伸手去扯她的衣摆,一边侧头好奇地打量门口新来的舍友。

王子毓身后还跟着好几个帮她拿着书本寝具等物的男生,这些男生的表情大多又紧张又兴奋,一看就是被王子毓迷得七荤八素的样子。他们除了给王子毓当背景板,以彰显她的魅力指数,也就是给她当搬运工了。

陈燕珊的表情里除了好奇,也还充满了羡慕。王子毓的风姿和魅力实在是令小女生神往,她也是头一次看到这样的女子。

“你是我的新舍友?你叫什么?我叫陈燕珊哦,这是秦秣,那个,是姜凤。”陈燕珊指了指正在对面上铺擦着床架的女孩,那是姜凤,她比陈燕珊晚来一会儿,因为实在没存在感,所以很容易被人忽略。

秦秣其实也属于没存在感的那种,不过她跟陈燕珊初识的时候情况特殊,这才引得陈燕珊对她格外亲近些。

“王子毓。”王子毓的回答很简单,她的声音略微低沉,仿佛是醇酒在水晶杯中回荡,别样动听。

“王子?”陈燕珊捂着嘴直笑,她扯着秦秣的衣角,“秦秣,她的名字好有意思哦。”

秦秣随意地点点头,没有接话。

王子毓的表情依旧漠然,她从回答了名字之后就不再出声。只是淡漠地挑了靠洗漱间墙壁的那张上铺,然后从男生们手中接过东西,自顾收拾。

一时间,整个寝室都安静了下来。

卷二:灿烂时节谁煮酒 八回:小荷微露

到晚餐过后,秦秣的寝室一共入住了七个女生。.傍晚时分来的那个女孩叫赵雨虹,她中等个子,不很漂亮,但也有几分清秀可爱。是个看起来普通,又不乏青春活力的女孩子,能让人一眼看去就觉得亲切讨喜。

到灯火点燃这一片校区的时候,女孩们也都齐聚在这一间小小的寝室里。秦秣早就冲了凉洗了衣服,此刻便是坐在床上翻看今天领到的新课本。她一边翻着书,一边在每本书的扉页都写上了自己的名字,还在页脚画上几节小小的竹枝标记。当年的秦陌被好事者称为怀虚居士,就是因为他喜欢以竹枝做闲章印记。

虽然,秦大公子其实并不具备半点怀虚的美德。

而以竹为鉴,则是秦父对秦陌的要求。当年的秦大公子做不到虚怀若谷,干脆就画个竹枝做闲章,也算是做足样子,堵住上面老大人的话头。

“老爹啊老爹,儿子当年顽劣,如今也不过是以这几节竹枝纪念你罢了……”秦秣一笔收尾,心中忽然一酸。不管她对那个深宅大院有多少的不满,那都是生“他”养“他”的地方。她的前世荣华,她的性情学识,都是在那个大宅门里养出来的。

饮水尚需思源,秦秣虽然桀骜,但也绝不能忘恩负义。生养之恩大如天,她当年太过纨绔自我,一味地只知用放纵来反抗那既定的人生道路,其实,已经是不孝了。

“父亲,儿子不懂事……”秦秣合上笔筒,一股深沉追忆的情绪在她心里默默流淌。失去之前,她不懂得那其中的可贵,失去以后,却是天人两隔。千年的鸿沟之下,她已有了新生活,而那个秦府,不过是深深埋在历史缝隙里的一缕烟尘。

“秦秣,你无聊不无聊啊?”陈燕珊撑着下巴趴在床上,“这床真硌人,哎哟……”

“无聊就看书吧。”秦秣转头向她微微一笑,又低头看向床上的一堆书,头也有点大了。数学?这是天书;语文?时代不同了,理解有障碍;英语?秦秣一直都在克服跟鸟语之间的代沟;物理、化学、生物?虽然概念很有趣,但那些公式却一点都不可爱。

但秦秣的目标可是奖学金——小秦同学一咬牙,为了奖学金,我再忍!

反正她现在也没什么可娱乐的,这年代可没人跟她琴棋书画、风花雪月。没了纨绔子弟这份前途很亮眼的职业,秦秣为了生活,有什么不能忍?

门口忽然传来了轻轻的叩门声,然后半掩的门被推开,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响起:“同学们,注意一下,老师有几个事情要宣布。”

女孩们各自转过注意力,都向门口看去。

那里站着的是她们高一(十九)班的班主任章国凡。章老师大概四十七八岁年纪,皮肤黑黑的,眼角的鱼尾纹和脸上的笑纹特别显眼。他鬓角有些白发,看起来还算亲切。

陈燕珊胆子最大,章国凡话音刚落,她就脆生生地问:“章老师,有什么事呢?”说着话,她已经从床上下来,小步跑到了章国凡面前。

“是珊珊啊,今天过得还好吧?这寝室住着习惯吗?”章国凡笑得更是亲切,看起来特别慈祥的样子。

“还行啦,不习惯也得习惯!”陈燕珊噘了撅嘴。

“呵呵,慢慢习惯就好。”章国凡伸手拍了拍陈燕珊的肩膀,然后将手上一个红色封皮的小本子微微举起,“你们今天领书的时候都领到了这个学生手册吧?”

秦秣一翻书本,果然有那么一本小册子。不过因为这个手册看起来太形式主义,所以她就没怎么在意。

“从今天开始,大家就是一个高中生了。高中生不是初中生,你们也开始从少年走向青年,所以老师特意来说一下,希望大家都能有个好的开端,可以好好把握住这高中三年。这个学生手册你们最好认真看看,我不要求你们每个都能成为三好学生,但如果犯了什么大错误,你们也不要怪老师惩罚严厉。”章国凡不急不缓地说着,言语普通,倒也还算实在。

接着他又说了些勉力的话,然后开始说到军训:“明天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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