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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伏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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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少女伏魔录》是由萝卜不加蜜创作的一部性转小说,讲述了主角方恒在一次意外中跳湖救人,却遭遇恐怖事件的奇幻经历。故事开篇描绘了小区的蔚蓝公园,热闹的场景与即将跳湖的女孩形成鲜明对比。方恒在公园中看到一个漂亮的女孩,因她的突发而投身湖中救人,却发现无论如何都无法逃离被女孩那强大无比的力量所拖向湖底。在即将窒息之际,他右手上的佛珠手串突然闪耀出金光,而女孩则展露出狰狞的面孔,揭示出她非人类的本质。方恒最终失去意识,醒来时却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小女孩。周围人的反应让他意识到,不仅是自己,整个事件在湖中的经历都变得扑朔迷离,先前跳湖的两个人也未曾被找到。

其他信息

Attribute Value
Filename 少女伏魔录.txt
Type document
Format Plain Text
Size 5878174 bytes
MD5 63a2db37ef000729a4110e37f4b64bab
Archived Date 2025-02-10
Original Link [Unknown link(update needed)]
Author 萝卜不加蜜
Region 中国大陆
Date 未知
Tags 性转, 伪娘, 变嫁, 奇幻, 重生, 灵异, 恐怖, 都市, 救赎, 佛教, 少年, 女性视角, 冒险, 神秘仪式, 寻人, 湖泊事件

本文由多元性别中文数字档案馆归档整理,仅供存档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正文

『少女伏魔录/作者:萝卜不加蜜』

『状态:更新到:完结感言』

『内容简介: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在洪亮的诵经声中,佛光乍现,少女身披红玉琉璃袈裟,头束玉冠,足尖轻点,脚下莲花盛开。

周身缠绕着还未熄灭的佛焰,少女微阖双目,用一种悯天怜人的目光,望着下方如黑潮涌动的冤魂厉鬼,轻启朱唇,口吐慈悲之言: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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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内容开始-------

正文卷

第一章 落水

五月中旬,天气逐渐变得炎热起来。

下午六点多,太阳正要下山,恰是一天中最清凉的时刻,蔚蓝公园成了周边小区最好的运动场所,许多附近的居民都趁着这难得的清凉,聚集在蔚蓝公园里运动、散步,显得十分热闹。

方恒穿了背心和短裤,脚上穿着跑步鞋,加入了环绕蔚蓝公园中心湖慢跑的人流之中。

他自顾自的跑着,身边不时有人超越过他,他也不在意,只保持着自己的节奏,不急不缓,一边四下张望,欣赏着公园里的美景,享受着从湖面吹来的凉爽微风,显得十分惬意。

正张望时,他忽然看到前面不远处,有一个刚刚二十出头的女孩,留着乌黑长发,身穿朴素的白色印花长裙,面朝湖泊,不知道在看什么。

他看了几眼,倒是感觉这女孩挺漂亮的,比网上那些画了妆的女明星丝毫不差,但这种女孩估计追求者众多,轮也轮不到他,所以也没在意,很快就小跑着越了过去。

然而,就在他刚刚越过去,没跑几步时,就突然听到身后传来噗通一声水响,他回头一看,站在围栏前的女孩已经消失不见,只留下湖面不断扩散的波纹。

跳湖自杀?

脑中刚闪过这个想法,就有看到女孩跳下去的人高声叫喊了起来:“有人跳湖自杀啦!快救人啊!”

他来不及多想,转身几步就来到女孩跳下去的位置,一翻围栏,就跳了下去。

“有人下去了!”

“快救人啊!谁会游泳?”

岸上的人这时才纷纷围了过来,但湖面上早已不见了任何人的踪影,只有余波激荡。

一入水中,方恒便勉强睁开了双眼,只略微搜索,便看到了那名跳湖的女孩,正不断往湖底沉去。

湖水让女孩的那一头长发飘舞了起来,她双手高高举起,仿佛是临死前对这个世间最后的眷恋。

方恒快速的朝着女孩游了过去,很快就追上了她,然后伸出右手,想要抓住女孩举着的一只手。

眼看自己的手就要抓住对方,方恒却发现,自己右手一直戴着的佛珠手串忽然发出了金色光辉。

如此奇异的事情,让他不由得一愣。

什么情况?

他可不记得自己这戴了好些年的佛珠手串,还自带土豪金跑马灯效果的。

也就在这时,异变突生,只见之前还闭着双眼,不断往湖底自然下沉的女孩,突然睁开了一双血红色的眼睛,脸上青筋暴起,仿佛曲脉静张,面目狰狞,一扫之前岸上所见的漂亮容颜,宛若厉鬼一般望着方恒。

她盯着方恒,嘴角翘起,露出一丝令人毛骨悚然的诡异微笑

骤见如此恐怖惊悚的情况,方恒只觉后背寒毛直竖,仿佛连湖水也一下降到了零度之下,冰冷刺骨。

惊慌失措之下,他一口气没憋住,立即便有腥臭的湖水灌进了口中。

他连忙补救,转身就想要逃离,只可惜,二人之间的距离十分接近,女孩只一伸手,就抓住了他转身时的脚,然后拉着他不断往湖底沉去。

女孩的五指纤细,手掌很小,只抓住了方恒大半个脚踝,可不管他怎么挣扎,蹬腿,都无法摆脱女孩的拉扯,被拖着往湖底深处而去。

此时方恒已经有些坚持不住了,但求生的欲望,让他还是在水中弯下腰,想要用手将女孩抓着自己脚踝的五根手指给掰开。

然而,对方已然不是人,力量自然也不能用常规来推算,那五根白皙纤细的手指虽然看着柔弱,但力道却委实惊人,仿佛钢铁钳夹一般,死死的扣着他的脚踝,任由他怎么掰,也无法撼动分毫。

到此时,他已经绝望了,氧气消耗完毕,肚子里灌满了水,意识也渐渐的开始模糊,可就在这时,他眼前忽然有金光大盛,遂即,即便是在水中,他也依然听到了一声不甘的凄厉尖叫声渐渐远去。

紧接着,他就感觉到抓着自己脚踝的手松开了。

只可惜,已经晚了。

大脑缺氧之下,他的意识完全陷入了黑暗之中。

…………

蔚蓝公园因为环境不错,所以周边有不少高档小区。

此时,在附近某座小区的一个房间,像是正在进行着某种神秘的宗教仪式。

这是间占地不过二十平米左右的房间,里面没有任何可用的寻常家具,地面、天花板和四面墙壁,更是都贴着五色纸之中的黑色纸。

这种纸,一般只用在白事和祭祀中,用以制作各种纸制祭品,寻常人是不会用这种纸来做什么用,更别提还将整个房间的墙壁,都用这种纸覆盖起来。

这些覆盖了整个房间的黑色五色纸上,用朱砂写满了散乱、潦草、毫无规则,仿佛咒文一般的诡秘字符。

这些字符微微发出红色的光亮,在黑色五色纸的衬托下,仿佛用鲜血所写一般,显得尤为显眼瞩目。

而在这房间的中心,一名三十多岁,身穿绸褂和黑色长裤的中年人,正双手捏着一个古怪的手印,盘膝坐在一张蒲团上。

地面黑色五色纸上所写的鲜红咒文字符,都是以他为中心围绕。

除了这些诡异的咒文之外,在他的面前,还摆放着一只小巧的玉色香炉,香炉里插着两根黑色的线香,左右另有两根粗壮的白色蜡烛。

两朵小小的火苗是这间房里唯一的光源,但它的光亮却打了折扣,仿佛受到了无形的压制,明明火苗很大,却照不亮这间房,只能将光亮维持在香炉周围一小块区域。

借着这诡异的光亮,可以看到香炉前躺着五具不到巴掌长的小巧人偶。

这五具小人以脚底为圆心,躺成了一个圈。

其中的三具,都是光着头,没有五官,身上穿着小小的的纸衣。

然而,另外两具却不是这样了。

这两具特别的人偶不管是外表还是模样穿着,都是惟妙惟肖,其中一具为穿着西服革履的男性,另一具,则是留着乌黑长发,穿着白色印花长裙的少女。

少女人偶面容精致漂亮,微微阖着双眼,如果撇去体型大小的话,恍惚间,让人还以为这小少女是活着的,只是身体缩小了十几倍而已。

在周围微微发出红色光辉的照耀下,盘膝坐在蒲团上的中年男子面容模糊不清,香炉前的五具小巧人偶,更是增添了这房间里诡异恐怖的气氛。

房间里一片寂静,这样的情况也不知维持了多久。

然而,就在湖中方恒右手腕上戴着的佛珠手串金光大盛之时,两根白烛火苗忽然一阵抖动,两根独特的黑色线香突然折断,香炉前以脚底圆心躺着的五具人偶中,那具少女人偶忽然燃烧起了火焰。

这火焰不同于寻常的火焰,释放的不是普通的光亮,而是绽放出金色光辉。

光辉中,隐隐有飘渺的佛音显现,措手不及之下,中年男子猛的喷出了一口鲜血,模糊的面容几乎一下变得狰狞。

随着这口鲜血的喷出,整个房间写在黑色五色纸上的鲜红咒文,同时光辉大亮,猩红色的光芒迅速汇聚起来,与火焰燃烧时绽放的金色佛光进行对抗,

但终究,佛光微弱,红光很快就取得了上风,并将其与火焰一起压制了下去。

最终火焰熄灭,佛光消失。

然而如此,已经晚了。

仪式被打断,受到的伤害无法避免,除了中年男子身受重伤吐血之外,受到损毁的,还有那具漂亮的少女人偶。

只听轻微的咯吱声响起,被烧得漆黑的少女人偶身上迅速出现裂痕,遂即四分五裂,成了破烂。

中年男子缓缓睁开了双眼,脸上除了受伤后的苍白之外,还有杀意和怒色。

他恨恨的一拳捶在地上,面目狰狞,怒火难掩的吐出了两个字:“佛门!!”

…………

“怎么样?还有救吗?”

“120怎么还没来?”

“大家不要围这么近!让开些!让开些!”

“我是医生,大家都让开!”

湖边的堤岸上满是水迹,俩名浑身湿透的年轻人也站在人群中,关心着自己救上来的人是否安好。

围观群众闹哄哄的,透过人缝,可以看到一名中年男子正给躺在地上的人做急救,边上一个中年女子半蹲着,在中年男子的指挥下做帮手。

圈内的人忙着救人,圈外的人则议论纷纷,首先就有人质疑起来。

“奇怪,刚才我明明看见的是一个女孩和一个男孩先后跳了进了湖里,怎么现在救上来的是个小女孩?”

“你看花眼了吧?”

“不可能!不仅是我,很多人都看到是一男一女俩个人!那女的二十出头,男的也大概二十岁左右。是那个女的先跳了,然后那个男的路过,也跳了下去,大概是去救人。”

“难道是有三个人跳湖了?”

“可湖里已经没人了啊!”

一名浑身湿透的男子一边拧着自己衣服上的水,一边说道,说完,又问另一名同样湿透的男子,问道:“我下去只找到这个小女孩,你呢?”

“我也只看到这个小女孩。”

“这就奇怪了!”

周围几个看到了整个过程的人都面面相觑,其中一人忽然打了个寒颤,说道:“该不会是见鬼了吧?”

“见鬼?你开玩笑呢?”虽然同样是困惑不解,但有人却不信这个:“这大白天的……真要见鬼了,还能活着上来?”

“也是……”

几人都觉得有道理,而就在这时,围观的人群忽然发出一声欢呼声:“醒了醒了!”

“没事了吧?”

“醒了就好!快问问她怎么会掉湖里去?她的父母呢?”

迷迷糊糊睁开眼,耳边传来的是杂乱的欢呼声,而第一眼看到的,则是一名虽然人过中年,但依然略显帅气的大叔。

我没死?我得救了?!

方恒脑中闪过这两个念头,遂即才明白过来,自己真的没死,肯定是在他入水之后,岸上的人见他迟迟不浮出水面,于是就又有人下水来帮忙了。

所以,他得救了!

一种死里逃生,重活一世的感觉油然而生。

他感觉浑身无力,却依然支撑着地面,挣扎着想要站起来,但很快他就发现,自己现在的情况不对劲。

手怎么这么小?!

支撑着地面的手短小而纤瘦。

衣服怎么这么大?!

背心松松垮垮的穿在身上,几乎都要拖到膝盖上了。

自己怎么这么矮?!

他虽然已经站起来了,但面前的中年大叔半蹲在地,却仍然差不多跟他的脸平行。

他还没搞清楚状况,就听对方语气温和的问道:“小妹妹,怎么样?有哪里感觉不舒服吗?”

小妹妹?大叔!你搞错性别了吧?我一个大男人,大庭广众之下,你对着我叫小妹妹?

方恒张了张嘴,想说话,可却感觉喉咙里一阵火辣的疼,结果引来一阵剧烈的咳嗽。

他咳啊咳,似乎一咳就停不下来了,一直咳到低头弯腰,引来一阵呕吐,但什么都没吐出来,只吐出一些酸水。

边上的中年女人焦急的问道:“老宋,这怎么回事?”

中年大叔眉头拧了起来,见小女孩咳得难受,一边轻轻的拍着她的背,一边探手摸了下对方的额头:“感冒了,在发高烧!得赶紧送医院!”

“救护车怎么还不来?”

有人话音刚落,就听到远处有警笛声传来。

“来了来了!”

卷着呼啸声,救护车赶到了现场,护士抬下了担架,落水的小女孩很快就被扶了上去,送上了救护车,而刚刚给小女孩做急救的中年大叔和中年女子,也都跟了上去。

救护车只稍作停留,便又呼啸着离开了现场,只留下现场的一群人议论纷纷,疑惑不解。

事后,依然有人报了警,怀疑湖里还有俩个人没救上来,然而在经过一两天的搜救之后,却丝毫不见任何踪迹。

那名报警的人差点被当成报假警,但好在信誓旦旦说还有俩个人没上岸的人有不少,统统做过笔录之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当然,这是之后的事,而此时,救护车正赶往附近的医院,车上的医生护士看起来似乎对跟上车的中年男子很熟,其中随车的男医生还笑道:“还好宋主任在场,做了些急救,不然这小女孩就危险了。”

说完,看了眼坐在宋文成边上的女人,问道:“这位是宋主任的夫人?”

“嗯,这是我老婆,林玉琴。”宋文成笑着介绍起来。

“你好!”

“你好!”

双方友好的打过招呼,随后重点还是躺在担架上的小女孩身上。

此时随车护士给小女孩戴上了氧气罩,又正给她测血压,打针,能做的都给做了,接下来也就只能尽快送到医院去抢救了。

“奇怪,这小女孩怎么穿着一件成年人的背心?”随车医生这个时候才说出自己的疑惑。

这小女孩看起来也不过十三四岁的模样,赤裸着双脚,身上只穿着一件成年男性的背心,这背心两边的肩带只勉强挂在小女孩身上,除此之外,这小女孩里面什么都没穿,基本上与赤、裸着没什么两样。

“这个就不清楚了。”宋文成其实早已注意到这点,但他却不知道原因,只能摇头回应。

随车医生也只是奇怪而已,见宋文成不知道,也就不再多说什么。

第二章 医院

方恒做了个梦,他梦见自己变成了一个细胳膊细腿的小孩子。

这个梦无比的真实,以至于当他睁开眼醒来,鼻子里闻到一股消毒水气味后,才意识到自己躺在了医院。

他呆愣了好半天,回过神来,从被子里抽出了自己的手;很细小的手,就跟梦里的画面一样细。

做梦?

捏了下肉,很疼,是真的。

他闭上了双眼,又将手放回了被子里,然后在被子底下,开始摸索起自己的身体来。

胸不算平,微微隆起,隐隐有硬块,稍微用力还有点疼。

这什么鬼?肿瘤?

手再往下,摸到的身体好小好瘦,肚子也软绵绵的,他常年锻炼的腹肌跑哪去了?

继续往下,手放在了双腿之间,一下就僵住了。

小棍没了,出现在那的……是一条小缝……

完了!

方恒浑身无力的躺在了病床上,即便他闭着双眼,也意识到,这不是梦,而是现实;他变成了她,变成了一个小女孩了!

啊啊啊啊!搞什么鬼啊!

他无声的抱着被子,在床上缩成了一团,将脸埋在被子里,不断的用头撞着枕头。

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要回忆起来,其实并不是件很困难的事情,毕竟才过去多久?水中那张漂亮的容颜,骤然间变得扭曲而狰狞的画面,仿若就在眼前。

那翘起的嘴角,诡异的微笑,现在回想起来,都让他不寒而栗。

猩红色的双眼更是如附骨之疽,如影随形,只要闭上双眼,就会在黑暗之中浮现出来。

还有那在水中无法呼吸,意识渐渐离去,生命在流逝的感觉,宛若重现……

猛然间将捂在被子里的脸放了出来,他大口喘着气,好不容易才平静了下来——刚刚憋气憋得太久,他差点又体会到那种濒死的感觉了。

以前他看过一本书,写的是一些获救的自杀者,或者是心脏停止后又被抢救回来的患者,讲诉他们在生与死之间的感觉。

有人说见到了无尽的光芒照着他,有人说自己是在一个漆黑的通道里一直奔跑,也有人说就像回到了母亲的怀抱里,感觉很安详。

然而,这次的溺水,方恒也算是徘徊在了生死之间,却什么都没体会到,他的感觉,就好像是睡了一觉,然后醒来——死里逃生的欣喜固然是有,但为什么醒来后他会变成一个小女孩?这完全说不通嘛!

方恒感觉心很累,重新躺好后,开始细细回忆之前的画面。

其实基本上不用回忆,因为他落水后所见的画面,实在是太过离奇,导致他记忆深刻,他明白自己十有八九是活见鬼了——这不是发泄的话,而是描述事实。

他不是那种明明看到了,却还要欺骗自己看到的是幻觉的人。

既然看到了,他就会承认,尤其是他现在的情况,好端端的一个大男人突然变成了一个小女孩,这事简直比活见鬼还要离奇好么!

连这种事都成了现实摆在他面前,他还有什么不能承认的?

所以,他承认自己是活见鬼了,而且自己身上还发生了科学无法解释的事情,但正所谓有因就有果,既然他能够从大男人变成小女孩,那应该也能从小女孩变回大男人吧?

他躺在床上认真分析着,从他看到站在湖边的女孩开始,一直到他跳水救人,女孩变成厉鬼,然后……佛珠?!

他猛然间想起一直戴着的佛珠手串,连忙拿出右手看了眼,发现这佛珠手串依然戴在手腕上,而且神奇的是,大小刚刚好!

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事情,要知道,他在还是大男人的时候,手腕可比这细胳膊粗多了,他那个时候戴着才是刚刚好,而现在变成了小女孩,手腕也缩小了一圈多,这佛珠手串却依然是戴着刚刚好……

他细数了一下,连上面的佛珠都还是十五颗,一颗不少,连体积都没变,仍然是直径一点五厘米。

很显然,这又是一件不科学的事情。

但不科学的事情多了,这种小事也就不算什么了。

他清楚的记得,在水中时,这佛珠绽放出金色光辉,而最后在意识即将模糊的时候,似乎也是这佛珠绽放出的金光,击退了女鬼,不然他也不会在水中听到那凄厉的惨叫声。

换句话说,他从大男人变成小女孩的这很不科学的阶段,很有可能就是在他意识陷入黑暗,步入濒死状态时发生的。

或许是,已经死了,佛珠发挥出了神奇了力量,救了他?

正当他想着的时候,病房的门忽然悄悄的打开了,一名端着碗的女护士走了进来,顺手悄悄的关上了门,正准备悄悄的走到床边,没想到一抬头,就看到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正盯着自己眨啊眨的。

“小妹妹醒了?有感觉哪里不舒服吗?”女护士对此倒是并不惊讶,脸上露出了微笑,关切的问道。

“没有。”

听着对方叫自己小妹妹,方恒就感觉心凉,也没有说话的心思,只模模糊糊的回应了一声。

女护士以为对方害羞,也没在意,只将饭碗放在了床头柜上,自己去搬了一张木凳放在床边,坐下,端起饭碗,轻轻的吹了起来。

“睡了一天,也饿了吧?这是宋主任从家里带来的皮蛋瘦肉粥,很香的哦!”女护士是完全把方恒当成了小女孩来看待,直让他听得牙痒痒。

虽说这确实是现实,但不管怎么听,他都感觉很别扭很尴尬,可这女护士却一点也没有这种感觉,反而温柔体贴的很,用木勺舀了粥,往方恒嘴里送。

“刚刚已经放了一段时间,应该已经凉了。小妹妹尝尝看。”

要是没有后面那小妹妹三个字,方恒倒是很乐意接受一名挺漂亮的女护士喂食。

然而,偏偏女护士叫的这么顺口,他心里也就别扭了起来,只是无奈确实如女护士说的,睡了一天;从昨天下午睡到第二天的早上,没吃过晚饭,又正是吃早饭的时间,肚子里早就空了,他会醒来,实际上就有部分原因是被饿醒的。

心里稍微挣扎了一下,最终还是抵不过肚子太饿,张开嘴,吃下了这一勺粥。

算了,就当叫的不是我吧!方恒内心无奈叹气,放弃了抵抗,一口一口的吃着女护士喂来的食物。

他也是饿极了,从未感觉过这皮蛋瘦肉粥竟然这么好吃,这么美味;当然,也有可能是煮这粥的人手艺确实很棒。

不管如何,一碗粥很快就吃了个一干二净,他却还意犹未尽的舔了下嘴唇,只是肚子里的饱腹感让他明白,自己已经吃饱了,即便再来一碗,估计也吃不下去,倒是感觉有些可惜。

这女护士手里的碗边缘比较厚,一碗饭的份量比普通碗要少一些,对方估计也是估算了一个小女孩的饭量,就装了这么点过来,能吃饱吃干净,却也不会剩下。

“看来胃口不错。”女护士笑眯眯的说着,捏了下方恒的脸颊,说道:“小妹妹这么可爱,长大了肯定是个大美女!”

说完,不等方恒的反应,她便站起身,拿着空碗要离开:“好了!小妹妹好好休息,等下会有警察叔叔来帮你找妈妈哦!”

找妈妈?找个毛啊!

方恒满头黑线,别说现在这摸样了,没变成小女孩之前,他就是个孤儿,活了二十多年,照样没找到父母,他早就放弃了,更别提他现在的状况,凭空出现的一个小女孩,上哪找妈妈去?……

不对,也说不定,万一他这是夺舍呢!?

作为年轻人,他也是个小说爱好者,各种小说没少看,夺舍这种事,他还是知道的,难道他变成小女孩的原因,是因为原本的肉体已经死亡,所以佛珠激发了力量,让他夺舍到一个快死的小女孩身上?

如果这样一来的话,倒是可能会有亲人之类的。

可转念一想,这也不好说,佛教好像没夺舍这一说法,一般都是转世来着。

又或者佛珠是佛珠,发挥出的力量可能也不是什么佛门力量,而是其它什么乱七八糟的力量?

思来想去,想得有些头疼,心烦意乱起来双手一阵乱揉,将头发弄了个乱七八糟。

这个时候她才发现,头发还挺长的,都齐耳了。

出去就把你剪掉!

方恒恨恨的想,正准备重新躺好,忽然感觉一阵尿急,于是一下愣住了,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啊!这种时候了,就来三急了。

虽然感觉很别扭,但要解决的还是该解决。

她掀开被子,看到自己身上穿着一件粉白条纹的病服,又是一阵无语,但小腹部的肿胀感,让她并没有多耽搁,直接从病床上下来,穿上拖鞋,往房间里的单间厕所走去。

她住的只是普通病房,厕所自然也就是寻常的蹲厕,进了门后,面对着蹲坑刚想撂下裤头,忽然才想起,自己不能站着撒尿了,只能面无表情的转过身,在蹲坑上蹲下,听着窸窸窣窣的流水声。

完毕后,随手抽了纸巾,探下去随意的擦干净,接着就提裤子,冲水,一气呵成。

想想以后一辈子可能都要这样了,方恒就感觉自己还不如死了算。

第三章 打捞现场

不行!

才躺下没一会儿,方恒就猛的从病床上坐起身。

不能再这样呆在医院了,他必须趁着时间没过去多久,回到那个公园看看情况,或许能够找到些他变成小女孩模样的线索。

时间都已经过去了一夜,不知道还有没有什么痕迹。

一想到这,他的心情就变得急迫起来,立即从病床上下来,悄悄的来到病房门前,打开了门,探出脑袋朝走廊左右张望。

外面很平静,人不算多,但也不少,他要是表现自然的话,应该不会有人注意到他。

他出了病房,顺手将门关上,然后装作很自然的模样,沿着走廊往电梯方向走去。他此时还穿着一身病服,但即便被人发现,他也可以说是在病房里呆的闷了,出来散步。

确实如他想的一样,即便有护士看到了他,也没在意。他便也溜溜达达的来到了电梯门前,正想按电梯按钮,却一下止住了动作。

他想起之前那名女护士说的话,会有警察来找他询问情况,现在应该快来了吧?他们肯定是坐电梯的,那如果他也坐电梯,不就正好撞上吗?

所以,不能坐电梯。

他扭头看了一眼,电梯门的正对面,就是楼梯。

有电梯自然没人会走楼梯,肯定很安全。

当即,他便离开了电梯,从楼梯下去。

所幸他所在的楼层不高,不过在十楼,一路连蹦带跳毫不停顿的跑下去,等到了一楼,才不由得有些惊异这小女孩的身体素质这么好,从这么高跑下来,竟然面不红气不喘的。

难道这小女孩还是专业运动员不成?就算他以前的身体,从十楼不停顿的跑下来,恐怕也要喘几口大气的,可他现在也不过稍微有些气急罢了。

不过,没时间去惊讶这种事情。

他来到出口,没有立即出去,而是悄悄朝外张望了一下。只看了一眼,他便一下缩回了头,因为外面正好有俩名穿着警服的女警,站在电梯门前等电梯。

这让他不由得松了口气,还好他反应的快,早点下来了,不然遇上警察,他该怎么说自己的事?

看到女孩跳湖,自己跳下去救,结果原来那女孩是女鬼,自己差点没命,醒来后就变成了个小女孩?

这话要是说出去,估计别人都会把他当精神病!

到时候真要把他送精神病院,强制吃药,没有精神病也治出精神病了!

躲在门后等了一会儿,探出头去,正好见电梯门关闭,便连忙走出了楼梯间,朝着医院大门的方向就是一阵狂奔。

等出了大门后,他发现这周围的环境他很熟悉,这家医院不正是蔚蓝公园附近的那家医院吗?

这医院,跟他居住的公司宿舍楼直线距离不到五百米,距离蔚蓝公园直线一公里,三个地方几乎处于一条线上,公司宿舍楼就夹在两者中间。

熟悉地方就好办了,他脚下丝毫没停,踩着拖鞋,穿着病服,朝着公园的方向一路狂奔,吸引了路上不少行人的视线,也不知道会不会怀疑他是神经病?

不管路人的目光如何,他反正不在意这个,心里只想着能尽快的赶到公园里,或许那里还遗留着他变成小女孩模样的线索。

奔跑中,他发现这小女孩的身体素质真的是远比普通人要强的多,就算是他以前经常锻炼的身体,恐怕也比不上吧?

以几乎冲刺的速度跑了近一公里,都已经看到蔚蓝公园的栅栏围墙了,却也依然还维持着相对平稳的呼吸,这简直不科学!

难道这小女孩还是超人不成?

方恒心里暗想着,但心里却并没有多在意,即便真是超人的身体,这也不是他的身体,他的身体,或许还沉在公园里的人工湖里吧?

他一边奔跑,一边扭头望向左侧,透过铁制的栅栏围墙,能够看到蔚蓝公园里的景色。

此时还是上午八点多钟,按理说,这个时间段公园里人不可能有很多人的,然而此时,却能通过人工林遮挡的缝隙之中,隐隐看到公园里湖边有很多围观的人群。

在看什么?有什么值得围观的事情吗?

心里好奇,十分怀疑是否跟他有关,于是就跑的更快了,几乎是一阵风似的冲进了公园大门,继续朝着人工湖的方向跑去,没多久,就到了人工湖前。

站在围栏前,看到人工湖里正有几艘皮划艇在湖面漂着,上面有人一个人站着,看着湖面,似乎是在等待什么。

“这是做什么呢?”

周围围观的人很多,恰好有个和方恒一样后来的人,见此情景不明所以,于是开始询问身边的人。

“你不知道?”

“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吗?”

“昨天从这湖里救起了一个小女孩。”

“这我听说了,不是送医院了吗?”

“是啊!但还有很多人说,昨天跳湖里的,不止一个小女孩,还有一男一女俩个人。”

“昨天没捞上来?”

“昨天捞了,但没捞着,所以今天继续捞。”

“哦!”听完这番解释,这人才恍然的点点头,听明白了。

不仅别人听明白了,方恒也听明白了,知道他们口中说的一男一女;男的就是他,女的就是那个跳湖的女鬼。

其实昨天看到他和那个女孩跳湖的人很多,然而俩个年轻人在跳湖地点救上来的,却是个十三岁的小女孩。

这么奇怪的事情,一时间让当时在场的群众议论纷纷,在警察来做调查的时候,很多人都对着警察发誓,说确实是亲眼看到了有一男一女跳进了湖里,反倒是那小女孩落水的时候,没有人注意到。

如果只有一两个人这样说,还可以说是报假警造谣之类的,可这样说的人,至少有二十几个,而且个个都说是亲眼看到的。

毕竟,围着人工湖修建的围栏大概也就半腰高不到,不可能遮挡视线,所以很多人老远就看到了。

即便是看到前面跳湖的女孩人比较少,但看到男孩跳湖的人却很多。

警方觉得这事也有些蹊跷,于是找来了专业的打捞队,才有了昨天和今天的打捞行动。

然而,昨天在跳湖地点的周围打捞,是一无所获,今天便围绕跳湖地点为中心,向周围扩散,如果今天还是打捞不到什么尸体,那就基本上可以认定是没这事了。

这大概是围观群众最冤枉的一次吧?

毕竟确实有一男一女俩个人先后跳进了湖里,只是他们不知道,那女的是鬼,而男的也早已救了上来,只是不仅身体变小了,便是性别,也从男的变成了女的。

如此玄幻的事情,说出去也没有人会信。

方恒站在人群中,默默的看着。

打捞的场景不算好看,但围观的人群却都兴致勃勃的,没有人去关心一个穿着病服,踩着拖鞋的小女孩的伤感。

他站着看了片刻,随后就在环湖路边的一张休闲石椅上坐下,准备在这里等着,不管如何,他都想要有个答案,看看能不能真的打捞上他的尸体。

如果有,或许能证明他是夺舍。

如果没有,那情况就有些复杂了。

女鬼的尸体打捞不到很正常,但为什么他的尸体也打捞不到呢?或许根本就没有他的尸体,而是他此时小女孩的身体,就是有他本来的男人身体变成的?

可不管是哪种情况,或许都能等手上的佛珠重新拥有力量之后,还能再变回去?

方恒坐在休闲石椅上,呆呆的望着远处,也不知道究竟是在看湖,还是在看湖中皮筏上的人。

围观打捞的人一刻不停的都在流动,有人看了很长时间,见一点进展都没有,觉得无聊,就离开了,也有人刚刚才得到消息,匆匆赶来,一边询问周围的人情况,一边兴致勃勃的加入围观人群。

有人注意到了坐在石椅上,穿着独特的小女孩,有人多看了几眼,有人扫了一眼就别过头去,有人一直盯着看,也有人看几眼,别过头,过一会儿,又转过头来看几眼。

然而,不管这些人对他是否关注,关注的眼神里又透露出什么样的神情,他都是丝毫不予理会,只呆呆的坐着,望着,从上午到中午,再从中午到下午。

一直到太阳即将落山,打捞队一无所获,开始收工,来公园里散步锻炼的人增多时,方恒似乎才回过神来,面无表情的从休闲石椅上下来,沿着原路离开了公园。

变回去似乎是毫无希望了,难道真要这样过一辈子吗?

也不知走了多久,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街上路边的灯光亮起,五颜六色的霓虹灯招牌转动着流光。

当他骤然回神时,发现自己竟然无意中来到了公司宿舍附近的小广场上。

每天上下班,住在公司宿舍的人都要经过这个小广场,算是必经之路。

他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在小广场的一棵树下坐了下来,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显得很迷茫,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第四章 昏迷

说起来,方恒的命运也是有些悲惨的。

他的父母,在他年幼时,不知是为了钱,还是因为什么,把他卖给了别人。

之后,他就一直在这户人家里生活。

刚开始,毕竟是男孩,这家人对他还挺好的。

然而,因为卖掉的时候年纪挺大,已经六七岁,懂一些事,所以呆不安稳,一直心心念念的想要离开这里,回自己家,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

几次三番的逃跑,闹事之后,这家人就不耐烦了,觉得他是养不熟的白眼狼,于是就用锁链,将他锁在了柴房里,每天有一顿没一顿的养着。

所幸,他小时候也聪明,加上父母一直教育遇到困难要找警察叔叔,所以在某天的时候,他透过柴房的小窗户,跟路过的村民求救,最终因此获救,但结果却因为找不到父母,而被送进了福利院。

到了福利院,生活虽然不算好,但却远比被锁着,吃不饱饭好。

或许是有过因为逃跑而被锁的经历,他便再也不敢逃跑,在找不到亲生父母的情况下,他就在福利院里呆了下来。

期间,也有不少人想要收养他,但都被他拒绝了,他一直觉得,他的亲生父母一定会来福利院接他回家。

然而,这一等,就是十年。

按照收养法规定,超过十四岁的儿童,是不能收养的,他自然是早已超过这个年龄,也就只能一直在福利院里呆着,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

而在这十年间,他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却也渐渐明白,他其实就是被自己的父母给卖了,不管什么原因也好,他都是孤儿。

从此,他也就弃了找寻父母的心,认真的过着自己的生活,而对于父母遗弃自己的恨,也在他决定更换自己的姓名之后,深埋在了自己心底。

方恒这个名字,可以说就是他自己取的。

十七岁之前的经历,让他显得很成熟。

虽然住在福利院,但一直也是半工半读的自己赚钱生活,交学费,一直到上完大学。

毕业之后,也做了几份工作,但都不满意而辞职。

这次来牙山市,其实也是刚到不久,花了半个月的时间,才找到现在这份学业基本对口的工作。

然而,这才上了半个月的班,算是刚刚熟悉工作环境和同事,就发生了现在这样离奇的事情。

难道老天爷真的是要跟他过不去,专门为难他吗?

他气急的抓挠了一下头发,一头齐耳长的黑发被他弄的乱糟糟的。

就在这时,他忽然听到了有些耳熟的声音,循着声音望去,就见认识了半个月的三名同寝室的同事,正好是下班回来,路过这里。

看到这三个还算熟悉的同事,他心里一冲动,就从椅子上下来,正想冲上去时,却又忽然止住了脚步。

他是方恒,虽然身体已经不一样了,但他肯定自己就是方恒,不是什么虚假的记忆,也不是什么幻觉;他就是那个二十四岁的男性方恒。

但是,这又如何?

他自己知道自己是,但说出去别人会信吗?他又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自己是方恒呢?

没有!

他才刚刚进公司半个月,一切都才走上正规,跟同事的关系也刚刚从陌生的熟悉人,逐渐转为真正的熟人,而在这之前,之间的关系都还基本处于试探和磨合期,根本就没有什么说出来印象深刻的事情,能够证明她是他。

他能背出自己的手机号,也能背出身份证号,但在信息时代,这种资料恐怕早就被泄露出去了,远远不足以让人采信。

更关键的是,就算他现在冲过去,告诉那俩个同事,自己是方恒,而对方也天真的相信了,那又能如何?

公司能相信,让他继续上班?

还是让他们帮他?

怎么帮?

养着?

短短一霎那,他就想了很多,越想越清晰,越想越明白,心情却越来越晦暗。

此时他才发现,就算让别人知道他是方恒,相信他是方恒,也是毫无意义的事情,不说别人非亲非故的,没有责任帮他,就算别人热心,想要帮他,又不会神仙法术,却也是无从帮起。

于是,他就只能这样变成街头的流浪孤儿了?或许还会被送去孤儿院。

这个念头在脑海中浮现,一时间让他有些失神,后退几步,又重新坐回了椅子上,望着那三人渐渐走远,最终进了一栋筒子楼,消失不见。

人都已经走了,但他却并没有离开,而是就这样呆呆的坐着。

不时有路过的行人望向他,却也不知道这个孤身一人坐在这里的小女孩到底是做什么的,应该是附近的居民?不然也不可能穿着一身病服坐在这外面。

广场上的灯光明亮不变,时间却在一分一秒的过去。

转眼之间,就到了深夜十多点钟,只在早上喝了点粥的他,肚子早已饿的咕咕叫了,但他却是仿若无感,就像是成了雕像一般,仍然一动不动的坐着,直到有一个声音在边上响起,才惊醒了他。

“小妹妹,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坐着?不回家吗?”说话的,是个穿着白色背心和短裤,趿着拖鞋的年轻男子。

方恒扫了眼周围,这才发现时间已经很晚了,广场上冷冷清清的没有人,而边上的这条街,也是少有行人往来。

他抬起头,就见站在面前的年轻男子眼中似乎闪过一道异样的光芒,让他的心中不由得一惊,脑海中瞬间闪过一幕幕凄惨的画面,各种各样的姿势,登时不由得寒毛直竖。

见方恒似乎没有反应,年轻男子左右张望一下,似乎是见周围没什么人,再望向方恒时,眼里透露的异色似乎更浓郁了,说道:“小妹妹,这么晚了,一个人在外面是很危险的,要是没地方住的话,倒是可以去叔叔那里住一晚。”

不等话说完,他似乎就有些迫不及待的伸出手,抓住了方恒的左手臂。

然而就在这时,方恒反应过来,趁着对方还没抓稳,猛然一挣,甩脱了对方的手,跳下椅子,转身就朝着街头另一个方向跑去。

他头也不回,也不知道那人有没有追上来,就这样一直跑啊跑,也是肚子太饿了,没有体力,跑了没多久,就开始气喘吁吁,渐渐的由跑改为走;走了没几步,就开始扶墙。

然而扶着墙走了没几步,就感觉双眼有些发晕,不由得靠在了墙壁上不动了。

过了一会儿,他感觉似乎是有了点力气,便站直身子,扶着墙壁,还想前行。

但他却没注意到,这段院墙早已结束了,再往前就是别人家的大门,于是一步还未走出去,手就一下扶空了,整个人便往左侧倒去,头跟着撞在了不锈钢的大门上,发出一声哐当重响,而他也随之昏迷了过去。

正在大厅里看电视的林玉琴,忽然听到自家的院门发出一声重响,吓了一跳,抬眼看了眼墙壁上的挂钟,才十点二十不到,老公估计还要过一会儿才能回来,而且,对方是有钥匙,也不用敲门。

难道是院子里进小偷了?

她皱起了眉,起身出了屋门,站在门口朝外面张望。

老公还没回家,院子里的灯便一直亮着。

整个前院也不算大,东西不多,就靠墙边种了一些菜,角落里有一棵长势不错的桂花树。

在灯光的照耀下,不说一下就将院子照了个通透,但也能够一眼看光,没有什么地方可以躲藏人的。

院子里没人,那就是院子外了。

这么晚了,这样贸然开门去看,似乎是有些危险,但好奇心驱使下,她想了想,还是来到了院门前,先给两扇门挂上锁链,这才拉开了锁,开了一个小缝。

外面的灯也是开着的,照得外面的路面一片明亮。

透过门缝望出去,外面没人。

正当她想关门时,忽然感觉到地上有什么东西在眼里一闪而过,便低下头仔细一瞧,赫然看见一个人的头发。

她连忙打开门,发现竟然是一个小孩倒在了自家门前,也来不及多想,连忙按照自家老公教的检查方法,先做了一番简单的检查,发现身上没有什么伤,似乎仅仅只是晕过去后,这才拦腰抱起,顺手关上了门。

将小孩抱到了客厅的沙发上,拨开盖住了脸的一头乱发,林玉琴惊讶的发现,这不是昨天才从湖里救上来的那个小女孩吗?

这小女孩不是送医院去了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她再仔细看了下,发现小女孩身上还穿着医院里的病服,顿时心里有了一番猜测。

她站起身,一边将电视机的声音关小点,一边拿起茶几上的手机,拨通了还在医院加班的老公的电话。

过了一会儿,电话接通了,里面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喂?怎么了?”

“你还在医院?”林玉琴问道。

“嗯!”

“我问个事。昨天在湖里救上来的那个小女孩,是不是从医院跑了?”

“你怎么知道的?”话筒里传出的声音略显惊讶:“早上我带了你煮的粥过去,让护士喂给她吃,才离开没多久,警察都还没来,人就不见了。”

林玉琴有些无奈的看了眼躺在沙发上的人,说道:“派人去找了吗?”

“警方说会安排人去找。”

“那就让他们不用找了,人在我这呢!”

“你这?家里?”声音显得很惊讶。

“是啊!”接着,林玉琴就把自己发现小女孩的经过叙述了一遍,然后接着问道:“她现在昏迷了,但我检查了一下,她身上没有受伤,也没有高烧,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大概……是饿晕了吧!”

宋文成虽然不是门诊医生,但好歹也是医生,连猜带想,基本的情况还是能够判定出来的。

“她早上也就喝了点你煮的粥,身上又没钱,这一整天的,也不知道在外面做什么,但肯定是没吃午饭和晚饭的。小孩子正在长身体,很容易饿。”

“你先煮点粥吧!等她醒了,让她喝点,应该就没事了。”

“好!”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我早点回来,看看情况。”

“嗯,那就这样。拜拜!”

收起手机,林玉琴看了眼小女孩,离开了客厅,上了楼,不一会儿就拿了一件毛毯下来,盖在小女孩身上,然后又转身进了厨房,开火淘米,准备按照老公的话,煮点粥。

时间也不知过了多久,方恒再次被饿醒,迷迷糊糊中,似乎闻到了一股很香很香的香气,这股香气跟早上在医院里闻到的一样,让他感觉肚子更饿了。

第五章 寄宿

“醒了?”

方恒睁开眼,坐起身,还没来得及看清楚周围的情况,就听到有个女人的声音响起。

他望过去,就见一个三十多岁,看起来似乎有些眼熟的女人,正端着一只碗走过来。

他想了想,感觉脑子里有些迷糊,倒是一时间没想起这个有些眼熟的人是谁,不由得问道:“你是……?”

“不记得了?”林玉琴笑道:“昨天,是我们送你去医院的。”

说话间,她已经到了茶几前,把碗和不锈钢的调羹摆放在方恒面前,然后从茶几上,底下垫着厚布的陶罐里,用一把汤勺从里面舀出一勺勺的白粥来,一时间,香气四溢。

原本听着林玉琴说话的方恒,还来不及细想她说的话,转眼间就被碗里的粥给吸引住了。肚子里一直饿的咕咕叫,看到眼前的白粥,他都感觉自己双眼似乎冒红光了。

但他毕竟还没饿到头发晕的地步,会昏迷过去,也不过是因为在饥饿的状态下又进行了激烈运动,一下承受不住而已。

所以基本的礼貌,让他还是忍住了直接端起碗开吃的举动,只是双眼盯着碗里的粥看,一脸谗样。

林玉琴见他如此模样,不由得露出了一丝微笑,等碗里的粥装满后,才说到:“喝吧!专门为你煮的……不过小心点,还有些烫。”

“谢谢!”

得到了主人的允许,方恒道了声谢,然后迫不及待的端起饭碗,拿起调羹,喝起了粥。

只是简简单单,放过葱花和盐的白粥,但吃进嘴里,他却感觉简直跟无上美味一般,让人感动。

这或许有林玉琴煮粥的手艺好的关系,但也是饿极了才会如此。

没有人说话,一个坐在一旁,默默的看着,而另一个则忙着喝粥,没时间说话。

在喝了两碗满满的粥后,林玉琴制止了方恒再次要从陶罐里舀粥的举动,说道:“你太饿了,吃了两碗其实已经饱了,只是胃还没反应过来。等下再吃吧!”

闻言,方恒这才有些讪讪的放下了调羹和碗,再次道谢:“谢谢!”

这孩子倒是挺有礼貌的。

心里这样想着,林玉琴拿了几张抽纸递过去,让他擦一下嘴角的痕迹。

看着方恒擦完嘴角后,林玉琴开始正色起来:“好了!现在也吃饱了,该说说你为什么要从医院跑出来吧?”

说这话时的气势,让人想起学校里的老师,而事实上,林玉琴也确实是一名老师,而且还是牙山市南岸音乐学院的老师。

方恒自然不知道这事,只是看到林玉琴的气势忽变,显得有些惊讶,但人家既然救他回来,还让他填饱了肚子,之前又救过他,回答几个问题,好像也没什么不行的。

不过,真正的原因当然不能说,只能含含糊糊的说道:“我又没病。”

“有没有病,那是医生才能决定的,你决定不了。而且……”说完,话锋一转,语气变得严厉起来:“……你一个小女孩,跑出了医院也算了,竟然也不回家!这么大晚上的还在外面瞎晃!要是遇到坏人怎么办?!”

听到最后一句话时,方恒再次想起了那个似乎想对他心怀不轨的年轻男子,不由心有余悸,以他现在十几岁的身体,力气肯定没一个成年人大,真被抓实了,恐怕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还好他见机早,跑的快,不然会遇到什么事,还真是不敢想象。

方恒一时间没有说话,林玉琴以为对方是知道错了,便放轻了点语气,问道:“既然都从医院跑出来了,怎么不回家呢?”

“回家?”方恒脸上露出丝苦笑:“我没有家。”

…………

说是要早点回来,但还是因为临时来了点事,拖了点时间。

等宋文成将车停进车库,来到客厅时,却见客厅的沙发上只有自己老婆一个人坐在那看电视,不由有些惊讶:“那小孩呢?”

“嗯?回来了?”听到声音,林玉琴似乎才注意到宋文成,见对方一回来就关心小女孩,便说道:“吃饱后我看她很困了,就让她洗了澡,去客房睡了。”

“噢!那看来是没什么事了?”宋文成说道。

“嗯,是没什么事。”林玉琴点点头。

“你问过她为什么要逃离医院吗?”宋文成问道。

“问过了,但她只说自己没病,不喜欢呆在医院。”林玉琴摇摇头:“我还问了她怎么不回家,结果她说自己没家。”

“孤儿?”宋文成略显惊讶,可林玉琴的话,却让人感觉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算是吧!”林玉琴叹口气:“但也不知道是真是假……这小女孩给人感觉挺有礼貌的,家教应该很好,或许说没有家,只是小孩子不愿意回家而撒的谎?”

“不管怎样,明天让警察过来吧!”宋文成说道,这事他们也管不了,只能让警察来了。

“嗯!”林玉琴点点头:“正好明天是星期六,我就在家里陪着吧!”

夫妻俩人一番交谈,便把这事给确定了下来,接下来,宋文成去洗涮,林玉琴则自己回了房间,但在路过客房时,却悄悄的打开了门,借着门外照进去的光亮,确定小女孩是不是真的睡着了,有没有掀被子。

见床上的人睡着很安稳后,她才悄悄的关上了门,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

就在门关上后,原本躺在床上,闭着双眼的方恒,却一下睁开了眼睛。

虽然确实很困,但不知为什么,一躺上床,就算闭上眼睛,却也睡不着觉。

心里想的事情太多了;现在怎么办?以后怎么办?要怎么生活,难道就这样一辈子?等等,各种各样的问题和烦恼,犹如大海波涛一般,此起彼伏。

考虑的事情太多,思绪这么乱,怎么可能睡得着?

他侧了个身,望向房间里的窗户。

今晚的夜色应该很美,皎洁的月光照在窗台上,透过窗帘,在房间地板上留下了窗印。

见警察这事,应该是避不了了。

但他能够说什么呢?他所知道的,好像并不比外人知道的要多,或者说,他知道的事情,能说的,根本就没有。

所幸他也不是什么犯人,即便受到盘问,如果不愿意回答的话,应该也不会被逼问。

但不管如何,最终他的去处,自然也就只有儿童福利院了。

经历过昨天晚上的惊吓后,他已经明白,流浪是最愚蠢的办法,社会艰险,不是他现在这个模样所能应付的,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先找一处安全的地方呆着,安定下来之后,再来思考自己的未来。

而儿童福利院,似乎也就是唯一的选择了。

好在,对于福利院,他还是挺熟悉的,如果回到那个地方去的话,应该也能很快适应吧?

心底做出这样的决定之后,扰乱的思绪,才渐渐平息下来。

他阖上了双眼,仅仅片刻之后,呼吸就变得平稳起来。

一夜无事。

睁开双眼,方恒感觉整个人神清气爽,这种感觉在是成年人的时候,已经很久没感觉到了,小孩果然还是有小孩的好处,即便他心事重重,可一旦睡着了,睡眠质量还是杠杠地。

不过,一旦醒来,烦恼也就随之而来了。

因为没有睡衣,所以在昨天洗过澡之后,他就把衣服脱了,放在床头柜上,可现在他从床上坐起身,却没看见那一套病服,只看到一套衣服摆在那个位置。

看来他睡得太沉,连有人进了房间,换掉了他的病服都不知道。

看着这件衣服,虽然折叠起来了,但很显然是女装,他甚至怀疑会不会是裙子?

心里犹豫了一下,但他别无选择,除非他敢光着身子出去,又或者一直呆在房间里不出来。

所以不管他再怎么犹豫,最终还是拿起了衣服,将其展开,一看,果然是裙子。

这是件白底圆点无袖的连衣裙,颜色倒是很朴素不耀眼,但处处展示着女性的特点,尤其是在裙摆边缘有蝴蝶结花纹,腰间也有一个实体蝴蝶结做装饰。

整体而言,这件衣服,很适合女孩穿,尤其是像他这样才十四岁的小女孩。

举着裙子看了好半天,方恒才长叹口气。

裙子啊!这要真穿上去,会不会彻底堕落呢?从此成为女装大佬!

可好像不穿的话,也别无它法啊!

所以只能穿了。

放在床头柜的衣服,除了这件裙子外,还有适合刚刚开始发育的,十四岁小女孩穿的内衣内裤。

都是十分小巧十分可爱的颜色和图案。

应该是新买的,因为衣服上那散发出的新衣服的气息都还没有散去。

看着这些衣服,方恒有些欲哭无泪,可却也只能无奈的起身,将衣服一一穿好,然后在床上呆呆的站了一会儿,感觉下面空荡荡,感觉很不好,很没安全感。

不过,也只能这样了。

他想着,生活就像强奸,如果无法反抗,那就换个舒服的姿势来享受。

下了床,穿好同样是新买的凉鞋,这才离开了房间,沿着楼梯下楼,还在阶梯上,就看到餐厅的餐桌上摆放着一份早餐。

早餐是鸡蛋面加豆浆。

他默默的走过去,默默的吃完,自己收拾好碗筷进了厨房,洗干净,然后来到客厅。

客厅里电视开着,正在播放广告,却不见看电视的人影

第六章 想法

宋文成夫妇起床比较早,六点多就已经起来,吃完早饭,七点多宋文成便出门去了医院上班,而林玉琴在给小女孩买了全套的衣服鞋子之后,也留下了早餐,然后出门去买菜。

如果是以往,她买菜一般都是走更远的路,去菜市场买的,但今天因为小女孩的关系,她不敢走太远,怕自己离开后,小女孩起来,一见没人,就又跑了。

所以,她直接去了附近的超市,简单的买了点中午需要的菜后,便赶了回来。

她原以为,小女孩昨天晚上看起来很疲惫,今天可能要很晚才起来,只要不耽误太久的时间,应该是能在小女孩醒来之前回来的。

然而,等她回到家时,就看见客厅的沙发上坐着一个人,正在看电视。

她离开的时候,刚刚看完新闻,现在电视正在播放广告,而看电视的小女孩也没有换台,就那样坐着,也不知道是在发呆,还是在看电视。

虽然接触时间很短,可以说是半天都不到,但林玉琴却感觉这小女孩不仅懂礼貌,而且很成熟,明明看着才十几岁,但真正交流说话的时候,却能明显给她一种在跟成年人说话的感觉。

而从对方的语气和举动来看,这种感觉不是刻意装出来的,而是很平常很自然的样子。

这是个很有趣的小女孩,或许经历过很多事,不然的话,怎么可能心理这么成熟?可也正是因为太过成熟,少了小孩的那种天真活泼,显得有些沉默寡言,性格孤僻。

林玉琴没有多想,提着买来的菜便进了客厅。

听到身后传来动静,方恒转过头看了眼,打了声招呼:“阿姨早。”

林玉琴表面看起来似乎才三十多,四十不到的模样,其实已经四十岁了,只是保养好,看起来年轻而已。

这个年龄,即便是他以前二十多的模样,叫声阿姨也正常,现在叫起来就更没毛病了。

“早!”林玉琴面带微笑的回应,瞅了眼电视,问道:“你怎么不看动画片?在十六台。”

“没什么好看的。”方恒摇摇头,他哪有心思看电视,他知道自己避不过,或者说是没必要避过警察,所以,她正在思考着,该怎样才能编出一整套合理,且符合现在处境的身份。

当然,正如常言道,一个谎言需要更多的谎言去弥补,补来补去,最终所有的谎言都会被戳穿。

所以,他需要的,是一套半真半假,且十分简单的经历。

因为越简单,就越没有漏洞。

在询问的时候,可以直接就说自己是孤儿,但为什么离开福利院,就说自己是出来找父母的,又或者是不想再呆在福利院里等等。

反正简单不复杂的理由,只要基本上合理,就不用担心出问题。

在林玉琴离开,方恒呆坐在客厅里的这段时间里,便临时想了这些,或许不是很严谨,但用来应付一下,也已经足够了。

林玉琴没有把方恒的话放在心上,哪个小孩不喜欢看动画片呢?或许这个叫方恒的小女孩,也是因为感到拘谨,所以不好意思更换频道吧?

她先提着买来的菜进厨房,出来后,就直接来到沙发前,拿起茶几上的遥控器,主动帮方恒换到了十六台的动画片。

林玉琴这个举动,让方恒有些无语,但反正换不换也无所谓,解释起来也麻烦,他干脆也就不出声了。

换完台后,林玉琴才在方恒身边坐下,看了看电视,再瞅了眼方恒,见对方果然在认真看动画片,这才满意的点点头,果然小孩子还是喜欢看动画片嘛!不管之前给人的感觉有多成熟,天性还是改不了的。

陪着方恒看了会动画,林玉琴这才跟方恒说道:“等下会有警察叔叔来找你,你有什么困难,都可以跟警察叔叔说,知道吗?”

“嗯!”方恒面无表情,只微微点了点头。

对方虽然面无表情,但只要人长得好看,不管怎样都显得很可爱。林玉琴伸出手,轻轻拍了拍对方的头顶。

见对方穿着自己早上刚买回来的衣服,关心的问道:“裙子好看吗?”

“……还可以。”听到这个问题,方恒眼角一跳。

“穿着合身?”

“嗯。”

“内衣内裤穿着有没有不舒服?”

“没有。”

随后,林玉琴似乎发现了什么,问道:“你的头发没梳?”说完,不等方恒回话,她就自问自答道:“忘记给你买梳子了!”

话音落下,她起身离开,上了楼,片刻就下来,手中还拿着一把牛角梳。

她重新坐回原来的位置,让方恒微微侧过身去,然后一边用牛角梳梳理着光亮顺滑的短发,一边絮絮叨叨的说起话来。

“女孩子的头发要经常梳理才不会打结……要是洗澡的时候不想洗头的话,要将头发绑起来,免得弄湿……头发洗过之后,可以用吹风机吹到半干;不能吹透了,不然会损伤发质……”

面对这番絮叨,方恒是想不听都不行,只能默不作声,一边听着,一边心想,自己又不是女孩,知道这些东西又有什么用?

然而,心里虽然这样想,但现实却是残酷的,不管他再怎么否认,不肯承认,他现在就是个留着齐耳短发的小女孩,这是谁也改变不了的事实。

不过,他又不准备留长发,等警察调查完毕,确定要去儿童福利院之后,他就想办法把头发给剪了;就算不剪到寸梅头,那也要剪到个打理轻松,自己满意的程度。

所以此时林玉琴说的话,在他听来都是很无所谓的事。

好不容易头发梳好了,林玉琴看着满意了,这才放过了方恒,而这时,外面有电铃声响起,她便站起身,心里已经猜到,估计是警察来了,但她也没作声,直接就去开了门。

打开院门后,外面果然站着俩名警察,一男一女。

俩名警察出示了证件,说明了来意,林玉琴便领着俩人往屋里请。

“她情况如何?”

“还好,没什么情绪。”

三人刻意放慢了脚步,小声交流了片刻,稍微了解了一下当事人现在的情况,这才恢复了步行速度,跟着林玉琴进了客厅。

“小妹妹好!”一进门,女警就率先热情的招呼了起来。

方恒扭头看了一眼,淡淡的应了一声:“好。”

对于这种不冷不热的回应,女警和一起来的男警相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到了点意外和惊讶。

一见面,这小女孩就给人一种说不出的,很与众不同的感觉。

俩名警察在方恒左侧的沙发上坐下,男警拿出了一本记录本和笔,女警看了眼面无表情的方恒,便开始询问起来。

整个询问过程,基本上就是一问一答的模式,女警问什么,方恒回答什么,显得十分配合,回答的问题,多是他自己早已编好的半真半假的话。

最终警方得到的结果,也差不多是他准备好的;什么自己是孤儿,从小被父母抛弃,这次出来找自己的父母等等。

所有的事都是半真半假,可一旦涉及到更深入的东西,例如福利院地址等等,他就闭口不谈。

至于询问他是牙山市本地人,还是从其它地方来的,他倒是可以大谈特谈,把以前居住的地方告诉警方,而且说的越详细越好,正好证明他在那个地方生活过。

因为配合的好,询问结束的很快。

女警看了下记录本,确定没什么遗漏和错误后,便打了声招呼,和同事起身离开了客厅。

林玉琴送俩名警察出去。

到了院子里,林玉琴这才开口问道:“警察同志,你们之后有什么安排?”

一男一女俩名警察相视一眼,女警略微沉思了片刻,然后说道:“如果小女孩说的是真的,那么没意外的话,应该会送去社会福利院吧!”

“会被领养?”林玉琴又问道。

“到这个年龄,几率已经很小了。”女警摇头:“女孩差不多快十四岁了,即便送去福利院,也呆不了多久时间,终归还是要靠她自己独立生活。”

林玉琴沉默了片刻,若有所思,等送着俩名警察到了门口,女警才开口说道:“这小女孩就麻烦你暂时看管一下,等下会有人来接她。”

说完,道了别,正打算走,却忽然被林玉琴给叫住。

“警察同志等一下!”

“怎么了?”女警转过身,问道。

“警察同志,你觉得,我能领养她吗?”林玉琴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俩名警察相视一眼,男警开口问道:“你有孩子吗?”

“有个,但已经二十一岁,现在在外面上大学。”

林玉琴虽然没专门去研究过收养规则,但多少也听说过,家里有孩子的人是不可以再收养小孩的,所以她才会这么犹豫,就是觉得自己可能不符合要求。

“按照我的了解,如果女孩确定父母双亡的话,你就符合收养条件。”

男警继续说道:“不过,如果你真想收养,还得要我们确定女孩是否真有亲人,然后还要获得女孩的同意,最后再到福利院开具证明……简单来说,前一个需要点时间,而女孩的意见也是最为重要的,她要是不喜欢,或者不想被你收养的话,那就没办法了。”

“这个……我会想办法。”林玉琴想了想,接着问道:“那警方确定的话,要多久时间?”

“快的话一个星期,慢的话半个月吧!”女警说道。

“那这段时间,能让她住在我家吗?”林玉琴说道。

“如果你真想收养的话,这倒不是问题。”男警略微沉思,回答道。

“那就麻烦你们了!”林玉琴脸上露出了笑容,连忙感谢起来。

“能让女孩找到个家,我们也会开心的。”女警笑着说道。

说完,三人再次互相道别,林玉琴站在门口,目送着警车离去。

第七章 逛街

要收养一个小孩,并不是简单的事情。

不仅需要获得家人的同意,按照规定,收养年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也应当获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想要收养方恒这个念头,林玉琴也是心血来潮忽然冒出来的。

之前也是有些犹豫,因为这种大事,还没跟老公宋文成商量,但想想先跟警察问明下情况,却也是没关系的事,而且最好如果能够让女孩在家里多住上一段时间,增加互相之间的了解,那就更好了。

结果,她获得了满意的答复,最短一个星期,最晚半个月,应该足以让人互相了解一些吧?

林玉琴脚步轻快的回到屋内,见方恒依然在看着电视,但电视里却在放着广告,便说道:“方恒……我叫你恒恒吧!警察阿姨说,让你暂时在这里住几天,你觉得呢?”

恒恒……

还真是第一次有人这样叫他,听着实在是有些别扭,可要换别的叫,好像也没什么理由,只能默认了这个称呼,然后说道:“我没意见。”

暂住就暂住吧!反正住哪不是住?方恒想着。

见方恒同意了,林玉琴感觉第一步大功告成,接下来就要用方恒在这里暂住的这段时间,来让他感受到家的温暖,到时候就能同意被她收养了!

在这之前,就先让她感觉下母爱吧!

“星期天呆在家里也无聊,趁着时间还早,我们出去散步吧!”

奇怪,怎么感觉这阿姨在他同意暂住之后,似乎心情就变更好了……是他的错觉吗?

方恒想了想,觉得去逛逛街也不错,最近发生的事情比较多,脑壳都想疼了,出去散步,透透气,总好过坐在这里看无聊的动画片,遂即点了点头,应了下来:“好!”

做出了决定,俩人就迅速行动起来。

方恒能穿的衣服也就只有一件,现在正穿在身上,没什么好换的,而林玉琴则上了楼,换了件衣服,稍微梳理了一下,挎上包,便牵着方恒的手,出了门。

五月份的天气还不算热,气温基本维持在二十三四的地步,算得上刚刚好,太阳照在身上也是暖洋洋的,不会感觉到特别热。

出了门,到了大街上,林玉琴直接叫了辆车。

当俩人上了车,林玉琴说出地址之后,方恒才忽然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以为的散步,跟林玉琴以为的散步,在意思上好像有些差异。

他的散步,是真的散步,可林玉琴这散步,似乎并不是散步,而是准备出去购物?

然而,此时既然已经跟出来了,那也就不好反悔不去,只能在车上坐着,很快就到了目的地——南岸步行街。

虽然方恒来牙山市没多久,却也是略有耳闻,主要是女同事一旦说起逛街,这家距离公司只有几站路的步行街,必然是首选。

这条步行街不算很长,但在牙山市却很有名,因为这里的店铺主要都是经营女性用品;各种女性服装、化妆品、金银首饰等等,在女人中很有名气,算是女人逛街的首选地之一。

下了车,站在进进出出,不管高矮肥瘦,还是年轻老幼的人群中,可以看到结伴而行的大部分都是女人,只有小部分是男人。

毫无疑问,这些男人多半是陪着自己的老婆或者女朋友来的。

对于这个地方,他有过好奇,而在男同事的闲聊中,亦有人说起过,就如同高庆看美女最好的地点是解放碑一样,牙山市看美女最好的地方,就是南岸区的南岸步行街。

这里的美女多,质量高,人妻萝莉御姐,白领蓝领女强人,应有尽有,一个个都穿着清凉透气,花枝招展的,只要不怕眼花,坐这里就能够看遍牙山市所有美女了。

甚至有老司机开车,说知道几个极佳的位置,可以以最好的角度,看最全的美女。

说句良心话,他对此是有点兴趣的,然而还来不及上老司机的车,结果人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也是令人不胜唏嘘。

步行街入口处是一个挺宽阔的喷泉小广场。

围绕着喷泉,周围有一些花坛和休息用的长条石椅。

当初那个老司机神秘兮兮的没有细说,但想来所谓位置极佳的地点,应该在这广场上吧?

他现在站在这里,扫了一眼,倒是确实看到有不少人坐在广场上的长条石椅上,只是年龄跨度很大,男女老幼都有,倒不好确定是不是真是这里。

然而,他没有多少时间来琢磨,因为林玉琴已经拉着他往里面走了。

才进步行街,几家女性内衣店便扎堆似的开在入口处,生怕别人看不到一样。

他忍不住往里面瞄了一眼,倒没带别的心思,纯粹是男人心理作祟,想看看而已。

不过,他这个举动被林玉琴注意到了,说道:“这个不急,等出来的时候再买!”

出来的时候再买?

什么意思?

明明是很简单,很好理解的一句话,方恒却从中隐隐嗅出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联想起之前林玉琴一边给他梳头发,一边说的那些话,他不由得打了个寒颤,心里升起个想法:该不会这次逛街,主要就是为了给他买衣服吧?

在出来之前,他可从来没这样想过,毕竟,他跟林玉琴非亲非故的,没必要对他这么好吧?

或许只是给她自己买?

带着一丝侥幸心理,方恒跟着林玉琴,很快就进了一家服装店。

这家店卖的是女性成人服装,且裙子款式较多。

店主热情的上来招呼,林玉琴开始挑选,方恒默默的跟着,四下打量。

在挑选的过程中,林玉琴也不会冷落方恒,时不时的把看中的衣服放在身上比试,然后询问方恒的意见。

意见?能有什么意见?

除了好看之外,就没有别的意见可说了。

说实话,林玉琴保养的确实很不错,明明四十多岁,看着却像三十出头的模样,穿着有品味,搭配也很恰,人又长得漂亮,很有艺术气质,跟宋文成的帅气十分搭配,想来这对夫妻的儿子,应该也继承了优秀的基因,长得很帅气吧?

或许是太过无聊,方恒不知不觉间就走神了。

正兴冲冲比试着衣服的林玉琴,正转过头想要再次询问下方恒的意见,却无意中看到了方恒的走神,不由得懊恼的一拍脑门,想起自己带着方恒出来的目的,明明是为了给小女孩买衣服的,怎么一进来就开始给自己买了?

总算记起自己是干嘛来的林玉琴,把手上正在比试的衣服还给店主,一下堵住了还在喋喋不休赞美的话,说了句不好意思,然后在店主一脸莫名中,拉起方恒的手,就离开了这家店。

不仅店主莫名其妙,连方恒也感觉有些不解:“不买了吗?挺好看的。”人漂亮,穿什么都好看。

林玉琴扭头说道:“我的不急,今天出来,可是专门为你买衣服的。”

“!!”

还真是怕什么就来什么,挑明的话,直接就掐灭了方恒心里那一丝侥幸,连忙说道:“我的就不用了吧?已经有了,就不用再买了!”

“那怎么行?就一件衣服,怎么换洗?”林玉琴安慰道:“不用担心,阿姨给你买的衣服肯定好看又漂亮,很适合你。”

这正是他担心的!

“不用了吧?”方恒挣扎。

“没事啦!”林玉琴坚持。

见林玉琴坚持,而且一件衣服确实没法更换,方恒只能退而求其次,说道:“那不要裙子!”

“不要裙子?”林玉琴感觉有些奇怪,望向方恒,说道:“现在夏天这么热,不穿裙子,穿什么?女孩子穿裙子才漂亮呀!”

“反正就是不要裙子。”方恒很坚定的摇头:“不然就不要买了。”

见方恒这么坚定,林玉琴也不敢太强硬,只能妥协:“好吧!不要裙子就不要裙子。”就算不要裙子,但看着像裙子的衣服却多的很!

女人就是有这点优势,衣服的款式翻起花来,可比男人的衣服繁杂多了,不是简单一句不要裙子就能限制住的。

双方达成了妥协,方恒也知道避不过去,只能老实的跟着林玉琴一家一家店的钻。

这条步行街所谓的‘女人物品’,可不仅仅是成年女性的,也包括了男女小孩的童装,和婴幼儿用品。

毕竟,女人这个称呼,也概括了妈妈这一伟大称呼,贩卖的商品,自然也不能少了这一类。

在妈妈们给自己买衣服的同时,顺便也就给小孩买上几件,是很正常的事情。

现在林玉琴就像是妈妈,领着自己的‘女儿’来买衣服。

看那兴致勃勃的劲头,远比给自己买衣服还要起劲,看中的衣服就拿下来换,满意的话就开始砍价,砍个五块十块的,就直接包起来。

而在这个过程中,方恒就感觉自己跟站在店内橱窗里的塑料模特差不多,身上的衣服穿了又脱,脱了又穿,来来回回的,刚开始还很害羞,放不开,但次数一多,人也就麻木了。

等到俩人提着大袋小袋的原路返回,要离开步行街时,林玉琴又忽然止步,说道:“差点忘了!”

“怎么了?”方恒感觉很迷茫,这衣服照着镜子穿来脱去的,他现在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是男是女了。

“还有内衣内裤没买呢!”林玉琴扭头就往街边的一家内衣店走去。

方恒一时间没反应过来,等到林玉琴发现他没跟上来,开始催促时,才面无表情,浑身僵硬的跟了上去。

不知道现在装头疼还来不来得及?

第八章 内衣

怎么说,现在也是信息爆炸的时代,作为这个时代的人,接受信息的来源是方方面面的,各种教育片,科普片,*,都足以让任何一个男人眼光大开。

更别提,还有女装伪娘这一惊人的生物,男扮女似乎已经成为流行的情况下,仅仅只是家内衣店,也不至于让人感到紧张和僵硬。

虽然他不是伪娘,也没女装癖好。

即便他是处男,没谈过恋爱,没牵过手,没接过吻,也没做过更进一步的事情,但在见多识广,见怪不怪的情况下,也是如此。

问题的关键,还在于,进店后的主角会是他自己。

方恒走进店里,即便是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但头一次进入这样的店铺,却还是感觉周围挂满了的各色内衣有些晃花了眼,看不过来。

好在他也是身经百战,晃晃头,强敛精神,便继续往店内深处走去,找林玉琴。

店铺内的摆设并不复杂,林玉琴也不难找,只是还没靠近,就听到她正在跟女店主叽叽喳喳的讨论着什么。

他细细听了下,就感觉有些头疼,这俩人说的都是些什么?

即便学校里不教,但人在长大之后,本着好奇心,还是会自然而然的去查找一些生理知识。

在这方面,即有男性的,也有女性的,不小心多看几眼,自然也就明白,女孩比男孩发育的早,一般情况下,十一二岁就开始发育,首先的特征就是**发育,具体的特征就不说了,反正方恒不仅已经知道,而且已经亲身体验到了。

根据他所了解的这方面的知识,一般这个时候,女孩子就会穿戴一些比较柔软有弹性的背心,要是发育的比较大一些的,就会早一步的穿戴上有罩杯的文胸……

说实话,在这个阶段,不管是为了身材发育也好,自己舒适也罢,贴身内衣都是必不可少的,他虽然很抗拒,但却也不得不承认,如果不穿贴身背心,直接穿上衣服,会被摩擦的很不舒服,久了还会感觉到疼。

这也是为什么林玉琴想起要买内衣的时候,他没有拒绝,因为他知道,自己是避不过去的,还不如坦然点,就算是为了让自己舒服,而不是为了什么发育。

不过,林玉琴显然不是这样想的,她此时正在跟女店主讨论的,就是些有保健功效的少女背心,普通材质的就是什么棉质的,冰丝的,高级一点的就是什么记忆海绵,纳米材料等等。

光是穿着舒服就不说了,还有各种什么促进发育,塑造胸型等等,听得方恒目瞪口呆,心说,这已经算是骗人了吧?!正在发育的女孩不是只要穿普通的棉质背心就可以了吗?难道自己……不小心看到的知识,还是假的不成?!

但他能怎么办?难道当场戳穿对方?

正当他纠结的时候,却很快一脸无语的看着林玉琴跟女店主扯了一大堆,最后要买的时候,就拿了几件普通的棉质和冰丝材质的裹胸、背心,又拿了几条配套的内裤,然后打包,就跟方恒一起离开了这家店。

小女孩才开始发育,也没多大讲究,贴身衣物只要穿着舒适宽松透气即可,知道衣服码数就可以,试都可以不用试,这买起来自然也就很简单了。

出了店门,走了一段距离,林玉琴才一脸严肃,用教育的口吻跟方恒说道:“这些开店,一个个都是奸商,一件小女孩穿的背心而已,都要吹上天去了……以后你去买内衣,可不能上当了!”

既然知道是奸商,你还跟人家扯半天?搞得对方还以为钓到大鱼,热情的不得了,等到完了,你就选几件普通的……看那女店主的脸色,感情您是耍着人家玩呢?

不过对此,他也没什么意见,毕竟奸商人人喊打,普通的东西非要夸张到飞上天来卖,那也活该被耍,他只是对林玉琴这种似乎有些闲的蛋疼的做法,感到无语而已,至于后面那句,什么以后自己去买内衣,他就当没听见了。

……怎么可能自己去买?

脑中才刚升起这个想法,就听林玉琴又补充了一句:“……算了,以后还是我帮你买好了。”

以后?以后他就要去福利院了,或许这阿姨会常来看他?

方恒没有多琢磨,以后要考虑的事情太多,现在还是先想想,自己现在这摸样的人生,以后该怎么走下去吧!

总不可能按步就班的长大结婚生子吧?

这个可能光是想想就让他不寒而栗,于是他连忙甩甩头,将这个冒出的想法甩了出去。

还是不要想太多,走一步算一步,船到桥头自然直,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变回去了呢?

即便他心里已经觉得希望渺茫了,但却依然没有死心,总相信奇迹或许会出现。

…………

回到家,林玉琴帮着把刚买的衣服包装都给拆了,全都放进洗衣机里洗,然后才去了厨房里忙碌起来,开始做午饭。

俩人回来的有点晚,现在时间已经是十一点五十多,还好林玉琴在离开时有所准备,事先就将米放进了电饭煲里,并定好了时间,只要时间一到,电饭煲就会自动启动开关开始煮饭。

所以虽然回来晚了,但饭却已经煮好,剩下的就要是摘菜洗菜了。

方恒见林玉琴一个人可能忙不过来,便也跟着进了厨房,准备帮忙。

“你去看电视吧!这里我来!”林玉琴见他进来,便说道。

“没什么好看的。”方恒摇摇头,蹲下来,捡起放在瓷砖地板上的青菜,开始挑拣起来。

见方恒这模样,林玉琴倒是有些欣喜,觉得女孩能帮忙做饭,是多乖啊!以后肯定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

正想夸他一句,但很快林玉琴就发现了有不对劲的地方。

“恒恒,你的裙子滑下去了!都让人看光了!”林玉琴提醒道。

受到这下提醒,方恒低下头,这才注意到确实如林玉琴所说,裙子因为他这一蹲,完全落到大腿两侧去了。

他心里有些无奈,但也没说什么,只把裙摆拉上去,学着以前看其她女孩的模样,撩起来,放到两腿间去。

他继续帮忙摘菜,可过了没多久,就又被林玉琴说了。

“恒恒,你的腿闭起来!叉这么开!一点女孩子样都没有!”

闻言,方恒只能听命改正。

接下来,他倒是没有再犯这种错误,但林玉琴却从这两次的提醒中看出来,方恒虽然很懂事,可似乎很没有做女孩的自觉。

看来自己以后要多提醒她了!林玉琴心里暗自想着。

有人帮忙,事情做起来也快,终于赶在宋文成回家之前,炒好了几个菜。

方恒帮忙端往餐桌上,才刚出厨房,恰好看到宋文成进屋来,便顺口打了声招呼:“叔叔好。”

“嗯,好!”

宋文成似乎有些没回过味来,有些怪异的看着方恒放下菜,返身回厨房,继续端菜。

这是什么情况?怎么还在这里?警察没来吗?

心里虽然有些疑问,但这些问题也不好问出口,只能放了包,去洗手。

等到吃饭的时候,宋文成就感觉更奇怪了。

要知道,以往家里只有俩个人的时候,吃饭都是安安静静的,而现在多了个女孩,就感觉自己的老婆像是变了个模样,十分热情的招呼女孩,给对方舀汤,夹菜。

这待遇,他以前可都没享受过!

不仅是宋文成,连方恒也感觉林玉琴对他的态度似乎有些太好了点,倒不是说热情亲昵不好,反正就是一种无法形容出的感觉,总觉得怪怪的。

午饭就在古怪的气氛下吃完,休息一个小时,宋文成照例去上班,临走时,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事,对正坐在客厅看电视的林玉琴说道:“玉琴,晚上我有俩个朋友要来,可能会留在家里吃饭,你记得买点好菜回来。”

“朋友?”林玉琴回过头,看了宋文成一眼,说道:“又是那个姓王的来坑你了?”

“什么叫那个姓王的来坑我了?”宋文成有些不满的说道:“而且人家也没坑我好么!”

“怎么没坑你?一个破盘就卖你十几万!这还不是坑?”宋文成不满,林玉琴就更生气了:“你有啥爱好不好,非去弄什么古董!那里面水深的很,到时候坑你一把,你就别跟我叫冤!”

“好了好了!我也不是一定会买!”见老婆有生气的模样,宋文成只能示弱,说道:“我就看看,跟着研究下不成吗?记得买点好菜!”

“买什么好菜!就给他吃破叶子!”这话自然是赌气说的,宋文成也知道,看时间差不多了,便也不接话,急匆匆的走了。

俩夫妻吵架,方恒作为外人感觉有些尴尬,只能目不斜视,装作没听见的看电视。

等宋文成走了,林玉琴还是气呼呼的,显然对宋文成意见很大,但却阻止不了,于是就只能对着方恒诉起苦来。

“恒恒啊!你说这古董究竟有什么好看的?要说历史价值,它确实有,但那也不关我们这些普通人的事!花个十多万,就买个破盘子,摆在书房里,跟个宝贝似的,真不知道哪里好看了!……”

第九章 古董

林玉琴絮絮叨叨的,说了很多,可在方恒看来,这事其实并不复杂,不过是宋文成有个爱好,就是喜欢古玩,倒是不专门喜欢什么,不管是玉器,瓷器还是书画等,他都喜欢。

以往买的也都不算很贵的,多是几千或者一两万的,买卖也不频繁,一年能买个三四件就算到顶了。

林玉琴虽然心疼,但见宋文成开心,也不好说什么。

而最近,宋文成不知道从哪认识了一个姓王的中介,据说经他手介绍的古董,全都是真品和珍品,没一件是假的,在前不久,宋文成就从这姓王的中介那买了一个碗。

据说是什么青花瓷还是什么,反正林玉琴不懂,也不感兴趣,所以没在意,唯有那个价格,让她感觉到肉疼,也不知道宋文成被灌了什么迷魂汤,硬是花了十万,把那个碗买下了,从此她就对那个姓王的中介没好脸色了。

现在听说那姓王的又要来,还要在这吃饭,她当然会感觉到生气了。

气哼哼的好半晌,最终还是因为顾忌到方恒,不想在他面前留下坏印象,便收敛了心情,然后宣布要去游乐园玩,恢复下心情。

阿姨,这上午才出去回来,你不累吗?

方恒似乎感觉腿肚子都在抽搐了,可之前林玉琴确实看着心情不好的样子,他要说不去,似乎也有些不近人情吧?

于是最终,俩人再次出了家门,去了附近的一家游乐园,将里面各种游乐设施玩了个遍,见时间差不多之后,这才意兴阑珊的离开。

虽然嘴上说着让那姓王的吃破叶子,但在回去的路上,林玉琴还是去菜市场买了些鱼肉,这才带着方恒回了家。

到家后,见还有点时间,玩了一下午都出了汗,林玉琴便说要去洗澡,留下方恒一个人在客厅里看电视。

正当他津津有味的看着新闻时,忽然听到身后传来开门的声音,转过头一瞧,竟然是还没到下班时间的宋文成。

除了宋文成,他身后还跟着俩个人,一个年纪大点,看起来也是四十多,跟宋文成差不多的年龄,而另一个,则明显年轻很多,估计也就二十五六的模样。

这年轻人怀里抱着一个长方体的木盒,里面估计就是古董了。

看这体积,应该是花瓶吧?方恒猜测着。

宋文成进了门,扫了一眼,就看到了坐在沙发上的方恒,问道:“恒恒,你阿姨呢?”

“阿姨在洗澡。”方恒回道。

而他的话才刚说完,那个四十多的中年人就惊奇的叫了起来:“咦?老宋,怎么才一段时间没来,你家就多了个女儿?还是你亲戚家的孩子?”

面对这个问题,宋文成也不好当着方恒的面解释,只能含糊的说道:“说来话长,这个事等下再说。我们还是先看看东西吧!”

这中年人见宋文成不愿多说,看出了点意思,也就没再多问。

三人各自在沙发上坐好,那个年轻人,这才将怀中的木盒放在了茶几上。

这模样,不由得让方恒好奇了起来,也不看电视了,转而盯着木盒看,就见年轻人打开了盒盖,露出了镶放在黄色锦缎里的一只阔口花瓶来。

“老宋你看,就是这只花瓶了。青花粉彩鱼戏水。”那中年人一边说着,一边从盒中拿出花瓶,放在茶几上,然后也不知在哪,顺手掏出一把放大镜,放在花瓶边上,以作备用:“这可是小刘家的传家宝!”

宋文成没有说话,先是一手抓着瓶口,一手托着瓶底,一边转动,一边认真打量起来。

看了片刻之后,这才拿起茶几上备用的放大镜,开始进行更加细致的观察。

见宋文成的模样,中年人也不打扰,只安静的等着宋文成看完。

不久后,宋文成才放下了放大镜,中年人才开口说道:“老宋,怎么样?是真货吧?”说这话时,他自信满满:“我这人从来不卖假货!”

宋文成既没点头也没摇头,只含糊的轻唔了一声,然后说道:“开价吧!”

中年人笑脸盈盈,说道:“你也是运气好。这花瓶是小刘家的传家宝,但最近家里急需用钱,所以准备便宜一点卖掉——一口价:二十万!”

“这……!”宋文成一时语塞,倒不是拿不出这笔钱来,而是上次花了十万买个碗,就被老婆念叨了好久,现在又花更多的钱,来买个花瓶,到时候恐怕就不只是念叨那么简单了。

在一旁听到这个价格的方恒,心里也是惊叹,一个花瓶,竟然要二十万,难怪林玉琴会生气了。

对于古董不感兴趣的人来说,再怎么有历史的花瓶,也依然是花瓶,除了能摆着看之外,根本就毫无用处,还不如买几个盘子和碗,好歹还能装菜盛饭不是?

可对于喜爱古董,并对此有研究的人来说,古董就是心头好了,一件真古董,不管是花瓶还是书画,不仅能从上面欣赏到千百年前的文化,还能感受到上面的历史气息。

喜欢收藏古董的人,最开心的事情,就是拿着一件真品细细欣赏,就像是看一部小说一般,乐在其中。

至于价格嘛……花钱难买心头好,君不见那些一个个贵得惊人的正版塑料小人,不也有一大群人省吃俭用的买来收藏吗?

就别提古董还能保值了。

不过,真要宋文成拿出二十万来买,他倒不是舍不得,就是担心老婆生气,自然也就犹豫起来。

从刚才的话来看,这中年人很显然就是林玉琴恨的牙痒痒的王姓中介。

在看到宋文成犹豫之后,这王中介也不急,对于这样的客户,他早已习惯,就开始在一旁劝说起来。

方恒本来打算坐在这里,看看宋文成是不是真舍得花那么多钱,来买个花瓶,但这时,忽然听到林玉琴在楼梯那边喊他的名字。

“恒恒!恒恒!”

“来了!”

方恒应了一声,只能离开了客厅,往楼梯方向走去,拐过一个弯,就见刚刚洗完澡,浑身散发着沐浴露的香气,头上包着浴巾,身上还穿着浴衣的林玉琴,站在距离地面最后几阶阶梯上。

她大概是打算下楼来的,但在快到楼下的时候,听到客厅里有声音,便止了步。

本着不看白不看,看了也白看的心理,方恒上上下下将林玉琴打量了个遍,一边在心底赞叹,这林玉琴虽然四十多了,但身材真好,皮肤真白,人也漂亮;宋文成真是娶了个好老婆。

林玉琴倒是没在意方恒的视线,只小声问道:“恒恒,你宋叔叔是不是带了个人回来?”

“是俩个。”方恒纠正道。

“不管一个俩个,肯定有一个是那姓王的中介。”林玉琴有些郁闷,但还是叮嘱道:“时间也不早了,恒恒去厨房帮阿姨摘菜……我去换了衣服再下来。”

“好!”方恒点点头,转过身就往厨房走,而林玉琴也返身回楼上换衣服。

不久后,林玉琴果然换了身衣裙下来。

虽然讨厌那姓王的中介,但本着待客之道,她还是去了客厅打招呼,泡了茶过去,然后才进了厨房,在方恒的协助下,做起了晚饭。

俩人在厨房里忙活,加上炒菜时的声音也大,倒感觉不到客厅里有什么动静。

不久后,当方恒开始端菜上桌,摆放碗筷时,天色也早已暗了下来,宋文成倒是很热情的招呼着那王中介和年轻人一起上了桌。

有男人在,少不了要喝酒,可三人也很克制,一边喝一边说话。

林玉琴虽然心里不乐意,但也不好失了礼数,跟正常的招待客人一样,招待着这中年人和年轻人。

这个时候方恒才知道,这中年人确实就是那个王姓中介,叫王义廷,而那个年轻人,则是之前王中介口中急需用钱的小刘。

那花瓶,就是这小刘家的传家宝。

这王中介估计也知道林玉琴不怎么待见他,没在餐桌上多谈花瓶的事情,倒是开始吹自己鉴定古玩多年来,遇见的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

什么有灵性的玉佩,冒烟的花瓶,吸收月光的瓷碗等等。

说的神乎其神,宛如真事一般。

这让本来就遇到过类似奇事的方恒,不由得在心底琢磨,这王中介,究竟是在吹牛,还是真遇到过这样的事情?

如果是以前,他肯定觉得这王中介在吹牛,可他大昨天才遇到只女鬼,手腕上也戴着把他变成女孩的佛珠手串,都已经亲身经历过,自然也不会太过果断的下结论。

不过终究而言,他还是把王中介说的事,当作故事来听,至于真假,他也没能力去探究。

一顿饭吃完,已经是晚上七点多。

方恒帮着林玉琴收拾碗筷,而宋文成则和王中介还有那个叫小刘的年轻人,重新回到了客厅,继续商讨花瓶的事情。

等到方恒忙完出来,正好瞧见宋文成送王中介和年轻人小刘出门,而他看了一眼,发现那个装着花瓶的木盒,就放在茶几上。

这是谈妥了?

方恒有些好奇,不知道宋文成究竟是以多少万的价格,拿下了这花瓶,觉得估计也就少个一两万吧?

宋文成很快送了人回来,来到茶几前,抱起木盒,就往楼梯方向走去,估计是要去放起来。

而这时,林玉琴也正好收拾完厨房出来,看了眼宋文成去的方向,便直接朝客厅里的方恒喊道:“恒恒,我和叔叔有事情要谈,你乖乖的看电视啊!”

说完,不等方恒回应,她就跟在宋文成身后,上楼去了。

看来这是要算账了。

方恒心里想着。

第十章 大姨妈

宋文成林玉琴夫妻俩在楼上究竟说了什么?

有没有吵起来?

方恒一概不知。

只知道过了十多分钟后,林玉琴就下楼了,从脸上看,倒是很平静,看不出有没有生气,下来后,就招呼着方恒去洗澡。

到了楼上浴室,衣服什么的都已经放在净衣框里,都是白天上午刚买回来的,洗了后,就用烘干机烘干了,立即就能穿。

他也没翻看检查,直接就开始脱衣服;三两下就把自己脱了个精光,露出小女孩正在发育的青涩娇躯。

他站在浴室里的镜子前,打量着镜中的自己。

好小巧的人儿,身高不过一米五左右,瘦瘦弱弱的,全身就没几两肉。

这体重,还不到当初成年人的一半吧?

不过,瘦是瘦了点,人却长得漂亮可爱,脸型小巧精致,秀眉淡抹如烟,一双杏眼顾盼生辉,眼瞳明光透亮,眨一眨眼,就给人一种灵动的感觉。

她的琼鼻娇俏挺秀,小嘴自然粉嫩有光泽。

虽说女大十八变,但从小就是美人胚子的小女孩,长大后也同样差不到哪去。

然而,这样一个长大后注定是个美女的小女孩,里面装着的灵魂,却是个已经二十四岁,性别完全相反的成年男人。

这样的事情,说出去都不会有人信,而即便是已经有两次照着镜子看的方恒,也依然无法适应这种落差感,总感觉就像是做梦一般。

温热的水流哗哗的洒落,他任由流水在身上划过,用手默默的搓洗着身体。

手掌摸过才开始拥有坡度的胸前,柔软如棉花般的腹部,光滑白嫩的大腿……

每一处的感觉,似乎是一样又不一样,既陌生又熟悉,让他纠结。

他面无表情的将全身搓洗了个遍,冲掉上面的沐浴露,就算是洗完了澡,然后擦拭干净,穿上了衣服。

他感觉自己的心情似乎越来越平静了,明明才过去两天不到,却已经开始变得习惯起来;或者说,是已经认命了?

穿好衣服,他站在镜子前,举起右手,看着戴在手腕上的佛珠手串。

要说起这串佛珠的来历,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本来就是他一时兴起,在街边地摊上随便买回来的。

当时那商人开价三十,他觉得贵,还讲了价,最后二十五块钱买回来,就一直戴在右手上,倒是戴了挺久,有两三年了。

他平时偶尔也会把玩把玩,手串上的每一颗佛珠,不管是看上去还是摸上去,都是普普通通的。

根据它买来时的价格来看,显然不可能是什么贵重木材,估计就是什么普通木头的边角料吧?

可现在,就是这样一串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佛珠手串,却在那天的湖里被女鬼缠住的时候,绽放出了金色的佛光。

估计就是这绽放出的佛光,才救了他一命,可救人就救人吧,事后为什么会变成一个女孩,却是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了,难道是获救的代价?

不管如何,只要这佛珠手串还在,他就还有一线变回去的希望,只希望这样的一天不要太久,不然的话,他真不敢确定自己能坚持多长时间。

举着佛珠手串看了片刻,感觉自己好像在浴室里呆了太久,便收拾了思绪,出了浴室,关上灯,回到房间,就见林玉琴正在他睡觉的房间里帮忙折那些白天刚买的衣服。

“洗好啦?”听到动静,林玉琴转过身,见是方恒,便露出了微笑,然后夸道:“恒恒真漂亮!长大后一定是个美女!”

“……”

这话虽然是夸他的,但听着实在是让人心塞,感觉五味杂陈,不管用微笑还是生气,似乎都不对,只能面无表情的走过去。

“现在也来不及买衣柜了。我给你的衣服暂时找了个行李箱装起来。以后洗澡就在行李箱里找衣服。”林玉琴说的行李箱,是一个深蓝色的箱子,很大,一般也就只有出远门,去旅游的时候,才会弄这么大的箱子。

“嗯!”方恒轻轻点了点头,却也感觉这阿姨说话怪怪的,总喜欢为他的以后做打算,做啥都是以后以后的,她不知道自己总归是要去福利院的吗?又或者是……想收养我?

白天一整天,他都没想到这茬,直到现在,这个念头才灵光一闪间冒了出来。

一旦有了这样的想法,他就忍不住细想白天这阿姨对他的态度。

买了好多衣服就不说了,虽然都是女装;还带他去游乐园玩,也吃了不少好吃的,对他的好,估计亲妈也就如此了。

再加上这对夫妻,一个是南岸音乐学院的老师,一个是市人民医院的外科主任,工作稳定,收入应该都挺高,工资加奖金,合起来一年二十几万肯定是有了。

虽然还有个儿子,但已经二十一岁,在外省上大学,对于自己多个妹妹什么的,应该不会有什么抵触,说不定高兴还来不及。

这样一综合,如果能被这家人收养,还真是件十分幸运的事情。

方恒默默的想着,他以前还是孤儿的时候,就因为年纪小,天真的一直在福利院里等着自己的亲生父母来接自己,结果错过了被收养的年限,失去了享受天伦之乐,感受父母之爱的机会。

以至于他成年后,看到小孩被父母牵着手,一家人开开心心的走在大街上,心里都会有羡慕的感觉,不止一次的问自己,如果当初自己不是那么天真,肯被人收养的话,会不会也能拥有一个幸福快乐的家庭?

到时候,他一定会好好的孝敬父母,和哥哥姐姐,或者弟弟妹妹好好相处。

好好的上学,毕业后努力的赚钱,用最大的努力回报他们。

这样的想法随着时间的流逝,年纪的增长,变得越来越淡,越沉越深,如同陈年老酒,埋在了心底。

一辈子,引以为憾。

而现在,他重新变成了一个小孩,仿佛时光倒流了一般,难道老天是特意为了让他变成这个样子,来弥补曾经的遗憾吗?

呆呆的看着林玉琴在盖起行李箱时,还用双手压了压,可想而知这一上午买了多少衣服,让一个这么大的行李箱都装的满满的。

还有鞋子;凉鞋拖鞋布鞋,好几双,却是下午去游乐园回来买菜时,顺路买的。

它们都整整齐齐的摆在门边的鞋架上,静静的等着它的主人穿上。

或许……林玉琴是真想收养他?

要问问吗?

方恒有些犹豫,万一是自己自作多情的话,怎么办?那多尴尬啊!

正当他犹豫间,却见林玉琴盖好行李箱的盖子后,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说道:“对了!还有个东西没给你,你等下!”

说完,就出了房间,但不一会儿,就回来了,手里拿了一包东西,方恒一眼就看到了上面有什么少女的字样,和一个类似于创口贴的图案,心中不由得有了不好的预感。

果然,林玉琴走到近前,把这包东西塞给方恒,问道:“还记得来的时间吗?”

方恒呆呆的看着手中的卫生巾夜用型,一时间不知该作何反应,只有无数的惨红血字写成的‘月经’两个字,在脑海中如同弹幕一般,缓慢掠过去。

他变成女孩的时间满打满算也才两天不到,整天想着的也是该怎么变回去,然后又觉得如果变不回去的话,胸前长着两块肉怎么办,却怎么也没去想成为女人之后,另外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那就是,每个月都要来一次的大姨妈!

直到林玉琴把卫生巾塞进了他的怀里,他才意识到,成长发育的烦恼,可不仅仅是身姿体型,还有更内在,更令人头疼的问题存在。

本来慢慢来,时间久了,他也能够逐渐的想到,可现在林玉琴骤然间戳破,一时间倒是让他有些手足无措起来,看着塞进怀里的东西,不知是该扔还是该留。

林玉琴问了几个问题,都是关于‘大姨妈’什么时候来,会不会痛经等等之类,女性十分隐私的问题。

这些问题,是女孩在十二三岁时必然会遇到的问题,即便是晚发育一点,十四岁是怎么也该来了。

然而,林玉琴絮絮叨叨的说了一番话,却只见女孩一直低着头,没反应,不由得有些奇怪,问道:“恒恒,你怎么了?”

“没,没什么。”方恒好不容易回过神来,喉咙干涩的回应。

难道是害羞了?林玉琴见方恒依然还低着头,不由心想。对于这种事,女孩子会害羞也正常,或许是自己太过直接,不够委婉?

想了想,觉得还是暂时先不说这个话题,到时候再找个时间,让气氛正式严肃点,估计就不会那么害羞了。

想到这,林玉琴也就没有再说关于‘大姨妈’的事,转而说道:“没事的话,那就早点睡觉吧!如果有什么事,一定要记得跟阿姨说哦!”

“嗯!”方恒轻嗯了一声。

林玉琴见此,轻出了口气,转身离开了房间。

第十一章 异变

还能怎么办?

在林玉琴离开后,方恒把怀里的东西随手一扔,转身就扑到了床上,面朝下趴着一动不动。

过了许久,直到憋不住气,感觉快窒息了时,他才猛然翻过身,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喘着粗气。

他从未想过,有一天,他竟然会因为每个月来一次的‘大姨妈’,而感到烦恼,甚至绝望。

坑爹啊!!!

想着想着,他就感觉心情烦躁,骤然间用后脑勺撞着床铺,接连十几下后,才停了下来,一动不动的躺着。

过了好半天,他才从床上起来,下床把随手扔出去的姨妈巾捡了回来,放进床头柜的抽屉里。

事实已成定局,该来的时候还是会来,避不开躲不过,即便他再绝望,也无法改变此时的现状……除非,他重新变回男人。

然而,他现在对此毫无头绪,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似乎只能听天由命的活着了。

方恒重新躺在了床上,轻轻闭上了双眼。

真希望这只是一场梦。

…………

在方恒斜对面的房间里,宋文成和林玉琴正靠坐在床头上,各自看着手中的书。

气氛显得很安静,等了好一会儿,林玉琴忽然阖上了书,说道:“我说老宋,儿子不在家的话,你会不会觉得冷清了点?”

“唔?”宋文成瞅了眼林玉琴,笑道:“这个话题以前好像说过啊!你又不愿意怀二胎,这也没办法……还是现在你又改变注意了?”

“没有!带小孩可比上班辛苦多了!”林玉琴说完,略显迟疑的问道:“要不……我们收养个小孩,怎么样?”

闻言,宋文成显得很意外:“你怎么会忽然冒出这样的想法来的?”

“为什么不能有这样的想法?”林玉琴翻了个白眼:“我灵光一闪不行吗?”

“行!”宋文成也没在这上面争辩,说道:“不过以我对你的了解,你肯定是因为什么事情,才起了这样的心思……不会就是那个叫方恒的小女孩吧?”

“是又怎么样?”林玉琴没好气的说道。

“那你的收养对象,该不会也是她吧?”宋文成一挑眉,问道。

“你真聪明!”林玉琴夸道,也不知是说反话还是真话。

“那是!我不聪明,怎么可能娶到你这么漂亮的老婆呢?”宋文成也不管真夸假夸,全盘接下,顺便也夸下老婆。

“是哦!这么聪明的人竟然会用十五万去买一个破花瓶!”林玉琴说起这事,还是有些闷气加肉疼。

“诶,我们之前不是已经把这件事谈妥了吗?”宋文成说道。

“谈妥是谈妥了,但帐可没算完!”林玉琴说道。

这是什么意思?既然已经谈妥了,那就已经没帐可算了啊!怎么谈妥了,却还有帐可算的?

宋文成心里郁闷不已,但也知道,有时候跟女人是没办法讲道理的,所以干脆的岔开话题,说道:“我们不说这个……就说说你怎么突然冒出收养人家的想来来的?我们好好交流下!”

宋文成的计策很成功,现在林玉琴关注的,还是收养孩子事情上,所以也没在意宋文成转移话题,而是掰着手指头,说道:“想法是突然了一点,但我白天越想越觉得这个主意很不错啊!”

“你看,直接收养一个十多岁的小孩的话,就没有前期的麻烦事,我也不用辞职在家当家庭主妇,省了多少事啊!”

“那你想没想过,十多岁的小孩,要怎么融入我们家呢?”宋文成说道:“收养一两岁的幼儿还好说,如果不说的话,他/她也不知道我们不是他/她的亲身父母,等成年了,也可以看情况说不说。”

“而十多岁的小孩可就不同了,这个年纪的孩子,正要进入青春期,如果没教好的话,可是很麻烦的,叛逆,顽皮就不说了,花费点时间或许能纠正过来,但认不认同我们做她的亲人,恐怕是很难的事情吧?”

“更关键的是,就算我同意了,你儿子呢?他同意不?突然冒出个妹妹来?”

“放心,儿子那边我会搞定,现在关键就是你的看法。”

林玉琴自信满满的做了包票,然后开始为方恒辩解:“你是没跟那孩子接触;我虽然接触的时间也短,但我能感觉得出,这孩子很懂事,很听话……今天午饭和晚饭,她都还主动来厨房帮我忙呢!这样的孩子,打着灯笼上哪找去?”

“就这一天的时间,你就看透了?”

“看没看透我不知道,反正就我自己的感觉来说,恒恒显然跟其他的孩子不同,性格虽然显得有些孤僻,不爱说话的样子,但估计是因为环境的关系。”

说着,林玉琴就把今天上午警察在调查时,方恒说的那些话,和今天白天一天经历过的事情和表现,跟宋文成说了一遍,然后说道:“……是吧!我觉得我跟这孩子不仅很合得来,而且很有缘,不然的话,她从医院里逃出来,又怎么会恰好跑到我们家门口呢?”

“我当时听到声音其实是很害怕的,没打算打开门看情况,但就在我决定不看的时候,心里忽然一动,鬼使神差的,又决定打开看看了。这一看,就看到她倒在家门口。”

说完,林玉琴感叹道:“这就是缘分啊!”

“你这是迷信吧?”宋文成轻笑着摇头。

“我不管迷不迷信,反正我觉得,我跟这孩子有缘!”林玉琴码定的说道。

见自己老婆态度坚决,宋文成也一下没有了话说,略微沉思了片刻,认真的看着林玉琴,问道:“你真想收养她?”

“真想!”

“那好吧!我也不跟你争了。”宋文成点点头,说道:“我同意了!”

“嗯?这么简单?不多说一点?”见宋文成这么轻易的就同意下来,林玉琴反而感觉有些不习惯了。

“我还能说什么?你开心就好!”宋文成捏了下林玉琴的脸,四十出头的年龄,皮肤还是充满光泽有弹性,让人咋一看,还以为才三十岁左右。

“你真好!来亲一个!”都是老夫老妻了,也没什么好害羞的,林玉琴笑嘻嘻的就要凑上去亲,但还没亲到,就被宋文成给阻止了。

“丑话说在前头啊!”宋文成制止着说道:“我虽然是同意了,可以先收养一段时间。这段时间算是测试,如果我不满意的话,我就要提出解除收养了!”

“放心!不会让你生气的!”林玉琴笑着说道。

“别开心的太早,你搞定了你儿子和你老公,还有个当事人没搞定呢!”宋文成泼了盆冷水:“年满十周岁的儿童,收养要获得对方自己的同意吧?”

“这个……她应该不会拒绝吧?”

老公和儿子毕竟是家人,长期相处也知道对方的性格特点,所以林玉琴菜有自信说服,而方恒却是个外人,才相处了一天而已,真要说了解,那显然是不可能的。

“这可说不定哦!你也知道,她之前可是从寄养家庭里逃出来的。那家人对她不好,你要收养她,会有心理阴影也说不定。”宋文成嘿嘿笑着,不等林玉琴说话,就说道:“睡觉睡觉!”说完,就关了床头灯。

“应该不会吧?”林玉琴一边躺下,一边喃喃自语起来。

这一夜,林玉琴和方恒都有些失眠。

前者是在想着该怎么才能得到方恒认可,答应被收养,而后者,则是不知为何心烦意乱,辗转反侧,一闭上眼,就感觉有种莫名恶意在包围着他。

随着时间的推移,夜色渐深,林玉琴终究还是陷入了沉睡之中,而方恒,虽然也陷入了睡梦之中,但却睡得很浅,几乎是处于半醒半梦之间。

而且在朦朦胧胧中,他似乎看见一些漆黑,仿佛烟雾一般的物体,从门缝钻进了房间,然后化为无数的触手,朝着躺在床上人摸去。

他的视线随着黑雾靠近了床,却发现床上躺着的俩个人,赫然是宋文成和林玉琴。

俩人对于即将触及身体的黑雾并无所觉,似乎只是感觉有些冷,紧了紧身上盖着的空调被。

那黑色的烟雾缓缓的落了下去,就在这时,方恒猛的睁开双眼,虽然没有看到,但他感觉到门外有一股令人恶寒的污秽之物。

就好像一股怨念,强烈到能够穿门而入,带着深深的恶意。

怎么回事?

方恒一下从床上坐起身,心里有些惊疑不定,他能明确的察觉到门外有非人的物体在移动。

联想到刚才自己做的噩梦,他心头不由一紧,难道又遇鬼了?!

鬼啊!上一次在水中遇到女鬼,导致他变成现在这个模样,现在怎么又遇见了?难道自己是传说中的招鬼体质?

要不要出去看看呢?

回想起在湖中时,那女鬼的恐怖模样,他显得有些迟疑,但视线落在放在床头柜上的佛珠手串时,又一下变得坚定了。

上一次遇到女鬼,变成了小女孩,这一次或许是个变回去的机会?

想到这,他毅然抓起佛珠手串,戴在了手上,然后跳下床,穿好拖鞋,朝着房门走去。

第十二章 驱散

越靠近门,就越能感觉到门外的恶意令人寒毛直竖,距离房门还有一半路时,他忽然没来由的心生恐惧,一下止住了脚步,想要转身回去。

就在这时,房间里忽然金光大盛,源头正是他戴在手上的佛珠手串。

金光赫赫,照耀之下,似有缥缈的佛音诵经之声传来,灌入耳中,如醍醐灌顶,整个人顿时变得耳清目明,所有的恐惧和慌乱瞬间一扫而空。

也不知哪来的勇气,他一把打开了门,双目如炬,扫向门外。

门外没有灯光,一片漆黑,然而在这片浓墨夜色之中,方恒却能清晰的看到,有一股迷蒙的黑雾,从一侧的小客厅里探出来,并从门缝中,一头钻进了斜对面的宋文成林玉琴夫妇俩的房间里。

这不正是之前梦中所看到的黑雾吗?

他不知道这迷蒙的黑雾是什么,但很显然,刚才他感觉到的恶意和阴寒,便都是它散发出来的,明显不是什么好东西。

那么自己该怎么办?

正当他思索间,那黑雾似乎是发现了他的存在,分出了一小股朝他伸了过来。

方恒吓得连连后退,可就在这时,手腕上的佛珠佛光再次大盛,那正探过来的黑雾,就像是手摸到了滚烫的物体,猛的收缩了回去。

见这佛光能克制这黑雾,他顿时心安了不少,觉得找到了解决的办法,壮起了胆子,举起戴着佛珠的右手,一步一步的朝着黑雾过去。

随着佛光的照射,那黑雾就仿佛遇水消融的白霜一般,迅速的变得稀薄,消失,最终如潮水一般,飞速的退回了小客厅里。

他本着打铁要趁热的心态,快步追了上去,然而就在刚刚进入小客厅,他却一下止住了脚步,屏住了呼吸,全身起了鸡皮疙瘩,寒毛直竖。

只见在小客厅的中央,一团被黑烟包裹的物体正悬浮在半空之中,定睛细看,那竟然是一个看起来才一两岁大的婴儿。

这婴儿蜷缩着身体,悬停在半空中,闭着双眼,似乎在沉睡,而那些被佛光照射退却的黑雾,便是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

鬼!?

最近自己怎么这么倒霉!走到哪都能遇到鬼!

现在自己该怎么办?念几句经文,叫一声阿弥陀佛有用吗?

又或者,悄悄后退,不要惊动她?

方恒心思百转,瞬间就选择了后退这个选择。

只是,他高举着的右手上的佛珠手串,还在散发着淡淡的佛光,这也显得太挑衅和醒目了,所以他有心想把右手放下来,可却发现,这右手不知怎么回事,不管他怎么用力,都是纹丝不动,就像是变成了木头,虽然有感觉,但却无法控制。

这就要了老命了!

他紧张得左手心都被汗湿了,额头上也不知不觉的冒出了冷汗。

不过所幸,过了片刻之后,他原本有些发软的双脚终于有了劲,开始慢慢的后退。

可就在这时,那婴儿忽然睁开了双眼。

眼睛里没有漆黑的眼瞳,只有如蛛网般交织的黑色线条,望之令人倒吸口凉气,一股没来由的寒气,从后脊椎冒出来,直往上蹿,最终感觉整个头皮一阵炸裂,发麻。

鬼婴睁开眼后,就像是从睡梦中被吵醒了一般,哇的一下,发出了啼哭声。

哭声嘹亮,似远似近,飘渺虚无,从四面八方传出,无法分辨具体的方向,就好像潮水一般,不管听不听,它都死命往耳朵里挤。

随着哭声响起,笼罩包裹着他的黑雾越发厚实密集,犹如实质一般,越聚越多,随后如滚滚浓烟,又如乌云压城一般,朝着正在后退的方恒逼迫而来。

还未完全靠近,他就感觉到了一种强烈的怨恨和恶意,如针刺一般,扎在他的身上,不由得感觉身体发麻。

要完!

明明身处二楼小客厅之中,却像是站在野外一般,刮起的一阵阵黑色狂风,吹得他身上睡衣衣襟衣袂疯狂摆动。吹得他连眼睛都睁不开。

关键时刻,又是佛珠手串大发神威,他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体内似乎有某种力量被抽走,使得佛光越来越亮,越来越盛,最终充斥了整个二楼,触目所及,只能看到一片明亮,却并不刺眼的金光,同时耳闻阵阵恢宏梵音。

从外面看,辉煌佛光甚至穿透了拉着窗帘的窗户,照亮了前院。

与此同时,远在五六公里之外的一座山中寺庙之中,有一名正在坐禅的老和尚。

这老和尚年过花甲,光头白须,端坐笔直,一点也没有老年人的模样。

当佛光显赫之时,他似有所觉,睁开了双眼,明亮的眼神仿佛穿透了重重阻碍与距离,看到了远处的佛光。

老和尚含笑点头,却什么话也没有说,就重新阖上了双眼。

而在另一边,距离宋文成同样不算很远,直线距离只有几公里的路,一名身穿破烂道袍,梳着发髻,头上插着三根枯草的道士,躺在街边石椅上,亦被佛光的动静所惊醒,微微抬起身,用手肘撑着石椅,望着一个方向。

半饷,他才开口说道:“诶呀,怎么又是个秃驴!”

说完,似乎是有些遗憾,摇摇头,重新躺了下去,翻了个身,继续睡觉。

说来话长,实际上佛光持续的时间并不长,只不过一两秒钟而已,便迅速由盛转衰,黯淡下来。

没有了佛光的照映,小客厅里仍然一片漆黑,而那鬼婴和欺压过来的黑雾,却已经完全消失不见,仿佛刚才的场景仅是一场幻觉而已。

然而,不管是不是幻觉,此时的方恒只感觉身体就像是被掏空了一般,精神疲倦,浑身无力,根本就没心思细看,只勉强开了门,回到自己的房间,然后一头倒在床上,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明明才遇到了这么恐怖诡异的事情,可身心皆疲的情况下,这一觉,却睡得十分安稳踏实。

等到他睁开眼时,天已大亮,发现昨天明明是趴着睡的,但现在却不知什么时候躺在了床上,身上还卷着被子。

心里觉得应该是睡着后,自己卷的,也就没在意,随后才想起昨晚上的事,又想起宋文成和林玉琴俩人,便连忙跳下床,穿上拖鞋,连衣服都来不及换,穿着睡衣,就出了房门,看到主卧的门还关着,便跑过去敲门。

敲了半天,没有人应,自己试着开门,倒是一下打开了,但房间里没有人。

见此,心里倒是稍安,既然不在房间里,那就说明下楼去了,看来昨晚上的事情,并没有对俩人造成什么伤害。

但具体的情况,还是得亲眼看到才成。

于是,他下了楼,但楼梯才下到一半,刚过转折点,就看到林玉琴身上挂着围裙,正在餐桌前摆放碗筷,准备早饭。

听到下楼的动静,扭过头看了一眼,有些意外的发现竟然是方恒,便笑道:“恒恒今天起的很早啊!”

“嗯,早!”

很早吗?他急着关心宋文成和林玉琴俩个人的状态,离开房间时,倒是忘记看时间了。

他仔细打量着林玉琴,发现她还是有点黑眼圈的,便问道:“阿姨昨晚上没睡好吗?”

“有这么明显?”林玉琴摸了摸自己的脸:“昨晚上因为想事情,确实有点失眠,后来睡着了,又做噩梦……可能脸色有点差。”

那黑雾仅仅是让人做噩梦吗?还是因为他阻止的及时,以至于没来得及有更进一步的动作?

方恒不动声色,见宋文成不在,便问道:“宋叔叔呢?”

“他啊!接了个电话,就先出门去了!”林玉琴说道:“估计是医院里什么事吧!正常。”说完,看了方恒一眼,说道:“过来吃早饭吧!今天买了东街的手工面!”

“我先去刷牙洗脸。”方恒下来主要还是看宋文成和林玉琴俩人如何,现在见没什么事,这才松了口气,转身上楼洗涮去了。

回到二楼,他没有立即去房间隔壁的浴室里洗涮,而是脚步迟疑了一下,然后拐了个弯,进了小客厅里。

这座别墅面积很大,大概两百多平米,一楼是一厅一厨一卫一餐厅,没有用来居住的卧室。

而二楼,则是三室一厅一卫的划分。

三室是一主卧,两次卧;主卧位于中间,与一间次卧相邻,而另一间次卧则在斜对面。这间次卧便是方恒现在居住的房间,它隔壁就是二楼的共用浴室,浴室再过去,就是一个面积不算很大的小客厅。

这个小客厅里的摆设与楼下不一样,走的是复古风;雕琢精致的红木沙发、红木茶几、红木架,另有绿叶茂盛的盆栽点缀其中,周边的零星装饰,也都仿古设计,显得古色古香十分有品味。

这间小客厅,其实就是宋文成用来放置古玩的地方,除了昨晚上刚买回来的古董花瓶之外,在那红木架上,还有一些瓷盘瓷碗玉雕等,如果全是真品,价值自然不菲。

昨晚上,那鬼婴就是出现在这小客厅里的,方恒怀疑是寄居或者封印在某件古董里的——电影上都这样演的。

然而,他在这里转了一圈,几乎每件有坑有洞,看着可以装什么东西的古玩都看了个遍,却没发现任何痕迹。

这让他心底不由得犯嘀咕,难道是昨晚上的佛光将鬼婴消灭了吗?

这倒是件好事,可好不容易遇到一次,如果就这样什么都没发现的消灭了,又好像稍微有点不甘呢!

第十三章 音乐学院

吃过早餐,林玉琴问道:“我今天在学校有一节课,你要跟我去学校里玩吗?”

学校啊!

方恒才想起林玉琴是南岸音乐学院的讲师。

虽然大学校园并不稀奇,但他一个人呆在家里好像也有些无聊,除了看电视,好像也没什么可做的,还不如去跟着林玉琴,去学校转转。

要知道,类似于音乐学院这样的学校,一向美女众多,跟着去学校里看看美女,还是挺不错的。

想到这,他便点头答应下来,跟着林玉琴去学校玩。

既然要出门,自然就不能穿睡衣了,林玉琴去厨房洗碗,方恒自己上楼回了房间,在一堆衣服中挑挑拣拣,总算挑了一件看着还算合眼的衣服换上,才下楼,被林玉琴看到了,便被吐槽搭配古怪,不好看,于是重新回到房间里,按照她的心意来搭配。

衣服都是林玉琴买的,如何搭配,她心里自然有数,不一会儿,方恒身上就换过了一身。

上身是颇有民族风的粉色无袖上衣,上面的扣子是红色盘扣,更添古风。下身则是淡灰色,印有红色梅花的七分裤,外面还罩着一层细网薄纱,增加层次感。

穿上后照照镜子,好一个古韵少女,确实很漂亮可爱,林玉琴赞不绝口,可当事人自己,心里却别扭的很,想吐槽,可又觉得要争论解释起来也麻烦,最终干脆也就不再说话,木着一张脸,跟着林玉琴出了门。

今天天气晴朗,风和日丽,要是星期天放假的话,倒是个出行游玩的好时候。

然而,昨天星期天刚过,今天是星期一,于是大街上随处可见背着书包,穿着校服的学生。

看到这些小孩,方恒才忽然想起,自己现在这模样,好像正好也是上初中的年纪吧?难道以后还要上学?!

……不要这样吧!

心里不由得一阵哀嚎,好不容易熬过了二十多年的学生生涯,现在又要回去?这简直就跟游戏玩到五六十级,眼看已经毕业了,结果一下掉到十几级,又要重新刷怪做任务升级一样。

就算其中会有乐趣,但也会有腻烦的感觉吧!

然而这种事,恐怕是避不过去的,或许自己应该表现的成熟些,聪明些,以获得更大的自由?

他暗自琢磨着,不知不觉间,就跟着林玉琴来到了一座高大的石门前。

这石门其实就是一个石牌坊,足有七八米高,有三个出入口,四根石柱前摆放着四只造型各异的石狮子。

整体来看,这石门像是完全用一整块巨石粗凿而成,上面雕刻有人物和花草树木等,细看不算精致,但却给人一种大气古朴的感觉。

这座石门矗立在这里,与往左右延伸,作为围墙的铁栅栏相连,隔绝了内外,但却不显得封闭,沿路走来,能透过栅栏看到里面茂密翠绿的树木灌丛,而到了石门这,更是有两颗绿绿葱葱的古树枝叶低垂,拱拥着石门。

而在这石门身上,亦有细藤枝蔓攀爬,一切都给人一种幽雅静谧的感觉。

这里就是著名的南岸音乐学院了,在全国音乐学院中,也仅次于中央音乐学院,而在世界音乐学院排名中,也能挤进前五十名。

这所学校,算是牙山市人民的骄傲之一,而林玉琴,便是南岸音乐学院的教师,想来应该是很有水平的。

从这里到宋文成家,距离不算远,林玉琴和方恒俩人是一路走过来的。到达时,正有学生进进出出,林玉琴便牵着方恒,随着人流一起走进了校门。

石门之后,是一条宽阔的石板林间路,左右两旁栽种着茂盛高大的树木,低垂的树枝绿叶遮挡住了大部分的阳光,只有斑斑点点的光斑留在地面。

如此茂盛的树荫,让人一进校门,首先感觉到的,便是一片阴凉。

沿着平整的石板路往里面走,进了一条岔路,继续前行。

或许该说不愧是搞艺术的,这学校里绿化面积,看起来远比其它的大学要广阔,到处都是树木花丛,间或能看到有些雕塑,石刻的金属的都有,样式也不局限于人物或者动物之类,各种物品或者抽象的也有,但最多的,还是和音乐有关。

例如,在一张金属成型的休闲长椅边上,就依靠着一架大提琴。

这大提琴做的惟妙惟肖,以至于远远看到的时候,方恒还以为真的是谁不小心遗留了一架大提琴在那的,结果走近了看,他才发现不对劲,还特意伸手摸了一下。

这个举动惹来了林玉琴一阵娇笑,也让方恒略显尴尬的缩回了手,懊恼自己怎么会突然脑抽犯傻,想也知道就算是在校园里,也不可能有人遗漏一架大提琴在椅子边啊!

林玉琴笑过后,摸了摸方恒的脑袋,继续向他介绍起学校的建筑和历史来。

方恒静静的听着,对于这样有名的音乐学校,还是挺好奇的,东张西望的看着,可以看到这里很多建筑旧而不破,很有历史感,但建筑风格挺洋气,这可能是因为这学校以西乐为主的关系。

道路上人来人往,年轻充满朝气的学生说说笑笑的行走在道路上。

偶尔有学生估计是认识林玉琴,笑着躬身打招呼,林玉琴便也点头微笑,然而每次打完招呼之后,这些学生都会用好奇的眼神望向方恒。

方恒抿着嘴,也不说话。

走了一段路后,林玉琴问道:“感觉怎么样?这学校不错吧?以后在这里上学如何?”

“……我没有音乐天赋。”

音乐这东西,也是很看天赋的,至少同样的人,学弹吉他,有的人熟悉下指法,老师稍微教下,自己稍微练下,就能弹的似模似样了。

而有的人,就算老师手把手的教,自己每天辛苦的练,仍然是学不会。

所以这种事,是强求不来的。

林玉琴说这话也只是调侃而已,不说方恒有没有音乐天赋,即便是真有,想要考进南岸音乐学院,也不是件简单的事情,但在这方面,鼓励远比打击要好,毕竟,谁能说定以后的事呢?

“我等下要去上课;你是自己去玩?还是跟着我去上课呢?”林玉琴说道。

上课有什么跟的?又不是没上过,方恒自然是毫不犹豫的说道:“我自己去逛逛。”

“我倒是希望你能来看看我上课呢!”林玉琴略显失望的说道。

“……我在周围转转,就来找你。”

“真乖!”林玉琴捏捏方恒光滑精致的脸蛋,笑了起来:“那我先带你去我上课的教室看看,到时候你自己过来。”

“好!”方恒点点头。

林玉琴领着方恒继续往前走,很快就来到了一座大楼前,外面有五个金色大字,写着:综合教学楼。

“就是这里了。”林玉琴站在门口,说道:“我在三楼的C3-5教室。很好找的,到时候你转完了就来找我。”

“嗯。”方恒点头,便又被林玉琴带着去门口保安那,认了个脸熟,这才跟方恒挥手再见。

目送着林玉琴进了综合楼大门后,方恒转过身,扫了眼周围,他对这里不熟,倒也没想要具体去哪,就随便找了条路,沿着往外走。

他曾经也有过大学生活,虽然南岸音乐学院比他上的那所大学要厉害多了,但就气氛而言,其实也是差不多的。

他漫无目的的沿着路走,偶尔会与三三两两的男女学生擦肩而过,路上遇到一些女学生,果然都长得挺漂亮的,不辱学校之名。

一路走一路看,也能遇到一些外人来这学校参观,感觉简直就像是在旅游景点一样。

转了半饷,满足了自己看美女的想法,便看着立在路旁的校园分布图,绕了一圈,又回到了综合楼前。

综合楼本来是不让外人进的,但之前因为打过招呼,所以方恒并没有受到阻拦,直接进了综合楼。

来到三楼,沿着通道找过去,倒是很轻易的就找到了林玉琴正在上课的教室。

透过窗户往里面张望,见这教室跟其它大学的梯形教室也差不多,也有多媒体系统,就是在讲台角落里,还摆放着一台钢琴,这大概是跟其它大学唯一有区别的地方。

教室挺大,但学生不多,也就十几个而已。

教室隔音效果好,虽然看到里面那钢琴有一名女生在弹,但在外面,却不怎么听得到声音,就见女生弹一段,就被中止,然后林玉琴就开始讲,讲完又弹,指出里面的错误等等。

见林玉琴在忙,方恒倒也不急,就站在窗前看着,但很快他的存在就被林玉琴发现了,她笑了一下,做了个手势,他倒是看明白了,是让他进来。

既然如此,那门显然是没锁。

他过去轻轻推了下门,果然教室门是虚掩着的。

推开后,他就走了进去,然后在靠近门的附近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

林玉琴就在上面讲课,她的一举一动自然受到现场所有学生的关注,所以在方恒进来时,吸引了所有学生的注意,在看到是一个漂亮的女孩进了教室时,登时都有些好奇这个女孩是做什么的,可没听说林老师有女儿啊!

不管如何,课依然在继续,方恒也就坐着旁听。

第十四章 经书

在现场上课的学生显然都不是新生,而林玉琴讲解的内容也都挺有深度的。

但很奇怪!

明明从来没学过音乐,方恒听着林玉琴讲的每一句话,却自动的在脑海中分解,转化,变成他所能够理解的。

整个过程就像是自动化机械一般,自然而然的,撇弃了糟粕,留下了精华,并自动将其转变成了知识。

很神奇的感觉,他甚至还有闲心分心二用,一边听着林玉琴讲课,理解着她所讲的内容,一边在心里犯嘀咕,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难道自己变成天才了?他转着黑白分明的眼珠子,感觉自己就像是变成了两部分,一部分在走神,另一部分则在认真听课。

听的课是他从来没学过,一点基础都没有的高深内容,然而他却能明白和理解这些内容,甚至有种感觉,如果让他上场,坐在钢琴前实现林玉琴所说的弹奏技巧,也是毫无问题的。

这简直就像是空中楼阁一样,但比空中楼阁强的是,他竟然真实现了这样的一栋楼阁!

究竟是他重生附体的关系,还是这女孩的脑子本来就好使?

方恒觉得多半是女孩的脑子好使,毕竟以前的自己怎么样,他还是很清楚的,虽说考上了大学,但上的也不过是三流大学,不值一提,而即便在这样的大学中,成绩也基本上处于不上不下的状态。

这或许跟他还要忙着打零工,赚生活费有关,但如果真是学霸的话,显然这些都不是借口。

而现在,他竟然在丝毫没有接触过音乐的情况下,听懂了林玉琴讲的内容,并能理解,如果换成以前的他,显然是不可能的事,那这就只能归功于女孩的脑子好使了,又或者是他的灵魂和女孩的身体融合之后,产生的化学作用?

短短几天时间里,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稀奇古怪的事情已经有很多了,现在也不多这一个,更何况这次发生的还是好事,他一心二用的琢磨了片刻,也就没有再多想什么,反而认真听起讲来。

林玉琴毕竟是在上课,在讲台上还是需要履行自己老师的职责,所以在方恒进来之后,也就没多关注他,只偶尔看他一眼,更多的还是放在讲课方面。

然而,偶尔几次的关注,却让她有些诧异的发现,方恒看起来听得很认真的模样,难道他能听懂?心里有些嘀咕,可此时也不好问,只能继续讲课,一边关注他的情况,等着下课之后,再做询问。

一节课两小时,如果是以前上课,别说两小时,就是一小时,方恒都嫌太久了,而今天的这节课,他却感觉一眨眼就过去了,听到林玉琴说下课时,他竟然还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希望林玉琴再讲个两小时,好让他满足。

我去,这是什么情况?

自己这是沉迷上课无法自拔了吗?

课上完了,现场听课的学生开始退场,偶尔也会有学生上到讲台,询问林玉琴一些问题,林玉琴便也亲自上场用钢琴弹上一段解惑。

方恒坐在位置上没动,就看着一个个离场的学生路过面前,几乎每一名学生,都会用好奇的眼神打量他。

等了十分钟左右,终于学生都走的差不多之后,林玉琴这才笑着来到方恒面前,问道:“怎么样,很无聊吗?”

方恒摇头,不仅不无聊,他还听得很过瘾,甚至还想继续听下去,这一定是他脑子里哪根神经搭错了。

林玉琴略显好奇的问道:“我刚才讲课的时候,见你听得很认真,你以前学过音乐?”

“没有!”方恒继续摇头。

“那你听得懂?”林玉琴继续追问。

略微迟疑了一下,方恒还是决定谦虚一点,说道:“能听懂一点。”

“真的?”林玉琴显然有些怀疑,毕竟一个毫无音乐基础的人,怎么可能能够理解什么叫素歌,什么叫尾奏,什么又叫复音音乐等等之类的。

这些专业术语,没有专门去了解过的话,根本就不知道是什么。

而林玉琴在讲课的时候,自然也就难免用到很多类似的音乐术语,所以即便方恒承认自己能够听懂一点,她还是有些怀疑。

不过想了想,这可能是小孩好面子这样讲的,林玉琴也就没有在意,说道:“走吧,回家去了。”

大学老师就是这么自由,一天也就一节课,一周差不多也就两三节课的模样,剩余的时间,其实更多的还是在教私课,毕竟,大学老师之所以很赚钱,更多的还是私课上的多。

方恒察觉出林玉琴明显是有些不相信,但这种事,要是换个位置,他也不会相信,所以他也没有辩解,因为辩解起来的话很麻烦,而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辩解,才能让人相信。

在林玉琴招呼他离开后,他便跟着她出教室门。

不过,才刚出门,就被人叫住了。

“林老师!”叫住林玉琴的人,就站在门口,一出门就看到了,是一个戴着眼镜,穿着白衬衫和牛仔裤的男孩。

这男孩模样普通,可站在那,第一眼就给人一种简单干净的感觉。

而方恒,更是从这男孩身上闻到了一种令他略显诧异的气息。

这气息既熟悉,又陌生,可要他说出究竟是什么气息来,却又无法描述,脸上不由得露出了一丝疑惑。

似乎是拥有同样的感觉,这男孩也略显诧异的望了方恒一眼,打量了他片刻,然后视线重新放在了林玉琴身上。

“林典,今天怎么没来上课。”林玉琴显然是认识这个男孩,直接叫出了他的名字。

“我这不是有事请假了吗?”林典看年龄大概也就十八九岁的模样,这年龄,在大学里估计也就是大学新生,才来了半个学期而已

他说这话时,显得有些腼腆,就像涉世未深的少年一般。

林玉琴这样质问显然是开玩笑,既然是请了假,她不可能不知道,见林典露出那种腼腆表情,便笑道:“好了,知道你请假了。那你怎么又回来了?事情办完了?”

“嗯……回去拿了点东西。”林典说完,问道:“林老师,你最近一段时间是不是会偶尔做噩梦?”

“我的脸色有这么差,一下就被你看出来了吗?”

林玉琴困惑的摸摸自己的脸,要说在家里被方恒看出来还没什么,毕竟刚起床,也没化妆,可现在来学校,她可是化过妆,进行过掩饰的,就这也都被看出来了,那她的脸色该是有多憔悴!

林典上下认真打量了一遍林玉琴,然后把手中一直拿着的一本书,郑重的递了过去:“林老师,不管你信不信,我觉得你可以每天晚上睡觉之前,念一遍经文,保证可以安稳入睡,不做噩梦!”最后的两句话,他加重了语气,显得十分的自信。

“什么书?”林玉琴有些疑惑的接过书,问道,然而,等书拿到手中瞅了眼封面,登时有些哭笑不得,难怪听林典说是经文,原来这竟然是一本叫《金刚经》的佛经。

这本书封面厚实,颜色微黄,看着倒是没多大特别的,就跟在寺庙里看到的那种放在外面送人的经书差不多。

方恒略显好奇的踮起脚去看,等看到是《金刚经》之后,也是微微一愣,遂即重新认真打量起这个大男孩起来。

难道这家伙还有什么门道?他心里暗忖。

之前听林典说林玉琴做恶梦失眠的时候,还以为他真是通过脸色看出来的,可现在却这么郑重的给了林玉琴一本经书。

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这叫林典的家伙,看出了林玉琴家里在闹鬼?可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的话,方恒可没看出林玉琴身上有什么不干不净的东西,难道这林典就看出来了?又或者只是蒙的?

林玉琴拿着经书,有些哭笑不得,失眠做噩梦看经书有用吗?或者是跟那些把微积分当成催眠用的学生一样,看几眼就能睡着?

“你该不会就为了这本书特意请假的吧?”听这话的语气,明显变了,要是林典承认是如此,那林玉琴恐怕就要说教一番了。

“当然不是!这个只是顺便的!”也不知是机灵,还是事实如此,林典连忙否认。

“真的?”

“真的!”林典肯定道。

“那好吧!看在你关心老师的份上,这书我就收起来了。”林玉琴说道。

“光收着没用,记得每天晚上睡觉之前,要念,也不用念完整本,念其中一段就可以,等感觉心灵安静下来后,再继续坚持念一段,效果更好!”林典表情认真的叮嘱起来。

“好吧!我会按照吩咐的!”林玉琴好笑的拿着经书敲了下林典的头,然后说道:“时间不早了,你刚回来,去休息吧!我也要回家了。”

“嗯!”林典点头,说道:“林老师再见!”

道了别,林玉琴牵着方恒转身离开,林典却没有立即走,而是站在原地,望着林玉琴和方恒的背影,等到俩人走了一段路,快到楼梯口时,他才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了一个东西。

第十五章 音乐天才

林典掏出的东西是个铜铃,模样小巧精致,直径大概也就三公分左右,看着就像是寺庙里的那种巨大的梵钟缩小版,给人一种古朴大气的感觉。

铜铃粗一看,似乎普普通通,没什么特别的,可仔细打量,却能发现,这铜铃的表面有十分繁杂的凹痕线条,组成了一只十分抽象,无法辩解出模样的动物。

他拿出铜铃后,就用食指和大拇指捏着顶端的龙头钓手,齐胸高的举着,明明铜铃没有钟舌,也没有外物敲击,更没有什么晃动,仅仅是举着而已,却忽然发出了一声钟鸣。

清脆的钟声悠扬而清远,给人一种清澈透明的感觉。

在这声音发出来的瞬间,远在十多米外,正要随着林玉琴拐弯下楼的方恒,耳廓忽然微微一动,似乎听到了这有些与众不同的声音,心里不觉诧异,哪来的钟声?

声音是从身后传来的,他好奇的回过头去看,却只看到林典站在原地,面带微笑,并没有什么举动,见他回头,还举起手挥了挥。

等到林玉琴和方恒终于在拐角处消失后,林典才收起了脸上的笑意,微微蹙眉,自言自语的说道:“果然,这女孩有问题。”

说完之后,站在原地沉思了片刻,这才转身离去。

…………

虽然之前在学校里答应的很认真,但在回到家里之后,林玉琴显然并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直接把经书往茶几上一丢,便取出一些零食,和方恒坐在客厅里看起电影来。

俩人一边嗑瓜子,一边吃薯片,等到临近中午了,才去厨房准备午饭。

吃过午饭,休息片刻便去睡午觉。

正在睡梦中时,迷迷糊糊的,在床上就隐隐听到窗外有音乐声传来。

他睁开眼,仔细辨认了一下,发现声音是从楼上传来的,是有谁在弹钢琴。

这家里会弹钢琴的人,除了林玉琴也就没谁了。

方恒从床上爬起,瞧了眼床头柜上的闹钟,正好两点半,睡了一个小时,也足够了,便起了床,去隔壁的浴室洗了个脸,让自己更清醒些,然后就循着钢琴声上了三楼。

从外面看,三楼只有半层,但面积却很大,现在想想,既然二楼小客厅是宋文成的收藏室,那么作为钢琴老师,林玉琴会有个钢琴房应该也是很正常的。

不过,二楼是放不下了,但三楼的空间却是绰绰有余的。

毕竟是别人家,他一个外人也不好随便乱跑,所以这三楼从来没上去过,在踩着楼梯上楼的时候,心里就在做着一些猜测。

等他上到三楼的时候,倒是发现自己做出的猜测与事实并无多大差异,在这三楼上,确实有个琴房,此时门还敞开着,这大概也是他能在房间里听到钢琴声的原因。

听着从门里传出的钢琴声,方恒踩着楼梯来到了门口,果然看到林玉琴坐在一架钢琴前弹奏。

他自觉没有什么欣赏细胞,却也觉得林玉琴弹的很不错,反正听着很好听。

只是很遗憾,他对于钢琴曲,除了那首在学校几乎洗脑的《致爱丽丝》,和几首虽然耳熟,但却叫不出名字的钢琴曲比较熟悉之外,还有其它什么钢琴曲,是一概不知,而眼前林玉琴弹着的是什么著名的钢琴曲,他自然也是不知道的。

林玉琴也不知道已经弹了多久,反正当方恒站在了门口,听了没多久,她的弹奏就已经接近尾声。

等最后几个尾音按下之后,林玉琴笑着望向站在门口的方恒,略带歉意的说道:“是不是吵醒你了?我习惯在午睡醒来后弹一段,倒是忘记你在楼下了。”

“没有!”方恒摇摇头,说道:“我正好醒过来。”

说完,他好奇的往琴房里张望,见这间琴房装修精致,占地宽阔,足有五六十平米,地面铺着干净的褐色木板,天花板上有明亮的水晶灯,除了一架体积最大的钢琴之外,墙壁上还挂着一些其它乐器,像小提琴、吉他贝斯等等。

除此之外,角落里还有架子鼓,高档音响和多媒体电子琴之类的。

如果不是这里确实是林玉琴家,否则方恒还以为自己是来到乐器店了;不管大的小的,品种十分齐全。

见方恒好奇的张望,林玉琴便笑道:“进来啊!”

方恒从来没接触过什么乐器,心里确实也挺好奇的,见林玉琴邀请自己,便点了点头,脱掉穿着的拖鞋,赤脚走进了琴房。

“要玩玩吗?”林玉琴也不知是好玩,还是有什么想法,很热情的邀请方恒玩这些乐器。

对于不懂音乐,不会弹奏的人来说,不管是钢琴还是吉他贝斯什么的,最多也就按几下,拨动几下,听个响而已,想要弹奏出好听的音乐,那非得进行一番刻苦训练才成,而如果想要在这方面有什么大的成就,那必然也少不了天赋。

方恒不懂音乐,却也多少听过一些比较有名气的乐器品牌,首先像雅马哈的钢琴就很有名,他是知道的,便宜的几千块,高档的十几万甚至百多万,也都不稀奇。

他看到林玉琴弹着的钢琴就有雅马哈的标志,再看这体积,价格明显低不到哪去。同理,既然有这么贵重的钢琴了,这房间里其它的乐器想来也便宜不到哪去。

他也不知是从哪听说过,乐器是不能随便给不懂的人乱动,否则会走音什么的,反正就是这么个理,但究竟是不是这样,他也不知道,可本着不乱动就不会出事的想法,他虽然很好奇,却还是摇摇头,说道:“不用了,我又不会弹!”

“没事!”方恒虽然拒绝了,但林玉琴却并不放弃,反而十分热情的邀请他,拉着他在钢琴前坐下,说道:“不会我就教你,很简单的。”

林玉琴这么热情,方恒也是盛情难却,加之就如同所有外行一样,看到人家用乐器弹奏音乐,心里会很羡慕,觉得自己就算没学,或许也能弹上一段,结果等找到了机会,却也只能看着数字乐谱,磕磕碰碰的弹首最简单的儿歌《两只老虎》而已。

与林玉琴一起坐在长椅上,不等他仔细打量面前黑白分明,光洁如新的琴键,林玉琴就已经拿出老师的模样来,开始教他认琴键了。

“你看,这一区段是小字组,这边是大字组……黑键是升降音……弹奏的时候,手型很重要,手腕放松,手指放松,在弹下去时,用手指发力,像这样……”

虽然之前说是玩玩,可当方恒坐下后,林玉琴倒是很认真的开始教起一些初学者的基本知识来,像什么钢琴键的分区,左边是依次低音,右边的是依次高音等等。

看她教得认真的模样,到完全不像只是让方恒玩玩而已。

不过,在考虑到初学者的接受程度,林玉琴也是没教太快,只是一边教,一边让方恒熟悉,确定明白后,再教别的。

然而,这一教之下,倒是让林玉琴深感惊讶,她说的话,教的任何东西,身边这个女孩似乎是一教就会,一点就通,根本就不需要她重复提醒,只要让他练习一遍,很自然的也就掌握了下来。

如果再多练几遍,原本的生涩感也很快消失不见,完全就给人一种练习了很久的感觉,根本不像是初学者。

以至于林玉琴越来越惊奇,心里就有了一点想法,本来还担心一下教太多,接收不了的担心,完全烟消云散,最后越教越多,基础知识教完后,就开始更加深入的教导,甚至一个不注意,连更高深的内容都拿了出来。

而每当这个时候,她就要问一句,听得懂吗?

方恒毫不犹豫的点头,然后林玉琴就让他自己根据她教的,练习一遍。

就这样,不知不觉间,方恒就从一个对钢琴完全一窍不通的初学者,完成了入门者的转变,继续往熟练生前进。

当林玉琴已经不对方恒的聪慧感到惊奇时,方恒已经在她的指导下,用面前的这架钢琴,用他自己的双手,弹出了第一首钢琴曲,名字叫《水边的阿狄丽娜》。

虽然这仅是一首适合初学者的钢琴曲,可要知道,方恒在今天之前,是完全没有接触过钢琴的。

然而现在,听着钢琴发出流畅的音乐声,葱白玉琢一般的纤细手指在黑白分明的琴键上跳动,这种熟练感,流畅度,让林玉琴深感无语,这哪里还像是初学者?这已经完全有了入门很久的学生的程度了。

她要是把今天发生的事说出去,估计连她老公都不会信!这个世界真的有天才!这老天爷真是送来了一个大礼包啊!

看着完全沉浸在‘自己终于能够弹奏钢琴’的成就感中的方恒,林玉琴不觉心中一跳,隐隐有种似乎已经恰到好处的感觉。

就是现在吗?她暗自琢磨着,脸上却是没有丝毫表露出来。

等一曲弹完,方恒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以前都是羡慕别人能够弹吉他,弹贝斯,现在终于轮到自己了,只是,这钢琴太大了,又贵重,不好搬去街边或者公园里显摆,倒是有些可惜,或许,应该学学其它的乐器?

他偷偷望向对面挂在墙上的小提琴,心里直痒痒。

可就在这时,他忽然听到身边的林玉琴发出一声叹息。

第十六章 同意

这声叹息有些突然,也有些莫名其妙,惹得方恒疑惑的望过去,看着林玉琴。

不过,不等他开口询问,林玉琴就已经自己开口说出叹息原因了。

她摸着方恒的头发,脸上露出遗憾的表情,说道:“我要是有个像你这样有音乐天赋的女儿就好了,到时候一家四口,就能组个小乐团,没事就作曲编曲玩,多棒!”

方恒眨眨眼,这算什么?试探吗?

接着,对方又用开玩笑似的语气笑着说道:“要不恒恒,你就委屈一下,做我女儿怎么样?”说完,用有些紧张的表情看着方恒,虽然说着像是开玩笑,但她可是真的希望方恒能够答应的。

闻言,不管对方是不是开玩笑,方恒倒是毫不犹豫的抓住了机会,点头说道:“好呀!”

“真的?!”听到这两个字,林玉琴惊喜的叫了起来:“我可不是开玩笑哦!”为了确定是真的,而不是因为她之前的语气开的玩笑,她又确定了一遍。

“嗯!”方恒点头,他也不是开玩笑。

虽然隐隐觉得现在正是一个好时机,但为了保证起见,林玉琴想的也仅仅只是试探一下女孩的想法而已,到没想到,惊喜竟然来得这么突然,原本的试探,竟一下成真了,不由得一下抱住了方恒,在他脸上使劲的亲了一口。

“阿姨好开心!我终于有个女儿了!”林玉琴激动的说道:“今天一定要庆祝一下!”说着,急急忙忙的起身要走,但很快就又停止了动作,似乎是想起了什么,问道:“恒恒喜欢吃什么?阿姨给你做!”

见林玉琴这么兴高采烈,激动不已,连本来很淡定的方恒,也不由得受了影响,脸上露出了微笑。

在听到林玉琴的问话后吗,他摇摇头,说道:“我什么都吃。”他确实不怎么挑食;没钱吃饭的时候,还能怎么挑?

然而,林玉琴却不这样觉得,说道:“那总有一样十分喜欢吃的吧?”

“鸡鸭鱼肉,好吃就可以了。”

“那好吧!阿姨就做自己最拿手的菜让你尝尝!”

林玉琴说完,就兴冲冲要出门,一边走一边喊道:“你就在这里玩,阿姨去买菜,马上回来!”

面露微笑的望着林玉琴在门口手忙脚乱的穿鞋,然后听着噼里啪啦的一阵下楼梯的声音,等到完全听不见动静之后,方恒脸上的笑容才渐渐收敛了起来。

奇怪。

他摸着自己的胸口,胸部微微凸起,那是胸部正在发育的迹象,但他在意的并不是这个,而是觉得自己的反应有些奇怪。

实际上,从更早之前,他就隐隐有这种感觉了,只是时间太短,所以没在意,直到现在,看到林玉琴这么激动,这么开心,他才终于注意到这件事来。

自从变成女孩之后,他的七情六欲,或者说是人的喜怒哀乐这种外在的情感表现,好像变得有些淡漠起来。

按理说,他也是很期待被人收养的,毕竟在这之前,他可是一直把自己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无法享受家庭的温暖而引以为憾,如果被人收养的话,他觉得自己应该会很开心——就像林玉琴那样。

然而,事实是,他在答应被林玉琴收养之后,林玉琴开心激动得无法言表,反倒是他,内心并无多大波动,唯有最后才稍微受到了一点感染,露出了笑容。

这算什么?

转生/附体/夺舍的后遗症吗?

还是灵魂有大小;身体太小,灵魂太大,结果融合之后,小身体穿不下大灵魂,结果导致灵魂里缺失了情感表达的一部分?

这个想法实在是有些扯淡,很显然不可能如此。

如果往深处想,这种淡漠的性格,会不会是女孩本身的性格呢?

想到这,他不由得一惊。

或许,这身体里不仅有他的灵魂,还有这女孩本来的灵魂,现在他之所以感觉自己是自己,是因为他的灵魂占主导地位,如果有一天,女孩的灵魂醒过来,取代了他,那他就不是他了。

也有可能,俩个灵魂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融合为一体,最终不分彼此。

方恒坐在钢琴前,怔怔的想了半天,最终却只能叹口气,右手在钢琴上重重的按下一个琴键,似乎想要表达出自己内心的烦躁。

不管是灵魂缺失也好,俩个灵魂挤在一起也罢,他似乎都无力改变此刻的状态,就算真有俩个灵魂在一起,互相融合,他又有什么办法呢?

十根手指快速的在琴键上滑过,杂乱无章的钢琴声中,却又隐隐有着成段的音乐章节,就仿佛他此时此刻的心情一般,一边很烦躁,一边却又十分的冷静。

琴房里一时间到处都充斥着这样的声音,如狂风暴雨一般,然而在片刻之后,这样的噪音骤然而止,方恒望向窗外,他刚才似乎是听到门铃声了?

静静等了几秒钟,院外确实有门铃响起。

林玉琴?刚冒出这个名字,就很快被他自己给否决了,林玉琴身上有钥匙,要回来,不可能还按门铃;那就应该是别人了。

他离开了琴房,下了楼,跑到院子里,打开院门,之前还猜测着会不会是宋文成或者林玉琴的朋友亲戚之类的想法,在看到外面站着的人后,彻底烟消云散了。

“是你们!”看到来人,方恒倒是不觉意外。

…………

在附近的超市逛了一圈,林玉琴哼着歌,手里提着一只大袋子,里面装着买回来的食材,步履轻快的走在回家的路上,心情显得十分愉快。

她一直想要个女儿,只是自己生的话,太麻烦,对家庭影响也比较大,所以也就成了一个遗憾。

而现在,收养了个女儿,而且这个女儿还这么聪明,这么有音乐天赋,简直让她有种天上掉馅饼,自己被砸中了的感觉。

一边走着,一边就已经开始畅想,应该给方恒的房间重新装修一下,变得更有女孩房间的味道,摆放些毛绒玩具,然后还要买电脑,不管是学习还是娱乐都有用……

想着想着,不知不觉就已经来到了家门口,开了门进去,却隐隐听到屋内似乎有说话的声音。

有人来了?

林玉琴微微一愣,但很快回过神来,提着东西往家里走。

进了门,就看到之前来过的俩名警察,正坐在客厅沙发上跟方恒说话,心里不由得一紧,该不会是有方恒亲人的消息了吧?

不过,心里有这样的担心,脸上自然是不能表露出来,只能装作热情的打招呼,先去厨房放了食材,从袋子里拿出刚买的水果洗了,拿出来放在裤茶几的果盘里,这才坐在方恒边上,亲昵的摸了下女孩的头,然后问道:“俩位这次来,是有什么消息了吗?”

女警摇摇头:“没有什么消息。局里已经基本上把方恒列为走失儿童了。”

听着这样的话,方恒内心毫无波动,因为他早就知道是这个结果,自然也就没什么意外。

虽然他也隐隐担心过,这女孩的身体会不会有亲人之类的,然而,在女孩方面,什么线索都没有,甚至连名字都不知道,人海茫茫,怎么去找?

如果连这样都能找到,那每年就不会有那么多走失的小孩找不到父母了。

听到这个消息,林玉琴不由得在心底暗松口气,但很快又感觉自己这样的想法,有些对不起方恒,不由得暗自愧疚起来。

然而,心里虽然愧疚,但该问的事情,还是要问的。

她坐直了身体,问道:“那么,我现在能正式提出收养恒恒吗?”

女警和男警相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到了一丝惊讶,大概都是感觉这林玉琴应该是很喜欢这叫方恒的女孩吧!不然的话,也不会这么迫不及待了。

不过,如果收养家庭喜欢被收养的孩子,那自然不是件坏事,反而是件好事,这说明,以后被收养的孩子,就不会在家里受到歧视,或者差别对待了。

女警脸上露出了微笑,说道:“也是运气好,恒恒现在才十三岁,要是再晚几个月的话,到了十四岁,就不允许收养了。林姐要是收养的话,没有问题,不过在这之前还要先填一份收养申请,同时提供单位证明,收入证明……”

正常人很少会去注意收养规则的,林玉琴倒是在冒出要收养方恒的念头之后,通过网络做了一些了解。

本来,她是想着有准备无遗漏,即便还没确定方恒愿意被收养,也可以先用几天的时间,把这些东西都准备好,然而却没想到,这计划赶不上变化,这一天的到来实在是有些快,所以东西都没准备好。

现在女警跟她讲起收养准备,林玉琴也是认真的听着,看看跟自己在网上了解到的有没有遗漏或者差别;有遗漏就记下,有差别就询问,反正最好一次性搞定,不要太麻烦。

俩名警察是派出所的人员,向林玉琴做科普,只是顺便而已,真正要提出申请的地方,是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走完程序之后,获得登记,便算是收养成功了。

这一系列下来,即便一切顺利,但准备各种材料,恐怕也要折腾个两三天才成。

不过,现在收养方恒已经是两撇成八,是板上钉钉的事情,没有任何阻碍,对于走程序这种事,也就无所谓了。

林玉琴依然很开心。

第十七章 试探

俩名警察没有在家里待多久就离开了。

此时,时间也还早,才下午三点多,自然还不到做晚饭的时候,但有些菜需要花长时间炖煮,所以在送走警察之后,林玉琴便在厨房里忙碌了起来。

方恒本来是想进厨房帮忙的,可林玉琴却以没什么事为由,赶他去看电视,见此,他也就不强求,便真的去看电视了。

不过,也确实没什么需要准备的,在把鸭子剁好,经过初步的处理之后,就装进了砂钵里上火慢炖。

完事之后,林玉琴收拾了厨房,见时间差不多了,便叮嘱方恒注意厨房里的火,别烧干了,或熄灭了。

在得到方恒的保证之后,她这才简单收拾了一下,出门去上私课。

很多大学老师的主要收入来源,其实并不是工资收入,而是上私课。

尤其是在牙山市,全国排得上名的音乐学院就在本市,所以音乐气氛十分浓厚,很多家庭都舍得花钱让自己的小孩学一件乐器,即便成不了音乐家,但在一些学校举办的会演上出出风头,也是很好的。

方恒送着林玉琴到了院门口,目送着对方离开,这才转身回去。

而就在他转身的那一刻,在院门斜对面的一个小巷里,忽然冒出个人来。

这人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瘦高个,模样普通。

不说林玉琴,就是方恒看到了,也肯定认得出这人,正是昨天在家里吃过晚饭,全名叫王义廷的王中介。

王义廷似乎是在小巷里等候多时了,在看到昨晚见过的女孩跟林玉琴出来时,还以为俩人会一起离开,结果没想到却只有林玉琴一个人走了,剩下那女孩又转身回去,心里不由得想到,这女孩到底跟宋文成家是什么关系?

昨天见到这女孩的时候,宋文成看着不想介绍,他也就没多问,后来在吃饭的时候,听这女孩叫着叔叔阿姨,心里便猜测或许是林玉琴的学生。

他认识宋文成虽然才半个月不到,但实际上在认识之前,就已经把宋文成夫妻俩给调查了个清楚,甚至连俩人月收入多少,年收入多少,都知道的一清二楚,就更别提俩人的工作,和作息时间了,他都是了如指掌。

本来他在这里等了半天,就是希望等林玉琴离开之后,翻墙进屋的,可现在家里还有个女孩,翻墙进屋的计划自然就不能实施了。

王义廷略微沉思,觉得一个才十几岁的女孩,应该很好糊弄,毕竟他也不算是陌生人,昨晚上还一起吃过晚饭,找个借口的话,应该不会引起怀疑。

想到这,便下了决定,走出小巷,径直朝着院门走去。

而在里面,刚刚回到客厅坐下看电视的方恒,忽然听到门外又响起了铃声,心里虽然有些奇怪,却也没多想,应了一声,然后就去开门。

他也是警惕性高,没有直接把门打开,而是先挂上了锁链,开了个小缝,先看看外面是什么人再说。

这一看,倒是让他感觉有些奇怪,心想,这王中介怎么来了?又跟宋文成有约?

但很明显,宋文成显然是没跟王义廷一起来,不然的话,前者有钥匙,直接就开门进来,不会按门铃了。

对于方恒来开门,王义廷早已有准备,脸上露出笑容,说道:“小妹妹,还记得我吗?我是昨晚在这里吃过饭的王叔叔!”

我呸!什么王叔叔,恶心死了!

心里虽然这样想着,但嘴上自然不能这样说,连一丝表情都没露出来,说道:“嗯,记得。有什么事吗?”

这个问题就有些刁了,即便真有什么事,那也是找宋文成,不可能跟一个小丫头片子说啊!

王义廷心里吐着槽,但脸上笑容依旧,说道:“我有点事找你宋叔叔,恰好路过这里,就懒得回去再过来了……能让我进里面等他吗?”

对于这个王义廷,方恒其实怀有强烈的警戒心。

毕竟,正是他送来了花瓶之后,当天晚上就开始闹鬼,这由不得他怀疑是不是这王义廷在搞鬼。

虽说从学校里林玉琴和林典的对话来看,似乎林玉琴做噩梦已经有过一段时间了,但王义廷的嫌疑依然洗脱不掉。

方恒以前是坚定的无神论者,可这短短几天经历的事情,却早已让他的三观重塑,知道这个世界,远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复杂,或许电影小说里的各种和尚道士,都是在现代都市里存在着的,只是他们隐藏在人海之中,外人无法分辨罢了。

基于这点认识,如果一个普通人在机缘巧合之下,学会点什么旁门妖术,用来谋财害命,倒也是不难理解。

而眼前这个王义廷,就有很大的嫌疑,尤其是昨晚上他刚将鬼婴消灭,第二天就跑过来,这嫌疑就更大了。

按理说,在这种情况下,方恒就不该让这王义廷跟自己单独在一起,可随后他转念一想,虽说昨晚上佛珠手串大发神威,将鬼婴击退,而在白天的时候,他去看那些古董,也没发现有什么残留的迹象。

然而,他毕竟是连半吊子都不是的外行人,根本就不敢确定那鬼婴是被驱散了,还是隐藏了起来,现在既然嫌疑人在此,要不就王义廷进去看看,说不定能够确定一下呢?

方恒相信,有邪就有正,光天化日之下,这王义廷即便真会些邪魔妖术,也不敢大肆张扬吧?更别提,他还有佛珠护体呢!

想明白之后,他便把拒绝的话吞了下去,转而说道:“可以。你进来吧!”说着,他解开了锁链,打开门让开路,让王义廷进了院子。

进了院子,王义廷一边朝着客厅大门的方向走去,一边明知故问的说道:“你林阿姨呢?”

“出去了。”方恒跟在王义廷后面,进了屋。

进了客厅门,王义廷却没往沙发那边坐,而是站定,看了眼电视,然后说道:“你宋叔叔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光在这里坐着看电视也无聊,能让我上去看下你宋叔叔的收藏吗?”

“宋叔叔会同意?”方恒问道。

“哈哈!当然同意!你之前不在的时候,我也来看过!没事的!”王义廷笑了起来,说道。

“那你去吧!”方恒点点头,同意下来。

得到同意后,王义廷脸上一边笑着点头,一边心里在想,小孩就是小孩,虽然看起来挺漂亮可爱的,但还是这么好哄。

他朝着楼梯的方向走去,走了没几步,忽然听到身后有脚步声,转过头一看,发现原来是方恒在跟着他。

感情刚才的放心都是装出来的,现在他要去上楼,心里还是对他不放心,要跟着一起上楼去?

王义廷无声的笑了笑,转回头去,也不做理会,他要做的事情,别说让一个小女孩看见,就是在宋文成面前,也是注意不到的,既然女孩要跟,就让她跟吧!正好也能减轻自己的嫌疑。

上了二楼,王义廷倒是轻车熟路的进了小客厅,然后站在摆放古玩的架子前东看西看,偶尔还取出一件,拿在手中,用不知从哪取出来的放大镜仔细的打量,看着倒是一副很认真的模样。

而方恒,就站在小客厅的入口处,望着王义廷在里面转来转去,在架子前渡步,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的模样。

过了几分钟,王义廷放回取下的一件玉器,转过身,朝着方恒走来,一边走,一边摇头叹气:“唉,现在的小孩啊!就是疑心病太重!算了,我也不难为你了,还是下次等你宋叔叔回来,我再来看吧!”

方恒面无表情,不为所动,只是见王义廷似乎要离开的样子,不由有些疑惑,难道自己真的冤枉了这人?他刚才仔细观察了半天,确实没注意到王义廷有做什么手脚。

又或者,王义廷做手脚的动作太过隐蔽,他眼力不行,看不出来?

不过,不管如何,王义廷确实要离开了,路过方恒身边时,嘴上说着像是训斥又像是开玩笑似的话:“古灵精怪的小鬼头!”

另一边伸手想要去摸方恒的头顶,后者几乎是在手伸过来的同时,就反射性的进行了躲闪,避开了王义廷的抚摸,只是方恒的动作反应太大,倒是让王义廷微微一愣,但很快回过神来,笑着摇摇头,脚下不停,沿着楼梯下楼去。

这家伙……刚才好像是想对我出手?

方恒眯起了一双大眼睛,刚刚在王义廷伸手摸过来的时候,他明显的感觉到了一股强烈的恶意,就好像对方手上有什么十分肮脏的东西一般,让他感到恶心、厌恶,几乎是想都没想,身体就反射性的做出了闪避。

这个闪避被动多过主动,所以动作才有些大,也不知道有没有引起这家伙的怀疑。

第十八章 庆祝

王义廷下楼后,站在楼梯口等了片刻,才看到女孩沿着楼梯走了下来,似乎是见他站在楼梯口,女孩便放缓了脚步,最终停留在了楼梯上,没有完全下去。

方恒还是对之前王义廷的举动有些忌惮,能够不靠近的话,还是不要靠近的好。

王义廷似乎已经察觉出女孩对他有很大的警惕心,脸上故作轻松无所谓的一笑,说道:“那我就先走了啊!找你宋叔叔的事,就下次再说了。”

“嗯!”方恒点点头。

“那小妹妹再见!”王义廷挥挥手。

“再见!”方恒站在楼梯上,没有下去,望着王义廷走了一段距离,他才跟着下了楼,然后一路保持着距离,送着王义廷出了院门。

等对方出去后,方恒站在门口,目送着王义廷走远,这才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察觉到身后那道望着他的视线消失,王义廷这才止住了脚步,转过身,脸色阴沉的望着远处的这栋别墅小楼。

他的眼中闪过一丝黑光,忽然似有所觉,将一直握着的右手放在身前,低头瞧了一眼,只见在右手掌心上,有一团黏糊糊的黑色物体,看着像是一块墨迹,又像是光滑的果冻。

可令人惊奇的是,这东西却像是活的,竟然会慢慢的蠕动,表面不时的凸起,就像是有什么东西被困在了里面,不断挣扎,想要冲破阻碍一般。

只瞧了一眼,王义廷就收起了右手,重新将这团诡异的物体握在手心,转身离开。

而方恒在关上院门之后,便飞快的跑到二楼小客厅里,将之前王义廷看过的、摸过的古玩都一一拿在手中检查了一遍,然而,仍然是一无所获,丝毫没发现有什么怪异的迹象。

这个结果,让他不由得蹙起了眉头,既然他已经答应被林玉琴收养,那这里便也算是他的家了,这个王义廷在这里捣的鬼不解决掉的话,怎么能住得安心?

其实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他无法控制佛珠的力量,只能靠佛珠被动激活,释放佛光来净化污物。

可如果找不到目标的话,佛珠自然也就是一点动静都没有。

对此,他也是毫无办法,只能想着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走一步看一步,老狐狸总会露出马脚的。

下了楼,继续看电视。

时间倒是过得很快,不知不觉就到了下午五点多,林玉琴就回来了,稍作休息,就立即开始忙碌着准备晚上这顿丰盛晚餐。

这一次,要忙的东西很多,方恒便去帮忙,也就没再被赶去看电视。

至于下午王义廷来的事情,他倒是没跟林玉琴说,反正说了也没什么用,只会让她担心罢了。

到了晚上,宋文成下班回来,才进院门,就闻到了从屋内飘出的浓郁饭菜香气,等进了屋,看到餐桌上摆放着的丰盛晚餐,更是感觉惊讶,笑着问道:“今天这是过什么好日子,吃的这么好!”说完,低头闻了一下,夸道:“嗯!香!”

接着就伸手想要捡一块肉吃,结果正好被端着菜出来的林玉琴瞧见,呵斥道:“回来也不洗手!这么脏!”

自己的举动被瞧见,宋文成也就缩回了手,依然笑嘻嘻的,也没有不好意思的模样,随后看到跟在林玉琴后面,端着一盘菜出来的方恒,再看看一脸开心的林玉琴,脸上露出了若有所思的表情。

看来,这是有喜事啊!难怪做这么一大桌的菜!

虽然已经猜到了一点,但他也不说破,只去洗了手,回来后,就见方恒和林玉琴已经坐好,在等他了。

他笑着坐下,就见林玉琴神神秘秘的从桌下取出了一瓶红酒。

见此,宋文成笑道:“今天到底是什么喜事,连这瓶你宝贝了这么久的红酒都舍得拿出来了。”

这瓶红酒,是他远嫁法国的三妹,回来探亲时送的礼物,是正宗的法国葡萄酒,但却不是什么牌子,而是他那个法国妹夫自酿的,产量很少,每年只会贩卖一小部分,其余的基本上就自己喝了。

本来有三瓶,但已经有两瓶被喝掉。

不得不说,即便是以他这种不怎么喝酒,要喝也只偶尔喝喝啤酒的人来说,这也是他喝过的,最有味道的葡萄酒;喝过这种葡萄酒之后,再喝其它买来的,只会感觉跟喝尿一样难喝。

只是可惜,量太少,也就只有三妹回来探亲的时候,会每家送三瓶,如果喝掉了,也就只能等到下一年才有得喝了,所以在喝掉两瓶后,第三瓶就被林玉琴藏了起来,说要有什么重要的喜事的时候才喝。

现在既然她舍得拿出来,就说明这件事确实让她很开心了。

听见宋文成的话后,林玉琴说道:“还能有什么比多了一个家人还要喜的喜事呢?”说完,将开瓶器和酒递给宋文成,让他开,而她,则低头对方恒说道:“恒恒,这可是正宗的法国红酒,三姑父自酿的,好喝的很!等下你也尝尝!”

方恒点点头,见林玉琴说的这么郑重的模样,倒是有些期待,而且,他听林玉琴说的这么简单直接,而宋文成又不觉得惊讶的情况来看,很显然夫妻俩在是否收养他方面,是商量过的。

不过,这也正常,收养一个小孩,这在任何人的家庭里都算是大事了,肯定会商量好了才做决定。

既然林玉琴敢做出决定,那宋文成这边肯定是通过气,自然也就没意见了。

宋文成笑着开了红酒,先给林玉琴和自己满上,然后再给方恒倒,一边倒,一边说道:“恒恒答应留下来了吗?”说完,见方恒点头,他便继续说道:“那以后可就不能叫叔叔阿姨了,要叫爸爸妈妈了。”

从决定被收养开始,方恒已经在对这件事做心理准备了。

对于他来说,这是迟了十几年的两个称呼,熟悉感在时间的流逝中逐渐消磨殆尽,取而代之的,是陌生感。

为了这两个称呼,他可是酝酿了一下午的时间,直到现在,听见宋文成这样说后,他动了动嘴唇,似乎是想叫出声来,然而,却只见嘴皮子动,不闻一丝声响。

见此,林玉琴白了宋文成一眼,宋文成只能回以一个讪笑。

改称呼这种事,心急倒不至于,可想想,也确实是有些突兀,这是他一时没考虑到,疏忽了。

毕竟,不管是对方恒,还是对他们夫妻俩来说,双方其实都还只是熟悉的陌生人而已,虽说被收养了,可要在双方还没熟悉的情况下,忽然改口,这确实有些突然,和强人所难。

林玉琴在责怪过宋文成之后,连忙安慰道:“恒恒不用心急,一时间改不了口也正常,以后慢慢熟悉了,也就叫得出口了。”

林玉琴自然不知道,方恒的心理远比他的外表还要成熟,如果换成普通的小孩,或许会一时间叫不出口,受到林玉琴的安慰之后,以后再改称呼。

可在方恒看来,虽然要从叔叔阿姨,改为叫‘爸爸妈妈’这样的转变显得有些突然,但却还没到让他叫不出口的地步。

他之所以叫不出声,只不过是时间太久,对这两个称呼太过陌生,一时间口涩而已。

在听了林玉琴的安慰之后,他轻轻摇了摇头,先后看了眼宋文成和林玉琴,张了张嘴,最终还是把停留在嘴边的两个称呼,叫了出来:“爸爸,妈妈。”

“诶!”林玉琴笑容满面的应了一声,宋文成脸上更是笑得连皱纹都堆积起来了。

虽说林玉琴与方恒相处的时间不久,可宋文成与方恒的接触时间其实更短,所以对方恒的了解,也远不如林玉琴,可现在在这餐桌上,仅仅是通过这突然转变的称呼,宋文成却隐隐感觉得出,自己这新收的女儿,似乎远比他想象中的还要成熟。

不过,这毕竟只是一时的印象,究竟是不是如此,还得通过时间来观察了。

“为了欢迎恒恒成为新的家人,干杯!”林玉琴脸上的笑容简直抑制不住的表露出来,举起高脚水晶酒杯,要为方恒的加入而庆祝。

三只高脚水晶酒杯在半空中轻轻碰了一下,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

杯中的葡萄酒入喉,感觉有种顺滑而厚重的感觉,酒精味道不重,酸酸甜甜,也没有一般市面上葡萄酒的那种发涩发酸感,果然跟林玉琴说的一样,很好喝。

“恒恒,再给你倒一杯,喝完就不要喝了,小孩子不要喝太多酒!”等方恒喝完之后,林玉琴便又给他杯中倒了一些,说道。

小孩就是没人权啊!还能怎么办?方恒只能点头了。

今天不是宋文成值班,于是这顿饭也是从头吃到尾,三人都吃的很尽兴,而葡萄酒的度数也不高,又是几个人分享,实际上喝完后,也都没什么感觉。

等吃饱喝足,感觉坐在家里看电视也没什么意思,便提出去外面走走。

三人便出了门,像是寻常的家庭一般,妈妈挽着女儿的手,爸爸走在一旁,说说笑笑的,漫步在街道上。

第十九章 诡秘

一炷香插在香炉里,顶端积攒着一段灰白的香灰,袅袅青烟升腾,汇聚在天花板上,如薄雾青纱一般,漂浮笼罩着。

房间里只有一个人,看面容,赫然是与宋文成相熟的王中介王义廷。

他盘膝坐在铺着红纸的地上,面前摆放着一张小矮桌,矮桌上则摆放着一个小香炉,在香炉后,则有一尊面容模糊,以奇异姿态站立,怀中抱着婴儿的女人雕塑。

这尊雕塑仅有一个人头大小,像是用红木雕刻而成,外表光滑,反射着屋内昏暗灯光。

这位古董中间商,此时的神态显得异常的严肃,闭着双目,面朝香炉,双手各捏一个古怪的手势,口中念念有词,不知在念叨着什么。

再看他的周围;这间房间也并不是所谓的收藏室,周围的架子上没有什么古董花瓶之类的贵重物品,而是摆放着一些陶瓷人像。

这些陶瓷人像造型各异,有坐,有站,有侧卧,也有用无法描述的古怪姿势站立着,唯一的相同点,就是这些陶瓷人像都是面容模糊的女性,而且怀中都抱着一个小婴儿。

这些陶瓷人偶的穿着打扮,与摆放在香炉后的红木雕塑是一样的,大小也相似,只是材料不同而已。

房间里的气氛凝重而诡异,隐隐约约之间,似乎回荡着一个缥缈虚无的婴儿啼哭声。

如若是常人,恐怕早已被如此诡异的事情吓得连滚带爬了,然而王义廷却是不为所动,依然稳若磐石,口中继续着细弱蚊声的喃语。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夜色渐深,王义廷维持着这个姿势和举动,仿若可以一直到天明。

而另一边,出门散步的一家三口,却已经回到了家中,各自去洗澡,见时间还早,就又看了会电视,到了晚上九点多,才回到自己房间里休息。

方恒穿着睡衣上了床,然后开始摆弄着新买的手机。

他基本不玩什么手机游戏,所以对于手机的要求不高,再加上本身性格也有些孤僻,以前手机里的通讯簿上,可以联络的人也就只有同一寝室的室友,和以前福利院的院长之类的。

不过现在,他原先的手机已经随着裤子掉到湖里去了,无法可找,而那些室友,在毕业之后,也就渐渐不再联系,丢了之后,也就不记得号码了。

唯有福利院的院长奶奶,以前每个月还会打几个电话回去问好,倒也算得上是有些联络,所以还记得号码,只是他现在这模样,该怎么联系?怎么解释?

新手机的通讯簿上,有宋文成和林玉琴俩人的手机号。现在,他把院长奶奶的手机号存了下来,然后看着发了半天的呆,最终还是选择了退出。

现在无法联络,不代表以后无法联络,或许有一天,他会想到个什么解释,再打电话过去吧!

他也只能如此安慰自己了。

现在时间还早,这么早睡也睡不着,他便坐在床上设置新手机,而在主卧里,宋文成和林玉琴夫妻俩,也没这么早睡,前者在翻专业书籍,后者在摆弄着手机,可实际上都不怎么专心,还在聊着关于方恒的事情。

毕竟,现在也仅仅是确定收养了而已,之后的还有一系列的程序要走,这也是个麻烦。

林玉琴把今天从女警那得到的消息,和自己通过网络查到的收养条列,告知宋文成,有一些文件之类的,都要夫妻俩同时准备。

例如收入,收养人状况,居委会证明,收养人的体检报告等等,一系列的文件准备下来,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估计要花上好几天才能准备好。

这些东西,也就只有林玉琴去忙了,宋文成要上班,只有在一些必须本人在场的情况下,才能请假。

将一系列要准备的文件证明之类的都列好之后,林玉琴便一一记录下来,然后收好,到时候就按照顺序来申请,争取在两三天里,都给跑下来。

就在林玉琴整理的时候,宋文成像是忽然想起件事来,正在翻书页的动作停了下来,说道:“我们收养了恒恒的话,是不是要给她改名字?”

“这是肯定的啊!”林玉琴说道:“都是要加进户口簿的,肯定要改名字。”

“这事你跟恒恒说过了吗?”宋文成问道。

“这个……倒是没有,明天跟她商量一下吧!”林玉琴说完,忽然毫无预兆的笑了起来,笑得前俯后仰的,最后趴在宋文成的身上,搞的宋文成一脸莫名其妙的。

“你怎么了?该不会太开心,脑子出问题了吧?”宋文成调侃道。

“去你的!你才脑子出问题了!”林玉琴重新坐起身,推了下宋文成的肩膀,然后才止住了笑,说道:“有件事忘记跟你说了。”

“什么事?好事还是坏事?”宋文成问道。

“好事!”林玉琴说道:“你不知道啊!我们捡了一个宝贝啊!”

“什么宝贝?我怎么不知道?”宋文成一挑眉。

“你觉得恒恒怎么样?”勾起了宋文成的好奇,林玉琴却卖起了关子。

宋文成认真的想了想:“还真不好说,我跟恒恒没怎么接触啊!她才在这里呆两三天而已……说实话,我都感觉你做出收养决定,有些太冲动鲁莽了。”

“不冲动鲁莽,哪能给你找个天才女儿啊!”林玉琴说道。

“天才女儿?你是说恒恒?”宋文成一脸不信的表情。

“你还别不信!事实就摆在你的眼前啊!”林玉琴说着,将今天花了两个小时不到,就把方恒从一点都不会,带到了钢琴入门,甚至比刚入门的初学者还要厉害的情况说了一遍。

“……我跟你说啊!在学校里我见过的天才很多,最近就有个叫林典的学生,就很厉害,教他东西,几乎是一点就透,一学就会。教这样的学生,你根本就不用太在意对方能不能接受,他就像海绵一样,你泼出多少水,他就吸收多少水。”

“我以为,这样的天才万中无一啊!可没想到,今天下午又见到了一个,而且现在还成了我的女儿!你说我能不开心吗?”林玉琴兴奋的说道:“这简直就跟天上掉馅饼一样啊!”

“真有这么厉害?”宋文成毕竟是没亲眼见过,还是有些不信:“该不会以前就学过,装着不会,骗你的吧?”

“你的想法怎么这么阴暗呢?”

林玉琴拍了下宋文成的肩膀,然后说道:“就算你有怀疑,那总不能不信我十年的教学经验吧?一个人学没学过乐器,弹没弹过钢琴,站着不动,或许是看不出来,但只要坐在了钢琴前,动了手,我就能一眼分辨出是否学过,有没有基础。”

“毫无疑问,恒恒确实是没有学过钢琴的,甚至是一点基础都没有。我让她玩钢琴的时候,她还觉得自己要是乱动,可能会让钢琴走音……”

说完这番话时,林玉琴又笑了一阵,然后才继续说道:“……我本来就是想教她弹一首简单的儿歌之类的,结果一教起来就没完了,就跟那个林典一样,我说什么,她都是一点就通,一教就会,甚至还会举一反三,自己把自己的理解融会贯通,自己发挥起来。”

“这要还不是天才,那什么是天才?”林玉琴一脸开心的模样。

“那你以后准备怎么办?”宋文成问道:“天才好教,但要培养起来,也不能走错了路。”

“我准备慢慢培养,不打算一下让她变多厉害,会多少,最多比普通的学生教学速度快一些就可以。”林玉琴说完,一脸憧憬:“以后家里让儿子来敲鼓,你拉小提琴,恒恒弹钢琴,我就来其它的乐器,一个家庭乐器组合就正式诞生了!”

闻言,宋文成也跟着笑,其实他一直都知道,自己这老婆一直想让家里人都学会一件乐器,然后组个乐团自己玩,以前儿子虽然在,但却少了个人,现在有了方恒的加入,这个自娱自乐的乐团总算是完整了。

见林玉琴一脸憧憬的模样,宋文成还是不得不提醒她:“你这事,还没跟儿子说呢?”

“急什么?反正肯定能搞定他!”林玉琴充满自信的说道。

“那好吧!我不急!”宋文成见此,也就换了个话题:“说回之前。恒恒既然要改名字跟我姓,那名字想好了没?”

“这个到还没有!”林玉琴说道。

“那就现在研究一下吧!别到时候要上户口了,又临时抱佛脚,一点准备都没有。”

宋文成将手里的书放到床头柜上,然后又拉开抽屉,从里面翻出了一本书来:“明天你跟恒恒商量一下,毕竟都十几岁了,又是关系到她的名字,我们要尊重她的决定……然后,我们多找几个,让她自己选个好听的。”

“好!”见宋文成开始翻书,林玉琴便也放下了手机,依靠在宋文成的肩膀,俩人一起开始研究起方恒的新名字来。

可以预见,不管宋文成和林玉琴取的究竟是什么样好听的名字,方恒以后都是要改姓为宋了。

等到夜色深沉,夫妻俩确定了七八个名字,准备明天让方恒挑选时,二人也都已经有些困乏了。

林玉琴打了个哈欠,然后说道:“奇怪,我总感觉我好像忘记了一件事。”

“重要吗?”宋文成伸手去关床头灯。

“应该不重要,不然就不会不记得了。”林玉琴躺着把这话说完,遂即就想起了白天林典跟她说的话。

经书啊!想了想,好像扔楼下茶几上了,算了,明天再说吧!

随着灯光熄灭,房间里便陷入了黑暗之中。

第二十章 斗法

夜色渐深,方恒没有再玩手机,而是盘膝坐在了床上,看着摆放在面前的经书。

《金刚经》即便是对佛教没有研究的人,对这本经书也是如雷灌耳。

这也要多亏了那些灵幻类的电影了,不管是道士还是和尚,遇到什么妖魔鬼怪,都是大念般若波罗蜜,妖魔鬼怪便一个个惨叫着烟消云散。

这般若波罗蜜,其实就是金刚经中的降伏其心篇,简称《心经》,全经只有一卷。

一般人如果不是信徒的话,即便知道这本经书,也根本就不会去了解它,除非是研究佛法的,又或者对佛教有兴趣的人。

方恒自然是属于那类知道名字,但不知道具体内容的凡夫俗子,现在之所以知道,只不过刚刚他在翻看这本经书之前,推了下度娘而已。

简单而言,金刚经确实是佛家驱鬼消魔的法门,林典让林玉琴晚上念了经书再睡,或许就是看出林玉琴不是简单的做噩梦,而是被恶鬼缠身,念这经文,或许能够驱鬼?

不过,林玉琴可是普通人,也从来不信佛,难道普通人念经也有效?又或者,有用的是这本经书,而不是念它的人?

在林玉琴把经书带回来之后,他就知道,对方并没有把这经书放在心上。

果然,到了晚上,林玉琴就把经书忘记在客厅里了,而他倒是对经书一直念念不忘,见林玉琴忘记了,他便在上楼的时候,把经书带上了楼。

现在,他就要看看这经书究竟有什么特异之处了,如果能够让他获得与手上佛珠沟通的力量,那以后恐怕他就要多看佛经了。

金刚经因为在很多灵异鬼怪的电影里出现过,所以不了解的人,还以为这经书写着的满是咒语之类的,可实际上,《金刚经》仅是一个总纲,全名叫《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往下细分,则有个许多短篇。

而根据度娘上所写,即便是《金刚经》也有多个译版,也不知道手中这本是哪个译版。

不过,这都只是细枝末节的小事,方恒也没心思去深究,只翻开了这本经书,开始观看起来。

人们常说的《金刚经》,其实就是跟孔子的《论语》一样,是佛与菩萨摩诃萨的对话。

只是,这样的对话往往蕴含着世间道理,佛法大智慧,寻常人也就只能照着书念念,便称之为诵经,而想要真正理解它,也就只有那些佛法高深,研习众多佛经一辈子的得道高僧了。

因为之前通过网络已经对《金刚经》做了一些了解,所以在看到里面的内容之后,方恒也没多感觉意外,只是慢慢的翻看,里面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如烙印一般,记在了心里,而他看着的时候,竟然有种空灵明悟的感觉,就好像知道了很多道理一般。

不知不觉间,他竟然沉迷其中。

也就在这时,门外隔壁的二楼小客厅里,一阵缥缈虚无的婴儿啼哭声骤然响起,其中还夹杂着着一阵像是呢喃自语,模糊不清的低沉念咒声。

婴儿的啼哭声高亢刺耳,像是一根根钢针一般,刺穿耳膜,扎进脑中。而男子的念咒声,乍一听清晰可辨,可仔细听时,却又感觉十分模糊,不觉让人头晕脑胀,神志模糊起来。

正在睡梦中的宋文成和林玉琴,便在这婴儿和男子交替的声音中,陷入了噩梦,并在床上无意识的挣扎着,面露痛苦之色。

二楼小客厅里黑雾弥漫,远比上一次所见的还要浓郁,粘稠得犹如污泥沥青一般。

它们在地上流淌,看似缓慢,却在仅仅片刻的功夫,便占据了整个二楼,并迅速的往别墅的其它地方蔓延过去。

刚才还沉迷与经书中的方恒,早已被这股散发着浓郁恶意和恶臭的景象所惊醒,回过神来,房间里的灯光早已不知在何时就已经熄灭,仅剩他右手戴着的佛珠手串,散发出淡淡的佛光,照亮了一小片区域。

而摆放在面前翻开的《金刚经》上的字,不知是否受到佛光照耀的关系,竟然一个个发出金色光辉,浮现于书页之上,如同水面的树叶一般,无波自动。

虽然外有厉鬼欺压而来,但此时的方恒与上一次时的表现,却是判若两人,心中丝毫不觉害怕和恐惧,反而充满了怜悯和愤怒。

怜悯的,是这婴儿本来生而纯净,天真无邪,但此时却身不由己,成为鬼婴,被人操控,做着谋财害命之事,令人心生怜悯。

愤怒的,自然是针对鬼婴身后操控之人,竟然如此冷血狠毒,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畜养鬼婴,并以此手段谋财害命,简直天理难容!

方恒面露怒色,佛珠手串似有感应,爆发出更加强烈的佛光。

在佛光照耀之中,方恒额间隐现莲花,微微阖眼,嘴唇微动,不闻其声,却有诵经声传出。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召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

“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

“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舍利子,……”

初时,声细如常,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咏诵经文的声音越发洪亮,一半未至,原本的声音早已被淹没,所闻之声,犹如千百僧人齐声诵经,佛光一时间照亮了整个房间,并透过门缝,照映了出去。

骤然间,房门无人自开,只见门外黑雾涌动,犹如臭渠污泥,粘稠如浆,漆黑如墨,可在受到房间里的佛光照射之后,便如同冬日初雪,遇光则化,以极快的速度开始消退,重新缩回了小客厅里。

似乎是察觉到了自己的克星出现,鬼婴的啼哭声显得越发的嘹亮,而夹杂在其中的诡异念咒声,也越发急促,凄厉起来。

佛光与黑雾,咒声与诵经,犹如两强相遇,在狭小的小客厅里展开了激烈的对抗。

只见佛光中,一名名口诵经文,身披袈裟的僧人浮现。

黑雾之中,一个飞眉怒目,面目狰狞,愤怒无比的鬼婴也隐现出来,举着一双肉乎乎的小手,张开的五指却露出锋利尖锐的指甲,朝着对面的一群和尚张牙舞爪。

无数的触手从黑雾之中伸出,想要攻击佛光之中的僧人,然而却都在佛光照耀之下,如红铁入水一般,冒出阵阵青烟,开始融化起来。

佛光护体的僧人便在这样的攻击之中,一边诵经,一边前行;每前进一步,黑雾和鬼婴便后退一步。鬼婴怒目而视,不断嘶吼,然而却始终无法对局面有什么实质性的帮助。

不仅是鬼婴如此,便是男子低沉的念咒声,也由最初的清晰可闻,变得模糊不清,逐渐的被诵经声盖压过去,直至弱不可闻,最终消失不见。

本来就处于下风的鬼婴,在失去了咒声的支持之后,登时发出一声惨叫声,裹挟着滚滚黑雾,眨眼间便消退无踪,还了小客厅一片清明。

也就在鬼婴败退之后,距离宋文成家并不算远的一栋楼房的一个房间里,王义廷只感觉一股恶臭黑雾扑面,几乎令他窒息,好半天他才将这股黑雾给压了下去;轻轻的一吸,盖在脸上的黑雾便从鼻孔嘴巴吸了进去,消失不见。

缓缓睁开双目,王义廷眼中没有眼白,也看不到眼瞳,只有一片漆黑,几秒钟后,这种情况才消失,重新恢复了正常人的眼睛。

然而,这样的情况并没有维持多久,他便骤然间从口中喷出了一大滩黑血,泼洒在了地面和面前的小矮桌上。

王义廷一脸菜色的捂着胸口,一手擦拭着嘴角残留的鲜血。

事情为什么会这样?

白天去检查的时候,发现鬼婴受到的伤害并不大,更多的像是受到惊吓,蜷缩在了法阵之中,不敢出来。

对于这种情况,他也搞不清到底是谁做的;宋文成和林玉琴显然是不可能,早在这之前,他就对这夫妻俩做过调查,知道二人的身份和情况,才敢以古董中介的身份,假借贩卖古董,实则偷偷将鬼物附着于古董之上,每晚偷取夫妻二人的精气神,以此来修炼驯养鬼婴。

那个新来的陌生女孩?

倒是很可疑,毕竟之前鬼婴几次摄取精气,都是平安无事的,也就是这个女孩出现之后,鬼婴才受了惊吓。

然而,不管是前天还是今天的接触,他都没在这女孩身上察觉到令他警惕的气息,是女孩修为太过高深?还是本来就只是一个普通人?

这两种猜测,他更倾向于后者,毕竟,修为高的人,往往年龄也很大,不可能出现十几岁的女孩,修为却能高过那些老妖怪的!

所以,造成鬼婴受伤,受到惊吓的,很可能不是那些自诩人间正道的秃驴或者道士,而可能是某件被赋予了道术,又或者是开过光的物品。

不然的话,要是被这些人知道了鬼婴的存在,肯定会直接消灭,而不是仅让它受点伤,就放过它。

不过,他在宋文成家二楼小客厅翻找时,却并没有发现有什么可疑的新物件,要么是收藏起来了,要么就是这个物件是吊坠项链,佩戴在身上的。

没有找到目标,他也不宜呆太久,便选择了离开。

本打算在晚上的时候,自己直接操控鬼婴,破掉宋文成家可能存在的法物灵宝,然而却没想到,竟然遇到了一个佛法高深的和尚!

在准备不足的情况下,一番交手,结果却是偷鸡不成蚀一把米,不仅鬼婴被消灭,更是连他自己,也因此受到牵连,如果不是他见机不妙,果断撤退的话,恐怕情况就不会仅仅是吐口血那么轻松了。

要知道,这鬼婴与他性命双修,一损皆损,一荣俱荣,主动放弃之下,基本上就像是自残一样,斩了自己的双手双脚,损失严重。

而即便如此,他也依然受到了鬼婴的反噬,身受重伤,一时间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现在想想,鬼婴受伤这事,应该是个圈套吧?就是为了吸引他现身吗?现在的和尚都这么阴险狡猾了?

不管如何,现在他失去了鬼婴,还受到了驱鬼秘法的反噬,短期内是无法报仇了,而且,即便是养好了伤,以他目前的实力,也无法报仇,还是得找帮手,或者提升自己的实力。

王义廷想着,心里已经有了主意。

第二十一章 感伤

鬼物败退,佛光渐渐收敛,诵经声随之消失,所有的一切,都归于夜色的宁静之中。

房间里的灯光骤然间重新亮了起来。

盘膝端坐在床上的方恒,终于长出了口气,此时回过神来,只感觉后背已经被汗水湿透,心里隐隐有一阵后怕,但更多的,还是兴奋和激动。

如同灵幻电影中的斗法,他却在现实世界遇到了,并亲自体验了一番,还成功的击退了敌人,如此经历,寻常人能遇到吗?

显然不可能!

其实,早在见识过右手腕的佛珠手串绽放佛光之后,他就感觉自己被引领到了这个世界的另一扇门前,只是在没有人指引之下,他是见门而不得入,只能在门外抓耳捞腮,却一筹莫展。

直到这本《金刚经》的出现,不仅靠它,击退了鬼物和敌人,而且还给他指明了一个推开这扇门的方法。

正如佛珠手串绽放的是佛光一般,佛经不正是与它相合之物吗?为什么他早就没想到这点呢?

他抚摸着《金刚经》的封面,明白自己如果想要找到佛珠手串的使用方法的话,必然是要研究佛经了;一本是仅仅不够的,还要更多更多……

窗外夜色浓郁,有了一次玄幻般的经历,方恒是一点也没有睡意,再加上,敌人虽然已经被击退,但那个鬼婴却不知有没有被彻底消灭,所以他还是决定出去看看,检查检查情况。

他下了床,穿着拖鞋出了房门,来到隔壁的小客厅里。

一眼扫去,小客厅里一片漆黑,但借着从阳台外照映进来的月光,却还是能够看清小客厅里一个大概的情况。

一切都很平静,没有任何东西受到损毁,就好像之前发生的战斗,完全就是不存在,像是一场梦一般。

可肉眼看不到,却并不表示这里真的空无一物了,方恒能够明显的感觉到,这里还残留着一股令人厌恶的气息。

就像臭水沟、农村旱厕,经过三伏天照射发酵后的气味,令人作呕。

方恒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左手捂住了鼻口,却还是顺着这股气味找了过去,发现这股气味的源头,竟然不是那些摆放在架子上的古董,而是来自一个植物盆栽里!

这植物盆栽摆放在两张靠背椅之间的小茶几上,造型奇特优美,就像是一棵缩小了无数倍的古树,根茎缠绕,长得翠翠绿绿的,十分好看,想来价格不菲。

再细看,才发现,原来这股气息并不是从盆栽上散发出来的,而是从植物上面挂着的一个红色小锦囊里散发出来的。

方恒皱着眉头,伸手从枝杈上取下了小锦囊,隐隐感觉到有一个害怕的念头传递了过来,让他明白,这小锦囊里装着的,不是那个鬼婴的骨灰,就是别的媒介之类的东西。

想到这鬼婴才一两岁的模样,就被人利用,不由心生怜悯之心,然而,不等他做出反应,就见佛珠手串骤然间亮起一阵佛光,同时一声洪亮的佛号传出,回荡在小客厅里。

遂即,就见一团金光从锦囊中飞出,在半空中划出一道明亮的线条,穿过阳台窗户。等方恒追过去看时,就见那金光没入了前院里栽种的桂花树里。

这是什么意思?

对于这个情况,他心里充满疑惑,不知到底是怎么回事。

同时,也有些恼怒,这佛珠手串根本就不听他的话,他都还没做出决定来,就擅自行动。

可偏偏,他却对此毫无办法,只能站在阳台前张望了片刻,便去浴室里冲洗了一下,把刚才出过的汗冲洗干净,这才重新回到房间里睡觉去了。

一夜无事,早上睁开双眼,窗外已经一片大亮。

穿好衣服后,方恒出了房间,倒是不急着去看宋文成和林玉琴俩人怎么样,而是先去刷牙洗脸,然后才下了楼。

到了一楼,倒是看见林玉琴气色不错,且心情很好的样子,一边摆放着碗筷,一边哼着歌。

听到动静,林玉琴抬起头望过来,看到是方恒,边笑着说道:“看来我家乖女儿习惯早起,天天都起这么早。”

乖女儿……

正待走下最后几阶楼梯的方恒,听到这个称呼,一时间没反应过来,等到脚落地之后,才意识到,这‘乖女儿’说的就是他!

林玉琴笑脸盈盈的,望着因为‘乖女儿’三个字,而有些发愣的方恒,脸上似乎隐隐有些期待的感觉。

方恒自然不傻,回过神来后,望着林玉琴,开口叫道:“妈妈早!”

“诶!早!”听见方恒叫自己妈妈了,林玉琴脸上笑得更开心了:“刷牙洗脸了吧?快来吃早饭吧!今天买的是豆浆油条!”

在招呼声中,方恒有些飘忽忽的走了过去,不管是林玉琴的‘乖女儿’三个字,还是他开口叫妈妈,总让他有种在梦中,不知真假的感觉。

偷偷的掐了下自己的肚子上的肉,很疼,这不是梦。

坐在餐桌前,低头看着面前浓郁飘香的豆浆,心里升起一股暖流,我有爸爸妈妈了,我有家了。

昨天积累到现在的情绪,才得以反应过来,亦喜亦悲的感觉,就像是灌满了水的水池一般,经过昨天到今天的灌注,终于满了,并不受阀门的控制,开始溢出来。

不知不觉,泪水就落到了洁白的豆浆之中,连他自己都有些不自觉,等到看见碗中的涟漪时,才反应过来,自己是哭了。

林玉琴一直关注着方恒,对于这个自己新收养的女儿,可是怎么看怎么稀罕,在发现对方竟然在哭后,连忙关心的问道:“恒恒怎么了?怎么哭了?”

“没,没什么。”方恒抬起头,用手背擦了擦泪水,说道:“就是开心。”

闻言,林玉琴这才明白过来,在餐桌上扯了纸巾,伸过去帮他擦拭泪水,温柔的说道:“不哭了啊!哭红了眼就不漂亮了。”

这安慰的话,简直让方恒不知是该喜还是该悲,但最终却还是止住了泪水,嗯了一声,点点头,开始吃早餐。

林玉琴知道,方恒的泪水,是开心的泪水,并不需要过多的安慰,等他哭出来,过会儿,就会没事,所以见方恒泪水止住后,也就没说什么。

等了片刻后,感觉方恒的情绪已经平稳下来,这才说道:“等下妈妈要出去办一些手续,你就在家里玩,看电视,要是电视不好看,就去楼上玩钢琴。”

“嗯!”方恒虽然对于收养程序不了解,但却也知道,这肯定是个很花费时间的过程,所以也同意了下来,随后见林玉琴面色良好,便问道:“妈妈昨晚上做噩梦了吗?”

“现在有喜事,怎么还可能做噩梦?”林玉琴笑着捏了下方恒的小脸,说道:“昨晚上不仅没有做噩梦,还做了个美梦呢!”她笑起来气色不错,脸上也没有黑眼圈,看来昨晚确实睡得不错。

方恒见此,点点头,他自然是知道原因的,但说出去也没人会信,也就没再说话。

很快,二人便吃完了早餐,方恒帮着收拾了碗筷之后,林玉琴便提着包,又叮嘱了一番,这才出了门。

只是这次出门,不是去附近的学校,而是去办事,所以先去了小区附近的停车场开了车离开。

等林玉琴离开后,方恒关上门,没有回到客厅,而是来到前院角落里,望着种在地上,长得十分茂盛的树。

这是一棵桂花树。

此时还是五月下旬,自然还不到开花的季节,整棵桂花树,只能看到郁郁葱葱的翠绿叶片。

很普通的一棵桂花树,方恒会特别注意它,自然不是因为其它的原因,而是因为昨晚上,那只小锦囊里的鬼婴,受到佛光和佛号驱赶落到了这里,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所以白天的时候,来这里看看情况。

然而,不管他怎么看,眼前的桂花树也并没有丝毫异样,而戴在右手的佛珠手串,也没有反应。

或许应该拿经书过来,对着它念经?

正当他冒出这个想法时,忽然隐约听到客厅里传来音乐声,便转身回到屋内,找了片刻,才发现是一只手机落在了沙发上,屏幕朝下,却又响着音乐,显然是有人来电。

他迟疑了一下,还是拿起了手机,翻过来一看,发现来电显示的头像是一个模样英俊的年轻男子,而备注则是儿子。

很显然,这就是他那还未见过面的便宜哥哥,而这手机估计是林玉琴的。

看着来电显示,他倒是有些犹豫要不要接,然而不等他做出决定,对方那边就挂了。

见此,他倒是松了口气,这个便宜哥哥性格如何,好不好相处他也不知道,现在突然要接对方的电话,他还真有些拿不定主意。

现在对方主动挂了,倒是不用做什么选择了。

正当他准备把手机放茶几上,等着林玉琴回来拿时,手机忽然又响起了音乐声,一看,还是那个便宜哥哥。

想了想,他觉得好像也没什么好担心的,反正迟早要见面,或许通过电话事先接触一下,可以让对方有点心理准备?

他其实也不知道宋文成和林玉琴有没有把收养他的事,告诉他们的儿子,但想来,应该是通知了吧?

这样想着,他便接通了电话,才刚放在耳边,就听对面传来一个声音:“妈!你在做什么?这么久才接电话?”

“……”这声妈叫的好突然,方恒一时间倒是不知道该不该说话了。

“妈!你怎么不说话?”迟迟听不到声音,对面显得有些疑惑。

“……我不是……”方恒这边话还未说完,就听院子里传来了开门的声音,接着就听林玉琴在外面叫嚷了起来:“恒恒,有没有看见妈妈的手机啊!”

方恒看了看手机,也不理会里面传出的叫唤声,径直拿着手机出了客厅,准备还给林玉琴。

第二十二章 便宜哥哥

林玉琴接过手机,看到上面的来电显示,嘴里嘀咕了一句:“差点忘记这小子了。”说完,摸了摸方恒的头,说道:“我先跟这小子聊聊,到时候再让你跟他通视频!妈妈先走了,在家玩哦!”

说完,便跟方恒道别,听到里面话筒里传出:“再不说话我就挂了啊!”的声音,连忙将手机贴到耳朵边,喂了几声,接着便一边说话,一边往外走。

方恒照例送着林玉琴出门,等她离开后,这才关上了门,转身离开。

而在门外,听到关门声后,林玉琴转过身看了一眼,遂即便回过身来,往外走,一边打着电话。

“你小子还知道打电话回来啊?我差点还以为自己没儿子了!”林玉琴语气显得很不满,似乎是因为对方太久没打电话回家。

“我这不是忙吗!”电话那头的声音说道:“对了,妈,刚才是谁接的电话?我怎么听着像是个小女孩?是哪个表妹来家里玩了?”

“没有!”林玉琴直接否认道。

“那是谁?”

“你管那么多干什么?”林玉琴没好气的说道:“说吧!你打电话过来有什么事?不会又是要生活费吧?”

“哪能呢!我这不是关心您吗?”电话里的声音连忙讨好。

“是嘛?”林玉琴的语气显然是有些不信。

“当然!”

“好吧!算你有点良心!”林玉琴说道:“不过,你找我没事,我到是有点事找你。”

“什么事?”

另一头,宋辰清正行走在学校的一条干道上,周边都是年纪跟他差不多大,来来往往的学生。

而在他身边,还有一个身材娇小的可爱女生挽着他的手臂,听着他跟自己的妈妈通电话,一边听着,一边时不时的抬头看一眼,似乎显得有些在意的模样。

林玉琴其实一直想找个机会跟儿子宋辰清说下方恒的事,现在既然对方主动打过来,那就正好趁着这个机会跟他聊一聊。

在说出有事说之后,林玉斟酌了一下语句,然后才说道:“告诉你一个十分惊喜的事!你有妹妹啦!”

这个消息来的实在有些突然,宋辰清确实感觉到了惊喜,问道:“什么情况这是?您二老终于想通了,要生二胎了?”

以前林玉琴还想要个孩子的事,一家三口其实都是知道的,对于这种事,宋辰清倒是很开明,不仅赞成,还十分鼓励,只是后来宋文成和林玉琴又都考虑到带孩子太麻烦,于是就不了了之,结果没想到,这忽然就说他要多个妹妹?速度有这么快吗?

“自己生那多费劲啊!”林玉琴笑脸盈盈,已经可以想象得到自己儿子那吃惊的模样,说道:“我和你爸商量了一下,收养了个女儿。”

“收养的女儿?!”宋辰清不由提高了声音,引得周围的人都望了过来。

“是啊!改天让你们视频通话一下,见见面!”林玉琴笑嘻嘻的说道:“很可爱很漂亮!而且还是个天才少女哦!”

“开玩笑的吧?”

宋辰清原以为自己的父母是要再生一个,结果没想到竟然是直接收养的,这不就等于说,暑假他一回去,家里就要多出一个闹腾的熊孩子了?!

一想到这,顿时感觉自己的安生日子要结束了,以后回家恐怕就会跟回地狱一样!

“谁跟你开玩笑了!”林玉琴说道:“你还别不乐意哈!这次可是你老妈亲自选的,又可爱又漂亮,还是天才少女!到时候等你回来,你可别成妹控了!”

母上大人,不就是收养了个女儿吗?用不用几次三番的夸?而且还是当着自己的儿子面夸!这让我该置自己于何地?更何况,什么天才少女,妹控之类的,什么时候您还看动画了?

宋辰清暗自吐槽,但却也不敢这番话说出来,不然就要挨骂了,只能无奈的说道:“我哪敢不乐意啊!您开心就好!”

说完,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问道:“您这收养的女儿,几岁了?”

“什么叫收养的女儿?你该叫妹妹!”林玉琴立即纠正宋辰清的称呼,然后说道:“差几个月就十四岁了。你问这个干嘛?”

“没什么!”十四岁啊!正好处于熊孩子最熊的阶段啊!简直药丸!

“那就这样啊!我这边还忙,有空跟家里通个视频!”说完,林玉琴那边便挂断了。

宋辰清从耳边拿下手机,把屏幕放在眼前,看着上面的备注和头像,直直的发呆。

“阿辰,怎么了?听着好像你是有个收养的妹妹了?”挽着宋辰清手臂的女孩问道。

回过神来,宋辰清收起手机,心里五味杂陈:“是啊!那女孩已经十四岁了,等我回去,就能直接叫我哥哥了。”

“你怎么看着好像不怎么开心啊?”女孩问道。

“我想开心也开心不起来啊!”

宋辰清赞成的只是父母自己生二胎,可没想过,直接收养孩子啊!而且还是十多岁的孩子,这性格,三观基本上已经定型,如果在福利院学坏了的话,想要纠正过来,那基本上是不可能了。

原本他还期望父母生二胎之后,他还能进行养成计划来着,结果现在什么计划都落空了。

把自己的担心告知了女友王欣卿,遂即就受到了女友的安慰:“我看也没你想的那么坏吧?说不定这女孩不熊呢?”

“希望如此吧!”宋辰清一脸苦笑,从刚才的通话中,他老妈还夸了自己这便宜妹妹两次可爱又漂亮呢!甚至连天才少女的称号都出来了!这不一向是日本动画里才有的中二称呼吗?

不过,既然老妈会如此夸,显然是对自己这便宜妹妹很满意,或许还真如女友说的,熊孩子不熊呢?

这事,现在也没办法证实,只能等暑假回去,才能知道了。

或者,晚上给老爸打个电话,听听他是怎么说的?毕竟作为医生;还是外科医生,理智和冷静是职业级的,分析事物也是强项,远比老妈的态度要靠谱的多。

可即便如此,光是想想,还是感觉头疼。

在唉声叹气中,宋辰清捂着额头,在女友的安慰声中,渐行渐远。

而另一边,挂了儿子电话的林玉琴,却是一脸开心加愉快。

儿子乐不乐意她可不管;虽然现在电话里感觉很不满意的样子,但相信,等到真正接触了方恒,这小子的态度肯定会有变化的。

这么漂亮可爱还聪明的女儿,打着灯笼也没地方找去啊!

一想到这,林玉琴就感觉充满了干劲,还是赶紧把收养程序给办下来吧!打定主意,她便义无反顾的冲向了民政大厅。

此时,正在家里的方恒,自然不知道自己那便宜哥哥正在因为她而头疼。

在二次送走林玉琴之后,他便上了楼,拿下了那本在昨晚上立了大功的《金刚经》,然后来到桂花树前,翻开,开始念诵起来。

随着他开始诵经,右手的佛珠手串开始发出淡淡的佛光。

佛光笼罩着他,浮现出一名名同样立于原地,阖着双目,面露慈悲,低头诵经的僧人。

桂花树在诵经声中,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异样,反而轻轻的摆动着枝桠,像是在迎合着诵经声一般。

此时的方恒,已经完全沉浸在佛光中了,并没注意桂花树的动静。

等到经书翻到底,他才从沉浸之中回过神来,看了眼桂花树,摇摇头,合上经书便转身离开了。

这样的方式,他也不知道有没有用,不过诵经的话,确实对他很有帮助,能够加深他与佛珠手串的联系,以后的话,不管是为了驱鬼,还是为了自己,恐怕都要诵经了。

回到二楼自己房间,放好《金刚经》,他来到三楼琴房,不久之后,从三楼的窗户里,便飘出优美的钢琴曲。

等林玉琴回来时,时间已经临近中午,她急急的往家赶,才靠近自家别墅,就听到有钢琴声从三楼飘出。

她细细的听了一下,不由心想,这才多久啊!好像又进步不少了!照这样下去,恐怕连她也教不了多久,这还真不知是该喜还是该悲。

开了院门进去,林玉琴继续往客厅的方向走,视线无意间扫过墙角的桂花树时,却不由得轻咦了一声,站住了歪着头仔细打量了一下,发现这棵桂花树的叶子,似乎是变了,变得更加翠绿了一些。

是错觉吗?还是以前一直这样,只是自己没注意?

林玉琴显得有些疑惑,可却也没时间多想,因为现在都快午饭时间了,她都还没做饭,于是急急忙忙的进了屋,到了厨房后,倒是发现电饭煲里的饭已经好了,正处于保温状态,显然是方恒看时间不早,就先煮好了饭,等她回来,就只要炒菜就可以了。

见此,林玉琴显得很开心,有个懂事听话的孩子,自然是省心的很,便哼着歌,开始准备起午饭。

第二十三章 视频

到了下午,林玉琴继续去忙碌收养程序的事,方恒没事便继续在琴房里弹钢琴。

时间过的很快,一下午的时间林玉琴都没有回来,只打了电话过来,关心了一下方恒的情况,直到快到晚上的时候,这才提着刚买的菜回来。

晚上吃过晚饭后,方恒坐在客厅看电视,而林玉琴和宋文成则上了楼,不知干什么去了,片刻之后便下了楼,然后很有默契的一边一个,坐在了方恒两边。

方恒敏锐的察觉到气氛有些不对,有些疑惑的看了俩人一眼。

“恒恒,妈妈跟你商量个很严肃的事情。”林玉琴看了宋文成一眼,然后说道。

“嗯!”方恒歪着头,应了一声,然后等着林玉琴继续说话。

“是关于你的名字的……爸爸妈妈既然收养了你,那你的名字就要改了……以后就要姓宋,你有什么意见吗?”林玉琴认真的说道。

方恒又不是小孩,即便不熟悉收养孤儿的程序,却也知道,被收养的人,肯定是要改名的,不然的话,不说户口本都上不了,便是收养家庭里忽然多出个不一样的姓来,估计也会别扭。

正如之前决定被收养,做好了开口叫爸爸妈妈的心理准备一样,改名这件事,他其实也是已经一起酝酿了许久的,早已考虑清楚,此时听林玉琴问起来,也没多大的想法,只是面色平静的说道:“我没意见。”

闻言,宋文成和林玉琴相视一眼,都暗松了口气。

改名的问题只要孩子没意见,那之后叫什么,那就一切好商量了。

当即,林玉琴就把昨晚上跟宋文成一起商量的名字名单拿了出来,让方恒去选,而他们俩个,则将头凑了在了一起,在一旁出主意。

方恒接过名单,就见上面写了十多个名字,什么宋宝玲、宋慧乔、宋云清、宋涵絮等等,也难为夫妻俩琢磨了这么多名字,可真要说有哪个名字让他满意的,他一眼扫过去,却是基本上没有。

毫无疑问的,这些名字都是十分女性化的名字,如此情况,他能满意吗?

可是,都到这种时候了,不选还不行。

怔怔的看着这些名字,林玉琴和宋文成还在一旁出谋划策,讲解着这些名字哪个好,哪个更有寓意,完全没注意到方恒的注意力早已不在这张名单上了。

他发着愣,忽然有种改了名字,自己便不再是自己的错觉。

或许,自己以后都只能这样了吧?

心底暗叹口气;罢了罢了,活着就像强奸,既然无力反抗,那就闭目享受吧!

回过神来,见林玉琴和宋文成没注意到他走神,反而互相在争论着哪个名字更好,想来当初选名字的时候,二人只是选了个大概,凑了个数,可实际上,也都有自己心仪,现在争论起来,就是想让方恒选择自己感觉好的名字。

一个人一个名字,也算是一辈子的事了,既然无法做出改变,那方恒也只能振作精神,认真的挑选起来,毕竟,名字好不好,还是得自己满意才成。

十多个名字,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一眼扫过去,就基本上都记住了,正当方恒的视线停留在某个名字上时,忽然身边有谁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林玉琴没反应,宋文成摸了一下,从口袋里掏出了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对林玉琴说道:“你儿子的电话!”

林玉琴撇撇嘴,说道:“这小子肯定是觉得我脑子有毛病,找你问来了!”

宋文成笑着起身离开了客厅,一边接通电话,一边出了门,打电话去了。

“恒恒快,趁着碍事的走了!看看哪个好!”林玉琴见宋文成走远,连忙让方恒选名字。

这话说的方恒有些哭笑不得,什么叫碍事的走了?不过是宋文成对她选的名字有意见而已。而且,这些名字中,确实有些名字比较好听有内涵,可更多的都是比较俗的。

像什么宋美玉,这名字别说听了,光是看着就感觉好俗,显然就是用来凑数的。

“你选个吧!关键还是要自己喜欢就好。”从头说到尾,宋文成和林玉琴也只是提意见,至于做决定的,还是由方恒来选择,在这方面,二人都给了方恒所有的权利。

方恒在刚刚的时候,就已经有了注意,在受到林玉琴催促之后,他伸出手指,指着纸面上的一个名字说道:“就这个吧!”

“宋笺秋?”林玉琴念了一遍方恒选择的名字,随后脸上露出了笑容:“这个名字可是我想出来的,当时就觉得很不错,现在恒恒就选了这个!果然是跟妈妈一样有眼光!”

是啊,宋笺秋!

这个名字可以十分恰当的形容他如秋天般的心情,再加上寓意也不错,听着很文艺,自然也就被他选中了。

“那就确定是这个了?”林玉琴问道。

“嗯!”方恒,不,现在应该叫宋笺秋,点了点头。

随着名字的更换,心里似乎有某种东西也随之抽去,令她帐然若失。

“怎么?名字确定下来了?”这个时候,宋文成走了过来,听见二人的对话,问道。

“是啊!已经确定了!”林玉琴得意的甩甩手中的纸,说道:“以后大名叫宋笺秋,小名就还是叫恒恒吧?”

最后一个疑问是询问宋笺秋的,她自然是没意见,点了点头,留个小名恒恒,也算是一个念想吧!

“唔!我觉得也可以。”既然已经确定,宋文成当然也没意见,从林玉琴那接过纸张,看了一眼,点点头,然后对林玉琴说道:“现在你儿子有空,正好开个视频,让他见见下恒恒?”

“好!”林玉琴点点头,还不忘询问宋笺秋的意见:“恒恒觉得呢?”

“可以。”宋笺秋也答应下来,反正早见晚见,早晚要见,现在既然有空,那就见上一面也没什么。

“手机屏幕太小了,也不方便,上楼去用电脑吧!”宋文成提议道。

对此,林玉琴和宋笺秋自然没意见,于是宋文成这边通知了下宋辰清,三人便一起上了二楼。

宋笺秋上次也只是打开门,站在门口朝里面张望了一下,并没有进去,而现在,才是第一次进宋文成和林玉琴的房间。

一进去,首先引人注目的,就是墙壁一侧立着的架子,上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奖杯和证书之类的。

她仔细看了下,都是在什么钢琴比赛上获得的,大多都是第一名,少数也有第二名的,但不管如何,如此多的证书和奖杯,都可以证明林玉琴的能力。

这些证书和奖杯也是林玉琴的自豪,见自家女儿好奇,便得意的介绍起来,而宋文成则去开电脑,然后笑着在一旁插话。

另一边,宋辰清正在寝室里,接到消息后,连忙朝身后的人喊道:“我要跟我家人视频了,你们没穿衣服的注意别随便乱走,被摄像头拍到了!”

他这番话说完,身后的几张床没什么动静,只有人喊道:“你那被你老妈夸成天才少女的新妹妹在吗?”

“不就是因为收养了个女儿,才想着要视频看看吗?”宋文成无奈的叹口气。

然而,没想到他这番话才说完,身后的几张床上就是一阵忙乱,不一会儿,三个穿戴整齐的人就下了床,统统站在了宋辰清身后。

这番举动,让宋辰清一阵无语:“感情你们就是想看我这便宜妹妹是什么模样?”

几人在同一寝室也有一年多了,互相之间早已熟悉。其中一人嬉皮笑脸的说道:“好奇嘛!看看也不会少块肉!”

这话说完,另一人看着电脑屏幕,却只见聊天窗口,不见视频画面,不觉有些奇怪:“怎么了?还没开始?”

“他们嫌弃手机屏幕小,去楼上开电脑了。”宋辰清解释道:“等一会儿吧!应该很快的。”

话音落下片刻之后,他就接到了视频请求,他没有立即接通,而是左右看了下站在周围身后的室友。

这毕竟是宋辰清与家人的视频通话,外人不方面入镜。

其实如果不是白天宋辰清一回来,就要死要活的说自己家收养了一个女孩,还被夸漂亮可爱天才少女什么的,引起了几人的好奇,不然的话,这种亲人之间的视频,他们也是根本就没兴趣看的。

而宋辰清这个举动,三人也都是明白,十分有默契的后退了几步,站在了视频镜头之外。

宋辰清满意的点点头,这才接受了请求,通过之后,画面里便直接出现了一个女孩身影,不过镜头的位置好像有点歪,从边上有一只手伸了过来,开始调整。

趁着这个机会,他也把视频画面拖大了一些,好让三名室友看清楚仔细一点。

一会儿后,镜头便调整完毕,直直的对准了坐在电脑前的女孩,左右靠着的则是林玉琴和宋文成。

看到镜头中的少女,宋辰清感觉有点意外,还真挺可爱的,他老妈倒是并没有夸张,难道天才少女什么的,也是真的?

第二十四章 梦境(上)

视频窗口被宋辰清特意拖得很大,所以,即便是站在他身后远处的三名室友,也都看到了画面,不由得小声议论起来。

“诶呀!还真挺可爱的!”

“美人胚子啊!”

“看起来似乎才十三四岁的样子!”

“不过这表情是怎么回事?看到新哥哥,所以紧张?”

三人在后面悉悉索索的说话,宋辰清距离这么近,自然是听到了。

其实他也感觉这女孩似乎有些不对劲,乍一看,很不错,一双大眼睛很灵动,睫毛又长,眉毛纤细柔和,留着齐耳短发,一副俏皮可爱的模样。

然而,脸上却是面无表情的,看不出是生气、紧张还是心情不好,反正就是木着一张脸。

宋辰清轻咳了一声,拿着麦打了个招呼,然后等着回应,可很快就发现对面似乎有些忙乱,最后半天才发了个消息过来,说是麦坏了。

这个意外让宋辰清有些无语,感觉药丸,别看他老妈弹起钢琴来手指灵活得都能出残影,可一坐到电脑前用键盘打字,却是个一指禅,速度慢的令人发指。

说她,她还振振有词,嫌弃键盘按键太小,没钢琴按键大。

而他老爸,也是指望不上的,明明做手术技术高超,双手十分稳健,却说键盘打字时间久了手腕会疲劳受伤,影响他的手术技术,所以碰键盘的次数也是屈指可数,打字速度也比老妈快不到哪去。

所以他们家视频的话,一般聊天,都是用麦直接说话,如果没有麦,那就干脆不说话了。

可现在麦坏了,这还怎么聊?难道就开个视频,看下新妹妹,然后就晚安再见?

正当宋辰清感觉自己又要忍受老妈那慢得令人发指的输入速度时,就见视频里,自己这便宜妹妹似乎是开口说了些什么,接着,就见对方伸出了双手,似乎是放在了面前的键盘上。

这是要打字?也对!虽然这便宜妹妹看起来才十三四岁的模样,可现在的小孩,哪个不会打字啊?

他看到聊天窗口状态栏里显示正在输入,仅仅一秒钟不到,就发过来一个消息。

看了眼发来的消息,只有短短的三个字:哥哥好。他便连忙回了三个字;妹妹好。

在用文字叫过之后,对面又发来一串消息,就是简单的介绍了下自己叫什么名字,几岁。

其实,在宋笺秋看来,这麦坏的很关键,很及时,不然的话,她还真不知道在看到一个比自己年轻好几岁的人,该怎么解决开口叫哥哥的问题。

现在通过文字,不用开口叫,不禁没开口时的尴尬,而且心理上也比较过得去。

等宋笺秋介绍完自己之后,再接下来,就没她什么事了,基本上就是林玉琴和宋文成在跟对方聊天,而她就坐在电脑前,当人工打字机,负责帮忙打字回复。

虽然远隔几百公里,但兄妹俩的第一次见面,还是通过视频完成了。

通过摄像头,宋辰清和宋笺秋,都把对方打量了个遍,算是认了个脸熟,不管以后的接触如何,至少现在都给对方留了个好印象——至少宋辰清是如此认为的。

这次的视频本身就是为了让儿子和新女儿见个面,也没别的事,所以闲聊了一阵之后,便以夜色深了为由,结束了这次视频,在道过别之后,视频窗口便消失了。

坐在电脑前,宋辰清长出了口气,目前的情况还算不错,至少从感观上来看,自己这便宜妹妹还是挺可爱的,是个美人胚子。

在这个只看颜值的世界,漂亮可爱显然可以给人加分不少,美和丑的人胡闹,行为性质虽然一样,但形容的词语却是完全不一样。

前者那叫撒娇,后者就是撒泼了。

现在这个便宜妹妹,即便胡搅蛮缠一下,也算是撒娇的等级了。

正当宋辰清暗自想着的时候,忽然从身后一只手重重的拍在了他的肩膀上,说道:“可以啊!宋辰清!这下你可有个漂亮妹妹了!又有个漂亮的女朋友!简直就像是在天堂里一样啊!”

不等宋辰清说话,其他俩名室友便纷纷过来恭喜,道贺,一副喜气洋洋,谁要结婚生子的模样,搞的他一脸无奈。

现在也就只看了下人而已,可爱是可爱,可要是性格不行,那分数也是大打折扣的。现在就只希望,这妹妹性格别太闹就可以了。

不说这边宋辰清正和三名室友胡闹,只说宋笺秋这边,在结束视频之后,她便离开了宋文成和林玉琴的房间,见天色已晚,就回了自己的房间找了衣服,洗涮完毕之后,正待回去,忽然就被林玉琴给叫住了。

“恒恒,你看见那本经书吗?”

林玉琴此时也是才刚洗完澡,只是刚才宋笺秋是在楼上洗,她就去楼下洗了。此时她穿着睡衣走过来,一边揉着自己的头发,一边问道:“就是昨天在学校里,学生送我的那本《金刚经》。”

“在我这里。”宋笺秋有些奇怪,林玉琴不是不感兴趣吗?怎么又想起这经书来了?“妈妈要看吗?”

妈妈这个称呼,当真是开口难,多叫几次,也就习惯了。

现在宋笺秋就是叫的很习惯的样子。

相较于宋笺秋奇怪林玉琴怎么想起经书来,林玉琴反而更奇怪经书怎么会在宋笺秋那,不禁惊讶的问道:“那经书你在看?”

“嗯。”宋笺秋微微点头。

“能看懂吗?”林玉琴更惊讶了,问道。

“一点点。”她谦虚了一下,不好意思说自己才看了一晚,就理解了不少。

林玉琴闻言,显得若有所思的模样,说道:“既然你喜欢看,那就看吧!妈妈只是问下经书在哪,毕竟是学生送的,要是才送过来就不见了,好像有些对不住人家。”

“嗯!”宋笺秋点点头,跟林玉琴道过晚安,便返身回了房间里。

目送着女儿回到房间,并关上门,林玉琴这才揉着自己的头发,回到了房间,一边揉着自己的头发,一边说道:“老宋,我们现在是不是该操心下恒恒上学的事情了?”

“这么早?收养证都还没办下来呢!”宋文成正坐在电脑前上着网,头也不回的说道。

“有备无患嘛!”林玉琴说道:“反正先确定下来,到时候就不用想太多。”

“嗯,也好……现在恒恒是十三岁吧?差不多十四岁了,正是上初三的年龄……正好南岸附中就在附近,你托点关系,再利用大姐在学校的职位,应该是能够进这所学校的。”宋文成口中的大姐,全名叫宋文慧,也就是宋笺秋的大姑。

宋家人口较多,有七个兄弟姐妹,宋文成排行老四,上面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下面则是一个弟弟和俩个妹妹。

其中,宋文慧排名第三,是南岸附中教研处主任,有这层关系在,再加上林玉琴又是南岸音乐学院的老师,只要宋笺秋能够通过入学考试,上南岸附中应该是没多大问题的。

对于这个决定,林玉琴也是没意见,只是说道:“关键是不知道恒恒以前的学习成绩怎么样,大概要先进行一场测试才成。”

“你可以想办法弄几张试卷来看看。”宋文成说道。

“有这个必要?”林玉琴问道。

“虽说成绩不是一切,但考试的分数,确实能给人一个判断的依据。”宋文成说道。

“也是!”林玉琴点点头。

事情商量到这,宋笺秋上学的事,便算是决定了下来。

此时,斜对面的房间里,宋笺秋并不知道林玉琴和宋文成已经打算对她进行考试测试,在回到房间后,在床上玩了会手机,等到夜深人静之时,她便拿出了那本《金刚经》,盘膝坐在床上,念诵了起来。

房间里回荡着空灵的声音,逐渐的,开始有众多僧侣的齐声诵经声加入其中。

这声音无视墙壁,无视隔音,往四周扩散,笼罩了整栋别墅,让已经在睡梦中的宋文成和林玉琴夫妻俩露出了笑容,似乎正在做着美梦。

而前院角落里的桂花树,也随着诵经声无风摇摆着树枝,像是在享受着什么。

经文一直念诵到深夜才中止。

随着诵经声消失,桂花树也停止的摇摆,但宋文成和林玉琴夫妻俩的美梦,却没有停止,依然睡得深沉。

宋笺秋收起了经书,也睡了过去。

…………

迷迷蒙蒙中,宋笺秋发现自己站在一座花园里。

她四下张望,发现这座花园里氤氲汇聚,仙气飘渺,有白玉般的雕栏围成花坛,里面种着各种奇花异草,古松仙树。

她能看到有闪着金光的蝴蝶停留在花朵之上,有美丽的飞鸟立于枝头,不断鸣叫,但她却听不到任何一点的声音。

这是哪?

她想开口说话,却发现自己说出的话,无法传递出声音,于是只能作罢,沿着花园用翠玉碎石铺就的小道,往前行走。

在这样一个陌生的地方,她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但冥冥之中,她却又似乎知道自己应该去哪。

她一边走,一边观赏着周围的景色,虽然这里是个陌生之地,且她此时的处境很奇怪,但她却丝毫没有感觉到害怕,或者心慌,反而十分镇定,似乎这里是她很熟悉的地方一般。

第二十五章 梦境(下)

拐过前面的一个弯,眼前的视线豁然开朗,出现在近前的,是一座用一整块玉石雕琢而成的精致拱桥。

拱桥宽两米左右,桥面严丝无缝,刻有花团锦簇,两侧的桥栏小巧精致,表面雕刻着一些图案,令人赞叹。

这桥立于一条不到两米宽的小河之上。

小河清澈透底,河面有展开的莲叶,盛开的睡莲。

而在这些睡莲之间,有鲤鱼在游动。

这鲤鱼通体金色,游动时流光溢彩,十分好看。

它们在莲叶周围游动,时而汇聚在一起,时而四散分开,时而追逐玩闹,几乎一刻都不得停留,显得十分活泼。

随着宋笺秋的脚步不断向前,她很快就来到了玉石桥头的围栏前,遂即就看到了一座被奇花异树包围的古色古香的亭子。

这是座八角四方重檐亭,正如它的名字,顶端有一个稍小的四角亭檐,下面则是八角亭檐,上下便是两层,所以叫重檐亭。

整座重檐亭,亦彷如一整块白玉雕琢而成,飞檐翘斗,琉璃净瓦,八根立柱支撑着亭顶,上面雕琢有盘龙飞凤,仙鹿麒麟等仙禽神兽,而周围连接八根立柱的围栏,则用镂空手法,雕琢有奇花仙草,莲花游鱼等。

所有的雕琢,不管是动物还是植物,都是栩栩如生,一眼望去,就像是活的一般,只有仔细辨认,才能分辨出真假,不觉让人感叹巧夺天工。

打量片刻之后,宋笺秋的视线便不再停留在这座亭子上,而是放在了一名站在斜对面小河围栏前的女子身上。

好美的女子!

及腰的乌黑长发,淡淡的柳叶眉,眉下是一双杏仁媚眼,小巧的瑶鼻,脸如凝脂,薄薄的双唇粉嫩如新……

宋笺秋绞尽脑汁,思索了半天,最终却觉得,如此的描述,不仅没有形容出女子十分之一的美貌,反而有种亵渎了的感觉。

而即便是什么花容月貌,国色天香,闭月羞花,倾国倾城等等形容美女的成语,放在该女子身上,也都显得不是很贴切。

她已经美到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了,但却并不是那种令人沉迷的美。

这是很神奇的事情,明明美得无法形容,但却并不会令人着迷,反而在欣赏了女子片刻的容貌之后,宋笺秋便把视线转移到了对方的穿着上。

女子穿着丝绸无袖抹胸,露出小巧性感的肚脐,下身穿着宽松的丝绸长裤,长裤外还罩着轻薄的纱裙,并不算多华丽,也没有多余的装饰,但却意外的十分与女子相配,就好像,她本该如此穿着的。

不过,从整体上来看,女子的这身装扮,有些类似于阿拉伯那边的风格,却又参杂着一些中国古风,给人一种似是而非,但十分融洽的感觉。

宋笺秋分辨不出这究竟是什么国家的服饰,也看不出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

女子站在白玉雕琢的围栏前,与宋笺秋斜面相对,仅仅只有一条不到两米宽的小河间隔,二人视线之间也没有什么阻碍。

然而,那女子却仿佛没有看到她的存在一般,只在围栏前轻轻往小河中洒落一些鱼食。

于是,原本一直追逐玩闹的金色游鱼,便围聚在女子那边,争先恐后的抢夺起食物来。

宋笺秋觉得自己现在应该是在做梦,但她却清楚的知道自己是在做梦。

这种清醒梦,很多人都有过,她也不例外。

根据以往的经验,在这种梦里,作为做梦的人,只要意志足够强大,是能够一定程度改变梦中景象的。

然而,当她仅仅只是想走过玉桥,过去认识这名女子时,却发现自己的身体并不听她的使唤,不管她怎么驱使,也只能僵立不动,站在这桥头的围栏前,望着河对面的女子一举一动。

这很不科学!

但最近不科学的事情多的去了,她也已经有些习惯,既然动不了,那也就打消了过去的念头,留在原地,看看这场梦进行到最后,到底是想要做什么。

并没有让她等太久,就在河对面女子洒了第三次鱼食之后,一名穿着宫装,像是丫鬟的女子引了一名僧人过来。

引路的丫鬟虽然无法与这名女子相比,但容貌也是很漂亮,可宋笺秋关心的并不是这个,反而想着,能有丫鬟下人驱使,这女子显然非富即贵,但她却在这样一个花园里,约见一个僧人,这剧情好像有些不太对吧?

心里虽然转着念头,但她此时无法动弹,也无法发声,只能呆呆的站着,看着对面的发展。

丫鬟引着僧人来到女子身前,旋即便屈膝行礼,转身离开了。

这僧人无发无须,面容慈祥和睦,脸上时刻保持着温和的笑容,让人看了就感觉十分安心祥和,平心静气。

这女子与僧人见面后开始说话,可她只见二人的嘴一张一合的动着,却听不到一丝一毫的声音,看着就像是默剧一般。

宋笺秋虽然好奇,但却也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干站着。

然而奇怪的是,过了片刻之后,她忽然又能听到对面说话的声音了,只听那僧人的声音一传来,就是一句很莫名的话:“……人非人。”

“非人非否。”女子答道。

“花折,何如?”僧人道。

“花折知天数!”女子应道。

“鱼龙入海。”

“入海知归期。”

“盲眼目视。”

“天知地知!”

“……”

一女一僧,便这样一问一答,进行着简短而充满禅意的对话。

初时,宋笺秋听过之后,还能细想一下,明白说的是什么意思,可到后面,二人说的话越来越高深,越来越晦涩难懂,听了只感觉似懂非懂,可真要细想,又只感觉脑子里一片迷糊,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到最后,她也就只能囫囵吞枣的记下来,以后有时间再仔细研究了。

在这里她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二人的一问一答也不知进行了多久的时间,等到这样的对答结束之后,僧人笑道:“宫主对佛法又有更深的领悟了,真是幸事!”

“这还不是因为上了你的当!”女子对于僧人的夸奖,反而面露薄怒。

“怎么能说是上了老僧的当呢?”僧人依然笑眯眯的:“宫主是言而有信之人,现下老僧又有一搏戏,不知宫主是否愿意?”

“上次就因为这个输给了你,今次还找我,是觉得我比较好坑吗?”

被叫做宫主的女子横眉竖目,只是以她的容貌,即便是生气,也显得异常的可爱,让人忍不住想要伸手抚摸她的脸。

“善哉善哉,闲暇无聊,何不一搏?”僧人丝毫不在意宫主生气,双手合十。

“枉你还是罗汉果位,竟然如此好搏!”女子训斥道。

“此搏非彼搏。搏只是一个称呼而已,结果才是最重要的。”僧人不为所动。

“秃驴,我也不怕你!你划下道来吧!我接着!”女子双手叉腰,一副泼妇吵架,道上混的姿态,只是人漂亮,做什么都给人一种没什么气势的感觉。

倒是宋笺秋见女子这摸样,感觉这不知是叫公主还是叫宫主的女子,性情挺率直的。

至于这什么搏戏之类的,她倒是知道是什么意思,其实就是赌博罢了,古代是用***称呼赌博的。

“以一世为限,一界为盘,如何?”僧人说道。

“可以!”女子答应的很干脆,以至于宋笺秋都不知道这俩人究竟是赌什么,赢了如何,输了又如何。

“那就静待流光移转了。”僧人双手合十,口宣佛号,说道:“老僧就此告辞。”

“送客!”女子没好气的喊了一声,立即便有一名丫鬟走了出来,引僧人离开。

等僧人离开之后,这座如仙境一般的园林里,便又只剩下宋笺秋和这个不知是公主,还是宫主的女子了。

女子继续洒着鱼食,吸引了众多金色鲤鱼围聚。

在撒过两遍鱼食之后,女子停下了动作,低头望着,似乎是在欣赏着水中金色鲤鱼争抢的姿态,又似在观赏着睡莲的姿容。

片刻后,女子抬起了头,视线径直望向了宋笺秋,脸上笑盈盈的。

明明只是隔河而望,但这一眼,却像是穿越了漫长时光,跨过了层层空间,经过不知多远的距离,千山万水都不足以形容,最终才落在了宋笺秋的身上。

宋笺秋有些手足无措,不知道这到底意味着什么,只能明显的感觉到,对面这女子在用目光上下打量着她,片刻后,才轻轻点头,开口说道:“……让我失望。”

那声音也不是一下就传入她的耳中,而是由小渐大,最初的声音细弱蚊声,最后一个字却亮如洪钟。

不过,虽然没有听到前面几个字,但从后面这三个字来猜测,整句话应该是‘不要让我失望’。

什么意思?

搞什么鬼?

宋笺秋满头雾水,一脸莫名其妙。

也就在这时,小河之中忽然有一条鲤鱼从水中一跃而起,金色充满流线美感的鱼身,带起一条长长的水花,朝着她撞过来。

她下意识的伸手一接,再看时,手中忽然多出了一个东西!

低头一看,这才发现这竟然是一枚鲤鱼吊坠!

显然,这鲤鱼吊坠正是刚刚那条跃出水面的金色鲤鱼变幻而成的。

送她的吗?

不等她细看,也不等她道谢,她就忽然感觉整个空间都暗了下来。

她下意识的睁开双眼,天便亮了。

第二十六章 遗产?

是梦?

睁开双眼,宋笺秋躺在床上,怔怔的望着天花板。

这个梦太真实了,所见所闻历历在目犹在耳畔,可这终究是一场梦,刚醒来时,还能较为清晰的记得,但过了片刻后,脑海中对梦的印象,便逐渐变得淡薄起来。

最终,只模糊的记得梦里大概景象和经过,倒是梦醒时最后那一句话,还残留在脑海之中,挥之不去。

躺了好一会儿,她才叹口气,掀开被子就要起床,可才从床上坐起,就看到自己的手边放着一个吊坠。

不是吧……?!

虽然梦里很多场景都已经模糊不清,但却依然有几个场景比较清晰,其中就有个场景,是看到河里有许多金色鲤鱼。

她记得,梦里面确实有一条鲤鱼从河里跃出了水面,落在了她的手中,化为了一个鲤鱼吊坠。

她举起手中的吊坠细细打量,亦如梦中所见一般,这吊坠的模样是一条鲤鱼,它还保持着跃出水面时,鱼身弯曲的模样。

这吊坠通体金黄,看上去像是黄金,摸着却像是玉石,给人一种似玉非玉,似金非金的感觉,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材质。

这枚鲤鱼吊坠或许是因为它本身就是由活鱼变幻而来的,所以显得栩栩如生,要是放在手掌心,看着就像是一条鲤鱼幼苗一般停留在掌心处,一动不动的。

一时间,她都不知道这究竟是梦,还是现实了,梦里得到的东西,怎么会出现在现实世界?

又或者,那不是梦,而是现实?

思来想去,宋笺秋感觉头都快搅成浆糊了,最后反正想不明白,干脆也就不再多想,船到桥头,顺其自然吧!

起床,刷牙洗脸,站在镜前,用牛角梳简单的将头发梳理得顺畅一些,望着镜中的模样,依然还是感觉有些陌生。

她的头发乌黑而浓密,盖过了耳朵,差不多快要披肩了。

虽然她喜欢长发女孩,但她自己可不想留长发,所以准备过段时间去剪一下,有个一指来长就比较适合了,这样打理起来才不麻烦。

洗涮完毕,回到房间穿上衣服,她便下了楼。

意外的,今天在餐厅里看到了宋文成,看来应该是不用上早班,就打了招呼,一起坐在餐厅里吃早餐。

今天的早餐是饺子。

一家三口一边吃着饺子,一边闲聊,倒也其乐融融,十分温馨。

吃完饭,上班的上班,出门办事的出门办事,又只剩下宋笺秋一个人在家。

可她也不愿在家闲呆着无聊光看电视,所以在林玉琴离开之后,她锁了门,带上大门钥匙,也出了门。

她没有犹豫的沿着小区干道往外走,不久之后,就站在了以前居住的公司宿舍楼外。

这宿舍楼并不属于公司的,而是公司从第三方那租来的;有很多公司都在这里租了房间,安排员工居住。

如果仅仅是这样的话,那也还好,可实际上,这栋楼里,居住的不仅有周边公司,还有不少外来务工人员,和一些初到牙山市,还在找工作的人,甚至还有一些说是在找工作,但实际上一直游手好闲的小混混。

简而言之,这栋楼里租住的人鱼龙混杂,又没有摄像头,即便是锁着门,也是经常丢东西,只是因为丢的东西都不怎么值钱,不是茶杯就是热水壶,又或者是随手放在桌上的烟等小物品,所以也就没人报警,最多骂骂咧咧的埋怨一阵,却是毫无办法。

她会来这里,自然不是还想着把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告诉同事,让他们相信自己,而是纯粹过来取回自己留在宿舍里的一些行李而已。

毕竟,她突然好几天不去上班,恐怕现在公司已经把她当作自动离职了吧?

反正才上了半个月班的新员工,估计也就是直接炒了了事,就是不知道她这么多天不在,放在宿舍里的行李会不会被人偷走,又或者有谁发现她失踪而报警,最后都当作证物带走。

所幸,这些行李也不过就是几套衣服,和衣服放在一起的银行卡里也同样没多少钱,只有另外一张,被她隐蔽存放起来的银行卡里,才有她以前辛苦存起来的工资。

这些可都是她的血汗钱,可不能就因此而丢在宿舍里,怎么说也是要拿回来的。

宿舍楼大门就是两扇破铁门,也没有人守着,外人基本上是想进就进,想出就出,根本不会有人阻拦。

宋笺秋毫无阻碍的进了门,径直上到了三楼,站在了以前住的宿舍门口。

今天是星期二,现在也正是上班时间,整栋大楼里,要上班的已经出去上班,不用上班的,也都出门去了,显得十分的安静。

如果是真正的小偷,自然是需要撬锁才能进去,但作为曾经在这间宿舍居住过的人,她自然知道,在这宿舍外面是藏着一把备份钥匙的。

她先是解开缠在窗户栅栏上的一根细铁丝,将一端放出十多厘米拉直,弯成勾,然后来到门口过道里的一个被堵塞废弃的排水管前,将细铁丝探了下去,根据手感搅动几下后,很快就把藏在这里面的钥匙给勾了出来。

她用这把钥匙开了锁,一推开门,一股浓郁的烟味便扑面而来,差点让从来不吸烟的她窒息,连连后退了几步,才站稳脚。

站在原地往里面看,只见房间里的窗户紧闭着,隐隐能够看到一股淡青色的烟云缭绕。

整个宿舍,也就只有她一个人不会抽烟,以往的时候,住在同一寝室的人还会稍微顾忌到她,开窗抽烟,或者出去抽,而现在她一不在,这宿舍里简直是乌烟瘴气,站在里面简直就跟在仙境一样。

虽然知道自己没多少时间耽误,但她还是站在门口等了片刻,感觉这股烟气消散的差不多之后,才捂着嘴走了进去。

即便如此,宿舍里也依然充斥着一股很浓郁的烟臭味,她不得不加快脚步,来到自己睡的床前看了下,倒是不由得一呆。

只见她原先睡着的下铺此时空无一物,别说行李背包什么的,就是连铺着的床单和凉席,都被席卷一空,只剩下一面光溜溜的床板。

这算什么?打劫吗?

她确实想过自己突然消失不见,宿舍里的东西可能会被人偷,可却也不至于偷这么干净吧?什么都没给她留下来,感觉就像是她自己打包走人了一样!

谁干的?

虽然不愿怀疑,但她还是不由得第一时间想到了同住在这个宿舍的另外三名同事。

说实话,她跟这三名同事相处的时间不长,就跟她在公司里上班一样,才认识了半个多月,总体而言,感觉还不错,至少在她变成现在这幅模样之前,相处的还算愉快,虽然各有优缺点,但也不是不能忍受的。

可现在,她才不见几天而已,东西就被一扫而空,就算是小偷,也不可能偷的这么干净吧?

更何况,其它几个床铺的东西都还在,小偷偷东西难道就光指着她的床来偷吗?

她皱了皱鼻子,基本上已经猜到情况是如何的了,可偏偏,她却什么办法也没有,连报警都不可能。

“喂!”

正当她在心底叹气,想着自己还好有所预防时,忽然一个声音响起,吓了她一跳。

她扭头望去,就见一个将一头长发染得花花绿绿,脸上画着浓妆的女孩依靠在门口,脸上表情像是没睡饱,又像是不耐烦似的,用好奇的眼神上下打量着她。

见宋笺秋望过来,女孩便继续说道:“小妹妹,你妈妈没告诉你偷东西是坏小孩吗?”

“……”

这女孩她倒是认识,叫凌芷卿,就租住在隔壁的房间,性格豪爽大方,经常来串门要烟抽,还时常请客,招呼人去喝酒吃烧烤,因此即便是当时才来不久的方恒,也跟这女孩混的很熟。

不过熟归熟,到目前为止,别说她,就是同楼层的其他人,也都不知道这女孩究竟是干什么的,只知道这女孩也才租住在这里不过一两个月,每天的生活习惯也很简单,基本上就是宅在屋子里,只有晚上才会出来聊天打屁跟人交流,再加上化了一脸浓妆,根本就让人无法看出原本的样貌。

但俗话说得好,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即便是这样的女孩,似乎也有人喜欢,在她变成宋笺秋之前,就听说这里有人想追凌芷卿,可也不过是个流言,具体是谁还不知道。

她当时倒是有点八卦,还认真打探了一番,但最终还没得到结果,就成了现在这副模样。

看到凌芷卿出现,宋笺秋不由得想起了一些事,变得有些走神,但很快,她就回过神来,听到对方的话后,她只是面无表情的说道:“我是来帮我哥哥拿行李的。”

“你哥哥?”。

“嗯,叫方恒。”这个理由是宋笺秋早已想好的,如果被人撞见,就自己把自己当哥哥,虽然这样做感觉有些别扭,但总比被当成小偷好。

“唔,这小子好像确实叫这个名字。”凌芷卿点着头,走进了屋里,相较于宋笺秋难忍这屋里的烟臭味,凌芷卿倒像是一点感觉也没有。

对于这个女孩竟然还记得自己的名字,宋笺秋倒是感觉有些意外。

她以前虽然经常跟着他们去吃宵夜,但其实在一堆人中,存在感一直比较稀薄,加上对这种喜欢浓妆艳抹,染头发,还整天跟一群男人混在一起的女孩没什么好感,所以刻意保持距离,半个多月来,基本上就没说过几次话。

可即便如此,凌芷卿竟然还能记得她原本的名字!

第二十七章 商人

“你怎么还来拿行李,不是已经让人帮忙送去车站了吗?”凌芷卿问道。

“谁帮忙送了?”宋笺秋问道。

“不就是住在这宿舍里的另外三个……”话说到这,凌芷卿忽然止住了,然后像是想明白了什么,骂了一句脏话,然后说道:“我还真是小瞧了这几人的无耻下限了。”

很显然,凌芷卿已经想明白,说什么帮忙送去车站,其实不过是这宿舍里的三个人找的借口,趁着人不在,私自占有了人家的行李而已。

虽然这话没有说完,但宋笺秋也听明白了。

“这些家伙,这都不是偷了,而是明目张胆的打劫啊!”凌芷卿显得很气愤,说道:“小妹妹,你等着,等他们回来,我帮你做主,让他们把东西还回来!要是不还,就报警!”

“不用了。”宋笺秋摇摇头,拒绝了凌芷卿的帮忙:“拿了就拿了吧,反正也就几件衣服而已。”

“看他们收拾的这么干净,恐怕连银行卡也偷了吧?”

“没事,那张卡里没钱。”

俗话说,狡兔三窟,既然知道这里经常遭小偷,她岂会不做预防?明面上放着的银行卡,其实也就存着两三百零花而已,还有另外一张银行卡,才是她真正用来存钱的地方,都是她工作几年存下来的,不多,也就四万多,算是她的血汗钱了。

不顾凌芷卿疑惑的眼神,宋笺秋蹲下身,直接用手压住床底的一块瓷砖。

这瓷砖下面显然是空的,这头压下去,另一头就翘起来,这样就很方便的把这块瓷砖给拿开来,露出了一个小坑,里面放着一个卷起来的红色塑料袋。

凌芷卿在一旁都惊讶的哦起了嘴,看着宋笺秋拿出塑料袋,再把瓷砖重新放回去。

只要放规整了,这瓷砖根本就看不出下面是空心的,再加上处于床底下,平时也不会被踩到,就更不会被人发现了。

凌芷卿都惊呆了,还有这种操作?!

她看着宋笺秋从红色塑料袋里拿出一张巴掌大,用纸张包裹起来的物体,她就知道,这肯定是一张银行卡!

果然,当外面这层纸解开之后,就露出了一张几乎崭新的银行卡。

看到这张银行卡,宋笺秋这才暗松了口气,还好这张卡藏的比较严,不然真要被人偷去了这里面的四万多块钱,以她现在这模样也不可能挂失,拿不回来,可会把她给心疼死。

“我现在终于相信你是方恒的妹妹了!”凌芷卿一脸佩服的表情:“不然的话,正常人哪里会想到,银行卡会藏在瓷砖下面的!”

“嗯。”虽然找回了自己的财产,但宋笺秋的情绪还是有点低落,轻轻应了一声,就转身要走。

“诶诶!小妹妹!我还有问题没说呢!”凌芷卿见此,连忙叫住了宋笺秋。

“什么事?”

“你哥是怎么回事?突然消失,好几天不回来。上次吃宵夜的时候,听说你哥的公司,已经把他当作自动离职了。他是真的不干回家去了?”

“没有……他死了。”

是啊!方恒已经死了,他不再是他了,现在只有宋笺秋。

“哈?!”这突如其来的消息,让凌芷卿一下愣住了,等回过神来,宿舍里已经没有了人影。

“诶等等!”

她连忙追出去,可对于她的呼喊,宋笺秋却是丝毫不予理会,直接下楼离开了。

“这小妹妹,怎么一点也不懂礼貌!”

凌芷卿气呼呼的捶了下墙壁,这一拳的力道挺大的,但她却并没有因此而捂着手喊疼,脸上反而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她看起来似乎很害怕我的模样,难道是我化了这妆的缘故?”

抓着染得五颜六色的长发放在眼前看了看,不禁摇摇头,继续自言自语的说道:“看来这非主流的模样还是挺让人难以接受的……不过本来就是为了吓唬人的……我也该回去了……这人怎么说死就死了呢?也太突然了吧?”

她一边自言自语的说着,一边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关上了门。

取回自己的银行卡之后,算是了了宋笺秋心里最大的一件心事。

离开宿舍楼,她转身就去了附近的自动取款机里查看了一下余额,见里面的钱一分不多,一分不少,这才彻底松了口气。

她现在没身份证,也办不了新的银行卡,这钱也就只能暂时先放这张卡里,她相信,既然她那三个同事卷了她的行李,那想来也是不敢报警的,在别人的眼里,她其实就是不告而别,彻底失踪了。

如果没人报警的话,那她现在使用这张银行卡,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在检查完余额之后,宋笺秋想了想,还是取了三百块钱出来。

虽然她现在有吃有住,不用为生活发愁,又不像真的小孩那样有钱就总想买零食吃,但总归身上带着一点钱,心里才会安稳,万一遇到需要花钱的地方,也能有所准备。

更何况,她还想去剪个头的,只是在取完钱,走出自动取款机的玻璃门之后,她却又想起,自己要是擅自去剪了头,回去可就不好解释自己哪来的钱了。

要知道,她之前可是孤儿,还是落水之后被救上来的,哪里可能会有钱?

于是,她只能打消了去剪头的想法,暂时将这钱收好,免得回去后被发现了。

明明是自己的钱,却要这么小心翼翼的,光是想想就觉得心累,于是不再多想,沿着行人道一路往前走,准备去蔚蓝公园转转,说不定会有她一直期待着的事情发生呢?

然而可惜,蔚蓝公园依然是那个模样,游客行人都很多,但风平浪静,前几天有人跳河落水的事情,就好像湖面上的波纹一般,扩散开来之后,也就了无痕迹了。

什么事都没发生,什么情况也没发现,倒是在瞎逛的过程中,遇到一个坐在公园里休息的游街商贩。

要是倒退十多年,类似这样的商贩其实很多,他们多是举着‘干’字形的多层木架,上面一般挂着一些项链耳环手镯等各种假银饰品,同时也贩卖一些风铃铃铛钥匙扣和五颜六色的橡皮筋等小物品。

他们也不吆喝,仅仅是一边走,一边拄着木架走,上面挂着的东西便叮叮当当的响个不停,很容易就能吸引路人的视线。

如果只是普通的游街商人,她也只会看一眼就离开,可现在遇到的这个游街商人,贩卖的商品却有些不同。

她有些好奇的靠近了过去。

木架支在地上,商品琳琅满目的倒是很多,容易让人看花了眼,但多是些小东西,各种小刀小剑风铃铃铛之类的钥匙扣,佛珠手串护身符等小饰品。

但令人感到稀奇的是,除了这些画风比较正常的商品之外,这货架上竟然还挂着一些丑的要死的小人偶;恐怖电影里见过的,下降头用的小稻草人;这上面还插着几枚银针。

甚至还有简单剪成人形的黄纸人;同样用黄纸折叠的纸鹤。最边上,还挂着一大捆用朱砂画成的鬼画符一样的符箓。

这种一看就十分不正常的商品,真的有人买吗?

宋笺秋忍不住看了眼木架的主人,这是一名看模样只有三十多岁的青年男子,留着短发,面白无须,模样普通,穿着灰色轻薄的长袖上衣和长裤。

虽然没有顾客,但男子看起来却是不急不躁,一副悠然自得的模样,倒是让人感觉不像是做生意的。

其实在宋笺秋打量对方的时候,对方也在打量着她,见她靠近过来,男子微微一笑,说道:“相逢即是有缘。小姑娘,要买点什么吗?”

什么相逢即是有缘,倒是挺会唬人的。

这家伙贩卖的那些符箓、小纸人还有护身符之类的,看着倒像是专门吸引那些比较迷信的小老头小老太太,而对于年轻来说,大概也就那些看着很丑,可看久了却有些丑萌丑萌的小人偶能够吸引点目光。

不过,宋笺秋倒是一眼就看中了挂在钥匙扣那一排里的一只蹲坐着的青铜貔貅。

这种龙头、马身、麟脚,形似狮子还会飞的神兽,具有辟邪、开运、镇宅的功效,倒是十分适合现在的新家。

虽然这个商人看着有些可疑,但在这大庭广众之下,湖边还不时有人路过,应该不至于有什么问题,所以她踌躇了一下,还是开口问道:“这个青铜貔貅的钥匙扣多少钱?”

“噢?你喜欢这个吗?”商人一边说着,一边就直接从木架上把青铜貔貅钥匙扣取了下来,递给宋笺秋,就好像认定她一定会买一样。

看着递过来的钥匙扣,她迟疑了一下,还是接了过来,然后就听对方报出了价格:“五块钱。”

五块钱倒是不贵,甚至可以说是相当便宜了,要知道,随便找个地摊,买这种钥匙扣,也是十块钱起!

既然这么便宜,而她看着这巴掌大,蹲坐着的青铜貔貅确实挺不错,拿在手里也是越看越喜欢,便也没什么迟疑的抽了一张一百的过去。

男子笑脸盈盈接过了钱,然后在宋笺秋一眨不眨的注视中,找了一堆零钞给她,末了,男子又笑着说道:“你是我今天的第一位客人,我这里有一件赠品送给你,相信你应该会用的上。”

手里已经接过找回的钱,宋笺秋倒是不怕对方临时涨价强买强卖什么的,但对于对方说的什么赠品,倒是还有些期待,随后,就看着对方从木架上挂着的一捆五颜六色的细绳上抽了一根,然后递给宋笺秋。

“五彩玉蚕绳,希望你喜欢。”

第二十八章 道人

虽然已经走出了十多米的距离,但宋笺秋还是忍不住回头望向那个坐在石椅上的游街商人。

唯有等离开之后,她才感觉,这人有点神神叨叨的,除了他木架上的那些奇怪商品之外,他又是怎么知道自己需要绳子的?蒙的?又或者仅是凑巧而已?

那只青铜貔貅钥匙扣已经被她放进了口袋,暂时她也没什么钥匙能够挂在上面,只能当作小饰品把玩。

而此时她手中拿着的,却是买了钥匙扣赠送的礼品;那根五彩玉蚕绳。

名字听着倒是挺高大上的,可实际从外表上看,就是一根五彩半透明的水晶细绳罢了,这东西从来都不是一根一根卖的,一般都是按斤论价;这从那木架上有一捆就能看得出来,肯定是不怎么值钱的。

所以,虽然钥匙扣不怎么贵,但这游街商人依然是奸商,竟然把普通不值钱的水晶绳当做礼品赠送,一次还是只送一根!真是抠门啊!

心里一边嘀咕着,却也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了那只鲤鱼吊坠;她确实正好需要一根绳子来串这块吊坠。

这金色鲤鱼身上没有特意留出来串绳子的圆孔,但也不是没办法串绳子。

宋笺秋先把水晶绳两头打个绳结接驳起来,然后再套个活结,将这条金色鲤鱼套进去,卡在鱼腹两侧的鱼鳍上,这样就不会往下滑。

为了牢固,她先后又再打了两次活结,这样就有三个活结套在鲤鱼身上,这样就不会松了。

等做完之后,一个吊坠就成了。

往自己脖子上一挂,不长不短刚刚好,倒是让宋笺秋对这根水晶绳十分满意,喜滋滋的回家去了。

望着渐渐走远,并最终在远处拐弯消失的背影。

刚刚做成了一单生意的游街商人显得心情很好,低下头,摊开右手掌心,只见在掌心处,竟然有淡淡的一片金光浮现,脸上的笑容更浓了。

“真是纯粹的佛光。这小姑娘了不得,好久没见过这么纯粹的佛光了!”游街商人面露惊色,随后说道:“如此一来,倒是小姑娘吃亏了。这么纯粹的佛光,仅凭那只镇宅貔貅和五彩玉蚕绳可比不上,看来,以后要是遇到她,还得想办法弥补才成。”

说完,他阖上双目,看着像是在闭目养神,可仅仅过了片刻,他便睁开了双眼,笑道:“看来自己跟这小姑娘的缘分还未完呐!”

“好你个奸商,什么时候竟然对女娃娃感兴趣了?”似乎是听到了他的自言自语,一个声音很突兀的传了过来。

游街商人循声望去,见是个看年龄有四十多岁的道士。

这道士穿着邋里邋遢的道袍,蓬松的发髻斜在头顶一边,上面除了一根普通的木簪固定之外,还插了三根歪斜的枯草,显得有些滑稽。

“原来是你这个邋遢道士污我清白!”话中虽然是指责,但游街商人的语气却并无生气的意思,显然是开玩笑,随后满脸笑意:“张前辈什么时候也学会凭空冤枉人了?”

“老道什么时候冤枉人了?”张道士双眼一瞪,说道:“我明明听见你自己说的,跟一个小姑娘缘分未完,这还不是证据吗?”

“那张前辈就是冤枉我了。”游街商人辩解道:“我只是遇到了一个很了不得的小姑娘而已,跟她做了一次交易,倒是因为小姑娘吃亏了,所以我跟她的缘分未尽。”

“嘿!你不是总说自己卦算无尽吗?怎么还有算走眼的时候?”张道士走了过来,一屁股在游街商人边上的空位上坐下,然后抬起一只脚,踩在石椅上,露出一副慵懒的模样来。

“前辈还是这么洒脱,想来道光越发纯净了。”游街商人含笑说道。

“把你们龙虎山的秘术龙虎啸给我看看,我就给你看我的道光。”张道士眯着眼说道。

“前辈说笑了。”游街商人知道张道士是开玩笑,说了一句,然后便转移了话题,说道:“最近几日,前辈都在牙山市转悠,有没有找到什么线索?”

“长生法那帮孙子,实力不怎么样,藏起来却跟老鼠一样,掘地三尺都找不到它的窝;就算找到了,也是个空窝。”张道士冷哼了一声:“之前这座公园里,倒是有点迹象,但后来不知是哪个秃驴突然插手,导致背后的家伙有所察觉,重新藏匿起来了。”

说完,问道:“你也在牙山市转悠有段时间了,知道是哪个秃驴动的手吗?知道的话告诉我,我去找找场子!”

“不是灵岩寺。”

这牙山市方圆百里,也就只有灵岩山上的灵岩寺超凡脱俗,至于其余的寺庙,不过普通的建筑而已,所以虽然张道士没有明说,游街商人却也知道他是在怀疑谁。

“这么肯定?”张道士狐疑道。

对于张道士的怀疑,玉知秋含笑说道:“那天我正好在灵岩寺,跟主持净石大师下棋呢!”

“我又没说一定是净石秃驴亲自出手的……”

张道士说道:“……要是他亲自出手,反而不会这么轻易被人察觉了……我的意思是,会不会是秃驴的徒弟出的手?就像你说的,之前遇到个佛光纯净的小姑娘……唔,不对,秃驴庙好像不收女弟子,那应该是尼姑庵……这牙山市附近有实力比较强的尼姑庵吗?”

眼看张道士思维越来越跳脱,游街商人玉知秋忍不住开口说道:“张前辈,拥有佛光,只是跟佛有缘而已,并不一定是和尚或者尼姑。我观那小姑娘也仅是佛缘强盛,却还是红尘中人,并不是尼姑。”

“原来不是尼姑啊!”张道士想了想:“唔,那佛光给我看看!”

“张前辈请看。”玉知秋没有拒绝,展开了手掌,露出了那片佛光。

“哎哟!还真是纯净的佛光!”一看之下,连张道士都差点直接从坐着的石椅上跳起来,随后却一拍大腿,不忘咒骂道:“真是便宜那个死秃驴了!”

玉知秋笑着摇摇头,重新把佛光收了起来,质量如此好的佛光,到时候就能多制作几件灵物了,要是不追求数量而求质量的话,说不定还能做出一件上乘法器来,即便自己不用,拿出去交换的话,也是件很不错的事情。

等佛光收起,张道士又重新恢复了那种懒洋洋的模样,说道:“这牙山市也没什么好逛的了,那只大老鼠受到这一下惊吓,恐怕早就藏得深深的,不会轻易出现了。既然如此,那在这里也是浪费时间。”

“张前辈要离开牙山市吗?”玉知秋听明白了这话里的意思。

“唔,是要离开了,我在这里还整天被冤家追呢!”张道士说道:“不走不行了!”

“柳前辈?”

张道士可是玉光三道中,道号三草道人的高人,怎么可能会有什么仇家能够把他追得团团转的?所以猜测之下,语气虽然疑惑,但其实玉知秋心里已经断定张道士说的这个‘冤家’是谁了。

毕竟,玉光三道,真羽道人白衡冲,三草道人张长长,红叶道人柳红眉,在佛道两界可是赫赫有名的前辈高人。

三人是师兄妹,其中大师兄真羽道人道行高深,雷罚雷咒出神入化,令人敬佩。

三草道人张长长则位列第二,脚步遍布红尘,游戏人间,逍遥洒脱,令人羡慕。

与此同时,他与小师妹红叶道人柳红眉的恋情,也是深受外人羡慕,纷纷坦言,怎么一朵红花就插在牛粪上了呢?而且这红花还非这滩牛粪不可,实在是令人扼腕叹息。

只是偏偏,张长长这人虽然四十多岁,但脸皮却薄的很,不管怎样,打死也不愿承认,以至于这一对备受道界瞩目的恋人,开始了长达近十年的你追我赶,你找我藏,仿若猫捉老鼠一般的恋情,令人津津乐道。

果然,在听到玉知秋的话后,三草道人张长长做出了一个噤声的动作:“嘘!这事你知道就可以了,不要到处乱说!”

玉知秋含笑点头:“好的!”这事还用他到处说?天下佛道两界早就知道了好么!也就你自己以为没人知道而已!

不过,他也不说破。

玉知秋既然敢自称卦算无尽,在卦算方面,自然不会有什么漏缺。

他以前闲着无事,也对张长长和柳红眉起过姻缘卦。

只是,卦算对象如果是普通人还好,他通过简单的卦算,就能摸通来龙去脉,而张长长和柳红眉却不同,二人可是道界前辈,蕴含的道光在一定程度上会隐蔽天数,成为卦算中最大的阻碍。

他是费尽了功夫,用了三天的时间,也依然失败,最终只能模糊的知道,张长长和柳红眉这一对冤家,姻缘未断,可短时间里恐怕还是走不到一起,而需要有个特殊的人来牵线搭桥,才能结合在一起。

至于这特殊的人是谁,他就不知道了,只是看二人的姻缘线,若有若无,恐怕也坚持不了多久了。

虽然不少人都对这一对羡慕嫉妒恨,但玉知秋却绝不是这其中的一员,就他本人来说,还是挺希望二人能够有个圆满的结局的。

这种模糊的卦算,他当然没跟任何人说,因为说出去有损他的卦算名声,更何况,即便是说出去了,也对张长长和柳红眉的事情于事无补,反而很可能出现意外情况。

要知道,卦算中看到的情况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仅可能是未来的一个分支,任何一点干扰,都有可能导致卦中所见出现偏移。

这也是为什么,卦算师对卦算对象总是含含糊糊的,要念生涩难懂的诗让人猜,就是因为越准确的卦象,就越容易受到干扰,但如果是自己领悟,情况也就不一样。

第二十九章 做卷

卦算其实就是根据先天太极八卦,来推算无数条通往未来的路,并选取最可能发生的一条。

这条路是明显存在于未来之中的,占卜对象能不能找到,不好说,至于怎么找,最多也就给点提示,不然说太清楚,这条路可能就会消失或者堵死。

这种情况对于任何卦象相关人来说都是一样的,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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